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申请材料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申请材料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申请材料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申请材料

姓名:

证书编号:()卫护证粤字第号行政区域:

材料编号:

护士首次注册材料审核登记表

审验人员签名:(单位)(区局)(市局)(省厅)

护士首次注册所需材料及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注:根据广东省卫生厅粤卫办〔2005〕83号文件规定“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高(中)等学校远程教育的毕业学历不再作为护士资格考试和注册的条件。”

2、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资格证或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本科生除外);

4、毕业证复印件及学历验证证明或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注:(1)高等医学院校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须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验证机构证明;

(2)省内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生需提供在广东省第一、二批合格中等卫校名单中)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省外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生须提交国家认可的中等卫生学校计划

内招生的有效证明;省外中等卫生学校在我省招生的毕业生须提交我省教育部门计

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

5、医疗机构人事部门的拟录用或聘用有效证明;

6.医疗单位临床实践的有效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同一底版);

8、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注:各项检查结果须有医生签名,并具有体检医院盖章和执业机构盖章。

9、护士首次注册电子信息

10、人事档案证明(本科生);

注:粤卫办〔2005〕83号文件中规定,具有国家统招的护理专业本科毕业学历,人事档案在我省合法医疗机构或在注册机关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的才予以免考注册。

11、未注册证明(原件);

在外省或本省其他市考试并获得《护士资格证书》的护士注册申请者需提供外省或者本省其他市出具的未注册证明。

12、培训考核合格的有效证明;

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应提交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3-6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1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在营利性医疗机构及内部医疗机构执业的护士需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填表说明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适用于1995年以后(含1995年)护理专业毕业、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申请首次注册时的人员。请认真阅读以下各项内容后,用钢笔如实填写。除个别项目填入代码(用□标识)及汉字外,其余请在符合的选择项目(a、b、…)上用“√”标识或在格内填入选项字母。不符合的项目可以不选择,未列入的项目请在“其它”栏内填写。

表格中有关工作单位行政区划代码、医疗机构类别代码、医疗机构核定分类代码、单位隶属关系代码等。凡附表中未列出的,申请人可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区县卫生局卫生统计信息主管科室查询。如申请人不能填写可由单位负责人或注册机关填写。

现逐项说明如下:

1.“申请人简况”部分:

护士执业考试总成绩可向本单位或各区县卫生局查询。免考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七条和当地“护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免于护士执业考试者。执业证书编码即申请人执业证书上的编号。

2.“护理专业最高学历教育”部分:

护理专业学历指获得高等医学院校及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

3.“本注册年度内护理教育累计学分”部分:

继续护理学教育累计学分按卫生部和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分授予办法的规定,在本注册年度内所获得的累计学分数。

4.“工作单位及工作详情”部分:

护理工作岗位是根据护士当前所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工作科室或工作性质,依照附表5中列入的项目而进行的界定。护士在“护理工作岗位”从事护理工作称为“在岗”。未列入而属于护理工作岗位的项目在“其它”栏内填写。在中西医结合病房或门诊工作,按“病房”或“门诊”代码填写。

“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5.“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部分:

在岗包括: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

为二年后准确填写“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请将本次注册申请表中易变更的项目留底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首页的填报说明(带*项均有说明)。填报日期:年月日

1.健康状况:a.健康或良好b.一般或较弱c.有慢性病□□(见附表1)

2.国籍:a.中国b.其他

3.基础学历教育:(选最后学历)

a.高中(10~12年) b.初中(7~9年) c.小学(1~6年)

二、*护理专业最高学历教育

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年月院校代码:□□□□□□□□□□□□□□□□□□

4.学历:a.中专b.大学专科c.大学本科d.硕士生e.博士生

5.学制:a.小于3年b.3年c.4年d.5年e.大于5年

6.学位:a.学士b.硕士c.博士d.无学位

三、*本注册年度内护理教育累计学分:

7.受聘要求:a.正式在编b.合同d.临时聘用

8.工作类别:a.*临床护理b.*护理行政管理c.*护理教育

d.*护理研究e.*社区护理f.*其他

附表1、慢性病代码表

附表2、

附表5、医疗机构隶属关系代码表:

广东护士执业注册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 材料编号: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申请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符合国家注册条件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进行护士执业注册。 10.“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首页的填表说明(带﹡项均有说明)。填报日期:年月日1.申请人情况 3.是否首次注册﹡是□ 否□ 5.申请人签名﹡

护士首次注册需要提交材料

护士首次注册需要提交材 料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护士首次注册需要提交材料 一、提交材料要求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用黑色碳素笔填写); 2、健康检查证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六个月以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科以及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专: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学校盖章及当地市教育局盖章);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1张2寸白底登记彩照;(另同底3张1寸白底登记彩照分别贴在首次注册申请表以及健康体检表上) 二、学历证明要求 审核提交材料中关于学历证书一项,申请人除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外,专科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专学历需同时提供湖北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证明或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护士执业注册 申请审核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请首次护士执业注册或者重新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使用。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使用的照片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材料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材料 一、首次注册 1、《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护士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5、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护理 (助产)临床实习的《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临床实习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 (不含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 7、获准开展健康体健服务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 健康体健证明(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8、正面免冠白底半身彩色2寸近照2张; 9、考取资格证后超过3年未注册的,须提交我省二级以上教学、 综合医院出具的3个月以上的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10、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广东省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护士执业证书》。 3、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重新注册 1、《广东省护士重新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护士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5、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护理 (助产)临床实习的《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临床实习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 (不含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 7、获准开展健康体健服务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 健康体健证明(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8、正面免冠白底半身彩色2寸近照2张; 9、重新申请注册时,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须提交在 我省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接收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10、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 请审核表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附1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 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 单位名称: 广东省卫生厅制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申请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符合国家注册条件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进行护士执业注册。 10.“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医生护士变更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护士变更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4、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1份。 护士首次注册需要提交材料 一、提交材料要求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用黑色碳素笔填写); 2、健康检查证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六个月以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科以及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专: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学校盖章及当地市教育局盖章);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1张2寸白底登记彩照;(另同底3张1寸白底登记彩照分别贴在首次注册申请表以及健康体检表上) 二、学历证明要求 审核提交材料中关于学历证书一项,申请人除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外,专科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专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证明或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执业医师变更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一)区内变更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距注册或上次变更注册时间超过半年以上者,需提交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拟聘用证明; 7、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区内→区外变更(从本市医疗机构变更到外市医疗机构)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执业机构及拟执业机构盖章后);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3.5寸软盘一张。 (三)区外→区内变更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执业机构及拟执业机构盖章后);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原注册卫生行政部门拷贝的变更注册信息及打印出的原注册机关盖印的医师变更注册通知单。

广东省护理管理制度

护理管理制度 目录Contents 一、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 二、护理工作制度 (5) (1)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5) (2)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10) (3)病人管理制度 (19) (4)护理业务技术管理制度 (24) (5)病房管理制度 (28) (6)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35) 三、临床科室护理管理 (41)

护理管理制度 (一)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夜班护士准入制度 (1)非注册护士不得独立从事夜班工作。 (2)新毕业护士及毕业后多年未取得注册护士证书期间,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可参加夜班,主要责任由带教的护士承担。 (3)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夜班护士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重点培训新毕业护士的专业理论知识,临床分析能力,临床判断能力,临床合作能力,专业操作技能,相关的制度、法律知识,消毒隔离,沟通技巧等知识。新毕业护士轮科考核:每个专科轮转结束后,进行理论及技能考试,考试成绩不低于85分。 (4)已注册的护士(包括调科护士),在独立从事夜班工作前,必须在该专科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日班不少于1个月,参加夜班不少于10次。 (5)经以上培训的注册护士,能熟练掌握专业的理论知识、基础护理及专科护理操作,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规范,准确,及时,客观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能遵守劳动纪律,具有良好的慎独精神。经值班前综合测评合格者,可以独立从事夜班。 (6)值班前综合测评: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成员、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带教老师组成测评小组,对从事夜班护士进行理论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并对其他的临床能力进行评估(主要由专科带教老师对护士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侧重于交流沟通技巧,专科知识与技能,消毒隔离知识,无菌技术,操作技能掌握情况,业务笔记,劳动纪律等)。技能操作考核成绩不低于85分,理论考试及其他临床能力评估成绩不低于80分。成绩合格者,经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夜班护士工作。(7)从事夜班工作,可享受夜班护士的有关待遇。 (8)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姓名: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 材料编号: 广东省卫生厅制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申请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第8项由发证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符合国家注册条件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身份证照格式的相片两张。 10.拟聘用人工作单位意见中,单位法定代表授权者可以是职能部门负责人。 11.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 ③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延续注册。 12.“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附1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 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 单位名称: 广东省卫生厅制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材料审核登记表 审验人员签名(章):区局(章):市局(章):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申请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符合国家注册条件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进行护士执业注册。 10.“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办理护士执业重新注册须知(电子化注册)

办理护士执业重新注册须知(电子化注册) 一、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 (二)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 (三)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 二、办理流程 (一)护士登录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网上办事-北京市医政医管电子化注册平台-护士电子化注册”栏目,进入“北京市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并分别按照以下情形、根据系统提示在线提交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已过期且中断执业未超过3年的,需在线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正反面在一页纸上); (2)有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扫描件; (3)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系统自动生成,机构确认环节由机构加盖公章); (4)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照片电子版。

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且中断执业未超过3年的,需在线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正反面在一页纸上); (2)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扫描件; (3)医疗卫生机构聘用证明(系统自动生成,机构确认环节由机构加盖公章); (4)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照片电子版。 (5)吊销注册的卫生行政处罚决定原件扫描件。 3.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按照上述两种情况基础上,提交临床护理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原件扫描件。 合格证明按照《北京市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取得。由个人在北京市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在线提交重新培训申请。 (二)医疗机构在线进行审核、确认后,打印具有唯一识别码的全套申请材料纸质版,并在需签字、盖章处分别签字、加盖公章。 (三)护士在收到制证完成通知后,将全套纸质申请材料(机构打印生成、唯一识别码、加盖公章)提交至卫生行政部门,领取证书。 三、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在线受理后12个工作日内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材料审核登记表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材料审核登记表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材料审核登记表姓名执业证书编号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审验区局审验市局审验省厅审验提交材料一览表 1.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 3.资格证(或成绩单) 4.毕业证 5.学历验证或计划内招生证明 6.医疗机构聘用证明 7.身份证照两张 8.健康体检表 9.临床实践培训考核证明 10.医疗卫生机构许可证副本 (执业单位集体提供) 审验人员签名:(单位)(受理工作站)(省厅)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姓名: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 材料编号: 广东省卫生厅制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申请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第8项由发证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符合国家注册条件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身份证照格式的相片两张。 10.拟聘用人工作单位意见中,单位法定代表授权者可以是职能部门负责人。 11.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延续注册。 12.“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护士首次注册所需材料

首次注册需提交的资料(原件) 令狐采学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表1);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结业证书及网上学籍查询结果; 4、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附表4);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果合格证明; 6、医疗机构临床实习的有效证明(附表5); 7、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签约合同等); 8、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黑色照片3张(同一底版,《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表》《护士执业证书》各1张); 9、通过护士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未提出注册申请的,除提交以上18项规定的资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教学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实践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申请人同时需提交身份证明、结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自己签字审核机构盖印确认。 附表1: 护士执业注册 申请审核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请首次护士执业注册或者重新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使用的照片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1.申请人情况

护士首次注册需要提交材料

护士首次注册需要提交 材料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护士首次注册需要提交材料 一、提交材料要求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用黑色碳素笔填写); 2、健康检查证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六个月以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科以及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专: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学校盖章及当地市教育局盖章);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1张2寸白底登记彩照;(另同底3张1寸白底登记彩照分别贴在首次注册申请表以及健康体检表上) 二、学历证明要求 审核提交材料中关于学历证书一项,申请人除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外,专科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专学历需同时提供湖北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证明或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护士执业注册 申请审核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请首次护士执业注册或者重新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使用。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使用的照片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1.申请人情况

护士首次注册表

附录1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 申请审核材料 姓名:.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 材料编号:.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监制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申请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第8项由发证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符合国家注册条件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护理教育、护理研究、社区护理、预防保健或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身份证照格式的相片两张。 10.拟聘用人工作单位意见中,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职能部门负责人。 11.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士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医疗卫生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主要指从事专职党务、人事、工会(青年团和妇女会)、政法、财务等工作。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延续注册。 12.“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直接为病人服务的护理工作。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护理管理工作。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的护理教学工作。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首页的填表说明(带﹡项均有说明)。填报日期:年月日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审核材料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审核材料 姓名:.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 材料编号:.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监制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登记表 审验人员签名(单位)(县、区局)(地市局)(省厅)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申请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第8项由发证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符合国家注册条件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护理教育、护理研究、社区护理、预防保健或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身份证照格式的相片两张。 10.拟聘用人工作单位意见中,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职能部门负责人。 11.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士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医疗卫生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主要指从事专职党务、人事、工会(青年团和妇女会)、政法、财务等工作。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延续注册。 12.“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直接为病人服务的护理工作。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护理管理工作。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的护理教学工作。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2020年护士首次注册所需材料

作者:旧在几 作品编号:2254487796631145587263GF24000022 时间:2020.12.13 首次注册需提交的材料(原件)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表1);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及网上学籍查询结果; 4、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 个月 内的《健康体检表》(附表4);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医疗机构临床实习的有效证明(附表5 ); 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签约合同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表》《护士执业证 书》各1张); 9、通过护士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未提出注册申请的, 除提 交以上1-8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综 合医院或教学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实践培训并经考核合 格的证明。 申请人同时需提交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 5、 6、 7、 等); 8、 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同一底版,

本人签字审核机构盖章确认。 附表1: 护士执业注册 申请审核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请首次护士执业注册或者重新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护士首次注册需要提交汇报材料

护士首次注册需要提交材料 一、提交材料要求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用黑色碳素笔填写); 2、健康检查证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六个月以的健康体检证明)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科以及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专: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学校盖章及当地市教育局盖章);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12寸白底登记彩照;(另同底31寸白底登记彩照分别贴在首次注册申请表以及健康体检表上) 二、学历证明要求 审核提交材料中关于学历证书一项,申请人除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外,专科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专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证明或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附件: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doc 附件:护士注册体检表.doc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中华人民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请首次护士执业注册或者重新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使用。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容真实,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使用的照片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根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及《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权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 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第三条护士执业执业证书的核发和注册工作由县(市、区)级以上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转移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市、区)级以上行业学会实行自律管理,并由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管。 县(市、区)级以上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要确认“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保障注册人员素质、注册办公场所”等条件的行业学会,并授权其实施护士执业证书核发和护士注册具体事项。 第四条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为护士执业注册建立注册程序、流程和指引,提供政策咨询。 各县(市、区)级以上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对获得授权并承

接护士执业注册职能的同级行业学会开展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并提供指导。 第五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市、区)及以上护理学会负责承接本行政区域内卫生与计生行政部门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内聘用护士的执业注册工作。 未成立独立法人护理学会或护理学会不能承担护士执业注册的,可由县(市、区)及以上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通过公告、公开、择优选择并对外公示等程序,选择其他医疗卫生行业协会,如医学会或医师协会等,承接其属地内医疗卫生机构内聘用护士的执业注册工作。 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执业证照的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的护士,包括省属、部属高等医药院校附属医院、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含省中医药局)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含省中医药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其执业注册工作由省护理学会负责。 第六条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并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批准该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所转移护士执业注册职能的县(市、区)级以上行业学会提出申请。 不在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岗位的人员不得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护理岗位设置名录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另文发布。 第七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2 -

广东省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

附表3 广东省护士变更注册 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_____________ 材料编号:______________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监制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护士申请变更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 本表的第1、2、3、4项由申请人填写,第5、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 7 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 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 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的最高学历。 6. 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 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 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 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 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变更注册。 10. 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主管 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护士首次注册所需材料

护士首次注册所需材料

首次注册需提交的材料(原件)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表1);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及网上学籍查询结果; 4、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附表4);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6、医疗机构临床实习的有效证明(附表5); 7、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签约合同等); 8、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同一底版,《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表》《护士执业证书》各1张); 9、通过护士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未提出注册申请的,除提交以上1-8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教学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实践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申请人同时需提交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本人签字审核机构盖章确认。

附表1: 护士执业注册 申请审核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请首次护士执业注册或者重新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使用的照片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姓名性 别 民 族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附表1 省护士执业注册 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 材料编号: 省卫生计生委制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申请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符合国家注册条件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进行护士执业注册。 10.“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 2 -

广东省护士入省变更注册申请材料

广东省护士入省变更注册申请材料 姓名: 原证书编号:()卫护证字第号现证书编号:()卫护证粤字第号行政区域: 材料编号:

广东省护士入省变更注册审核登记表

护士入省变更注册所需材料及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入省变更申请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入省变 更申请表填表说明”填写申请表。 注:根据广东省卫生厅粤卫办〔2005〕83号文件规定“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高(中)等学校远程教育的毕业学历不再作为护士资格考试和注册的条件。” 2、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3、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毕业证复印件及学历验证证明或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注:(1)高等医学院校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须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验证机构证明; (2)省内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生需提供在广东省第一、二批合格中等卫校名单中(省教育厅2003年9月、2004年5月公布,具体参照粤卫办〔2005〕83号文件附件)计 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 (3)省外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生须提交国家认可的中等卫生学校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 (4)省外中等卫生学校在我省招生的毕业生须提交我省教育部门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 5、医疗机构人事部门的拟录用或聘用证明(各地、市统一书写格式和要求)。 6、业务考核合格证明。 7、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原件)。 注:各项检查结果须有医生签名,并具有体检医院盖章和执业机构盖章。 8、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注:(1)各复印件须有“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以及医疗机构盖章。 (2)烦请各地卫生局将各份注册材料按照制证清单上的顺序排列整齐,标明序号,并统计出各类注册人员的准确数目。 (3)专业如为“妇幼卫生”、“妇幼医士”,需要医院开具从事助产士工作的证明,而且只能从事助产士工作。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申请材料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申请材料 姓名: 证书编号:()卫护证粤字第号行政区域: 材料编号:

护士首次注册材料审核登记表 审验人员签名:(单位)(区局)(市局)(省厅)

护士首次注册所需材料及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注:根据广东省卫生厅粤卫办〔2005〕83号文件规定“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高(中)等学校远程教育的毕业学历不再作为护士资格考试和注册的条件。” 2、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资格证或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本科生除外); 4、毕业证复印件及学历验证证明或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注:(1)高等医学院校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须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验证机构证明; (2)省内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生需提供在广东省第一、二批合格中等卫校名单中)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省外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生须提交国家认可的中等卫生学校计划 内招生的有效证明;省外中等卫生学校在我省招生的毕业生须提交我省教育部门计 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 5、医疗机构人事部门的拟录用或聘用有效证明; 6.医疗单位临床实践的有效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同一底版); 8、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注:各项检查结果须有医生签名,并具有体检医院盖章和执业机构盖章。 9、护士首次注册电子信息 10、人事档案证明(本科生); 注:粤卫办〔2005〕83号文件中规定,具有国家统招的护理专业本科毕业学历,人事档案在我省合法医疗机构或在注册机关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的才予以免考注册。 11、未注册证明(原件); 在外省或本省其他市考试并获得《护士资格证书》的护士注册申请者需提供外省或者本省其他市出具的未注册证明。 12、培训考核合格的有效证明; 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应提交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3-6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1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在营利性医疗机构及内部医疗机构执业的护士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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