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通知

2014年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通知
2014年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通知

关于2014年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通知

各车间、各科室:

夏季高温即将到来,为搞好员工的防暑保健工作,确保夏季安全生产,公司本着“关心职工、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依据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JY/G-Z-11.30-2013)。今年防暑降温补助标准为:六月份按实物发放; 7、8、9三个月份,对从事室外作业、高温岗位人员和非高温岗位作业人员分别按每人160元/月和130元/月标准进行现金补助。具体发放标准如下:

一、享受范围

1、实物发放享受范围:公司在岗全员合同制、外聘人员、厂合及在册临时工(包括长期季节工)、借调人员随所在车间、部门发放,停车放假人员、6月份出勤不满20天者不享受。

2、现金补助享受范围:公司在岗、在册人员,且当月出勤满20天者。

二、发放方式

1、实物发放:各车间、各科室专、兼职统计将本部门人数汇总后报生产办,由生产办统一提报计划,集中采购所需物品。待物品入库后,各车间、各科室专、兼职统计开领料单,凭单据到物资科领取。

2、现金补助:各车间、各科室专、兼职统计于次月5日前将具备条件的人员,依据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第二章第八条第三款高温岗位:夏季全天在室外作业的享受高温

岗位现金奖励,操作室安装空调的岗位不属高温岗位”,高温作业人员每人16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130元/月标准进行现金补助。

三、发放要求

各车间、各科室专、兼职统计负责本部门防暑降温用品的发放、建档、管理工作,各车间、各科室要以实事为依据,严格按规定程序领取防暑降温用品和现金补助。对不按要求,出现弄虚作假的部门和个人,生产办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对其处罚。

附:《高温岗位明细》

生产办

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

高温岗位明细

关于发放防暑降温物品的通知之欧阳歌谷创编

关于发放防暑降温物品的通知 欧阳歌谷(2021.02.01) 关于发放防暑降温物品的通知关于发放防暑降温物品的通知【1】各处室、项目部、基层单位:暑期已至,为将公司20XX年度防暑降温工作做到实处,切实保障全体员工,重点是一线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现对公司本年度防暑降温工作安排如下:一、总体原则1、提前策划,主动预防,加强一线员工防范意识在总结以往防暑降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公司项目部分布和建设情况,要求各项目在6月份提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策划和准备工作,重点做好一线员工和劳务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安全防范,提高劳动保护意识和应变能力,坚决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中暑现象和其他疾病的发生,确保各项目建设工作的正常运行。2、做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各项目部、基层单位从关爱家人的角度,结合本项目实际做好防暑降温物资储备,采取相应预防和应急措施。二、具体措施1、防暑降温费的标准及发放公司20XX年度防暑降温费标准:项目部员工每人每月100元;公司机关员工每人每月70元;工程管理部机关员工、已撤回公司办公的项目部员工参照机关员工标准执行。发放要欧阳歌谷创编2021年2月

求:防暑降温费分7月、8月、9月每月计发,随分7月、8月、9月工资发放。2、防暑物资公司将向各项目发放相关防暑物资,各基层单位本着关爱员工、务实的原则储备防暑降温所需的食品、药品、用品,专人保管,随时发放;适时配备、发放相关防暑降温物资(如:绿豆、冰糖、藿香正气类药物、风油精、十滴水、遮阳伞、遮阳帽等等);项目食堂合理搭配员工饮食结构,重点保障员工食品安全;任何组织不得以发放现金形式代替防暑降温物资;防暑物资不得冲抵员工防暑降温费。3、基层单位在6月份安全教育中体现高温防暑安全培训和教育内容;并结合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等相关活动的要求,融入高温中暑的急救或应急措施演练内容。4、妥善做好高温季节劳动力的调配各项目部根据生产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外出工作时间,特别是调整高温天气下的外出工作时间,避开烈日高温时段,避免中暑或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5、监督检查6月中旬以后,公司利用工作检查对各基层单位防暑降温工作安排、物品储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公司设立防暑降温工作监督电话:3208919、3208923,对不按要求发放防暑降温费,不按要求储备发放防暑物资以及其他涉及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综合办公室关于发放防暑降温物品的通知【2】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已经普遍进入高温天气,施工已进入高温作业期。为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上级领导的指导思想和精神,保障公司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欧阳歌谷创编2021年2月

2020年浙江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文件文档

2020年浙江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文件文档 Standard documents and documents of Zhejiang heatstr oke prevention and cooling fee distribution in 2020 编订:JinTai College

2020年浙江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文件文 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 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 整修改及打印。 夏天到了,还有在室外工作的人是很辛苦的,因此发放 防暑降温费是应该的。下面小泰为大家搜集了一篇“20xx年 浙江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文件”,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 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 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企业 要进一步增进对职工的关爱,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切实减轻高温工作环境下职工的劳动强度并适当增加休息时间,

为职工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要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有关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 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 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一、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 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 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 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 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 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

防暑降温物品发放方案

XDG-2014-10号(原西郊宾馆)地块定销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 防 暑 降 温 发 放 物 品 方 案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日

防暑降温发放物品方案 1、目的:进入盛夏季节,日照强度高,高温天气持续,为切实做好夏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制订本方案措施。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XDG-2014-10号(原西郊宾馆)地块定销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部。 3、具体规定: 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抓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要以对一线施工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实,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气象学将日最高气温大于或等于35摄氏度定义为“高温日”,连续5天以上“高温日”称作“持续高温”。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则上,气温超过37℃,严禁11:00至15:00进行室外作业。

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在夏季根据施工的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组织,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加强现场巡查,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保证现场饮水供应充足。现场应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用水、饮料、茶及各种汤类等,有效地防暑降温,避免发生中暑事件。 落实防暑降温物品。要切实关心在高温天气下坚持施工的施工人员,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要求施工人员随身携带防暑药物,如: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落实每一位工人的防暑降温物品。 积极改善建筑工地生产生活环境。要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通风降温,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并为施工人员提供清凉饮料和常用防暑药品。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宿舍和食堂必须安装电扇,有条件的单位,应在宿舍安装空调。 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做好夏季防火工作。针对夏季炎热、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预防火灾措施,对配电房、仓库、油漆房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活动方案 防暑降温方案

防暑降温方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保证本工程的顺利施工,确保在夏季高温施工中出现紧急情况时,能迅速有效的预防施工过程中的中暑现象,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本措施的编制来指导防暑降温工作的开展,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人身安全,保证项目部生产的正常进行,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而且可以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进行,防止因行动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混乱而延误事故应急,从而降低人员损伤和财产损失。 应急领导小组名单: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 二、高温季节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一)充分重视高温酷暑安全生产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高度重视夏季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工作着力提高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2.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1.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积极应对强对流天气造成自然灾害。 2.广泛宣传中暑的防治意识,使职工掌握防暑降温的基本常识。 3.对有心血管器疾病、高血压、中枢神经器质性疾病、明显的呼吸、消化或内分泌系统疾病和肝、肾疾病患者应列为高温作业禁忌症。

4.在夏季高温作业中,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提供茶水(茶叶+白糖)、消暑降温药品发放要及时到位,教育作业人员不饮生水,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5.根据夏季高温施工特点,结合实际,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工人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严禁赤膊和穿拖鞋上岗作业,违者按项目部管理要求进行罚款。避开中午高温时段高空及露天作业,根据条件在作业场所增设遮荫设施,防止作业人员中暑。 6.改善作业、生活区的通风和降温条件,确保作业人员宿舍、厕所、淋浴室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 7.加强夏季高温期间施工安全监管。 A.严格加强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合理配置消防器材,防范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B.现场设安全员、电工负责检查电机械设备及露天架设的线路,防止由于暴晒引起过热、自燃等安全隐患。 C.在夏季高温期间项目部管理人员定期到生产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有关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 D.高温时段发现有身体感觉不适的职工,及时按防暑降温知识急救方法处理或请医生诊治。 8.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的中毒事件。要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税法规定

步入7月,股市攀低、楼市降温、经济冷淡,唯有气温日趋攀高。近期,为了加强对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保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制定了新《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办法》一出台,马上引起了大家的关注与热议。其中,防暑降温费用属于“劳动保护”还是“职工福利”?防暑降温费用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防暑降温支出是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何进行税前扣除等也再度成为热议话题。有人说防暑降温费用属于企业的“劳动保护费”,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有人说防暑降温费用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范畴,只能在福利费限额内进行税前扣除并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还有人说应并入职工工资总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并由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究竟企业发生的防暑降温费应计入“劳动保护支出”还是“职工福利支出”?该费用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企业购入用于防暑降温费的物品其进项税额究竟能否抵扣?墨子接下来一一进行分析: 一、究竟企业发生的防暑降温支出应计入“劳动保护支出”还是“职工福利支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那什么是“劳动保护支出”呢?劳动保护支出是指为了保障安全生产,保护企业职工健康安全而必须配备或者提供的安全物品(包括饮料)和药品。那防暑降温支出是否属于“劳动保护支出”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五十四条规定,劳动保护支出包括防暑降温用品的支出。虽然84号文件自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出台后自动废止,但是关于劳动保护支出解释与范围的规定是不会变的。也就是说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用品(包括饮料)及药品的支出是属于“劳动保护支出”的范畴,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讲到这里有人就要问了,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第二款中的“职工防暑降温费”又怎么解释呢?按国税函[2009]3号的规定,职工防暑降温费支出不是应作为“职工福利费”吗?问得好,这就是把大家搞得一头雾水的“罪魁祸首”。这也是很多税务机关不分青红皂白把“防暑降温支出”一刀切,只要看到“防暑降温支出”就作为“职工福利支出”的文件依据。国税函[2009]3号是《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到目前为止唯一明确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文件。第三条是这样规定的,《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其中第二款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这里的“职工防暑降温费”指的是企业为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中的“职工防暑降温费”,而非企业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费用。发放给职工的补贴与直接在企业使用的必需的费用是不同的,两者一定要分别对待。 综上所述,“职工防暑降温支出”要一分为二。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用于保护高温作业职工安全的防暑降温用品(包括饮料)及药品是属于“劳动保护支出”的范畴,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企业以“防暑降温”名义而发放的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应属于“职工福利支出”在规定的限额内税前扣除。 二、企业按照《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发放给高温作业者的高温津贴应属于“工资薪金”还是“职工福利”?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此“高温津贴”是否属于国税函[2009]3号规定的“补贴”?墨子个人认为,企业发放给高温作业职工的高温津贴那是对高温作业人员特殊工种的一种工资津贴,不属于“福利”的范围。如果哪位税务官员要把这个都作为“福利”的话,那请先自问你们在办公室里吹着的空调、用着的电费是否已进“福利”了呢? 三、企业发生的“防暑降温费”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

防暑降温费发放通知

防暑降温费发放通知 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发放的用于给员工抵御酷暑的高温补贴。以下是小编为您带来的防暑降温费发放,感谢您的阅读! 防暑降温费发放通知【一】 院(部)、处及有关单位: 学校近期发放20**年度教职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和时间参照陕人社发[20**]77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 西安地区6月15日至9月15日(共93天)。 二、发放标准 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日工作时间在4小时/天以上)每人每天1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6元。 三、发放范围 1、在编在岗人员(不包括6月15日前出国,9月15日后返校人员;不包括年薪制人员) 2、离退休人员; 3、已办理提前离岗手续的'人员(在原单位造册); 4、6月15日至9月15日期间调入人员及新参加工作者,从报到之日起按实际在岗天数发放; 5、博士后的降温费从博士后的日常经费中支出。 四、发放 采用银行转存方式。请各单位按附表格式填写,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将一式二份纸质文档在6月28日前报送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教学主楼1408室),将附表的电子文档发至信箱:liangxxxxu、edu、cn ,经审核汇总后由财务处发放。 五、校内实行企业化管理、工资返还学校的单位,参照本通知标准列入成本自行发放。 六、学校双肩挑干部在机关造册。

附表:20**年防暑降温费发放表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年6月14日 防暑降温费发放通知【二】 各学院、部、处级单位: 20**年高温季节即将来临,为做好防暑工作,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学校拟发放20**年度防暑降温费。发放办法及标准如下: 1、发放范围 20**年6月1日在册的全校在岗人员及离休干部发放防暑降温费(其中离休干部防暑降温费由离退休处负责);因各种原因暑期不在岗人员(包括长期病休人员、出国人员)不予发放; 2、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60元,防暑降温期4个月(6—9月),故每人标准为240元; 3、经费来源 生产经营承包单位自筹资金发放防暑降温费,其它单位防暑降温费由学校负担; 4、请各单位下载并填写20**年度防暑降温费发放表(见附件,一式两份),于20**年6月**日前送交人事处劳资科。 附件:20**年度防暑降温费发放表

企业工厂夏季防暑降温措施

企业工厂夏季防暑降温措施 1、目的: 进入盛夏季节,日照强度高,高温天气持续,为切实做好夏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制订本措施: 1.1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抓好生产现场防暑降温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要以对一线员工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责任制,制定应急预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实,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1.2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气象学将日最高气温大于或等于35摄氏度定义为“高温日”,连续5天以上“高温日”称作“持续高温”。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则上,气温超过37℃,严禁11:00至15:00进行室外作业。 1.3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在夏季根据作业活动的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组织,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加强现场巡查,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1.4保证现场饮水供应充足。现场应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用水、饮料、茶及各种汤类等,有效地防暑降温,避免发生中暑事件。 1.5落实防暑降温物品。要切实关心在高温天气下一线工作人员,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要求工作人员随身携带防暑药物,如: 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落实每一位工人的防暑降温物品。 1.6积极改善现场生产生活环境。要认真落实作业现场管理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通风降温,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满

防暑降温措施方案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汇峰苹果小镇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天凯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安徽省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安徽华盛国际建筑设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工日期:2013年7月8日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汇峰苹果小镇项目 防暑降温措施方案及预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苹果小镇项目部 2014年7月20日

防暑降温措施方案及预案 防暑降温措施目的: 进入盛夏季节,日照强度高,高温天气持续,为切实做好夏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不断的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措施。 使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中建一局汇峰·苹果小镇项目 防暑降温具体规定: 1、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抓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 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要以对一线施工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负责制,制定应急预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实,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要密切关注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将日最高气温大于35摄 氏度定义为“高温日”,连续5天以上“持续高温”。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 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温度过高时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6:00-10:30 ,下午15:00-19:30。 3、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在夏季根据施工的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组织,采 取勤倒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加强工作中的轮换工作。加强现场巡查,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宣传,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4、保证现场饮水供应充足。现场应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用水等,有效的防

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_人事政策 夏季的到来,让越来越多的人体会到了高温的可怕,尤其是对于上班族来说,高温津贴标准越来越受到关注,但大多数人对于企业高温津贴的产生和细则并不怎么了解。所以就给大家带来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介绍,大家不妨参考下吧。 天津市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一、天津市20xx年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 每到夏季,天津市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都能领到防暑降温费。按规定,每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时间为6、7、8、9月,共4个月。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是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确定。20xx 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65元,以此推算,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的月标准约为158元,四个月合计约为632元,比去年增加了近40元。 二、计算方法 高温津贴以市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发布的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日标准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平均工资的12%,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元。高温津贴日标准计算示例:5265÷21.75×12%=29元(仅供参考,以政府最终公布数据为准)

【注】发放方式为按日计算、按月发放,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 三、相关规定 针对户外劳动者,天津市20xx年发布的《关于试行企业高温津贴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当气温超过35℃,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度以下的,都应当在发放防暑降温费的基础上向劳动者按天发放高温津贴。 具体每天的发放标准为:上年度的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职工月平均工作天数21.75天,再乘以12%。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主任科员钟健表示,高温津贴与防暑降温费不同,二者不能相互代替。同时,法律规定高温津贴必须以货币的形式发放给职工。 天津市20xx年高温补贴的发放标准规定,对于在高于33摄氏度环境下工作的职员,企业单位是必须给其发放高温费的,对于企业单位不发放,或者是不按照既定规定标准方法的情形,经厉害关系人举报,一经核实,企业单位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的。 天津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从5月10号开始,本市市区日平均气温已经连续5天高于22℃,达到了入夏标准。与去年入夏时间相比,提前了近一周。昨天本市最高气温达到32℃,预计本周内津城最高气温将突破36℃。高温天,对户外工

夏季防暑降温施工方案

一、编制目的 (1) 二、实施目标 (1) 三、施工组织机构 (1) 四、夏、雨季的施工安排 (2) 五、安全保证体系 (4)

夏季防暑降温安全施工方案 一、编制目的 当前盛夏季节,日照强度高,高温天气持续,连续施工时间长,职工劳动强度大的特点。如果防暑降温工作不到位,就容易造成中暑事件发生。为了保证本工程的顺利施工,防止暑期高温作业中暑等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夏季施工的防暑降温工作,针对杭州市历年高温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高温天气,确保在施工中出现紧急情况时,应急救援工作能迅速有效,最大限度的保障企业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努力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高温中暑等事件发生,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根据本工程特点,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目标 提高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殊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把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增强工人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施工组织机构 组长:华朝晖

四、夏、雨季的施工安排 夏季持续高温,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极易疲劳、中暑,为确保施工现场一线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现对现场施工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防暑工作预案,合理安排施工,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气象学将日最高气温大于 或等于35摄氏度定义为“高温日”,连续5天以上“高温日”称作“持续高温”。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则上,气温超过37C, 严禁11:00至15:00进行室外作业。妥善安排高温期间施工生产,合理的调整作业时间,安排工人作息时间,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根据本工程具体情况在气温较高的条件下作息时间为,早上6时?10时,下午3时?9 时(根据天气气温可在进行合理调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高温时段项目部停止室外露天和高处作业,防止工人疲倦乏力、劳累过度导致伤亡事故发生。 3、严格落实工人防暑降温物品和药品,在饮水室设置茶炉和保温桶,保证不间断供应开水和应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大麦茶,食盐饮料 (包括盐汽水茶水,中药,各种汤类等)其含盐浓度一般为0.1%。?0.3%, 防止工人脱水、中暑;医务室配备人丹、十滴水等防暑必要的药品,配备医疗箱。定时足量发放给各班组及一线工人防暑药物,这些药物有:人丹十滴水正气水清凉油无极丹避瘟散金银花菊花荷叶。 4、在炎热季节为保证工人的充分休息,减少疲劳,项目部规定:

关于发放防暑降温物品的通知

关于发放防暑降温物品的通知 关于发放防暑降温物品的通知 关于发放防暑降温物品的通知【1】各处室、项目部、基层单位:暑期已至,为将公司20XX年度防暑降温工作做到实处,切实保障全体员工,重点是一线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现对公司本年度防暑降温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原则 1、提前策划,主动预防,加强一线员工防范意识 在总结以往防暑降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公司项目部分布和建设情况,要求各项目在6月份提前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策划和准备工作,重点做好一线员工和劳务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安全防范,提高劳动保护意识和应变能力,坚决杜绝违章作业,防止中暑现象和其他疾病的发生,确保各项目建设工作的正常运行。 2、做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各项目部、基层单位从关爱家人的角度,结合本项目实际做好防暑降温物资储备,采取相应预防和应急措施。 二、具体措施 1、防暑降温费的标准及发放 公司20XX年度防暑降温费标准: 项目部员工每人每月100元;公司机关员工每人每月70元;工程管理部机关员工、已撤回公司办公的项目部员工参照机关员工标准执

行。 发放要求: 防暑降温费分7月、8月、9月每月计发,随分7月、8月、9月工资发放。 2、防暑物资 公司将向各项目发放相关防暑物资,各基层单位本着关爱员工、务实的原则储备防暑降温所需的食品、药品、用品,专人保管,随时发放;适时配备、发放相关防暑降温物资(如:绿豆、冰糖、藿香正气类药物、风油精、十滴水、遮阳伞、遮阳帽等等); 项目食堂合理搭配员工饮食结构,重点保障员工食品安全; 任何组织不得以发放现金形式代替防暑降温物资;防暑物资不得冲抵员工防暑降温费。 3、基层单位在6月份安全教育中体现高温防暑安全培训和教育内容;并结合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等相关活动的要求,融入高温中暑的急救或应急措施演练内容。 4、妥善做好高温季节劳动力的调配 各项目部根据生产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外出工作时间,特别是调整高温天气下的外出工作时间,避开烈日高温时段,避免中暑或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 5、监督检查 6月中旬以后,公司利用工作检查对各基层单位防暑降温工作安排、物品储备等情况进行检查。公司设立防暑降温工作监督电话:

公司员工防暑降温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防暑降温管理规定 员工防暑降温管理规定 为了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加强对从事或接触高温作业人员的保护,物制定本规定。 一、高温作业人员的范围 凡在生产中接触能够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等或在夏季露天作业的作业人员属于高温作业人员。 二、技术措施 1.采取必要措施减少高温工作暴露的时间和面积,避免高温和辐射对职工的影响。 2.合理安排热源,在不影响工艺要求的情况下,要首先考虑避免热源对操作者的危害。 3.高温作业环境要采取通风措施,在自然通风满足不了降温要求的情况下,应全面采取机械通风。 4.对于特殊高温作业场所,就采取隔热措施。 5.各种防暑降温设备应有专人管理,除按时检修维护外,每年在暑季到来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和管理制度。 三、保健措施 1.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进行就业前和每年一次的定期健康检查。对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职工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 2.炎热时期医疗卫生部门要深入高温作业现场进行巡回医疗和防治观察。发生中暑时,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并及时组织调查,了解发生中暑因,积极采取预防措施。 3.对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者,要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保健要求的饮料。 3.1清凉饮料的供应量,可根据气温、辐射强度大小和劳动强度的不同,分别供应。 3.2在饮料的配制、冷却、运输及供应过程中,必须加强卫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防止污染,保证饮料的清洁卫生。 3.3各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本单位暑期饮料的接收和饮料器具的交接工作。

3.4对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员工,应耐燃、坚固、导热系数较小的工作服,其他高温作业可根据实际需要供给手套、鞋罩、围裙、眼镜和隔热面罩等劳动防护用品。 3.5对高温作业人员应发给防暑降温的药品。 四、组织措施 1各单位的行政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防暑降温工作负责,杜绝中暑事故发生。 2.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要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在气温较高的条件下,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和作业班次。 3.高温作业环境要设置适宜的休息场所。 感谢您的阅读!

2019年浙江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文件

2019年浙江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文 件 夏天到了,还有在室外工作的人是很辛苦的,因此发放防暑降温费是应该的。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2019年浙江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文件”,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企业要进一步增进对职工的关爱,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切实减轻高温工作环境下职工的劳动强度并适当增加休息时间,为职工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要严格执行高温津贴发放有关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

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高温津贴(即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 一、调整企业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发放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 月)。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二、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的劳动禁忌标准 各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保护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即:重劳动、中等劳动、轻劳动分别为20、30、40分钟),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

防暑降温费发放范围

防暑降温费发放范围 篇一:防暑降温费管理规定 防暑降温费管理规定 (院政字〔2011〕5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职业健康,提高劳动生产效率,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陕人社发[2011] 7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院所属各单位、各部门。省外单位防暑降温费发放期限和标准应参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室外作业是指不在办公室、房间、厂房形式的露天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各单位(部门)负责根据本单位(部门)员工出勤情况编制防暑降温费发放清单,并确保清单准确无误。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发放本单位防暑降温费。 第六条工会和监审部门负责监督本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三章发放范围、期限与标准

第七条享受防暑降温费人员范围为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在岗员工。 第八条防暑降温费发放期限: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 第九条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6元。 第四章发放办法与要求 第十条发放办法 (一)对本单位(部门)在岗人员按照实际考勤结果进行统计,编制防暑降温费发放清单。 (二)每月正常工作考勤时间按22天计算。 第十一条发放时间 防暑降温费按发放期限逐月随工资发放。 第十二条各单位必须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加班,减少高温时段作业,普及防暑知识,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积极采取隔热、通风等技术措施。并可根据具体工作环境条件,免费提供给员工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解暑饮料和防暑降温药品等劳动保护物品。 第十四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防暑降温费发放政策,不能用发放降温品等实物来替代防暑降温费,必须以现金的形式来发放。

夏季高温防暑降温专项措施

夏季高温防暑降温专项措施一、编制目的 为了保证本工程的顺利施工,确保在夏季高温施工中出现紧急情况时,能迅速有效的预防施工过程中的中暑现象,确保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通过本措施的编制来指导防暑降温工作的开展,预防中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人身安全,保证项目部生产的正常进行,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而且可以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进行,防止因行动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混乱而延误事故应急,从而降低人员损伤和财产损失。 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二、高温季节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一)充分重视高温酷暑安全生产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高度重视夏季高温期间防暑降温工作着力提高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 2.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1.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积极应对强对流天气造成自然灾害。 2.广泛宣传中暑的防治意识,使职工掌握防暑降温的基本常识。

3.对有心血管器疾病、高血压、中枢神经器质性疾病、明显的呼吸、消化或内分泌系统疾病和肝、肾疾病患者应列为高温作业禁忌症。 4.在夏季高温作业中,做好职工防暑降温工作,提供茶水(茶叶+白糖)、消暑降温药品发放要及时到位,教育作业人员不饮生水,保证职工身体健康。 5.根据夏季高温施工特点,结合实际,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工人有充足的休息时间。严禁赤膊和穿拖 鞋上岗作业,违者按项目部管理要求进行罚款。避开中午高温时段 高空及露天作业,根据条件在作业场所增设遮荫设施,防止作业人 员中暑。 6.改善作业、生活区的通风和降温条件,确保作业人员宿舍、厕所、淋浴室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 7.加强夏季高温期间施工安全监管。

20XX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20XX天津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篇一:20XX年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6月至9月。至于具体到月初、月中还是月末发放,该负责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单位随发薪日期自行确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领的工资条,上面应该有6月份的补贴发放记录。”据了解,企业在高温期间下发的防暑降温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也不得在工作人员因高温需停止工作降暑而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从下个月开始,天津防暑降温费即将发放,对于20XX年天津防暑降温费的补贴标准有些朋友还不了解。对此,趁此机会,我们一起来了解20XX年天津防暑降温费的补贴标准是怎样的。 20XX天津防暑降温费的补贴标准 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6月至9月。至于具体到月初、月中还是月末发放,该负责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单位随发薪日期自行确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领的工资条,上面应该有6月份的补贴发放记录。”据了解,企业在高温期间下发的防暑降温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也不得在工作人员因高温需停止工作降暑而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20XX年天津市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职工上年日平均工资的12%确定,实行动态调整。

防暑降温费属于生产性福利待遇,试用期内、暑期在岗工作的职工均应享有防暑降温费,暑期不在岗工作的人员不享受该待遇。 据了解,职工享受的防暑降温待遇,除防暑降温费外,还应包括一些“软条件”,即用人单位采取措施加强工作环境的通风,在工作场地安装电扇、空调等必要的防暑降温设施,为职工提供充足的饮水、饮料等。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会买一些茶叶、白糖、绿豆等充当防暑降温费。劳动法规定,防暑降温费必须以现金支付给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做不到,劳动者可以去监察部门投诉。 职工物理性中暑可享工伤待遇 据了解,国家法定的十大类115种职业病都已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在气温超过35℃的天气条件下,职工一旦被职业病防治部门鉴定为物理性中暑,可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待遇。 如中暑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伙食补助、病假工资等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未参加工伤保险,上述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在聘才小编的介绍下,大家对20XX年天津防暑降温费的补贴标准应该都了解了,身边的朋友需要的话可以互相告知。 高温补贴只向高温期间在岗工作的劳动者发放,20XX年天津防暑降温费标准是怎样的呢?对天津的朋友来说,20XX年天津防暑降温费标准是值得关注的。下面,聘才小编为大家解答。 防暑降温费发放时间6月至9月。至于具体到月初、月中还是月末发

防暑降温费标准文件

防暑降温费标准文件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条件下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我省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二、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指导督促企业制定和落实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四、本通知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原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税

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鲁劳社〔2006〕44号)同时废止。 2016防暑降温费标准文件 1、江苏 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2、上海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3、河南 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4、天津 35℃下露天工作并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21元/天。 5、北京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6、广东

防暑降温应急预案样本

防暑降温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及目的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特制定本项目部防暑降温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本工程的顺利施工,确保在施工中出现紧急情况时,应急救援工作能迅速有效,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本工程特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是针对施工中各种不同的紧急情况所制定的,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而且可以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进行,防止因行动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混乱而延误事故应急,从而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施工中的紧急情况是指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的各类建筑工伤事故。 二、成员组织 成立施工紧急情况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总指挥由项目总监负责落实,若总指挥外出,由项目总监代表担任副总指挥给予落实。实施救援工作的展开,具体人员安排详见应急预案组织机构。 三、高温预警信号等级标准及防御指南 根据气象专家介绍,高温预警信号分为三级,分别以黄、橙、红表示。预警信号与防御指南如下: (一)高温黄色预警信号 高温黄色预警信号标准是“连续三天日最高气温将在35℃以上”。防御指南:午后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对职工人群提供防暑降温

指导;高温条件下作业和白天需要长时间进行户外露天作业的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二)高温橙色预警信号 高温橙色预警信号标准是“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防御指南: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对职工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各单位应当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 (三)高温红色预警信号 高温红色预警信号标准是“24小时内最高气温将升至40℃以上”。防御指南:停止户外露天作业;对老、弱、病、幼人群采取保护措施;要求各单位要特别注意防火。 四、应急预防措施 1、当气温达到37℃(含)以上或降雨天气,停止一切露天作业;当在工程及建筑施工中发生高温的各种紧急症状情况时,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在第一时间分别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20”救护中心求助,并向市安全生产监督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通报情况。紧急情况发生后,还应不间断的向有关领导、部门反馈后续情况。 2、制定错时工作制度,避免在高温时段(11:00-15:00)在室外露天和高空作业(特别是外墙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执行工时制度,不得强令工人疲劳作业,确保工人得到必要的午休时间和充足的夜间休息时间。防止工人因疲倦乏力、劳累过度等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对露天作业集中和固定场所,应搭设休息凉棚,防止高温辐射,并且时常洒水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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