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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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包。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一标段(x日历天);二标段(x日历天)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0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0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0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0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l)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

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 (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

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

(二)开标过程中的其他事项记录

(三)出席开标会的单位和人员(附签到表)

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年月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工期:日历天。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项目经理:(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关于

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

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

备注:允许备选投标方案时,本附表应当作为本章“投标人须知”的附件,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和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附的评审和比较方法,对备选投标方案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偏离投标文件相关实质性要求、备选投标方案的组成内容,装订和递交要求等给予具体规定。

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

备注:采用计算机辅助评标,包括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的,本附表应当作为本章“投标人须知”的附件,由招标人根据各地和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给予规定。

第2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资金来源 1.1本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招标人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已拥有一笔资金。招标人计划将其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招标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2.1 招标机构 根据沈飞公司《外购及自制设备招投标管理规定》GLC10200—4的规定,招标人已将本项目委派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内控招标工作小组进行国内邀请招标采购。 2.2 合格的投标人 (1)凡经招标人邀请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供货人(制造商或贸易公司)均可投标。 (2)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具有一定规模、良好的财务和资信状况,具有在中国大陆境内销售同类设备的业绩和经验;投标设备制造商必须具有先进、成熟和可靠的设计和生产技术以及制造装备,具有良好的工艺水平、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及相应的检测手段,以及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和维护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5)如果招标项目或货物实行许可证制度,对投标人的要求按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如果国家对招标项目或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或者安装调试有强制性要求的,应当符合相应的规定。 (6)投标人或投标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在中国大陆境内有投标设备的完善的备件库及维修中心和维修队伍,能够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7)贸易公司作为投标人应具有制造商为本次投标而出具的授权书以及制造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技术服务承诺书。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

投标人须知

附录投标人须知 说明:本须知为标准化条款,对本须知的任何修改、补充均在投标人须知修改表中列明;对本须知各款中的信息与数据,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填写。 一、总则 1.招标范围 1.1 本项目业主(即资料表所写明的招标人)愿意接受为修建、完成资料表1.1和1.2所定义的本工程及其缺陷修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1.2 工程说明列于投标人须知正文之后附件1。地理位置示意图见附件2。 1.3本项目预计工期见资料表。 2.资金来源 本招标项目经批准立项,已列入省(自治区、市)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投资或筹集,或由贷款)(1)。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工程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3.投标人的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预审并取得投标资格。当采取邀请招标(或称为有限招标)方式而不经资格预审时,被邀请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后审资料。 3.2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改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仍 能继续满足资审合格的最低标准。至少应更新以下资料(如有): (1)财务状况方面的变化,新近取得银行信贷额度(如有必要)的证明和/或获得其他资金来源的证据;以及现已接受(中标或签约)的新合同工程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2)资格预审之后新承包的工程名称、规模、进展程度和工程质量; (3)资格预审后新交工的工程及评定的质量等级; (4)最近的仲裁或诉讼介入情况; (5)拟投入本工程所需关键施工设备的当前备有情况; (6)投标人名称的变化及有关批件; (7)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变化情况。 3.3 投标人一般应独自参与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三卷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应委任其中一个法人为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与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 (2)联合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主办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经公证机关公证后,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注:(1)国家投资/地方筹资/社会配资/利用外资。由招标人根据资金来源实际情况填写。

2021年土木建筑工程投标人须知范本

2021年土木建筑工程投标人须 知范本 Clarify thei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and ensure tha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are not harmed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8925

2021年土木建筑工程投标人须知范本 投标人须知应该包括下列条款,这些条款可以根据个别合同的专用条件加以调整: 一、收标 在接到招标书以后,有兴趣的公司应将承包本工程的发盘一式两份(三份)密封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业主姓名和地址)下称业主。 投标的正本应标明为“正本”,投标的副本应标明为“副本,仅供参考”。 注:在招标时本备忘录应予取下而代之以这种专门拟订的条款。 副本在一切情况下均无任何法律上的效力。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的文本为准。

投标应该符合这些须知和收标日期以前发出的其它合同文件及其修正件或补遗的要求。 对未在业主招标中规定的时间以前收到的投标概不予以考虑。 二、合同文件的拟订 合同文件已经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咨询人姓名和地址) 下称工程师,拟订 三、向投标人解释合同文件 投标人如果发现说明书、图纸或其它合同文件中有不符或遗漏,或感到意图或意义含混不清时,应立即在投标以前向工程师提出书面请求予以解释、澄清或更正。提出这种请求的投标人,应该独自负责将这种请求按时寄到。所有这类请求收到的时间不得晚于规定的开标日期以前的__(例如28)日历日。 对于这种请求只能由工程师以补遗的形式予以答复,业主和(或)工程师不受他们的任何雇员或代理人所做的任何口头说明或解释的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承包。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一标段(x日历天);二标段(x日历天)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 .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承担本标段的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申请人须之前附表。 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本标段建筑地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申请人除应符合本

章第1.4.1项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1.4.3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来往文件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6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2.资格预审文件 2.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2.1.1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根据本章第2.2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2.3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1.2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2.2.1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预审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2.2.2招标人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内容发给所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预审人,但不指明澄清文件的来源。 2.2.3申请人收到澄清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该澄清。 2.3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2.3.1在申请人须之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在申请人须之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应相应顺延申请截止时间。

第二章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

第二章招标项目要求及采购需求 1. 招标项目、标段划分、投标报价 1.1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1.1 1.2 标段划分及其交付(实施)期交付(实施)地点: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1.3 投标报价(价格构成) 1.3.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的目的地交验价,包括设备价款、相关税款、备品备件价、易损件价、专用工具价、售后及技术服务费、培训费、安装调试费及运送到安阳地区指定地点的运杂费、装卸费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包括未列明而完成交验所必须的所有设备、材料、工具、费用)。 1.3.2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对投标报价的任何承诺、修改,除法定修正或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情形外,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考虑。 1.3.3 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见招标公告1.5)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该标段做废标处理。 1.3.4 遵循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7.5项规定。 2. 标段内容(范围)及具体采购需求 2.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标段总体范围: 满足采购人正常工作需要。 2.2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法规标准条款) 2.2.1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后,对本次采购

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应当为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应处于有效期之内),投标文件中应当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应当为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应处于有效期之内)。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品目、而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为无效投标。 (据财库〔2019〕9号文件通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停止执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发布后,按新文件执行) 2.2.2 同等条件下,获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优先采购。 认证证书应当为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且应处于有效期之内。 2.2.3 本次采购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2.2.4信息安全产品须通过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认证,计算机产品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2.2.5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见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条。 2.2.6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2.2.7 促进残疾人就业:见第四章“评标办法”第4条。 2.3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全新产品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及行业规范的要求,符合国家各项强制性规范及安全标准,投标产品不应与第三方存在知识产权权属问题;投标人应本着服务客户、为客户着想的宗旨,来完善产品及技术要求未尽事宜,不得以招标文件未列明事项为由,来降低投标产品的质量。 2.4标段内容(具体范围、数量),具体技术要求(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 一、项目概况: 安阳市第二中学2#教学楼1至5层房间,以及3#教学楼2至5层房间中央空调系统。教学楼层高约3.7米,中央空调主电缆已经引到五层配电室。室外机放置在教学楼五层房顶(包含基础、机组到配电室的电源线);室内机分布见图纸(以《招标文件》附件方式提供),室内机采用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外涂丙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方案 招标竞赛文件招标人:云浮市金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介机构:云浮市金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07年7月 第一部分设计招标竞赛公告 一、设计方案招标竞赛公告 云浮市金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建设的“云浮市金濠花苑”,现对该项目的总体规划设计、工程方案设计进行设计方案招标竞赛,选定设计人,此次招标竞赛征集设计方案以实施为目标。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第一条项目简介 1.1名称:云浮市金濠花苑 1.2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用地位置位于云浮市金龙桥金丰路(牧羊路到河滨路段)两傍,东至金龙花园、南至河滨南路、西至练屋村及春岗山、北至兴云东路(具体四至及地形见附图)。用地功能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88971㎡,我公司拟把牧羊路建设成一条比较有特色的商业住宅街. 1.3资金来源:私营投资 1.4发包范围包括:招标竞赛“云浮市金濠花苑”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工程方案设计(含项目投资总估算)。项目方案中标后可授与施工图设计合同,按固定总价合同包干。 第二条报名资格条件 2.1 从事建设工程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具备综合类、建筑类乙级或以上资质

的设计单位。 2.2从事建设工程设计的教学、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者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3具有注册规划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资格,有从事工程设计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个人。 2.4其他对本项目有意向并经招标人审查通过的单位或个人。 第三条招标竞赛报名 3.1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加招标竞赛,不受名额限制。 3.2 申请人请在云浮建设信息网下载本《招标竞赛文件》和《投标报名表》。 3.3 申请人必须于2007年8月25日17:00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投标报名表》电邮至中介机构,申请人发送电子邮件后请向中介机构索取回执(以传真形式发送)以确认收到。 二、设计招标竞赛公告说明文件 第1条主办单位(招标人) 1.1名称:云浮市金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地址:云浮市金龙花园内 1.3邮政编码:527300 1.4联系人:王先生 1.5电话:,传真:0766- 8862266 第2条中介机构 2.1名称:云浮市金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2地址:云浮市区育华东路育华楼对面二楼 2.3邮政编码:527400 2.4联系人:陈先生 第3条排除投标人的准则如下: 5.1投标人不符合招标竞赛公告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 5.2投标人以往与本项目招标人有纠纷; 5.3投标人为本项目招标人、中介机构、项目行政管理单位,或者与上述单位有隶属关系、关联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4投标人已收到破产申请或已明显无力清偿债务; 5.5投标人由于商业或职业行为已判决为触犯刑法、或具有严重渎职行径; 5.6投标人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完税义务及关于社会保障体系规定的支付义务; 5.7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中介机构提供严重歪曲事实的信息。 5.8如果招标人认为前期咨询机构不适合参加投标,可以将其排除。 第4条招标程序

第篇投标人须知

08年7月16日修改内容: 1、前附表二第10项的内容。 2、须知11.5条的内容。 3、须知20.10条的内容。 4、合同特别条款第四条内容。 5、合同协议书第二条C、D条的内容。 6、第8篇《监理资信表格式》编写要求中A的内容。 7、第8篇《监理资信表格式》表四内容。 08年7月31日修改内容: 1、修改抽签法第20.1条内容。 08年9月24日修改内容: 1、修改先评后抽法第20.11、1 2、13条内容。 2、增加合同专用条款中“新增条款”第4条内容。 08年10月27日修改内容: 1、删除投标邀请书第8条内容。 2、修改投标人须知第8.1条内容。 3、修改投标人须知第17.2条内容。 4、修改投标人须知第29.1条(先评后抽法、综合评估法)的内容。 5、修改投标人须知第20.8条(先评后抽法)的内容。 6、修改《监理规范》第4.11条第一段的内容。 08年11月6日修改内容: 1、修改前附表二第10项内容。 09年2月10日修改内容: 1、修改投标人须知11.1,删除11.5 2、监理招标综合评审表(适用于先评后抽)。 3、取消监理单位提供工作人员的要求及配套措施:取消前附表二第11项、取消第3篇合同特别条款4监理组织机构中为业主提供工作人员的规定;第2篇合同一般条款

5服务范围中增加“协助业主收集、整理、归档工程资料”。 4、修改第3篇合同特别条款4监理组织机构中的表格及增加“人员必须满足规定”。 5、修改第6篇投标承诺书格式第1条。 6、修改第8篇监理资信表格式中的附表(有增加)。 7、原“监理服务费”、“监理酬金”均改为“监理费”。 8、修改合同特别条款新增条款第1条关于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9、增加合同特别条款新增条款第5条更换监理班子人员的记录。 10、修改合同特别条款12.3-12.6:绩效监理费的支付方式和条件。 09年6月1日修改内容: 1、评分表; 2、绩效监理费支付条款改回2008年11月6日版本。绩效监理费处罚条款改为合 同特别新增条款的处罚条款。 09年10月28日修改内容: 1、监理费按深价规[2009]1号文件标准计费。 10年2月8日修改内容: 1、投标人须知17. 2、30.1中的时限; 2、增加专家评分专用表格; 3、第5篇监理规范部分监理义务。 10年6月30日修改内容: 1、增加前附件: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 2、合同条款增加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责任; 3、监理规范增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及建筑节能的监理内容; 4、修改投标人须知7.2、8.1、29.1; 5、修改评分表中资信分权重。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招投标流程及注意事项

如何投标 1、建设部门颁发的对应施工资质 2、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信息渠道,最简单粗暴的就是国家指定的那5大媒体,还有你目标市场省一级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一般是各地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及以上渠道的各种会员(想做投标就先抱着钱和资料到各地去注册吧) 4、首先做造价的人,造价分土建和安装,根据你公司资质和目标市场配置,至少要是造价员(带章,指这货的章需要注册到你公司)根据我的经验,一般这类人起码要有7到8年的造价经验我才敢给他做中标单位的报价。 5、工程性人员,这个人根据情况而定,他的主要工作是考察项目的工程可行性(比如工期是否可行,某些特殊技术要求是否能达到)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一般情况都是找个文职人员在网上找个蓝本修改,由工程技术人员审核,但是高手过招就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做文章)另外就是踏勘现场。 6、事务性人员,简单说就是文秘。她主要负责杂务,如报名、做投标文件资信部分,以及接洽内外等事物。很多企业不重视这个人,其实这个人很大层面上决定投标成败以及一个企业投标的能力。一般强调用女性,首先对外女性有亲和力,招标代理或者招标人不会太为难她,其次女性细心,这个工作必须要细心,而且需要平常做很多准备工作。 7、个人证书:建造师(他的毕业证、职称证、建造师注册证等);技术负责人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等)九大员证书。还有他们的社保。 8、业绩,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等

工欲善其事先利器 人员: 建造师:手上至少有5个建造师,以及他们完善的投标资料,而且这五个人最好不要都是一个专业,除非你们的施工资质很特别。 一个建造师包括的资料有:建造师证书(注册证)条件允许把他的执业证书也留一个扫描件以及他的建造师章,至少有一个建造师的章在你手上、安全B证、工程师证书、毕业证、工程业绩(包含合同,竣工验收资料,项目经理委任书等),以及社保证明(每月没事就去开); 技术负责人:这类人主要是工程师,以上建造师资料除了建造师证书和安B证以外,其他都一样有。 九大员:同建造师一样,只是他们有的证书是九大员证书,但是安全员除了安全员证书外还要有安C证。 其他人员:为了应对各种装怪的招标人文件(我个人其实很鄙视用人员来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这种方法早在2010年前就用烂了,以后都不玩这种底端手段的)。把公司所有人的有的稀奇古怪的证书全部收集起来,包括他们的毕业证,特别是财务人员,他们的证书使用率用的比较高。其次,给公司所有人都把工程师或者助理工程师证书都给办了,把所有专业都办下来。 以上所有人员的证书建档分复印件、扫描件、原件(很多原件一般不会交给公司,但要保证用的时候就能拿出来,公司多少也给别人补助点不死抠,有时候一个证书可以憋出你的尿来)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第一章总则1 工程说明 1.1前附表 第2页/共47页

1.2 工程建设规模:本期工程建筑面积约xxx万平方米(该面积可能会有调整)。 2 招标人情况: 2.1项目法人 2.1.1法定名称: 2.1.2法定地址: 2.1.3法定代表人: 3 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被认为具有资格预审表中规定的资格和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 行合同; 3.2 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与其资格预审时 发生实质性改变或者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可以随 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 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 招标原则 5.1本工程招标采用“公开、公正、平等竞争”的原则,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本次 招标工作; 6 招标内容 6.1 本次xxxx项目招标的监理服务,面积约xxxx平方米;在本招标范围内的监理服务 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在监理服务合同期内,对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工程(包含样板房等)的施工准备

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土石方(不含正在实施的平基土石方)、建筑、 结构、给排水、暧通、强弱电工程、设备、防雷、消防、幕墙、门窗栏杆、环境 挡墙(不含正在实施的深基坑支护)、管网、道路、景观、公共区域精装修(如: 车库、设备房、办公及住宅公共部位等,除商场精装修和办公楼精装修外的该项 目从开工到竣工备案、入伙运行全部工程监理工等进行监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施工合同、施工技术规范及标准监控工程质量,按施工技术规范验收 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按照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等级,协助委托人 进行实际完成实物工程量的审核,及时协助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 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束时编制监理报告和最终交付文件清单等相关工 作。 7.合同形式 7.1 本招标工程合同形式采用的是单价包干的合同形式;除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其他 任何情况下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投标人于投标文件报价书所报的投标总价将被视为是投 标人在对本工作范围内存在的各类风险及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等都已清楚明了并 充分考虑后而作的报价。 第二章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的内容 8.1 为招标目的而发出的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目录中所列文件及所有 按本须知发出的任何答疑文件和补充修改文件; 8.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充分了解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和投标人一旦中标后须承担的合同责任和义务;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 文件的要求,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答疑 9.1 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和图纸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 xxxx 年月日 17:00 时前,分别以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质疑文件并提供电子版。 9.2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所有获得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 9.3招标答疑文件或补充招标文件将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 力; 9.4本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是签订咨询服务合同的主要依据,合同 条款中涉及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应当与本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答疑文件)相 一致; 9.5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自行做出的解释、推论和应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于对招标文

招投标投标人须知范本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 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补充协议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招标文件及补遗资料;(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8)施工图纸(包括变更图纸);(9)工程量清单;(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2.1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所在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2.2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规范和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 3、图纸 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日期和套数: 工程开工前5日提供6套图纸(含提交发包人的3套竣工图)。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要保密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务:执行监理规范中与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有关的职务条款。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签发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发包人代表) 姓名:职务:工程师 职权:行使本文件规定的发包人的有关职权。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务:不采用。 7.项目经理 姓名:职务:项目经理 8.发包人的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①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签发开工令前完成。 ②将施工所需的水、电、通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的供应要求:执行“双方协议”。 ③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执行“双方协议”。 ④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取时间:执行“双方协议”。 ⑤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执行“双方协议”。 ⑥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执行工程师指令。 ⑦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日期前15天 ⑧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无。

投标人须知要点

第四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1.需求说明 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需要基于湖南省质监广域网络,建立湖南省质监局“12365投诉举报指挥系统”,构成“全国12365投诉举报指挥系统”的二级工作平台,同时提供三、四级投诉举报中心的运行平台。 湖南省质监局“12365投诉举报指挥系统”平台是一个独立运行的系统,同时也是“全国12365投诉举报指挥系统”软件的运行平台。系统与“全国12365投诉举报指挥系统”软件双向接口,数据共享。实现全国12365投诉举报的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同时对各项投诉举报进行督办。 在湖南省质监局建立“12365”指挥中心,负责对全省打假举报投诉工作的指挥调度、督查督办,并设立“12365”打假举报投诉电话;在市级局设立“12365”指挥中心,负责对全市打假举报投诉工作的指挥调度、督查督办,并设立“12365”打假举报投诉电话;在县级局设立“12365”处理中心,负责受理、处理辖区内打假举报投诉,暂不设立“12365”打假举报投诉电话。用户可根据语音提示选择在省局或市级局投诉。 湖南省质监局“12365投诉举报指挥系统”需受理多种途径的投诉,具有电话、电子邮件和短信接收、处理能力。与省质监局门户网站接口,授理网上投诉。具有IP电话功能,省、市(州)、县内部IP电话通话费用为零,市话就近落地。指挥中心可利用IP电话指挥,系统具有录音功能。 2.建设目标 湖南省质监局“12365投诉举报指挥系统”建设省局中心运行平台,省局4个IP座席的投诉举报中心,14个市(州)局投诉举报分中心的建设,每个市(州)局投诉举报分中心设2个IP座席。60天完成省中心和14个市(州)局的系统安装、调试并通过测试,投入试运行。完成系统的运维人员、省中心以及14个市(州)局座席人员的培训,确保系统投入运行。实现与“全国12365投诉举报指挥系统”软件双向接口,国家指挥中心、省局、市(州)局、县局4级联动。与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接口,受理网上投诉举报。 3.总体要求 投标方必须按下列要求对本次招标采购中所需的软、硬件产品情况及其相应的技术 指标要求做出明确响应: 3.1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最新而成熟的硬件产品。其各项技术应保证具有开放

投标人须知(第二部分)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A 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1.1通过对报名参加我公司“HDLQG2009—02办公室搬迁” 投标的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后,邀请有此项搬家能力的企业参加投标。 1.2投标人保证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均为真实、有效,否则自动失去投标人资格;若因此造成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全部损失。 2.投标委托授权。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该投标代表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统一格式)。 3.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 4.1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书的全部内容,对招标书的后续澄清与修改,以及招标人就本次招标发布的全部其他文件。 4.2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书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 5.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技术交流时,可用当面递交、邮寄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日期前2天到达招标人。招标人可用当面递交、邮寄或传真的形式做出答复,招标人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表明问题的来源),分发给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修改 6.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6.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当面递交、邮寄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C 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计量单位 7.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组成 8.1投标书,包括: (1) 投标函(统一格式) (2) 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 (3) 投标报价表(统一格式) (4) 商务条件表(统一格式) (5) 投标人简介(投标人自行编写) (6) 投标说明及投标书附件(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8.2资格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人代表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其他资质文件(投标人视需要自行提供) 9.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9.1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9.2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3投标人简介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0.投标说明及投标书附件的编制及编目 10.1投标说明及投标书附件由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正文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码装订。 11.投标报价 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2投标人要按投标货物名称、规格型号的内容填写产品价格表,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11.3招标方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投标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1.4招标人将综合考虑投标人的各种情况,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但招标方原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1.1.2 1.1.3 1.1.4 1.1.5 1. 2.1 1.2.2 1.2.3 1.2.4 条款名 编列内容 名称: 地址: 招标人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名称: 招标代 理机构 项目名 称及项 目招标 编号 建设地 占 八 、、 资金来 源 出资比 例 资金落 实情况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本工程□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增值税【备注: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计税方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除清包工工程、甲供工程的建设工程可采用简易计

杀款名 条款号坊编列内谷 称 法务的建设工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1.3.1 招标范 围 要求工期:________________ 日历天 定额工期:________________ 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 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 1 3 2 要求工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_ 日 … 期 计划竣工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__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1.3.3 质量要质量标准: 求 资质条件: 财务要求:近 ________________ 年(一般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广西建筑 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 计的财务报表】。 业绩要求:近 ________________ 年(一般为近三年)企业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 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投标人 资质条诚信要求:企业和人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未被锁定。 1.4.1 件、能项目经理资格: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_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 力、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信要求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专职安全员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 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于 _______________ 人。 *以上所有要求文件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 其他要求:

招标投标部分注意事项

招标投标部分注意事项 招标部分注意事项 1.招标服务内容,招标内容及要求,招标文件评估和比较,定标和签订合同; 2.购买招标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时间; 3.开标时间及地点; 4.招标服务,服务内容主要技术规格及参数及付款方式服务期; 5.招标人在项目发包时,应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居家养护服务工作水平,充分考虑服务项 目的数量规模、等级,服务时间和质量要求,人员配备数量和工资福利,服务工具与设备配置、维修费用,管理费用和企业合理的利润税金以及重大活动、应急处理等不可预见费,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的价格分为零分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报价低于基本费用标准的为无效标。 6.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7.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 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定标后,采购人有可能对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 8.投标人须保障采购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 9.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由技术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两部分组成,且技术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信息,否 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按废标处理。 10.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如投标书、开标一览表、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明细表、分项报价表、供货 范围清单等凡是体现报价的文件资料均属于报价部分,其余资料则为技术商务部分。 11.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报价部分”或“技术商务部分”及“正本”或 “副本”字样。所有正副本必须打印装订,必须用胶装装订成册。“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正本须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规定进行编制、装订和标识的按废标处理。 12.串通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 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2)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3)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4)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13.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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