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识别和更新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识别和更新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识别和更新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获取用于公司的安全与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确定重大环境因素,并为评价公司环境绩效和对法律、法规的符合性提供依据,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活动、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环境因素、危险源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范围如下:a)中国参加的世界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公约。

b)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c)湖北省政府制定的法规、标准及规定。

d)东风汽车公司、国内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

3.引用文件

ISO/T16949:2002《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殊要求》

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和使用指南》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4.术语

5.职责

5.1生产装备部负责相关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获取并组织进行适应性评价和归档保存。

5.2技术开发部负责收集与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5.3党群工作部负责收集与相关消防的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

5.4质量部负责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获取与收集。

5.5运输分公司负责交通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获取与收集。

5.6综合管理部负责劳动、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获取与收集。

5.7各部门安环员负责本部门相关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获取。

6.工作流程

法律法规标准控制程序

1. 目的 及时更新和宣贯法律法规标准内容,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和公司合法经营。 2. 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中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行政部门、协会的通知的获取、识别、执行、更新与评价的控制。。 3.定义 4.职责 4.1 信息部负责将接收到与公司产品和其他相关的外来法律法规标准和通知等转发ISO专员,并告知需分发的相关部门或人员。 4.2 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接收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外来法律法规标准和通知等转发ISO专员,并告知需分发的相关部门或人员。 4.3 ISO专员负责将接收到的资料分发给相关部门或人员。 4.4 公司各部门根据ISO专员要求更新文件。 公司各部门根据其归口管理职责范围获取、识别、执行、更新与评价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5.作业内容 5.1与公司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a)产品贸易相关的国际公约; b)国家、行业、地方质量、环境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其它规范性要求; c)国家和地方政府专门机构发布的税务管理、人资关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其它规范性要求。 5.2 法律法规的获取、识别 5.2.1 公司获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途径为:报刊、杂志、网络、向上级主管部门咨询或购买有关书籍等。 5.2.2 公司各职能部门建立相应的获取渠道,负责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 5.2.3 每年收集一次新的法律法规,并更新。 5.3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确认、分发和更新 5.3.1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

a) 是否与公司管理体系的活动、产品、服务有关; b) 是否为最新的版本; c) 上级政府等相关方的意见、建议。 5.3.2 当上述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各职能部门应及时通知信息部、ISO 管理部门修整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相关部门,并对文件做相应的处理,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5.3.3 信息部汇总完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电子文本库”,各部门可保存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书面文本,也可以到公司网站获取相关电子文本。 5.4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执行 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向员工进行传达和培训,并遵照执行。 5.5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符合性评价 5.5.1 各职能部门通过日常例行的监视测量,对责任管辖范围内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符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5.2 每年最后一次内审结束后, 由信息部组织各职能部门参加,对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全面评价。相邻两次评价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并保存符合性评价的记录。 5.5.3 每年管理评审时,对公司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符合性进行评审。 6.参考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7.表单 7.1【资料接收清单】(**P-**-01)。 8.附件 8.1法律法规标准文件控制程序流程图。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 程序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编号:Q/WK-04-2016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第1版,第0次修订 2016年3月2日实施 瓦房店高压开关有限公司

1.目的 用来确定公司生产,设计和服务中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所适用的法律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法律和要求的渠道。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与公司生产活动中涉及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相关的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控制。 3.引用文件 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Q/WK-01-2016 《管理手册》 4.职责 4.1公司办负责收集与本公司环境因素、危险源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确认适用性。 4.2各部门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5.控制内容 5.1收集范围 a. 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环境、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b. 对公司的生产、设计和服务的特定行业要求; c. 相关的国际公约; d. 环境标准。 5.2获取方法和频率 5.2.1公司相关部门要经常与环保、安监部门保持联系,获取相关的国家,地方环境和安全标准及其他要求,也可通过政府机关,协会,图书馆,书店,报刊杂志,网上查询等多种渠道收集获取最新信息,确保公司得到最新文本。 5.2.2.相关部门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工作,将结果通知公司办。 5.3确认和分发 5.3.1公司办根据以下条件确认所获得的法律法规的适用性:

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管理程序(EICC5.1版)

法律法规和客户要求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了识别、获取并更新适用于公司的社会责任法律、法规、标准及客户要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识别、获取和更新社会责任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以及确认其适用性。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整理、登记、识别、发放及保存适用于公司 EICC 管理体系相关的法律、 法规,汇总各部门的评价情况。 3.2行政部负责组织对员工 EICC 管理体系相关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的教育培训;负责 收集劳工、职业健康安全、商业道德方面以及工程承包方、政府机构、社区邻居、 员工等相关方的要求和期望。 3.3营业部门负责收集客户在 EICC 管理体系方面的要求。 3.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各类活动符合EICC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遵守情况的评 价。 3.5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编写和审核《合规性评价报告》。 3.6最高管理者批准《合规性评价报告》。 4.内容 4.1 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范围包括: 1)国家性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及标准; 2)地方性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及标准; 3)行业协议; 4)客户对公司在 EICC 方面的要求和期望。 5)相关方对公司在 EICC 方面的要求和期望。 4.2 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的识别收集: 4.2.1行政部从政府机关、新闻媒体、专业学术组织、专业杂志、互联网中有关劳工、 职业健康安全和商业道德的网站等渠道获取的国家有关贸易、人权、劳动社会保 障、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必要时,行政部可向管理者代表申请 其他部门协助。 4.2.2营业部门实时保持与顾客的沟通,通过接收其发送资料来收集有关 EICC 方面的 要求。 4.2.3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识别和收集至少每个季度做一次。 4.3 法律、法规及客户要求的登记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识别与更新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获取识别与更新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了及时获取、识别和更新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建立获取、识别与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渠道,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职识别与更新。 3 职责 3.1 体系管理中心负责对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中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性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适用性的审核。 3.3 其他各职能部门负责将收集到的与本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资料及时反馈到体系管理中心。 3.4 办公室负责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保管、发放、归档管理等工作。 3.5 技术研发中心标准化负责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定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国家标准的收集、归档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获取范围 a.国家或地方关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行政规章制度及其他要求; b.公司上级机构的规定或指令; c.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相关方的要求。 4.2 获取途径 体系管理中心、技术研发中心和办公室通过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如技术监督、质协,劳动保护、工会、环保、安全、消防)刊物、网络、及其他途径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文件,其他部门负责协作体系管理中心获取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3 体系管理中心与其他相关部门确定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制定公司《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发放各部门。办公室应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文件归档管理,各职能部门如需要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文件资料,可向办公室档案室查询,如借阅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4 由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基础学习,然后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结合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由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相关内容。 4.5 若有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更新和废止时,对更新的法律、法规的适用性重新进行识别、审批和重新培训。 4.6 法律、法规属强制要求的,要确保其适时、适用和最新。 4.7 涉及相关方的要求由相关方业务员负责通知给相关方。 4.8 体系管理中心每年一次组织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进行评审,技术研发中心每年对产品标准的有效性进行评审。 4.9 各部门负责将收集到的本公司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之外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按照《信息交流和沟通管理程序》通过信息交流方式反馈到体系管理中心。 4.10 文件的发放、更改、保存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信息交流和沟通控制程序》 6记录 Q/XXX.QEO.R-04-01 《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Q/XXX.QEO.R-04-02 《适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评审表》

山西法律法规清单

法律法规清单 一国家法律 序号名称实施日期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 1982-12-04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正)主席令第四十二号2014-03-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正)2015-01-0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二十八号1995-01-01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七十七号1997-03-0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主席令第十五号1999-10-01 7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2000-01-0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三十二号2000-09-01 9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年修订)主席令第六十二号2001-10-27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02-10-0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十三号2014-12-01 1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 主席令第五号2013-06-29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年修正) 主席令第五号 2013-06-29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05年修订) 主席令第四十号2005-12-01 15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修订)主席令第七十七号2008-04-01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订) 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08-06-01 1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修订) 主席令(十一届第六号)2009-05-01 1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九号2009-06-01 19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2011-07-01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正)主席令第四十六号2011-07-01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修订)主席令第五十二号2011-12-31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年修订) 主席令第六十五2013-01-01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改)主席令第六十五号2013-07-01 2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四号2014-01-01 25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主席令第二十六号2015-04-24

法律法规识别评价控制程序

1 1.目的: 有效获取、更新国际、国家、地方现行产品、环保法律、法规条例及其他要求(以下简称有关法规标准),并进行识别、评价,以确保本公司体系和产品要求达到或超过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2.适用范围: 本程序对有关法规标准的获取、更新、识别、评价和实施作出了明确规定。 3.定义: 无 4.职责: 4.1 公司办为该程序的管理部门。负责定期(每半年一次)获取和更新产品、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法律、法规标准。 4.2 生产部和公司办按要求与环保部门等联系收集相关法律法规。 5.工作程序: 5.1由公司办负责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生产部配合公司办完成法律法规的收集。 5.2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 5.2.1 与公司相关的质量法律、法规和产品标准。 5.2.2 与公司相关的国家及地方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a 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各部委规章; b 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标准; c 地区环境保护法规、规章、标准; d 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5.2.3与公司相关的国家及地方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a 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b 省职业健康安全法规; c 地区职业健康安全法规、规章; d 执法(相关)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5.2.4 公司产品的目的国、生产国、使用国的相关产品、环境、安全法律法规。 5.3 获取的方法和渠道

5.3.2 公司办每年与劳动局进行电话联系,获取新的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 5.3.3 公司办通过图书馆、出版社以及网络等渠道,获取最近的文件法律法规。 5.3.4 公司所收集的法律法规统计在公司办登记汇总。 5.4 选择、确认、更新 5.4.1公司办负责组织各部门确认所获取的各类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的适用性和符合性,记录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上,当上述文件更新或增加时,及时修正。 5.4.2公司办保存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原件,按《记录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5.5 法律法规的传达、学习 5.5.1公司办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传达给全体员工。可以对法律法规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有针对性地分发到各相关部门。 5.5.2公司办负责组织全体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并遵照执行《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5.6合规性评价 公司办每年组织进行一次合规性评价,评价公司是否遵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5.7记录的管理 记录的管理依据《记录控制程序》进行。 6.相关文件 6.1 《记录控制程序》RL/ZKC-01-1-2017 7.相关记录 1)ZJ-43-0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2) ZJ-43-02《合规性评议价通知》 2

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RHD-QB-K5613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和获取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获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识别和获取本企业活动、服务过程中所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并保持更新,根据《安全生产法》、公司《安健环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厂站、项目。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三条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各厂站、项目、各部门负责识别和获取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

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第四条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厂站、项目、部门、项目部负责组织对本部人员进行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行为。 第五条项目部及其他涉及相关方的管理部门负责将适用的安健环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工程承包商),传达方式包括纳入合同或制作成宣传资料及其他方式。 第三章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获取 第六条获取的内容 (一) 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 (二) 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法规; (三) 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规章制度;

(四) 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标准; (五) 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规范性的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行业有关的要求,非规范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第七条获取渠道 (一) 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国务院各部、委、局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二) 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国务院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三) 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四) 还可以通过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五) 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控制程序 1目的和范围 为确保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关的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更新并建立获取渠道,为管理体系运行提供法律依据,促进体系持续改进。 适用于本公司一体化管理体系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确认和更新管理。 2职责 2.1法务部是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进行收集、汇总,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识别和评审,确认符合性。对确认的文件编制《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清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贯彻落实。 2.2品管部负责识别、收集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2.3设备部负责识别、收集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2.4运营管理部负责识别、收集与企业运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2.5营销公司负责顾客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收集。 2.7 技术部负责识别、收集3C管理的相关法则等并进行管理。 2.8 法务部负责识别、收集其它与企业相关规定并进行管理。 2.8各归口部门负责识别、更新公司适用的并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报法务部,法务部确认后,统一制订公司适用的并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清单,负责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各部门;各归口部门负责传达给员工及有关的相关方。 3 内容和方法 3.1获取与本公司相关的法规和其它要求的内容 a)国家、省、市等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等与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b)执法部门的通知、公报等其他要求。 c)应遵守的有关国际公约。 d)顾客或相关方对产品实现及服务过程中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等要求。 e)其他要求。 3.2 获取的途径 a)从上级相关部门等渠道获取(如:环保局、安监局、质检局、工信部、汽车标准化委员会等)。 b)从本市相关部门获取。 c)从网络、专业报纸、杂志等渠道获取。 d)其它途径。 3.3 确认适用性 3.3.1法务部根据本公司的行业特点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组织相关部门

法律法规识别管理程序

修改码/发行版本:0/A 法律法规识别管理程序文件编码:XQDS/CX-2006 页码:1/2 ————————————————————————————————— 1目的 建立渠道,及时收集并识别适用于公司产品实现活动和服务中有关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的法律法规及其他应遵守的相关要求。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获取、识别与更新。 3 职责 3.1规划计划处作为公司法律事务的管理机构,是主管法律法规的部门,其职责如下: 3.1.1组织涉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动态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和发布。 3.1.2 根据有关规定和授权,进行执法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 问题。 3.2质量安全环保处 从相关渠道获取国家、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当变更引起重要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目标指标、风险控制措施变化时,必须组织进行调整。并上报规划计划处,以便同时更新. 3.3各部门 3.3.1 负责收集、整理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涉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性法 律法规),并以书面形式确认适用的相关条款,及时向规划计划处反馈信息。 3.3.2 执行公司发布的法律法规清单。 3.4各地方管理处职责: 3.3.1 负责收集、整理与其有关的涉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性法律法规), 并以书面形式确认适用的相关条款,及时向规划计划处反馈信息。 3.3.2执行公司发布的法律法规清单。 4 管理程序 4.1内容范围 4.1.1 中国政府签署的有关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国际公约。 4.1.2 国家发布的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 4.1.3国家发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 4.1.4国家发布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4.2 获取渠道 4.2.1 上级主管部门,包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和行业协会等 4.2.2 广播、电视和 Internet网等 4.2.3 书刊杂志,包括图书馆、报刊、法律法规等出版物等。 4.2.4 国家相关部委,包括国家和地方环保、安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4.3 适用性识别 4.3.1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联络渠道获取有关的法律法规信息,汇总到规划计划处。 4.3.2 规划计划处组织相关部门以书面评审形式共同识别获取的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并编制《适用法律 法规清单》。 4.4 传达 4.4.1 内部传达:规划计划处依据管理权限,向公司有关部门和所属各单位发放《适用法律法规清单》,—————————————————————————————————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 批准- 实施

法律法规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控制程序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广东菲柯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控制程序 (依照GB/T 29490-2013 编写) 受控□非受控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文件编号: IP-04版本: 2018年 1月 15日发布2018年 1月 15日生效

法律法规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及时识别、获取、传递和更新适用于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促进公司员工认识和了解其所应履行的法律法规义务与享有的权利,明确获取法律法规和要求的渠道。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文件的识别、获取、更新。 3.职责 最高管理者:批准建立、实施本程序。 行政部: 制定本公司的《法律法规清单》; 及时更新本公司的《法律法规清单》; 通过培训、邮件等方式宣导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员工,并要求员工 遵守执行。 4.定义 无 5.工作程序 获取范围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或国际的法律法规要求; 省(市)、地方法规和相关部委的规章; 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适用的国际公约、国际条约及国际惯例; 非法规性指南、业务规范等其他要求; 行业协会要求; 获取渠道

行政部应经常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保持联系,及时获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最新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通过政府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图书馆、报刊杂志、书店、互联网或相关方等渠道补充,以保持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及时跟踪; 其他部门获取到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等相关信息后,及时报行政部阅知。 识别确认及时更新 行政部对于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识别确认,填写《》,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文件传递至各部门,供各部门下载学习。 行政部应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的动态,每年应例行更新一次《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若有新颁布修订实施的法律,应及时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并将最新的法律文本传递至各部门。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实施 各部门要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严格遵守执行;必要时,行政部对相应部门、岗位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培训。 行政部定期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本公司的活动及表现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相适应。 6.相关文件 无 7.相关表单 《法律法规清单》 8.文件修改记录

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 制度

合规性评价控制程序(制度) (学习参考) 1 目的 为履行对合规性承诺,评价对适用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厂、营业所控制,履行对合规性的承诺,遵循适用的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评价。 3 职责 3.1XXXX部是公司合规性评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定期评价和评价的管理。 3.2 各职能部门配合进行合规性评价和管理。 4 资源配置 4.1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4.2 国家及地方性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 4.3 遵守情况相关资料、信息。 5 工程程序 5.1 工作流程图 5.2识别适用于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 5.2.1按照《文件和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好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文件的控制。 5.2.2XXXX部每年在第三方监审/复评前2个月对环境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适用文件作出识别和重新识别,并动态识别。形成法律法规清单。

5.2.3各部门应针对本部门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按5.2.2条款相应执行。同时将经识别批准的法律法规清单中的适用文件报XXXX部应对其作出识别并及时充实或调整,更改适用文件,使其保持充分、有效、最新。 5.3确定应用于它的环境因素及实施执行。 5.3.1公司各部门针对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的环境因素,确定其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在《环境因素调查表》中明确。 5.3.2公司最高管理者、各部门负责人都应确保已经确定应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适用的条款,应用于他的环境因素控制及管理,并得到有效的实施和执行,同时应提供所需的资源和培训。5.4定期合规性评价。 5.4.1评价准备 5.4.1.1评价一般每年一次在第三方监审/复评前,特殊情况可增加次数。 5.4.1.2每次评价由管理者代表任评价组组长,评价组组长负责组建评价组(3-4人)。 5.4.1.3评价组人员应具备通用知识和技能、环境特定的知识和技能,以及熟知和理解其环境因素有关的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 5.4.1.4评价范围管理体系覆盖的部门。 5.4.1.5合规性评价前应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作出评价包括现行使用和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5.4.2实施评价 5.4.2.1评价内容 a、环境方针的承诺; b、目标、指标有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 c、重要环境因素有关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遵守; d、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有关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 5.4.2.2评价方法 a、主动评价:检查方针、目标的承诺、目标、指标的实现、重要环境因素和能够控制或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的控制有关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b、被动评价:外部检查或监督的结果,自我检查的违规违法例证,计划检查的超标项次及相关方投诉的查证结果; c、检查涉及的监视和测量装置,执行《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 d、对环境因素关键特性监测,在不具备监测条件时,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监测。 5.4.2.3评价报告 a、评价组长起草评价报告,报总经理批准、下发; b、评价报告应写明评价时间、地点、评价人,评价过程、内容及结论和改进意见。 5.4.3评价后的活动

法律法规识别工作

文件名称 法律法规识别鉴定运作程序文件编号:版次: 发行部门: 总务部 页数: 1、评审目的 依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相关要素,结合所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要求,对公司的全部人员、活动、设备、设施的守法情况进行评审,并为年度管理评审提供依据。 2、评价区域及范围 区域:公司所有职能部门; 范围:识别评价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及安全生产通知和意见; 3、评价内容 1)法律法规要求的证据,如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2)体现在危化品标准化体系文件中的资料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现场执行的情况。 4、符合性判定情况 结合危化品标准化(AQ3013)10个一级要素、53个二级要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管理体系相关要素要求,共识别102项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并根据《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更新法规、标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二项。本次合规性评价主要就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管理(包括应急管理)、消防防火防爆、职业安全卫生、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电气安全与防雷、工伤保险等方面,根据条款进行符合性判定,其评价结果的具体情况如下:1)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 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86号文等及相关要求,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投入、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劳动保护等各类管理制度,并严格做好安全全过程控制,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同时加强安全教育,遵守和执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对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进行了相应的安全培训,做到了持证上岗;对其他从业人员通过三级及日常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知识和操作技能,公司的各操作指导书也包含了各岗位的安全培训内容且均对上岗人员进行了相应的操作指导书培训;交通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机动车申请了车牌,进行了年检。驾驶员驾照随身携带,公司建立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维护机动车安全。在事故管理方面,遵守和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程序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法律法规清单

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序号名称文号实施日期备注 适用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 4号2014.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 6号2009.5.1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9号2015.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 13号2014.12.1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 28号1995.1.12009.8.27修改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 年修 主席令第 48号2016.7.2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主席令第 51号2015.11.1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主席令第 57号2001.10.27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 58号2005.4.12016.11.7第四次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性事件应对法主席令第 69号2007.11.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 73号2013.7.1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席令第 80号2008.5.1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 87号2008.6.12018.1.1修改施行 行政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 号2000.3.20 2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 国务院令第302 号2001.4.21规定

序号名称文号实施日期备注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2002.5.12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2.1 5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2.62016.2.6国务院令第666 号第二次修订 6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2004.12.1 7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2005.11.12016.12.1修改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2007.6.1 9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 513号2008.1.1决定 国务院令第 10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2008.1.1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0号发布,第580 号修 订2011.1.8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5号2008.9.18 13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国务院令第549号2009.5.1的决定 14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2010.4.1 15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2010.9.1 16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2011.3.12016.2.6修改17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2011.1.1 1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2013.12.7 19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2011.7.1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了规范龙岗坪山协力胶盒厂获取、识别和更新有关社会责任、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客户行合规性评价,并在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加以应用,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法律、法规及合规性评价的过程管理。 3职责 3.1行政体系部是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主管部门。 3.1.1负责有关社会责任、健康、安全和环境法律、法规及其它客户要求的收集、识别、更新与传达; 3.1.2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查及法律纠纷的处理; 3.1.3负责组织社会责任、健康、安全与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遵守情况进行评价。 3.2各部门负责收集、识别、更新本部门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要求,并传达给员工遵照执行。负责业务范围内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合规性评价工作。 4程序内容 4.1获取内容: 4.1.1法律: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颁布的法律如: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

4.1.2法规:国务院和各相关省、自治区、市、县人大颁布的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的条例和实施细则; 4.1.3规章:各部、委、局和各相关省、自治区、市、县政府颁布的 健康、安全与环境规章制度; 4.1.4标准: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布的健康、安全与环境标准; 4.1.5国际公约:关于保护环境的公约、国际劳工公约、职业健康安全公约和建议书; 4.1.6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客户有关社会责任、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面的要求等。 4.2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获取 4.2.1获取的渠道 421.1 行业的标准从行业协会和相关标准发布部门获取; 4.2.1.2 与咨询机构、安全等部门联系; 4.2.1.3 从互联网查询获取; 4.2.1.4 从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获取识别成型的法律法规清单。 4.2.2获取方法: a)各主管部门不定期通过上述渠道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达到保持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处于最新状态; b)各主管还可以随时上网查询; c)公司体系部通过上级法律部门获取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d)所属部门获取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其它要求,由负责人员填写“法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和获取管理程序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和获取管理程序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用来确定适用于与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应遵守的要求的识别、获取,并应用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2适用于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所需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管理。 2引用标准 ———— 3职责和权限 生产中心负责组织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和管理。 4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和管理 4.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 4.1.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范围包括: a)中国参加的世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护公约、规范及要求; b)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c)山东省、青岛市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 d)行业技术要求、规范、标准; e)顾客和其他相关方的要求; d)公司的有关规定等。 4.1.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方式包括: a)订阅报刊和杂志; b)网上查询; c)外来文件和资料;

d)保持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联系并及时获取; e)与有关咨询机构沟通了解; f)顾客和相关方提供等。 4.1.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 a)各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范围,识别职责范围内与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提报生产中心。 b)生产中心组织汇总、补充识别与公司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适用性评审、确定 4.2.1生产中心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已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评审,确定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适用的内容及如何与公司的环境因素、危险源相适应。 4.2.2参加适用性评审的人员包括: a)各部门负责人; b)环保安全员; c)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内审员; d)确定的其他需参加人员。 4.2.3生产中心编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并明确如何与公司的环境因素、危险源相适应,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确认。 4.3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管理体系中的应用 生产中心将识别的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提供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在建立、实施和保持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加以考虑,主要包括: a)制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b)评价环境因素、危险源;

机械行业法律法规清单

机械行业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序 法律法规名称发布日期施行日期文号或发布机构查询方式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12/04/198 2 12/04/198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04年3月14日修正网络 2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07/21/1988 09/01/1988 国务院令【1988】9号网络 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 07/12/2007 07/12/2007 国安监局令第13号网络罚暂行规定 4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12/28/2007 02/01/2008 国安监局令第16号网络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04/09/1991 04/09/1991 全国人大常委会网络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10/01/1992 10/01/1992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网络 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正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08/28/2005 03/01/2006 全国人大常委会网络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04/29/1998 09/01/1998 主席令【2008】6号网络 9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03/15/1999 03/15/1999 全国人大常委会网络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10/27/2001 10/27/2001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单行本 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此会议修正案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10/27/2001 05/01/2002 全国人大常委会网络 1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02/01/2002 03/15/2002 国务院令第344号网络 13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04/30/2002 04/30/2002 国务院令【2002】第352号网络

法律法规控制程序

法律法规控制程序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广东菲柯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控制程序 (依照GB/T 29490-2013 编写) 受控□非受控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文件编号: IP-04版本: 2018年 1月 15日发布2018年 1月 15日生效

法律法规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及时识别、获取、传递和更新适用于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促进公司员工认识和了解其所应履行的法律法规义务与享有的权利,明确获取法律法规和要求的渠道。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文件的识别、获取、更新。 3.职责 最高管理者:批准建立、实施本程序。 行政部: 制定本公司的《法律法规清单》; 及时更新本公司的《法律法规清单》; 通过培训、邮件等方式宣导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员工,并要求员工 遵守执行。 4.定义 无 5.工作程序 获取范围 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或国际的法律法规要求; 省(市)、地方法规和相关部委的规章; 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适用的国际公约、国际条约及国际惯例; 非法规性指南、业务规范等其他要求; 行业协会要求; 获取渠道

行政部应经常与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律师事务所保持联系,及时获取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最新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通过政府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图书馆、报刊杂志、书店、互联网或相关方等渠道补充,以保持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及时跟踪; 其他部门获取到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等相关信息后,及时报行政部阅知。 识别确认及时更新 行政部对于获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识别确认,填写《》,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将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文件传递至各部门,供各部门下载学习。 行政部应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的动态,每年应例行更新一次《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若有新颁布修订实施的法律,应及时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并将最新的法律文本传递至各部门。 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实施 各部门要组织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严格遵守执行;必要时,行政部对相应部门、岗位进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培训。 行政部定期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本公司的活动及表现与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相适应。 6.相关文件 无 7.相关表单 《法律法规清单》 8.文件修改记录

GBT2333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GB/T23331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1 目的 识别、获取和确定适用于公司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评价渠道(方法),对不符合的行为进行纠正,保持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符合性。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与公司能源管理活动相关的国际、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价和更新。 3 职责 3.1 生产技术部负责识别、获取和确定能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归口管理。 3.2 生产技术部负责将适用于公司的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传达到各部门及其他相关方。 3.3 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已确定的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3.4 管理者代表负责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评价报告的审批,出现重大不符合时,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解决问题。 3.5 生产技术部是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作出评价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合规性评价的组织、记录和评价报告的发放。对不符合的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实施情况进行验证。

3.6 其他部门应配合生产技术部进行合规性评价,针对所在部门的不符合,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 4 控制要求 4.1工作流程 收集获取→识别评价→贯彻实施→定期评审 4.2 获取范围 4.2.1 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 4.2.2 其他有关的标准、要求 4.3 获取的渠道 4.3.1 生产技术部及时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获取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3.2 生产技术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时到专业刊物、互联网上获取国家、地方制定的能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4 确认和更新 4.4.1适用于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生产技术部获取并进行确认后,提出发放申请,分管领导审批后发放到有关使用部门。 4.4.2能源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颁布以及变化时,生产技术部要重新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进行确认,及时更新。 4.5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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