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章使用登记表

学校公章使用登记表

学校公章使用登记表

(一)上行文或向上级领导报送材料需要使用单位印章的,经单位主任批准后,方可用印。

(二)以单位名义印发文件、进行表彰、会签文件、对外联系公务等,使用单位印章的,须经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用印。

(三)严格遵守印章管理规定,对申请用印事项进行登记或留存签批件,对审批手续不完备或不合要求的,不予用印,由申请用印单位/人完善手续后,方可用印。

(四)对工作要求紧急或单位领导在外地而又确需用印的,由申请用人报请单位领导同意,可先用印再补办审批手续。

(五)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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