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XXXX大道工程

施工企业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

XXXX大道建设项目有限公司

二 O 一七年五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XXXX大道工程施工企业的诚信机制,充分调动施工企业的积极性,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相关规定,按照和施工企业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及XXXX大道建设项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下发的《XXXX大道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结合XXXX大道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对参建施工企业的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XXXX大道工程施工企业履约评价,是指在建设期内针对土建施工企业的施工安全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文明施工、总包管理、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合同造价管理、资料管理等所进行的定期履约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XXXX大道工程的土建施

工企业(简称“施工企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了加强对施工企业的履约评价管理工作,成立项目公司履约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总监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安全总监

组员: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合约计划部、财务审计部、前期协调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履约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1、组长全面负责施工企业履约评价管理工作,指导

各部门规范开展日常评价工作。

2、副组长直接负责施工企业履约评价各项工作,审查指导制定履约评价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季度履约综合检查范围、方式、方法及检查组人员,监督各部门严格履行检查职责。组织季度履约综合检查结果汇总工作,审核履约检查通报。

3、对参建的施工企业,定期开展现场检查评价工作。

4、负责履约评价年度综合汇总,按时上报上级政府管理部门,作为相关部门建立单位履约履约评价的依据。

第五条履约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安全质量监察部,由安质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

1、按照履约评价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完善履约评价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履约评价管理日常工作。

2、制定季度综合检查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汇总检查资料。

3、建立履约评价管理台账,归档保管履约评价的书面及电子影像资料。牵头核查处理施工企业申诉和投诉举报。

4、对当期检查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安排相关主管部门跟踪落实施工企业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5、季度综合检查评价结束时,汇总评价结果,对履约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后的结果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公示,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上级政府部门。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合约计划部、财务审计部、前期协调部、综合管理部积极配合现场检查,结合业务范围配合履约评价工作;落实问题整改,进行相关考核认定及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章履约评价原则及内容

第七条施工企业履约评价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统一检查项目和评分标准,对参建单位的检查频次应保持相对一致。同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及上级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施工企业履约评价主要围绕施工安全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文明施工、总包管理、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合同造价管理、资料管理八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四章季度履约综合检查评价分工及计分方法

第九条季度履约综合检查评价由履约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正式通知,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检查评价表集中检查评价一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参加检查的各组人员以及被检查施工企业现场配合人员签字确认。

各部门职责分工:

1、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检查项由安全质量部完成评价。

2、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工法(安全)、起重设备/施工机具检查项由安全质量部主责、工程部配合完成评价。

3、施工进度管理检查项由工程部负责完成评价。

4、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检查项由工程部主责、计划合约部配合完成评价。

5、合同造价管理检查项由计划合约部负责完成评价。

6、总包管理检查项由计合部主责、工程部、与前期协调部配合完成评价。

7、资料管理检查项由工程部负责完成评价。

第十条季度履约综合检查评价采用百分制,十个检查项评分在季度履约综合评价总分中所占分值权重分别为:施工安全占 25%、施工质量占 20%、施工进度占 20%、文明施工占 10%、总包管理占 10%、组织机构人员占 5%、合同造价管理占 5%、资料管理占 5%(各单项检查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季度履约综合评价得分=季度履约综合检查得分-季度内整改通知书扣分(一级扣 1 分,二级扣分,累加)及其他扣分。(附件二:季度综合检查评价汇总表)第十一条年度履约评价结果在XX大道工程范围内进行 5 天公示,无异议则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及市招标办备案。

第十二条对于履约评价较差的单位公司将根据合同条款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评价的目的是持续改进施工过程中各单位的履约职责。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项目公司履约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7

-

附件一:年度履约评价汇总表

附件二:季度履约综合检查评价汇总表附件三:季度履约综合检查评价表

1-10 表 1:施工安全检查评价表

2:施工质量检查评价表

3:施工进度管理检查评价表

4: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5:施工工法(安全)检查评价表表

6: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安全检查表

7:总包管理检查评价表表

8:组织机构人员检查评价表表

9:合同造价管理检查评价表表

10:资料管理检查评价表

附件一:年度履约评价汇总表(表 1)

(20年)

建设单位(盖章):日期:

- 9 -

附件二:季度履约综合检查评价汇总表

(20 年季度)

建设单位(盖章):日期:

- 11 -

附件三:施工安全检查评价表(表1)

施工安全检查汇总表

工程名称:日期:

说明: 1、汇总表满分 100 分;

2、在汇总表中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在汇总表中该项赢得满分分值╳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100;

3、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实查项目实得分值之和/实查项目应得满分分值之和╳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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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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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监控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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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XXXX大道工程 施工企业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 XXXX大道建设项目有限公司 二 O 一七年五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XXXX大道工程施工企业的诚信机制,充分调动施工企业的积极性,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相关规定,按照和施工企业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及XXXX大道建设项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下发的《XXXX大道工程安全质量管理办法》,结合XXXX大道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对参建施工企业的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XXXX大道工程施工企业履约评价,是指在建设期内针对土建施工企业的施工安全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进度管理、文明施工、总包管理、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合同造价管理、资料管理等所进行的定期履约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建设XXXX大道工程的土建施 工企业(简称“施工企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了加强对施工企业的履约评价管理工作,成立项目公司履约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总监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安全总监 组员: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察部、合约计划部、财务审计部、前期协调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1、组长全面负责施工企业履约评价管理工作,指导 各部门规范开展日常评价工作。 2、副组长直接负责施工企业履约评价各项工作,审查指导制定履约评价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季度履约综合检查范围、方式、方法及检查组人员,监督各部门严格履行检查职责。组织季度履约综合检查结果汇总工作,审核履约检查通报。 3、对参建的施工企业,定期开展现场检查评价工作。 4、负责履约评价年度综合汇总,按时上报上级政府管理部门,作为相关部门建立单位履约履约评价的依据。 第五条履约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 安全质量监察部,由安质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 1、按照履约评价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完善履约评价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履约评价管理日常工作。 2、制定季度综合检查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做好检查记录,汇总检查资料。 3、建立履约评价管理台账,归档保管履约评价的书面及电子影像资料。牵头核查处理施工企业申诉和投诉举报。 4、对当期检查评价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类,安排相关主管部门跟踪落实施工企业限期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公司信用评价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信用评价考核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贯彻集团公司“区域化发展”战略,持续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公司各区域协调发展,巩固区域发展成果,扩大区域市场份额,促进公司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1.2按照集团公司区域市场划分,公司主要承担新疆、广西、湖南、江苏,苏北地区,及陕西安康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市场维护、风险控制等各项任务和职责。 1.3本办法所指的信用评价是指铁路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的铁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交通部或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公路,水运,系统进行的信用评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综合评价等及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等评价活动。 1.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国有铁路、合资铁路和地方铁路及公路水运、轨道交通、市政、房建、水利水电等项目,未参加信用评价办法的除外,。 1.5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公司各经营生产经营部及各项目。 1.6公司其它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做好对口业务的服务、指导和检查工作,确保信用评价取得较好成绩。 2信用评价考核原则 2.1信用评价考核对象为各区域生产经营部及各项目部,考核内容分业绩、目标两个方面。 2.2业绩考核以各项目部或区域获得的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奖罚考 核,目标考核以公司下达的信用评价目标为依据,根据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奖罚考核。 2.3铁路项目考核原则

2.1.1以铁路建设主管单位公布的当期信用评价结果为依据,以集团公司在铁路建设主管单位的最终排名按集团公司文件进行奖罚。 2.1.2在当期排名位于建设单位所有参建单位,以局为单位,前1/3名的项目,并及时收集相关评价信息,或评价文件,进行上报的项目给予奖励,对排名在后1/2名的项目予以处罚。 2.1.3对在当期信用评价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的,且集团公司进行处罚的,公司按集团公司处罚额的2倍予以处罚。 2.4其它项目考核原则 2.4.1根据当期在公路系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交通主管部门取得的信用评价情况,参评项目数量及对信用评价的贡献度进行考核。 2.4.2对实现目标的区域考核原则是,根据集团公司考核按各项目信用评价得分所占份额进行奖罚,即按贡献度进行奖罚。对于加分的事项按项目进行一次性奖励,对于不良行为按项目给予重罚。 3信用评价考核标准 3.1铁路项目考核标准 3.1.1铁路项目按集团公司《考核办法》按项目进行奖励,即按集团公司奖励金额全额奖励,对于有局指挥部,项目部,的项目,要积极参与信用评价,集团公司奖励到局指挥部,项目部,的信用评价奖 励要积极进行沟通进行奖励分配。 3.1.2对在局指挥部,项目部,内部信用评价排名在倒数第四名以内的,按集团公司处罚标准的2倍予以处罚,即倒数第一名处罚60万元、倒数第二名处罚40万元,以此类推分别处罚20万元、10万元。 3.1.3对存在不良行为而被记录的按集团公司《考核办法》的2倍进行处罚。

供应合同管理办法

采购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1.为规范公司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事宜,做好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修改等工作,使 其符合采购管理的要求及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对采购合同管理的相关事宜。 采购合同的编写 1.供应部是采购合同的对口管理单位,负责公司采购合同的编制、签订、执行、控制等管理 事项。 2.公司一次性采购物品金额高于元,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外地采购(XX市外)必 须签订合同。 3.采购合同的编写程序。 1)选择供应商。必须是公司认可合格供应商。 2)进行谈判。供应部应与合适的供应商展开谈判,谈判内容包括采购物料的价格、数量、 质量、供货方式、货款支付等方面的谈判,并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选择对公司 最有利的供应商。 3)拟定草案并评审。供应部应根据谈判所形成的方案拟定采购合同草案,高价值原料、 单批量价值≥40万元报送集团法律顾问审核后,按公司签批流程上OA进行签批。 4)拟写正式的采购合同。供应部应根据各相关部门、法律顾问及各级领导的意见对采购 合同草案进行修订,并据此形成正式的采购合同。 4.正式的采购合同必须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订双方的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 2)采购物品的单价、总价。 3)采购物品的数量与规格型号。 4)采购物品的品质和技术要求。 5)采购物品的履约方式、期限、到货地点。 6)采购物品的验收标准和方式。 7)付款方式和期限。 8)售后服务和其他优惠条件。 9)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 5.采购合同的条款内容必须齐备、明确、具体,表达必须严谨。

采购合同的签订 1.与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并以其自己的名义签订采购合同,如果 委托别人代签,供应部应审验其委托证明。 2.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其他任何形式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3.对于金额在4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可以采用传真的方式进行签订,即公司将合同拟订 好后传送给供应商,供应商进行盖章签字后回传,公司盖章签字后发给供应商回执,视为合同成立。 4.签订后的合同由供应部保管。 采购合同的执行与控制 1.合同签订后即具有了法律约束力,供应部应及时向供应商发送订货单,使供应商及时准备 公司所需的物品。 2.供应部应配合使用部门做好采购物料的进厂验收工作,当所采购的物料不符合合同所约定 的质量要求时,供应部应积极联系供应商进行处理。 3.供应部应建立合同履约的管理台账,对双方的履约进程逐次、详细地进行书面登记,并保 存好能够证明合同履约的原始凭证。 4.对于供应商需要按照样品或图纸加工的物料,如果存在加工过程周期长、变数多、监控过 程比较复杂的现象,要求供应商提供进度安排,供应部根据进度安排与供应商进行联络,进行积极的协商,确保物料能够及时运送到公司。如果供应商提供的物料将延缓公司的生产,供应部应减少在供应商处的采购数量并与其他供应商联系,增加采购数量。 5.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供应部要处理好与供应商的关系,将供应商视为公司的战略发展伙 伴,便于在生产旺季加大物料采购时能够及时供应,在生产淡季时能够缩减或取消物料采购的数量。 6.供应部应本着经济型的原则做好物料的采购进度控制工作,既保证仓库中的采购物料库存 最低,同时还能保证采购物料满足生产的需求。 采购合同的修改与终止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供应商的原因造成无法按量供应的采购物料,供应部经调查核实, 可与供应商签订新的采购物料的数量规定,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进行执行。 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例如原材料价格或市场行情出现上涨或下 跌,)供应部可与供应商进行协商,签订新的供货价格的条款,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执行。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供应商无法按时交货,供应部经过核实后,可与供

履约考核管理办法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成地铁发〔2013〕255号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参建企业项目 项目质量安全及履约信誉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及下属单位,中铁成投公司,全线各参建单位:公司《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参建企业项目质量安全及履约信誉考评暂行办法》已于2013年7月10日经公司安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7月31日 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参建企业项目 质量安全及履约信誉考评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管理“三个一”理念,落实成都地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五个必须”要求,完善成都地铁建设市场诚信机制,加强参建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成都地铁建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参建企业项目质量安全及履约信誉考评(以下简称“信誉考评”),是指地铁公司根据对各参建企业项目日常检查的情况和项目合同履行的行为和效果,定期进行的考评。 第三条信誉考评以标段为考评单位,每季度为一个考评期。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成都地铁所有建设项目(含投融资项目和运营公司负责的建设项目)。 第二章考评程序 第五条考评工作分工。 (一)地铁建设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和地铁运营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负责对各自管理的参建单位进行履约综合考评,并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形成每季度全线综合信誉考评得分汇总表。

(二)地铁公司质量安全部(以下简称“质安部”)依据本办法第六条规定,负责对各参建单位进行质量安全专项考评,并负责信誉考评结果的相关通报工作。 第六条考评过程及要求。 (一)综合考评 1.建设公司根据《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土建承包商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地铁建〔2013〕53号)、《关于印发<成都地铁建设工程土建工程监理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地铁建〔2013〕50号)等制度,自行制定综合考评的考评细则及评分细则,采用日常专项检查考评和季度综合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所管理参建企业项目开展综合考评。 2.运营公司根据其相关管理制度,自行制定综合考评的考评细则及评分细则,采用日常专项检查考评和季度综合检查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所管理参建企业项目开展信誉考评。 3.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建设公司、运营公司应统计形成当季的《综合考评得分汇总表》(汇总表样见附件1(考评以项目标段为单位,每个项目得分满分为100分)。 (二)专项考评 1.质安部依据当季公司相关部门(单位)和地铁建设工程安全专家所开展的专项检查、季度安全大检查的情况,对全线各参建企业项目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合同履约等方面进行质量安

1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附件1: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快信用体系的建设,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加强会员单位自律,加快企业建立现代信用管理制度进程,帮助企业制定发展战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是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国发[2014]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2016年召开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暨信息共享工作对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等法规和政策,经充分调研论证,在会员体系内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项目的会员企业。 第四条为了保证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严谨性和公正性,协会成立了信用专业委员会、信用评审小组和运营支撑单位。 (一)信用专业委员会是评价管理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为:统筹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整体工作;建立信用评价标准体系;制定评价管理制度和办法等。 (二)信用评审小组是确定评级对象信用等级的终审组织,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拟订信用等级评价基础文件;负责制定评价方法、指

标体系等评价技术文件;通过信用评审会议,审核、讨论、确定评价对象的等级,并定期监测,对结果进行调整。 (三)运营支撑单位是受信用专业委员会委托,保障信用评价业务稳健开展的机构,其主要职责为: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完成信用专业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务。 第二章参评条件、流程及收费标准 第五条参加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企业成立已满三年或以上,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当前从业人员10人以上(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并承担社会保险); 2.企业有主营业务收入,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3.企业无信用不良记录及违规违法行为记录; 4.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会员。 第六条企业自愿申请参加中国企业评价协会的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并承诺在申请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数据和资料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第七条为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树立信用意识,加强企业自律,参评企业需签署《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1)。 第八条由于评价过程会采集第三方数据与企业提交的数据相比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范本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范本 写清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从法律角度监督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促进合同依法正常履行,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技术标准、总分包关系等问题。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以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第二条通过合同履行监督可以知晓公司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对方或我方违约的发生。 第三条从法律角度监督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促进合同依法正常履行,更注重合同履行中证据的收集,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由合约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合约部开展合同履行监督工作。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合约部有关人员应当向相关部门(如技术部门等)的相关人员(如技术人员等)进行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交底,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技术标准、总分包关系等问题,以便沟通配合。在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交底时,应当附有简明的书面材料。 第六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约部负责跟踪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具体履行情况。合约部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进度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二是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三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各部门应当及时配合调查违约原因,同时承办部门尽早采取补救措施,并尽快与对方协商确定处理办法,为防止他方过分追究违约责任,应特别注意保存相应有利的证据材料。 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合约部负责对合同履行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完整保存。如上述材料发至其它部门,应及时转交合约部存档。

人事制度:职称评审管理办法[20090416]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地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充分发挥对人才成长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参照中石化职称评审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在公司任职满一年的正式合同制员工均可报名参加评审及认定。 1.3评审原则 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技术水平的体现,是履行岗位职责的必要条件,与薪酬体系中的技术职称津贴直接挂钩。 评审工作坚持以下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准确客观的评价人才。 2、评审组织及评审权限 2.1职称系列 公司必须要参加评审的职称系列有工程、经济、会计审计、营销、政工等几大类,级别主要分员、初、中、高级。 2.2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是负责评审专业技术人员是否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机构,由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群众公认的专家组成,委员应具有评审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其中具有

高级职称的委员不少于二分之一;评审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2~3年。任期届满,应适当调整成员。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在评审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评审组。专业组在评委会的领导下,承担参评人论文的评阅、答辩,以及评委会交办的初评等工作,向评委会提供能反映参评人专业水平的论文评阅、答辩情况报告或初评意见。 评委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时,出席会议人数应超过组成人数的三分之二方有效。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出席会议委员超过三分之二赞成为通过,未出席会议委员不得委托投票或补充投票。每次会议对同一送审对象只进行一次评审和投票表决,不再重评重议。会议期间,评委会根据申报人有关材料进行评议,不接待个人来访和申诉。 公司职称评审委员会主任:胡先念 委员:孙广刘郁东王梅正 人事员协助委员会组织报名及评审,各专业临时抽调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做专业评审,不做委员会定员。 3、职称评定方式 3.1考试 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出版、卫生、翻译等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于参加全国专业考试认定,不需要再进行评审和初定。此外,专业从业资格的认定如会计从业资格证等不用评审。 3.2考评 专业资格中级以上职称的认定一般要先参加外语、计算机等考试,并符合职称评定的其它条件的,将专业论文上交评委会评审答辩

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

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施工企业不断提高诚信体系建设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进而营造诚信守法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本会近十年施工企业综合评价的实践,借鉴国内重要城市的成功经验,结合深圳建筑市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对本市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按照产值与纳税、履约、与市住建局的诚信评价(下称诚信评价)、获奖及受罚等指标体系,对其信用情况作出评价,并向社会公开,实行动态管理,供有关方参考、使用的活动。 第三条遵循企业自愿申报,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的原则,凡在本市从事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第四条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原则在二、三季度进行,以本会在网站上行文通知的时间为准。 第二章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第五条指标体系由产值、纳税、履约、诚信评价、获奖及受处罚共六个部分组成。 1、产值:指申报年前二年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市属企业在

外地完成的产值可计入总产值,外驻企业确有证据证明系分 公司完成的产值方可计入。 2、纳税:指申报年前二年在深圳市完成的建筑业纳税总额; 3、履约:指申报年前二年在深圳市竣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 全、工期的履约情况。 4、诚信评价:指深圳市住建局给施工企业评定的诚信等级。 5、获奖:指申报年前二年企业及企业所属重要岗位执业人员获 得的行业内有关工程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市级以上非企业 自评的各类荣誉。 6、受处罚:共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二年 的行政处罚;二是尚在有效期的红色警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第六条指标及标准分值:前五项指标为得分项,满分1000 分,第六项为减分项,标准分 值如下表: 第三章评价工作程序 第七条深圳建筑协会常务理事会是企业信用评价的审定机构廉政建设委员会是监督机构。企业评价委员会是评价机构,秘书处企业管理部是日常工作机构。

合同管理办法79913

合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依法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管理、加强风险防范,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合同,最终保障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民法通则》及《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1)本办法所称合同就是指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法人、自然人或其她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所有书面合同。 (2)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就是指对合同的起草、审查、审批、签署、履行、变更、续订、解除、纠纷处理、编号、档案管理、检查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3 职责划分 3、1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行政综合部就是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1)对合同实行综合归口、分类专项管理:公司合同原件存档属财务部,行政部对仅对复印件进行存档、备案。 (2)负责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并进行规范、监督、检查。 (3)参与公司对外交易文件中合同文本的谈判、制定、审查等。 (4)参与合同纠纷的协调、处理,办理合同纠纷的仲裁、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 (5)参与审查所有合同,负责审查下列内容:a合同内容、形式就是否合法;b 合同条款就是否完备、严密、准确;c合同附件就是否完备、严密、准确;d相关程序就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e行政综合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她内容。 (6)负责合同信息的统计、分析,并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各项业务标准合同文本。 3、2合同承办部门职责 合同承办部门,就是根据工作与业务需要,负责合同立项、谈判、起草、履行、

归档等工作的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履行下列职责: (1)调查并跟进合同当事人资信情况,对资信调查结果负直接责任。资信调查内容包括:a营业执照及其有效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b商业信誉及经营业绩等;c承担该合同业务必须具备的其她资质条件等; (2)承担合同立项、谈判、起草、履行、归档等工作; (3)审查合同的经济性、可行性、完整性、项目合法性、价款合理性及合同与项目要求的一致性; (4)负责处理未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的合同纠纷,参与处理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的合同纠纷; (5)建立合同档案及管理台帐, 将正式合同文本准确归档;并及时按要求向行政综合部报送有关台帐与报表等资料; (6)按行政综合部要求检查、汇总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汇报; (7)负责收集、保管合同争议、纠纷的相关证据、材料等资料。 3、3财务管理部门职责 (1)参与审查所有合同,特别就是重大合同及所有涉及资金收付的合同。具体审查下列内容:a合同条款就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就是否符合公司财务规定;b合同资金来源就是否符合预算计划;c合同支付条款就是否合法、合规、合理,账户信息就是否完备、准确;d担保事项就是否符合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e 财务管理部门认为应当审查的其她内容。 4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4、1一般规定 (1)必须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不得以本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合同附件应当包括营业执照(个人应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批准文件、资质证明、图纸、技术协议书、会议纪要等与合同项目相关的资料。 (3)合同项目未纳入公司年度预算或超出预算的,应当在起草合同前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同意。

深圳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试行)与深圳市建设工程承包商履约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附件3)

附件一 深圳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诚信管理是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采集在本市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筑市场主体守法、履约、获奖等方面的信用信息,对其诚信状况做出评价,并据此实施差别化监管的制度。 对在本市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记录、评价、公示、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本办法所称的建筑市场主体包括: (一)在本市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检测单位、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单位、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供应企业、建筑混凝土构配件生产供应企业、工程担保企业等; (二)在本市执业的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工程师、建造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 (三)其他与工程建设活动有关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市场诚信监管系统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制定和颁布良好行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负责有关信用信息的采集、审核、认定及投诉的处理,负责全市建筑市场主体诚信评价,并组织实施差别化监管。 各区(含光明、坪山新区,下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负责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依照诚信评价等级实施差别化监管。 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检测管理、造价管理、工程交易、建设科技等机构,根据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采集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形成或掌握的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依照诚信评价等级实施差别化监管。 第二章信用信息分类 信用信息包括良好行为信息、不良行为信息和履约评价信息:(一)良好行为信息是指建筑市场主体在本市工程建设过程中遵守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表彰或认可所形成的信用信息。 (二)不良行为信息是指建筑市场主体违反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等,受到建设行政或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认定所形成的信用信息。 (三)履约评价信息是指合同当事人相互间就对方履行与本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情况的评价信息。

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管理办法

附件1: 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管理办法 (试行) 为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评价指标和管理办法。 一、评价范围 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应当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坚持公开、透明,实行强制评价与自愿参评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国家要求,对列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规定的十大类企业实行强制评价,其他企业实行自愿评价。 以下企业应当参加环境信用评价: 1.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2.省和市(州)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监控企业; 3.重污染行业内的企业。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焦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印染、制革和采矿业17 类行业,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污染严重的行业; 4.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内的企业; 5.从事能源、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

他开发建设活动,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企业; 6.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企业,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 7.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 8.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 9.上一年度被处以5 万元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挂牌督办的企业; 10.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确定的应当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其他企业。 环保部门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不得向参评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评价指标和等级 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内容,包括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社会监督三大类22项指标(见附件《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试行)》)。评价结果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分别以绿牌、蓝牌、黄牌、黑牌表示。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采取“评分”和“一票否决”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在没有“一票否决”情形的前提下,其环境信用评价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为环保诚信企业;得分在80分(含)—94分的为环保良好企业;得分在60分(含)—79分的为环保警示

合同履行管理办法

1. 编号:_______________ 2. 3. 4.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21. 2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23. 24.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5. 26. 27. 28. 29. 1. 合同履行管理办法

30. 目的 为提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合同风险控制能力,高效有序履行合同,降低 合同风险,减少公司损失,依据〈〈公司合同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办法。 31.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项目建设指挥部及各基地公司新建及改/扩建项目的物资采购、工程类采购、服务采购等各类经济往来业务的合同管理工作。 32. 定义 3.1形式审核指审核资料签字、盖章、日期等是否齐全、合理、符合合同约定,及合同资料完整性。 3.2发起部门指负责起草合同、提交合同评审、负责合同签署的部门。 33. 职责 4.1项目管理中心 4.1.1建立合同台账,定期对合同台账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会同各相关部门确定防范性对策,减少索赔发生。 4.1.2参与付款审核,对发起部门提交资料、具体付款进度、金额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进行审查。 4.1.3参与合同变更审核,具体规定详见〈〈项目类合同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4.1.4参与合同最终结算审核,审核发起部门提交的资料,结算协议金额、草案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4.1.5参与索赔/反索赔方案讨论,提出专业意见,协助项目建设指挥部与供应商进行协

人事评议管理办法

目录 一.目的…………………………………………………………… 2 二.适用范围……………………………………………………… 2 三.定义…………………………………………………………… 2 四.职掌…………………………………………………………… 2 五.组织…………………………………………………………… 3 六.会议之召开…………………………………………………… 3 七.会议记录……………………………………………………… 3 八.核准公布实施………………………………………………… 3

一、目的 为增进本公司人事管理之机能,并使各项人事作业之执行确能符合公司经营之需要,以达公平、公正、公开之目的,特订立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人事评议委员会之组织、职掌、会议召开等规定,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 三.定义 为使公司各项人事作业之执行更趋公平、合理,特设立“人事评议委员会”(简称“人评会”),凡本公司员工之考绩、奖惩、晋升及组织合理化等作业,皆得通过人评会之审议,以使人事作业之运作更为客观、合理与顺畅。 四、职掌 人事评议委员会之主要职掌如下: 4.1 本公司年度用人计划之审议; 4.2 本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编阶(修)订之审议; 4.3 本公司人员职务、职等晋升之审议; 4.4 本公司人员试用考核、绩效考核及重大奖惩案件(含免职)之审议;

4.5 本公司年度薪资预算及调薪方案之审议。 4.6 本公司主任级以上人员之任用、免职、考核、晋升及奖惩案件之审议; 4.7 本公司年度教育训练计划拟(修)订之审议; 4.8 本公司各项人事费用预算编列之审议及监督执行; 4.9 本公司其他人事专案修善计划及执行情形之审议。 五、组织

建设施工单位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履约评价管理办法 为保障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树立全员全过程投资控制和环境保护观念,促进施工单位增强履约意识,保证工程施工的持续改进,根据《湖南省公路建设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湖南省公路建设精细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所有施工单位。 二、施工单位履约评价(以下简称“履约评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实行评价人签认负责制度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 三、履约评价工作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履约评价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具体实施。 四、履约评价工作周期为每月评价并进行通报,不奖惩;每季度综合评价,并奖惩。公司履约评价领导小组采取日常巡查、每月检查、季度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 五、日常巡查是指公司及各部门工作人员不定期地巡视检

查。每月检查由现场管理人员联合监理方组成检查小组,每月定期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季度检查由公司合同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各部门、监理部门和参建的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组成检查小组,每季度定期开展一次集中检查。 六、履约评价内容为公司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文件中施工单位应尽的合同义务,详细的评价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表。 七、履约评价实行综合评分制,基准分为100分。 履约评价分为AA、A、B、C、D五个等级。施工单位履约评价按综合评分结果Z确定信用等级,综合评分与信用等级对应关系如下: AA级:Z≥95,信用好; A级:95>Z≥85,信用较好; B级:85>Z≥70,信用一般; c级:70>Z≥60,信用较差; D级:Z<60,信用很差。 八、日常巡查扣分指公司及各部门工作人员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附表中列出的问题,按附表的评分标准进行扣分。若一个评价周期内日常巡查扣分超过10分,则本评价周期内,该施工单位的评价等级最高定为C级。 九、每月检查得分基准分为100分,是基于每月检查结果,由现场管理人员按照附表中评分标准对施工单位进行评分,并在每月25日前报公司合同管理部门。

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 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促进施工和监理企业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推动诚信体系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683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是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其委托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方式对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或监理资质的企业在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行为的评价。 第三条信用评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价结果实行签认和公示、公告制度。 第四条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招标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监管的相应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评价人对评价结果签认负责。 (一)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监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3.组织对在我省从业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进行省级综合评价;其具体负责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范围包括:(1)在本行政区域内在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部省批复且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水运工程项目从业的工程施工、监理企业。 (2)不在上述第(1)条从业项目之内,但自愿参加评价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限于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企业)。 4.对其他行为进行记录、评价。 5.发布信用评价结果等信息。 (二)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为: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

- 精品文档- 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第一条签订合同的目的主要是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合同的及时有效履行,以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 第二条通过合同履行监督可以知晓公司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对方或我方违约的发生。 第三条从法律角度监督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促进合同依法正常履行,更注重合同履行中证据的收集,在发生纠纷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的监督和检查工作由合约部负责。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合合约部开展合同履行监督工作。 第五条合同签订后,合约部有关人员应当向相关部门(如技术部门等)的相关人员(如技术人员等)进行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交底,说明工期、质量、工程范围、技术标准、总分包关系等问题,以便沟通配合。在对合同的相关条款进行交底时,应当附有简明的书面材料。 第六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约部负责跟踪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具体履行情况。合约部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一般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约定进度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严格履约;二是看履行过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数量、工期、设计等方面变更情况,如有变更,应履行变更签约手续,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情况;三看是否存在违约情况,这是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 - 精品文档-

第七条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各部门应当及时配合调查违约原因,同时承办部门尽早采取补救措施,并尽快与对方协商确定处理办法,为防止他方过分追究违约责任,应特别注意保存相应有利的证据材料。 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各方的往来函件、通知等文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发生纠纷,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合约部负责对合同履行每一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完整保存。如上述材料发至其它部门,应及时转交合约部存档。 第九条合约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有权向合约部或者执行部门询问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并有权召集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和分析。上述部门应当就合同的签订、履行中的问题如实反映和汇报。 第十条合约部应当建立合同台账制度和合同管理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地记载公司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每两个月将公司此期间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书面报表的形式报主管副总经理,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

人事评议管理办法

人事评议管理办法 目的 (2) 二、适用范围 (2) 三、定义 (2) 四、职掌 (2) 五、组织 (3) 六、会议之召开 (3) 七、会议记录 (3) 八、核准公布实施 (3) 一、目的为增进本公司人事管理之机能,并使各项人事作业之执行确能符合公司经营之需要,以达公平、公正、公开之目的,特订立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凡本公司人事评议委员会之组织、职掌、会议召开等规定,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三、定义为使公司各项人事作业之执行更趋公平、合理,特设立“人事评议委员会”(简称“人评会”),凡本公司员工之考绩、奖惩、晋升及组织合理化等作业,皆得通过人评会之审议,以使人事作业之运作更为客观、合理与顺畅。 四、职掌人事评议委员会之主要职掌如下: 4、1 本公司年度用人计划之审议; 4、2 本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编阶(修)订之审议;

4、3 本公司人员职务、职等晋升之审议; 4、4 本公司人员试用考核、绩效考核及重大奖惩案件(含免职)之审议; 4、5 本公司年度薪资预算及调薪方案之审议。 4、6 本公司主任级以上人员之任用、免职、考核、晋升及奖惩案件之审议; 4、7 本公司年度教育训练计划拟(修)订之审议; 4、8 本公司各项人事费用预算编列之审议及监督执行; 4、9 本公司其他人事专案修善计划及执行情形之审议。 五、组织职称行政职务任 务主任委员总经理●会议之主持与程序掌控●会议案件之裁决委员●各事业处最高主管●总经理室最高主管●稽核室最高主管●财务部最高主管●行政部最高主管●各项人事案件之审议与表决●各项决议之执行总干事行政部最高主管●人评会议之召集●审查案件之预审及资料提报● 会议决议事项之记录、呈核、执行与公告●各项有关事宜之协调与执行六、会议之召开 6、1 会议出席人员规定 6、1、1 人事评议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开会,出席委员过半数之同意方得决议,正反意见不同时取决于主任委员。 6、1、2 主任委员因故无法出席时,应指定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人评委员每次会议均应准时出席,不得指定代理人出席。

供方履约评估管理办法

供方履约(劳务类)评估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天津公司劳务类供方管理工作,包括供方认证、供方考察、供方评估、供方等级、供方资源库管理等内容,以建立长期稳定的首选供方单位,为天津公司项目建设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 2.依据 本规定依据《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公司流程和制度》,以及《品质中心工作管理办法》制定。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天津公司开发项目的劳务类供方单位。 主导部门 品质中心劳务管理部、成本中心招标采购部 参与部门 项目公司、成本中心、研发中心、品质中心、商管物业公司 4.定义 供方:指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合作企业,包括工程施工(总包及专业分包)类以及监理咨询类。 供方认证:对未合作过的供方进行资料预审,确定其是否达到公司要求的标准,作为与其开展业务的前提条件。对于认证合格的单位列为潜在供方。 供方考察:对资料预审合格的潜在供方进行现场实地考察,确定其是否达到公司要求的标准。 供方测评:根据工程类别需要,对考察合格的潜在供方组织第三方检测评估,对于到达测评合格线的供方,确定其为合格供方。 供方月度评估:在合同签署之后、履约结算完成之前,每月对供方合作过程中 的表现进行评估。 供方履约后评估:供方履约完成之后,对供方履约的总体评估,包括对保修期内的表现进行评估。 供方评估年度总结:每年对供方评估情况进行总结,根据评估结果进行供方分级管理。 供方等级:潜在供方、合格供方、不合格供方。 潜在供方:已经过品质中心劳务管理部资料预审合格,但未经过供方考察的供方单位。 合格供方:已经过供方测评合格单位,依照供方评估年度总结确定分级为:1)A级,优秀供方;2)B级,可接受供方;3)C级,限制使用供方。 不合格供方:指D级不可接受供方和未通过供方认证、考察或测评的供方。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建筑行业的诚信建设,提高企业诚信经营的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根据《杭州市建设主体信用管理办法》、《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区内(含萧山区、余杭区、滨江区)注册登记,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均可申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已持有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发放的《外地施工企业管理手册》的外地进杭建筑施工企业,可申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将在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行业信用排行的基础上,从企业经营规模(年度结算收入)、纳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市场行为、队伍管理等方面,对申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综合考评;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予以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良好”、“优秀”的评价。 第四条参加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达到“良好”等级(含)以上,将作为企业入选“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基本条件之一。 第二章评审要求 第五条可申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类型: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 二、专业承包企业; 三、劳务分包企业。 劳务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由杭州市建筑业协会施工企业工作委员会

负责实施。 第六条申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必须先申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行业信用排行。 第七条信用等级评价为“良好”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营规模方面: 1、在杭企业应完成其相应资质的标准工程结算收入(含)以上(以年度统计报表为准); 2、进杭企业在杭完成的建筑业年度结算收入不得低于以下标准:总承包特级企业5000万,总承包壹级企业4000万,总承包贰级企业3000万,专业承包企业700万。 二、企业纳税方面: 1、在杭企业应完成其相应资质的标准工程结算收入的纳税额(含)以上(以年度统计报表为准); 2、进杭企业按在杭完成的建筑业总结算收入的纳税额不得低于完成规定结算收入的相应纳税额。 三、工程质量方面: 当年度内竣工工程合格率达100%,质量监督手续齐全,无发生较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或二次(含)以上一般事故。 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合格以上,安全监督手续齐全;无发生较大以上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或二次(含)以上一般事故。 2、发生亡人事故率未超过省建筑行业协会有关指标。 五、市场行为方面: 1、经工商局年检合格。 2、企业无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的行为。 3、年度内新开工单位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完备,无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不良行为。 六、队伍管理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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