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家庭暴力

论反家庭暴力
论反家庭暴力

论反家庭暴力

学院:历史地理与旅游学院班级:08地理科学(2)班

学号:08070247 姓名:钟南

在物欲横流的尘世中,家,是每一个人避风港,但对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它却是人生凄风苦雨的起源地,是人间的地狱。如果来自社会外界的暴力可以小心避让,那来自家庭的暴力却是无处可逃……

家庭暴力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己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社会公害,作为一种落后、野蛮的社会痼疾,是困扰全球实现男女平等和妇女人权的最大障碍。有太多的女性,为了她们向往的“美满”的爱情和家庭,也为了被视作比她们更重要的孩子能有一个“完整”的家,她们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让,她们痴痴的期望着,并且深信着自己的家庭总有一天会是像她们之前期望的那么美好的。她们面对自己的身心受到摧残的这个现实,没有勇气站起来指责自己“深爱”的丈夫,没有了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能力,只是等待一切会烟消云散。可是,殊不知,她们在期望一切快快过去的同时,也在等待又一场灾难的降临……

20世纪70年代以来,家庭暴力问题日益受到国际社会关注。30年来的各种调查和研究表明:家庭暴力是一个跨越国界、意识形态、阶级、种族和少数人群体的全球问题,家庭暴力的施暴者主要是男性,妇女、儿童是主要受害者。北京日报报道说,在中国2.7亿个家庭中,约有30%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其中施暴者九成为男性。

家庭暴力是指在以婚姻、血缘和法律关系为基础而构成的家庭中,家庭成员以暴力、胁迫、摧残、折磨或其它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精神和性等方面人身权力的强暴行为,根据家庭暴力中施暴者所用的手段及方式的不同,可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三种。

(1)、身体暴力是指在家庭成员中发生的对受害者的心理及身体造成伤害的殴打、摧残行为。

(2)、性暴力是一种特殊而又隐秘的家庭暴力行为,主要包括故意攻击性器官,强迫发生性行为、性接触等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而发生在家庭内部的性暴力中,主要表现为“婚内强奸”行为。

(3)、精神暴力又称“冷暴力”,是一种情感心理的控制。在家庭生活中,长期不说话,不过性生活,威胁恐吓,精神上忽视漠视,甚至有些男性将婚外性行为带至家中等对家庭成员造成或有可能造成心理伤害或痛苦的直接和潜在的行为。

家庭暴力产生的综合原因

中国的妇女问题专家巫昌桢认为,根深蒂固的夫权观念和经济转型期社会关系的剧烈变化导致人们的心理极不稳定,生活理念的多元化也使人与人之间的分歧加大,这些都成为家庭暴力增长的原因。

简单来说有以下几点:

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大力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雄厚资金的同时,西方盛行的享乐、个人主义、性自由及性解放思潮等价值观念也如潮般涌入中国,与中国传统的婚姻家庭伦理道德关系的稳定所需要的高度责任感发生了矛盾冲突。

2、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认为女性的理想角色就是局限于家庭范围内,恪尽本分地做个贤妻良母,在家中孝敬公婆、照顾子女、操持家务。

3、妇女自身的思想观念;男尊女卑的夫权思想仍残留在一些人的脑海中,认为男人是家庭的主人。而女性则被认为是男人的附属品依附于男人而存在。

4、公众的一般心态。在人们的思想观念中,当男人运用暴力手段从肉体上精神上统治奴役女性时,是被容忍和允许的,打老婆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事情。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后,为了维护家庭的“面子”而极力掩盖,认为那是家丑,同时惧怕遭来丈夫更大的暴力,于是默默忍受,不愿声张。如此种种原因,导致女性成为家庭暴力中受害程度最深的对象。

三、家庭暴力的危害

据广东省妇女联合会调查显示有86%的人认为家庭暴力会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可见家庭暴力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之一。家庭矛盾,如果处理不好会逐步升级,演变为恶性事件,因家庭暴力而引起的自杀、杀人、伤害事件时有发生,从而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危害:

1、导致婚姻破裂、家族解体;丈夫对妻子施暴,使妻子的身心健康严重受损,同时也损害了家庭的和睦、夫妻间的感情。妻子面对残暴的丈夫,心中已无爱意,只有选择离婚。

2、严重伤害儿童的身心健康。

3、有些妇女蒙受家庭暴力后,没有通过有效的途径解决问题,来自肉体上和心理上的痛苦,使她们产生以暴制暴的想法,这就是所谓“受虐妇女综合症”。

4、家庭暴力在直接损害妇女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的同时,带来了社会不安定因素,也进一步推动了性别不平等和暴力等不良文化的传播。

总之,家庭暴力的存在,不论对个人、家庭还是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预防和制止家庭中的暴力行为势在必行。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法律、行政、教育和管理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1、法律要强化对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的刑事制裁力度

2、婚姻法应对家庭暴力问题做出更详细的规定

3、改变公众对家庭暴力的错误意识。

4、要唤醒广大女性的觉悟,加强自身的主体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培养一种以自我实现为核心的生活理念。

此外,各有关部门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反对家庭暴力行动中。妇联、新闻媒体、司法等部门要充分结合自己的职能,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工作,并切实加强多机构合作,形成密切、良好的互动关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结束语:反家庭暴力任重道远

近年来,我国政府开始重视防治家庭暴力,并采取了不少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反对家庭暴力是个繁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而当前一些问题尚未解决,使家庭暴力仍然在较大范围存在。全国妇联刚刚结束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有近一半的人仍认为丈夫打老婆“有理”。人们心理的矛盾说明我们还要更加深入地开展观念转变和意识提高的工作。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是对妇女人权侵犯的一种表现,这一问题的严重程度直接体现现实社会中的妇女地位,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程度。这位负责人强调,这要求我们还要在提高夫妻双方解决冲突的能力和技巧、提高公众对家庭暴力问题的认识等方面多做工作,从而推动反对和制止家庭暴力,真正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的稳定。

综上所述,反家庭暴力,一方面要提高妇女的维权意识,同时要提高男性的综合素质,让他们尊重妇女,爱护妇女。只有让反家庭暴力的观念深入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才有可能制止和预防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依然任重而道远。

反家暴活动总结

反家暴活动总结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反家暴活动总结 什么是家庭暴力? 可能在很多人眼中,家暴是家丑,家丑不可外扬。实际上,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反对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那么一旦遭遇家暴如何处理?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的反家暴意识,倡导家庭成员互相尊重,和睦相处,确保每位同志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推动和谐家庭、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教育局的要求,我校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了“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和谐家园”反家庭暴力主题宣传活动。 历经了20余年的酝酿,2016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施行。学校组织专题会议,向老师详细介绍了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中对家庭暴力的明确规定、如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及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等有关法律规定,并鼓励广大教师,尤其是女教师要独立自主,积极勇敢,敢于对家庭暴力说“不”,遇到家暴时勇于向亲友求助,或者向妇女组织、公安、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途径解决。 工会褚主席解读了家庭暴力的概念、表现形式、具体特点及类型。 什么是家庭暴力?大多数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身体上的侵害,其实不尽然。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于家庭暴力。另外,反家暴法在附则中指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二、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非法拘禁、侮辱、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遗弃。三、家庭暴力的特点: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当事人之间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具有隐蔽性,取证难;恶化升级,后果严重,处罚偏轻。 四、家庭暴力大致分为四种类型: ⒈肉体摧残式。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解读试题及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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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下列关于反家庭暴力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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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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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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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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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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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选题)关于家庭暴力的预防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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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村委会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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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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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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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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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选题)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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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口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一律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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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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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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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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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选题)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告诫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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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家庭暴力情节显著轻微,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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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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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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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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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活动工作总结

张湾区财政局开展“反家庭暴力”活动工作总结 张湾区在全区实施创建“无家庭暴力社区(村),打造和谐张湾”活动,我局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严格按照张妇维字[2005]2号文件要求来组织落实,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保证创建活动有序进行。 成立了张湾区财政局开展“反家庭暴力”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的开展给予组织上的保障,使这项工作开展的有领导、有计划,真正落到实处。 二、通过构筑各种活动平台,达到户户参与、人人有责的创建新局面。 1、成立领导小组,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落实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疏通信访工作渠道,对妇女儿童特别是涉及家庭暴力的矛盾纠纷、上访件给予高度重视,积极有效的化解、遏制此类矛盾纠纷。 3、利用“五五”普法和有关节日时间,宣传学习《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4、3月8日,在举办“庆三八”活动中,对妇女法律法规、妇女维权的宣传和健康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5、在“三八维权周”内积极开展活动,组织妇女干部、职工到其

他单位参观学习;召开座谈会,交流思想,倾听民生,解决困难;办维权板报,宣传法律法规等。 虽然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创建活动,也受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由于没有现在可循的模式,一些制度职责还没有完全建立和运行,活动效果的辐射面还不广等。今后,我们将继续把这项工作作为妇联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新的有效方法,大胆创新,使这项工作能够真正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切实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事件发生,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维护家庭安宁和社会稳定。

第一章_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解读答案

1.(单选题)下列关于反家庭暴力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 暴力工作 B.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C.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D.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 2.(单选题)关于家庭暴力的预防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村委会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 B.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C.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D.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 3.(单选题)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口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一律不受理 B.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 C.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D.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 行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 4.(单选题)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告诫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家庭暴力情节显著轻微,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

B.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 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C.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D.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出 具告诫书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 5.(单选题)下列关于家庭暴力的处置说法不正确的是()。 A.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B.人民法院不应当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免收诉讼费 C.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D.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诉讼费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 6.(单选题)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 A.人民政府 B.民政部门 C.司法机关 D.村委会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 7.(单选题)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 A.一年 B.五个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反家庭暴力的法律论文: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分析

反家庭暴力的法律论文: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分析 摘要: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觉醒,家庭暴力—这个曾被视为私权领域的“家务事”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各国纷纷加强对其的立法。面对我国家庭暴力严峻的现实状况,法律更应为受害者提供有效的保护。 关键字:家庭暴力以暴制暴法律救济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一个本应温馨和睦的空间,然而它却不时被内部成员的暴力所侵蚀。据调查发现,我国每年约有40万个家庭解体,1/4缘于家庭暴力,并且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社会问题不断升级,自杀、他杀、以暴制暴等现象层出不穷,故保障人权共建和谐不可忽视反家庭暴力。摆脱家庭暴力之困境,法律救济至关重要。 一、家庭暴力的特征 幸福的家庭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家庭暴力导致众多家庭的不幸。随着人们对家庭暴力的关注,家庭暴力的特征渐渐为人所认知: (一)家庭暴力的广泛性 国内外的研究表明,家庭暴力的发生不受地域、经济发展和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存在于不同国家、地区、民族、种族、学历等人群中,并且它并不像通常所认为的—家庭暴力是文化素质低的特有产物,近年来高层次家庭暴力现象呈上升趋势,施暴者中教授、博士等高素质人才不在少数。

(二) 家庭暴力的隐蔽性 家庭暴力的隐蔽性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家庭暴力发生在具有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发生在家里,地方隐蔽鲜为人知;另一方面,施暴者担心影响形象极力隐瞒自己的行为,而受害者受传统文化影响,认为“家丑不可外扬”,不到万不得已也绝不向外透漏自己的悲惨经历。 (三)家庭暴力诱因的多样性 在我国家庭暴力的存在与激化有其特定的原因,如男权文化、夫权思想的根深蒂固。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及男女收入不平衡、婚外情等都是众所周知的家庭暴力诱因。家庭暴力另一重要诱因—精神暴力即表现为对对方漠不关心,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程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等也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四)家庭暴力的严重危害性 家庭暴力并不是人们所认为的“夫妻小打小闹”,而是轻则眼青鼻肿,重则伤及生命,严重侵犯受害者健康权、生命权等基本人权的大事。它会给受害人带来肉体上的极大伤害和精神上的极大痛苦,如导致精神失常、人格扭曲,或不堪重负而自杀、以暴制暴,造成一系列家庭悲剧。同时,受家庭暴力影响的孩子往往患有恐惧、自卑等心理障碍,由于耳濡目染他们很可能成为新的施暴者,更有甚者成为敌视、报复社会的人。总之,家庭暴力破坏家庭和睦,严重危害社

反家暴主题活动总结.doc

反家暴主题活动总结 家庭暴力是冷酷无情的,我们必须做出努力。以下是我为您整理反家暴主题活动总结,供您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反家暴主题活动总结1 什么是家庭暴力? 可能在很多人眼中,家暴是家丑,家丑不可外扬。实际上,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反对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那么一旦遭遇家暴如何处理? 为进一步增强所有学生家长的反家暴意识,倡导家庭成员互相尊重,和睦相处,确保每位学生家长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推动加快实现“创业、开放、生态、幸福、厚德”新xx 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教育局的要求,我校向全体学生家长,开展了“预防制止家庭暴力构建和美家教环境”为主题宣传周活动。 学校组织专题会议,向家长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六个一”活动。通过开家庭教育培训会,反家庭暴力宣传单和倡议书,班主任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及家长详细宣传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中对家庭暴力的明确规定、如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及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等有关法律规定,并鼓励广大学生家长和我校教职工,尤其是女同志要独立自主,积极勇敢,敢于对家庭暴力说“不”,遇到家暴时勇于向亲友求助,或者向妇女组织、公安、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途径解决。 我校通过召开家庭教育培训会,反家庭暴力宣传单和倡议书,班主任主题班会,以及横幅标语向所有学生家长解读了家庭暴力的概念、表现形式、具体特点及类型。 什么是家庭暴力?大多数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身体上的侵害,其实不尽然。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

家庭暴力论文

家庭暴力问题浅析 扎赉诺尔区妇联刘艳杰 【内容摘要】提起家庭暴力,大家并不陌生,它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发生频率最高。家庭暴力是古今中外家庭常见的带有普遍性的丑恶现象,是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当前在全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家庭暴力却侵害着妇女的身心健康、破坏家庭和睦、危害社会稳定,为社会所不容。现将从近年来扎区妇联接待的家庭暴力信访案件入手,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主要原因,并就如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简单的探讨,目的是呼吁全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共同关注和协助,共同来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建设温馨和睦的小家庭,和谐安定的大家庭。 一、家庭暴力的现状 在扎区妇联近年来接待的信访案件中,家庭暴力案件占全年信访案件数40%;从年龄分布上看:20-30年龄段占22%,30-45年龄段占59%,45岁以上占19%;从经济状况上看:家庭经济情况较贫困的占大多数,经济条件较富裕的占比较小。从妇女有无职业角度看:无职业占22%,无固定职业67%,固定职业占21%; 妇女的社会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但是家庭暴力依然存在,投诉率较高,特别是在中青年、经济收入较高的家庭更易发生家庭暴力。当然,因家庭暴力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许多家庭未知暴力事件。 二、导致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涉及当事人的文化层次、思想观念、

生活环境、职业、心理、性格、脾气等复杂因素。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男权文化和夫权思想是家庭暴力产生的历史根源。 中国封建社会有几千年的历史,封建社会“男主外、女主内”、“男尊女卑、“三从四德”、“夫为妇纲”等夫权思想根深蒂固,有些男性始终认为在家庭中占有绝对统治的地位,对妻子有支配权,可以随意干涉和处理妻子的人身权利,因此稍不如意,就将妻子当成攻击的对象。这种思想直接导致一些男性自然而然的将妻子做为出气筒,却不认为自己有什么过错。 (二)经济收入悬殊是家庭暴力产生的经济原因。 一方面,一些男人因某些机遇而迅速致富,社会地位也大大提高,于是赶时髦热衷于婚外情、包“二奶”,产生对妻子、家庭的不满甚至厌恶,一种是为了踢掉原配,人为制造矛盾,采取毒打妻子、在外人面前侮辱妻子人格、进行性虐待等手段,直到妻子无法忍受提出离婚为止;一种是报着玩玩而已的态度,强制妻子接纳第三者,妻子不服即发生家庭暴力。另一方面,女方收入超过男方,男人觉得没面子导致心理严重失衡,对妻子产生怨恨,于是把妻子当作发泄的对象而实施暴力。此外,还有一种是家庭困难,妻子无收入,物质生活得不到满足,承受不了生活压力为泄苦殴打妻子。由于经济原因产生的家庭暴力也反映出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导致经济原因引起的不和谐。 (三)立法不完善和法律的可操作性不强是家庭暴力滋生的法律

反家庭暴力活动总结

反家庭暴力活动总结 xx在全区实施创建“无家庭暴力社区(村),打造和谐张湾”活动,我局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严格按照张妇维字[2020]2号文件要求来组织落实,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提取现金,逐级审批的制度,对套现的账户不现金支付。我支行每天对每笔超过20万元(含)的现金收付查询和实时监控,并要求个人或需提前一天预约提现金额;结算账户100万元的单笔转账交易和个人结算账户20万元的大额支付交易和结算账户与个人结算账户之间(含他代本)单笔20万元的大额转账交易都设立了手工登记本,并把数据转换成 e*cel格式保存。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保证创建活动有序进行。 成立了张湾区财政局开展“反家庭暴力”活动领导小组,对创建活动的开展给予组织上的保障,使这项工作开展的有领导、有计划,真正落到实处。 通过上述对“百安活动”所作的各项工作,使我局在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中,电网安全运行,安全生产稳定,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圆满的完成了地局在创“百安活动”中下达的各项指标,为争创一流的供电企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我社近期开展了一系列的反洗钱学习活动,联系自身业务实际展开研讨。反洗钱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工作,除了对资金运行实施有效监控之外,提高对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同样重要。加强对临柜人员的培训,提高一线员工的反洗钱意识,增强责任感,自学遵守反洗钱规章制度,全面提升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水平,是当前必须抓的重要大事。 进一步加强金融基础知识教育宣传工作,切实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接下来是为大家搜集了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总结,供大家参考借鉴。 除了现场悼念以外,河海大学团委还通过官方微信、微博组织同学们参加国家公祭网、江苏共青团官方微信“勿忘国耻,青春同祭”网上悼念、“紫色的哀思”等网络公祭活动。 二、通过构筑各种活动平台,达到户户参与、人人有责的创建新局面。 为全面推进××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打击一切涉毒、走私及恐怖组织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纯洁社会风气,保持社会安定,提高信用社信誉,保证信用支付的稳定,促进信用社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了解反洗钱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根据人民银行xx市支行《关于开展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要求,xx联社于20xx年x月x日xx日在全市所辖网点开展了“金融机构反洗钱宣传周”活动,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确保了此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反家暴心得体会

反家暴心得体会 篇一:反家暴活动总结 反对家庭暴力促进社会和谐 ——玉潭小学“反对家庭”活动总结 11月25日上午,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教职工的反家暴意识,倡导家庭成员互相尊重,和睦相处,确保每位同志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推动和谐家庭、平安家庭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区工会的统一要求,我校在全体教职员工中,开展了反家庭暴力建设和谐家庭“11.25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宣传活动。 田校长在解读《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 活动围绕“什么是家庭暴力、如何防止家庭暴力、遇到家庭暴力如何求助、夫妻间发生家庭暴力无过错方的权利、受暴者应保存哪些证据”等热点难点问题,校长亲自培训,将反家暴宣传活动推向了深入。 通过这次活动,提高了广大反对家庭暴力、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意识,增强了教职工参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责任感,为平安和谐家庭、社会创建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篇二:反家庭暴力总结 呼吸内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学习总结为

响应国家号召,配合德宏州妇联工作,同时也为了让每个职工避免受到家庭暴力的伤害,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以科室为单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认真学习;我科科主任积极响应院领导指示,组织全科职工对该法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总结如下: “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表明了态度,体现了进步,打通了渠道,划定了红线,营造了氛围,顺应了民意。”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一是表明了国家对家庭暴力的否定和谴责,宣告了家庭暴力不是个人私事而是社会公害,不是家庭琐事,而是违法犯罪。二是彰显了国家对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保护,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重要举措,体现了时代的进步。三是畅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使家庭不再是隔离于社会的孤岛,家庭成员面对家庭暴力也不再孤立无助。四是为每个家庭及其成员划定了行为红线,任何人都不得越过红线侵害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五是有利于营造全社会关注家庭暴力,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六是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回应了社会公众的期待和关切。“总的来讲,反家庭暴立法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精神,考虑和部分吸收了各方意见,有比较大的进步。 总结为以下9点: 1.家庭暴力明确包含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暴力的概念比较符合中国国情,基本与国际接轨。从行

家庭暴力论文

家庭暴力论文 摘要: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睦、安宁的家庭关系,不仅是每个家庭成员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值得关注的是,关于家庭暴力问题的法律理论研究及司法实践,已经日益成为我国法律工作的热点。提起家庭暴力,大家并不陌生,它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发生频率最高。当前在全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家庭暴力却侵害着妇女的身心健康、破坏家庭和睦、危害社会稳定,为社会所不容。本次调查以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了解家庭暴力的危害及受害者求助过程的困难和阻力,求助过程周围人的看法,所遇单位的态度,司法机关采取的措施等,分析家庭暴力产生的主要原因,并就如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简单的探讨,目的是呼吁全社会对家庭暴力问题的共同关注和协助,共同来预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建设温馨和睦的小家庭,和谐安定的大家庭。 关键词:婚姻法律关系、家庭暴力、法律干预 前言:近些年妇女的社会地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但是家庭暴力依然存在,并且其对妇女权益的侵害在数量上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在中青年、经济收入较高的家庭更易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成为引起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其日益影响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甚至严重干扰了政府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为有效遏止家庭暴力,国内外在修改现有法律的同时,开展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反家庭暴力公众运动,通过培训、宣传等社会手段改变传统文化中的性别歧视,转变社会公众对家庭暴力的认识。为家庭暴力受害者(主要是妇女)提供有效的社会救助,以及增进两性在家庭内部的平等,将反对家庭暴力作为维护家庭的和睦与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 正文:一、家庭暴力的概念 一)社会学认识一般认为家庭暴力是指在以婚姻,血缘和法律关系为基础而构成的家庭中,家庭成员以暴力、胁迫、摧残、折磨或其它手段侵害家庭成员身体、精神和性等人身权利的强暴行为。在英国学者认为:"家庭暴力是指男性伴侣为了支配和控制女性,他们关系存续期间或终止之 后对女性所施行的暴力和虐待行为".○1 二)我国法律对家庭暴力的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对家庭暴力的范畴作了明确表述:"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二、家庭暴力的现状及特点 (一)家庭暴力的现状 1、家庭暴力的具体情况 家庭暴力是指对家庭成员进行伤害、折磨、摧残等人身方面的强暴行为。其手段有殴打、捆绑、凌辱人格、残害身体、限制人身自由以及性虐待等。据调查,施暴者以男性为主,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初小文化占绝大多数,约70-80%,文盲约占10-20%,高中文化以上者占10%左右;施暴者的年龄均在30-50岁之间。家庭暴力是一个各阶层中都存在的问题。但农民、个体户、工人居多,有的地方统计数据显示达90%以上,并表现出工人比其他职业高,农村比城市高。 2、反家庭暴力的形势 中国政府历来重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为了切实保护妇女的人身权利和实现各个领域的男女平等,近年来,在反家庭暴力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鼓励多部门合作共同反对家庭暴力,包括:成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专门性政府机构;成立多部门合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协调议事机构;在公安机关建立家庭暴力投诉受理机构;建立法院特邀陪审员制度;建立妇女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和庇护所;充分发挥妇女组织反家庭暴力的优势。 (二)家庭暴力的特点 1、对象的特定性。家庭暴力发生于家庭,它涉及夫妻之间、子女与父母之间、婆媳之间及其他家庭成员之间。而家庭成员或共同生活人中的妇女、老人、儿童较其它家庭成员更容易成为施暴对象。

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心得

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心得 随着第一部反家暴法的正式实施,我省第一个家暴庇护所也成立了,对于家暴受害者来说,这无疑是多了一种庇护的方式,是一个可以暂时缓解伤害的驿站。更重要的是,对于反家暴法的有效实施,这也是一种积极的实践,是一种社会化的救济途径。有此庇护,善莫大焉。 其实,从全国来看,近几年,家庭暴力庇护场所各地都在建设,有的省份甚至已经有近百个反家暴庇护所,可是从实施效果来看,却并不理想,一些反家暴庇护所数年内的受助人次仅有十来次,这与逐年增加的家暴投诉、家暴案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多种多样,而在家庭暴力的认识上,整个社会的重视程度很低,公共部门也无法强制实行干预,家暴受害者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大多选择默默承受,实在不行就让亲人调解,很少有人会向政府寻求庇护,更不会诉诸法律。这不但纵容了家庭暴力的滋长,更是家庭暴力难以有效干预解决的症结所在。 如此看来,家庭暴力庇护场所的成立只是初步,要让家暴受害者真正免予伤害,要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还需要依靠法律解决。 首先,法律制度必须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起主导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反家暴的舆论共识。许多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并未意识到可以向亲人以外的诸如社区、妇联、派出所等公共机构进行求助。这就需要大规模的普法宣传,加强道德宣传和法律法规教育,扭转人们

的错误认识,使反对家庭暴力的观念深入人心,让更多的人知道并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建立多机构合作的干预模式,不同体系形成合力。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哪个部门和个人能够单独解决的,社区、妇联、工会及诸多社会公益团体,均是反家暴的主要力量。这就需要建立起防范家庭暴力的社会综合治理体制和机制,只有多管齐下,方能有助于反家暴的不断推进。 更为关键的是,在审判实践中通过司法诉讼程序给家庭暴力案件量罪定刑,使其真正体现法律的威慑力。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家暴案件仍然受到“举证难”“取证难”以及“认定难”等现实因素的制约,这就需要进一步制订细则,一方面,明确家暴案件中司法机关可以调查取证的对象、范围和手段,同时规定对于因遭受家暴而面临生活紧急困难的当事人,该如何进行司法救济,以及反家暴法与相关法律法规如何衔接运用等等。 只要法治发力,全社会共同努力,就能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撑起一片蓝天。 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心得 目前,家庭暴力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家庭暴力行为给出了具体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

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心得

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心得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心得 篇一:反家暴讲义 反对家庭暴力,创建最美家庭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有五种: 家庭暴力大致分为四种类型: ⒈肉体摧残式。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⒉精神迫害式。用威胁、恐吓、辱骂、猜疑、恶意贬低、故意刁难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将第三者带及家中同居或发生性行为,使受害人精神极度伤害;实施冷暴力等。 ⒊性虐待式。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淫秽照片或录相。 ⒋虐待体罚式。如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有病不给治疗等,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等。 ⒌经济虐待式: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在外赌博欠债,变卖家产。 案例: 9岁的被害人张琼丹系上诉人向和平与张继云的亲生女儿;2011年9

月16日,向和平在与张继云离婚后,独自抚养张琼丹。 因张琼丹不好好上学并多次离家出走,向和平为了教训张琼丹,让其好好读书,于2014年4月4日7时许,使用一根长约4米的尼龙绳及一根长约60厘米的棉绳将张琼丹捆绑在家中卧室的床脚处,并且不向张琼丹提供饮用水及食物。 自2014年4月4日7时起至同年4月9日18时期间,向和平每天早晨外出上班,晚上返回家中吃饭、睡觉,均未对张琼丹解除捆绑、提供水及食物,终致张琼丹死亡。经鉴定,张琼丹系因生前长时间捆绑、饥饿、脱水及营养不良而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六盘水钟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向和平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向和平提出上诉。 贵州六盘水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向和平为达到教育被害人张琼丹的目的,用尼龙绳及棉绳捆绑张琼丹130余小时,在此期间未提供水和食物致被害人张琼丹因长时间捆绑、饥饿、脱水及营养不良而导致其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2015年3月决定维持一审判决。 这是一起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 家庭暴力的特点: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当事人之间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具有隐蔽性,取证难;恶化升级,后果严重,处罚偏轻。 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非法拘禁、侮辱、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遗弃。 二、家庭暴力的危害 家庭暴力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家庭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案例

关于家庭暴力的论文

家庭暴力 软开1434班振杰 【摘要】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庭的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家庭暴力是影响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消极因素,更是侵害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行为。家庭暴力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存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在论述家庭暴力表现形式和特点的基础上分析了家庭暴力的危害和产生原因,并从伦理学角度就如何消除家庭暴力提出了相关对策。 【关键词】家庭暴力家庭伦理道德调控婚姻 家庭暴力相关问题探讨 一、家庭暴力的含义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但妇女受丈夫的暴力侵害是最普遍的,她们受到的身心伤害也最大,家庭暴力尤其指丈夫对妻子施暴。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二、我国家庭暴力的现状 我国在废除封建婚姻制度后,法律上人人平等。妇女取得了与男子平等的政治、

经济、社会地位。但是家长制的残余还在一些家庭中存在并发挥作用。它剥夺了人的人身自由和权利,严重影响到家人的感情,家庭的稳定。据《中国妇女报》调查显示我国目前也有33.9%的家庭存在程度不同的家庭暴力,有31.7%的人承认配偶对自己有暴力行为。使用凶器殴打等暴力事件也有11.5%的家庭存在。特别是离异者中,强度较大的暴力事件比例高达47.1%,由此可见,家庭暴力现象在中国比较普遍。 三、家庭暴力的特征和产生原因 从现实生活家庭暴力的具体表现,结合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可以将家庭暴力的特征归纳如下: (一)对象的特定性家庭暴力对象的特定性主要表现为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不仅存在家庭关系,而且表现为被害人身份的相对特定性。一方面,侵害人与受害人之间是同一家庭中共同生活的成员,如夫妻、父子、婆媳等;另一方面,家庭暴力中最普遍、最严重的受害人是弱势家庭成员群体。就现实情况看,家庭暴力的对象主要是针对妇女、儿童和老人,这其中尤以女性居多,女性中突出地表现为妻子。家庭暴力的对象除了受害人的身体、精神以外,是否包括与受害人有关的财产或其他物品,如使用暴力行为将妻子的高档陪嫁品毁损的行为,能否认定为家庭暴力,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二)行为的普遍性家庭暴力已成为全球公害而为世界各国所关注。有资料显示,美国每年有4百万女性遭受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总数超过了强奸、抢劫及车祸受害妇女的总和,平均每天三名妇女成为家庭暴力的亡魂;泰国曼谷50%的妇女经常遭受丈夫的肉体摧残;我国地区有20%—30%的上层家庭存在暴力行为。在我国国,仅以2003年为例,全国妇联共收到1万多起遭受家庭暴力的投诉。省妇联在等11个城市1389个家庭进行入户抽样调查表明:有29.2%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其中有79.4%存在丈夫对妻子施暴。市妇联在近3年所接待的上访投诉中,近1/3是家庭暴力案件,其中2003年接待处理的家庭暴力事件124件,比2002年上升了33.3%,更为严重的是,由家庭暴力所导致的刑事案件也逐年上升。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3年审结的家庭暴力导致杀人的恶性案件达14起,占全市审结的重大刑事案件的3.9%。 (三)行为的性在、法制社会里,任何暴力行为都是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家庭暴力也不例外,其性主要表现为施暴者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法律规定。虽然我国尚无惩治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反家庭暴力法》,但有关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禁止家庭暴力的容普遍涉及于《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我国20个省、市、自治区相继出台了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或文件,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但是,由于各地区间的社会环境、执法现状的差异,没有全国统一制止家庭暴力的基本法律规,不利于司法的统一。因此,制定国家级的专门反家庭暴力法,保障妇女、儿童和老人在家庭中的最基本的人权,理应引起国家立法机关的重视以及广大法律工作者的关注

总结报告-2019反家暴调查报告 精品

2019反家暴调查报告 家暴是指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摧残行为。本文将介绍2019反家暴调查报告。 2019反家暴调查报告(1) 自2019年到去年广州市妇联系统每年均接到家暴的信访500宗左右,显示家暴情况 仍不容乐观。今日,广州市妇联将发布广州市反家庭暴力情况研究报告。此次广州家 庭暴力情况调查研究由广州市妇联组织,委托中山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对广州市1610 个社区基层组织(居委会、村委会)进行问卷调查,并对1000名广州市居民进行随机电 话访问,此外妇联自行组织收集了1150位居民的反家庭暴力问卷。收集这些问卷及电 话访问数据,形成此次调查的数据。 妇联每年接信访一成为家暴 市妇联主席苏佩说,广州市各区妇联系统全年接到的信访中,涉及家暴的信访约占 一成。2019年~2019年,家暴案例数量总体基本保持在500起上下。 目前家暴以言语暴力为主,部分社区存在肢体暴力和精神暴力的情况,多发生在市 中心外的外来人口聚居区。逾半数的社区(55.1%)反映家暴主要发生在核心家庭,即只 有夫妻双方或只有父母和未婚子女两代人构成的家庭类型。据分析,缺少了祖辈或其 他兄弟姐妹等亲戚的协调、牵制,使得仅有父母和未婚子女的核心家庭发生家暴的可 能性变大。 根据对1610个社区基层组织的问卷调查结果,家庭暴力最主要发生于丈夫对妻子施暴,占72.1%(详见附表)。 冷暴力是否算家暴分歧大 调查显示,对什么才算家暴,广州居民的看法有差异,冷暴力是否算家暴分歧最大。只有56.9%的被访者认为长期不理睬对方、48.5%的被访者认为长期无故拒绝过夫妻生 活属于家庭暴力(详见附表)。 受访者普遍认为吸毒、赌博等不良习惯(94.7%)以及施暴者的心理或精神问题(89.7%)是造成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 广州将制定反家暴条例 据悉,广东正在推动反家暴立法。广州拟在上位法出台后推动制定《广州市预防和 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或《广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专门反家庭暴力 的政策法规。 目前,广州设立了市区两级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6所。此外,市妇联 38613861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已发展到33条,覆盖全市。

解读反家庭暴力法五大亮点【最新】

解读反家庭暴力法五大亮点【最新】 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将正式实施。 新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是家庭暴力;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 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不仅要惩罚家里的暴虐者,还规定了诸多新理念、新制度以预防家暴的发生,同时强化对家庭生活中弱势者的保护。 此后,家暴不再是“家务事”,而是国家、社会都要管的“公务事”。

1、新的理念 家暴不是私事 “家丑不可外扬”、“疏不间亲”,不少家暴受害者正是受这些观念的影响,默默承受暴力,不想也不愿意报案。 数据显示,全国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家暴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选择报警。 一些执法的司法人员,也是抱着这样的观念,把家庭施暴看做是家务事,也不愿意介入,不予立案。

为扭转家暴是私事的理念,《反家庭暴力法》第三条明确规定: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这一规定告诉公众:家庭暴力不被允许。反家庭暴力不仅是家庭的私事,更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告诉《工人日报》记者:“这一规定表 明了国家反家暴的态度,同时打破了‘法不入家门’的传统禁锢。” 2 新的概念 谩骂、恐吓也算家暴 何为家庭暴力? 反家暴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根据这一规定,身体暴力和“冷暴力”等都被纳入了反家暴的范围。 调查显示,精神、语言暴力(包括辱骂、恐吓、威胁、冷漠等),是家庭暴力常见方式。 在不少人看来,精神暴力并不算暴力,但事实上这类暴力对人的伤害很大。比如恐吓,主要是通过言语形式去贬损、威胁受害人,就常能造成受害人内心自卑、恐惧等精神上的伤害。 多年前被家暴致死的北京姑娘董某,身前试图躲避家暴,被其丈夫威胁“要杀她全家”。不仅如此,董某的父母也遭到骚扰和威胁。临终前,董某对父母的最大担忧就是“你们的 日子会不好过”。 此次家庭暴力概念的“扩容”,将直接扩大法律的适用范围,为家庭成员划出更明确的 红线,。 反家暴法还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 执行。”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员是指哪些?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阚珂告诉《工人日报》记者,共同生活包括三种情形,一是寄养、二是同居、三是收养。对反家庭暴力法的这一规定应当明确的是,没有婚姻关 系的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同居双方都有人身不受侵害的权利。

2018年反家暴主题活动总结-word范文 (5页)

2018年反家暴主题活动总结-word范文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 反家暴主题活动总结 家庭暴力是冷酷无情的,我们必须做出努力。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反家暴 主题活动总结,供您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查看。 反家暴主题活动总结1 什么是家庭暴力? 可能在很多人眼中,家暴是家丑,家丑不可外扬。实际上,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反对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那 么一旦遭遇家暴如何处理? 为进一步增强所有学生家长的反家暴意识,倡导家 庭成员互相尊重,和睦相处,确保每位学生家长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推 动加快实现“创业、开放、生态、幸福、厚德”新xx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教育局的要求,我校向全体学生家长,开展了“预防制止家庭暴力构建和美家教环境”为主题宣传周活动。 学校组织专题会议,向家长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 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了“六个一”活动。通过开 家庭教育培训会,反家庭暴力宣传单和倡议书,班主任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向 学生及家长详细宣传中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中对家庭暴力的明确规定、如何预 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以及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等有关法律规定, 并鼓励广大学生家长和我校教职工,尤其是女同志要独立自主,积极勇敢,敢 于对家庭暴力说“不”,遇到家暴时勇于向亲友求助,或者向妇女组织、公安、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途径解决。 我校通过召开家庭教育培训会,反家庭暴力宣传单和倡议书,班主任主题 班会,以及横幅标语向所有学生家长解读了家庭暴力的概念、表现形式、具体 特点及类型。 什么是家庭暴力?大多数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身体上的侵害,其实不尽然。反家暴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 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于家庭暴力。另外,在附则中指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 法规定执行。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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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 ( )。
o o o o
A.五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D.三个月
正确答案:B
? o o o o
用户选择:B
2、(单选题)关于家庭暴力的预防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村委会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 B.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C.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D.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正确答案:A
?
用户选择:A
3、(单选题)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的,公安机关 应当通知并协助( )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
o o o o
A.司法机关 B.村委会 C.民政部门 D.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C
?
用户选择:C
4、(单选题)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 ( )形式作出。
o o o o
A.裁定 B.判决 C.决定 D.通知
正确答案:A
? o o o
用户选择:A
5、(单选题)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B.口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一律不受理 C.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

o
D.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正确答案:C
?
用户选择:C
6、(单选题)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 )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 抚养费用。
o o o o
A.可以 B.部分 C.应当 D.适当
正确答案:C
? o
用户选择:C
7、(单选题)下列关于家庭暴力的处置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 帮助
o o o
B.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诉讼费 C.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D.人民法院不应当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免收诉讼费
正确答案:D
?
用户选择:B
8、(单选题)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 ( )。
o o o o
A.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B.加害人、受害人 C.受害人、近亲属 D.加害人、法定代理人
正确答案:B
?
用户选择:B
9、(单选题)下列哪一机关可以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 时生活帮助?( )
o o o o
A.乡级人民政府 B.国务院 C.省级的人民政府 D.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D
?
用户选择:D
10、(单选题)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告诫书的说法不正确 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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