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文书档案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公司档案在各项工作中的作用,保证公司营运期间有关文件资料收集整理的完整性、及时性和真实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河南省档案管理规定》、《河南省交通档案管理细则》及河南省档案局《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文书档案是指公司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它是本公司工作活动的历史记录,反映本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也反映在不同时期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行政办公室是公司文书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应指定专(兼)职文书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

由于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管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并应及时通知行政办公室。

公司档案室设在平顶山营运管理中心,设专职档案管理员。

第二章归档范围

第三条凡是反映公司工作、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主要包括文书档案和音像档案。

第四条文书档案包括上级机关文件、公司文件、基层单位和非隶属单位的文件等。

(一)上级机关的下列文件应予归档:

1、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颁发的命令、制度、办法、指示、通知等文件;

3、上级机关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等;

4、上级机关印发或转发公司的文件(包括报纸、刊物内容);

5、上级机关颁发的非本行主管业务范围,但要执行的指示、规定、命令、决定、通知等。

(二)公司下列文件应予归档:

1、重要的会议材料(党政联席会、经理办公会、党委会),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2、公司印发的(包括转发及与其他单位联合印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刷稿及重要文件的修改稿,以及相关单位来往文书;

3、公司的请示及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下级单位的请示及公司的批复文件;

4、公司检查基层单位或控股单位工作、调研形成的文件;

5、公司领导因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传真,及从其它上级部门带回与公司有关的文件;

6、公司党委、纪委、工会、团组织等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

7、公司成立、合并、撤销、更名、启用印章及组织简介、人员编制等文件;

8、公司的营运信息统计报表和统计信息分析资料;

9、各项规章制度;

10、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反映公司重要活动事件的文字材料、荣誉奖励证书;

11、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及在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总结、会议纪要、工作往来文件等;

12、公司在法律事务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3、公司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14、公司审计、纪检、保卫、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5、公司重要固定资产统计表及移交凭证;

16、公司制定的章程,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形成的各种会议材料等;

17、公司机构演变、人事任免、调配、调资、评先、处分、出国、退休、培训等文件材料;

18、公司的人事档案,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19、公司财务凭证、预算表、决算表、会计年度报表等财政部要求归档的;

20、公司的路产管理档案;

21、公司的科研项目报告和学术报告;

22、公司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领导批示并有处理结果的;

23、公司在基建工作中形成的批准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协议书、凭证、土地证、合同、图纸(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计量资料、监理施工单位的过程控制资料、工程预决算、基建财务、竣工验收资料等文件材料;

24、批准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包括生产经营计划、费用计划、投资计划及工程计划等);

25、公司领导值班记录。

(三)公司各部室、基层单位正常工作中处理的所有原始材料:

1、获得的各项各级荣誉奖励批准文件;

2、代表公司对外进行的各项工作材料;

3、营运分析报告、收费站工作日志及其它重要文书资料;

4、监控中心监控记录、值班日记、电话记录等重要资料;

5、路政执法文书档案(事故处理记录、路权维护索赔记录)等重要资料;

6、其他需要长期保存的文书资料。

(四)相关单位与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

1、与相关单位之间往来的通知、信函;

2、与相关单位形成的会议纪要、备忘录等;

3、一切与相关单位形成的具有参考利用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音像档案包括:

(一)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反映公司概貌的音像资料;

(三)公司召开重要会议形成的音像资料;

(四)公司领导在国内外重大活动中形成的音像资料;

(五)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在日常工作(比如招投标、养护大中修等)中形成的音像资料;

(六)路产路权维护及重大事故形成的音像资料;

(七)上级领导在公司视察或重要活动中形成的音像资料;

(八)公司学术报告会、科研会形成的音像资料;

(九)上级领导授予公司的奖状、奖旗、证书等。

第六条电子文档。公司网上办公后形成的收发文处理、会议纪要审阅、签报审批等重要资料电子文档要存入移动硬盘存档。

第三章归档要求

第七条立卷归档的文件,应遵循文件形成规律的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保证文件齐全、完整、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八条立卷归档的文件一律要求原件,部门、各单位需要者可存复印件、影印件。

第九条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第十条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转发与被转发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起草文件、批阅文件不得用铅笔和原珠笔,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

第十一条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不可分割的文件材料应顺序排列,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法规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顺序排列在定稿之后。

第十二条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归档于复文年度;跨年度的总结归档于针对的最后年度;没有复文的归档于请示年度;跨年度的规划、计划归档于针对的第一年度;跨年度会议文件归档于会议召开年度。

第十三条音像资料应保证原版原件、图像清晰、声音清晰、底片相符,底片不得磨损。

第十四条音像档案应加以必要的文字说明,一般包括时间、

地点、内容、人物、背景、摄影者等。

第十五条案卷需要注明标题及保管期限。卷首为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均应顺序排列并在每页右上角统一编号。卷尾为填写案卷情况说明及立卷人签字的备考表。案卷所有文字均应工整清晰。

第十六条案卷装订应保证结实、整齐、美观。永久、长期保管的案卷,应用线绳以三孔装订。装订前应注意文件底边和装订对侧的整齐,装订线不得压盖字迹。

第十七条文件装订时应拆除金属物,折叠整齐。装订线以外有字迹的应加边,残破的文件应修补好。

第十八条档案的分类编号按《许平南公司档案分类规则(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档案的管理

第十九条档案管理应根据各类档案的形成内容、保管期限分门别类登记保管,确保系统化、条理化和标准化,应充分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二十条为统一立卷规范,保证案卷质量,立卷工作由相关部室兼职档案员配合,公司档案室专职档案员负责组卷、编目。每次存档时应履行档案移交签字手续,不得无故延期或拒交。

第二十一条文书档案一般应在次年三月底以前向公司档案室归档;科技档案按工程项目、产品、课题分阶段或全部竣工验收后两月内向公司档案室归档;声像档案一般在年终向公司档案室归档,会议形成的声像档案,在会议结束两个月内由会议主办单位负责归档。各部门移交的档案清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应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

第二十二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长期

为15-30年、短期为1-15年。保管期限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确定,行业有专业规定的依照行业规定执行。

一般应遵循以下划分原则:

(一)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历史面貌,对公司、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案列为永久保管,主要包括:

1、公司制定的章程,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及形成的各种会议材料等;

2、公司制定的属于制度性文件;

3、党政联席会、经理办公会、党委会会议记录、纪要等;

4、年度以上的计划、规划,召开重要会议的文件;

5、重要的请示报告及批复、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分析;

6、机构改革、公司领导任免和干部任免的文件;

7、直属上级机关印发的属于公司主管业务并要求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和批复;

8、公司印发的(包括转发及与其他单位联合印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刷稿及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9、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反映公司重要活动事件的文字材料、荣誉奖励证书;

10、公司在法律事务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1、公司路产管理档案;

12、公司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13、公司审计、纪检、保卫、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4、公司重要固定资产统计表及移交凭证;

15、公司的人事档案等;

16、公司财务凭证、预算表、决算表、会计年度报表等;

17、公司在基建工作中形成的批准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协议书、凭证、土地证、合同、图纸(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计量资料、监理施工单位的过程控制资料、工程预决算、基建财务、竣工验收资料等文件材料;

18、批准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包括生产经营计划、费用计划、投资计划及工程计划等);

19、非直属单位针对公司主管业务并要求贯彻执行的重要文件等。

(二)反映公司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列为长期保管,主要包括:

1、公司日常事务性文件;一般会议的主要文件;

2、直属上级机关印发的属于公司主管业务并需要贯彻执行的一般文件。

(三)凡是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利用价值的文件,列为短期保管。主要包括:

1、公司一般事物性的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发来的非公司主管业务,但要求贯彻执行的文件;

3、下级单位报送的一般工作总结、报告和统计报表等文件;

4、未经上级批复的请示文件。

第五章档案的利用

第二十三条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编制多种切实可行的检索工具,并视具体情况进行档案著录工作。经常主动了解各部门的需要,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为行政管理、运营管理和科研

研发等提供档案服务。

第二十四条档案原则上不外借。本公司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用档案时,应填写借用档案证明单,复印档案需填写复印档案报批表、案卷复制目录,经各部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签批后借用。借阅声像档案须经档案室批准并征得声像档案形成部门同意,方可借阅。声像档案原声带、母片严禁外借。档案室出借档案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在借用档案登记簿上登记,并当面点交清楚。归还时要严格检查,防止受损和污染的档案入库,并在借用档案登记簿上注销。

(一)本公司工作人员,调阅本部门的一般档案资料,由调卷人在调卷单上签字即可调阅。调阅涉密档案资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

(二)借用党务工作档案时,应由党员干部借用,并履行党委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手续。借用党组、党委文件和党政班子会议记录、纪要等或涉密案卷时,应经党委书记批准,并一律不准借走,只限在档案阅览室查阅。

(三)外单位来借阅、索取、摘抄档案资料,须持有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应说明借用档案人员的政治面貌,借用的范围和用途),一般档案资料经行政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借阅;重要的档案资料需经行政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并一律不能借出档案室。特殊情况需借走档案,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天,用后要及时归还。

(四)借用档案的人员,因公出差、休假、探亲、调动工作和离休、退休时,应将所借档案及时归还档案室。如已调动工作,借阅档案未归还档案部门,由其原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追收归还。

(五)公司工作人员借用本单位档案的期限:文书档案一般为七天,科技档案一般为十五天,声像档案借阅期一般为三天。若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借期,应到档案室办理续借手续并经分管领导批准,但每次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10天。

第二十五条声像档案实行两套制,以复制件提供利用。借出的声像档案不得在有磁场和不洁的环境中保存,不得转借他人或擅自复制。归还时必须保证声像档案完整无损。

第二十六条档案从库房调出时,档案人员要及时填写案卷代理卡放置于原案卷位置。档案归还时,将代理卡放入案卷内,以备下次调卷使用。

凡根据档案材料缩微、抄录、复制、复印的材料,经档案室核对无误后,可加盖档案部门“档案材料证明专用章”证明。

因借用档案解决重大问题,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应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

第二十七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交通部的保密法规,做好保密工作。档案室在收到保密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关于档案解密的通知后,应及时调整密级。

档案室应当加强对档案的研究整理,经上级主管部门和保密机构批准,有计划地出版档案材料,在指定范围内发行。

汇编的档案资料如需印发或出版,应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借阅的档案必须要爱护,对所借档案要负安全、保密之责,并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泄密和污损,不准在档案文件上批注、抽换、勾划、涂改,严禁对卷内文件折叠、撕毁或拆散案卷和作任何文字标记。

第二十九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格控制借阅范围,借阅档案要妥善保管,不得将借阅档案带出公司,不得擅自翻拍复印档案材料,不得转借他人,严防泄密和遗失。

第三十条查阅、借阅、复印档案如发生丢失现象,要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档案质量

第三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健全平时归卷制度。对处理完毕或批存的文件材料,由专(兼)职文书集中统一保管。

第三十二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应根据本部门的业务范围及当年工作任务,编制平时文件材料归卷使用的“案卷类目”。“案卷类目”的条款必须简明确切,并编上条款号。

第三十三条公文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门专(兼)职文书归卷。

第三十四条专(兼)职文书人员应及时将已归卷的文件材料,按照“案卷类目”条款,放入平时保存文件卷夹内“对号入座”,并在收发文登记簿上注明。

第三十五条案卷质量的基本要求是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三十六条公司档案室要定期开展档案质量检查。对于没有及时归档或者归档资料不全、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文件档案记录管理制度

文件、档案、记录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我局与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各岗位员工活动所依据的文件均为有效版本,防止使用作废的文件,对文件要求的相关记录进行控制,保证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局所有与管理体系运行有关的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3.主要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修订、发放和回收等工作,负责 法律 法规、技术标准的备案管理。 3.2各部门、单位及项目部负责职责范围内文件的编制、修订、发放、回收、保管工作,对形成的记录进行控制。 3.3办公室负责公文的管理和科技档案的保管。 4.工作内容及要求 4.1文件的分类 文件分为管理文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工程文件和公文。 4.1.1管理文件 管理文件包括: a)管理手册 b)管理目标 c)管理制度 d)支持性文件 e)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记录 4.1.2法律法规:适用的法律及地方法规及相关行政规章。 4.1.3技术标准:适用于施工生产及各项管理的标准及规范。

4.1.4工程文件:项目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文件、记录和相关部门发来的有关工程的文件。 4.1.5公文:单位在对内实施管理和对外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管理效力或请示商洽工作性的规范体式文书。见《河北省水利工程局公文处理实施办法》。4.2文件的编制、评审、批准 4.2.1《管理手册》由质量管理部编写,管理者代表审核,局长批准;管理制度由各主管职能部门编写,质量管理部组织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质量管理部进行发放。 4.2.2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局质量管理部和总工办分别负责建立全局的《法律法规清单》和《技术标准有效版本目录清单》,各部门、单位、项目部需要从中识别出符合自身工作需求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并综合其他途径获取的相关规定和标准来建立本部门、单位、项目部的《法律法规清单》和《技术标准有效版本目录清单》。 4.2.3工程文件:项目部要做好文件的编制、审批、发放、落实。需要归档的在工程结束后按照工程档案管理要求随竣工资料入档管理。未入档的有价值的文件、记录资料应由项目所辖单位自行保管至其没有使用价值为止。 4.2.4文件标识应保持唯一性,可以是编号或其他方式,如利用计算机进行管理记录,应按系统软件的要求或相应规定录入。 4.2.5当我局的组织结构、操作流程等发生改变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原文件重新进行评审、修改、批准,并保留评审记录。 4.3文件的收发过程中要做好收发文记录。发文时不能只发放到中层领导为止,要做到下沉一级,使有需要人员均能获得相应文件。 4.4文件的修订 4.4.1《管理手册》由质量管理部进行修订,经管理者代表审核,局长批准;管理制度的修订由原编制部门负责,管理者代表批准。文件修订时应由提出修订要求的人员填写《文件更改审批表》,说明更改理由,按原审批程序进行文件更改的审批。 4.4.2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如有最新版本,各部门应及时更新。

最新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资料

附件4: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1.1 目的 为确保在管理、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便于提供服务,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在行政管理、生产和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管理。 2 术语和符号 2.1 文书档案(Archives)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在领导和行政管理等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备查价值的文件。 2.2 案卷(File) 由相互联系的若干文件材料组合而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2.3 保管期限(retention period) 档案部门根据档案鉴定标准,对每个案卷或文件所确定的保存年限。 2.4 归档(filing) 按规定制度整理组卷后的文件并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集中的过程。 3 基本规定 3.1 职责 3.1.1 档案部门负责文书档案的归口管理,对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文书档案的验收,并对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3.1.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移交工作,并对其完整、准确和系统负责。

3.2 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整理归档后向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3.3 保管期限规划原则 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10年、30年。 4 技术内容 4.1 归档范围 凡是在管理、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作为真实历史记录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都在归档范围之内。具体见“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4.2 归档文件材料的来源 4.2.1 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4.2.2 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材料。 4.2.3 所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包括境外机构)应报给本单位的文件材料。 4.2.4 引进项目、外购设备等带回的文件材料。 4.2.5 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应向本单位提交的文件材料。 4.2.6 参与的合作项目,合作单位按要求应向本单位提交的文件材料。 4.3 归档要求 4.3.1 整理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遵循文件材料形成规律,保持其有机联系,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4.3.2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为原件。特殊情况无原件的可归具有凭证作用的文件材料(文件材料归档后不得更改)。 4.3.3 非纸质文件材料应与其文字说明一并归档。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材料若有汉译文的应与汉译文一并归档,无译文的要译出标题后归档。 4.3.4 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形成一份纸质文件归档。 4.3.5 归档文件的制作和书写材料必须符合耐久性要求。 4.3.6 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的文件材料应保持其一致性。 4.3.7 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主办单位保存全套文件,协办单位保存与承担任务相关的正本文件。 4.3.8 对应归档电子文件的元数据、背景信息等要进行相应归档。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

文书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文书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文书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公司文书档案的管理。 (二)各职能部门、项目部负责本单位文书档案的立卷、归档、移交工作,并指定专人(秘书)负责保管公司下发的文书档案。(三)各项目部负责本项目部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秘书)负责保管公司下发的文书档案。 第四条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一)外单位来的文件材料.: 1、政府有关机构召开的重要会议的纪要、决议等。 2、政府有关机构颁发的、针对本单位的或必须贯彻执行的决 议、决定、通知、指示、命令等。 3、政府有关机构对本公司及下属项目部检查工作形成的文件 材料。 (二)公司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 1、公司重要会议的会议纪要、记录、决议、公告、年报、重 要事件公告、重要的汇报材料、审计报告等。 2、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各种专题会议的通知、报告、总结、 总经理讲话、纪要、重要的简报及会议记录等。 3、公司颁发的决定、决议、制度、规定、通报、通知等文件 材料。 4、公司及各部门、项目部的年度工作总结、计划及报告、简 报。 5、公司编制的各种计划、统计报表等。 6、已经履行完成的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 7、关于人事任免的文件材料。 8、公司合作、考察、培训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批复、报告、

计划、总结、重要简报等。 (三)下属项目部报来的专题报告、典型材料、请示等文件材料。第五条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 公司各部门(除拆迁部外)形成的档案应在文件处理完七日内向公司办公室移交。 第六条归档文件的系统性要求 (一)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一定要收集齐全,凡属于归档范围的各种形式的档案以及和档案有关的资料都要收集。 (二)归档要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按照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依据发文机关、问题、时间、名称等特征准确分类立卷,使 案卷能正确反映企业活动的基本面貌。一个部门产生的文件 应尽可能集中在一起组卷。上级和下级机关的文件除与本单 位文件有密切联系的外,一般不和本单位文件一起组卷。需 要长久保管的文件和短期保管的文件应分开立卷。 第七条归档文件在技术加工方面的要求 (一)案卷封面的各个项目均应填写清楚、准确,要根据“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规定”注明案卷的保管期限。 (二)卷内文件应按一定次序排列,重要的排在前面,一般的排在后面;正文在前定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 (三)归档文件一般应按年度立卷。请示、报告、规定按签发年; 年度计划按开始年;多年总结按最后年;批转、批复按批转、 批复时间立卷。 (四)整理好的案卷要逐张编号,填写“卷内文件目录”和“卷内备考表”,以上需用打印机或钢笔字迹填写。 (五)拟写案卷标题要做到正确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标题的三要素(文件作者、内容、名称)要完整、准确。文字要简练通顺, 概括准确,合乎文法,标点要正确,避免文不对题、词不达 意,避免过于抽象笼统或单纯堆砌文件标题,一般标题不要 超过二、三十字,特殊情况最多不能超过五十字。 (六)案卷的装订要做到:装订前修整文件,对于破损文件材料要进行修补,装订线上有文字的要进行裱糊。修补文件用防虫

文书档案管理规定 (2)

文书档案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所(园)文书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各类文书档案及时归档,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所(园)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定。 一、定义 本规定所称的文书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所(园)各级部门及职工个人从事有关活动直接形成的对所(园)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档案的立卷与归档 1、所有外送或内发的文件及其原稿由综合办公室分类整理,按年代立案,予以归档、保存和备查,并交一份由经办部门存档备查。 2、收集范围为主要包括:(1)反映所(园)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单位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2)所(园)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3)其他对本单位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各部门具体归档材料见附件)。 3、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向综合办公室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4、所有文书档案一事(一档)一交,或次年二月底统一移交。 5、纸质文件材料和相应的电子文件及背景信息等也要进行归档。 6、立卷工作一般在年末或次年初进行,一事一卷。党政部门和按年度归档的部门的档案在次年五月底前完成归档,科研、基建项目和专题性、成套性档案,在项目完成通过鉴定验收后两个月内完成归档。 7、案卷质量要求 案卷质量要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1)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影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立卷;绝密文电单独立卷,少数普通文电如果与绝密文电有密切联系,也应随同绝密文电立卷。 (3)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但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立卷;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的总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

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附件4: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目的 为确保在管理、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便于提供服务,制定本办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在行政管理、生产和经营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管理。 2 术语和符号 文书档案(Archives)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在领导和行政管理等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备查价值的文件。 案卷(File) 由相互联系的若干文件材料组合而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保管期限(retention period) 档案部门根据档案鉴定标准,对每个案卷或文件所确定的保存年限。 归档(filing) 按规定制度整理组卷后的文件并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集中的过程。

3 基本规定 职责 档案部门负责文书档案的归口管理,对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文书档案的验收,并对其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移交工作,并对其完整、准确和系统负责。 凡属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整理归档后向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保管期限规划原则 按照《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文书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10年、30年。 4 技术内容 归档范围 凡是在管理、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作为真实历史记录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都在归档范围之内。具体见“文书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归档文件材料的来源 内部形成的文件材料。 执行、办理的外来文件材料。

学校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学校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文章来 源初中教师网w 9 1 一、总则 为了适应办公自动化及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需要,更好地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归档文件整理是指本单位在职能活动中形成并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二、整理原则 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在归档文件整理过程中,贯彻“强化收集、简化整理、细化检索、深化利用”的业务工作方针,简便、高效、科学地开展归档工作,推进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现代化。 三、整理要求 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并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准确划分保管期限。

整理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者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或进行字迹加固处理。文件的修整、复制要在保持原貌的前提下进行。 归档文件整理工作应建立在文档一体化管理基础上,运用计算机归档文件目录管理软件辅助整理工作。所用档案管理软件符合陕西地方标准《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及交换格式》要求。 四、整理方法 ⑴文件的确定 归档文件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正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会议记录、介绍信存根等一本为一件;成套的会议材料各为一件;重要的文件的正文与历次修改稿各为一件;计算机及其网络环境中形成的文件、无定稿的、或打印出的定稿上无重要修改手迹、领导批示、定稿不存档的,将正文与发文稿纸为一件;正文与文件处理单为一件;来文与复文(指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函与复函)可为一件;经过若干环节、层次办理的来文、复文、超过两件的,则将所有的来文、复文分别作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按其原来的装订方式,一册(本)为一件;未装订的式样同一的表格,以一定的单位组合,装订在一起作为一件。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章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制度 (一)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公司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即公司文书断案由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科技档案(已交办公室的除外)分别由有关处室管理,以便于及时利! ,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公司各处、室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L 位、主办人负责将其中已办完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二、公司办公室设立档案工作,受上级部门档案处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 查,负责管理公司的文;、科技(部门)档案。其任务是:(一)收集、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的文书档案; (二)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三)进行档案鉴定; (四)进行档案统计; (五)保管部分科技档案; (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制度、档案工作理论、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立卷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三、立卷范围: (一)上级机关颁发的法规命令、指示、决定、决议、通知、任免、计划、统计年报、预决算、规章制、国家部委局颁布的各种标准、工作总结、报告等文件。

(二)公司向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工作计划及对下级机关的批复。 (三)公司与有关单位的来往信件、各种协议书、合同等。 (四)公司党政会议原始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全司的规章制度)。 (五)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决算、工作总结。 (六)公司主持召开的各种专业会议形成的领导讲话、文件和会议总结纪要,以及参加上级和外位召开的会议带回需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七)国际交流和合资企业来往文件、协议,报告和会谈纪要等文件材料。 (八)重要的人民来信、来访及其处理结果。 (九)有关人大政协提案处理结果。 (十)公司各处室以上级管理部门名义的发文。 (十一)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经验材料。 (十二)外单位直接发送给公司各处室的主、抄送信件,如和公司以往办的函件有关,为了保持文件的完整,应交办公室保存立卷。 (十三)根据公司现有人员和工作的实际情况,已立卷归档的科技档案由文书档案人员兼保管,其余的不再统一归档,仍然由各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以便利用、查找,更好地为本部门服务。四、立卷要求:(一)立卷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立卷。 (二)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三)拟定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

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整理操作方法和技巧

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整理操作方法和技巧 文书档案管理归档整理操作方法和技巧一、什么是文件材料的归档整理 是指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并办理完毕,应作为文书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二、归档文件整理原则: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三、文件材料归档整理的具体操作方法 (一)收集 收集工作即是将本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材料收集集中起来的工作过程。 要求:材料齐全完整、内容真实准确 (二)确定“件” 归档文件整理方法是以“件”为单位,进行文件级整理。确定“件”是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的关键之一。“件”的确定一定要把握尺度,不可过严也不可太松。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 具体情况作如下规定: 1、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 2、计算机及其网络环境中形成的文件,无定稿的,或打印出的定稿上无重要修改手迹、领导批示,定稿不归档,但发文稿纸必须归档,且与正文合为一件; 3、正文与附件为一件。附件一般是指正文后注明的附件,它是正文内容的一部份。 4、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 5、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 6、会议记录一本为一件;如党委会议记录、行政会议记录等; 7、成套的会议材料分别为件; 8、重要文件的正文与历次修改稿可各为一件; 9、正文与文件处理单(办文单)为一件; 10、来文与复文(指请示与批复、报告与批示、函与复函)为一件; 11、报表、名册、图册、成册的编研材料、刊物等按其原来的装订方式,一册(本)为一件; 12、未装订的式样同一的表格,以一定的单位(如部门或时间等)组合,可装订在一起作为一件。如先进审批表、工资审批表、统计年报等; 13、介绍信一般一份为一件,若单位一年形成的介绍信数量较多时,也可结合其它特征划分成若干件; (三)件的装订 件的装订主要是为了固定“件”,使其便于保管和利用。 在装订前,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或进行字迹加固处理。文件的修整、复制要在保持原貌的前提下进行。 1、件的修整: (1)对破损文件进行修裱; (2)对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进行复制; (3)去除文件上易腐蚀的金属物;对于装订成册不便拆封的书籍、刊物等,金属物已严密封装在其中,且拆钉会损坏原貌,不须拆钉重装。 (4)对于过大的文件进行折叠时应注意尽量减少折叠次数。 (5)小于16开的纸张应用A4纸贴衬。 2、装订: 我区一般采用不锈钢钉在文件的左侧装订。较厚的仍用三孔一线进行装订。文件整理时必

公司文书档案管理规定

公司文书档案管理规定 年月日( )办字第号一、总则 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规定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三、原则 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四、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五、办公室收集 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六、主管部门收集 1、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2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3、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销会议费用。 七、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三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八、归档范围 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2、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3、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4、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5、本公司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 6、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及简报。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人民银行文书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文书档案,实现文书档案管理规范化,根据国家档案局颁发的国家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和《中国人民银行档案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银行文书档案是指人民银行在行政和公务活动中形成的主要由 行政公文等公务文书构成的档案,如各种公文、签报、简报等文字材料。文书档案是人民银行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人民银行总行、各分支行及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档案由档案部门集中管理。各单位档案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和归口管理的原则和有关文件归档制度,组织收集、整理文书档案,并对业务部门文书档案的日常归档和定期移交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文书档案工作实行纸质文书档案与电子文书档案双轨制管理,并逐步将原保存的纸质档案备份为电子档案。 第五条各单位应加强对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保证文书档案材料收集齐全,归档及时,整齐有序,利用方便,严防丢失和泄密。 第二章人民银行文书档案的归档范围 第六条人民银行文书档案的归档范围为: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 1.上级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机关颁发的属于经济、金融工作范畴或涉及经济、金融工作内容的命令、决定、决议、条例、规定、通知等文件,以及需要人民银行贯彻执

行的普发性政策法规文件。 3.党和国家领导人、人民代表、上级机关领导等视察、检查人民银行工作时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题词等文字材料。 4.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的文件的草稿和印本。 5.上级机关转发、批转、批复本机关的文件。 (二)本机关的文件材料 1.各单位党委会议,行务会议、行长办公会议、行长专题协调会议,各种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分支行行长会议的会议记录、讲话、报告、总结、简报、汇报、纪要等文字材料以及会议讨论和参阅的材料。 2.各单位向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汇报提纲等文件;下级机关的请示与本机关的批复文件;与不相隶属机关的公务往来文书等。 3.人民银行受国务院委托起草并提请国务院审议颁发的各种金融法规、法规草案及其说明和其他相关资料。 4.各单位制定的行内工作规则、制度、办法等其他规范性文件。 5.大事记、重要的值班日记、电话记录、周报。 6.各单位领导同志的各种工作指示、批示及相关记录材料。 7.各单位领导参加各种公务活动带回的与本机关工作有关但未经文书处理登记的文件材料。 8.各单位印发的各种正式公文的签发件以及重要的修改稿、“花脸稿”。 9.机构合并、撤销、成立、改变领导关系的报告、规定及启用印章的通知等。 10.各单位的综合性报告、专题报告以及印发的先进经验、事迹材料等。 11.各单位的工作方案、总结、规划、计划。 12.检查下级机关工作,调查研究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3.出国考察访问、参加国际会议等形成的重要文件。 14.与来访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银行谈判的记录,签订的协议、备忘录等文件材料。 15.人民银行驻外机构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16.人民银行以及领导同志在国际活动中的公务往来文书。 17.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奖惩、职称评定、调资晋级和职工名册、工资名册、调动、离退休及干部奖惩等文件。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8号令)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 保管期限规定 (2006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发布) 第一条为便于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以下统称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准确划分档案保管期限,使所保存的档案既能反映机关主要职能活动情况,维护其历史面貌,又便于保管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机关文件材料是指机关在其工作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是: (一)反映本机关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机关工作、国家建设和历史研究具有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二)机关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在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权益等方面具有凭证价值的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需要贯彻执行的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下级机关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 (四)其他对本机关工作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四条机关文件材料不归档范围是: (一)上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普发性不需本机关办理的文件材料,任免、奖惩非本机关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供工作参考的抄件等; (二)本机关文件材料中的重份文件,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各次校对稿,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不需办理的一般性人民来信、电话记录,机关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与本机关无关的文件材料,有关工作参考的文件材料; (三)同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不需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不需办理的抄送文件材料; (四)下级机关的文件材料中,供参阅的简报、情况反映,抄报或越级抄报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凡属机关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机关负责档案工作的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六条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第七条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五)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六)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第八条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1、文书立卷 每年年初机关文书部门或业务部门首先要制订出当年可能形成文件的案卷类目,依照案卷类目做好平时的文件收集、分类工作。在文件收集齐全的基础上,将文件按以下特征逐项分开。 ①分年度。将文件按其形成的年度分开。 ②分级别。将文件按其作者之间的关系分成上级、同级、下级。对互相联系密切的文件,如上级的批复、下级的请示应放在一起。 ③分机构。将文件按其产生或承办部门分开。 ④分咨询题。将文件按其内容所反映的咨询题分开。 ⑤分期限。依照《文书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将文件按别同的保管期限分开。 在文书分类的基础上,依照实际事情,灵便运用文件各特征(咨询题、作者、时刻、地区、文件名称、文件往来机关),分别组合成若干个案卷。拟写案卷标题,简明、确切地反映卷内文件的内容。案卷正式确定下来后,依照卷内文件时刻、重要程序、咨询题、作者、地区、文件名称、文书往来机关等具体事情系统罗列。编写卷内文件的页号;填写卷内文件名目和备考表;拆除档案文件上的金属物,装订案卷;填写案卷封面,包括案卷标题、卷内文件的起止年月、页数、件数、保管期限、案卷编号等。 2、档案治理 将档案库房的档案柜、架科学罗列编号。保持库房内外清洁卫生。学习和掌握档案爱护技术。库房要有防高温、防潮、防盗、防光、防尘等安全设施,幸免灰尘、有害气体、微生物、虫、鼠等对档案的危害。 3、档案利用 预备检索工具。编制案卷名目、全引名目、专题文件名目、资料卡片、档案资料存放索引、汇编有关文件、参考资料等,并积极开展档案史料的编研工作。查阅、借阅有关文件,需经秘书长批准;对摘抄、复制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核、登记,然后在摘抄、复印件上注明出外、时刻。借阅档案,应仔细填写借阅登记薄《档案利用效果登记表》,以便存查。对借出的档案资料要按时收回入库。 4、档案统计 建立档案收进、移出登记簿。准确编制档案工作事情统计年报,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5、档案鉴定 依照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档案保管期限表,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人员组成鉴定小组,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剔除没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对归档文件确定其保管期限。对保管期限差不多满10年的档案,移交市档案馆保存。对会议形成的资料、市政协大事记、常委会议记录等也要立卷、归档、入馆。

公司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管理规定

公司文书档案立卷归档管理规定 1

十一、文书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文书立卷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单位内部机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结案后及时交专(兼)职文书人员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坚持部门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各部门均应指定专(兼)职文书人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档案室。 第五条凡本公司缮印发出的公文(含定稿和两份打印的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含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办公室统一收集管理。 第六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公司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 2

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员核报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核报旅费。 2.本公司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档案室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予报销会议费用。 第七条各部门专(兼)职文书的职责 1.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2.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的3月份前应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档案室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3.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办理临时借用文件材料登记手续。 (三)归档范围 第八条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第九条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决定、决议、指示、命令、条例、规定、计划等文件材料。 第十条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第十一条本公司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 3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档案管理办法 (HBQY-ZH-02) 1目的 为加强档案资料管理,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更好地为单位发展服务,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单位在各种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资料,其中以基建工程和经营管理档案为主体,包括:单位设立、组织机构、财务管理、计划统计、科学技术和党、政、工、团等方面的档案。单位办公室设档案室对单位的档案资料由专人实行统一管理。 3职责 管理处档案室负责全处的档案整理工作,并负责对各收费站、路政大队、养护中心、信息分中心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4管理规定 4.1档案资料的收集 管理处及各基层单位的办公室应指派专人负责各单位的档案材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工作。 4.1.1单位各部门、各收费站要确立一名专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站区。 4.1.2单位各部门形成的档案资料在未移交以前,由所在部门负责保管。 4.2档案立卷标准: 4.2.1文件齐全完整。 4.2.2分类准确、组卷合理、卷内文件排列科学。 4.2.3卷内目录填写清楚。 4.2.4去针,对材料较厚的文件延用原来三孔一线的装订方式,对其它文件,可采用缝纫机、浆糊、热封胶、钉书钉、不锈钢夹等,提倡线装。 4.2.5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归档文件的保管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归档文件要按保管期限表规定,正确确定保管期限,标明归档文件的机密等级。(注:“长期”存50年,“短期”存15年) 4.2.6标题简明确切,用碳素墨水填写,不得超过五十字。 4.2.7立卷人盖章。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司文书档案管理,保证公司重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充分发挥公司文档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一、公司文书档案管理的范围 (一)公司收取的上级机关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公文; (二)以公司名义编号制发的公文; (三)公司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营业资质证书及有关申请、批准和变更文件; (四)公司业务项目档案(包括项目立项资料及合同); (五)公司人事及财务档案; (六)公司分支机构和下属单位的设立,变更及有关重要资料; (七)其他反映公司历史及重要经营活动的资料。 二、公司文书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公司文书档案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二)所有文书档案要求资料完整、存放有序、查阅使用方便快捷。 (三)符合保密工作规定,严防泄漏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四)出现档案丢失、泄密等情况则追究责任人和其主管领导的管理责任或法律责任。 三、文件的收回和清理

(一)交各部门和个人传阅、办理的文件,传阅和办理完毕后,应及时退回综合管理部。因工作需要办理时间超过两周以上的应办理借阅手续。 (二)年底前,各部门和借阅办理文件的个人应对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将借阅文件统一退回综合管理部。如需跨年度办理的,应办理续借手续,或留复印件,将原件退回。 四、立卷和归档 每年初,综合管理部将上一年的公文进行综合整理,按照上级机关发文、综合、人事、财务、业务等分类立卷,填写卷内目录后归档。 五、查阅 因业务需要查阅公司文书档案,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周。 六、文件销毁 (一)年底前综合管理部清理文件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管理、业务工作的实际对需销毁的文件进行统一销毁。 (二)一般业务项目资料,项目执行完毕二年后,经主管领导、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可销毁。 (三)销毁文件需列清单,由经办部门和综合管理部二人以上在场销毁。 七、分支机构的档案管理 (一)各分支机构档案管理的范围按照本办法第一条执行。 (二)各分支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要明确由专人负责,并根据本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新疆送变电工程公司 文书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档案法》、《归档文件整理归则》、和新疆电力公司有关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规范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书档案工作是公司工作的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正确反映公司主要工作内容、维护公司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单位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书档案均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二章文书档案管理体制 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室,档案室为立档单位,担负公司档案的统管、保存、提供利用职能。 第五条公司档案室分为文书档案和科技档案两大类,其中文书档案配备二名专职人员,负责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各部室设文书档案收集责任人,按《文书档案归档范围》上交需归档的文件及资料。 第六条档案室受总经理工作部直接领导和管理,业务上受上级档案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司文书档案管理的基本任务 (一)对本公司机关各部室及基层各单位的档案收集、整理、分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二)收集需要存档的文件、文字材料、统计报表、声像资料等,定期接收各单位及机关业务部门移交的档案材料。 (三)负责管理本公司的全部文书档案,并提供利用,为公司各项工作和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保卫制度,确保档案和档案

机密的安全。 (五)督促和指导公司各部室文书处理人员把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正确地进行分类,确定密级,按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 (六)负责办理本公司文书档案的鉴定工作,对己过保管期限的文书档案有明确继续保存或予以销毁的建议权。 第三章文书档案的业务处理 第八条文书资料的归档 (一)归档范围 1.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报表、照片、声像等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资料; 2.己经办理完毕的文件材料。 归档范围大体可划分为三大部分,即:上级和外单位来的文件材料;本公司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下属单位报来的文件材料(具体归档文件材料内容参见附件1:《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二)归档要求 1.档案的材料收集齐全完整; 2.按照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照顾文件的保管价值,使归档的档案材料便于利用和保管; 3.档案的整理分类科学合理,编目符合规范要求; 4.档案装订整齐、牢固、美观,书写的字迹清楚、工整; 5.档案移交手续完整。 (三)归档时间 根据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和新疆电力公司要求,办理完毕的文件、资料应在次年二月底前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归档(同时提交相对应的电子件到公司协同办公系统的档案管理模块中),并登记造册,一式两份,清点验收签字。 第九条文件资料和档案的鉴定 鉴定分两类:一类是归档前的文件资料鉴定;一类是归档后,随着档案保存时间的增长,有的保管期限到期,有的保存价值发

文书档案管理规定

程序文件 文书档案管理规定V A-4.1-MO-002 版本:1.00 1.目的 集中统一管理本公司的文书档案,使文书档案能正确、全面反映本公司的工作面貌,维护档 案的完整、安全,便于档案的查考与利用。 2.管理机构 2.1文书档案由总经理办公室(秘书科)负责管理。 2.2各部门设一名兼职文书(秘书或办事员)负责本部门的文件收集及立卷归档。 3.文书档案归档范围 凡是在工作中形成的,能反映本公司主要职能活动的(包括照片、录音、录像及证书 等)及今后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应属文书档案归档。 4.立卷归档 4.1立卷归档的文件必须由各部门兼职文书收集齐全,按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和特点, 保持文件有机联系,分类整理立卷。 4.2归档部门对同一问题,同一案件,同一会议的文件应收集完整,有序排列:批复在前, 报告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打印稿在前,原稿在后。归档手写材料须用钢笔,字迹清晰,打印件所用纸张须整齐划一,以保证案卷质量。 4.3每一案卷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需说明的情况应由立卷人填写备考表,并签名,备考中 检查人应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 4.4各职能部门,应在每年第一季度起将办理完毕并具有保存价值的,上一年度的文件材料 集中到一级部门,向档案室移交并办移交手续。 5档案室职责 5.1负责本公司文书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和统计,编制案卷目录。 5.2帮助各部门兼职文书正确立卷,按期归档。 5.3负责文书档案的借阅、咨询,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档案利用工作。 5.4上交或销毁档案前按规定手续进行检查、审批、登记。 6.各部门兼职文书职责 6.1负责本部门各类归档材料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做好收发文登记,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6.2负责本部门立卷归档工作,编制目录,按时向档案室移交,办理归档手续。 6.3执行档案管理制度,负责提供本部门档案的信息。 7.档案整理与保管 7.1文书档案的整理应按分类规则整理,问题连贯,年代清楚,全宗内案卷应按照年代- 类别-问题的特征分类排列编号。 编制日期:2003/7/15审核日期:2003.7.15 批准日期:2003.7.15 生效日期:编制: 孙萍华审核: 金德明批准: 于琼根2003.7.17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金邦集团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集团文书档案工作规范化,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为集团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归档文件整理细则》(DA/T22-2000)和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宫总在2012年工作报告中对档案工作要“全面、及时、真实、规范、考核、保密”的重要指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书档案是指集团公司、各直属公司、各职能部门在各种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对集团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形式的历史记录。文书档案包括党群管理类档案、行政管理类档案、经营管理类档案、生产技术管理类档案。 第三条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文书档案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办公室主管整个集团公司的文书档案工作,对集团的文书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指导。 各直属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自己公司内部的文书档案,并对自己的直属机构的文书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 第五条集团公司办公室及各直属公司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开发、利用各分管范围的文书档案。

第六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不断提高专业知识。 第三章文书档案的收集 第七条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重要文书类文件材料都是公司归档材料的范围。主要有: 一、公司召开的重要会议资料、在重大活动形成的重要指示等材料; 二、公司党委、工会在工作中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 三、公司颁布的各种正式文件; 四、公司及内部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五、公司业务活动和科学技术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 六、公司检查下级部门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 七、下级单位报送的重要文件材料和备案材料; 八、公司成立、合并、撤销、更名、启用印章及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九、公司制定的工作条例、章程、制度等文件材料; 十、公司大事记及反映公司重要活动的简报; 十一、公司人事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党员、团员、纪律检查及职工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等工作文件材料; 十二、党工团组织介绍信及存根; 十三、公司编印的简报等刊物定稿、样本; 十四、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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