【免费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免费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免费下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有资产法知识竞赛试题

姓名:单位:得分: 《企业国有资产法》知识竞赛试题 单项选择题:请从提供的答案中选择一个最恰当的结果填列空格内,第一小题为1分,共50分 1、企业国有资产法于()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A、10月1日 B、10月28日 C、10月30日 D、10月31日 2、企业国有资产法自2009年()起施行。 A、3月1日 B、4月1日 C、5月1月 D、6月1日 3、企业国有资产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A、机关单位 B、事业单位 C、社会团体 D、企业 4、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A、人大 B、政协 C、国务院 D、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A、投资人 B、出资人 C 、经营者 D、管理者

6、国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国有资产()责任。 A、安全完整 B、财务监督 C、保值增值 D、效绩评价 7、国有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A、侵害 B、侵占 C、侵犯 D、侵吞 8、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 ( ),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A、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B、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机构 C、国有资产统计管理机构 D、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机构 9、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 )职责。 A、投资人 B、经营人 C、管理人 D、出资人 10、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国家出资企业的( )。 A、制度 B、规定 C、章程 D、办法 11、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须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大事项,应当报请( )批准。 A、国务院 B、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C、上一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D、本级人民政府 12、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应当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

企业国有资产法习题及答案施磊

单项选择题 1、《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 A 权益 B 权利 C 权力 A 2、《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A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B 国务院 C 财政部 2、B 3、《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家出资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A 职工代表大会 B 民主选举 C 员工大会 3、A 4、《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等出资人权利。 A 选择管理者 B 决定生产经营计划 C 任命监事会主席 4、A 5、《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依法进行的()。 A 政府审计 B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C 经济效益审计 5、B 6、《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决定。 A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B 国务院 C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 6、A 7、《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家出资企业投资应当符合国家(),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与他人交易应当公平、有偿,取得合理对价。 A 产业政策 B 中长期规划 C 环保政策

7、A 8、《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的()不得利用与国家出资企业之间的交易,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国家出资企业利益。 A 股东 B 关联方 C 控股公司 8、B 9、《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A 等价有偿 B 独立 C 透明 9、A 10、《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A 财政部 B 国务院办公厅 C 国务院 10、C 11、企业国有资产法于()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A、2005年 B、2006年 C、2007年 D、2008年 11、D 12、企业国有资产法自2009年()起施行。 A、3月1日 B、4月1日 C、5月1月 D、6月1日 12、C 13、企业国有资产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A、机关单位 B、事业单位 C、社会团体 D、企业 13、D 14、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A、人大 B、政协 C、国务院 D、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4、C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2016-07-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 (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转让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以下称企业产权转让); (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加资本的行为(以下称企业增资),政府以增加资本金方式对国家出资企业的投入除外; (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重大资产转让行为(以下称企业资产转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 (一)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 (二)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 (三)本条第(一)、(二)款所列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 (四)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

深度解读《企业国有资产法》

深度解读《企业国有资产法》 来源: 2009-05-07 08:21:02 阅读:3174 选择字号:大中小从国企改革到国资立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不再纠结于单个企业的生存死亡,而是从促进国有经济整体效率和国民福利的角度,让国有资本在经济格局中有效配置,发挥最大效力。跨越三届全国人大,《国资法》“破茧而出”,国有资产的监管问题实现“有法可依”。这也是迄今全世界唯一的一部国有资产法。 《企业国资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一部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都将发挥重要作用。为我国国有企业依法运营好国有资产,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促进国有经济的不断壮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产生历史性推进作用。 《国资法》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怎样准确把握国资委的职能定位,国资委应该怎样履行出资人职责?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有哪些规定?下面对《国资法》进行一次全面解读。 1、国有资产的分类。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理论,国有资产一般可划分为经营性(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三类。《企业国有资产法》施行前,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由《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378号令)进行规范,行政事业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主要由《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35号、36号令)进行规范,资源性国有资产主要由《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进行规范。《国有资产法(草案)》将调整范围定位为经营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法》将其修改为企业国有资产,就我国目前国有资产管理的情况看,先对企业国有资产立法是符合实际的。 2、企业国有资产的含义。《企业国有资产法》第2条规定,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正确认识企业国有资产,我们应当把握好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权益”是指国家对企业中的国有净资产享有的所有者权益,指的是价值形态。这里,企业国有资产实际上就是企业国有资本的概念。这样规定,有利于解决出资人权益与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问题。一般来说,出资人不能直接支配企业中的实物资产,只能按照自己所投资的份额,行使出资人职责,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二,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除直接投入企业的货币资金和实物资产外,还包括其他一些形式。主要有:一是国有企业运用国家资本金及借入资金,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税后利润,经国家批准留给企业作为增加投资的部分,以及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等。二是国有企业依据国家规定或经国家批准用于投资或归还投资贷款的减免税金、用于归还投资贷款的利润。三是国家银行、国有投资公司及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用财政拨款和留用利润转入的信贷基金、投资基金、财政周转金及其他经营基金和资本金。四是以国家机关名义担保,或实际上由国家承担投资风险,完全用国内外借入资金和国家以各种方式投资创办的企业,其内部积累的资金。五是国有企业用国有资产兼并、购买其他企业、单位所取得的资产产权。 第三,《企业国有资产法》中的企业国有资产包含了金融类国有资产。国家对金融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即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属于企业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应与企业国有资

《企业国有资产法》知识习题及答案

《企业国有资产法》知识习题 (104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 A 权益 B 权利 C 权力 2、《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A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B 国务院 C 财政部 3、《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家出资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A 职工代表大会 B 民主选举 C 员工大会 4、《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等出资人权利。 A 选择管理者 B 决定生产经营计划 C 任命监事会主席 5、《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依法进行的()。 A 政府审计 B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C 经济效益审计 6、《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决定。 A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B 国务院 C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 7、《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家出资企业投资应当符合国家(),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与他人交易应当公平、有偿,取得合理对价。 A 产业政策 B 中长期规划 C 环保政策

8、《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的()不得利用与国家出资企业之间的交易,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国家出资企业利益。 A 股东 B 关联方 C 控股公司 9、《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A 等价有偿 B 独立 C 透明 10、《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A 财政部 B 国务院办公厅 C 国务院 11、企业国有资产法于()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A、2005年 B、2006年 C、2007年 D、2008年 12、企业国有资产法自2009年()起施行。 A、3月1日 B、4月1日 C、5月1月 D、6月1日 13、企业国有资产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A、机关单位 B、事业单位 C、社会团体 D、企业 14、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A、人大 B、政协 C、国务院 D、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A、投资人 B、出资人 C 、经营者 D、管理者 16、国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国有资产()责任。 A、安全完整 B、财务监督 C、保值增值 D、效绩评价 17、国有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A、侵害 B、侵占 C、侵犯 D、侵吞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正) 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主席令第8号 发布日期: 2013.12.28 实施日期: 2014.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法律 法规类别:公司综合规定 【本法变迁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1229]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1999)[19991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9修正)[19991225]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2004)[2004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4修正)[200408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修订)[20051027]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含药品管理法、计量法、渔业法、海关法、烟草专卖法、公司法)[20131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修正)[20131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

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 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 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设立 第二节组织机构 第三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四节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设立 第二节股东大会 第三节董事会、经理 第四节监事会 第五节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32号令)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令 财政部 第32号 《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肖亚庆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 2016年6月24日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利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包括: (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转让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权益的行为(以下称企业产权转让);

(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增加资本的行为(以下称企业增资),政府以增加资本金方式对国家出资企业的投入除外; (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重大资产转让行为(以下称企业资产转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包括:(一)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 (二)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 (三)本条第(一)、(二)款所列企业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 (四)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 第五条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标的应当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交易,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应当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第六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国资监管机构)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国家出资企业负责其各级子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的管理,定期向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报告本企业的国有资产交易情况。 第二章企业产权转让 第七条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审核国家出资企业的产权转让事项。其中,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科学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有资产是指集团及所属子公司占有、使用,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 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完善的集体决策制度。国有资产必须纳入单位帐簿(会计帐、实物保管帐等)统一管理,不得以各种形式设置帐外资产。 根据市政府授权,市局作为出资人,承担集团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集团作为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出资人,承担对所属子公司XX有限责任公司、XXX有限责任公司、XXXX有限责任公司、XXXXX公司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集团所属子公司同样承担对其所属企业及所属管理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 集团要加强财会和内部审计建设,增强内部审计力量,强化对所属子公司的监督检查,落实好监督责任。

第四条 集团及所属子公司的法人代表为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指定具体的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实物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帐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单位国有资产购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第六条 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建立验收、登记制度。对实物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分布情况要分类编号,指定专人、设立专簿进行序时登记,保证帐实相符和安全、完整。新购置的固定资产,要履行验收程序,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二)完善保管制度。对固定资产要分门别类建立台帐管理,制定保管、领用、交接等办法,手续要完备。对经批准配备给个人使用的资产,要建立领用交还制度,工作人员调动时,对所使用的资产应向资产

浅谈《企业国有资产法》(一)

浅谈《企业国有资产法》(一) 摘要]《企业国有资产法》颁布实施已一年有余。从理想与现实不同层面看,这部《企业国有资产法》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当前阶段,需以《企业国有资产法》为龙头,对现有法规进行清理,尽快出台配套法规、施行条例,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法律体系不断建设和完善。 关键词]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 2008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国资法》),历经三届全国人大、15年起草调研审议终于出台,并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国资法》对于有效管理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强化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头力,具有重要意义。该法实施已一年有余,为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部法律,实现对国有资产的有效保护,还应当对它进行更深层次的思考。 一、尚未实现国有资产统一管理 《物权法》中“国家所有权”的实物形态分为三类:经营性国资,即由国家对企业的出资形成的经营性资产;行政事业性国资,即由国家机关、国有事业单位等组织使用管理的行政事业性资产;资源性国资,即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矿藏、森林、水流等资源性资产。不同的国有资产有不同的表现形态和立法监管需求,制定一部大而全的“国有资产法”并非现实。从立法迫切性看,行政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已有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加以规范;有关国有自然资源的权属及其保护和开发利用等,除《物权法》外,已有《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等相关的专门法律调整。《国资法》仅将经营性国有资产作为调整对象,是符合实际的。 可见,《国资法》所规范的只占整个国有资产的很小一部分,其他庞大的资源类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部门管理的经营性资产,没有得到有效的法律规制。 二、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保护缺乏操作性 《国资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包括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在内的各类企业国有资产都适用该法。 目前,我国金融国有资产监管在很多地方没有到位,最重要的是缺乏统一的、非常明确的出资人。在经济生活中,非金融类产业的国有企业也会参股甚至控股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类资产和非金融类资产的划分并非完全分明。该法虽然弥补了当前金融国资法缺位的空档,即“附则”指出“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为今后的金融国资立法留有了余地,但是缺乏专门的法条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做出具体规定,目前尚未出台相关配套实施条例。实质上,《国资法》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规定过于原则化,保护缺乏操作性。 三、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 1.关于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规定 为解决出资人缺位问题,改变以往多头管理的局面,《条例》明确指出“设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国资法》基本沿袭了《条例》规定,且第11条第2款中规定:“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统称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目前绝大多数非金融类的国家出资企业,都是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只有少数行业的国家出资企业,是由政府授权其他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比如烟草、邮政、新闻出版,还有金融类的国家出资企业、中央一级的目前都还没有完全归到国资委(各地国资委情况不一)。这是改革还未到位的暂时现象。本法的出台,让这些“出资人”有法可依。将目前改革尚未到位的少数政企不分的出资人机构在法律上加以固化,在实践工作中可能会出现某地方或部门基于不同利益考虑授权其他部门在非特殊领域行使出资人职责,退回到以

企业国有资产法-答案

时代光华----企业国有资产法 测试成绩:93.33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判断)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 A 2. (判断)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 A 3. (判断)国家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申请破产等重大事项,应当听取企业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 A 4. (判断)国家出资企业投资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与他人交易应当公平、有偿,取得合理对价。√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 A 5. (判断)关联方,是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 A 6. (判断)国有资产转让,是指依法将国家对企业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转移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按照国家规定无偿划转国有资产的除外。√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 A 7. (判断)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 A 8. (判断)国有资产向境外投资者转让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 A 9. (判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 A 10. (判断)企业改制涉及重新安置企业职工的,应当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 A

企业国有资产法考试试题及解析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企业国有资产法考试试题及解析 一、单选题(本大题17小题.每题1.0分,共17.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下列事项中,由董事会决定的是( )。 A 为他人提供大额担保 B 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 C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D 分配利润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 第2题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应当逐级上报初审,经初审同意后,自评估基准日起( )个月内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核准申请。 A 2 B 6 C 8 D 9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企业收到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后,应当逐级上报初审,经初审同意后,自评估基准日起“8个月”内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核准申请。 第3题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根据规定,对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由产权交易机构负责登记管理,产权交易机构不得将对意向受让方的登记管理委托转让方或其他方面进行,产权交易机构要与( )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对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共同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数量。 A 转让方 B 转让方的主管部门 C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D 受让方的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产权交易机构要与转让方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对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第4题 A 市的甲国有企业与 B 市的非国有企业乙企业发生国有资产的产权纠纷。甲企业提出处理意见,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后,与乙企业协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企业可以( )。 A 向 B 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和裁定 B 向A 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和裁定 C 向A 、B 市共同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和裁定 D 向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国有单位与非国有单位之间的产权纠纷,如协商不能解决的,依司法程序处理。 第5题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进行与资产评估栩应的经济行为时,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 )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原经济行为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A 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实施细则 目录 一、关于名称登记问题 (2) 二、关于公司股东问题 (5) 三、关于注册资本(金)问题 (6) 四、关于经营范围问题 (10) 五、关于章程审查问题 (11) 六、关于改制有关问题 (11) 七、关于过渡期问题 (11) 八、关于简化内外资企业登记手续问题 (13) 九、关于注销登记问题 (13) 十、关于登记管辖问题 (14) 十一、关于实行直接核准制问题 (15) 十二、关于许可文书形式问题 (16) 十三、关于登记数据采集问题 (16) 十四、关于投资资格问题 (16) 十五、关于住所证明问题 (17) 十六、关于变更登记问题 (17) 十七、其他问题 (17)

新公司法基本情况 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2005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胡锦涛签署)第四十二号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关于名称登记问题 (一)实行名称登记当场核准制 1. 名称登记程序 (1)企业申请名称登记,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作出核准或者驳回决定。 (2)分局受理名称申请后应即时将名称信息上报市局,市局复核并即时下传复核结果。 (3)予以核准的,登记机关在两个小时内向申请人核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予以驳回的,核发《名称驳回通知书》。 (4)投资人的名称或姓名应当载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在金网程序对名称核准通知书版面内容调整前,名称登记机关应根据《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中投资人情况制作《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并作为《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附件核发给申请人。《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应记载名称核准通知文号并加盖行政许可专用章。 《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不作为对出资人出资资格的确认文件,出资人

企业国有资产法知识竞赛试题

企业国有资产法知识竞赛试题 《企业国有资产法》知识竞赛试题 单项选择题:请从提供的答案中选择一个最恰当的结果填列空格内, 第一小题为 1 分,共50 分 1、企业国有资产法于()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A、10月1日 B、10月28日 C、10月30日 D、10月 31 日 2、企业国有资产法自2 0 0 9年()起施行。 A、 3 月 1 日 B、4 月 1 日 C、5 月 1 月 D、6月1 日 3、企业国有资产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 A、机关单位 B、事业单位 C、社会团体 D、企业 4、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A、人大 B、政协 C、国务院 D、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 5、国务院和地点人民政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不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A、投资人 B、出资人 C、经营者 D、治理者 6、国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要求相适应的国有资产治理与监督体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国有资产()责任。 A、安全完整 B、财务监督 C、保值增值 D、效绩评判 7、国有资产受法律爱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A、侵害 B、侵占 C、侵犯 D、侵吞

8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治理机构和地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置的(),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 A、国有资产监督治理机构 B、国有资本监督治理机构 C、国有资产统计治理机构 D、国有资产运营治理机构 9、国务院和地点人民政府按照需要,能够授权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 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职责。 A、投资人 B、经营人 C、治理人 D、出资人 10、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或者参与 制定国家出资企业的()。 A、制度 B、规定 C、章程 D、方法 11、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须经 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大事项,应当报请()批准。 A、国务院 B、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 C、上一级国有资产监督治理机构 D、本级人民政府 12、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委派的股东代表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召开的股东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应当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行职责的情形和结果及时报告()。 A、上一级国有资产监督治理机构 B、本级人民政府 C、出资人委派机构 D、董事会 13、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爱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权 益,除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外,不得干预企业()活动。 A、生产 B、经营 C、销售 D、分配 14、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对()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形,同意本级人民政府的监督和考核,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 A、上一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B、本级人民政府 C、本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D、股东大会

《企业国有资产法》知识习题及答案

企业国有资产法》知识习题 (104 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 A 权益 B 权利 C 权力 2、《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 A 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B 国务院 C 财政部 3、《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家出资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A 职工代表大会 B 民主选举 C 员工大会 4、《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对其所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等出资人权利。 A 选择管理者 B 决定生产经营计划 C 任命监事会主席 5、《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依法进行的()。 A 政府审计 B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C 经济效益审计 6、《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分配利润,以及解散、申请破产,由()决定。 A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B 国务院 C 同级人民代表大会 7、《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家出资企业投资应当符合国家(),并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可行性研究;与他人交易应当公平、有偿,取得合理对价。 A 产业政策 B 中长期规划 C 环保政策 8、《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的()不得利用与国家出资企业之间

的交易,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国家出资企业利益。 A 股东 B 关联方 C 控股公司 9、《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A 等价有偿 B 独立 C 透明 10、《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A 财政部 B 国务院办公厅 C 国务院 11、企业国有资产法于()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A 2005 年 B、2006 年 C、2007 年 D、2008 年 12、企业国有资产法自2 0 0 9年()起施行。 A、3月1日 B、4月1日 C、5月1月D 6月1日 13、企业国有资产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各种形式的出 资所形成的权益。 A、机关单位 B、事业单位 C、社会团体 D企业 14、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所 有权。 A、人大B政协C国务院D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分别代表国家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职责,享有出资人权益。 A、投资人 B、出资人 C、经营者 D、管理者 16、国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体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国有资产()责任。 A、安全完整 B、财务监督 C、保值增值 D、效绩评价 17、国有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企业国有资产法》解读

2009年5月起施行的《企业国有资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这标志着我国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了最高层级法律的刚性约束与规范。 一、调整对象:全面涵盖经营性国有资产 国有资产一般划分为经营性资产、行政事业性资产以及资源性资产。对于行政事业性资产,财政部等有专门的部门规章(2006年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于矿产、水、土地、森林等资源性资产,则一般都有专门的单行法进行规定。同其他两类国有资产相比,经营性国有资产市场化取向最为明确,也最需要保护。以立法方式集中解决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保护问题,对于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新法所称的国有资产,泛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这意味着包括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在内的各类企业国有资产都适用本法规定,从而结束了金融资产游离于国资管理体系外的争议,对今后金融国有资产的整合以及整个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都具有积极意义。但鉴于金融资产的特殊性,同时也为了与现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相衔接,新法在附则中规定,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财政部2009年3月出台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既适用于新法,又与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保险法等金融类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对金融企业监管的特别规定相衔接。 二、明确国有资产的出资人内涵 国资委成立以来,其既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能,又履行政府监管者职能,而实际工作中,各级政府国有资产更多地只履行管理职能却不承担所有者责任,造成所有者的实际缺位和淡化。新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授权其他部门、机构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从而根本上明确了出资人的内涵,解决了长期困扰国资管理的“出资人缺位”现象。 根据我国现行的国资管理体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主要是国务院国资委和各地国资委。为了促进国资委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新法明确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代表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同时,在公司治理环节,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需委派股东代表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议,并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委派机构。 《企业国有资产法》要求,国资监管机构在履行上述职能时要求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能,为国资监管机构作为纯粹的出资人设计了法治框架,《企业国有资产法》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完全对接。 三、赋予了国有企业充分的自主经营权 《企业国有资产法》明确规定,国有出资企业应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企业国有资产法》第16条明文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对其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将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和财产处置权进一步合法化,有利于推动政企分开,使国有企业摆脱对政府的依赖,真正走向市场,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经济主体。 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国企改革 从1984年扩大国企经营自主权之日起,伴随着国企改制的历程,国有资产流失的事情就不时发生。在实践中,国家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增减资本、为他人提供担保、发行债券、关联交易、资产评估、国有资产转让以及大额捐赠、利润分配、申请破产等事项是国有资产流失的关键环节。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试行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国有企业投资行为,促进经济社会和企业发展,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县政府授权县国资办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及其全资、控股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包括以下事项: (一)股权投资,包括出资设立子企业、对子企业增资、股权收购、股权置换等; (二)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 (三)金融投资,包括证券投资、外汇投资、委托理财等; (四)其他投资。 第二章投资决策与管理的责任主体及职责 第四条国有企业是各类投资活动的主体。集团公司负责管理本集团投资活动,是本集团投资决策的直接责任人。其主要职责是:(一)制订本集团投资管理制度和程序,并贯彻执行; (二)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和管理本集团具体投资活动;

(三)负责集团本级并指导管理所属企业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决策、风险控制、投资评价等; (四)向县国资办报送投资备案和需审核项目的报告; (五)对所属企业履行投资监管职责。 第五条国有企业投资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和地方(含省、市、县)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导向等有关政策法规的方向和要求; (二)符合县级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方向、企业发展规划和主业发展需要; (三)投资活动应规范执行企业投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管理制度要求; (四)投资规模应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及实际筹资能力相适应; (五)从严管理境外投资、金融投资、非主业投资和楼堂管所建设,审慎开展与非国有企业的合作投资。 (六)由新投资形成的全资、控股(含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层级,连同集团公司本级,原则上总数不超过三级; 第六条国有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制度主要包括或明确以下内容: (一)董事会投资决策管理规则、权限和决策程序; (二)明确投资管理日常工作机构及管理职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