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照明场所照度范围要求

各种照明场所照度范围要求

什么是照度,各种照明场所照度范围要求

来源:商友照明发布日期:2010.09.03阅读:402

照度---单位被照面上接收到的光通量称为照度。

如果每平方米被照面上接收到的光通量为1(lm),则照度为1(lx)。单位:勒克斯(lx)。1勒克斯(lx)相当于每平方米被照面上光通量为1流明(lm)时的照度。夏季阳光强烈的中午地面照度约5000lx,冬天晴天时地面照度约2000lx,晴朗的月夜地面照度约0.2lx;各种照明场所照度范围要求:

序号照度范围(LX)场所或活动类型

120-30-50室外活动场所及工作场所。如走廊、贮藏室、楼梯间、浴室、咖啡厅、酒吧、站前广告等等。

230-100-150流通场所,短程旅行的方向定位。如电梯前室、客房服务台、酒吧柜台、室内菜场营业厅、值班室、邮电、游艺厅、剧场、进站大厅、问讯处、诊室、商场通道区等等。

3100-150-200非连续使用的工作场所。办公室、接待室、客房写字台、商店货架、柜台、小卖部、厨房、售票房、排演厅、检票处、手术室、放射室、广播室、总机室、电教室、保龄球、理发室等等。

4200-300-500简单视觉要求的作业。如阅览室、设计室、橱窗、陈列室、美容、烹调、体育运动的训练场、玻璃、石器、金属品展览厅、保龄球、排球、羽毛球、武术等比赛场等等。

5300-500-700中等视觉要求的作业。体操、网球、篮球比赛场、游泳、跳水比赛场、绘图室、印刷机房、木材机械加工、一般精细作业、粗加工、机床区、电修车间等等。

6500-750-1000较强视觉要求的作业。乒乓球、围棋、象棋等比赛场、金属加工厂、机电装配车间的小件装配、电修车间(精密)、打字室、抛光车间等等。

7750-1000-1500较难视觉要求的作业。81000-1500-2000特殊视觉要求的作业。92000以上进行很精确的视觉作业。

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2000国家标准

定义: 3.1消防应急灯具 火灾发生时,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标志和/或照明的各类灯具。 3.2消防应急照明灯 为人员疏散和/或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 3.3消防应急标志灯 用图形和/或文字完成下述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a)指示安全出口及其方向; b)指示楼层、避难层及其他安全场所; c)指示灭火器具存放位置及其方向; d)指示禁止入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 3.4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 同时具备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3.5应急电源 火灾发生时,为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非主电电源。 5技术要求

5.1.1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不大于5s。高危区域使用的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不大于0.25s。 5.1.2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5.1.3标志灯标志的颜色应为绿色、红色、白色与绿色组合、白色与红色组合四种之一。 5.1.4照明灯从主电源转换到应急电源供电时,其光通量应不低于光源在额定电压时光通量的70%。 5.1.9自带电源型和子母电源型的消防应急灯具应设主电、充电、故障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充电状态用红色,故障状态用黄色。 5.1.15消防应急灯具应有过充电保护和充电回路短路保护,充电回路短路时其内部元件表面温度不应超过90℃。重新安装电池后,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正常工作。消防应急灯的充电时间应不大于24h。 5.1.16消防应急灯具应有过放电保护。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应不小于额定电压的80%。 5.1.17消防应急灯具应能连续完成至少50次“主电状态1min-应急状态 20s-主电状态1min”的工作状态循环。 5.1.18消防应急灯具在主电电压为187~242V范围内,不应转入应急状态。 5.1.19消防应急灯具由主电状态转入应急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在132~187V 范围内。由应急状态回复到主电状态时的主电电压应不大于187V。

消防应急照明灯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灯规范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消防应急照明灯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检验规程? 1总则?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安装质量,规范与疏散指示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行为,为公安消防部门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参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建筑工程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检验的一般规定、要求与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规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规程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生产和贮存场所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的检验评定。? 本规程规定的“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的“设计要求”,系指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或规范无明确规定但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的设计要求。? 2一般规定? 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对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调试检验合格后,方可向具有? 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 检验前,申请检验单位必须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a)检验申请;? b)系统设计图、平面布置图、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单等;? c)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d)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系统调试报告;? f)系统主要设备、零部件的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 检验过程中,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检验单位有权中止检验:? a)系统尚未调试,不能联动。? b)系统主要设备、零部件损坏,建设(施工)单位不能及时提供合格设备、零部件。? DB21/T1264-2003? 3要求与检验方法? 消防应急照明灯? 3.1.1检验报告? 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 要求:一般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 a)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间)。? b)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消防蓄电池室、自备发电? 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c)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d)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目测。? 安装? 安装部位? 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宜安装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应安装牢固可靠,不得有明显松? 动。?

工业照明的颜色与照度要求

工业照明的颜色与照度要求 在工厂照明中,工厂照明涉及的场所和作业的范围很广,既有在小型车间进行的精细加工,又有在高大厂房中的重工业生产,提高照度有可能降低出错率,在有可能持续存在出错的区域,建议采用较高的照度。 照明工作者必须根据不同的场所和作业性质,进行相应的设计。由于生产过程中高速运转而易发生事故,而为给工作人员提供舒适、经济的照明,以利于最大限度地提高生产率、减少事故、保护工作人员的健康。建议采用较高的照度和显色性光源。特别是年长的工人必须有更高的照度和显色性。 在没有窗户或自然光的工作区域内,较低的照度容易使人情绪沮丧,为了让工作人员感到舒适愉快,建议采用较高照度和高色温的光源。(照度不宜低于500lux)特别是夜间工作的区域,建议照度不低于500lux。所以必须考虑工作面和环境亮度的对比,良好的照度对比,可以减少出错,降低疲劳程度。

工业照明的颜色要求: 光源类型---------------------------------Ra(显色性)-------------------色温(K) TLD33------------------------------------63-----------------------------4100 TLD54------------------------------------72-----------------------------6200 TLD83------------------------------------85-----------------------------3000 TLD84------------------------------------85-----------------------------4000 TLD94------------------------------------95-----------------------------3800 TLD95------------------------------------98-----------------------------5000 TLD96------------------------------------98-----------------------------6500 HPL Comfor(高压汞灯)---------------------50-----------------------------3400 SON(高压钠灯)----------------------------25-----------------------------1950 HPI/BU-----------------------------------65-----------------------------4500

消防应急照明灯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灯规范 作者:613 来源:更新时间:2011-07-18 DB21/T1264-2003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检验规程 1 总则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安装质量,规范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质量检验评定行为,为公安消防部门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参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建筑工程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检验的一般规定、要求与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本规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 本规程不适用于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生产和贮存场所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的检验评定。 本规程规定的“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的“设计要求”,系指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或规范无明确规定但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的设计要求。 2 一般规定 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对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调试检验合格后,方可向具有 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 检验前,申请检验单位必须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a) 检验申请; b) 系统设计图、平面布置图、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单等; c)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d) 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e) 系统调试报告; f) 系统主要设备、零部件的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 检验过程中,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检验单位有权中止检验: a) 系统尚未调试,不能联动。 b) 系统主要设备、零部件损坏,建设(施工)单位不能及时提供合格设备、零部件。 DB21/T1264-2003 3 要求与检验方法

消防应急照明灯 检验报告 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应是经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有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 要求:一般公共建筑和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 a) 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难层 (间)。 b) 配电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消防蓄电池室、 自备发电 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c) 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和商业营业厅等人员密集场所。 d) 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内走道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目测。 安装 安装部位 要求:消防应急照明灯宜安装在墙面上或顶棚上,应安装牢固可靠,不得有明显松 动。 检验方法:目测,手试。 连接电源 要求:自带电源型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应接在照明线路上;集中电源同时接有消防应急照明灯和消防应急标志灯,且消防应急标志灯为持续型的,可接到消防配电线路上,如为非持续型的,应接到照明线路上;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灯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的照明支线应接在消防配电线路上。 检验方法:查阅设计资料,目测。 应急照明功能 应急转换时间 要求:正常交流电源供电切断后,消防应急照明灯应顺利转入应急工作状态。自带电源型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其应急转换时间应不大于5s。 检验方法:模拟交流电源供电故障,观察其能否顺利转入应急状态,用秒表测试转换时间。 DB21/T1264-2003

SHEO S-030《照明及照度管理规范》

华能国际本质安全体系 安全管理规范 SHEO S-030-2016 照明及照度管理规范 2016-12-31发布 2017-01-01实施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目录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1) 5. 流程与风险控制 (1) 5.1. 流程图 (1) 5.2. 风险控制 (1) 6. 管理内容与要求 (2) 6.1. 照明强度的测量与评估 (2) 6.2. 照明设施的一般要求 (2) 6.3. 照明设施的检查及维护 (4) 7. 检查与考核 (4) 8. 相关/支持性文件 (4) 9. 报告与记录 (4) 附录 (4) 附图1 照明及照度管理流程图 (5) 附表1:SHEO S-030-R01《应急照明清单》 (6) 附表2:SHEO S-030-R02《照度监测记录表》 (7)

前言 为规范和指导华能国际所属企业办公场所和生产区域照明设施配置、维护保养,按照华能集团公司《华能电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华能国际《本质安全体系管理手册》,结合华能国际所属企业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由华能国际组织编制、修编并归口管理。 本规范修订单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规范编审人员: 修编:高海嘉张宪岭陈锦富龚克张春新邵波周大勇王涤华周永健 初审:张春雷梁天杰苑龙马庆增李越冰 复审:马洪顺 审定:赵平 批准:刘国跃 本规范由华能国际负责解释。 本规范历次修订情况:本规范于2010年7月31日首次发布。2016年12月31日第一次修编,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原SHEO S-072《照明与能见度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应急照明工作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1.范围 本规定适用神华国华锦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装和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2.规定引用文件 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T9969 产品使用说明书 GB16838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3.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统,由各类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装置组成。 3.2消防应急灯具----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标志的各类灯具,包括消防应急灯具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3.3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其中,发光部分为便携式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具也称为疏散用手电筒。 3.4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用图形和文字完成指示安全出口、疏散方向、楼层和避难层(间)的消防应急灯具。 4.通用要求 4.1主电源采用220v,50Hz交流电源。 4.2外壳采用非绝缘材料的系统,应设有接地保护。 4.3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标志应满足相关要求,疏散指示标志灯应使用安全出口、指示方向为主要信息。 4.4带有逆变输出且输出电压超过36V的消防应急灯具在应急工作状态期间,断开光源5s后,应能在20s内停止电池放电。 4.5使用荧光灯为光源的灯具不应将启辉器接入应急回路,不应使用有内置启辉器的光源。 4.6系统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 4.7系统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90min,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4.8消防应急标志灯表面最小亮度不小于50cd/m2,最大亮度不应大于300cd/m2; 4.9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状态光通量不应低于其标称的光通量,且不小于

消防应急照明中对各处的照度要求

19.2.1应急照明的照度 照度的高低,除了视觉条件外,还与国家的经济实力、能源状况有关。 疏散照明照度,美国规定不低于10Lx,持续时间终了可将低至6Lx;日本规定不小于1Lx,使用荧光灯时不低于2Lx;CIE规定不低于0.2Lx。中国的工业企业建筑标准规定,主要通道疏散照明的照度不低于0.5Lx,防火规范要求疏散走道长度超过20m的走道内应设置应急照明,最低照度不低于0.5lx。但实际上差别很大,因为工业建筑标准使用的是平均照度,而且是主要通道,并不要求全部。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参照CIE 及英国的规定,建议至少应做到在疏散走道地面中心线上产生的平均照度不低于 0.5Lx,并注意保持较好的均匀度。 至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的照度,我国标准规定不得低于一般照明的5%和10%,这是通用原则,具体问题还应区别对待。在某些特定场合的照度需要提高比如手术台,应保持和正常照明相同的照度;一些重要的公共场所,如国际会议中心、国际比赛体育馆等、还有消防指挥中心等场所,都应该有和正常照明相当的照度。第二是某些场所的备用和安全照明,如消防控制室、发电机房、配电站等。主要是保证操作部位和工作所需要的照度,可以不要求整个房间或场所达到规定的均匀度。 19.2.2应急照明的转换时间 1.应急照明的转换时间 当正常照明发生故障后接通应急照明的时间,称应急照明的转换时间,它是选择应急照明灯具的一个重要参数。用直管荧光灯光源作的应急照明,常说为瞬间启动,但也 需要一定的时间。CIE推荐转换时间如下: (1)疏散照明,不应大于15s,这是考虑了适应应急发机自启动条件,如使用其他应 急电源,应争取更短。 (2)安全照明不宜大于0.5s,因为涉及人身安全,要求比较高。应急电源只能使用 电网线路自动转换或者采用蓄电池。 (3)备用照明不应大于15s。对于有爆炸危险的生产场所等,应视生产工艺特点,按需要确定用更短的时间。对于商场的收银台,转换时间不应大于1.5s,以防止混乱。各类应急照明对电源切换时间的要求见表19-1。 应急照明对电源切换时间的要求表19-1 应急照明灯的连续供电时间越长,成本越高,但时间过短,又达不到其应起的作用。防火规范规定为不应小于20min。确定合理的限量时间,要综合考虑人员在紧急状态下各种情况,比如人员拥挤、标志灯位置的选择、路途障碍的多少、人员年龄、心理素质

各种场所照度标准参考表

各种场所照度标准参考表 2009-10-05 08:17 各种场所照度标准参考表 照度(Lux) 场所 1500 ~ 300 制图教室、缝纫教室、电脑教室 750 ~ 200 教室、实验室、实习工场、研究室、图书阅览室、书库、办公室、教职工员休息室、会议室、保 健室、餐厅、厨房、配膳室、广播室、印刷室、工总机室、守卫室、室内运动场 300 ~ 150 大教室、礼堂、贮柜室、休息室、楼梯间 150 ~ 75 走廊、电梯走道、厕所、值班室、工友室、天桥、校内室外运动场 75 ~ 30 仓库、车库、安全梯 事务所: 照度(Lux) 场所 2000 ~ 1500 设计室、事务所 1500 ~ 750 大厅通道(白天)、营业室、制图室、打卡、打字 750 ~ 300 计算机室、会议室、印刷室、总机室、控制室、招待室、娱乐室、餐厅 300 ~ 150 书库、娱乐室、餐厅教室、休息室、警卫室、电梯(走道)、浴洗室、工厕所 150 ~ 75 喝茶室、更衣室、仓库、值夜室(入口处) 75 ~30 太平梯 工厂: 照度(Lux) 场所 3000 ~ 1500 超精密作业、设计、制图、精密检查

1500 ~ 750 设计室、分析、组立线、涂装 750 ~ 300 包装、计量、表面处理、仓库办公室 300 ~ 150 染色、铸造、电气室 150 ~ 75 进出口、走廊、通道、楼梯、化妆室、厕所、附作业场仓库 75 ~ 30 太平梯、仓库、屋外动力设备(装御货、存货移动作业) 医院: 照度(Lux) 场所 10000 ~ 5000 视机能检查(眼科明室) 1500 ~ 750 开刀房 750 ~ 300 诊疗室、治疗室、制药室、配药室、药局室、解剖室、病理细菌室、急工救室、产房、院长室、 办公室、护士室、会议室 300 ~ 150 病房、药品室、病床看书、换药、骨拆石膏包扎、婴房、记录室、侯诊工室、会议室、门诊走 廊、 150 ~ 75 更衣室、物疗室、X光室、病房走廊、药品室、灭菌室、病房室、楼梯区内视镜室 75 ~ 30 动物室、暗室(照片)、太平梯 理发室: 照度(Lux) 场所 1500 ~ 750 剪烫室、染整发、化妆 750 ~ 300 修脸、洗发、前厅挂号台、整装

照度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在工业企业照明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有利于保护视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做到节约能源、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维修方便,特制定本标准。 第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中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不适用于地下建筑、地下矿井、无窗厂房等。 第条工业企业照明设计,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照度标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工业企业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按以下系列分级:、1、2、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和3000Lx。 第条照明设计标准值应为生产场所作业面上的平均照度值。 第条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根据工作场所和视觉作业的具体要求,应按高、中、低选取适当的标准值,一般情况下采用照度范围的中间值。 第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应采用照度范围的高值: 一、Ⅰ~V等的视觉作业,当眼睛至识别对象的距离大于500m时; 二、连续长时间紧张的视觉作业,对视觉器官有不良影响时; 三、识别对象在活动面上,识别时间短促而辨认困难时; 四、视觉作业对操作安全有特殊要求时; 五、识别对象反射比小时; 六、当作业精度要求较高,且产生差错会造成很大损失时。 第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应采用照度范围的低值: 一、进行临时性工作时; 二、当精度或速度无关紧要时。 第二节照度标准值 第3.2.1条工作场所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的规定。

不宜低于50Lx 。 第条 混合照明中的一般照明,其照度值应按该等级混合照明照度值的5%~15%选取,不宜低于30Lx 。但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时,不宜低于50Lx 。 第条 对于一般生产车间和工作场所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可按本标准附录二采用。 第条 工业企业辅助建筑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本标准附录三的规定。 第条 厂区露天工作场所和交通运输线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本标准附录四的规定。 第条 对于备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不应低于表中一般照明的10%。而安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不应低于表中的一般照明的5%。疏散照明主要通道上的疏散照明照度标准值,不应低于。 第条 照明设计计算照度值应为表、附录二、附录三和附录四的照度标准值除以表所规定的维护系数值。 第4.0.1条 照明光源宜采用荧光灯、白炽灯、高强气体放电灯(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荧光高压汞灯)等。 第条 当悬挂高度在4m 及以下时,宜采用荧光灯;当悬挂高度在4m 以上时,宜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当不宜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时,也可采用白炽灯。 第条 在下列工作场所的照明光源,可选用白炽灯: 一、局部照明的场所; 二、防止电磁波干扰的场所; 三、因光源频闪效应影响视觉效果的场所; 四、经常开闭灯的场所; 五、照度不高,且照明时间较短的场所。 第条 应急照明应采用能瞬时可靠点燃的白炽灯、荧光灯等。当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经常点燃且不需要切换电源时,可采用其它光源。 第条 当采用一种光源不能满足光色或显色性要求时,可采用两种光源形式的混光光源. 混光光源的混光光通量比,宜按表选取。

应急照明灯具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相应的条文解释为:“疏散照明采用带有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时,其正常电源的供电一般宜接自本层域本区)的防灾专用配电盘,只有不具备条件时可降低要求而接自本层(或本区)的分总配电盘上,但应是专用回路。”所以,不能因为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滞有蓄电池而不加以区分地接引在本层(或本区)的正常照明电源上。 在实际工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应设置专用回路,并满足火灾状态下由报警系统进行联动控制切换。 (2)专用回路上除设置与火灾报警系统联动控制系统有关的线路外,不得设置其它开关,保证充电线路有效可靠; (3)应急输出至灯具的线路上不允许用户自行加开关控制,以保障火灾状态下的应急使用。 (4)线路敷设要求与电源双回路供电方式时的第(4)要求相同; 3、集中电源供电方式即应急照明灯具由设置在一定位置的集中应急电源箱(或电池组)通过专用回路进行供电。此种方式,兼有以上两种供电方式的特点。投资较小,且便于集中管理,缺点是有可能应为局部短路而造成整个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在实际工程中,应注意: (1)集中电源箱(电池组)应设置独立房间中,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保证火灾状态下正常使用; (2)集中电源箱应与报警系统实现联动控制,保证火灾状态下的切换; (3)专用回路中不得设置其它开关; (4)线路敷设要求与电源双回路供电方式时的第(4)要求相同; 二、应急照明灯具的技术要求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的选用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10 .2.9条规定:“事故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和其他非燃烧体材料制作的保护罩。”因而,无论采用何种供电方式的应急照明系铳,对于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具而言,其产品都应注意不得采用普通照明灯具,应选用带有玻璃及其它非燃烧体材料制作的保护罩。而

工业照度标准 (2)

第一章总则 为了在工业企业照明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有利于保护视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做到节约能源、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维修方便,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中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不适用于地下建筑、地下矿井、无窗厂房等。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照度标准 第一节一般规定 工业企业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按以下系列分级:0.1、1、2、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和3000Lx。 照明设计标准值应为生产场所作业面上的平均照度值。 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根据工作场所和视觉作业的具体要求,应按高、中、低选取适当的标准值,一般情况下采用照度范围的中间值。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应采用照度范围的高值: 一、Ⅰ~V等的视觉作业,当眼睛至识别对象的距离大于500m时; 二、连续长时间紧张的视觉作业,对视觉器官有不良影响时; 三、识别对象在活动面上,识别时间短促而辨认困难时; 四、视觉作业对操作安全有特殊要求时; 五、识别对象反射比小时; 六、当作业精度要求较高,且产生差错会造成很大损失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应采用照度范围的低值: 一、进行临时性工作时; 二、当精度或速度无关紧要时。 ???? 第二节照度标准值 工作场所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表3.2.1

当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作为一般照明时,在经常有人工作的工作场所,其照度标准值不宜低于50Lx。 混合照明中的一般照明,其照度值应按该等级混合照明照度值的5%~15%选取,不宜低于30Lx。但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时,不宜低于50Lx。 对于一般生产车间和工作场所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可按本标准附录二采用。 工业企业辅助建筑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本标准附录三的规定。 厂区露天工作场所和交通运输线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本标准附录四的规定。 维护系数值表3.2.8

火灾消防应急疏散系统灯具设置要求及参考规范

1: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标志灯的基本设置: (1)语音灯:灯具尺寸:350×160×20mm 功率:1W 工作电压;DC24V 应急时间:≧90min (安装方式:吊装、壁挂、吸顶)安装高度:吊装时灯具底边距地2.5m,明装时门框上方200mm处。 一、功能 1.每套灯均带有独立地址编码;可通过主机远程控制实现亮灯、灭灯、频闪、语音提示功能; 1.灯具自身24小时在线向主机主报运行状态:光源开路、短路;通讯线开路、短路;电源线开路、短路; 2.带有中英文语音播放:“这里是安全出口”。 二.灯具安装位置 1.设置于(首层或直接面向室外的楼层除外)楼梯的消防前室的门框上方。 2.首层或直接面向室外的楼层中,语音灯设置在直接面向室外的门框上方。 3.在避难层中,语音灯设置于进入避难区的门框上方。 (2)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出口灯灯具尺寸壁挂式:350×160×20mm 功率:1W 工作电压;DC24V 应 急时间:≧90min (安装方式:吊装、壁挂、吸顶)安装高度:吊装时灯具底边距地不大于2.5m,明装时门框上方200mm处。 一、功能 1.每套灯均带有独立地址编码;可通过主机远程控制实现开灯、灭灯、频闪功能; 2.灯具自身24小时在线向主机主报运行状态:光源开路、短路;通讯线开路、短路;电源线开路、短路。 二.灯具安装位置 1.长度超过20米的房间门框上方应设置出口灯。 2.在疏散走道中的门框上方应设置出口灯。 3.首层或直接面向室外的楼层中,出口灯设置于楼梯口及楼梯的消防前室的门框上方。 4.在避难层中,出口灯设置于楼梯口及楼梯的消防前室门框上方。 (3)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单面单向灯:灯具尺寸壁挂式:350×160×20mm 功率:1W 工作电压;DC24V 应急时间:≧90min (安装方式:吊装、壁挂、吸顶)安装高度:其灯具中心线距地1m线以下。 一、功能 2.每套灯均带有独立地址编码;可通过主机远程控制实现亮灯、灭灯、频闪; 3.灯具自身24小时在线向主机主报运行状态:光源开路、短路;;通讯线开路、短路;电源线开路、短路。 二.灯具安装位置 1.设置于防火分区内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末端出口之间的走道内及大空间的墙壁及柱子上。 2.地上部分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米以下的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要求 一、系统分类与构成 随着时代的进步,在经济、科技迅猛发展的同时,出现了许多大型展览馆、科技馆、博物馆、购物中心等公共建筑。这些场所具有功能复杂、人员密集、疏散困难、火灾负荷大等特点。当建筑物内部发生火灾时,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所以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系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消防安全设施,是保障建筑物内人员安全、迅速、有序疏散的前提,并有利于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的伤亡和降低财产的损失。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按控制方式可分为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和集中控制型系统,按应急电源的实现方式可分为自带电源型系统和集中

电源型系统,综合以上两种分类方式,可以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分为以下四种形式:(1)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2)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 (3)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 (4)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 二、系统安装与调试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要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的要求进行布线,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安装与调试。 一、系统安装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安装前,应首先检查产品的外包装是否破损、外观及结构是否存在问题,并严格按照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

求,对系统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查(检验)和选型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设备、材料、配件及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的产品不得使用。(一)一般要求 1.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不能使用插头连接; 2.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对人员正常通行不要产生影响,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周围要保证无遮挡物; 3.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的疏散方向与疏散方向相同; 4.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安装; 5.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 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

照度要求标准

光照度(简称照度):是受光表面上光通量的面密度,即单位面积的光通量。故照度是表示受光表面被照亮程度的一个量。以E表示,单位为勒克斯(Lx)。 例:自然光的照度大约如下: 100000Lx 晴天的阳光直射下 10000Lx 晴天时背阴处 20 Lx 晴天时室内角落 Lx 月夜 100~200 Lx 一般办公室要求的照度 一般学习的照度应不少于75Lx 在40W普通灯泡正下方1m处的照度约为30Lx 40W荧光灯正下方处的照度约为90Lx 夏季阳光强烈的中午地面照度约5000 lx,冬天晴天时地面照度约2000 lx,晴朗的月夜地面照度约 lx。 室外照明推荐的维持照度值范围: 照度范围(lx)评价的平面应用场所 1~10 水平舒适环境、普通仓库 垂直保安、比较随意的体育训练场所 10~15 水平货物装卸、要求不高的工作地区、车库 50~100 水平要求严格之工作地区、体育活动、运动场 垂直航空服务区、广告 100~150 水平俱乐部和竞赛性运动、销售区 垂直广告、体育比赛 500~1000 垂直有观众的体育比赛 1000~2000 垂直电视直播的体育比赛 家庭怎样配置荧光灯(例如客厅、卧室、书房、厨房、卫生间、走道) 10年前颁布的《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已偏低,现在装饰后的住宅的照度应提高一个档次才能达到住户满意的效果。 (1)客厅:现行标准:(指GBJ133-90)一般活动时分为20-30-50LX三档,建议提高为LX三档装灯,平均为75LX为宜。 (2)卧室:现行标准为20-30-50LX三档,建议提高为50-100-150LX三档,平均照度75LX为宜。床头台灯供阅读用300LX为宜。 (3)厨房、卫生间:现行标准为20-30-50LX,为化妆、剃须以及炒菜等功能需要,建议增加为75-100-150LX为宜。 (4)庭院照明:无明确规定,夜晚能辨别出花草色调,建议平均照度20-50LX为宜,景点和重点花木另增加效果照明。 商场照明门类较多,目前未见推荐国标和CIE标准。参照日本照明设计手册,商场照明主要由一般照明,重点照明和装饰三部分构成。 (1)一般照明,主要指顾客在商场内顺利行走的区域和空间照明。首先应有适当的明亮和一定的层次感,这部分照度100~200LX为宜。 (2)重点照明,主要指选购商品的场所,为增加顾客的购物欲望,照明水平应达到明亮、光泽、显色性好、有立体感。这部分照度500~800LX为宜。(是一般照明的3-5倍)(3)装饰照明,用来突出商品的本色,立体感和厨窗气氛,一般用定向照明方式,集中照射展示商品的全貌,使其明亮,立体感更强,更显眼。照度值800-1500LX为宜。(是一般照明的5-10倍)

各种场所常规照度标准

各种场所标准参考表 学校: 照度(Lux)场所 1500~300 制图教室、缝纫教室、电脑教室 750~200 教室、实验室、实习工场、研究室、图书阅览室、书库、办公室、教职员休息室、会议室、保键室、餐厅、厨房、配膳室、广播室、印刷室、总机室、守卫室、室内运动场300~150 大教室、礼堂、贮柜室、休息室、楼梯间 150~75 走廊、电梯走道、厕所、值班室、工友室、天桥、校内室外运动场 75~30 仓库、车库、安全梯 医院: 照度(Lux)场所 10000~300 视机能检查(眼科明室) 1500~750 开刀房 750~300 诊疗室、治疗室、制药室、配药房、药局室、解剖室、病理细菌室、急救室、产房、院长室、办公室、护士室、会议室 300~150 病房、药品室、病床看书、换药、骨折石膏包扎 150~75 更衣室、物疗室、X光室、病房走廊、药品室、减菌室、病房室、楼梯、内视镜室75~30 动物室、暗室(照片)、太平梯 住家: 照度(Lux)场所 2000~1500 手工艺、裁缝 1500~750 写作、作业 750~300 读书、化妆、厨桌、调理、电话 300~150 洗水槽、娱乐室、客厅、团聚、玄关(内侧)镜子 150~75 衣柜、浸室、厕所、楼梯、走廊 75~30 门牌、信箱、门铃钮、阳台 事务所: 照度(Lux)场所 2000~300 设计室、事务室 1500~750 大厅通道(白天)、营业室、制图室、打卡、打字 750~300 计算机室、会议室、印刷室、总机室、控制室、招待室、娱乐室、餐厅 300~150 书库、娱乐室、餐厅教室、休息室、警卫室、电梯(走道)、厕所 150~75 喝茶室、更衣室、仓库、值夜室(入口处) 75~30 太平梯 工厂: 照度(Lux)场所 3000~300 超精密作业、设计、制图、精密检查 1500~750 设计室、分析、组立线、涂装 750~300 包装、计量、表面处理、仓库办公室 300~150 染色、铸造、电气室 150~75 进出口、走廊、通道、楼梯、化妆室、厕所、附作业仓库 75~30 太平梯、仓库、屋外动力设备(装卸货、存货移动作业) 旅馆、酒店、娱乐场: 照度(Lux)场所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样本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 范

消防应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规范 1 总则 1.0.1为了合理设计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提高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施工质量,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保证在发生火灾时人员顺利逃生和消防作业,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和改变使用性质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内设置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不适用于生产和存贮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 1.0.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针对使用对象的特点,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定。 2 术语 2.0.1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system 为人员疏散和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场所提供照明和疏散指示的系统,由各类消防应急灯具及相关装置组成。 2.0.2 消防应急灯具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和标志的各类灯具,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具。 2.0.3 消防应急照明灯

具 Fire emergency lighting luminaire 为人员疏散、消防作业提供照明的消防应急灯具。 2.0.4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 Fire emergency indicating luminaire 用图形和/或文字完成下述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a) 指示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方向; b) 指示楼层、避难层及其它安全场所; c) 指示禁止入内的通道、场所及危险品存放处。 2.0.5 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具 Fire emergency lighting&indicating luminaire 同时具备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功能的消防应急灯具。 2.0.6 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powered by self contained battery 电池、光源及相关电路装在灯具内部的消防应急灯具。 2.0.7 消防应急灯具应急电源盒 Emergency power supply cell for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 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中与光源未在同一壳体内的电池及相关电路的部件。 2.0.8 子母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s) powered by another fire emergency lu minaire’s battery 子消防应急灯具内无独立的电池而由与之相关的母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一组消防应急灯具。 2.0.9 子母控制型消防应急灯

工业照度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了在工业企业照明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经济政策,有利于保护视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做到节约能源、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维修方便,特制定本标准。 第条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中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不适用于地下建筑、地下矿井、无窗厂房等。 第条工业企业照明设计,除应遵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照度标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条工业企业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按以下系列分级:、1、2、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和3000Lx。 第条照明设计标准值应为生产场所作业面上的平均照度值。 第条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根据工作场所和视觉作业的具体要求,应按高、中、低选取适当的标准值,一般情况下采用照度范围的中间值。 第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应采用照度范围的高值: 一、Ⅰ~V等的视觉作业,当眼睛至识别对象的距离大于500m时; 二、连续长时间紧张的视觉作业,对视觉器官有不良影响时; 三、识别对象在活动面上,识别时间短促而辨认困难时; 四、视觉作业对操作安全有特殊要求时; 五、识别对象反射比小时; 六、当作业精度要求较高,且产生差错会造成很大损失时。 第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应采用照度范围的低值: 一、进行临时性工作时; 二、当精度或速度无关紧要时。 第二节照度标准值 第条工作场所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的规定。

工作场所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表 第条当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作为一般照明时,在经常有人工作的工作场所,其照度标准值不宜低于50Lx。 第条混合照明中的一般照明,其照度值应按该等级混合照明照度值的5%~15%选取,不宜低于30Lx。但采用高强气体放电灯时,不宜低于50Lx。 第条对于一般生产车间和工作场所作业面上的照度标准值,可按本标准附录二采用。 第条工业企业辅助建筑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本标准附录三的规定。 第条厂区露天工作场所和交通运输线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本标准附录四的规定。 第条对于备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不应低于表中一般照明的10%。而安全照明的照度标准值,不应低于表中的一般照明的5%。疏散照明主要通道上的疏散照明照度标准值,不应低于。 第条照明设计计算照度值应为表、附录二、附录三和附录四的照度标准值除以表所规定的维护系数值。 维护系数值表

消防应急灯具GB

消防应急灯具 GB17945—2000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1—03批准2000—10—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参考了IEC 598—2—22(EN60598—2—22):1994版、ISO 6309:1987、CEN/T 169WG3N661:1996版和日本标准JIL 5022:1993,对国内产品的性能进行了综合分析,并进行了大量的试验和验证工作。同时也采用了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4—1993《消防应急照明灯具通用技术条件》中的部分内容。 本标准中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电源性能、标志灯表面亮度等技术指标主要参考了IEC598—2—22中相应要求;标志灯图形采用了ISO6309中的图形。 本标准的附录A为标准的附录,附录B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深圳元亨电子资讯有限公司、深圳恒生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市崇正华盛应急照明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宝星灯饰电器有限公司、福州万友企业集团、山东淄博迪生电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宏军、赵英然、王玉祥、张伟、金光辉、李丁、严洪。 本标准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应急灯具的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检验规则和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的消防应急灯具,其他环境中安装的具有特殊性能的消防应急灯具,除特殊要求应由有关标准另行规定外,亦应执行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6838—1997 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及严酷等级

照明功率密度表及照度要求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Standard for lighting design of buildings GB 50034-2004 前言 本标准系在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l33---90和《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92的基础上,总结了居住、公共和工业建筑照明经验,通过普查和重点实测调查,并参考了国内外建筑照明标准和照明节能标准经修订、合并而成。其中照明节能部分是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组织主编单位完成的。 本标准由总则、术语、一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照明管理与监督共八章和二个附录组成。主要规定了居住、公共和工业建筑的照明标准值、照明质量和照明功率密度。 2 术语 3 一般规定 3.1 照明方式和照明种类 3.1.1 按下列要求确定照明方式: 1 工作场所通常应设置一般照明; 2 同一场所内的不同区域有不同照度要求时,应采用分区一般照明; 3 对于部分作业面照度要求较高,只采用一般照明不合理的场所,宜采用混合照明; 4 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应只采用局部照明。 3.1.2 按下列要求确定照明种类: 1 工作场所均应设置正常照明 2 工作场所下列情况应设置应急照明; 1)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的场所,应设置备用照明; 2)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需确保人员安全疏散的出口和通道,应设置疏散照明。 3 大面积场所宜设置值班照明。 4 有警戒任务的场所,应根据警戒范围的要求设置警卫照明。 5 有危及航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上,应根据航行要求设置障碍照明。 4 照明数量和质量 4.1 照度 4.1.1 照度标准值应按0.5、1、3、5、10、15、20、30、50、75、100、150、200、300、500、750、1000、1500、2000、3000、5 0001x分级。 4.1.2 本标准规定的照度值均为作业面或参考平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各类房间或场所的维持平均照度值应符合第5章的规定。 4.1.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以上时,作业面或参考平面的照度,可按照度标准值分级提高一级。 1 视觉要求高的精细作业场所,眼睛至识别对象的距离大于500mm时; 2 连续长时间紧张的视觉作业,对视觉器官有不良影响时; 3 识别移动对象,要求识别时间短促而辨认困难时; 4 视觉作业对操作安全有重要影响时; 5 识别对象亮度对比小于0.3时; 6 作业精度要求较高,且产生差错会造成很大损失时; 7 视觉能力低于正常能力时; 8 建筑等级和功能要求高时。 4.1.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及以上时,作业面或参考平面的照度,可按照度标准值分级降低一级。 1 进行很短时间的作业时; 2 作业精度或速度无关紧要时; 3 建筑等级和功能要求较低时。 4.1.5 作业面邻近周围的照度可低于作业面照度,但不宜低于表4.1.5的数值。 4.1.7 在一般情况下,设计照度值与照度标准值相比较,可有—10%—+10%的偏差。 5 照明标准值 5.1 居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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