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报告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报告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报告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经分析,公司目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生产性粉尘、锰及其化合物、噪声、高温、工频电场、有毒溶剂(甲苯、戊烷、苯乙烯等)、刺激性和窒息性气体、化学性烧灼伤(眼、皮肤等)。对此具体分析如下:

1、生产性粉尘

粉尘致病机理:

尘粒在进入呼吸道后,根据其物理性状,在呼吸道各部位通过截留、撞击、沉降、弥散等方式沉积、贮留及最后清除。

由于尘粒在呼吸道沿途沉积阻留机会和沉积后引起机体反应不同,可把粉尘分为非吸入性和可吸入性尘,后者主要指小于5μ的尘粒,小于5μ的尘粒,可以进入肺泡,因此它又可称为呼吸性尘。

人体对粉尘的清除:

沉积在呼吸道的可吸入性尘主要经两种方式清除:粘液纤毛系统和肺泡巨噬细胞吞噬作用,人体通过各种清除功能,可使进入呼吸道的97-98%的尘粒排出体外。人体虽有良好的防御功能和清除功能,但若长期吸入任何浓度粉尘,均可有一定量沉积在肺内,产生不良作用,只是粉尘理化性质不同,作用的严重度不同。

粉尘对人体致病作用:

生产性粉尘根据其理化性质,进入人体的量和作用部位,可引起不同的病变。

职业性呼吸疾患:

尘肺:

尘肺病是因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肺组织弥漫纤维化性全身性疾病。

我国通过近三十年的大量临床观察、X线检查、病理解剖和试验室研究,认为尘肺按其病因可分为五种:①吸入含有游离二氧化硅量较高的粉尘可引起矽肺;②吸入含有胶合二氧化硅(硅酸盐)可引起硅酸盐肺;③吸入煤、石墨、碳黑、活性炭等粉尘可引起炭尘肺;④吸入含有游离二氧化硅和其他物质的混合性粉尘可引起混合性尘肺,如电焊工尘肺;⑤吸入某些金属粉尘可引起金属尘肺,

如铝肺。

粉尘沉着症:

有些金属(铁、钡、锡等)粉尘吸入后,可在肺组织中呈异物反应,并继发轻微纤维性变,但对人体危害较小,脱离粉尘作业后,病变可无进展。

呼吸系统肿瘤:

有些粉尘已确诊可致癌,如放射性矿物尘、金属尘(镍、铬、砷)、石棉等。

局部作用:

粉尘作用于呼吸道粘膜,早期引起其机能亢进,毛细血管扩张,分泌大量粘液,以阻留更多的粉尘。这是保护性反应,久之形成肥大性改变,最后由于粘膜细胞营养供应不足而致萎缩,形成萎缩性改变。此外,经常接触粉尘,可引起皮肤、耳、眼的疾病。

主要临床表现:

粉尘对人体的危害基本表现为慢性上呼吸道及肺部的炎症症状、慢性肺功能损害症状。因此,接尘工人的受损害程度最重要的诊断方法是定期进行X光摄片等特殊的临床检查。

粉尘的卫生标准:

煤尘TWA 6 mg/m3,锅炉尘TWA 2 mg/m3。

粉尘的防护原则:

①加强工艺改革,消除尘源或强化工艺的自动化、机械化和密闭化水平,减少操作工人数量并使操作工人隔离或远离尘源。

②尽量采用湿式作业,减少扬尘;

③加强岗位局部的密闭、通风、除尘净化措施,尽量使设备处于负压状态运行,防止粉尘外逸;

④强化个人防护和个人卫生,接尘岗位要佩带防尘口罩,防护工作服,注意及时更换口罩和防护服,避免生产场所积尘的二次污染以及污染工作服对生活区域的污染;

⑤加强对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培训,严格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并强化执行中的督察管理;

⑥定期监测作业环境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保证其浓度范围低于相关卫生标

准。

⑦组织措施:加强就业前职业体检及定期职业体检,杜绝患有职业禁忌证的人员接触相应的职业有害因素。对曾有接尘作业史但已脱离岗位的工人,仍要坚持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尘肺患者并观察病情变化。

⑧定期体检:检查期间由地方卫生主管部门根据情况决定。原则是接触情况严重的每1至2年检查一次,接触情况轻的每2至3年检查一次,有的情况可隔3至5年检查一次。

职业禁忌证:

①患有活动性肺结核病;

②慢性肺疾病、严重慢性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

③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

④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

2、锰及其化合物

理化性质

银灰色金属,α型在常温下稳定,质硬而脆。元素符号Mn。原子量54.91。熔点1245℃。沸点2097℃。相对密度7.20。易溶于稀酸,遇水缓慢生成氢氧化锰。锰蒸气在空气中氧化成灰色的一氧化锰及棕红色的四氧化三锰烟尘。

侵入途径:

锰尘或锰烟经呼吸道吸入,由消化道进入缓慢且不完全。能否经皮肤吸收,尚未确定。

毒理学简介:

大鼠经口LD50:9 gm/kg。各种途径吸收的锰都主要经消化道由粪便排出,尿中排出锰量甚微。锰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人每日需锰量估计为3~9mg。膳食摄入量为2.2~8.8mg/日。大鼠的氯化锰经口致死量是500mg/kg,LD50 为170mg/kg。兔静脉注射氯化锰的致死量是18mg/kg,狗的致死量是56mg/kg。大鼠的二氧化锰经口致死量大于4000mg/kg。高锰酸钾的腐蚀性致死量约5~19g。

临床表现:

高锰酸钾经口中毒口腔、咽喉及消化道迅速被腐蚀,口服1%高锰酸钾溶液可出现口内烧灼感、恶心、呕吐、上腹疼痛。2~3%溶液则可致口咽肿胀,说话

及吞咽困难。口服4~5%溶液或用水冲服高锰酸钾结晶者,口唇粘膜呈棕黑色、肿胀糜烂、剧烈腹疼、呕吐、血便、休克、可死于循环衰竭。吸入大量新生的氧化锰烟尘后,引起“金属烟热”,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寒战、高热、以及咽痛、咳嗽、气喘、数小时后热退、全身大汗、次日遗留乏力感。其发病往往在下班后数小时。其临床表现似感冒,常被误诊,应与上感、咽炎等鉴别。吸入高浓度氯化锰、高锰酸钾和硼酸锰尘,可有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如咳嗽、呼吸困难。皮肤接触高浓度高锰酸钾可引起灼伤。

国外文献有报道锰矿工易患肺炎,且不易用抗生素控制,死亡率比一般肺炎高。

处理:

口服高锰酸钾中毒应立即洗胃,用温水,或加3%双氧水100ml。清洗后可口服牛奶和氢氧化铝凝胶等保护胃粘膜药物。也可服用浓的豆汁。防止胃肠道穿孔,对症处理。对锰“金属烟热”,可对症处理。往往在脱离接触后,症状自行消失。对锰矿工肺炎,对症处理。皮肤污染,用清水冲洗。如有灼伤,治疗参见<化学性皮肤灼伤的治疗>。驱锰治疗可用CaNa2-EDTA。

3、噪声:

噪声对人体影响:

听觉系统:

长期接触强烈噪声后,听觉器官首先受害,主要表现为听力下降,噪声引起的听力损伤主要与噪声的强度和接触时间有关,听力损伤的发展过程首先是生理性反应,后出现病理改变,生理性听力下降的特点为脱离噪声环境一段时间后即可恢复,而病理性的听力下降则不能完全恢复。

神经系统:

噪声通过听觉器官传入大脑皮质和神经中枢(丘脑下部),引起中枢神经系统一系列反应。长期接触强噪声后,主诉有头痛、头晕、耳鸣、心悸及睡眠障碍等神经衰弱综合症。调查发现,接触高噪声的工作人员表现易疲倦、易激怒(噪性神经衰弱)。

心血管系统:

在噪声作用下,植物神经调节功能发生变化,表现出心率加快或减慢,血压

不稳(趋向增高)。

消化系统:

出现胃肠道功能紊乱,食欲减退,消瘦,胃液分泌减少,胃肠蠕动减慢。

影响噪声对机体作用的因素:

噪声的强度:噪声强度大小是影响听力的主要因素,强度越大,听力损伤出现的越早,损伤的越严重,受损伤的人数越多。

接触时间:接触噪声的时间越长,听力损伤越严重,损伤的阳性率越高。

噪声的频谱:在强度相同的条件下,以高频为主的噪声比低频为主的噪声对听力危害大。

个体差异。

防止噪声危害的措施:

控制和消除噪声源;合理规划和设计厂区与厂房。

控制噪声传播和反射的技术措施:①吸声;②消声;③隔声;④隔振。

噪声的防护原则:

1)控制和消除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

2)合理规划和设计厂区与厂房,将有噪声源的公用设施尽量设置在厂区边缘,并保持相应的隔离带;将产生噪声的设备尽量布置在厂房的下层及车间的边上,尽量减少对车间其他岗位的影响。

3)控制噪声传播和反射的技术措施:

①吸声②消声③隔声④隔振等

4)个体防护:

主要保护听觉器官,在作业环境噪声强度比较高或在特殊强噪声条件下工作,佩戴护耳器是一项有效的预防措施。

5)听力保护措施:

定期对接触噪声的工人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听力检查,观察听力变化情况,以便早期发现听力损伤,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

如实行工间休息制度,设置隔声休息室,尽量减少作业人员的接触时间。

7)经常检测车间噪声情况,凡有职工每工作日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85dB

(A)时,须按《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的要求,制订本单位的听力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预防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

8)噪声的职业禁忌证

①各种病因引起的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1000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

②各种能引起内耳听觉神经系统功能障碍的疾病。

③心血管系统器质性疾病。

4、高温

高温对人体的影响:

高温作业时,人体可出现一系列生理功能改变。主要为体温调节、水盐代谢、循环系统等方面的适应性变化,但如超过一定程度,则可产生不良影响。中暑是高温环境下发生的急性疾病。环境温度过高、劳动强度过大、劳动时间过长是中暑的主要致病因素。如过度疲劳、睡眠不足、体弱、对热未适应等都易发生中暑。中暑分为先兆中暑、轻症中暑、重症中暑。先兆中暑:在高温作业中出现头晕、头痛、眼花、耳鸣、心悸、脉搏频数、恶心、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尚能坚持工作者。轻症中暑:具有先兆中暑的症状,而一度被迫停止工作,点经短时休息,症状消失,并能恢复工作者。重症中暑:具先兆中暑的症状,被迫停止工作,或在工作中突然晕倒,皮肤干燥无汗,体温在40℃以上,或发生热痉孪者。

高温的防护原则:

合理设置工艺流程,使热源尽量远离工人操作位,同时加强隔热措施和通风降温措施,尽可能设置独立、有空调的操作室、控制室。

加强保健措施,对高温工人供给合理饮料及补充营养;并保证高温作业工人有充分的睡眠与休息,对预防中暑有重要意义。

配备全面的个人防护用品,如防热服、隔热面罩、手套、帽子等。

加强医疗预防工作,对高温作业工人进行就业前和入暑前的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的人员应予调离。

处理原则:

先兆中暑和轻症中暑:应使患者迅速离开高温作业现场,到通风良好的阴凉

处安静休息,敞开衣服,给予含盐清凉饮料。如有呼吸和循环衰竭倾向时,给予葡萄糖生理盐水静脉滴注,并可注射呼吸和循环中枢兴奋剂。

重症中暑:迅速送入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原则是降低过高的体温,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和促使酸碱平衡,积极防治休克、脑水肿等。

5.工频电场

第一章工频高压电场是物理环境影响因素之一,经常暴露在400KV、500KV 以下的变电站工作人员,有神经系统症状,食欲不振、性机能减退、脉搏加快、血压偏高等,并有血象的轻微变化。美国Learidini报道的几名450KV配电人员有视力减退、恶心、头晕等现象。1986年,英国、法国、意大利共同组成的科研协作组对工频电场生物效应研究结果进行了报道。表明一般健康状况与暴露条件没有显著相关,即使有些生物、生理学参数的改变,亦非病理性的。

第二章工频电场导致人体某些特征改变从生理、病理和临床来看,可能在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血液系统、内分泌系统、生殖和遗传方面产生表现。工频高压电场对机体存在不良影响,但目前仍认为属于功能性改变。

工频电场对生物因素的影响是一个较新课题,而研究还在进一步深入。目前国内国外研究结果倾向于其生物因素影响为功能性居多。重要的是,加强防护。防护工作应提倡双重性,即:防护材料及设施;工作人员对防护的重视和实施。因为对人体产生影响的主要因素是强电场而不是磁场。为了限制人员长期接触有害的高强度电场,必须规定允许的最高电场强度值和暴露时间。必须执行当电场强度超过25KV/m或需要作业时间超过标准时需穿金属丝制屏蔽服的制度。从防护角度看,个人防护是重要的一面,而另一面应呼吁对高强度电场作业人员进行追踪或职业医学监护,测定E(电场)和H(磁场)在体内形成的电流分布并研究制定一整套包括组织、技术及医学措施的综合防护,从根本上保障作业人员身体健康。

第三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第四章中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从事工频高压电作业场所的电场强度不应超过5kv/m。

有害因素防护原则

6.有机溶剂

有机溶剂的防护措施:

6.1.该项目中有机溶剂作为生产工艺中的辅料,主要有甲苯、戊烷、苯乙烯等。主要防护原则如下:

6.2.加强生产工艺的自动化程度,减少工人接触有害因素的机会和程度。

6.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修设备,防止跑、冒、滴、漏,保持设备正常运转。

6.4.强通风排毒,尽量保持设备负压。

6.5.强安全防毒教育,检修或现场抢救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防护手套及防护服,以防止呼吸道吸入及皮肤吸收。

6.6.定期进行职工的健康检查,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血液系统疾病、肝、肾器质性疾病、严重皮肤病及功能性子宫出血患者应作为职业禁忌证调离岗位。

6.7.抢救中毒患者时,要迅速移离现场,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清洗皮肤,保持呼吸道通畅,注意保暖和安静,应用葡萄糖醛酸等药物解毒及缓解症状。

6.8.定期监测作业环境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保证其浓度范围低于相关卫生标准。

6.9.大部分有机溶剂对皮肤有脱脂作用,引起皮肤粗糙、皲裂,因此,长期接触的工人应加强皮肤保护。

7刺激性和窒息性气体

刺激性和窒息性气体的防护原则:

7.1生产设备应选用抗腐蚀材料,加强密闭、抽风、尽量保持设备负压。

7.2生产现场应配备气体报警仪。

7.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修设备,防止跑、冒、滴、漏,保持设备正常运转。

7.4加强安全防毒教育,检修或现场抢救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

7.5定期进行职工的健康检查,有明显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血管系统疾病者应作为职业禁忌证调离岗位。

7.6抢救中毒患者时,要迅速移离现场,保持呼吸道通畅、给氧、保暖、安静,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药物解毒及缓解症状。

7.7定期监测作业环境中有害气体的浓度,保证其浓度范围低于相关卫生标

准。

8. 化学性烧灼伤

8.1化学性眼烧灼伤处理:

治疗原则:

1)化学性结膜角膜炎和眼睑烧灼伤应积极对症处理,必要时脱离接触。

2)眼球烧灼伤者应立即就近冲洗,仔细检查结膜穹隆部,去除残留化学物。

3)预防感染。加速创面愈合,防止睑球粘连和其他并发症,严重眼睑畸形者可施行成形手术。

4)散瞳,以防止巩膜后粘连。

早期(紧急)处理:

1)眼部冲洗:及时、充分地冲洗是减少组织损伤的最紧要的急救方法。强调现场冲洗,特别是碱性化学物质烧灼伤时。要仔细检查上下穹隆部有无隐藏的化学物颗粒。冲洗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必要时酌情延长,有机溶剂灼伤的冲洗时间可短些。冲洗液可用生理盐水、中和液、自来水或其他净水。

2)中和治疗:旨在中和组织内的酸性与碱性物质,但不过分强调。酸烧灼伤可用弱碱性溶液,如2%的碳酸氢钠、磺胺嘧啶钠结膜下注射(PH≥9时应稀释后再注射)。碱烧灼伤用弱酸性溶液,如0.5%~1%醋酸溶液、1%乳酸溶液、2~3%硼酸溶液或2%枸橼酸溶液等进行冲洗,维生素C0.5~1.0ml 结膜下注射(PH≤4.5时应稀释后再注射)。

3)前房穿刺:旨在清除房水中的化学物质,减少其对内皮细胞与内眼组织的腐蚀作用。前房穿刺宜早,穿刺切口宜小。严重烧灼伤者可一日两次引流房水。

4)球结膜切开:当结膜出现显著水肿,无法注射中和剂时,可施行从角膜放射状结膜切开法。同时用虹膜分离器从巩膜将水肿或缺血或频于坏死的结膜分离切除,排出结膜下毒性液体,减除住址压力,从而使水肿消退,改善循环与营养状态,角膜浑浊也因之减轻或消退。

一般治疗:

1)维生素C;作球膜下、皮下、静脉注射及局部点眼。维持眼房水维生素含量≥15mg/dl的水平,对防止烧灼伤或角膜溃疡的发生有一定作用。

2)黏膜移植。

3)其他:可根据病情的不同阶段,给予胶原酶抑制剂、抗凝剂、皮质激素、自家血球结膜下注射以及血管宽长扩张剂等。

8.2 化学性皮肤烧灼伤处理:

1)迅速脱离现场。

2)立即脱去已污染的衣服。

3)立即用大量流动的清水冲洗创面。在病情容许的条件下,冲洗时间不应少于20~30分钟。

4)如有毒物经皮肤吸收而致患者生命危险时,可行早期沾污创面切除手术,以减少毒物吸收。

5)部分毒物,如氰化物、氢氟酸及酚等可迅速经受损皮肤吸收而导致患者全身中毒,应特别注意。

6)梗阻性呼吸困难和动脉血气分析显示有低氧血症这饿,应立即做气管切开手术,并给氧或应用呼吸机进行辅助呼吸。

7)迅速建立有效的静脉通道,以经头静脉进行上腔静脉插管为佳。

8)镇静剂应以静脉给药为宜,常用的有:哌替啶、吗啡、冬眠药等。

9)给破伤风抗毒素。

10)抗休克治疗。

11)创面处理:早期用1:2000本扎溴铵或洗必泰溶液清洁创面,然后用1%磺胺嘧啶银冷霜包扎,每日或隔日一次。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与控制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与控制 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十大类115种,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慢性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和有些化学中毒的职业病潜伏期达数年甚至十几年,一旦发病往往很难治疗,病死率较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防治职业病是项目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对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提出建议。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是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基础,辨识的准确与否决定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是否全面,并为通过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等手段有效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供支撑。 一、职业病危害的特点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复杂、种类繁多,项目轨道施工工程,作业方式有土方开挖、盾构掘进、电焊、油漆、防水、拆除等。施工工程和施工地点的多样化,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多样性。既存在粉尘、噪声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也存在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温作业等产生的职业危害,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的问题也相当突出。不同施工过程存在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地铁施工较为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等)、噪声(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高温、振动、紫外线作业、电离辐射作业、化学毒物等。其中化学毒物又分为:建筑物防水工程作业产生沥青烟、煤焦油、甲苯

等有机溶剂,以及石棉、聚氯乙烯、环氧树脂、聚苯乙烯等化学品;电焊作业产生锰、镁、镍、铁等金属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为全面、准确、有效的识别职业危害,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的辨识可划分为施工前辨识和施工过程辨识两个部分。 (一)施工前辨识: 项目在施工前进行施工现场卫生状况调查,明确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排污管道、历史化学废弃物填埋、垃圾填埋和放射性物质污染等情况。在施工前根据施工工艺、现场的自然条件对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列出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识别范围覆盖施工过程中所有活动,包括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以及所有物料、设备和设施(包括自有的、租赁的、借用的)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项目前期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辨识:(1)工作环境: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等;(2)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建筑物布置、构筑物布置;风向、卫生防护距离等;(3)运输线路:施工便道、各施工作业区、作业面、作业点的贯通道路以及与外界联系的交通路线等;(4) 土方工程、混凝土浇筑、钢筋加工、屋面防水、装饰装修等施工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

AQ/T 4269-201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发表时间:2015-04-22 来源:职业卫生网浏览次数:12187 评论:0 顶:0 踩: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报告编写格式等。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用人单位日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物品的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所有部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T 189(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 192(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3 术语和定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occupational hazards monitoring 对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采样、测定、测量和分析计算。 4基本要求 4.1检测工作应遵循国家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检测工作的机构应取得计量认证,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 4.2评价监测、日常定期检测、监督监测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 4.3异常工况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应注明检测时工作场所的生产状况。 4.4在易燃、易爆工作场所采样(测量)时,应使用防爆型采样(测量)设备。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汇编

巴东县沿渡河镇两河口加油站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巴东县万年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月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职工的预防意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职工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公司各部门和生产单位。 第二章预防措施 第四条在接受建设项目时,应向建设单位索取该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含职业卫生专篇)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五条生产单位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确定的职业病危害类别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第六条生产单位应配备有效的通风、排毒、除尘、消音、防振、降温、保暖、供氧等职业病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防尘毒口罩、耳塞、防护服(鞋帽、手套、眼镜)等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将其发票复印件及发放清单报公司质安监部。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经常性的维护、检修,保证其性能和效果。并将其详细资料报公司质安监督部。 第八条在醒目的位置设立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救治措施)。

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通用版)

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通 用版) By learning safety knowledge, we can have a deeper understanding of the importance of safety knowledge in daily life. Safety is closely related to life and life. ( 安全常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通用版)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3、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执行日期:2001年10月27日 可在本位置填写公司名或地址 YOU CAN FILL IN THE COMPANY NAME OR ADDRESS IN THIS POSITION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定期委托依法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我中心已与2004年12月取得江苏省卫生厅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资质编号:苏卫职技服〔2004〕第0002号。用人单位委托我中心开展相应检测与评价工作时,应仔细阅读下列内容: 一、请用人单位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委托书”正反两面打印于一张A4纸,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我中心职业病防治组(卫生局一楼西侧,昆山市职业病防治联合工作办公室),我中心将根据受委托时间等具体情况安排现场检测时间,并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二、委托的检测项目及检测点可按照A方式或B方式确定: A方式: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由我中心按照相关规范确定,用人单位应向我中心如实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和原辅材料等,必要时我中心需到用人单位生产现场进行识别。 B方式: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由用人单位确定,我中心只对委托项目进行检测,如因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的错误而未达到监管部门的要求或导致职业病相关事件(纠纷),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三、对于我中心无能力检测的委托项目,用人单位可委托其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应工作,也可委托我中心进行现场采样,样品由我中心委外检验,并由检验机构的出具检测报告书。 四、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 五、在开展现场检测采样时,用人单位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并确保现场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六、我中心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并于现场检测采样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范的检测报告书。 七、用人单位应将检测结果公示,并告知劳动者。 八、我中心按照上级要求,将检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录入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网络直报系统,并告知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姜荣明、杜成 联系电话:57383181 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〇九年一月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书

编号: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书(样例) 委托单位: 检测与评价场所: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号: 检测评价机构名称(盖章) 年月日

封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书说明 (一)检测与评价工作依据有关法规、协议和技术文件进行。 (二)报告中有涂改、增删或复印件检验印章不符者无效。 (三)本报告的检测结果及本单位名称,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评优及商品宣传。 (四)对本检测与评价报告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报告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五)本报告正文共页,报告一式三份(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监督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各一份)。 检测与评价单位: 技术档案存放处: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正文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书 一、一般情况 受检单位:地址: 委托单位:联系人: 联系地址:电话: 邮编:检测项目: 采样时间:年月日样品数量: 检测时间:年月日检测仪器: 二、检测与评价依据: (一)采样依据: (二)评价依据: 三、现场情况: 四、测试条件与样品采集

五、检测结果与评价(详细检验结果见附录2) *C TWA: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 STEL:短时间接触浓度,C MAX:最高浓度检测结果表明: 六、改进措施和建议: 七、附录 附录1.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测定点分布示意图 附录2. 检测检验报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负责人(签名): 检测人(签名):校对人(签名):审核人(签名): 报告签发人:检测评价机构(盖章) 年月日

职业病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职业病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业病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1、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规范职业健康监护,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订本 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对生产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 预防治理的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监 护及职业病诊断治疗的管理要点、方法和内容。 二、要求 1、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劳动卫 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生产单位行政主 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 责任;各级领导在任职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作业

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治理,使其达到国家劳动卫生标准。 2、技术部和各生产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规定;在推广新技术、采用新工艺、购置新设备和使用新材料(简称“四新”)时,保证劳动卫生条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三、职责 1、安监部是职业病预防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负责委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人力资源部是负责组织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到职业病防治医院进行就业定期体检,负责建立全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及控制对策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及控制对策 职业病防治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在这诸多方面中,弄清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危害因素的识别、分析与评价)是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切入点、首要任务,是开展职业卫生工作的前提,是职业卫生工作永恒的主题。这是由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所处的核心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它是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的重要因素;是用人单位依法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直接依据;是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的依据;是开展健康监护工作的针对性依据;是开展职业病诊断的先决条件;是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的依据;是提示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重要依据;是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等。 一、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但在监督工作中发现有的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项目不如实,或根本未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原因有:其一,不知道要申报;其二,不懂得申报,由于用人单位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人员大多为非专业人员,职业卫生知识相对缺乏,不明白哪些是职业病危害项目应当申报;其三,故意隐瞒不报,个别用人单位对申报工作认识不足,认为不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可以逃避监督;其四,已申报的绝大多数是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引下被动式申报;其五,要如实申报离不开监测结果或化学品中文说明书,但这方面企业又常常不能提供。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

《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第十六条规定:“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根据目前的情况看,大多数用人单位是在本法实施前已经开业,依法不需要提供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但《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已有五个年头了,以用人单位按每年约20%的比例变迁计算,会有不少的新建设项目,按理来说这些新建设建设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事实上,这几年来我区仅有3个用人单位提交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用人单位一个也没有,这种现象在罗湖区存在,我市其它区情况也大致相同,可以说是深圳地区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有:其一,缺乏有关部门配合,仅靠卫生部门一已之力捉襟见肘。当卫生行政部门发现一个新企业没有依法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时,该企业往往已经获得工商营业执照,可以合法生产经营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有关规定,未提交预评价报告或预评价报告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法律赋予了卫生行政部门较大的权力,但操作起来形同虚设。经贸部门引进外资、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均未将卫生部门的审查作为前置条件,由于没有其他约束机制,导致审查工作难于落实;其二,技术服务能力未能满足评价工作需求。目前,我市只有2家单位取得了建设项目的评价资质(乙级),据了解,按照目前的技术力量,我市2家评价机构每年最多可完成50个项目的评价任务。以宝安为例,每年有500家以上的新办企业,如果全部要求进行评价,显然缺乏技术支持,而且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周期长(一般要4到6个月甚至更长),企业难于接受在全部办完合法手续后再开业。其三,面对较高的评价费用(单项评价费用至少都要4万元以上),企业常常望而却步。其四,用人单位不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清单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清单编号:BZH-JL-10-05 序 号 识别时间识别车间识别岗位危害因素有害物质导致的职业病防范措施备注 1 2015.10.15 生产车间破碎 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粉尘、噪音 肺尘病、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 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佩戴防尘口罩,戴耳塞 2 2015.10.15 加料机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粉尘、噪音 肺尘病、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 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佩戴防尘口罩,戴耳塞 3 2015.10.15 卸料机物理因素噪音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和神经 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戴耳塞 4 2015.10.1 5 检修工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粉尘、噪音 肺尘病、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 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佩戴防尘口罩,戴耳塞 5 2015.10.15 中控室物理因素高温、噪音肺尘病、热射病耳塞,手套,尽量避免接触高温 部位 6 2015.10.15 造粒包装 组 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噪音、粉尘 肺尘病、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 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防尘口罩,耳塞 7 2015.10.15 造粒操作 工 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噪音、粉 尘、高温 肺尘病、热射病 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和神经 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防尘口罩、耳塞,尽量避免接触 高温部位 8 2015.10.15 锅炉房检修工化学因素粉尘、高温肺尘病、热射病佩戴防尘口罩和手套,其他劳保 用品穿戴齐全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清单 1

9 2015.10.15 司炉工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噪音、粉 尘、高温 肺尘病、热射病、引起岗位工人 听力减退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 造成耳聋 防尘口罩、耳塞,尽量避免接触 高温部位。工作时劳保佩戴齐全 10 2015.10.15 出渣工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噪音、粉 尘、高温 肺尘病、热射病、引起岗位工人 听力减退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 造成耳聋 防尘口罩、耳塞,尽量避免接触 高温部位。工作时劳保佩戴齐全 11 2015.10.15 水化员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噪音、粉 尘、 肺尘病、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 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防尘口罩、耳塞 12 2015.10.15 仓储部 叉车司机化学因素粉尘肺尘病防尘口罩13 2015.10.15 铲车司机化学因素粉尘肺尘病防尘口罩 14 2015.10.15 品管部化学分析化学因素酸、碱、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对皮肤容易 造成损伤、黏膜刺激症 工作时劳保佩戴齐全 注:每年识别记录一次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清单 2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样板

附件1 封面: XX单位XX年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第次) 报告编号: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章)

封面内页 技术服务机构声明 1. XX机构是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许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本着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技术服务事项的原则,承诺对检测结果负责,并对委托单位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保密。 2. 本次检测是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 号)第二十条规定对用人单位委托范围内存在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开展检测前调查、样品采集、和各项检测工作,保证调查全面、检测数据真实。 3. 本报告检测结果仅对被测地点、对象及当时情况有效。 4. 本报告涂改无效,未经本机构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摘用或更改本报告,复印件未加盖本机构检测报告专用章无效。 5. 本次检测结果等未经本机构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及商品宣传。 6. 委托方如对本报告检测结果有疑问,请于报告签发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7. 本报告无检测人员、签发人签名,或者存在涂改,或者未加盖 本机构公章或部分复制等均视为无效。

封二 XX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项目组成员名单 封三 (本页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彩色影印件)

正文: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二、委托范围和检测时间: 1. 委托范围: 2. 委托时间:年月日 3. 检测时间:年月日 三、主要原、辅材料、畐庐品和产品调查: 样表主要原辅料及产品表 四、生产工艺流程简介 (建议采用方框图) 五、车间平面和主要设备布置简介 1. 车间平面布置

例表车间平面布置情况一览表 2. 主要设备布置 例表主要设备一览表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调查 例表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一览表 七、检测条件 1. 检测时气象条件描述: 2. 检测时生产状态描述: 3. 采样/检测方法及检测仪器: 例表米样/检测方法及检测仪器一览表 4. 检测布点: 例表检测点设置情况一览表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最新版) 1概述 1.1监测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是系统地收集、汇总、分析、解释并评价有毒有害因素对职业人群健康影响的信息,为职业病防治计划执行过程提供有用信息,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评价职业病防治规划提供重要依据,为预防、控制职业病提供信息服务。 1.2监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简称《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简称《尘肺病防治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技术标准是制定本信息监测方案的依据。 1.3适用范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机构、卫生防疫站,依法从事职业病防治活动的各级医疗卫

生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等均适用本方案。 2监测类型 2.1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测 2.2全国常规监测 2.3主动监测 3监测内容 3.1监测对象监测对象为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的劳动者。农药中毒病例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农药而引起中毒的患者和由于误服、有意接触农药的患者(不包括食物农药残留超标和属于刑事案件的中毒患者)。 3.2监测点依据不同的监测类型确定监测点。 3.2.1职业病危害事故监测首诊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患者的医疗卫生机构。 3.2.2常规监测的法定监测点凡符合《职业病防治法》所规定的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依法从事职业病防治活动的医疗卫生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

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报告 评价机构:义煤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所 编制日期: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说明 1、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工作依据有关法规、标准进行; 2、本评价报告只对检测时现场状况进行评价; 3、评价报告只向被检测单位和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4、对本评价报告有异议者,请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 单位提出书面意见,过期概不受理; 5、本报告应加盖公章,无公章或涂改无效; 6、本报告未经许可请勿复印,不得做广告宣传用; 7、本报告共8页。 8、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委托义煤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所对该单位井下粉尘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 义煤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所于2013年10月18日对义煤集团新安县云顶煤业有限公司工作场所的有关资料进行了分析,采用现场调查法和检测检验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结合职业病发病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该单位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采取的防护措施进行了客观、真实、科学的评价。 1检测评价目的 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识别和分析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或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 1.2为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数据; 1.3检测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1.4为行政监督检查提供检测依据。 2检测评价依据及标准 2.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60号)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试题及答案

第一章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试题 一、单选题 1.《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A.化学物质 B.放射性物质 C.腐蚀性物质 D.剧毒物质 2.有毒作业是指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的含量超过国家卫生标准中有毒物质的()的作业。 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B.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C.职业接触限值 D.最高容许浓度 3.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在()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危害劳动者健康,能导致职业病的有害因素。 A.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作业环境中 B.生产、劳动过程中 C.生产过程中、工艺过程中、作业环境中 D.生产过程中、作业环境中 4.下列属于化学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是(D)。 A.粉尘 B.γ射线 C.微波 D.病毒 5.《职业病目录》(卫法监发[2002]108)将职业病分为( )。 大类99种大类115种大类105种大类117种 6.依据生产性粉尘的性质可将其分为3类,这3类中不包括()。 A.无机粉尘 B.有机粉尘 C.矿物性粉尘 D.混合性粉尘 7.职业中毒按发病过程可分为三种病型,不包括下列的()。 A.急性中毒 B.慢性中毒 C.亚急性中毒 D.带毒状态 8.生产性噪声不包括下列的() A.流体性噪声 B.机械性噪声 C.电磁性噪声 D.空气传播噪声 9.下列作业中可能存在高温强热辐射作业的是()。 A.建筑,修路夏季施工作业 B.印染作业 C.印刷作业 D.炼钢,炼铁作业 10.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C.预防为主、防护结合 D.健康第 一、重在预防 二、判断题 1.职业病危害因素按其性质可分为: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和人机因素四个方面。(√) 2.长期吸入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能够引起严重的职业病——矽肺。(√) 3.粉尘溶解度大小对人的危害程度,因粉尘作用性质不同而异。主要呈机械刺激作用的粉尘,随溶解度的增加其危害作用增强;主要呈化学毒副作用的粉尘,随溶解度的增加其危害作用减弱。(×) 4.气溶胶尘是指除粉尘、烟和雾以外的其它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直径大多数为~10μm。(×) 5.国家标准规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场所,稳态噪声限值为85dB(A)。(√) 6.频率越高、波长越短的电磁辐射,其量子能量越大,当量子能量达12eV以上时,对物体和人体组织有电离作用,这种电磁波称电离辐射,如红外线、高频电磁场和微波。(×) 7.人体长期受紫外线作用,可发生湿疹、毛囊炎、皮肤萎缩、色素沉着,但不会引起皮肤癌。(×) 8.长期从事接触橡胶、树脂、油漆等的溶剂或稀释剂的工作,有可能导致白血病。(√) 9.疲劳时人的反应能力下降,疲劳状态可使错误率增加,严重的可导致事故发生。疲劳甚至可引发各种疾病的发生。(√) 10.我国目前规定,女职工禁忌参加连续负重每次重量超过20kg、间断负重每次重量超过25kg 的作业。(√)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第一章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概述 第一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盖概念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类 分为:1、粉尘类;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3、化学物质类;4、物理因素;5、生物因素;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9、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等10大类115种。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作业环境中的物理因素检测、作业环境空气中有害物质的空气检测及有害物质的生物检测。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类 1、评价检测 2、日常检测 (一)按照检测目的的分类3、监督检测 4、事故性检测 (二)按照检测方法及仪器类型分类 1、现场检测 A、检气管法 注意事项: ⑴注意检气管的保存期限,不要用过期的气管; ⑵抽气体积要准确,最好用配套抽气装置; ⑶注意温度对某些检气管显色的影响; ⑷在规定的时间内读数; ⑸应注意共存物的干扰。 B、便携式气体分析仪测定法 ⑴使用前,应对仪器进行校对; ⑵应使用经过认证的仪器;

⑶是否是标准方法; ⑷现场共存物的干扰。 C、物理因素的现场检测 2、实验室检测 (1)称量法:主要用于粉尘的测定。 (2)光谱法:广泛用于金属、类金属及其化合物、非金属无机化合物以及部分有机物的测定,如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登。 (3)色谱法:主要用于有机化合物和非金属无机离子的测定,如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离子色谱法等。 第二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程序 一、项目委托 检测机构根据检测项目来源、性质、检测对象和检测范围等,结合自身资质和技术能力,进行项目合同评审,接受来自企业客户、评价机构或者行政机关等的委托,双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二、现场调查 (1)被调查单位概况,如单位名称、地址、劳动定员、岗位划分、工作班制等。 (2)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助材料,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物等的种类、数量、纯度、杂质及其理化性质等。 (3)生产工艺流程、原料投入方式、加热温度和时间、生产设备类型、数量及其布局。 (4)劳动者的工作状况,包括劳动者数、工作地点停留时间、工作方式、接触有害物质的程度、频度及持续时间等。 (5)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扩散规律、存在状态、估计浓度等。 (6)工作地点的卫生状况和环境条件、卫生防护设施及其使用状况、个人防护装备及使用状况等。 三、检测方案制订 检测方案应包括利用便携式仪器设备对物理因素的现场检测和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样品采集两个方面的内容。 方案应包括检测范围(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有害物质样品采集方式(个体或定点方法)、物理因素的检测时间和地点、化学有害因素的采样地点、采样对象、采样时间和采样频次等。 四、检测前期准备 (1)确定现场采样检测执行人员及各自任务分工。 (2)做好采样仪器和检测仪器的准备工作,选择符合采样要求的仪器设备,检查其正常运行操作、电池电量、充电器、计量校准有效期、防爆性能等情况 (3)做好采样设备的充电工作和流量校准工作。 (4)准备采样介质、器材、材料及相关试剂,确保其质量完好、数量充足。 (5)准备足够的现场采样检测记录单。 (6)做好采样人员必要的个体防护和仪器设备搬运过程中的安全防护。 五、现场采样 六、现场检测 七、实验室检测 八、数据处理 九、报告编制 十、报告审核签发 第三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相关法规与标准 一、我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原理及注意原则

编号:SM-ZD-10315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原理 及注意原则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原理及注意原 则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原理 尽管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在职业卫生领域中的应用广泛,方法与手段众多,识别对象千变万化,且往往不同属性的识别对象要用不同的识别方法,但究其识别的思维方式和理论基础而言仍是基本一致的。在实际工作中,将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思维方式与依据的理论统称为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原理。常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原理有从因到果原理、类推原理和从量变到质变原理等。 1 从因到果原理 万事万物有因才有果,这是事物发展变化的自然规律。生产工艺过程中物质的物理化学变化、能量的转换以及物料的泄漏等是职业病危害因素产生的直接原因;工作场所异常气象条件、通风不良、劳动组织与管理失误等则是职业病危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程序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程序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工作程序如图1—1所示。 图1—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程序 一、项目委托 检测机构根据检测项目来源、性质、检测对象和检测范围等,结合自身资质和技术能力,进行项目合同评审,接受来自企业客户、评价机构或者行政机关等的委托,双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二、现场调查 为了解工作场所中待测物浓度变化规律和劳动者的接触状况,正确选择采样点、采样对象、采样方法和采样时机等,必须在采样前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的卫生学调查,必要时可进行预采样。调查内容主要包括: (1)被调查单位概况,如单位名称、地址、劳动定员、岗位划分、工作

班制等。 (2)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助材料,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物等的种类、数量、纯度、杂质及其理化性质等。 (3)生产工艺流程、原料投入方式、加热温度和时间、生产设备类型、数量及其布局。 (4)劳动者的工作状况,包括劳动者数、工作地点停留时间、工作方式、接触有害物质的程度、频度及持续时间。 (5)工作地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产生和扩散规律、存在状态、估计浓度等。 (6)工作地点的卫生状况和条件、卫生防护设施及其使用状况、个人防护装备及使用状况等。 三、检测方案制订 检测方案应包括利用便携式仪器设备对物理因素的现场检测和对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样品采集两个方面的内容。 应根据现场调查情况以及GBZ1、GBZ2.1、GBZ2.2、GBZ/T160和GBZ159规范的要求,确定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代表性的现场检测点和样品采集点、采集对象和数量,并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类型和检测方法制定现场采样和检测实施方案。 方案应包括检测范围(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有害物质样品采集方式(个体或定点方法)、物理因素的检测时间和地点、化学有害因素的采集地点、采集对象、采样时间和采样频次等。 检测方按的制定应与被检测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做好沟通工作。 四、检测前期准备 为确保现场检测工作的效率和安全,实施现场采样检测前应做好人员、设备、材料、现场采样检测记录以及相关辅助和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具体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确定现场采样检测执行人员及各自任务分工。 (2)做好采样仪器和检测仪器的准备工作,选择符合采样要求的仪器设备,检查其正常运行操作、电池电量、充电器、计量校准有效期、

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2018年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职工健康为根本目的,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加护管理办法》等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规范管理,立足公司实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公司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员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全员普及职业病防治法有关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增强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的责任和权益意识,逐步提高职工职业卫生素质。 3、加强对职业卫生工作的管理要求,完善职业卫生资料,落实职业卫生各项工作: (1)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真实反映本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完善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加强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确保从事有毒有害作业职工身体健康。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对从事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100% (3)对存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改造,并及时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 4 、完善公司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公司要求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相应应急救援预案。 5、完善公司职业危害因素辨识与作业危害场所相应警示标志的制作与

挂设。 三、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1、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按照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完善公司涉及职业危害的各岗位职 业卫生操作规程;完善公司职业病应急救援体系; 2、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 根据上级公司要求落实职业健康管理目标: 0 —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为零; 1 —职业病发病率0、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100%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到100%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达100% 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100%^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100%以上。 3、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落实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取证相关要求。 针对公司职业危害特点,立足“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开展职 业卫生知识培训,将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纳入公司2018年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主要培训内容包括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上级公司要求及公司相关制度、职业危害岗位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4、检测职业危害因素、挂设警示标识 定期聘请具有监测资质的检测部门来公司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每月对各站点及项目进行一次设备、安全、职业卫生方面的检查。保证职工工作环境的安全、卫生。公司每周进行卫生大检查,进行清 洁生产,给职工提供一个清新、干净的工作环境。 5、提供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资金实行计划制

职业病危险因素的评价方法

职业病危险因素的评价方法 国家于2009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并加大了对职业病防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随着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完善,职业病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建立和完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符合企业广大员工对健康安全的要求,也是企业和谐健康发展的需要。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控制的常见问题 1、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和评价不充分。 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与其它危险源进行一起识别,常用LED法进行风险评价。一是识别出来的职业危害因素少,风险值低,对职业危害因素的描述不准确。二是物理危害因素没有按照国家《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及其相关附录的要求进行识别、检测和评价。 2、缺少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依据及相关控制措施。 用LED法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评价不够详细,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致害途径、危害大小、产生的后果等辨识不清楚,评价出来的结果也不能指导企业进一步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的管理和控制。 3、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不到位。 由于对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不清楚,导致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的目标不明确。为员工进行健康检查时对医疗机构的选择随意性大,没有严格选择有国家许可的职业健康监护资质的医疗机构。没有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为员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为了规范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避免以上系列问题的出现,必须要对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充分辨识和评价。笔者结合多年在烟草基层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参照“LEC”风险评价法并加以改进,建立一套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的评价方法,为加强烟草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二、职业健康危害因素评价方法的建立 1、建立职业健康危害因素评价模式 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的危害风险大小与职业危害发生的可能性L、员工暴露时间E、危害后果严重性C相关,还与包括企业的管理控制水平及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技能的管理因素M有关。 D=L×E×C×M [1] D——职业危害风险 L——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危害发生的可能性与危害因素的数量H、传播性I、释放性J 及接触可能性K等因素相关,根据经验,H、I、J、K对危害发生可能性的关联度不同,因此依其关联度大小赋予它们不同的权重,分别为1、2、3、4。危害发生的可能性L取值为H、I、J、K的加权平均数,算式为L=(1H+2I+3J+4K)/10 E——人员暴露在危害场所的时间 C——危害的后果 M——管理因素。 2、评价算式中各因素的取值[2]

2450.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记录表(参考)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清单 序 号 识别时间识别车间识别岗位危害因素有害物质导致的职业病防范措施备注 1 2013.03.01 破碎浸取 车间原矿破碎 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粉尘、噪音 肺尘病、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 退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 耳聋 佩戴防尘口罩,戴耳塞 2 2013.03.01 布料机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粉尘、噪音 肺尘病、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 退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 耳聋 佩戴防尘口罩,戴耳塞 3 2013.03.01 卸料机物理因素噪音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和神 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戴耳塞 4 2013.03.01 浸取化学因素粉尘肺尘病、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 退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 耳聋 防尘口罩 5 2013.03.01 车间检修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粉尘、噪音 肺尘病、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 退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 耳聋 佩戴防尘口罩,戴耳塞 6 2013.03.01 蒸发造粒 车间蒸发结晶物理因素高温、噪音肺尘病、热射病 耳塞,手套,尽量避免接触高温部 位 7 2013.03.01 蒸发洗盐物理因素高温、噪音肺尘病、热射病耳塞,手套,尽量避免接触高温部 位 8 2013.03.01 蒸发中控物理因素高温、噪音肺尘病、热射病耳塞,手套,尽量避免接触高温部 位 9 2013.03.01 造粒包装 组 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噪音、粉尘 肺尘病、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 退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 耳聋 防尘口罩,耳塞 10 2013.03.01 造粒操作物理因素噪音、粉肺尘病、热射病防尘口罩、耳塞,尽量避免接触高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清单 1

工化学因素尘、高温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退和神 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耳聋 温部位 11 2013.03.01 蒸发造粒 车间 造粒熔盐 炉 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噪音、粉 尘、高温 肺尘病、热射病、引起岗位工 人听力减退和神经衰弱征,严 重时造成耳聋 防尘口罩、耳塞,尽量避免接触高 温部位。工作时劳保佩戴齐全 12 2013.03.01 动力车间检修工化学因素粉尘、高温肺尘病、热射病 佩戴防尘口罩和手套,其他劳保用 品穿戴齐全 13 2013.03.01 司炉工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噪音、粉 尘、高温 肺尘病、热射病、引起岗位工 人听力减退和神经衰弱征,严 重时造成耳聋 防尘口罩、耳塞,尽量避免接触高 温部位。工作时劳保佩戴齐全 14 2013.03.01 出渣工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噪音、粉 尘、高温 肺尘病、热射病、引起岗位工 人听力减退和神经衰弱征,严 重时造成耳聋 防尘口罩、耳塞,尽量避免接触高 温部位。工作时劳保佩戴齐全 15 2013.03.01 水化员物理因素 化学因素 噪音、粉 尘、 肺尘病、引起岗位工人听力减 退和神经衰弱征,严重时造成 耳聋 防尘口罩、耳塞 16 2013.03.01 储运车间叉车司机化学因素粉尘肺尘病防尘口罩 17 2013.03.01 铲车司机化学因素粉尘肺尘病防尘口罩 公司安全员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赠品)不需要可以删除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清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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