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排放指标

污水排放指标

我公司排放污染物种类明细如下,根据与污水处理厂周总沟通,具体排放要求,还需开发区环保部门确认,以最终环保审批要求为准。此项问题,还需开发区环保部门审核确认。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标准编号GB 8978-1996 批准日期1996年10月4日 实施日期1998年1月1日 所属标准中华人民国标准 代替情况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现行状态现行

目录 .1相关文件 .?容 .?围 .2标准 .3概念 .4技术 .5数据 .6排放标准 相关文件 编辑 现行状态:现行(查标准改革委员会官网,标准文献服务平台,工标网等是现行) 替代标准:GB18466-2005部分代替GB 8978-1996、GB 20426-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GB 20425-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

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35号(摘) GB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有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1)。上述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1] ( GB 20426-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 GB 16297-1996 2006-10-01实施) 为控制原煤开采、选煤及其所属煤炭贮存、装卸场所的污染物排放,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原煤开采、选煤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煤炭地面生产系统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煤炭采选企业所属煤矸堆置场、煤炭贮存、装卸场所污染物控制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煤矿(含露天煤矿)、选煤厂及其所属煤矸堆置场、煤炭贮存、装卸场所污染防治与管理,以及煤炭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污染防治与管理。[2] ( GB 20425-2006 部分代替GB 8978—1996 2007-01-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我国皂素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污染防治水平的提高,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分两个时间段规定了皂素工业企业吨产品日均最高允排水量,水污染控制指标日均浓度限值和吨产品最高水污染物允排放量。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皂素和只生产皂素水解物的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皂素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农村生活污水现场维护制度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现场维护制度 目录 1总则 (1) 2日常巡查 .................................................................................................................................. 1-2 3定期检查 .................................................................................................................................. 2-3 4养护 ........................................................................................................................................ 3-5 5 维修 ...................................................................................................................................... 5-6 一、总则 1. 为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运行维护,确保处理终端正常稳定运行,污水达标排放,改善农村水环境,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农村采用厌氧-缺氧-好氧(A2/O)工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运维。 3. 农村污水处理终端运行维护,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省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二、日常巡查 1.现场巡查人员应及时对处理终端进行日常巡查。 2.应巡查所有池体的检查孔及其它附属井口盖板是否密封和牢固,防止人畜跌入。 3.应巡查阀门和阀体是否发生泄漏、损坏或移位等异常情况。 4.应巡查监控摄像头、围栏、控制房、门、锁是否完好。 5.应巡查电控柜外壳是否出现锈蚀、电控柜内电气元件是否存在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等异常情况。 6.控制房内考勤机、远程监控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7.应观察风机、回流泵、污泥外排泵等机电设备是否运行正常。 8.应查看是否存在农户私拉电线及现场电缆管线是否出现破损等异常情况。 9.应观察格栅井是否存在进水量过大或过小,污水的颜色、气味、浊度是否出现异样及格栅是否堵塞等异常情况。 10.应观察调节池液位、液位计是否正常,提升泵是否运行正常。 11.应观察沉砂池内是否存在大量浮渣和淤泥。

常用污水指标排放标准整理

常用污水指标排放标准整理 污染物适用范围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标准来源备注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A等级B等级C等级 COD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98前建设)60 120 -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其它排污单位(98前建设)100 150 5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98后建设)60 120 500 其它排污单位(98后建设)100 150 500 现有排污单位500 500 300 CJ343-201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扩建排污单位800 800 300 城镇污水处理厂I(08前建设)50 DB32/1072-2007《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 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_江苏省 地方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II(08前建设)60 城镇污水处理厂I、II(08后建设)50 BOD5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98前建设)20 30 -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其它排污单位(98前建设)30 60 3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98后建设)20 30 - 其它排污单位(98后建设)20 30 300 排污单位350 350 150 CJ343-201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pH 一切排污单位6-9 6-9 6-9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排污单位 6.5-9.5 6.5-9.5 6.5-9.5 CJ343-2010《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SS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98前建设)20 30 - GB 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其它排污单位(98前建设)70 200 4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98后建设)20 30 -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批准日期1996-10-04 实施日期1998-0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8978-1996 代替GB 8978-8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 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合成氨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92)》,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3 本标准颁布后,新增加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7-82 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代替GB8978-88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水污染,保护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质的良好状态,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和城乡建设的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69种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 1.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纺织染整工业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肉类加工工业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7-92)》,合成氨工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92)》,钢铁工业执行《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92)》,航天推进剂使用执行《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374-93)》,兵器工业执行《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业执行《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0-95)》,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执行《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1.3 本标准颁布后,新增加国家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行业,按其适用范围执行相应的国家水污染物行业标准,不再执行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3097-82 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 辐射防护规定 3 定义 3.1 污水:指在生产与生活活动中排放的水的总称。 3.2 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电站排水。 3.3 一切排污单位:指本标准适用范围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单位。 3.4 其他排污单位:指在某一控制项目中,除所列行业外的一切排污单位。 4 技术内容

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处理方案

屯西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处理方案 屯西220kV变电站工程施工项目部 2014年06 . .

一、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如下: 一、《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 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标准》 三、《OHSAS18000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标准》 四、企业环境管理系列文件《公司环境管理手册》 五、《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六、《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 七、《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1995.10.30) 八、《职业病防治法》 九、《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图集》 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 十一、《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 十二、《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1992) 十三、《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GB15603-1995) 十四、《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十五、《项目施工组织设计》 二、污水排放管理目标 生产、生活用水排放控制在国家规定围,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 . .

计、现场平面布置图等要求,在施工前对职工宿舍、食堂、办公区、生产区认真选址,以方便、安全、达标为目标布置。在施工过程中现场设置集水井及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建设单位指定的排污管网。项目部还确定:由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污水排放管理方案、管理目标,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职责分配,明确岗位,并及时请环保部门检测。污水排放标准:生活污水:先经过隔油池处理,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 生产污水:排放前无明显悬浮物,达到国家二级排放标准。 三、管理人员职责 项目经理职责:为污水排放管理第一负责人,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各管理人员职责,协调各管理人员之间关系,组织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检测。 技术部负责人:负责组织《排污管理方案》的编制、修订、分配、监督各职责人员进行方案的执行实施;组织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 安全员:监督、巡查污水排放情况,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对集水井、沉淀池、排水沟定期检查。 技术员:协助编制《排污管理方案》,根据方案对实施人员进行详细的交底并监督执行。 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排污管理方案。定期组织清理沉淀池、排水沟并作好记录。 . .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 医疗污水水质成分: 医疗废水指的是医疗机构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医疗机构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检验室、病例解剖室、放射室、洗衣房、太平间等处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当医疗机构其他污水与上述污水混合排出时一律视为医疗机构废水。 水质随不同的医院性质、规模和其所在地区而异。每张病床每天排放的污水量约为200-1000L。医院污水中所含的主要污染物为:病原体(寄生虫卵、病原菌、病毒等)、有机物、漂浮及悬浮物、放射性污染物等,未经处理的原污水中含菌总量达10^8个/mL以上,废水的可生化性较好,适合生化处理。 常用医疗污水处理工艺: 医疗废水的处理目前通常有两大类:一、预处理;二、深度处理。 预处理一般为过滤、沉淀、消毒等简单处理工艺,处理一般达到纳管标准;深度处理即为预处理加上生化处理,处理一般达到国家的排放标准。 目前国内外采用的医疗废水生化处理工艺很多,其中主要分为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两种,我们常见的普通曝气法、氧化沟法、A/B 法、A2/O法属于前者,生物转盘、接触氧化法属于后者。

小规模医疗废水生化处理常用工艺有:A/O工艺,MBR工艺,SBR 工艺,CASS工艺。医疗废水一体化设备多采用改良的AO法和MBR法,二者的核心都是以生物处理为主,只是MBR工艺在污水的末端处理上增加一套膜处理系统,使废水的出水水质更好更稳定。 医疗污水排放规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加强对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泥排放的控制和管理,预防和控制

污水处理监测系统方案

污水处理监测系统方案 一、项目背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污水排放量已越来越大,已造成地表水的严重污染,环境质量呈现不断恶化趋势,但目前全国各地对污染源和排污河渠的水质监测仍停留在手工监测阶段,时间覆盖率低,样品缺乏科学性和代表性,难以反映企业及城市污水排放连续变化的情况。国家及各省市地区日趋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在水资源污染方面不断加强治理,但因为环境保护意识的淡薄及利益的驱使等诸多因素,随意偷排污水和非达标排污,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情况时有发生,因此在监测监管方面也要加大投入,提供一个有效的实用的先进的监控系统和解决方法,对加强环境监测力度显得极为迫切建立废水在线监测系统,提高水质监测能力,势在必行。 在污水治理监测项目中,所涉及的污水处理监测系统,很多必需无人值守设备或监测点,受到地形、气候、监测范围等因素影响,不适合用有线通信和无线数传电台等数据传输方式,而且它们还具有移动性差、成本高、扩展性差、设备维护不方便等缺点,而中国移动GPRS网络覆盖面广,具有高速的数据传输和永远在线的特点,配合灵活的资费方式,使GPRS通讯在污水处理监控系统中的应用具有无可比拟的性价比优势。 二、项目分析 2.1 系统组成 2.1.1 污水数据采集终端 根据监测性质的不同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地表水站(河流、水库等饮用水)、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工业污染源;主要检测的物理量有:流速、流量、PH值、COD、氨氮、硝氮、亚硝氮、总磷等;实时将现场噪声数据采集到智能监控终端内。通过工业上通用的MODIBUS标准协议进行传输。 2.1.2无线传输设备 鉴于对通讯模块的要求,我们选择厦门四信通讯有限公司的F2103 IP MODEM。它具有体积小、功耗低、配置使用简单、即插即用。支持主备数据通道、并行多数据通道、实时在线和按需在线多种工作方式、并且支持APN网络接入等功能不仅可以保障数据安全可靠还能让客户根据需传输节省资费。 2.1.3数据管理中心 监测数据接收子系统(整个系统中至关重要的一个子系统,它肩负着各种现场实时数据的监测及数据接收的作用,具有无人职守自动工作功能);数据分析统计子系统(监测系统中的核心部分.是用户直接操作和感受到的部分,采用 C/S模式在监测部门内部供工作人员直接操作使用);报警短信子系统(利用目前广泛使用的移动通讯技术进行开发的一个及其有用的功能系统,终端仪器仪表设定报警值后和短信MODEM组合,以快速的把报警信息发到指定的管理层);WEB发布子系统(污水自动监测系统中对外公布的网页查询系统,是提供普通市民了解居住城市水体质量的窗口,也是被监测企业、工厂对自己排放污染程度的要求); 2.2 系统总架构 污水数据采集终端通过RS232/485通讯接口与F2103串口连接,数据监控中心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连接网络,例如固定IP、APN、ADSL等。 无线传输设备F2103通过GPRS网络连接到远程数据中心服务器主机,与中心建立TCP/IP连接后开启透明数据通道。当采集终端需要上报数据的时候将数据直接送往串口,此时F2103就会把收到的数据原封不动地发送到数据中心服务器主机。当数据中心下发的命令或数据通过通道传输到F2103后,F2103通过

污水处理记录

污水处理基本知识 污水处理基本工艺流程 预处理阶段(物理法) 1、粗格栅是由一组(或多组)相平行的金属栅条与框架组成,倾斜安装在进水的渠道,以拦截污水中粗大的悬浮物及杂质。起到一个过滤作用。

2、污水提升泵站的作用就是将上游来的污水提升至后续处理单元所要求的高度。污水处理厂在运行工艺流程中一般采用重力流的方法通过各个构筑物和设备。但由于厂区地形和地质的限制。必须在前处理处加提升泵站将污水提到某一高度后才能按重力流方法运行。 3、细格栅作用与粗格栅作用相同,主要用来连续清除污水中较小的固体污染物。 4、旋流沉砂池是利用机械力控制水流流态与流速、加速沙粒的沉淀并使有机物随水流带走的沉砂装置。 生物处理阶段 1、前置的选择池可以使其内的生态环境有利于选择性的发展絮状菌,运用生物竞争机制抑制丝状菌的过度生长和繁殖,控制污泥膨胀。 其缺氧的环境适合反硝化细菌生长,起到一定的脱氮作用,并减弱了硝酸盐对厌氧池的不良影响; 达到更好的厌氧环境,提供聚磷菌良好的作用条件,从而达到较好的除磷效果。。 2、厌氧池内利用厌氧菌的作用,使有机物发生水解、酸化和甲烷化,去除废水中的有机物,并提高污水的可生化性,有利于后续的好氧处理。 高分子有机物的厌氧降解过程可以被分为四个阶段:水解阶段、发酵(或酸化)阶段、产乙酸阶段和产甲烷阶段。 3、氧化沟是活性污泥法的一种变型,废水和活性污泥混合液在曝气池内不断循环流动,主要采用生物处理的方式。污水首先进入到氧化沟的外沟,再到中沟,

再到内沟,最后流到沉淀池中。

氧化沟脱氮 氧化沟厌氧区对小分子有机物实现氨化(将小分子有机物转化为NO X的过程)和反硝化的过程。 氧化沟缺氧区实现硝化(将NH3、NH4+转化为NO X的过程)、反硝化(将NO X转化为N2的过程)。 氧化沟好氧区最后进行硝化等好氧处理的过程 注意:生物除氮主要是利用生物吸收转化将有机物最终转变为N2排出,从而达到除氮的效果。 氧化沟除磷 厌氧区实现聚磷菌释放P的过程 好氧区实现聚磷菌过量吸收P的过程 注意:生物除磷主要是利用聚磷菌在厌氧区释放P的量<聚磷菌在好氧区吸收的P的量,总体来说是吸收P的过程,从而达到除磷的效果。 曝气是使空气与水强烈接触的一种手段,其目的在于将空气中的氧溶解于水中,或者将水中不需要的气体和挥发性物质放逐到空气中。换言之,它是促进气体与液体之间物质交换的一种手段。它还有其他一些重要作用,如混合和搅拌。 后处理阶段 1、沉淀池利用悬浮物和水的密度差,重力沉降作用去除水中悬浮物。 沉淀池上清液到消毒池进行消毒后排放。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0288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 (一)污水排放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 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 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 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 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是综合排放标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是国家行业排放标准。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此外,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如上海市建设委员会1999年批准实施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水质标准》(DBJ08-904-1998)。该标准所称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产业废水及大气降水的总和。该标准规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其他项目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中的规定。特殊行业的排水户除了执行该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执行其行业的有关水质标准。国家建设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表1 《标准》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完整word版)企业污水排放管理制度

污水排放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能对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和污水进行有效控制,减少其环境影响程度,实现公司环境表现的不断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活动、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控制。 3 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控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3.2 各责任部门负责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控制,并切实予以落实。 3.3 全体员工有责任完成本标准规定的有关内容。 4 工作程序 4.1 管理者代表根据《重要环境因素清单》中列出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染源及其影响程度,有针对性的指导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产生的责任部门实施本部门污水控制方法。 4.2 公司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做出规定,确保排放的各项环境指标不超过相关法规、标准要求: a) 车间负责定期清理污水处理池中的沉淀物,并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作好处理和维护保养纪录; b) 企管部负责对清理出的沉淀物再回收利用,避免由此产生的环境污染; c)车间和食堂在清洁过程中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 d) 食堂排污口安装过滤筛网,定期清理送回收公司(站); e) 各部门在使用水时应尽量节约,减少用水量和污水的排放量; f) 综合管理部应采购无磷或磷含量低的洗涤剂; g) 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各部门使用无磷或磷含量低的洗涤剂,减少公司污水排放口总磷的含量。 4.3 各责任部门组织实施(4.2)污水的控制要求。 4.4综合管理部每年一次对下水道、化粪池进行检查,是否有破损、渗漏、堵塞等异常情况,检查情况记录在《体系监控记录表》上,如有异常情况,执行《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4.5 企管部负责对污染源进行监控,并填写《体系监控记录表》。4.6 企管部负责每年委托当地环境监测中心对公司污水排放达标情况进行监测,保存监测记录。

污水排放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标准 表1 《标准》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 项目基本控制项目三级标准二级标准一级标准 单位(mg/L) A标准 B标准 1 COD 120 100 50 60 2 BOD5 60 30 10 20 3 SS 50 30 10 20 4 动植物油 20 5 1 3 5 石油类 15 5 1 3 6 氮氨 25(30) 5(8) 8(15) 7 总氮 15 20 8 总磷 5 3 0.5 1 9 PH 6-9 10 大肠杆菌(个/L) 104 103 104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997年12月31日前建设单位)序号污染物适用范围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1 PH 一切 6-9 6-9 6-9 2 SS 其他 70 200 400 3 BOD 其他 30 60 300 4 COD 其他 60 120 5 氨氮其他 15 25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污水排入下水道水质标准 工业污染物(第二类污染物)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998年1月1日后建设的单位)序号污染物适用范围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1 PH 一切 6-9 6-9 6-9 2 SS 其他 70 150 400 3 BOD 其他 20 30 300 4 COD 其他 100 150 500

5 氨氮其他 15 25 6 动植物油一切 10 15 100 7 有机磷一切不得监测出 0.5 0.5 8 甲醛一切 1.0 2.0 5.0 1、国家对污水排放标准有许多,如对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还有各种行业的。 2、你说的国家污水排放标准应该是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其中的污水排放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又分为一级B标准和一级A标准,A标准高于B标准。 3、你指的60mg/L应该是指一级B标准的COD指标。COD即“化学需氧量”,该指标主要反映水中的有机污染物浓度。

污水排放口水质监测方案

工业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口水质质量监测 姓名: 班级: 学号:

慈溪市漂印染工业生产基地污水处理厂应急排放口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慈溪市漂印染工业生产基地污水处理厂应急排放口工程。 2、工程内容:慈溪市漂印染工业生产基地规划规模为 5 万t/d。故本工程根据漂印染基地污水处理厂5万t/d规模建设,本次建设污水提升泵站(Q1=5万m3/d)一座(设在慈溪漂印染工业生产基地污水处理厂厂区内东北角);铺设DN1000 污水压力陆域排放管线12.6km ,入江排放管线 3.2km 。 3、应急工况:在漂印染园区至北部污水处理厂的管道事故或北部污水处理厂湿地处理系统超过负荷的工况时,漂印染基地废水将经基地污水处理厂二级处理达到GB4287-9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I 级标准临时性通过本工程应急排放口应急排放钱塘江。详 见漂印染工业生产基地污水应急排放去向图。

、工程分析 1、运行期环境影响分析 (1)杭州湾新区漂印染工业生产基地废水应急排入钱塘江水域,将造成应急排放口局部污染物浓度增高,水环境质量受到影响。 (2)杭州湾新区漂印染工业生产基地废水应急排放钱塘江水域,将对杭州湾生态、渔业资源、滩涂养殖等造成一定的影响。 (3)营运初期工程施工场地、弃土场场植被尚未完全恢复,水土流失将依然存在。 三、环境调查 1.水环境影响 (1)COD 对杭州湾水域环境的影响 在应急排污规模5万t/d时,COD最大值>2.2 mg/L (本底值为2.1 mg/L)等值线包络线面积大潮时为0.152 km 2,小潮时为0.099 km 2,平均值均小于2.2 mg/L (二类海水标准)。 (2)NH3-N 对杭州湾水域环境的影响 在应急排污规模5 万t/d 时,NH3-N 增量最大值>0.05 mg/L 等值线包络线面积大潮时为0.058km 2,小潮时为0.064 km 2。平均值均小于0.05 mg/L 。 由此可见,在应急临时排放情况下通过本工程排污对杭州湾水域环境的影响不大,其中COD 可以满足海域功能区划要求,NH3-N 的增量也较小。2、杭州湾水域生态、渔业生产影响 在应急情况下,慈溪漂印染工业生产基地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是CODcr 和氨氮等物质。根据对杭州湾水域的水质影响预测计算结果,应急排放污水达标排放时,CODcr 对杭州湾水域的影响是有限,且仅限于应急排放口附近近区,杭州湾水域水质仍能维持现状类别。 同时,根据本工程所在杭州湾生物现状调查发现,本水域生物种类为常见的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最新) (一)污水排放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或者说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许排放量(浓度)或限值。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 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2.地方排放标准 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 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4.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已做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两种标准并存的情况下,执行地方标准。

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准的关系 污水排放标准按适用范围不同,可以分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水污染物行业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是综合排放标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是国家行业排放标准。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此外,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如上海市建设委员会1999年批准实施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水质标准》(DBJ08-904-1998)。该标准所称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产业废水及大气降水的总和。该标准规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其他项目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中的规定。特殊行业的排水户除了执行该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执行其行业的有关水质标准。国家建设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表1《标准》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船舶未经处理生活污水排放速率标准计算书标准格式

船舶未经处理生活污水排放速率标准计算书 CALCULATION OF STANDARDS FOR THE RATE OF DISCHARGE OF UNTREATED SEWAGE FROM SHIPS 船名XXXX NAME OF SHIP:XXXX

1.说明: a)根据经MEPC.164(56)决议修订的《73/78 防污公约》附则IV 第11.1.1 条的规定:“船舶在距最近陆地3 海里以外,使用主管机关按照本附 则第9.1.2 条所认可的设备,排放业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或在 距最近陆地12 海里以外排放未经粉碎或消毒的生活污水。但不论哪 种情况,不得将集污舱中储存的生活污水,或来自装有活动物处所的 生活污水即刻排光,而应在船舶以不低于4 节的航速航行时,以适当 的速率排放;排放速率应经主管机关根据本组织制订的标准1予以认 可。” b)本组织制订的标准1系指由国际海事组织MEPC.157(55)号决议通过的 “船舶排放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的速率标准的建议”。 c)本计算书系根据上述标准进行计算,将和 MEPC157(55)号决议(见 附件)一起存放于船上。

2.船舶主要参数: 船名:XXXX 船舶呼号:XXXX IMO 编号: XXXXXXX 船旗国:XXXX 铺设龙骨日期:XXXX 总吨位: XXXX 船长(柱间长):XXXX 型宽:XXXX 型深:XXXX 最小吃水:XXXX 最大夏季吃水:XXXX 最大航行速度(节):XXXX 集污舱容积(m3):XXXX 3.最大允许排放率的计算: 最大允许排放率 DR max=0.00926V max D max B= XXXX 其中,DR max为最大允许排放率(m3/h),V max为船舶最大航行速度(节), D max为船舶最大夏季吃水(m),B 为船宽(m)。 最大允许排放率指的是任何 24 小时的时间段计算出的平均速率,或如果排放时间小于24 小时,在时间段内的平均速率,在每小时的基础上测量时可以超过,但不高于20%。

污水处理记录

污水处理基本知识 污水处理基本工艺流程 预处理阶段(物理法) 1、 粗格栅是由一组(或多组)相平行的金属栅条与框架组成,倾斜安装在进 水的渠道,以拦截 污水中粗大的悬浮物及杂质。起到一个过滤作用。 2、 污水提升泵站的作用就是将上游来的污水提升至后续处理单元所要求的 高度。污水处理厂在运 行工艺流程中一般采用重力流的方法通过各个构筑物和设 备。但由于厂区地形和地质的限制。必须在前处理处加提升泵站将污水提到某一 高度后才能按重力流方法运行。 3、 细格栅作用与粗格栅作用相同,主要用来连续清除污水中较小的固体污 染物。 4、 旋流沉砂池是利用机械力控制水流流态与流速、加速沙粒的沉淀并使有 机物随水流带走的沉砂 装置。 生物处理阶段 1、前置的选择池可以使其内的生态环境有利于选择性的发展絮状菌,运用 生物竞争机制抑制丝状菌的过度生长和繁殖,控制污泥膨胀。 其缺氧的环境适合反硝化细菌生长,起到一定的脱氮作用,并减弱了硝酸盐 对厌氧池的不良影响; 达到更好的厌氧环境,提供聚磷菌良好的作用条件,从而达到较好的除磷效 果。。 粗格栅池污水提升泵房 耳旋流沉砂池> 沙水分离 夕 沙 预处理 阶段 排放 取样 接触消毒池毛二氧化氯 生物处 理阶段 后处理 阶段 歩细格栅池 选择池 污泥回流池 厌氧池 氧化沟 曝气 沉淀池 上清液

2、厌氧池内利用厌氧菌的作用,使有机物发生水解、酸化和甲烷化,去除废水中的有机物,并提高污水的可生化性,有利于后续的好氧处理。 高分子有机物的厌氧降解过程可以被分为四个阶段:水解阶段、发酵(或酸 化)阶段、产乙酸阶段和产甲烷阶段。 3、氧化沟是活性污泥法的一种变型,废水和活性污泥混合液在曝气池内不断循环流动,主要采用生物处理的方式。污水首先进入到氧化沟的外沟,再到中沟,再到内沟,最后流到沉淀池中。 氧化沟脱氮 氧化沟厌氧区对小分子有机物实现氨化(将小分子有机物转化为NOx的过 程)和反硝化的过程。 氧化沟缺氧区实现硝化(将NH3、NH4+转化为NOx的过程)、反硝化(将NOx转化为N2的过程)。 氧化沟好氧区最后进行硝化等好氧处理的过程 注意:生物除氮主要是利用生物吸收转化将有机物最终转变为N2排出,从而 达到除氮的效果。 氧化沟除磷 厌氧区实现聚磷菌释放P的过程 好氧区实现聚磷菌过量吸收P的过程 注意:生物除磷主要是利用聚磷菌在厌氧区释放P的量<聚磷菌在好氧区吸 收的P的量,总体来说是吸收P的过程,从而达到除磷的效果。 曝气是使空气与水强烈接触的一种手段,其目的在于将空气中的氧溶解于水中,或者将水中不需要的气体和挥发性物质放逐到空气中。换言之,它是促进气 体与液体之间物质交换的一种手段。它还有其他一些重要作用,如混合和搅拌。 后处理阶段 1、沉淀池利用悬浮物和水的密度差,重力沉降作用去除水中悬浮物沉淀池上清液到消毒池进行消毒后排放。 沉淀池下面污泥回流到选择池和厌氧池进行重复利用。 2、接触消毒池的主要作用是利用二氧化氯控制排出的水中微生物(主要是病 原体微生物)的含量。

废水自动监控设施备现场检查记录

废水自动监控设施备现场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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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自动监控设施备现场检查记录 1、废水采样系统 (1)检查采样点与分析仪器连接,是否正常联通,无给水、排水管路外的其他旁路;检查反冲洗管路,不存在对采集水样的稀释现象; 不正常运行情形判别:存在给水、排水管路外的其他旁路,反冲洗水存在对采集水样的稀释现象。 (2)检查水样预处理装置是否与验收、登记备案或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一致,应无过度处理现象。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预处理装置与验收、登记备案或最近一次有效性审核不一致; b、存在过度处理现象。 8.2 化学需氧量(CODCr)自动监测仪 检查仪器是否符合HJ/T 399和HJ/T 377的相关规定。 8.2.1 水样采集单元 取样管路位置应正确,管路应畅通;进水阀、排水阀等均正常打开。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启动仪器后取样泵无水样进入管路; b、取样管路存在旁路; c、取样管路损坏,或取样池干涸(污水间歇性排放除外)、锈蚀。 8.2.2 试剂单元 仪器各试剂瓶内,试剂量能保证运行一周以上,且在登记备案的使用有效期内。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试剂瓶内无试剂,试剂管未插入试剂液位下; b、试剂超过使用期限; c、实际使用的试剂的种类、浓度与登记备案不相符。 8.2.3 消解单元

消解单元应能实现试剂的快速加热,并保持恒温消解控制。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加热消解温度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或超出登记备案的范围;加热回流溶液不处于沸腾状态; b、消解瓶在非工作状态(未进行消解反应)时,瓶内有结晶、沉淀; c、消解瓶下部有漏液现象; d、消解时间密闭消解小于15min或与登记备案不符。 8.2.4 操作单元 仪器启动后,能够正常运转,添加试剂和水样,并排出废液。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仪器启动后电机不转动; b、仪器内部连接线路有松动脱落现象,连接管路有渗液、滴漏、漏气现象; c、仪器启动后内部样品管路和试剂管路内无液体流动现象; d、仪器显示故障或报警信号。 8.2.5 测量单元 采用分光光度法测定的,比色池表面无遮挡光路的污物;采用电极法测定的,电极表面无污物,且应能自动清洗电极。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比色池表面有遮挡光路的污物; b、电极表面玷污。 8.3 总有机碳(TOC)分析仪 检查仪器是否符合HJ/T 104的有关规定。 8.3.1 水样采集单元 取样管路位置应正确,管路应畅通;进水阀、排水阀等均正常打开。 不正常运行情形包括(不限于)以下情况: a、启动仪器后取样泵无水样进入管路; b、取样管路存在旁路; c、取样管路损坏,或取样池干涸(污水间歇性排放除外)、锈蚀。

环境监测人员基础知识考核试题(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附答案版

环境监测人员基础知识考核试题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 姓名:分数: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4分,共100分) 1、等时混合水样是指()。 A. 从污水中随机手工采集的单一水样。 B. 在某一时段内,在同一采样点位按等时间间隔所采等体积水样的混合水样。 C. 在某一时段内,在不同采样点位按等时间间隔所采等体积水样的混合水样。 D. 在某一时段内,在同一采样点位所采水样量随时间或流量成比例的混合水样。 2、以下关于全程序空白样品,表述错误的是()。 A. 将实验用水代替实际样品,置于样品容器中并按照与实际样品一致的程序进行测定。 B. 全程序空白样品从实验室运送到现场,再由现场运送到实验室。 C. 全程序空白样品不能暴露于现场环境。 D. 全程序空白样品所有的分析步骤与样品分析步骤一致。 3、以下哪一项不是编制污水监测方案的主要内容。() A.监测点位 B.气象条件 C.采样安全措施 D. 质控和质保措施 4、判断题:污水排放口应满足现场采样和流量测定的要求,原则上设在厂界内,或厂界外不超过10 m 的范围内。() A.正确 B.错误 5、以下关于污水监测排放口的表述,错误的是()。 A.污水排放管道或渠道监测断面应为矩形、圆形、梯形等规则形状。测流段水流应平直、稳定、有一定水位高度。用暗管或暗渠排污的,须设置一段能满足采样条件和流量测量的明渠。B.污水面在地面以下超过 1 m 的排放口,应配建取样台阶或梯架。监测平台面积应不小于 1 m2,平台应设置不低于 1.2 m 的防护栏。 C.排放口应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并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监测人员的安全,经常进行排放口的清障、疏通工作;保证污水监测点位场所通风、照明正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监测场所应强制设置通风系统,并安装相应的气体浓度安全报警装置。 D. 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的排放口不得改动。 6、以下关于污水监测污染物排放监测点位的表述,错误的是()。 A.监控位置:应在厂界外设置监测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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