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表格

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表格
2016年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表格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报名编号: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

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本人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毕业于_______________

学校

_______专业。自______年____月起在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试用,至______年____月试用期将满一年。

本人承诺将于今年8月31日前,将后续试用累计满一年

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及时交考点办公室。

如违诺,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按规定接受取

消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资格的处罚。

考生签字:

有效身份证明号码:

手机号码:

年月日

2020年执业医师考试报考条件

2020年执业医师考试报考条件 2020年执业医师考试报考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 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 二、报考人员应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报考相对应类别的医 师资格。中医类别专业的毕业生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 医师资格。 三、具有临床医学专业学历,试用期在医疗机构检验科工作的, 能够参加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 四、具有医学营养学专业学历的,能够根据试用期的工作岗位报 考临床或公共卫生类别的医师资格考试。 五、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 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 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能够申请参加中西 医结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已获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并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 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 或者参加过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系统学习了中医药基础和中医临床主要课程的,能够申请参加中西 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六、根据《医师法》第四十三条,对《医师法》第九条第二项报 名资格作如下补充规定:

1.在《医师法》颁布前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并已经转正,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转正证明和转正后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考核合格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2.在《医师法》颁布前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并已经转正,取得医士职务任职资格,但未取得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者,可凭医士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和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连续从事医士业务工作五年以上或医士从业时间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时间累计满五年的证明申请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七、七年制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的临床硕士生和八年制毕业生在学习期间有相当于大学本科的一年生产实习和一年以上严格的临床实践训练,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和公共卫生预防医学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已具有一年以上的临床实践训练或公共卫生实践的经历,可在毕业当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八、对通过医学自学考试和广播电视大学获得医学专业学历,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除符合《医师法》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1998年6月30日以前,报名参加医学自学考试,其后取得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能够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2.2003年12月31日前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并取得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能够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3.具有医师资格的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经自学考试或广播电视大学毕业取得的医学专业学历,能够作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九、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经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资格考核合格并推荐或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五年的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能够申请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医

现金流水账表格样本

现金流水账表格样本 月日种类号数摘要对方科目借方金额贷方金额余额 2 22 杂项1 办公用品 100 222 机械2 平板车运费3000 月日种类号数摘要对方科目借方金额贷方金额余 2 22 现金收入10000 单据编号就是凭证号,正式的现金日记账是没有经手人的(如果你做的现金流水账只是自己做一个表,那经手人就填报销人)现金流水账应该是哪天报销哪天登账。 1、订本三栏式现金日记账,账本是连续编号的。 2、第1 页从第一行开始写。首先提现金备用。如:5 月18 日买账本一本10 元。在报销凭证右上角写一个1,日记账登记方式如下:月日凭证号码对方科目摘要贷方借方余额5 18 提现(摘 要)1000(贷方)5 18 1 办公费(摘要)10(借方)990(余额) 3、第1 页最后一行摘要栏里写"过次页" 4、第2 页第一行写"承前页",最后一行也写"过次页",后面均同第2 页。 5、本月合计就是从本月1 日到最后一日所有开支的合计。贷方加贷方,借方加借方。第一个月:贷方合计-借方合计=余额第二个

月:上月余额+ 本月贷方合计-本月借方合计=本月余额 6、本月累计就不用了。在摘要处写清每笔业务的用途,有凭证的做一下相应的符号,这样在做记账凭证时,只需要参照一下就可以了。 现金流水账只要每一笔发生的业务都有登记就可以了,最好每一笔业务都结出现金余额,这样不仅业务清晰,而且随时你都可以知道现金余额是多少。在摘要时写上是谁干什么支出的现金,这样比较好。如果用的不是账本记流水的话,建议做一个流水的表,大项分为日期、摘要、借方发生、贷方发生、余额这几项,每次发生业务根据相应项登记就可以了!毕竟,流水账是不对外的账,不用太标准,最基本的要自己能看明白,如果连记账的人都看不明白,问题就大了。 另外,记现金日记账时一定会计规范登记!借方:记载资产的增加,负债的减少和净值的减少。贷方:记载资产的减少,负债的增加和净值的增加。 别人借我钱应记在借方还是贷方,应该是记在应收帐款的借方借方期末余额=上期借方余额+借方本期发生额-贷方本期发生额贷方期末余额 =上期贷方余额+贷方本期发生额-借方本期发生额先熟悉会计科目有哪些,哪些科目是属于资产类的,哪些是属于负债类的,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代码表

“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代码表 (一) 信息代码手册修订说明 2004 年修编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代码手册》进行了以下修改: 一、根据总后卫生部意见,单位所属”代码由 1 位增至 2 位,具体名 称和代码见本手册修订 后内容;军队人员(含聘用)填写报名表时,只填写单位代号或番号, 一律不得填写单位地址和邮政编码。 二、增加“接受教育办学类型”代码,代码长度为 1 位,普通教育 1; 成人教育 5;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6;网络教育 7。 三、部分考点名称及代码应考区要求做了修改。 四、应考区要求,部分行政区划名称与代码作了修改。 五、部分学校名称与代码,毕业专业代码作了修改。为服务于 CEPA ,新收编了获准毕业生可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地区学校 名单。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 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 ○ 二 ○四年三月 (二)考区代码: 河北 13 (三) 河北考区石家庄考点代码: 石家庄 01 (四) 性别代码 男 l 女 2 (五) 民族代码 汉族 0l 蒙古族 02 回族 03

藏族04维吾尔族05苗族06彝(yi)族07 壮族08布依族09朝鲜族10满族11侗(dong)族12瑶族13白族14土家族15哈尼族16哈萨克族17傣族18黎族19傈僳(lisu)族20 佤(Wǎ)族21畲(shē)族22 高山族23拉祜(hù)族24 水族25东乡族26纳西族27景颇族28柯尔克孜族29土族30达斡(wò)尔族31 仫佬(mùlào)族32 羌族33布朗族34撒拉族35毛难族36

仡佬(gēlǎo)族37 锡伯族38 阿吕族39 塔吉克族40 普米族41 怒族42 乌孜别克43 俄罗斯族44 鄂温克族45 德昂族46 保安族47 裕固族48 京族49 塔塔尔族50 独龙族51 鄂伦春族52 赫哲族53 门巴族54 珞巴族55 基诺族56 其他57 (六)河北部分行政区划代码 长安区130102 桥东区130103 桥西区130104 新华区130105 裕华区130106 井陉矿区130107 井陉县130121 正定县130123 栾城县130124 行唐县130125

2015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最新消息

2015年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最新消息 【天宇考王】为广大考生归纳总结执业医师最新考试资讯,让考生最先了解执业医师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避免错过报名失去考试机会,天宇考王是一款上机练习题库软件,有单机版、网页版、手机版、三位一体多平台学习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一)研究生学历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1年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手机版、网页版、单机版三位一体多平台学习模式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3.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临床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临床实践的,该研究生学历和学科作为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的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临床医学(护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或临床医学(护理领域)专业学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考试简介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分为两级四类,即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两级,其区别在于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只能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执业,不能独立执业,但在乡镇的医疗、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能够根据医疗诊疗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 每级分为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四类。中医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其中,民族医又含蒙医、藏医、维医、傣医、朝医、壮医。截至当前,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共有38种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实践技能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统一命题,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并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国家一级的具体考试业务工作。

医师实践技能考试采用三站式考试的方式。考区、考点按照《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实施方案》的要求设立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生在实践技能考试基地依次经过“三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内完成全部考站的测试。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于9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时间为准。执业医师考试时间为2天,分4个单元;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为1天,分2个单元,每单元均为两个半小时。 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采用A型和B型题,共有A1、A2、A3、A4、B1五种题型。助理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A3型题。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约为600题,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300题。 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按本人试用期所从事的专业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其中,中医、中西医结合、藏医、蒙医、维医、傣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专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第五条报考类别 (一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 (二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应当具备与其相一致的医学学历。 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公共卫生岗位试用的,可以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照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的医师资格。 (三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四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符合《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第六条学历审核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一研究生学历 1.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或公共卫生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的通 知 国卫医发﹝﹞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 为指导各地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严格医师资格准入,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根据《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3月18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

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 (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

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报考条件详解

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报考条件详解 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报考条件是怎样的呢?有什么要求?为了方便大家报考内科主治医师,乐教考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有关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报考条件的内容,希望对广大考友有所帮助。 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介绍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精神,自2001年全国卫生专业初、中级技术资格以考代评工作正式实施。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代表了相应级别技术职务要求的水平与能力,作为单位聘任相应技术职务的必要依据。 一、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范围(乐教考试网)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内科学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设置:内科学考试专业设置内科学、心血管内科学、呼吸内科学、消化内科学、肾内科学、神经内科学、内分泌学、血液病学、结核病学、传染病学、风湿与临床免疫学、职业病学共12个专业。 (三)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共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 二、内科主治医师资格取得方式(乐教考试网) 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凡列入全国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和评审,不再组织初、中级卫生技术系列的专业考试。

三、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证书管理(乐教考试网) 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并成绩合格者,由人事局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局吊销其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局收回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或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 (三)国务院卫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科目(乐教考试网) 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 其中“基础知识”与“相关专业知识”科目内科学及其各亚专业考核内容一样。“专业知识”与“专业实践能力”科目各亚专业考核内容为本亚专业考试大纲所要求掌握的内容。 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报名条件(乐教考试网) 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内科学专业(注:部分地区2016年内科主治医师考试报名条件略有不同,具体以当地卫生局公布内容为准。2016年卫生资格报名条件各地区汇总): 1、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执业医师考试报名条件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 (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第五条报考类别 (一)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 (二)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应当具备与其相一致的医学学历。 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公共卫生岗位试用的,可以以该学历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医学专业毕业的报考人员,按照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的医师资格。 (三)符合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同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四)在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工作,符合《执业医师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第六条学历审核

最简单的现金流水账数据透视表分析法

最简单的现金流水账数据透视表分析法 首先说明,本人非专业会计,数据透视表也极不熟悉,仅自己试着玩,当然是原创。以前做过单位现金流水账,经常需要月、季度、半年、全年分析账目收支情况,即收入、支出主要是哪些项目等。每次都去计算,那就太麻烦了。其实用数据透视表,就可以一劳永逸,设置好后,会自动生成月、季度、半年的收支汇总情况,很是方便,下面以EXCEL2010为例。下图即为数据透视表分析的结果: 当然,要制作现金流水账的数据透视分析,也得象纸质做原始账一样录入原始数据,且录入时有一定的规范(简单)要求,如下图:

原始数据录入格式,几乎与纸质账一样,当然你也可以增加“记账号”等内容,但就象上图的摘要一样,对数据透视表无大碍,可以忽略不计。为了后面好操作,注意:凡是“收入”在后缀上“收入”两字,凡是“支出”在后缀上“支出”两字,录入要按账目产生的时间为序。 原始数据录入完毕,选中其录入的所有内容后,在EXCEL2010上依次操作:插入→表格→弹出的对话框直接确定,如下图: (如果是一次性的,不再录入数据的话,此步可以不要。如果今后要继续在此表中增加数据,则必须这样做,才能建立动态的数据透视表,今后再录入数据后,只需按一下“刷新”,就是最新数据汇总分析。) 1、创建数据透视表:将光标放在上面列表中任意单元格,如A9,点击:插入→数据透视表→弹出“创建数据透视表”对话框→直接确定。

2、这时就会自动打开一张新工作表,在新表中有数据透视表(暂无数据)、数据透视表字段列表(一般在表的右侧,因设置不同,外观略有差异),如下图。将鼠标对准“数据透视表字段列表”中的“时间”按下左键不放,拖动“时间”到下面的“行标签”下方框内,用类似方法将“项目”拖到“行标签”内,将“收入”、“支出”拖到右下角的“数值”内。 如下,即为拖动的初步透视表,但时间和项目显示不便于查看,且由于原始数据的收入、支出列内有空格,数据透视表默认以“计数”来汇总,应当调整为“求和”来汇总,才能显示原始数据。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调整。

最简单的现金流水账数据透视表研究分析法

最简单的现金流水账数据透视表分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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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简单的现金流水账数据透视表分析法 首先说明,本人非专业会计,数据透视表也极不熟悉,仅自己试着玩,当然是原创。以前做过单位现金流水账,经常需要月、季度、半年、全年分析账目收支情况,即收入、支出主要是哪些项目等。每次都去计算,那就太麻烦了。其实用数据透视表,就可以一劳永逸,设置好后,会自动生成月、季度、半年的收支汇总情况,很是方便,下面以EXCEL2010为例。下图即为数据透视表分析的结果: 当然,要制作现金流水账的数据透视分析,也得象纸质做原始账一样录入原始数据,且录入时有一定的规范(简单)要求,如下图: 原始数据录入格式,几乎与纸质账一样,当然你也可以增加“记账号”等内容,但就象上图的摘要一样,对数据透视表无大碍,可以忽略不计。为了后面好操作,注意:凡是“收入”在后缀上“收入”两字,凡是“支出”在后缀上“支出”两字,录入要按账目产生的时间为序。 原始数据录入完毕,选中其录入的所有内容后,在EXCEL2010上依次操作:插入→表格→弹出的对话框直接确定,如下图:

(如果是一次性的,不再录入数据的话,此步可以不要。如果今后要继续在此表中增加数据,则必须这样做,才能建立动态的数据透视表,今后再录入数据后,只需按一下“刷新”,就是最新数据汇总分析。) 1、创建数据透视表:将光标放在上面列表中任意单元格,如A9,点击:插入→数据透视表→弹出“创建数据透视表”对话框→直接确定。 2、这时就会自动打开一张新工作表,在新表中有数据透视表(暂无数据)、数据透视表字段列表(一般在表的右侧,因设置不同,外观略有差异),如下图。将鼠标对准“数据透视表字段列表”中的“时间”按下左键不放,拖动“时间”到下面的“行标签”下方框内,用类似方法将“项目”拖到“行标签”内,将“收入”、“支出”拖到右下角的“数值”内。

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 版)》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 为指导各地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严格医师资格准入,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根据《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4年3月18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 (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第五条报考类别

2016年口腔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

2016年口腔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条件 为了方便各位考生报考口腔助理医师,乐教考试网小编为大家准备了2016年口腔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条件,供大家参考,各位要抓紧时间报名。 考试流程 1~2月2~3月3~4月7月9月11月12月两年内 考试大纲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技能考试综合笔试成绩查询确定分 数 证书注册 考试介绍 医师资格考试的性质是行业准入考试,是评价申请医师资格者是否具备从事医师工作所必须的专业知识与技能的考试。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分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两部分。 实践技能考试采用多站测试的方式,考区设有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根据考试内容设置若干考站,考生依次通过考站接受实践技能的测试。每位考生必须在同一考试基地的考站进行测试。 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于9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以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时间为准。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为1天,分2个单元,每单元均为两个半小时。 医学综合笔试全部采用选择题形式。采用A型和B型题,共有A1、A2、A3、A4、B1五种题型。口腔执业助理医师适当减少或不采用A3型题,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总题量为300题。 考试大纲 一、实践技能考试大纲 实践技能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病史采集与病例分析、口腔检查基本技能、基本操作技能、基本急救技术、基本诊断技术和辅助检查结果的判读、医德医风实例考核六部分。

二、综合笔试考试大纲 综合笔试大纲打破原大纲按传统学科划分的模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场景,将考核的内容与知识点重新归纳整合为基础综合、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三部分。 基础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执业医师工作中必须掌握的基础医学、法律法规、伦理、心理和人文学科的基础理论、概念、原则等。 专业综合:结合病历,主要考核医师必须掌握的专业理论与知识,适当融合基础学科、人文学科等知识。 实践综合:考核内容是考生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处理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试题以模拟临床情景的形式考核。例如:急诊、门诊(初诊、复诊)、病房病例或案例等。 2016年口腔助理医师考试报名条件/报考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十条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口腔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1、卫生职业高中毕业生; 2、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辅助医疗类、医学技术类等相关医学类和药学类、医学管理类毕业生; 3、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毕业证书注明为非医学方向的; 4、医学专业毕业,但教学大纲和专业培养方向或学位证书证明学位是非医学的; 5、非现役军人持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考或在军队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6、现役军人持地方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证明报告的; 7、持《专业证书》或《学业证书》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表格附件

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表格附件 附件5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所学专业医学学历取得学历有效身份证件年月证件号码有效期报考类别名称 试用机构地址邮编 登记号法人姓名试用起止 ( )年( )月至( )年( )月时间 带教老师评价岗位(科室) 带教老师带教老师签字名称医师执业证书号码合格不合格 主要试用岗位(科室)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 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件6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 姓名性别民族 取得学历医学学历所学专业年月 有效身份证件报考类别证件号码有效期 名称 工作机构地址邮编 登记号法人姓名工作起止 ( )年( )月至( )年( )月时间 带教老师评价岗位(科室) 带教执业带教老师签字名称医师执业证书号码合格不合格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我单位承诺:本表内容及所附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我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及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合格 ( ) 不合格( ) 工作机构考核意见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月日注: 1.带教老师对考生从岗位胜任力(如: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 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2.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3.本表栏目空间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件7 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九条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注:台湾、香港、澳门居民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请参阅《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自2014年3月18日公布施行,依据此规定“学历审核”内容如下: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一)研究生学历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1年的,以符合条件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完成1年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临床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临床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毕业实习和1年以上的临床实践的,该研究生学历和学科作为报考临床类别医师资格的依据。在研究生毕业当年报考者,须在当年8月31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201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临床医学(护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或临床医学(护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二)本科学历 1. 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仅限温州医科大学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医学检验(仅限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妇幼保健医学(仅限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3.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三)高职(专科)学历 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经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医学类专业(参照同期本科专业名称)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举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取得资格后限定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满5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填写模板)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报名编号: 姓名性别 民族所学专业 取得学历有效身份 年月证件号码 报考类别 名称 试用机构地址 登记号 试用起止 ()年()月至(时间 岗位(科室) 带教老师评价 名称合格不合格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出生年月 医学学历 邮编 法定代表人 )年()月 带教老师 带教老师签字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合格()不合格() 试用机构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考核意见 年月日 注: 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 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编号:() 姓名性别民族 取得学历 医学学历所学专业 年月 有效身份 报考类别 证件号码 名称 工作机构地址邮编 登记号法定代表人 工作起止 ()年()月至()年()月 时间 岗位( 科室) 带教老师评价带教执业 带教老师签字名称合格不合格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主要工作 岗位(科室) 合格()不合格() 工作机构 考核意见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 1.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 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关于2019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关于2019年度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 现场确认通知 【一】现场确认时间 郑州考点现场审核时间:2月18日至2月28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考务中心规定我院现场确认时间为2月28日上午〔西医类别〕;2月19日下午〔中医类别〕。 现场确认地点:郑州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郑州市桐柏南路86号,陇海路与桐柏路向南500米路西〕。 二、报名提交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 〔二〕《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三〕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截止2019年8月1日〕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2〕; 〔四〕助理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提交《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3〕;同时提交:《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凡助理执业医师证书变更换证者,年限不足的需提供首次注册申请表。 注意:1、西医类别:最晚2017年取得助理资格证,2018年10月1日前注册。在2018年10月1日后在我省注册〔包含首次注册、省外迁入、省内外反复迁出迁入的〕,截止2019年8月应注册满24个月〔注册时间不能晚于2017年8月〕。 2、中医类别:最晚2017年取得助理资格证,2018年12月31日

之前注册。 (五)西医类别的2018年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等考生试用期不满1年〔截止2019年8月1日〕的须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6〕,中医类别考生不要求提交; (六)使用国外学历报考的,需提交教育部国外学历认证报告书和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治理部门出具的该学校该专业毕业生能够在本国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证明。部分国家学历上没有照片的,需提交护照。 (七)2018年毕业生提供《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三】考前须知 1.请考生自备标准档案袋,报考材料一律装入袋内〔封面干净,不同意有其他文字信息〕,一人一袋,档案袋正面写清晰姓名、单位、报考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2.档案带内材料须按照附件10、附件11中要求的顺序排列。 2.报考资格具体要求及其他考前须知请登录河南省人民医院官网--科室导航--医学教育--住院医师培养 3.填表提示: 申请执业机构:河南省人民医院 登记号:41580781841010511A1001 请于2019年2月18日〔周一〕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将预备的报考材料交于毕教科〔经三路纬五路西100米一楼〕审核。 时间较紧,请大伙相互转告!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节选自哈尔滨医科大学) 点击次数:551更新时间:2014-5-129:28:03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 名资格规定如下: 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 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 (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 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 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 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 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 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第五条报考类别 (一)执业助理医师达到报考执业医师规定的,可以报考执业医师资格,报考类别应当与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类别一致。 (二)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应当具备与其相一致的医学学历。 具有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并在公共卫生岗位试用的,可以以该学 历报考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中医、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学专业毕 业的报考人员,按照取得学历的医学专业报考中医类别相应的医师资格。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5版)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5版)》规定的“学历审核”的内容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二)本科学历 1. 五年及以上学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医学、傣医学、壮医学、哈萨克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2. 2009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3. 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三)高职(专科)学历 1. 2005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含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蒙医学、藏医学、维医学等)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经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医学类专业(参照同期本科专业名称)毕业生,

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 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举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取得资格后限定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后,方可申请将执业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 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四)中职(中专)学历 1. 2006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医、民族医类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相应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7年1月1日以后入学经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医、民族医类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相应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11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中等中医类专业毕业生,取得资格后限定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 2. 卫生职业高中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 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不作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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