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薪资管理办法

各职能部门薪资管理办法
各职能部门薪资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使本公司薪资发放符合公平、合理、激励之原则,使员工新进任用、试用期满、晋升调薪、离职及停薪留职等薪资异动作业有所依据,贯彻以人为本,创造价值的发展理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应范围】:

各职能部门

3、【薪酬结构】:

企业薪酬设计按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着重体现岗位(或职位)价值和个人贡献。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共同致力于企业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共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4、【薪资计算作业规定】:

4.1工资总额= 基本工资+ 职务加给+ 绩效奖金+ 工龄工资+ 全勤奖+ 其它津贴- 社会保险金- 伙食费- 水电费- 其他

4.2 试用期间

企业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不等,具体时间长短根据所在岗位而定。试用期满经部门主管考核后合格者转正给予调薪.

试用期间之起算时间:进厂正式用工日为起算时间。

4.3基本工资

主要根据该岗位在企业中的重要程度来确定工资标准。企业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各岗位所承担工作的特性及对员工能力要求的不同,将岗位划分为不同的级别。

4.4职位加给

员工依据不同的岗位进行职位加给,职位加给由公司财务支出(见附表)

4.6绩效考核奖金

月度绩效工资:根据公司的业绩,每月由财务支出,低于350万则当月无考核奖金!(见附表5)

年度绩效奖金:企业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和员工一年的绩效考核成绩,决定员工的年度奖金的发放额度。

4.7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是对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所给予的一种补偿。其计算方法为从员工正式进入企业之日起计算,工作每满一年可得工龄工资30元/月;两年60元/月;三年90元/月;以此类推每年增加30元。工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满10年不再增加。按月发放。

以15号为中断,比如:2011年1月15日前入职的,2012年1月为满一年,如是2011年1月16日之后入职的侧是2012年2月为满一年

4.8全勤奖

全勤奖是对员工出勤的一种考核,当月有迟到、早退、请假、旷工和未及时补签卡则消取当月全勤奖励。30元/月。

4.9法定节假日

企业按照《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相关假期。法定假日共11天,具体如下。

元旦(1月1日)1天

春节(正月初一)3天

劳动节(5月1日)1天

清明节(4月5日)1天

端午节(五月初五)1天

中秋节(八月十五)1天

国庆节(10月1日~10月3日) 3天

法定节假日加班为三倍加资.

4.10带薪休假

企业视员工个人情况,员工享有婚假(5天)、丧假(3天)、产假(15天)等带薪假。

4.11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企业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员工支付40%。

4.12伙食费

吃管理餐的员工级每月扣取126元生活费。其他员工则不需扣取。

4.13 水电费

依公司员工宿舍每月发生之水费、电费支出,空调房公司承担100度,员工房公司承担30度,其他多出部分依各员工在该宿舍实际入住天数平均分摊,从薪资中扣除。电费1.3/度,水费2.3/吨。

4.14补办厂牌扣款

员工因个人疏忽导致厂牌损坏或遗失,交照片至人事行政后,人事行政给予补办,依20元/张从当月薪资中扣除;如因工作关系导致厂牌损坏,则给予免费补办。

4.15 补办饭卡扣款

员工因个人疏忽导致饭卡损坏或遗失,写《内部联系单》经主管签名确认后,交到人事行政后,人事行政给予补办,依5元/张从当月薪资中扣除,如因工作关系导致饭卡损坏,则给予免费补办。

4.16 其他扣款

员工因个人操作不当造成机台损坏或其他过错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应赔偿的,经部门提报,当事人签名确认,公司可在员工当月薪酬总额20%范围内扣缴。

4.17离职结算

员工离职时扣取当月水电费5元,工衣按30元/件计算(做满一年者则不用扣款),厂牌、饭卡上交到人事行政,未交者按照相扣款规定进行扣款。

5、【薪资发放作业规定】:

5.1 薪资的作成:

人事课须依据员工当月实际出勤状况,汇整成《考勤月报表》,在次月5日下班前将《考勤月报表》贴在公告栏处,各部门核对自己的考勤,有疑义上报到人事行政,人事行政依《考勤月报表》及其他计算薪资资料于10号前将资料统一交财务部核对。职责如下:

5.1.1人事行政:负责提供本公司员工出勤、奖惩及相关加、扣款资料,其中包括正常离职人员。

5.1.2财务部:依据人事行政提交之考勤、薪资报表,负责考勤、薪资的核对,并于月底将薪资及工资条发放给员工。

5.1.3各部门:该部门人员考勤的核对。

5.2薪资发放日期:

本公司之薪资计算方法采用计时月薪制,币种为人民币,于每月月底发放上月薪资。如发放日遇周日或法定节假日时会提前一天发放;遇特殊状况需延迟发放薪资时,财务部需及时告知人事行政,由人事行政以公告形式明确告知员工具体发放日期。

5.3 薪资发放形式

本公司采取银行代发薪资的形式,每月的20号人事行政负责收齐新入职员工的身份证原件交至财务到兴业银行开户,第二个月起后续每月薪资直接由银行代发入员工工资卡内。

注:兴业银行每月有三笔跨行取款免手续费

5.4支付责任:

5.4.1.薪资要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员工因特殊原因提出由他人代领,代领申请经权责主管核准后方可。

5.4.2薪资计算、发放人员及公司员工均不得随意打听、传播别人的薪资情况,更不得以此要挟主管为其加薪,违者记小过处罚。

5.5薪资计算错误之后续处理规定:

5.5.1已领薪资员工发现薪资计算错误之处理流程:

5.5.1.1当员工发现薪资计算有问题时,应将《工资条》交给人事行政。

5.5.1.2人事行政负责核对出勤记录或相关数据,并于核算金额后发现确实有误者,由人事行政将差异部分于次月工资中补回或扣减;若核算后无误者,则由人事行政通知该员工知悉。

5.5.2应领但未领薪资员工之薪资补发规定:

5.5.2.1当员工发现有应领而未领薪资的问题时,应尽速向所在部门主管反映后告知人事行政查清事情原由。

5.5.2.2人事行政查清确实属于作业疏失后,应该尽速补递该员工的出勤记录及相关数据呈权责主管核准后交财务部。

5.5.2.3财务部核对考勤、薪资并依程序呈权责主管签核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该员未领的薪资,而不得延到下个月才发放。

5.6调薪作业规定:

5.6.1调薪种类:

a.满试用期,在职服务满一年调薪;

b.年度调薪;

c.晋升调薪;

d.部门异动调薪。

5.6.2调薪之条件限制:

满试用期调薪:表现优异者方予调薪,但表现不佳者不予调整。

a.凡在试用期内任职满试用期时,经考核评定均分在70分以上者,则给予调薪;

b.凡在试用期内任职满试用期时,经考核评定均分在70~61分(含) 者,予以任用但不做薪资调整;待满3个月时依工作表现考核评分后,决定是否给予调薪。

c.凡在试用期内任职满三个月时,经考核评定总分在60分(含) 以下者,则不予续任。

5.6.3年度调薪: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以上者于每年9月做年度调薪, 调薪幅度依公司年度调薪相关规定结合个人能力表现进行调薪。(见附表每次加给)

5.6.4晋升调薪:每年3月为晋升调薪,由部门主管依人事行政作成之方案进行相关作业。

晋升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年度内季度绩效考绩平均须高于B等(含) 以上。

b.年度内经奖惩抵销后无惩处记录者(后功可以抵前过,但前功不能抵后过)。

c.晋升时间限制:

1).各职等七等(含)以下职务在职服务低于半年(不含)不得晋升。

2).各职等七等(不含)以上职务在职服务低于一年(不含)不得晋升。

5.6.5部门调动调薪:各部门用人实际需求或公司组织调整,造成其职务与其工作内容不符时;或调整年限不满规定而处理较高职务工作内容时,如副总级担任或处理总监级工作、经理级担任主管级工作等,可填写《工作调动申请表》申请享受该工作相当级别岗位津贴调整。

5.6.6调薪资格:

A.满试用期或满一年调薪:凡试用期内任职满后,经考核评定之均分在70分以上者或在职服务满一年之职工。

B.年度调薪:由人事行政作成调薪方案、提出人员名单,依核决权限规定呈权责主管核准,最后由总经理签字进行调薪作业。

C.晋升调薪:由人事行政作成调薪方案,各部门主管提出晋升人员名单,依核决权限规定呈总经理核准。

D.部门调动调薪:由调动后之部门主管提出调动名单,呈权责总经理核准方可。

◆正在提离职申请之员工不具备任何调薪资格。

5.7离职人员薪资发放其它规定:

5.7.1自动离职:

A.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含),视为自动离职,公司可不发薪资。

B.自离人员虽不发放薪资,但人事行政仍须在次月10日前将自离人员名单与《考勤月报表》一并交财务部。

5.7.3辞职:辞职人员自离职生效日起停薪:

A.员工因个人身涯规划或其它理由欲申请辞职时,须依《公司管理规程》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凡未按离职程序办理者或未做好移交工作者,视为自动离职。

B.辞职人员薪资发放标准:

(1).除公司辞退外离职者,按正常薪资发放规定发放。于辞职生效周周六带身份证原件到财务领取工资。

(2).辞职者预计领工资当天,本人无法亲领薪资时,可以将银行卡号提交到财务,财务直接拨款到银行卡内。如需其他人员代领者,需事先写好《内部联系单》,双方签名,经人事行政审核准确无误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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