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暂行管理办法

干部选拔任用暂行管理办法
干部选拔任用暂行管理办法

陕西集华柴家沟矿业有限公司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干部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先进、合理、高效的用人机制,公司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和神华党组[2010]01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如下原则:

第三条(一)党管干部原则;

第四条(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第五条(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第六条(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第七条(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八条(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九条(七)精干、高效、有利于工作原则。

第十条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公司中层以上干部。

第十一条第四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司领导干部的职能管理部门。公司所属各单位推荐选拔任用干部的报告,备案统一报送公司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根据工作和岗位的需要及有关规定要求提交公司党委酝酿讨论确认后组织考察。

第十二条第五条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中层干部任免、交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六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知识,熟悉本行业的运作特点,发展现状与趋势,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业务,市场意识和分析经济问题的能力较强,勇于开拓创新。

(三)综合领导素质较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四)胸怀宽阔、全局观念强、民主作风好,善于团结同志,团队精神强。

(五)工作认真踏实,业绩显著。

(六)诚实守信,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第七条选任领导干部的,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选任副科级职务的,应当具有4年以上工龄和二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选任正科级职务的,一般应有副职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推荐选拔副总以上职务,一般应有正科级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科级干部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副总以上的干部应当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

(五)男性年满40周岁、女性年满35周岁的,原则上不再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原则上不再提拔为副总以上领导干部。

(六)选任党内领导职务,除具备上列规定资格外,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第八条领导干部,原则上应当逐级提拔,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应按有关程序办理。

第三章民主推荐

第九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和考察程序。

(一)选拔培养副科级以上干部,在中层干部中进行民意测评,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分析,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推荐考察对象,人力资源部门、纪检部门协助公司综合管理部做好考察工作。

(二)选拔中层干部,推荐提名可采用灵活方式,党委酝酿、协商提名推荐,基层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考察对象。

(三)通过市场机制竞聘的,应由用人单位与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合署招聘。经考察核实向公司党委请示,由公司组织评委会以笔试、面试、答辩等形式择优录用,试用期一年。

第十条推荐选拔中层干部、民主推荐须经过以下程序:

(一)以提名权个人或组织名义推荐拟任人选,应在党委会(或领导班子会议)进行充分酝酿和讨论、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确定推荐拟任人选。

(二)中层领导续聘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按机构设置的班子职位全额推出,公司党委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考核及群众民主测评结果、党委集体讨论推荐。

第四章考察

第十一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综合管理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的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会同党委办、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拟任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第十二条考察中层干部应经过下列程序

(一)根据干部拟任的岗位不同,由综合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并制定考察方案。

(二)同考察对象提名单位的主要领导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专项调查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四)考察组成员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共识,向单位主要领导反馈考察情况,并与考察对象交谈。

(五)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起草考察材料,研究提出拟任意见或建议,向公司党委报告。

第十三条考察中层干部拟任人选,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已任用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属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四)任用意见或建议。

考察材料成文后,须经纪检监察部门签署拟任者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

第十四条考察组成员要精干,须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第五章酝酿、讨论决定及任职

第十五条公司党委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第十六条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党委分管干部的领导,或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介绍对中层干部人选的考察情况。

(二)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三)对作出任免决定的干部由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第十七条党委会作出任免干部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前须在拟任

人选所在单位及公司本部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公示结果影响任职的,按第十五条规定进行复议。

第六章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第十八条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原则上在本公司内,也可面向社会进行。

第十九条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层干部。

第二十条公司内部中层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进行,由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程序如下:

(一)公布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统一考试(竞争上岗须进行民主测评)。按每个职位,取笔试成绩前5名进行答辩;

(四)按每个职位取答辩成绩前2名进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会讨论决定。

第七章免职、辞职、降职

第二十一条领导干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般应免去现职:(一)到法定退休年龄;同时实行企业领导干部离岗制度。公司正处级领导在57周岁(女53周岁)退出领导岗位,改作专业技术工作,享受

原岗位待遇的80%;副处级领导在56周岁(女52周岁)退出领导岗位,改作专业技术工作,享受原岗位待遇的80%;副总师在55周岁(女52周岁)退出领导岗位,改作一般工作,如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经公司聘任后方可担任工作,并要专业对口,工资享受原岗位基本年薪的80%;部门、区队正职53周岁(女51周岁)、副职52周岁(女50周岁)退出领导岗位,改作一般性工作,不再享受原职务待遇。

(二)年度考核、干部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为不称职的。

(三)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

第二十二条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和引咎辞职。

(一)自愿辞职须向公司党委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辞。

(二)引咎辞职,是指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并给企业或社会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二十三条因身体素质差,或工作能力弱,或在年度考核中被组织考核认定为基本称职的,应当降级使用,其待遇按岗位变动重新确认。

第二十四条引咎辞职、降级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符合任用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提拔选任领导职务。

第二十五条公司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除党委、纪委、工会有法定届满年限外,其他人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

第八章纪律、监督与考核

第二十六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并遵守如下纪律:

(一)不准以书记办公会议,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二)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三)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在通知下发之前需要复议的,须经党委集体讨论同意方可进行。

(四)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第二十七条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下列规定实行监督:

(一)党委、组织部门受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举、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十八条通过公司有关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作用,做到既有事前监督、事中监督,还有事后监督,对经营管理者进行有效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公司通过年终考评,或不定期地通过内部审计进行监督。

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因决策重大失误或违法乱纪,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者,根据性质与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

第三十条公司依据任期责任书的内容对公司中层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内容根据不同岗位有所侧重,突出业绩考核,通过考核建立业绩档案,作为对公司中层干部进行聘用、续聘、奖励、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XXX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最新范本)

XXX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干部任免工作的客观、公正,考察选拔工作更科学更有效,为公司的快速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市有关干部管理的文件规定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公司干部主要包括: (一)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纪委副书记、本部各部室部长(总监)、副部长(副总监),公司工会副主席,团委书记。 (二)公司下属正常经营的二级、三级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下称“企业”)的领导人员。 (三)公司合资非控股企业的派出人员。 - 1 -

(四)其他列入公司干部管理权限的职务。 各企业的董事、监事按相关规定执行。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任免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第三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四条选拔任用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 2 -

(一)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 企有为、清正廉洁”;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坚决贯彻执行公司各项决定,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企业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三)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四)正确行使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 之风。 - 3 -

中高层管理者轮岗管理办法

中高层管理者轮岗管理办法 1目的 1.1 增进中高层管理者对公司业务的熟悉与了解,加深对经营的理解;同时拓展视野、提升 流程优化、统筹规划能力; 1.2 促进职能本部、经营本部、地区之间的总体融合与交流。 2适用范围 2.1 本方案的中高层管理者仅指总监级、高级经理级管理人员; 轮岗人员原则上只考虑上一考核周期考核等级在1或2的中高层管理者,其中储备高管优先考虑。 3定义 中高层管理者轮岗是指通过在职能本部、经营本部、地区之间中高层管理人员相互调换岗位,从而在工作实践中培养与提升能力的一种培养方式。 4轮岗期限 4.1 轮岗期限在半年至一年之间; 4.2 具体的轮岗期限由参与本次轮岗的相关部门在轮岗之前确定。 5轮岗实施的相关规定 5.1 轮岗安排 5.1.1 一般来讲,轮岗只在本职能线内进行; 5.1.2 对于条件优异者可结合个人意愿酌情考虑给予跨职能线轮岗机会。 5.2 人事关系与任免权 5.2.1 轮岗期间按调动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其人事关系归属轮岗后的组织,完全行使其所轮岗岗位工作职责; 5.2.2 在轮岗期间,若涉及到轮岗人员的人事任免需由轮岗前及轮岗后组织双方共同确定。 5.3 薪酬与福利 5.3.1 轮岗人员的薪酬、薪酬发放地、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交地、福利待遇保持不变;

5.3.2 按照《管理人员调动后发放住房补贴制度》给予轮岗人员相应异地调动住房补贴; 5.3.3 轮岗物价补助津贴 5.3.3.1由生活指数较低的城市轮岗到生活指数较高的城市,中层管理人员可在轮岗期间享受轮岗物价补助津贴。轮岗结束后,当月不再享受轮岗物价补助津贴。轮岗物价补助津贴计算公式如下: 轮岗物价补助津贴=轮岗前的岗位薪酬×(轮岗后工作所在地城市系数-轮岗前工作所在地城市系数) 备注:其中城市系数请参照公司薪资等级表中的城市系数。 5.3.3.2由生活指数较高的城市轮岗到生活指数较低的城市,中层管理人员不再享受轮岗物价补助津贴; 5.3.3.3高层管理人员不享受轮岗物价补助津贴; 5.3.4 中层管理人员轮岗期限内可享有半年1次1人国内双飞探亲机票报销;高管按原相关探亲假制度执行; 5.3.5 轮岗人员去轮岗地就职而产生的差旅费用由轮岗目的地单位负责报销,轮岗完成后返回原工作地而产生的差旅费原工作单位负责报销;在轮岗期间,因工作需要出差而产生的差旅费由轮岗后的本部、地区负责报销。 5.4 考核与奖金 5.4.1 高级经理的考核与奖金 5.4.1.1 轮岗人员去轮岗地就职后按照所轮岗的岗位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5.4.1.2 如果考核期涉及到轮岗前、轮岗后两个组织,由轮岗目的地单位了解其轮岗前岗位的工作表现,并给出最终的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应用于其当期的奖金计算; 5.4.1.3 其奖金按轮岗前的岗位薪酬基数计算,由轮岗前的本部或地区发放。 5.4.2 总监层级的考核与奖金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5.5 轮岗结束后人员安排 约定的轮岗期结束后,原则上轮岗人员需到轮岗前工作岗位报到,接受原本部人事安排。

中层干部聘用及考核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聘用及考核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聘用及考核管理办法 **市园林科研所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中层干部聘用及考核制度,健全科学、规范、高效的用人机制,促进单位各部门工作卓有成效地进行,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是指单位内部各行政及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含副职)。班组长的聘任、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中层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第三条:中层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条件好,责任意识浓,事业意识强,开拓意识好;2、业务熟练,肯于上进,自觉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有一定的工作组织协调能力;3、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务实求新,具有敬业精神和大局意识;4、坚持原则,勇于承担责任和纠正错误;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5、工作和生活中能够以单位利益为重,凡事从集体利益出发,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6、能够严以律己,宽以待人;思想先进,团结同志,热爱本职工作。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产生第四条:中层干部的产生,按照领导班子提名、职工评议的程序,实行聘任制办法。第五条:中层干部的任用,在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下,应从工作实际出发,打破学历、资历及干部、工人等身份界限,选拔有实际工作能力、能够真正带动部门工作发展的人选。第六条:中层干部的任用范围一般为单位在编在岗职工。确因工作需要的特殊岗位,应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规定,可以聘用单位以外的人员。第七条:对现有的中层领导实行直接聘任,对新提拔的中层领导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应接受职工代表或所在部门职工的民主测评第八条:新聘任中层领导的职工评议以无记名划票方式进行。候选人获票超过总有效票数的60%以上的,为通过评议,单位下发文件予以聘任;得票低于60%的,为没有通过评议。第九条:经领导班子提名,且通过职工评议的,予以聘任。聘任期为一年。第十条:经领导班子提名,但没有通过职工评议的,不担任中层干部;由此而造成的职位空缺,应由领导班子另行提名,并重新进入评议程序,产生新的人选。第十一条:中层领导的聘任期为一年,期满单位不再续聘的,视为自动解职,不在享受单位所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四章中层干部的职责第十二条:中层干部应切实履行职责,在职责范围内认真开展工作,既坚持原则,又要方法灵活,当好领导帮手。第十三条:负责起草、修订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第十四条:担负本部门责任,认真落实既定计划,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第十五条:认真执行领导决策,圆满完成各项临时任务;第十六条:以身作则,充分调动本部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第十七条: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调解纠纷,化解矛盾,形成团结一致、积极向上的良好风气;第十八条: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第五章中层干部的述职及考核第十九条:对中层干部实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制度。考核方式分为自我总结、领导班子认定和职工评议相结合三种形式。1、自我总结。每年年终,中层干部要对本年度个人工作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并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整理,存入个人档案。2、领导班子认定。领导班子根据中层干部年度工作业绩,结合干部自查情况,对其进行年度工作认定。认定称职的,递交职工大会进行评议。3、职工评议。领导班子认定称职的中层干部,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述职。职工以无记名划票方式,对中层干部述职情况表决意见。获票超过总有效票数的60%以上的,为考核称职;超过75%以上的,为良好;超过90%以上的,为优秀;60%以下的,为不称职。第二十条:中层干部的考核及述职,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按照所长办公会安排执行。第六章:对中层干部的奖惩及临时任免第二十一条:为激励中层干部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在以下情况下,应对其给予奖励:1、在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的;2、在业务考评中成绩显着的;3、在专项任务中有突出表现的;奖励办法另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中层干部应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具备一定的业务管理水平和良好的心理、政治素质,对工作要科学地进行统筹安排,不得因工作失误影响单位整体形象或造成经济损失。 有如下情况的,由所长办公会研究予以停职检查或就地免职:1、由于工作安排不周、措施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2、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3、受到政法部门处理的;4、监守自盗,损害集体利益的;5、散布谣言,诽谤他人,故意制造混乱,影响单位安定团结的;6、不服从领导安排的,对单位政策强烈抵制,拒绝落实的;7、弄虚作假,向领导隐瞒真实情况,导致领导决策失误的。第二十五条:因职位空缺,需要立即补充中层干部的,领导班子可以临时任

后备干部管理规定

后备干部管理规定 后备干部是指将德才间备的人安排在一些比较重要的工作岗位上,进行必要的工作锻炼观察,以备必要时正式提拔到正式的干部工作岗位。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后备干部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第一条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各类人才选拔制度,形成富 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为公司发展提供一支梯次合理、素质优良、新老衔接、充分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工作规定》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后备干部的选拔,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 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 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四)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五)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六) 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七) 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八) 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的原则; (九) 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公司中层、分支机构中层正职领导人员和技术专家等各类人才。 第四条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的任用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政工部及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五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胜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公司中层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分支机构中层正职。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分支机构中层,也可列为公司中层后备干部; (二)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同级中层副职、技术专家,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部门助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各类管理人员也可列为分支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 (三)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或是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四)身体健康。 第七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应当兼顾公司在建项目的需要坚持数量和质量的统一,努力充实数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增强活力。 (一)公司中层后备干部一般按公司中层职数 1:1 的数量确定,分支机构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按分支机构中层

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篇一: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根据国家和水利部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 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原则 第四条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标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做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第五条坚持走群众路线,接受群众监督,鼓励和支持群众举荐干部,拓宽识人、用人渠道。 第六条公司干部应当逐级提拔。越级提拔的,需报经人力资源部同意。

第三章干部选拔任用一般程序 第七条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以及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公司干部可以从公司内部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公司外选拔任用。公司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可根据三类选拔职位的性质、任职要求、公司内人才储备等实际情况分别使用三种不同的方式和程序,以实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健全、完善。 第一类职位为重要管理岗位,主要指公司总部各部门正副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岗位、子公司领导班子岗位,以及公司党政联席会认定的其他重要管理岗位。对于重要管理岗位采用“民主推荐与竞争评选”(或“民主推荐与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一般需经过民主推荐、竞争评选、组织考察、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具体见附件1《重要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 第二类职位为一般管理岗位,主要指公司总部各部门内除部门正副职以外的管理岗位、直属单位各部门正副职、各工段正副职及其他管理岗位,子公司除领 导班子岗位以外的管理岗位。对于一般管理岗位采用“竞聘”的方式,一般需经过自荐或组织推荐报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具体见附件2《一般管理岗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 第三类职位为特殊管理或技术岗位,主要指公司急需的

中层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中层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制 度正式版

中层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目的 中层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是企业全员教育的主要部分。企业安全管理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思想认识提高了,就能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职工起到有效的教育作用。因此,要自觉学习安全法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2、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教育的必要性 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性强、知识面广,它既包括社会科学内容,同时具备

政策性和广泛的群众性,对安全要求的标准也日益提高。因此,中层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只有认真学习并努力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管理知识,才能跟上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 3、中层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负有领导和管理上的责任 方针政策主要靠中层管理人员去贯彻实施,企业主要靠中层管理人员去管理,一个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重视安全生产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是对中层管理人员的爱护企业出了责任性伤

热门-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实施办法5则学校中层干部有哪些岗位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实施办法(5则)学校中 层干部有哪些岗位 (篇一) 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精神,进一步调动中层干部在学校管理和服务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干部队伍的活力和执行力,现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特制定《**县职业技术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实施办法》。 一、岗位设置 按照因事设岗、精干高效的原则,结合有关文件精神,学校设置以下中层干部岗位: 1、中层正职13名 党办主任1名,办公室主任1名,教务处主任1名,政教处主任1名(兼保卫科科长),总务处主任1名,财务室主任(兼主管会计)1名,信息中心主任1名,园区办主任1名,工会副主席兼工会办主任1名,电大办主任1名,培训中心主任1名、驾培办主任1名,扶贫工作队队长1名。 2、中层副职11名 党办副主任1名(兼团委书记),办公室副主任1名,教务处副主任2名(其中一名兼招生工作),政教处副主任3名

(其中一名负责女生管理工作),总务处副主任各1名,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电大办副主任1名、培训中心副主任1名。 二、报名及任职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校,为人师表,团结协作, 身心健康。 3、在编在岗,本科以上学历。 4、竞聘中层正职人员须有下列经历之一: (1)有中层正职任职经历; (2)担任中层副职满两年; (3)有连续五年年级组长(专业组长)或连续七年班主任任 职经历的中级职称以上教师。 5、竞聘中层副职人员须有下列经历之一: (1)有中层副职以上任职经历; (2) 有相关处室工作经历; (3) 经组织推荐的候选干部; (4) 在我校工作满两年。 6、无中层干部经历者参加本次竞聘中层干部的人员年龄不 得超过5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中层后备干部库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计划、有针对性地为集团公司中层副职岗位选拔和培养后备人才,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层副职后备干部选拔机制,培养造就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能够担当集团改革发展重任的后备干部梯队,也为了积累经验、为以后构建其他管理和技术岗位后备人才体系做好准备,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后备干部,是指集团总部部门副职及下属单位副职领导的后备人才。后备干部库是指由全体后备干部组成的虚拟群体,是集团选拔任用中层副职干部的主要渠道。 第三条选拔和管理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在后备干部选拔时,做到公开选拔、公正评价、民主评议,提高工作透明度,实现竞聘程序和考试结果的全公开。 (二)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支持、鼓励每一名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竞争,参与人数原则上不应少于后备干部数量的2倍。 (三)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在确定人选前,充分了解竞聘人的德才表现,对所收到的不良反映进行充分调查核实,有问题的不予选用。 (四)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集团发展情况和岗位需求,陆续调整或增加后备干部名额,控制各专业结构及管理方向的后备

人才比例,保证后备人才的数量和质量符合集团人才发展战略。 (五)培养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后备干部选拔后,除根据其发展方向进行有效培养外,还进行全周期考核,为后续的提拔任用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及下属各单位无中层副职以上职务、符合竞选条件及资格的所有合同制员工。 第二章后备干部的竞选条件及资格 第五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觉悟高,综合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同集团公司核心价值理念,努力践行集团公司企业文化; (二)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工作业绩,熟悉业务,基本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和技能,发展潜力较大; (三)有改革创新精神,大胆开拓,锐意进取,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注重团结协作,大局意识强,能自觉维护集团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五)道德品质好,无不良嗜好,积极乐观,踏实敬业,清正廉洁,企业忠诚度高。 第六条应具备的资格 (一)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全日制本科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验(本企业2年以上); 2、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3年以上工作经验(硕士毕业后);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 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 公司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管理工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 管理队伍,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人才基础,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机关中层经营管理人员,所 属管理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收费站站长、路政大队长、通讯监控分中心主任, 建设项目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养护公司、三产经营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参 股、控股公司我方派出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公司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等。 第三条公司各级的党、团、工会组织的干部,由公司党委和所属公司的党组织按 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四条依法管理原则。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 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 第五条责权统一原则。承担经营管理主要责任的主体享有相应的权利,公司经营 管理班子必须承担公司经营的责任,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任务,为 了保证任务目标的完成,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应当享有充分调动公司各种资源以 完成经营目标的权力,因此,应当充分享有用人权,行使用人方面的选择、任 免、考核和调配的权力,保证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 第六条与党管干部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择、 任免、考核和调配等方面的监督作用。 第七条集体决策原则。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聘用,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 贝y,由总经理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管理办法 (2014年8月15日修订)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所要求的的干部管理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任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增强管理岗位人员的事 业心和责任感,现就公司中层干部的选拔、推荐、职务聘免及考核 管理规定如下: 一、中层干部的选拔、推荐、聘用的原则和要求。 选拔、推荐、聘用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做到严格考核、择优聘任。真正把懂经营、善管理、有知识、组织 领导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成绩突出、有群众威信的职工选拔到 管理岗位上来。 二、中层干部聘用的程序和方式。 (一)、由公司领导提出人选,分管领导负责考核,综合办公室 负责组织实施,然后提交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层干部任职条件、管理岗位职数,经 总经理提议,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可通过民主推荐、公开竞聘、自 我推荐的方式竞聘中层干部岗位。 (三)、党组织、工会干部的选拔、推荐、职务任免,按有关规 定的程序、权限执行。 三、中层干部的考核 (一)、考核的内容。 1、部门责任人的考核内容主要是,组织领导能力、责任意识、

执行能力和团队建设。经营业务部门,主要考核经营收入、利润额 和安全生产、职工队伍精神面貌; 2、部门副职的考核内容主要是,敬业精神、执行能力、工作实效、协作配合和群众威信等。重点考核敬业精神和工作实效。 (二)、考核组织和方法。 1、由主要领导负责,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坚持自下而上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2、日常绩效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或任期届满考核相结合;中层干部本人述职,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评价、中层干部和职工代 表评议相结合。 (三)、考核程序和形式。 1、日常绩效的考核。采取定量指标考核和定性指标考核相结合、关键指标考核和辅助指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措施按照公 司《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2、半年考核、年终考核或任期届满的考核。 (1)进行半年、年终或任期届满工作总结。部门正职、副职首先要在本部门述职;年终时根据公司统一安排,分别在公司职工大 会上(或在全体领导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和各部门选派的职工代表 参加的会议上)作工作总结报告。 (2)民主测评。 ①通过中层干部述职,现场即时进行民主测评。 ②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为全体领导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及各部门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规定的意见征求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规定 的意见征求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吉林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 则……………………………………………………………………… …2 第二章选拔基本条 件 (2) 第三章选 拔……………………………………………………………………… …2 第四章管 理……………………………………………………………………… …3 第五章任 用……………………………………………………………………… …3 第六章附 则………………………………………………………………………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使人才的选拔、使用更加科学化、程序化、公开化,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培养、选拔、使用人才机制,使那些思想作风过硬、业务水平坚实、创新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的人才脱颖而出,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一批懂业务、有能力、会管理、敢管理的管理人员。 第二条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遵循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革命化的原则。 第三条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遵循重能力、重水平、重业绩、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第四条中层后备干部的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基本条件

第五条热爱企业、身体健康、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创新能力强、具有经营管理潜能、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第六条中层后备干部职数: 1、公司机关部门按照不超过所在部门中层领导干部职数1:2的比例确定; 2、二级单位按照不超过所在单位中层领导干部职数1:3的比例确定,并统筹兼顾各个专业; 3、特殊优秀人才较多的单位、部门不受职数比例限制。 第七条选拔范围: 1、机关部门:业务主管; 2、二级单位:科室科长、副科长,车间(工区)主任、副主任等二级管理干部。 第八条年龄:38周岁以下(含38周岁),特殊人才放宽到45周岁; 第九条学历:大专(含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第三章选拔 第十条二级单位及部门要按照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基本条件严格把关,经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民主程序进行推荐,拟推荐人选在本单位、部门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公司组织部; 第十一条组织部负责组织各单位、部门拟任中层后备干部组织考核、理论考试。 第十二条组织考核主要对各单位、部门拟任中层后备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 1、民主测评占30%; 2、单位、部门领导测评占40%; 3、组织部门评价占30%。 第十三条理论考试主要测试拟任中层后备干部文字处理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理论水平,考试范围为专业及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理论考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

XX厂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XX规章〔2016〕第29号 《XX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已经于2016年3月25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长: 2016年3月25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XX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符合企业发展战略的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和干部激励机制,建设一支“讲政治、有本事、肯实干、能自律、业绩好”的干部队伍,根据《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有关精神,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厂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 第三条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六)坚持依法操作、规范办事的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中层干部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及政策水平,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

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具有唯物辨证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在工作中勇于创新,善于开拓,富有实绩。 (三)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具有工作的大局意识和整体意识,能够代表大多数职工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刻苦学习、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不断加强自主知识积累,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模范遵守法纪,正确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义务,保证清正廉洁,自觉拒腐防变,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一道工作。 (七)年富力强,身体和精力能满足工作的要求。 第五条中层干部人选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拟选拔任用的副科级干部人选,一般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管理或班组长及上岗位工作经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年龄应在45(女40)周岁以下,但距离法

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 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 强公司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管理工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一支高 素质的管理队伍,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人才基础,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机关中层经营管理人员,所属管理公司经营班子成员、收费站站长、路政大队长、通讯监控分中心主 任,建设项目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养护公司、三产经营公司经营班子 成员,参股、控股公司我方派出的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公司各类专业技术 人才等。 第三条公司各级的党、团、工会组织的干部,由公司党委和所属公司的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四条依法管理原则。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 第五条责权统一原则。承担经营管理主要责任的主体享有相应的权利,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必须承担公司经营的责任,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任 务,为了保证任务目标的完成,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应当享有充分调动公司 各种资源以完成经营目标的权力,因此,应当充分享有用人权,行使用人 方面的选择、任免、考核和调配的权力,保证各项经营活动的开展。 第六条与党管干部相结合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选择、任免、考核和调配等方面的监督作用。 第七条集体决策原则。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聘用,应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总经理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章产生渠道 第八条公司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的候选人选,可以由以下渠道产生: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XXXX公司 中层管理人员聘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根据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层管理人员是指承担运营板块或部门管理职责,对部门绩效目标完成和团队建设负责的人员。 第三条中层管理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聘任条件和聘任程序进行聘任。 第四条公司设置运营板块总监若干名;每个部门(项目部)设置总经理(经理)一名,副总经理(经理)若干名,以上人员统称为中层管理人员。 第五条中层管理人员聘任坚持以下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第二章中层管理人员聘任条件 第六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工作业绩突出;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公正、诚实、廉洁的品质,勤勉尽责,遵纪守法,以身作则,善于团结同志,有全局观念; (五)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第七条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一)岗位职级为主管及以上级别; (二)聘任为运营板块总监的,应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聘任为部门(项目部)总经理(经理)的,应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聘任为部门(项目部)副总经理(经理)的,应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职务提拔原则上应在下一级职位工作两年以上;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中层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所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后备干部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公司内部干部工作顺立进行,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和能够担当重任的后备干部队伍,建立和完善所人才队伍的结构体系,增强所长远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后备干部是指所中层后备干部。 第二章后备干部的选拔标准 第三条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第四条后备干部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能够经受住各种考验,具有做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能够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努力成为科技企业的优秀管理人才和经营管理者。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有较强的党性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全局观念。 (四)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密切联系群众,团结同志,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不谋私利,献身铸造事业,全心全意为职工谋利益。 (五)熟悉科技企业的科研、经营、生产和管理规律,有一定的领导科学和管理科学知识、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和锐意进取、开拓务实的精神,善于协调各方面力量。 第五条后备干部的资格 (一)必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作为分管部门的经理和总监需具备大学本科学位。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中层正职后备干部一般应是中层副职干部,特别优秀和发展潜力大的非中层副职干部也可以列为正职后备干部。 (三)中层副职后备干部应有部门内部或同行业工作两年的经历,特别优秀和发展潜力大的非助理人选也可破格列入副职后备干部。 第三章后备干部的职数与结构 第六条后备干部队伍的选拔应形成合理的专业和知识结构,所学专业应基本覆盖本部门的主干专业,除按上述原则选拔后备干部外,还应注意从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和善于管理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中选拔。后备干部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妇女干部以及少数民族干部。 第七条后备干部的结构与职数原则上按下列条款执行: (一)后备干部按照现中层正职领导职数1:2 的数量确定。 (二)后备干部要形成合理的年龄、性别、专业知识结构。后备干部要以35 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30岁以下的要有一定数量,近期(1—2年)进领导班子的后备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0 周岁左右。 (三)后备干部中,专兼职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干部应占后备干部总数的二分之一左右。 第四章后备干部确定的程序 第八条确定后备干部名单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群众推荐。召开现任中层领导、党支部委员、团支部书记、工会支会主席参加的大会,在全所范围内按规定的职数进行推荐。党委组织部汇总推荐情况,提出后备干部考察人选,报所党政联席会审批,考察人选数应略多于后备干部人数。 (二)组织考察。由党委组织部组成考察小组,对考察的对象逐一进行全面、认真的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管理能力、工作业绩、群众基础和发展潜力,并对每一名考察对象写出考察材料。 (三)集体讨论。召开所党政联席会,按照干部职数的要求,讨论确定后备干部名单。 (四)专职党务系统的干部可在全所范围内由各党支部(总支)进行推荐,经组织部考察后提交所党委会讨论确定。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左权盘城岭煤业有限公司 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任用人机制,建设知识化、专业化、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奋发有为、结构合理的干部队伍,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根据集团公司《干部任免管理规定》(晋能党字[2014]52号)、《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晋能党字[2015]72号)以及晋中公司《关于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晋中煤销字[2017]269号)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干部是指公司中层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 三、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四)组织选拔、内部竞聘和外部公开选聘相结合原则; (五)按职数配备干部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规办事原则。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四、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

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本职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三)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清正廉洁,顾全大局,作风民主,注重团结协作; (四)符合国有企业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五、提拔任用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向市公司推荐的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管理人员,应当具备2年以上公司正职任职经历,具备大专及以上煤炭专业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提任中层正职干部,应当具有2年以上公司副职任职经历,具备中专及以上煤炭专业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2周岁。 (三)提任中层副职干部,应当具有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具备中专及以上煤炭专业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对特别优秀、有突出贡献和特殊业务需要的人才,原则上可适当放宽条件,但要从严掌握。 (六)干部应逐级提拔,对破格提拔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从严掌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提任: (一)不具备任职资格的; (二)年度或任期考核不称职,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问题

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及考核办法

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及考核办法 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素质的企业干部队伍,为公司的改革发展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聘任公司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聘任条件 (一)公司中层干部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和部署,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积极参与改革,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做出实绩;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4、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执行力强;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政治思想水平高,熟悉精通所要担任职务的工作业务。 (二)选拔聘任公司中层干部职务应具备的资格 1、提任公司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工龄;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 2、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新聘干部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表现突出、工作业务能力强的可以放宽到40岁以下; 3、身体健康;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三、聘用中层干部的程序 (一)民主推荐

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干部、人才保障,按照我局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后备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 (七)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八)统一调配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领导干部的后备人选。 第二章后备干部的条件、资格和结构要求 第四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公司后备干部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管理办法》中的具体条件: (一) 能够坚持参加各类形式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

政治素质,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论政策水平,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 能够自觉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的规定和要求;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三) 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实践经验和经历,有胜任领导岗位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决策水平和表达能力; (四) 工作作风扎实,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能够运用市场经济理论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指导、分析和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五) 能够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批评,有较强的自我约束能力,能抵制各类不正之风; (六)坚持原则,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第五条后备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 职务:正职中层后备干部应是同级副职,副职后备干部应是一般技术管理人员,特别优秀、发展潜力大的班(站)长也可列为中层副职后备人选; (二) 文化层次:后备干部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工作实绩突出、能得到职工普遍认可、大专文化程度的可作为补充。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