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职改办字[2010]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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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职改办字[2010]68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

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职改办,塞北、察北区管委会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职改办,中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处):

根据河北省职称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0]28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执业药师考试定于10月16、17日举行。

二、2010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10日至30日,网址是:https://www.360docs.net/doc/e215382696.html,。

三、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

学工作满7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5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3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1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四、免试条件与科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五、关于学历、工作年限及免试条件的有关要求

1、关于取得学历要求,指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学历、取得相关专业指化工制药类、生物类、医学类。

2、关于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不含取得医、技护专业学历,从事医、技、护专业工作年限。

3、免试条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是指评聘为副主任药师或中药师、制药高级工程师、从事教学工作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副主任医(技、护)师、从事教学工作的医(技、护)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应视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

各有关单位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单位报名,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相关内容核实无误并加盖公章(县区报考人员要加盖县区职改办公章)。于6月30日前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考试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获得,报考人员手工填写即可。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相关材料要求审查原件,考生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和证件复印件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试合格人员报名表由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和人事(职改)部门盖章存入考生本人档案。

六、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全部为客观题。

七、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

橡皮。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八、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试费每人每科8元)。

附件: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张家口市职改办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执业资格考试考务通知

抄送:张家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

张家口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四日印

(共印60份)

附件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档案号(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报名序号

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冀职改办字[2015]103号二〇一五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

冀职改办字[2015]103号 关于印发《二〇一五年全省职称 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现将《二〇一五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学术论文核心期刊分类表 2、申报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 况一览表 2015年6月3日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二〇一五年全省职称工作意见 根据人社部和省人社工作要点,现就做好我省2015年职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2015年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服务发展工作主线,按照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聘用、政府指导监督工作原则,以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为重点,以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积极构建以品德、业绩和能力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大力推进职称管理信息化,做好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岗位聘用工作,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和 智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按照《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等文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1、核定申报推荐数量,严格控制结构比例。今年的职称申报推荐,各级人社职改部门继续坚持按岗申报。原则上对现有已具备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20%的事业单位不再组织申报推荐,但对已连续2年未曾申报推荐的事业单位,由本单位申请,经同级人社职改部门批准,可对其主系列适量申报推荐,对业绩突出、贡献大、资历老、

辽宁省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 辽职改办字 [1993]25

辽宁省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 辽职改办字 [1993]25 号 根据《实验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结合我省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状况,特制定如下实验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条件的具体要求。 一、思想政治条件与职业道德要求 第一条实验技术人员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献身于科学、教育事业的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能全面、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服从需要,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团结协作,努力进取,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或合格。 第二条下列情况均应视为不具备晋升实验技术人员职务基本条件: 1 、散布资产阶级自由化观点,坚持不改者; 2 、因违反党纪和国家政策、法令,或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经济损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者; 3 、道德品质败坏,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仍无明显改变者; 4 、任职后拒不接受工作任务,不履行职务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 、在职务评聘中搞不正之风干扰评聘工作,或弄虚作假者。 二、业务条件 第三条学历、资历 1 、考核确定实验员职务,大、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或高中毕业,从事实验技术工作二年以上。考核确定助理实验师职务,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实验技术工作二年或获学士学位,见习一年期满,获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获硕士学位;考核确定实验师职务,获硕士学位,从事实验技术工作三年或获博士学位。 2 、晋升助理实验师职务,中专(高中)毕业,应担任实验员职务四年以上;三年制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员职务一年以上,二年制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员职务二年以上。晋升实验师职务,中专(高中)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五年以上;大学本、专科毕业,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四年以上;获硕士学位,从事实验技术工作二年以上;获博士学位。晋升高级实验师职务,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五年以上。 3 、专业技术人员到学校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经过一年以上的考察适用,评审相应的实验技术职务。 第四条学识水平及业务能力 (一)实验员 1 、了解与本门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初步掌握常规实验的工作原理、方法和步骤。能够承担本实验室部分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2 、能够正确使用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能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完成科学研究实验、教学实验的准备工作、辅助工作及一般实验任务。 (二)助理实验师 1 、基本掌握与本门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掌握常规实验工作原理、方法和步骤,能够承担实验室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 2 、能熟练地使用与实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并了解其原理和性能,对一般仪器设备的故障能进行诊断和维修,承担比较复杂精密仪器设备的技术管理。

冀职改办字

冀职改办字[2015]104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推进申报评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职称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根据近年职称工作实际和国家、省相关奖励要求,在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梳理、汇总基础上,省职改办对各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中所涉及业务奖励和中小学教师荣誉称号进行了认真清理和审核,编制了《河北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各专业对应奖励项目表》,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该项目表分为必备奖项和参考奖项两部分。必备奖项为各系列(专业)申报评审要求必须具备的条件,与申报评审条件所要求奖项相对应,凡项目、级别、等次不完全符合者不得申报推荐;参考奖项与业务工作有关,但在业绩成果条件中未作明确要求,可在推荐评审中作为量化评分排序的参考。该项目表所列奖励以业务奖励为主,同时包括中小学教师的荣誉称号。业务奖励分为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国家级业务奖励是指中共中央、国务院授权举办的各种专业评奖活动;省部级业务奖励是指国家部委举办、国家科技部授权行业或社会团体举办、国家部委不举办授权行业或社会团体举办、省委、省政府授权举办的各专业评奖活动;市厅级业务奖励是指省直厅局举办、省科技厅授权行业或社会团体举办、省直厅局不举办授权行业或社会团体举办、市委、市政府授权举办的各种专业评奖活动。省直管县(市)在管理体制改革后所颁发的业务奖励或授予的荣誉称号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可视为市(厅)级奖励。非

国家或地方党政机关、未经授权的行业或社会团体所评奖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一般不作为必备条件。部分央企举办的针对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的主系列评奖活动视为省部级奖励;河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冀中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河北港口集团、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6家省委管理领导人员企业及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评奖励视为市厅级奖励,其子公司在本通知下发后所评奖励不再认可。全国性、全省性、全市性业务竞赛、评比等活动所颁发奖励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可视为业务奖励。在实际工作中出现未列入该项目表的奖励项目又确有依据的,须按程序逐级报省职改办审定后方可纳入必备奖项。经批准新开展的奖励项目,须在实施年度的前一年报省职改办备案。设区市、县(市、区)关于中小学教师系列开展的业务奖励、荣誉称号,按照上下对口的原则,确定奖项名称、级别和等次,凡和省开展的业务奖励、荣誉称号不对应的,可视当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超过省开展的业务奖励、荣誉称号数量。各设区市职改办于今年6月底前以县为单位,把必备奖项和荣誉称号梳理后报省职改办。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直有关部门职改办参照此项目表梳理确认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各专业对应的必备奖励项目。 2015年6月3日

河南省职称评定职改办版操作手册资料

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职改办版操作手册 二ΟΟ六年六月

为了使您更好的了解、应用本系统,建议您先参阅第四部分《关键字及通用操作介绍》,或者在操作中及时查阅第四部分《关键字及通用操作介绍》! 目录 概述 (5) 职改办版主要功能介绍 (6) 一、主要菜单功能介绍 (7) 二、有关业务应用流程 (11) (一)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业务流程: (11) (二)其它评价方式管理业务流程: (14) (三)人员信息管理、聘任管理业务流程: (15) (四)结构比例管理工作流程: (16) (五)评委管理业务流程: (16) 三、有关功能的操作步骤 (18) (一)安装、设置系统信息部分 (18) 1、如何安装、注册软件 (18) 2、如何设置用户权限 (18) 3、主管单位、单位代码的编制规则 (19) 4、如何设置主管单位、单位信息 (19) 5、如何接收更新代码 (19) 6、如何备份与恢复数据 (20) 7、如何使用帮助 (20) (二)职称申报、评审管理部分 (21) 1、如何录入高中级评审简表 (21) 2、中级委托代评的如何填写评审简表 (22) 3、如何上报申报信息 (22) 4、如何接收高中级申报信息 (23) 5、如何管理高中级申报信息 (24) 6、如何打印评审简表 (24) 7、如何在A4纸上打印出完整的评审简表 (25) 8、如何打印资格审查表 (26) 9、如何接收或导入高、中级评审情况 (26) 10、如何进行高中级评审情况管理 (27) 11、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如何处理 (27) 12、如何把“异议人员库”中的人员转入“评审结果库” (27)

关于我省职称工作若干问题的政策规定》冀职改办字【2004】127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冀职改办字[2004]127号 关于印发《关于我省职称工作若干问题的政策规定》的通知 各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 现将《关于我省职称工作若干问题的政策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四年七月二日 关于我省职称工作若干问题的政策规定 随着职称工作的不断深化和发展,为规范我省职称工作,确保职称工作有序进行,结合工作实际,对现行的国家和省的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归纳集中起来,以方便执行。 一、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问题 国务院[1986]27号文件明确指出:“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的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还明确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和任职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合理结构比例。”各事业单位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前,必须先结合本单位工作性质、任务的实际需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性控制幅度》(冀职改办字[2001]123号)有关规定,确定本单位的高、中、初级职务岗位。省直各单位的报省职改办核准,市直各单位的报市职改办核准。 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实行分类管理。全额和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实行结构比例控制,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结构比例指导。

结构比例基数计算办法: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列入基数。对于超编单位或非超编单位均按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数计算岗位职数,按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聘任。 二、关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的初聘问题 对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普通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实习岗位专业一致,符合相应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规定学历,见习期满,由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者,方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不须再进行评审。具体规定是“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本专业的“员”级职务;大专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聘为中级职务;博士学位获得者,可聘为中级职务。凡直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大中专毕业生,都要认真填写《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表样附后)。市属的报市职改办核准,省属的报省直主管厅局职改办核准。县属各单位直接聘任初级职务的,由县职改办核准,直接聘任中级职务的经县职改办审核后报市职改办核准。 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五大毕业生,也可参照正规全日制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初聘职务的做法,由人事职改部门认定相应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已实行考试的系列(或专业),可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具体条件,符合初聘规定的按初聘规定初聘,符合考试规定条件的,也可参加初级考试。 三、关于从不属于参评范围到属于参评范围并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问题 从不属于参评范围到属于参评范围并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并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可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申报正高级:大学本科毕业须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十六年以上,并符合本专业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相关申报评审条件。 2、申报副高级:大学本科毕业须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十一年以上,并符合本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相关申报评审条件。 3、申报中级:大学本科毕业须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必须符合本专业申报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须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七年以上,并符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相关申报评审条件。

河北省通信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冀职改办字[2009]128号)-推荐下载

河北省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 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评定标准: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 专业技术以及相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业务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成果转 化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 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通信工程研究、设计规划、系统集成与研发、通信工程建设、生产、运营、维护、技术管理、技术支撑服务、电信业务管理、电信市场营销,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其它技术与业务工作的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的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 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通信专业技术及相关业务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通信专业技术及相关业务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担任工程师期间,在科学研究、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技术管理、业务管理和网络运行维护等工作岗位上,勇于创新,成绩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通信专业科研开发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 件之一: 1、有主持、承担国家级、省级科研攻关项目全过程的经历,作为主要研发人员,解决了其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对项目的完成有重大贡献; 2、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本行业难度较高、较复杂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项目二项以上,得到同行专家认可并推广应用,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掌握通信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作为技术骨干,参加 过大型企业、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工作。 (二)从事通信专业工程设计、规划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技术负责人有主持或承担重点通信工程项目两项以上规划、设计工作全过程的经历,并圆满完成任务;

唐职改办字[2011]9号文档

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理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证书的通知 (唐职改办字[2011]9号)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是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能力的证明,是求职、就业、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凭证。《证书》的发放和管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证书》的管理和发放工作,根据《河北省各类职称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的发放 1、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高级《证书》由市职改办统一编号打印,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主管部门粘贴照片后交市职改办,统一送省职改办办理。 2、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中级《证书》由市职改办统一编号打印,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主管部门粘贴照片后交市职改办办理。 3、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初级《证书》,属于市直属单位的,由市职改办负责编号打印办理。属于县(市)区的,由市职改办负责编号,各县(市)区负责打印办理;

从2010年起,使用新版初级《证书》,各县(市)区在领取时,需提交当年资格评审结果数据库、评审合格后下发的任职资格通知,审核合格后按数额下发。 4、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职(执)业资格证书,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到省职改办办理。 5、外省、市调入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按管理权限,经职改部门认定资格后,方可办理相应级别《证书》。 6、从2010年起,对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再收取工本费。2009年12月31日以前评审通过(含换证)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收费,仍按冀价行费字[2000]40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证书》的填写 《证书》的填写必须打印,字体要统一、内容要规范。 1、“批文号”一栏,通过评审取得的《证书》,按照批准权限填写最高审批部门下发的任职资格通知的批准文号;通过认定取得的《证书》,有审批部门任职资格文号的填写文号,没有文号的填写“唐山市职改办认定”或“ⅩⅩⅩ县(市、区)职改办认定”;外地调入认定取得的《证书》,按高、中、初级审批权限分别填写“河北省职改办认定(外地调入)”、“唐山市职改办认定(外地调入)”或“ⅩⅩ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报评审条件 目录 教学类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办字[2007]69号……………………………………………………………………………关于印发《河北省中等学校教师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字[2003]5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实验师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字[2003]6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办字[2007]70号……………………………………………………………………………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字[2003]7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字[2003]8号…………………………………………………………………………… 科学研究类 关于印发《河北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字[2003]10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科学研究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字[2003]11号……………………………………………………………………………关于印发《河北省社会科学研究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字[2003]12号…………………………………………………………………………… 卫生(含中医)、医药类 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办字[2007]72号……………………………………………………………………………关于印发《河北省中西医结合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办字[2007]74号……………………………………………………………………………关于印发《河北省中医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办字[2007]73号…………………………………………………………………………… 工程类 关于印发《河北省正高级工程师专业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字[2003]16号……………………………………………………………………………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专业高、中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陕职改办字65号职称通知

陕西省职称改革办公室文件 陕西省技工学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工作办公室 陕职改办字…2010?65号 关于2010年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 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省属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 为认真搞好2010年全省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工作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申报初级、中级、高级教师职称基本任职条件参考?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国家职字…1986?第48号)以及按照?2010年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附件)所要求的学历及任职年限、业务能力等基本任职条件。持有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师上岗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的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和继续教育证书。

(一)学历及任职年限 1.申报中级职称 讲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受聘助理讲师4年以上。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受聘二级实习指导教师4年以上。 2.申报副高级职称: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受聘中级职称5年以上。 3.不具备规定学历者按照?2010年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附件)所要求的任职年限、专业年限等规定申报。 (二)完成教学任务及班主任工作 1.申报讲师、高级讲师职称,任职期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60学时以上,申报高级讲师须担任过2门课程的教学工作。 2.申报一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称,须能同时承担实习课和工艺理论课教学工作,任职期间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400学时以上。 3.兼职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参照量化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 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者,任职期间担任班主任(或学生管理工作)工作2年以上。 (三)量化考核 各技工院校对申报中级、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专职教师

河北省林业局职改办关于高红真等82名同志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河北省林业局职改办关于高红真等82名同志具备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法规类别】干部与工作人员 【发文字号】冀林职改办字[2010]4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林业局 【发布日期】2010.03.08 【实施日期】2010.03.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林业局职改办关于高红真等82名同志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冀林职改办字〔2010〕4号) 省局直属有关单位: 经省林业局推荐,各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评审通过,并经省职改办审核批准,我局直属单位高红真等82名同志于2009年获得相应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现将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人员任职资格 (一)林业正高级工程师18人(冀职改办字[2010]44号) 1、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高红真。 2、省森林病虫害防治站:关慧元。

3、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李贺明、张凤山、钟德军。 4、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王生、魏淑红、吴庆辉、尹兆芳。 5、省林业局退耕办:贡克奇。 6、省林木种苗管理站:刘金亮。 7、省林业基金管理站:魏建秋。 8、省林业信息中心:杜红梅。 9、省林业项目工程管理中心:陈殿合。 10、省林果桑花质量监督检验管理中心:苗爱梅。 11、河北雾灵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蔡万波。 12、省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商立志。 13、省林业外资项目工程管理中心:马玉树。 (二)正高级会计师1人(冀职改办字[2010]43号) 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刘建立。 (三)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2人(冀职改办字[2010]21号) 1、省花卉管理中心:梁素林。 2、省

2016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冀职改办字2015271号) (1)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 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正高级教师须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中须有2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学历、资历条件 (一)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计算机条件 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初级中学教师: 1.高级中学教师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学时以上),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一个月;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300

洪教职改办字【2012】02号 关于做好2012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洪教职改办字【2012】02号 关于做好2012年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属学校(单位): 根据南昌市人保局洪人社字【2012】4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职称工作的实际,现就2012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职称申报的有关政策 1、2012年度申报评审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按照新修订的《江西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2011年修订版)》(赣人社发【2011】47号)执行,在评审过程中,依据“好中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省、市职改办规定的通过率开展评审。 2、今年仍将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中试行“考评结合”的评审方式,考试的相关事项将另行通知。 3、起终算时间 2012年申报高、中级职称人员,其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业绩、论文论著等终算时间均为2011年12月31日,按年头计算;论文、业绩从取得现资格之年起计算。 在2011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市人保局批准延聘的人员, 即使没办理退休手续,也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4、对不同系列资格转换从严控制。工作岗位性质未发生变动的专业技术

人员,原则上不实行系列转换评审,如确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动需要转换系列的,应先同级转换相应系列,次年起才可晋升相应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凡国家实 行以考代评的专业,不得通过评审或系列转换方式取得资格。 二、关于材料申报和审核工作 1、各学校(单位)在开学前必须做好职称评审申报的宣传与准备工作,组织申报人员学习和掌握有关职称政策,并严格按照资格申报条件做好今年的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2、各学校(单位)要严格按照“公开、评估、展示、监督”的原则,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对照资格条件按表格的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人员提供的学历、资历、工作量、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等材料必须真实,单位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在政策条件上有拿不准的问题,可与局职改办联系。 3、各学校(单位)应将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将个人公示结果填写在资格审查表“基层单位推荐意见”一栏里面,加盖公章和负责人印章后方可报送。 4、职称评审、认定材料上报时间及其它 由于市职改办关于今年职称考试的通知还未下达,所以今年各市属学校申报的中、高级材料上报的具体时间再另行通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材料上报时间定于9月10日前。各学校在8月份教师返校期间要做好布置落实工作,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有关材料,不得拖延。 6、各学校(单位)申报的材料必须做到规格统一,装订成册,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上报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关于考核的问题 根据学校工作的特点,中小学教师实行教学年度的考核,其考核结果是教师

秦职改办[XXXX]97号关于做好XXXX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

秦职改办[2011]97号 关于做好2011年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职改办,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职改办,中、省属驻秦各有关单位职改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确保申报推荐工作质量,圆满完成我市2011年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原则

申报推荐工作中,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实绩、注重水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严格落实申报推荐各项政策规定的基础上,通过个人申请,职改部门审查,民主评议,综合测评,择优产生推荐人选。 二、申报推荐方法 1、各单位要将今年全市职称工作会议精神、《2011年全市职称工作意见》(秦职改[2011]1号)和其他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全面地传达给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并认真组织实施。 2、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北省现行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认真审查申报人员资格,通过综合测评择优产生推荐人选。中学和小学教师两个专业按照《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综合测评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秦职改[2011]2号)开展综合测评,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按照《关于印发〈秦皇岛市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综合测评推荐办法(试行)〉的通知》(秦职改[2011]3号)开展综合测评,其他专业(系列)仍按照《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综合测评推荐办法〉的通知》(秦职改[1999]第3号)开展综合测评。 3、各单位要公开申报推荐全过程,严格按照《河北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公示暂行办法》(冀职改办字[2001]12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全方位监督。各单位在报卷时,需提供本单位的公示报告(要求:写清公示范围、公示时间、公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 推荐办法(试行)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2007-02-09 07::42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 (冀职改字【2003】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确保有序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突出实绩、注重水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各级人事职改部门负责综合管理、监督指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的申报推荐工作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推荐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申报推荐范围包括全省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五条申报推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资本条件是: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 (四)符合国家和省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推荐: (一)受司法、党政纪律处分未满两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部门审查的人员; (二)出国进修或脱产学习一年以

上,至今未回单位工作的人员; (三)病休一年以上,至今尚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 (四)凡无故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或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人员; (五)其它政策另有规定的人员。 第三章申报推荐程序 第七条申报推荐工作一般应遵循以下程序: (一)建立组织 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考核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的实施方案,处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并负责申报人员的考核。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组成,一般不少于五人,单位人事(组织)部门负责申报推荐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量化表》 依据省规定的申报评审资格条件,

秦职改办字(2001)54号职称结构比例

秦皇岛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1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秦职改办字(2001)54号 各县区、市直各主管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职改办:为了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根据国家人事部和省职改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1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1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将全面实行分类管理。对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市场化管理办法,根据企业实际需要,自主设置专业技术岗位,自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对事业单位实行结构比例控制,并逐渐过渡到对专业技术职务实行宏观管理。 二、全市各事业单位要按照冀职改办字(2001)123号《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性控制幅度〉的通知》规定的结构比例,重新调整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按岗聘任。调整后的岗位要达到主次系列合理、岗位名称具体、职务层次适宜、岗位数量科学、结构组合最佳、岗位职责明确。其中:(1)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超过规定比例的单位,采取退二聘一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比例。(2)对省管专家、享受国务院津贴人员、跨世纪人才工程第一次人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已聘又批准延退人员等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不受结构比例限制。(3)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先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通过科学设岗、按岗聘任,逐步废除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 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要积极引入竞争机制,不搞论资排辈。凡新调整的岗位,一律实行竞争上岗。在竞争前,要向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公布竞争岗位、职责要求、任职条件,确定人选后要公布聘任结果,实现公开择优聘任。不实行竞争上岗的单位,职改部门不予认可。按照竞争上岗、择优聘任的原则,各单位要对在聘任工作中未被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依据《秦皇岛市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暂行办

河北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 一、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评定“助”级。 2、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评定“助”级。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评定“员”级;取得“员”级职称并从事员级技术职务工作四年以上,可评定“助”级。 4、后取得学历人员晋升“助”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条件:中专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以上;大专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四年以上。 5、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助”级条件的人员。 注:须参加全国统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按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需材料及费用: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评审费按物价局及相关部门规定收取。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高级评审 一、申报条件: (一)中级专业职务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评定“中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经考核合格,可评定“中级”职称。 3、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助级资格四年以上。 4、后取得学历人员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条件:大学本科毕业或大专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以上。 5、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中”级条件的人员。 (二)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4、后取得学历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所需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七年以上。 5、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高”级条件的人员。 (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1、取得副高级职称并从事副高级技术职务五年以上。 2、符合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条件中申报“正高”级条件的人员 注:须参加全国统一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按考试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3份; 2、职称外语成绩单、职称计算机成绩单(原件及两份复印件); 3、任现职评审表; 4、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年一份); 5、现有职称资格证书、最高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各种奖励证书; 7、论文、论著; 8、业务工作总结。 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经济师资格考证: ①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 ②大学生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③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④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获博士学位。

职改办5号文定稿

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区职改办,市直各部门人事科: 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根据《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冀职改办字[2003]3号)相关规定,今年重新修订了评审材料的填写和组卷要求,请遵照执行。 附件:1.申报评审材料规范性要求 2.申报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 况一览表 3.申报晋升人员量化评分推荐排名表 4.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登记 表 5.专业技术人员破格申报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登记表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2014年8月13日

附件1 申报评审材料规范性要求——装订要求 送审材料装订要求 1、材料袋要按规定的统一格式制作材料袋封面; 2、除评审表、一览表外其它材料装订成一册; 3、采取A4纸大小装订; 4、要装订整齐,装订册封面和目录要按照统一要求的格式排版打印,页码编写在右下角,且和目录对应; 5、装订册要按照规定的装订目录顺序装订。按目录分类顺序对个人申报材料相应进行归类,对目录中二级目录以下的材料顺序,申报人员可自行排序。 6、各种证书、科研项目(成果)、论著等使用复印件; 7、材料袋封面和装订册封面需加盖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公章。

申报评审材料规范性要求——材料袋封面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黑体一号)单位(盖章)姓名(内容楷体三号) 现任资格××系列××专业 资格名称: (内容楷体三号) 申报资格(内容楷体三号) 申报系列(专业)××系列××专业 (内容楷体三号) 从事专业(内容楷体三号) 类别 晋升或转评 (内容楷体三号) 是否引进 高层次人才 是或否 (内容楷体三号) 是否破格申报 是或否 (内容楷体三号) 单位性质 事业、公有企业、 民营企业、机关 (内容楷体三号) 袋装材料目录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粘贴外语、计算机能力 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免试审批表),三份; 2、《申报评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粘 贴小二寸近照),两份(一份装袋,一份在单位公示使用);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册,一本。 年月日

诸职改办[2005] 37号

诸职改办[2005] 37号 关于做好2006年度职称外语水平等级 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考发[2005]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06年度职称外语水平等级(含古汉语、医古文,下同)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职称外语水平等级考试分为全国和省统考两类。 一、全国统考。 1、申报正高级职称考A级,副高级考B级,中级考C级。其中英语分综合、理工、卫生三类。考试定于2006年4月9日举行;考点设在绍兴。非公有制企业晋升高级亦需参加相应外语等级考试。职称外语免试条件见附件三。 2、全国统考今年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不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5年11月20日至11月28日。报名时考生须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e215382696.html,),按报名系统流程输入本人信息并完成后,下载打印《2006年度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表》、《考试用书征订单》和网络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准考证主证”,分别贴好2004年后同一底版本人免冠一寸照二张(一张用于“准考证主证”,一张用于《报名表》),

并在《报名表》诚信声明处和征订单的征订确认处签名。由单位统一于2005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交市人事局专技科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请提交《报名表》、“准考证主证”、“考试用书征订单”及“领书凭证”。 考生已网络报名,但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经网络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请于2006年的3月28日至4月8日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副证”,按副证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三证(身份证、“准考证主证”和“副证”)参加考试。 3、2006年统考用书《应用医古文》变动较大,其他用书作了部分修订。考务费40元和书款在现场确认时一并交纳。统考成绩于6月中旬公布,到时可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二、全省统考。 全省统考晋升中级考一级,晋升高级考四级,效用与全国统考相同。采用先报名、后培训考试的方法,考点设在诸暨。因报考高级的不确定性,凡报考省高级的必须报考全国高级。参加省统考的填写《报名表》(附件二),贴上2004年后免冠一寸照二张,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全省统考根据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培训费、考核费、资料费每人420元。补考费另交。 三、在做好职称外语考试报名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做好职称计算机培训报名工作(附件四)。这两项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大,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做好各项工作,确保考试报名工作顺利进行。职称外语报名地点:永昌路12号人事局三楼专技科(职改办)。联系电话:7262012。 诸暨市职改办 二○○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主题词:职称外语考试报名通知

迁职改字1号

迁职改字…2015?1号 2015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意见 各镇乡(城区街道办)、全市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河北省职称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2015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服务发展工作主线,按照“按岗申报、公正评价、择优聘用、政府指导监督”的工作原则,以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积极构建以品德、业绩和能力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大力推进职称管理信息化。突出抓好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工作 - 1 -

1、严格掌握申报推荐条件 2015年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推荐工作,要按照现行的各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唐山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唐职改办字…2008?80号)和《河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等规定执行。 今年暂不开展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今年由我省组织评审,申报条件、推荐程序按有关规定进行。 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报评审,仍按原规定执行。 2、继续执行岗位和结构比例双控制 事业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继续坚持按岗申报的原则。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数量仍依据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量和单位聘用情况来确定。对空岗较多的单位,按照逐年逐步到位的原则审核下达申报控制数额,逐步达到规定的岗位控制要求;对现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超聘和待聘人数达到或超过同级岗位设置数额20%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申报推荐;对个别因专业技术人员密集且个人业绩特别突出,或其他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申报推荐的单位(仅限本单位主系列),须单位提出申请报市职改办批准后可组织申报推荐,但比例要严格控制在相应等级岗位设置数的30%以内,任何单位不得突破。对已连续2年未曾申报推荐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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