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饭卡、胸牌申请

办理饭卡、胸牌申请

申请

科教部:

本人为×××级研究生,专业:×××,导师:×××,现专业课已经结束,正式进入临床,需办理饭卡、胸牌,特此申请。

学生签名:×××

导师签名:×××

二〇××年××月××日

机关食堂就餐卡申请表

机关食堂就餐卡申请表 市直机关统管办公区食堂餐卡办理办法

一、办卡范围 1.市委、市政府南北院办公区的机关正式人员;棉纺路20号院、淮河路53号院办公区的机关正式人员。 2.与以上办公区机关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员。 3.以上办公区机关单位短期借调及聘用人员。 二、使用范围 市直机关南、北院食堂,棉纺路20号院食堂、淮河路53号院食堂。 三、办理方法 1.机关正式人员:填写《机关食堂就餐卡申请表》,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单。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人员:填写《机关食堂就餐卡申请表》,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工资单。 3.短期借调、聘用人员:填写《机关食堂就餐卡申请表》并附用人单位证明,办理临时餐卡。临时餐卡使用时限自餐卡办理之日起不超过半年,之后不再充值,至止卡内金额消费完后自动终止,不退办卡工本费。 4.办卡时间:每周二、周四集中办理。 5.充值时间(工作日期间):上午:11:30—13:00 下午:17:30—18:30。 6.每张餐卡收取工本费20元。 7.就餐卡丢失或损坏时,持卡人应凭单位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明到机关食堂挂失,补办新卡,余额转入新卡。每张卡收取工本费20元。挂失前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8.非餐卡办理范围内人员,一律不予办理餐卡。 四、说明 1.实行实名制,一人仅限办理一张就餐卡,餐卡仅限本人使用;严禁转让或转借他人使用。 2.餐卡与餐卡之间金额不得相互转移。 3.凡不再就餐的,不退办卡工本费,不退卡内余额。 4.办卡者应认真阅读《市直机关统管办公区食堂餐卡管理办法》,一经办卡,既视为同意本办法之规定。 5.本办法解释权在郑州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膳食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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