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垫资施工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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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本科学生毕业论文

工程垫资施工的利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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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垫资施工的利与弊

摘要:工程垫资是当前建筑行业的热点问题,本文针对当前建筑市场的状况,从参与项目建设的各个部门分析工程垫资施工的利与弊,并就“垫资”的相关问题,如投资前的项目调查和跟踪、施工过程资金控制及竣工后资金的回笼等进行了讨论,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关键词:建筑市场;垫资施工;工程款;项目;拖欠

1 引言:

工程垫资行为在我国国内建筑业的出现大约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并在当时的建筑市场上发展到了一定的规模,随着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工程垫资现象越来越普遍,而且到了愈演愈烈的地步,由此带来的社会问题也日益增多。

所谓建设工程垫资是指投资者及建设单位在不给预付款的情况下,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到工程的一定阶段,或者要求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前预缴一定数额的工程抵押金(保证金)。一般来讲,实践中往往表现为施工单位分批垫资施工,建设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每一施工段段结束后再支付工程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例如:施工单位先垫资完成基础施工后,建设单位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再往后依次类推。换句话说。就是施工单位自己先掏钱给建设单位建房,工程建好后,建设单位再付款的一种合同方式。

然而,根据我国《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一旦签订,建设单位即应向施工单位预付一定数量的工程备料款,该款一般为总造价的30%,施工单位以此来启动工程,以后建设单位在分次按施工的形象进度拨款,直至工程完工,建设单位应支付工程结算额总额的90%—95%,剩余5%—10%作为建设单位留置的质量保证金。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费用,从此款内拨付。保修期满后,再将余款付清。由此来看,工程的资金来源应为建设单位贷款或自筹,且建设单位应保证按时按量拨款。相对而言,施工单位的义务主要为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但是在实践中,建设工程垫资已成为许多项目业主降低资金成本、转嫁经营风险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有些建设单位即使项目资金充裕,也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

2 垫资施工产生的原因

垫资建房是我国房地产业高速发展的产物。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也有其自身特点的因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2.1 有令不行、有法不依是造成垫资的主要原因。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建设项目招标应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这就是说,资金不到位就不可能进行工程发包。但建设单位不按建设程序办事,通过隐报瞒报取得工程发包权,强行要求承包商垫资施工。

2.2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不严,监管不力。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合格后方可开工,而资金到位正是审批的重要条件之一。

但实际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是政府未对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进行实质性的调查,审批不严,监管不力,致使一些资金未到位、未从根本上达到立项要求的建设项目通过了审批,助长了建筑市场上得不良风气,扰乱了正常的建设市场秩序。所以审批不严是致使垫资承包愈发普遍的又一因素。

2.3 建设单位行不不规范,通过发包来转移项目风险。房地产投资往往具有很大的风险,有的开发商利用“宏观调控建设规模”,施工企业任务不足的机会,用垫资的方式来转嫁项目风险。

2.4 建设单位资金不足,支付能力差,拖延付款。有的建设单位资金紧张,但又急着上项目,则以各种形式拖延支付,如拖延每月支付而合同中又未订有拖延支付如何处理的规定,或虽然有些业主拖延支付时应付利息的规定,但利息很低;或业主找借口拖延签发变更命令而使新增项目得不到支付,或业主在工程末期拖延支付最终结算工程款等等。

2.5 政府工程的“垫资”没商量。政府的负责部门或建设单位凭借政府的影响,拒不履行或变通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向施工单位增加影响,迫使承包商向银行贷款来实施在建工程,形成更大规模的工程款拖欠。

2.6 工程建设的盲目性。有的建设单位由于压缩投资规模,而使工程所有资金暂时出现空缺;有的建设单位由于上级主管部门拨付资金暂未到位而工程又必须开工的项目等等。

2.7 建筑市场的竞争激烈,使施工单位不得不垫资施工。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生产领域广阔,在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中容纳了大量的就业人员。随着房地产的迅速发展,我国建筑业队伍也在迅速扩大,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严重膨胀,导致建筑业市场竞争激烈,而我国房地产市场总体来讲尚处于发育阶段,在房地产开发中,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尤其是有关建筑工程公开招标的竞标程序还未法律化,这就造成在建筑市场中,一些未经过公开招标程序而产生的“人情合同”非常之多。许多项目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利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僧多粥少的机会,钻了法律法规不健全的空子,要求施工企业垫资建设。

2.8 施工企业为了生存而盲目垫资。作为施工企业来讲,承接工程的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工程款获得施工利润,但一些实力雄厚的建筑公司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拿到工程合同,往往采取承诺垫资施工的方式;同时,一些中小建筑企业为了生存,也不惜以向银行贷款为代价以垫资的方式参与竞争。这就使一些施工单位为了承揽工程将垫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从而加重了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的困难,致使工程建设因缺乏资金而陷于停顿。于是,在实践中垫资施工建房的各种矛盾纠纷凸现。

2.9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法制建设滞后。已经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近些年来有效地规范了建筑市场的行为,促进了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建筑市场的环境已经发生重大的变化。与此同时也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和纠纷,涉及垫资承包的也占了其中相当的比例,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显已不适应建筑市场新形势的要求,缺乏某些必要的条款和解决方案,因而承包单位在涉及垫资问题的纠纷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自身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3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垫资施工的状况。

目前建筑市场的工程垫资,具有以下特征和表现:

3.1 涉及投资主体范围广泛。目前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施工的业主从过去比较单一的房地产商、部分港、澳、台投资商发展到现在已经涉及有关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外商投资企业等各行各业。

3.2 垫资形式多样化。在工程项目的投资建设中,为了获得工程承包权或少投入资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绞尽了脑汁,出现了多种的垫资方式:(1)全额垫资施工。(2)部分垫资施工。(3)提供工程保证金。(4)约定按照形象进度付款。诸如此类,名目繁多。

3.3 垫资工程实体进度涉及工期长,垫资数额巨大。目前,工程垫资已经由过去简单的承担基础、几层以下主体结构,涉及数额几百万发展到了现在的动辄垫资至少主体结构完成(高层建筑)、涉及金额数千万元的程度,很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把吸引垫资作为本企业融资的重要手段。

3.4 工程垫资的盲目性越来越大。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垫资施工已经成风,在此类问题上,有市场竞争激烈的结果,也有部分地方政府盲目圈地建设工业园区、高科技园区以及在招商引资方面把关不严,致使引资项目资金不能足额到位等因素。企业在选择工程项目的时候,往往没有经过科学的论证和调研,一味追求项目中标而盲目投资。

4 工程垫资施工对于社会和行业的影响

4.1 垫资施工对于整个社会和行业来讲,它会推动社会和行业的良性发展,促进我国建筑业更好更快的发展,其积极影响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4.1.1 垫资施工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需要。实际上,工程垫资是我国建设项目在结束了长达几十年的由国家全额投资的计划体制以后,最先由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的一种市场行为。是承发包双方根据市场经济“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合作对象的一种方式。在目前的市场条件下,虽然这种方式对承包商而言有点无奈,但仍然是在承认现实的基础上,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资金在市场经济当中是稀缺资源,开发商和承包商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协议,只要不违背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政府和法院是不宜过多干涉的。尽管我国号称是市场经济国家,但我认为政府对市场的干预仍然太多,而法院事后干预亦对这一市场会产生极大的影响。

4.1.2 从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来看,工程垫资作为国家最高法院解释明确规定的合法行为是无可非议的,我们必须正视这样一个事实,垫资并不在法律禁止

的范围内,它体现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对于有实力、融资能力强的企业进行施工任务承揽、拓展和稳定企业的市场占有等方面的发展,都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4.1.3 从长远来看,工程垫资施工对于维护市场荣誉、良好的大型企业的良性发展和维护建筑市场的纯洁性也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理性的、经过科学论证的工程垫资行为在促进企业整体管理水平提升的同时,仍然能够给企业的长足发展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比如:某施工单位在承揽施工任务时变幻垫资形式,变工程垫资为联合开发,为业主投入一定的股份,从各方面制造条件保障垫资款、工程款的回收等等形式,可以确保企业垫资的回收和由此带来收益的回收。从长远来看,过多开展工程垫资、缺乏真正的融资能力、管理薄弱的企业终将在市场竞争中逐步的转变或者逐步走向消亡。而那些融资能力强、管理雄厚的企业将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成为最后的赢家,有利于建筑企业建立现代化的管理制度,促进建筑业良性发展。

4.1.4 认定垫资施工的有效性是符合我国《合同法》鼓励交易这一基本原则的,在实践中,认定垫资施工的有效性有着积极的意义:

4.1.4.1 认定垫资施工的有效性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认定垫资施工有效合同,可以鼓励建筑安装承包合同的当事人从事更多的合法的建设活动,也是鼓励当事人从事更多的房地产市场活动,而房地产市场的交易越活跃、活动越频繁,也就越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经济更好的发展。

4.1.4.2 认定垫资施工的有效性是房地产市场提高效率、增进社会财富积累的重要手段。认定垫资施工合同为无效合同就意味着消灭了一项交易活动,即使当事人希望其继续有效也无济于事。而该合同一旦被宣告无效,就要按照恢复原状的原则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相互返还、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责任,这将会增加不必要的返还费用,造成财产的损失和浪费。因此,过多的宣告合同无效或解除,在经济上无疑是低效率的。

4.2 另一方面我们应该看到,虽然垫资会对社会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垫资施工也会对社会和和行业带来许多弊端。

4.2.1 一方面、大量垫资行为的存在,致使一些建设资金不足甚至没有资金的建设项目上马,揉乱了国家对整个建筑行业的宏观调控,同时带资、垫资为条件的承发包行为,也引发了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另一方面,垫资施工的直接后果导致工程质量下降,施工单位在承揽工程后,因为大部分建设单位是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施工单位为了尽快拿到垫资款和工程款,必然要加快工程进度,在加快工程进度的同时,其工程质量也必然会下降,这就会使承包商的合法权益受损。

4.2.2 垫资施工会导致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存在,这就引发了大量的腐败问题。由于承包商是通过垫资承包了工程,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是建设资金不足。部分承包商为催要工程款,不得不行贿建设单位的主要领导人。从而引发了大量的腐败。

4.2.3 由于拖欠工程款的存在,也会导致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现象的出现,众所周知,农民工工资是《劳动法》范畴的问题,用工单位必须支付农民工工资,这是个不争的事实,虽然垫资施工与拖欠农民工工资无关,但是近些年以来,由于施工单位的不能按时得到工程款,农民工也不能按时得到工资,从而会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也不利于社会的安定。

4.2.4 虽然1996年6月4日,由建设部、财政部、国家计委颁布实施的《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都不得带资承包施工。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垫资施工,承包方不得带资承包施工,否则工程款收不回责任自负;但是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被管理者和执法者认可的垫资行为,在这几年的市场上确实十分“盛行”。为了绕行“禁令”,施工方和建设方也绞尽了脑汁。最为常见的对策就是“阴阳合同”,即双方表面上按照招投标文件订立一份无懈可击、用来掩人耳目的“阳”合同;私底下还有一份双方实际执行的、见不得光的、包含垫资条款的“阴”合同。近年来建筑行业内就次问题也有一个流行甚广的判断:10个工程9个“垫”,垫到正负零是客气的,垫到结构完工也不稀奇,这就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

4.2.5 近些年来,由于我国建筑业的快速发展,施工企业的数量也像雨后春笋般逐渐增加,而由于建设单位掌握着建设资金,施工单位往往处于被动地位,许多项目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利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僧多粥少的机会,钻了法律法规不健全的空子,要求施工企业垫资建设。实力雄厚的公司还有足够的能力

垫资施工,而一些中小企业为了生存,也不惜向银行贷款为代价参与竞争,这就使得一些建设单位在建设资金不落实或者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敢于上马新的建设项目,从而加重了中小建筑企业生产经营的困难,一方面造成工程建设因缺乏资金而陷于停顿,浪费了国家的各项资源,另一方面,中小企业由于经营困难是企业难以维持最终造成企业重组或破产。

5 对于垫资项目,施工企业及建设单位应注意的问题。

对于可能实行垫资施工的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重点把握:

5.1 增强自身识别能力,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对于可能出现的垫资施工任务,对项目的真实性、业主的资信状况、市场信誉、是否存在不良记录等方面展开初步调研,在此基础上要调动经营人员、社会经济人等方面的力量,充分了解拟承揽项目的工程信息,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开展详细的论证,对于项目的投资状况、引资前景重点予以分析,在做出科学的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在工程项目竞标过程中是否采用垫资施工侧略,在这方面有很多的案例:比如,某集团公司的甲公司,在承揽某软件产业基地研发楼前期,对于该项目业主—某地方政府过分信任,在没有进行前期科学论证的前期下,垫资施工该研发楼(约4000㎡)至主体封顶,但是由于所在地区已经存在多处已建成投产的软件园、科技信息产业基地等大型园区,致使该政府部门所建设的软件园缺乏后续投资,在后续工程款无法落实的前提下,该工程现已基本停工,甲公司的工程款至今没有着落;而同样是该集团所属的乙公司所参与的某高层写字楼工程,由于项目运作前期对于所掌握的工程信息进行了大量的甄别,组织人员在大量调研市场的前提下开展了科学的论证。通过论证,该公司认为该写字楼工程市场潜力巨大,该公司不仅做出了电子施工该工程至主体封顶的承诺,并且与业主进一步接触,为该项目投入部分资金,成为业主的参股单位,形成联合开发的局面,最终该项目取得了丰厚的经济效益。

5.2 结合企业自身情况,量力而行。在选择垫资施工项目的垫资额度、垫资实体进度方面开展科学的预测,结合企业自身资金状况“量体裁衣”。避免出现超越自身财力背“大包袱”勉强垫资的情况,避免一旦垫资项目停摆,企业跟着停摆的可能行的出现。在这方面有很多的惨痛的教训。

5.3 通盘考虑,仅把各个环节。对于所垫资施工项目,要在工程经营期间和中标之后,组织有关人员对于运作该项目开展专题的风险预控论证。在尽可能理出垫资施工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之后,有针对性的做好应对措施,并在经营过程中的洽商、承诺和中标的合同洽谈、签订环节中制定相应的策略,主要表现在:5.3.1 投标价要要吃透招标文件,作为业主的“要约”,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都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逐条分析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文件要求对项目可行性、资金回收可能性等实质性的内容要仔细研究,逐条响应,并力争把风险降到最小。

5.3. 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要注意明确几个方面的问题:

5.3.2.1 业主的工程款支付问题:对于垫资施工过程,在施工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垫资工程款的回收节点并对此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确定。

5.3.2.2 垫资回收的问题:对于垫资施工工程,在施工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垫资回收问题,对于垫资时间控制点到达,但业主无力支付的情况要予以重点考虑,可以再合同约定中明确此类的担保或抵押,以及由此建筑所衍生的收益留置,实

体抵扣等方式,一旦出了问题,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垫资款的回收,将作为优惠外,应尽量明确利息利率,发生起始时间、违约追加赔偿等方面的内容。

5.3.2.3 要合理运用法律允许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如286条款的优先受偿等措施,如果需要,要尽量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5. 3.3 在工程施工阶段的节点控制和过程管理,严格合同管理,对于工程进度款的确认、回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避免出现欠款累积而导致的最终付款的出现。

5.3.4 要严格履行合同,在保证工程实体质量的同时,要严格工期控制,在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的同时,对于工程进度计划、进度完成情况、进度款支付预算等要及时要求业主、监理予以确认,敦促合同签约各方的行为,确保工程顺利实施的同时做好资金回笼工作。避免出现因己方违约而导致的垫资款、工程款不能回收的现象。

5.3.5 要明确垫资范围(资金、实体进度等)的终止时间,本条之所以单独列出,是因为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对于所要求垫资数额全部发生完之后,对于该时间节点的控制,承发包双方如不明确加以确认,将会出现对于工程违约界定不清的局面,一方面承包方以为垫资任务已经完成,业主应拨付工程款,另一方面业主由于一定的原因予以委托,尤其是在业主后续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对于工期等违约责任一味推向承包方,从而对违约界定形成障碍。

5.3.6 在合同的终止、解除、违约追加处罚等问题上要慎重考虑,尤其是涉及垫资施工项目,一定要严格把握,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承发包方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合同终止,解除的前提条件和相关条件的界定方式,因为建筑市场是买方市场,承包方处于被动地位,简单的终止或解除垫资施工合同会使施工企业“赔了夫人又折兵”。

5.4施工单位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施工阶段,施工过程所需要的资金来源,是在承包合同中规定了发包方提供工程备料款和分期结算工程款的,发包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各种款项。但在业主资金暂时困难的情况下,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生产过程的正常进行,垫付部分自有资金是可以的,但在占用时间和数量方面必须严格控制。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约定拨付进度款的,施工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停止施工),以免形成变相垫资或长期拖欠工程款,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

损失。

5.5 建设单位应积极筹措资金,拓宽建设资金来源,增强控制风险的能力。银行贷款以其长期的稳定性任然是承包商融资不可或缺的渠道。并实现多元化融资,加强银企合作、争取在海内外上市,也可结合采用融资租赁、产品支付、资金证券化等多样化融资渠道来融通资金、还可借鉴国际上有良好信誉的承包商利用延期付款包涵的经验缓解资金支付能力。

6 对于工程垫资施工的未来展望和相关建议

作为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建筑市场中的带资、垫资施工将会在一定时期内占据主要地位,它对于开发建设单位、对于工程承包企业、对于整体市场环境,从长期来看都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其对于工程建设所起的积极作用,对于市场竞争中大浪淘沙的企业竞争,也将会在更长的时期内得以验证,而在此之前,我们应当在一下几个方面去引导,规范垫资施工建设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

6.1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行业协会的发动,促进企业维护自身权益,提高项目论证和风险预控水平,提高垫资施工质量,从而促使垫资施工成为推动市场发展的竞争形式之一。同时,各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应提高管理水平,自觉遵守市场规则,克服盲目性,经济寻求各种工程承包模式,逐步降低垫资施工所带来的风险。

6.2 加强政府的监督和调控作用。在现行市场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应进一步严格审批程序,对于垫资施工项目予以重点监控,严格落实各种建设工程李想、资金储备等审查工作,以维护市场和社会的稳定。

6.3充分发挥银行、信贷机构的监控作用。银行、信贷机构在给企业授信、资金储备、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推动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

6.4 鼓励进行“诚信”建设。对于遵守市场秩序、诚信经营的企业,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促进其稳定、快速发展,而对于诚信度较差的企业,应由有关管理部门予以曝光、限制后续开发等措施,重点打击其不诚信行为,促进守法企业的经营。

6.5加强企业的自主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使市场成为经济运行的基础,企业成为市场的主体,必须首先使企业具有应有的自主权,具有独立商品生产经营的地位,有其自身独立的经济利益。建筑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应有自主权,才能对市场信号和国家宏观调控措施(如价格、利率、税率的变动等)从自身利益出发,作出灵敏的反应,并具有强烈的利润和资产增值欲望。因此,就“垫资”问题来讲,在适当的范围内,由承包商根据业主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垫资承揽工程是建筑企业的一种权利。

6 结束语

工程建设领域的垫资施工行为,对于建设行业承发包双方,对于从事建筑业的整体社会成员,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既有其有利的一面,也存在在一些弊端,由此衍生而来的,也会产生一定的社会问题,面对垫资行为,我们不要一味的去堵,而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去引导,只要我们善于引导,中国社会整体将“诚信”社会各界积极“创诚信”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内,垫资施工行为将会逐步走向科学、规范,对于整个建筑行业,也将会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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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办法细则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规范化,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工程项目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使公司在激烈的市政工程施工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经充分研究制定本管理办法(草案)。 一、总则 1、公司在进行项目施工管理时,实行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为责任主体和核心的责任制。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是公司法人代表在工程项目上的授权代理人。 2、公司的组织结构按项目管理分为两个层次:即公司管理层、项目管理层(项目经理部)。 3、公司在项目管理上建立的组织机构是项目经理部(简称项目部),承担项目实施的管理任务,严格按公司与业主的合同要求、本管理办法及内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实现全面责任。项目经理部每月按时参加公司的工程施工协调会及业主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 4、项目经理部是由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和职能部门支持下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的责任期为工程开工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工程造价审计结束为止。 5、公司管理层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公司招标部、工程预算部、材料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部室按各自职责对工程项目行使管理权利,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成本控制等进行管理,项目经理部必须接受公司管理层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

管理。 6、公司管理层应充分树立服务于工程项目施工的宗旨,加强计划管理,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考核、调控,及时发现、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7、公司各管理部室对项目经理部的各项施工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确保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 8、工程项目进场施工前,公司与项目经理部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9、项目经理部每月25日向公司工程科上报:①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和存在问题及下月施工计划;②材料报表、材料计划;③机械使用情况报表和下月机械使用计划;④每月资金使用计划等。 10、项目经理部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政工程施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以强化管理、注重信誉、保证质量、安全施工、降低成本为主线,对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 二、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1、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中心和灵魂。必须具备以下素质: ①具有在本公司注册的、符合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的市政工程专业的“建造师”等证书。 ②具有工程施工管理的能力,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知识、经济、法律法规等知识; ③具有多年相应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经验、协调能力和相关业绩; 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服从公司的管理。 2、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确定:公司领导层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每个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同时综合考虑工程项目情况及其它各方面的因素,在工程项目投标前确定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人选。

篇一: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垫资协议书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垫资协议书 甲:(以下简称甲) 乙:(以下简称乙) 依照《人民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 经甲、乙双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签订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东鼎臣广场 二、工程地点:上分线以东、发展大道以北 三、工程结构:框剪结构 总建筑面积约约6万平米。 四、进场时间: 定于 五、承包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图纸以的全部 容)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六、承包容: 工程。 七、施工工期: 自接到开工通知书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有效工期为天。 八、工程质量: 执行现行的有关施工规及验收标准,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九、工程造价:本工程投资额约贰亿元人民币。 十、结算式和计价标准: 1、土建、装饰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按照现行《2004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年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取费类别按工程类别。 2、预算以甲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书及现场工作量签证单据 实结算。 3、工人工资单价:执行元/工日。 4、施工措施费按取费标准的 %计算; 5、材料价格确定,甲乙双共同考察市场,确定材料质量和价格由乙组织购进,甲在工地上比对材料数量并在购料单据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 1、本工程先由乙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开始计算,完成每个月工程量的总价支付其 %。拿到竣工验收报告30天后由甲无息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1%追究甲违约责任,乙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按有关规定扣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 18个月后结清。十二、协议履约金的支付与返还 1、自签订承包协议之日起两日,乙先付给甲履约保证 金万元,待正式施工合同签订后转为工程保证金。 2、协议签章、财务手续办完生效、甲对乙公司进行考察(公司、工地等),待甲考察结束认可后,甲会同招标代理公司拟定招标文件及合同,双认可后正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待工程完成主体时,返还乙工程保证金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后,甲在30日返还给乙剩余部分保证金。 4、具体事宜以正式施工合同为准。 十三、甲责任及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垫资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承包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共同信守合同各项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项目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土建、水、电、暖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4.工程价款:本工程投资额约元人民币。 5.承办方式:乙方对工程实行总承包,即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图纸以内的全部内容)、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年月日 2.竣工日期:年月日 3.合同工程总日历天数天。 第三条工程价款计算标准 1.合同价款依据 (1)土建、装饰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按照现行《省2004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省2004年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省2006建筑工程计价清单》,取费类别按工程类别。 2.工程结算

(1)工程竣工,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甲方予以决算: A.工程通过城建质监部门竣工验收,全部达到工程设计要求和国家验收标准,无任何质量问题。 B.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严把材料质量关,所有材料均为国家合格产品,无任何假冒伪劣产品用于本工程,无偷工减料行为。能严把施工质量关,所有施工的过程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C.乙方交纳清了所有应该由乙方交纳的费用(建设税金、城建部门管理费及其他费用等等)。 (2)乙方根据实际工程量,按照工程包干价格、变更签证价格编制好工程决算书,送交甲方审核。 第四条工程价款的支付 1.本合同不支付工程预付款,乙方必须具备满足本工程的流动资金。 2.付款方式 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起直到项目中央预算内补贴资金到位后连本带息由甲方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 %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息计算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计算,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扣留工程总造价的 5 %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清。 第五条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和质量施工技术标准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变更及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 在施工中根据有关质量标准组织验收,如果质量不符合标准,乙方必须返工修复,其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2.隐蔽工程在未经自检和现场监理检查之前均不得随意覆盖或隐蔽,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对将要覆盖或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合格后才能隐蔽。否

技术管理办法 内蒙古,为了更好的实施技术管理工作,根据公司划片分区组织的管理思路,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技术管理体系: 技术部长:刘洪西(土建及安装施工技术) 土 建:刘洪西 安 装:温蓬勃 黄志国 靳建宏 李剑 预算员:刘洪西(土建), 温蓬勃 靳建宏(安 装)。 资料员: (土建), 黄志国 李建(安装)。 1、下设专业工程师负责本区的施工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2、各参战单位专业技术员负责所管辖单元工程的具体施工技术工作。 3、专业技术员对各区专业工程师负责,各专业工程师对各分管部长负责,各分管部长对各区技术经理负责。 二、岗位职责: (一)、刘洪西 1、负责施工技术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等文件。 4、负责单位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及质量策划、关键过程、特殊过程等文件的编制。 5、负责审核主装置各施工单位上报的专业施工方案。 6、负责本工程起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的报审工作。 7、负责各种施工生产进度计划的编制,按季、月、周向监理和公司上报生产计划与统计报表。 8、负责组织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评工作,建立在建工

程质量评定一览表。 9、负责焊接工艺纪律的监督工作,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 监督检查。 10、监督检查技术员的资料是否与工程同步,并向项目部领导提出 奖罚建议。 11、参与审核各专业技术员上报的材料计划。 12、负责督促检查主装置施工技术员工程变更签证的及时办理。 13、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各技术员的施工日志、技术资料进行检查、 监督和指导,保证各项工作合理正常进行。 14、提出本工程施工用各种规范及标准图集目录,并及时从公司技 术资料室借用以备现场使用。 15、组织技术员做好开工前的各项技术准备工作,熟悉、审核施工 图和有关设计资料。 16、组织技术人员对各特殊过程、重要工序进行事先界定。 17、协助项目部领导做好施工现场各项协调管理工作。 18、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督促本公司相关技术员及分包施工单位 技术员及时按项目部有关要求整理交工资料、工程竣工结算书,并在合 同规定时间内向业主提交整个工程的竣工结算书。 19、负责组织编制项目部现行有效文件一览表,严格文件和资料控制。 20、积极主动做好与工程施工生产相关的其他技术管理工作。 21、组织开展技术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技术和统计技术。 22、负责组织实施工程的预试车、防护和交付。 23、负责完成年度技术总结工作。 24、负责工程专用章的管理工作。 (二)、土建工程师:

单位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公司的对外窗口,体现着公司的形象,也担负着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任,需要现场各个环节的人员精诚团结协作,因此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手册的有关规定、流程的要求、岗位的职责尽心尽责地努力完成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建设单位工程管理办法如下: 第一部分:岗位职责规定 一、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1、为公司派驻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负责人,负责工程现场业主方的日常管理及现场工作安排协调,必须严格遵循公司管理制度,努力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 2、根据公司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核、确认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控制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 3、根据合同的约定、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严格监督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参加组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组织进行材料设备进场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负完全责任; 4、根据公司批准的工程项目总施工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价单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 5、负责进行现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确保合同履约完成,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6、负责现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7、负责协调解决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施工问题以及现场的涉外关系; 8、负责组织现场项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安排各专业工程师的现场配合工作,完成现场施工日志的准确记录; 9、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至保修期满时间段内的工程保修管理和协调工作; 10、负责组织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审核监理工程师现场会议记录、工程项目管理报告和其他文件资料; 11、工作中要有工作责任心,有计划性,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管理素质。 一般一天的工作流程: 落实、完成当天的工作计划——进一步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掌握了解现场各项工作的施工完成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监督处理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对当天工作进行小结,填写工作日志。 一般一周(一月)的工作流程: 总结本周(本月)的工程施工情况,编制本周(本月)工程完成情况统计报表(项目月报),编制下周(下月)的工程计划安排——准备协调解决相关的设计、施工问题——安排下周(下月)的其他专业工程师的工作;填写本周(本月)工作考核表,报工程管理部及工程总监进行考核。 第二部分:对总包、分包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规定 一、对总包单位的管理 总包单位应经常同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沟通,在工作流程上、质量控质、进度控制上主要参考第三部分。对于工程的其他分包单位的管理原则上由总包单位统一管理,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工程,建设单位给总包单位一定的管理费(具体费用根据分包工程项目在施工合同中约定),总包单位应在施工过

工程垫资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履行。 1.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1适用的法律、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其没有做出规定的,应遵守地方法规及地方有关部门的规章规定。 1.2适用的标准、规范:本合同适用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国家标准、规范中没有的,适用有关行业标准、规范;以上均没有的,适用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标准、规范。 2.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 2.2补充合同(协议)书 2.3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 2.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5有关设计修改、设计变更、材料代用、技术核定等书面文件

2.6施工图纸及设计要求 2.7形象进度造价计算书、施工图预算书、工程结算书、工程款拨付审定表及确认单 2.8有关会议纪要 2.9甲方签发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工期、进度、计划、质量、安全、施工、技术、物资、验收、现场管理、保修等方面的指令、通知、通报等。 3.资质验证:乙方资质情况(详细填写) 3.1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资质许可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复审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甲方查验原件的人员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若由乙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必须出具签订本合同的法人委托书。委托单位名称必须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名称相一致。委托人必须是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每份合同均须附有“由代理人签订本合同的法人委托书”复印件。 3.7应加上乙方单位详细地址、邮编和电话。 4.工程概况 4.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工程类别:乙方施工的项目属于类工程,但乙方的取费与此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垫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建设工程施工有关事项签订如下条款: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____ 平方米(____栋楼)。 四、进场时间:定于____年__ 月底前(以进场通知书为准)。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图纸以内的全部内容)本工程不得分包、转包。 六、承包内容:土建、水、电、暖安装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 七、施工工期: 自接到开工通知书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有效工期为____ 天。 八、工程质量: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九、工程造价:本工程投资额约____ 亿元人民币。 十、结算方式和计价标准: 1、土建、装饰工程造价和安装工程造价计价办法,按照现行《2003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年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和《2006建筑工程计价清单》,取费类别按工程类别。 2、预算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书及现场工作量签证单据实结算。 3、工人工资单价:执行35元/工日。 4、施工措施费按取费标准的60%计算; 5、规费双方按规定各自缴纳,双方积极做工作力争享受最优惠政策。

6、材料价格确定,甲乙双方共同考察市场,确定材料质量和价格,由乙方组织购进,甲方在工地上比对材料数量并在购料单据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 7、乙方对甲方同一经营的材料在认可质量的前提下,优先考虑使用。 十一、付款办式: 1、本工程全部由乙方垫资建设,从工程开工开始计算,20个月后连本带息由甲方一次还清,到期不能还清,按所欠总额的1%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所建房产可全权拍卖处理或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利息计算从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开始计算,按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扣留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结清。 十二、协议履约金的支付与返还 1、自签订承包协议之日起两日内,乙方先付给甲方履约保证金__万元,待招标结束正式施工合同签订后转为工程保证金。 2、协议签章、财务手续办完生效、甲方对乙方公司进行考察(公司、工地等),待甲方考察结束认可后,甲方会同招标代理公司拟定招标文件及合同,双方认可后正式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待工程完成主体时,返还乙方工程保证金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后,甲方在15日内返还给乙方剩余部分保证金。 4、具体事宜以正式施工合同为准。 十三、甲方责任及义务 1、组织施工图会审、技术交底并负责及时签证。 2、负责三通一平,提供材料堆放场地。 3、按乙方提供的进度报表及合同相关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 4、负责协调施工期间的各种外界干扰。 5、施工期间配合乙方积极协调交通、环保、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关系,确保不影响乙方施工。 6、施工期间如有变更应提前五日为乙方出具变更通知书。

中交镇江投资建设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交镇江投资建设管理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项目各参建单位施工技术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镇江投资建设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三条项目技术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依据项目合同要求和国家与地方及行业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程等,策划工程承包项目全过程技术管理工作内容,确保项目技术方案科学、工艺与工序合理、技术管理流程受控、技术资料规范、齐全. 第四条项目技术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策划、图纸会审、施工技术方案、技术交底、施工日志、变更设计、典型施工、样板引路、工序及工程交工验收、测量与试验检测、技术创新、内业技术资料、交竣工验收、技术总结、技术培训与交流等. 第五条公司技术管理牵头部门为公司总工办,负责日常技术管理工作;各参建单位项目总工程师 (以下简称“项目总工”)对所承揽工程项目全过程技术管理工作负总责. - 2 -

第二章技术策划 第六条技术策划由各参建单位项目总工负责组织. 第七条技术策划应在充分理解合同文件与设计文件、施工调查和项目部自身资源及技术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并充分体现项目管理层预期. 第八条施工调查以现场勘查为主,内业与外业相结合.必要时,进行现场测绘、钻(挖)探取样. 第九条施工调查内容应根据工程特点和难度 ,重点调查核实以下主要内容:主要有工程分布、地形地质地貌、地下构筑物及管网分布情况、气象水文、交通、工程特点及难点、主要工程数量、工程规模造价、设计、建设、监理、工期等资料,并对施工队伍的部署及驻地建设、控制工期的项目及重点、难点、关键项目的施工方案、大临工程设置方案、小临建设标准、工程原材料供应和运输方式、原材料的取样检测、水电、通信、燃料、征地拆迁、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进行调查,提出建议方案 . 第十条完成施工调查后,应汇总调查资料,编制书面施工调查报告,作为项目技术策划的重要依据.施工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现场施工调查情况、施工方案建议、其他需要说明 - 3 -

工程垫资合同 转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转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并严格遵守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 1.2工程类别: 1.3工程地址: 1.4工程规模:填土(车上方计)约为万立方米 1. 5.乙方服务范围:协助甲方管理填土工地;代为甲方收购土方;按车上方计价,代为甲方出资向相关单位及个人直接支付码头费、运输费、购买土方费用、土地资源费、发掘费、维修费、机物料消耗费等。 第二条、承包方式:乙方协助甲方管理填土施工工地,乙方代为甲方出资购买土石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3.1合同开工日期:20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2合同工期: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应于开工之日起_______个日历天(含所有节假日在内)完成,完工日期为20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3.:乙方有权选择提前解除合同。 第四条、垫资方式: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通过开户行、户名、账号账户(下称双方认可账户)日常向本合同以外第三方支付的购泥款、码头费、运输费、采掘费、资源费、维修费、机物料消耗等款项,均属于乙方代为甲方出资的款项(注:“代为出资的款项”在本

合同亦称为“垫资款项”)。具体垫资方式如下: 4.1本合同签订后连续个日历天,乙方向工程项目工地供应砂石土的单位或个人直接多次和重复支付款项,其合计金额为首期垫资款项; 4.2从本合同签订后第天起,乙方向工程项工地供应砂石土的单位或个人直接支付的款项,每满个日历天数合计一次支付金额,作为一期垫资款项。 第五条、乙方通过双方认可账户出资的款项,由甲方足额归还给乙方。垫资款项的归还方式如下: 5.1垫资款项分期按时归还,循环使用。 5.2本合同签订后第天,甲方向乙方归还首期垫资款,以后每隔天 甲方向乙方归还一期到期垫资款项。 5.3甲方迟延归还垫资款时,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支付占用 资金期间的利息给乙方。 5.4甲方迟延归还垫资款项,甲方有权停止垫资。 第六条、工地管理: 6.1甲方声明已合法取得工程项目土方填土的施工承包权,可以委托 乙方代为管理工地。如因甲方施工承包权不实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甲方同意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6.2甲方委托乙方管理施工现场,代为采购土方,代为出资向供应土方 的单位和个人支付购泥款、码头费、运输费、掘费、资源费、维修费、机物料消耗等。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工地,收受泥方,按车上方计算方数和计价。 6.3乙方派遣(公民身份号码)为 工地代表,甲方派遣(公民身份号码)工地监督代表。 6.4工地监督代表有权代表甲方监督乙方的管理工作和垫资情况,在 有证据证明乙方存在支付失误、统计错误或重大误解时,有权否决该单项垫资。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和管理服务费的结算办法:甲方与发包方的结算支付方式跟乙方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工地,按工地采购土方量(车上方计算土方量)乘以每立方米支付标准计算支付管理服务费给乙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垫资和垫资利息若干问题 一、垫资承包施工的含义及主要形式? 垫资承包施工,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利用自有资金为发包人垫资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直至工程施工至约定条件或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再由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施工承包方式。随着国内外建筑市场竞争日趋加剧,造成建筑企业带资承包、垫资施工已成为建筑市场的普遍现象。 大部分开发商为了降低项目开发的前期成本,以缓解建设资金的压力,作为发包方明确要求施工方垫资,否则建筑企业无法获得工程项目。垫资施工的建筑企业明知垫资之后会有风险,但为了不失去场,往往不得已而为之。 垫资施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全额垫资施工。工程项目建设完毕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2)工程进度款不足额支付,造成部分垫资施工;(3)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保证金,作为工程项目启动资金;(4)约定按照形象进度付款。 ?二、垫资施工在我国经历的不同法律适用发展阶段 垫资施工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架构下,大致经历了三个不同的法律适用发展阶段,每个阶段都呈现出其不同的法律特征。? (一)垫资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绝对无效的阶段 ?由于大量带资、垫资行为的存在,致使一些建设资金不足甚至没有资金的建设项目上马,扰乱了国家对整个建筑行业的宏观调控,同时带资、垫资为条件的承发包行为,也引发了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同时,带资、垫资施工的直接后果导致工程质量下降,承包商合法权益受损。 此外,由于承包商是通过垫资承包了工程,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是建设资金不足。部分承包商为催要工程款,不得不行贿建设单位的主要领导人。从而引发了大量的腐败。?为了禁止越来越多的垫资施工情况,建设部、财政部、国家计委于1996年6月4日颁布了《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该《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任何建设单位都不得以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条件,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类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第五条规定:“施工单位不得以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也不得用拖欠建材和设备生产厂家货款的方法转稼由此造成的资金缺口。”?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垫资建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多按照该《通知》的精神作出认定无效的判决。? (二)垫资有效与垫资无效各个法院执法标准不一的混乱阶段 新的《合同法》于1999年1O月1日起颁布实施后,由于合同法对于无效合同有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上述规定,无效合同必须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才无效,而上述提及的《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的规定既不是法律也不是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明确规定:“合同法实施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

施工项目管理 施工项目管理的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安全管理 2、施工进度控制 3、施工质量控制 4、施工成本控制 5、施工合同管理 6、施工信息管理 7、与施工有关的组织与协调 今天主要和大家讲一下施工安全管理、施工进度控制以及施工质量控制的现场管理方法。 一、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的基本要求: 1、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2、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障制度。 3、各类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方可上岗。 4、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施工人员进场作业 前进行公司、项目部、作业班组的安全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 格(指对操作者本人和其他各种作业人员以及对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威胁因素的作业)。 6、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整改“五定”的要求,即:定 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

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7、必须把好安全生产的“七关”标准,即:教育关、措施 关、交底关、防护关、文明关、验收关、检查关。 8、必须建立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并有现场领导带班。 二、施工进度控制的措施包括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 施、技术措施;今天先讲一下施工进度控制的管理措施。 施工进度控制的管理措施涉及管理的思想、管理的方法、管理的手段、承发包模式、合同管理和风险管理等,在理顺组织的前提下,科学和严谨的管理十分重要。 1、施工进度控制在管理观念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 乏进度计划系统的观念——往往分别编制各种独立而 不关联的计划,这样就形成不了计划系统;缺乏动态 控制的观念——只重视计划的编制,而不重视及时地 进行计划的动态调整;缺乏进度计划多方案比较和选 优的观念——合理的进度计划应体现资源的合理使 用、工作面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建设质量、有利 于文明施工和有利于合理的缩短建设周期。 2、用工程网络计划的方法编制进度计划必须很严谨地分 析和考虑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通过工程网络的计算 可发现关键工作和关键线路,也可知道非关键工作可 使用的时差,工程网络计划的方法有利于实现进度控 制的科学化。

工程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建设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加强科学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 第二章施工技术管理体系和职责 第三条施工技术管理体系: 1、工程项目管理部是公司建设项目施工技术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 2、承担公司工程建设任务的施工单位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有专人负责的施工技术管理体系。 第四条技术管理职责 1、在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工作中,公司各专业总工程师负有领导和指导责任,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各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规范。 (2)组织制定和修改完善企业内部标准、规程、规范、管理办法及有关细则。 (3)审批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措施。 (4)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处理工程建

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5)负责组织公司基建系统技术培训、技术成果评定等工作。 2、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的施工技术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基建科技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 (2)审查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措施。 (3)检查监督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技术标准与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审核工程建设中的设计变更、材料代用,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5)组织收集有关技术资料,编写技术总结并审查竣工资料。 第三章施工技术管理内容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与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 1、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技术措施是指导施工的重要依据,是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文件。由施工单位编制,项目部和监理单位审查签署意见,上报石化公司工程项目管理部审批。 2、大型的技术措施应由项目部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专题会共同研究确定,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设计变更单、材料代用单的审批程序 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变更单、材料代用单由项目部拿出

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 目管理的规范化,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工程项目取得最佳的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使公司在激烈 的市政工程施工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国家相关 规范要求,经充分研究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公司在进行项目施工管理时,实行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为责任主体和核心的责任制。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是公司法人代表在工程项 目上的授权代理人。 2、公司的组织结构按项目管理分为两个层次:即公司管理层、项目管理层(项目经理部)。 3、公司在项目管理上建立的组织机构是项目经理部(简称项目部),承担项目实施的管理任务,严格按公司与业主的合同要求、本管理办法及内部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内容实现全面责任。项目经理部每月按时 参加公司的工程施工协调会及业主监理组织的工程例会。 4、项目经理部是由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和职能科室支持下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工程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组织 机构,项目经理部的责任期为工程开工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工程造价审计结 束为止。 5、公司管理层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公司经营科、工程科、安全科、材料科、财务科、综合科等科室按各自职责对工程项目行使管理权 利,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成本控制等进 行管理,项目经理部必须接受公司管理层的指导、检查、监督、考核、管理。 6、公司管理层应充分树立服务于工程项目施工的宗旨,加强计划管理, 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考核、调控,及时发现、解决工程施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垫资和垫资利息若干问题(一) 、垫资承包施工的含义及主要形式 垫资承包施工,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利用自有资金为发包人垫资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直至工程施工至约定条件或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再由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施工承包方式。随着国内外建筑市场竞争日趋加剧,造成建筑企业带资承包、垫资施工已成为建筑市场的普遍现象。 大部分开发商为了降低项目开发的前期成本,以缓解建设资金的压力,作为发包方明确要求施工方垫资,否则建筑企业无法获得工程项目。垫资施工的建筑企业明知垫资之后会有风险,但为了不失去场,往往不得已而为之。 垫资施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1)全额垫资施工。工程项目建设完毕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2)工程进度款不足额支付,造成部分垫资施工;(3)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保证金,作为工程项目启动资金;(4)约定按照形象进度付款。 二、垫资施工在我国经历的不同法律适用发展阶段 垫资施工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架构下,大致经历了三个不同的法律适用发展阶段,每个阶段都呈现出其不同的法律特征。 (一)垫资施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绝对无效的阶段 由于大量带资、垫资行为的存在,致使一些建设资金不足甚至没有资金的建设项目上马,扰乱了国家对整个建筑行业的宏观调控,同时带资、垫资为条件的承发包行为,也引发了建筑市场的恶性竞争,扰乱了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同时,带资、垫资施工的直接后果导致工程质量下降,承包商合法权益受损。 此外,由于承包商是通过垫资承包了工程,在这种情况下往往是建设资金不足。部分承包商为催要工程款,不得不行贿建设单位的主要领导人。从而引发了大量的腐败。 为了禁止越来越多的垫资施工情况,建设部、财政部、国家计委于1996年6月4日颁布了《关于严格禁止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该《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任何建设单位都不得以要求施工单位带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条件,更不得强行要求施工单位将此类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第五条规定:“施工单位不得以带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也不得用拖欠建材和设备生产厂家货款的方法转稼由此造成的资金缺口。” 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垫资建设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多按照该《通知》的精神作出认定无效的判决。 (二)垫资有效与垫资无效各个法院执法标准不一的混乱阶段 新的《合同法》于1999年10月1日起颁布实施后,由于合同法对于无效合同有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高速公路施工技术管理办 法正式版

高速公路施工技术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项目部属各单位: 为加强我部技术管理力度,结合我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浦南高速公路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施工技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对于确保安全、质量、工期和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和整体素质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贯彻实施公司《程序文件》,遵循浦南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的

要求,结合《集团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试行)》,对本项目部的施工技术管理作了系统的阐述。旨在使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优质、高效、安全地完成浦南高速公路。 第一节总则 第1.0条技术管理工作的作用: 保证施工进程符合技术要求,保证施工按正常秩序进行。合理配置生产要素,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生产经营效果。使施工建立在先进的技术基础之上,从而保证工程质量。 第1.1条技术管理工作主要内容有: 1、审核设计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处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提高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落实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内部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开发项目、改造性大修项目(改造性大修是指改造投资占总投资比重≥30%)、大、中维修项目、环保项目及市政建设项目等。 三、引用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四)公司发[2003]316号《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长治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考核办法》 四、职责 (一)安环处负责投资项目施工安全的监督、考核;负责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的竣工验收。 (二)经管中心是(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开发、改造性大修、环保、市政以及计划外(大、中、维修项目)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负责项目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审查。 (三)装备处是大、中维修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计划内大、中维修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负责项目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

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审查。 (四)技改部是(集团)公司大型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部门,受(集团)公司委托作为项目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负责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执行,施工单位的安全资格审查和施工安全。 四、内容及要求 (一)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准备工作 ⒈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程,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⒉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时,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时,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⒊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本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对现场“三违”行为,应加以制止和劝阻。 ⒋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垫资注意事项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时常会遇到“垫资条款”,即有关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后,利用自有资金先进场进行施工,待工程施工到一定阶段或者工程全部完成后,由发包方再支付垫付的工程款的约定。 实践中的垫资往往演变成工作拖欠款,从而引发纠纷,由于“垫资”建房的原因、性质各不相同,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亦存在不同判例,虽然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用的,应予支持,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一、要充分研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虽然在性质上多属于”要约邀请“,但其中很多条款就是将来的合约条款,因此,对待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范围、付款条件等直接与承包人利益相关的条款要仔细推敲,尤其要会同公司内相关部门对报价、工程质量、项目成本、资金回收等方面做严谨的可行性分析,如果对招标文件分析不透,盲目招标,很可能给垫资施工带来较大风险。 二、要对建设单位资信尤其是首度合作的建设单位进行严格的自信调查,包括开发项目的真实性和建设单位的注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资金到位情况、既往经营业绩、履约能力以及社会信誉等方面进行彻

查。 三、要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把好签约质量关。程序上要求对签约权的行使有规范化的操作流程,签约权的行驶必须集中到法人层次,对施工企业的授权代理人要有严格的资质要求,保证签约的规范;实体上要求对合约条款做好评审工作,由法务部门或律师最合同条款逐条评审,并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作出更改。 四、争取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保证,这个条款虽然在目前条件下还比较难以争取,但也并非不可能,而一旦争取到该条款,对施工企业垫资款的回收时及其有利的。另外,施工企业必须要加强合同控制和签证管理工作,要充分认识到履约管理是一种涉及工程进度控制、质量管理、技术管理、材料管理、资金管理、劳务管理等方方面面的综合治理工程。 五、实行项目合约经理委派制,将项目合约经理定位在项目副经理的地位,赋予其特定的职责权限,由公司直接领导,不受项目经理的行政干预,让他们能够在职责范围内开展风险防范和预警工作。 六、按照国际惯例深化中间结算,不放松竣工结算。建筑产品的结算周期很长,造价的争议常导致拖欠债权不落实,施工企业诉讼无据,作为施工企业,首先要收集并整理好原始凭据,抓紧建设方实物供料的结算和已付工程款的核对,为竣工结算创造条件,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工程进度款的中间结算。 七、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时施工企业的法定权利,但适用《合同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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