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开发实施、验收标准与服务要求标准

项目开发实施、验收标准与服务要求标准
项目开发实施、验收标准与服务要求标准

项目开发实施、验收标准与服务要求

(一)项目开发实施管理要求

1、项目启动确认要求。参与投标的中标单位应在项目启动开发实施前,向采购单位及用户单位提交项目启动确认书。项目启动确认书中明确项目目标、项目开发实施计划、项目部成员名单、电话及邮件联络方式、工作分解清单及相关补充性的承诺文件。

2、项目推进过程汇报要求。中标单位应按日历的自然周,于每周一至周五约定的1天向采购单位和用户单位汇报总体计划的实施推进情况,承建单位并于会后的2天内形成会议纪要,邮件发送参会的各方人员确认。作为沟通协调和周计划执行的过程记录。

3、技术实施相关方案的要求。项目开发实施过程中提供的技术方案需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需求(分析、报告)方案、系统设计方案、数据库设计方案、系统功能建设方案、测试方案、软硬件部署方案、实施方案与集成方案、安全设计方案、设备管理维护方案、运营方案等。按照采购单位要求,承建单位负责各类方案及影响系统建设的关联性方案编制,且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对方案的论证、修改及调整。

4、部署实施基本要求。按照采购单位要求,采用云虚拟机部署和实体机器部署。部署前由承建单位提出详细设计的部署实施方案,提出系统数据、应用及安全方面的设计、部署实施策略,保障系统高可用性。采购单位和用户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按照最终确认的部署方案实施。项目产生的数据资产归采购方所有,向采购方开放数据库超级管理员、数据接口等,确保数据实时推送到采购单位指定的平台。

5、应用项目管理系统要求。采购单位提供指定的项目管理系统,承建单位应按照采购单位管控要求提交项目过程中的相关数据和资料。

(二)服务人员要求

1、要求投标单位项目实施与服务团队所有人专门为本项目配置,实施团队必须是原厂实施人员,必须提供驻场服务,驻场办公地为采购单位或用户单位实施现场,中途不允许变更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前15日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人员变更。投标方案中附实施与服务团队人员名单、身份证明和履历信息。

2、提供原厂实施服务,项目团队实施人员均须有2年以上实施经验并参与实施项目至少2个相关系统实施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入场前提交采购单位

相关材料)。

3、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建设团队中要求配备项目管理、系统分析、系统设计、系统开发、测试、实施及运维等工程师人员不少于10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人员必须是项目实施与服务团队正式参与人员,为保证连续性,在项目终验完成前,不得随意更换项目团队及核心人员。

4、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应根据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合理安排实施团队人员,中标后根据投标文件进行人员实际安排。

5、技术服务期间,投标人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履行服务义务,无条件配合采购方开展的各类技术及业务交流活动,须严格按照采购单位的计划要求,保障服务人员的落实到位,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付服务费用,且采购方也应承担违约责任。

6、项目实施完成验收后,投标人应提供运维保障人员,保障项目顺利运行,提供包括用户单位驻场技术支持、远程支持和必要性的协助支持等。

7、投标人应根据采购单位需求提供各系统的专家技术支持服务。质保期及运维期内每年至少提供10人天的原厂专家驻场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业务咨询&场景分析。剖析客户的业务流及各系统之间的集成关系,判断和识别各系统集成的应用价值,给出解决方案设计建议;

(2)技术培训。集成技术深度指导及平台服务架构、特性和操作指导;

(3)架构设计指导。根据需求场景分析结果,综合性能和安全的前提下,进行集成业务总体方案设计指导,输出集成方案设计报告;

(4)集成验证服务。规划和设计集成验证活动,输出场景集成验证测试方案和用例,准备集成验证场景,执行场景验证用例,输出验证测试报告;

(5)系统开发指导。提供集成开发系列培训服务,指导客户开发人员进行适配器、适配脚本开发实践;

(6)系统集成现场调试。在客户实际项目中进行现场集成调试并验收。

(三)实施计划与组织

1、实施组织要求

投标单位需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进度控制、计划安排、质量

保证、调试、验收、用户培训、技术维护等全过程管理。设立相应的组织实施机构,承担本项目的开发建设,提供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开发技能的项目组人员进行全过程的实施开发工作,变更人员需经采购单位批准。

2、项目质量要求

1、为采购单位及用户定制开发的模块或应用,必须提供源代码。

2、项目数据库字段每个字段必须有注释,解释该字段的用处,如果该字段数据内容以特定代码表示特定含义,必须写明每个代码标识的含义,向采购单位提供最新完整版的数据库字典。

3、各系统部署运行总体上要求实行双机热备+双端部署(双端主要是云端和实体服务器),保证数据和业务不中断、不丢失,要求中标单位根据采购单位需求设计总体的系统部署实施方案,应充分考虑各系统部署实施使用条件,最终与采购单位确立实施方案后,方可实施部署。

3、与采购单位其它类别业务系统进行消息、数据、应用和功能集成时,应免费提供开放的接口和主动对接,全部开放数据定期推送到采购单位指定平台,保障实现无缝对接的实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短信平台、单点登录系统、大数据平台、呼叫中心系统、党建系统、协同办公平台及app入口集成、市级数字城市管理平台、地理信息系统平台、软硬视频会议系统、应急调度指挥管理平台、总线服务管理平台、业务使能平台、视频监控平台、区级城管、市场监管、安全环保、公安等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结合业务和系统的实际情况,最终对接以上哪些系统最终由采购单位确定。

4、投标单位须作出售后和运维服务承诺,明确其服务内容,质保或服务期过后的服务费用标准(不得高于此项目中标价格10%),保证项目持续运行质量。

3、项目工期及计划要求

3.1 项目工期要求

1、合同签订后,自项目启动日后的90自然日内完成,达到平台验收使用标准。

2、项目开发实施计划须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同步配备合理的资源,保障项目按照计划推进。如因投标单位原因无法按照拟定的项目计划推进,需向采购单位提出工期变更申请,采购单位同意后方可实施。但总的工期不能超出项目工期要求,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无条件的解除同投标单位签订的合同,并要求投标单位无条件退回采购单位已支付的各类费用,并承担对采购单位的赔偿责任。

3.2 工程验收要求

1、本项目的验收首先由采购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组织进行,

验收依据是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如发现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时,将被看作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拒收并要求赔偿。

2、工程验收前,开发方应提交完整的技术手册、系统使用手册及管理员操作手册,并完成相应的培训。中标单位须对交付的内容进行全面测试。编制测试用例,开展硬件测试、软件测试、性能测试、集成测试等相关测试。

3、项目所有功能及代码须经项目组、投标单位质量管控部门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检测证明,同时,采购单位根据需要有权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由采购单位择优确定,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对交付产品进行检测,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说明整改情况,检测通过后方能验收并投入使用。

4、向采购方开放数据库超级管理员、数据接口等,确保数据实时推送到采购单位指定的数据平台。

5、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各系统平台须满足三级或以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测2.0标准要求,正式投入使用前向采购单位提供各的平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测报告。质保期应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完成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定级、备案、安全建设和整改、信息安全检查工作。

4、项目提交成果要求

4.1项目成果内容要求

工程验收前,中标单位须提交完整相关文档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项目实施计划

●调研资料、网格化入格业务流程详细说明

●基础数据库、基础信息、部件、地图、网格、组织、人口、房屋、法人等数据库。

●需求分析说明书、系统需求规格书

●概要设计说明书

●详细设计说明书、接口服务文档

●数据库设计方案、数据库字典

●总体设计方案

●工作总结报告

●部署实施方案、系统部署安装文件、软硬件部署清单、安装部署说明、维护手册、用户手册、应用培训教材等相关文档。

●项目过程变更资料

●集成、系统测试文件(项目测试用例、项目测试报告)、检测报告、测评报告

●为采购单位及用户定制开发的模块或应用的源代码

●管理员手册、运维的各类报告

●最终编制形成的各种标准规范。

●培训教材

●各系统平台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测报告。

工程验收前,投标单位须提交软件等相应成果。

4.2项目成果提交方式

●数据库成果按需求安装部署到核心机房,并提供光盘或U盘介质;

●软件以电子介质提供;

●文档成果以电子和纸介质两种方式提供;

●所提供的文档需符合相关国家软件工程规范标准执行。

●服务平台的所有软硬件资源对应清单(作为移交内容依据);

●部署实施等资料数据打包刻盘,服务及工具的授权文件或KEY密钥等提供存储介质。

4.3成果归属

项目成果的所有权归采购单位所有,中标人提供的非定制产品化模块采购单位有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本项目产生的数据资产归采购方所有。

使用付费服务项目期满三年后,平台的所有软硬件资源所有权归采购单位所有,承建方应无偿进行资产移交,另行约定的除外。

5、项目成本、过程管理与变更要求

(1)投标单位应根据类似的经验,对该项目的需求有准确的评估,必须将项目的调研、需求开发、技术设计与开发、技术实施、测试与检测、系统实施、系统安全升级、BUG修复、技术支持、技术服务、集成开发及风险预防等内容产生的一切费用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向用户提供交钥匙工程,保障项目实施质量。中标单位有义务对项目实现内容有深刻理解,并对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可用性提供保障,因投标人缺少对实施内容全面了解,项目信息系统软硬设备集成方案有瑕疵,致使安装实施无法达到用户要求,由此所产生的补救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由承建单位提出的变更内容,需提交采购单位及用户单位进行变更确认,经采购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但总体调整内容不得超过项目总体合同金额的10%。

(3)由于采购单位的需求存在一定的变更可能性,采购单位有权无条件的对系统中部分技术需求进行调整,但总体调整内容不超过

项目总体需求功能的20%。

6、知识产权及保密要求

(1)中标单位成果文件、方案、平台、硬件设备、软件、数据及涉及的相关内容和使用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版权或任何其他权利。否则,中标单位应承担由此所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任何索赔、诉讼、罚款、要求、责任、损失、费用、人力交通等相关开支(包括法律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全部损失。

(2)工程实施过程及验收后,中标单位须对调研搜集、口述记录、电子和纸质文件资料、邮件及社交媒体等一切源于用户的数据内容保密,若由于中标单位管理不善,出现数据泄密问题,由中标单位负责。

(3)承建单位应在中标后的30日内与采购单位和用户单位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模板和条款按照采购单位要求签订。

(四)售后服务要求

(1)项目部署的各类软硬件授权和使用时间必须是永久,当招标单位无法继续使用时,投标单位应承担免费升级更换义务,不得影响采购单位的使用,否则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免费质保3年。质保起始日为项目验收通过日。

(3)质保期结束后,采购单位增加类似的需求功能时,投标单位报价不应高于本项目的市场报价折扣或投标人工成本单价中最低的项(按照实施工期和投标报价计算,得出单人的成本费用)。(五)项目服务驻场环境要求

本项目须中标人提供驻场技术实施与服务,采购方可提供驻场办公环境。

(六)培训要求

投标单位须提供系统使用、技术、部署、操作、业务管理、运营、维护等内容培训。接受培训的人员能够独立完成系统的配置和管理,以满足系统推广的要求且全部考核合格,方可视为中标单位的培训达到了采购单位要求。培训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具体功能、系统数据库结构以及功能具体实现方法、软件安装、系统配置、系统管理等。同时还包括系统日常维护、应急情况处置、故障检查与处理等内容培训。

1、培训计划

投标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培训计划。投标单位中标后,再与采购单位充分沟通,另行提供详细、可行的培训计划和方案。培训计划包括:培训人员人数、培训时间、地点及培训方式等。培训前,中标单位需编制完成完善的技术文档和培训文档。

2、培训内容

(1)培训具体时间由采购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无时间限制。

(2)培训计划方案、地点由投标单位准备,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实施。

(3)培训内容主要是系统及系统内部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具体功能、系统数据库结构以及功能具体实现方法、软件安装、系统配置、系统管理等。同时还包括系统日常维护、应急情况处置、故障检查与处理等内容培训。

(4)投标单位须提供系统使用、操作、业务管理、运营、维护等内容培训。

(5)投标单位应按照采购单位需要提供应用、技术、部署与运维培训。

3、其它要求

接受培训的人员能够独立完成系统的配置和管理,以满足系统推广的要求且全部考核合格,方可视为中标单位的培训达到了采购单位要求。

4、运维要求

4.1 运维期限

中标人应提供的免费运维服务,运维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4.2 运维团队

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组建专职运维团队进行驻场运维,负责所有运维工作。现场长期驻场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

4.3 服务内容

运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现场驻点维护、预防性运维、用户使用培训、产品(软件)的安装服务、产品(软件)的调试调优和补丁修复、软件版本的升级、软件功能的优化完善、数据库优化、紧急恢复服务、巡检服务、远程维护、技术支持、数据采集分析报送等内容。

系统投入运行后,一旦有系统运行数据发生增减变化时,应在3

个工作日内容与采购单位主管人员联系,对变更的数据内容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交采购单位,保持各系统平台间的数据同步。

4.4 运维要求

运维团队驻场成员应接受采购人管理,由采购人制定运维考核细则并依此进行人员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支付质保金的依据。中标人应设置运维专线电话和值班手机,随时响应用户问题;在非工作时间,应安排现场值班,遇到特殊情况(如重要场合、故障处理、系统检修、软件升级、设备维护等),随时接受采购人调派,以保障本项目7*24小时安全高效运行。

4.5 运维服务

(3)服务报告

投标人应根据运维内容制定相应的报告模板,上报采购单位确认。所有运维事项内容均需模板按时限要求纸质或电子版报告采购单位和用户单位,严禁私自运维不报告,由此产生的系列问题和损失均有中标单位负责。依据运维报告内容和运维实际效果等综合考察中标人的质量和服务能力,并作为是否继续付费服务和质保金支付的重要依据。

以上内容要求应完全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进行,否则按承建单位违约处理,并按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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