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方案及措施

防治水方案及措施
防治水方案及措施

威宁县炉山镇核桃坪煤矿防治水方案及措施

技术编制:胡承明

审核:孙向明

日期:2010年8月

目录

第一章地面防治水 (1)

第二章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4)

第三章建立健全排水系统 (5)

第四章井下探放水措施 (7)

第五章采掘工程所采取的防治水措施 (12)

第六章疏干开采和带压开采 (14)

威宁县炉山镇核桃坪煤矿

防治水方案及措施

第一章地面防治水

一、地表水防治设计依据

1、防洪标准及防洪坝墙设计要求

(1)为使工业场地生产区不受山洪的威胁,在井口及工业广场东侧高地设计梯形断面的截洪(水)沟,使山洪水流入工业广场两侧的自然冲沟中,确保工业广场的安全。

(2)场地内设计排水明沟、盖板沟。地面雨水流经水沟就近排入附近小溪沟。矿井工业场地扩建时,将对原有排水沟进行修缮和改造,采用分散的排水方式,可减小水沟的断面,且使水沟的沟底纵坡保持5?~10?,确保雨水快速汇入附近小溪沟。

(3)由于矿区冲沟发育,雨季时冲沟水可能直接进入采空区,使矿井充水,造成淹井事故,应注意地表冲沟采动裂隙的治理。

(4)对地表透水和积水区域采取防堵、防漏措施,定期清理水沟,保持流水畅通。

2、开采塌陷、裂隙对地表水系和降雨渗漏的影响

在采空区影响范围内将诱发地裂缝、地面塌陷、崩塌、滑坡等灾害,大气降水将渗入井下,形成水患。因此除留保安煤柱外,在矿井后期生产中,对采煤可能引起的裂缝应及时用土石进行填平夯实,应对地质环境变化加以监测和防护工作。设计中要对地表沉陷影响的重

建筑设留保安煤柱,对地表沉陷形成的塌陷坑,要尽量整平,回填造地,易产生滑坡的地方应提前修筑挡土墙,打抗滑桩或削坡减载等,另外,平时应经常有巡视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地表水防治

1、煤矿必须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等情况,熟悉当地水库、水电站大坝、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碍物等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2、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在山区还必须避开可能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地段。井口及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标高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必须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它防排水措施。

3、煤矿井口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必须采取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开采煤层露头的防隔水煤(岩)柱。

(2)地表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露头、裂隙和导水岩层。特别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时,应填平压实;如果低洼地带范围太大无法填平时,应用水泵或建排洪站排水,防止低洼地带积水渗入井下。

(3)煤矿受到河流、山洪威胁时,必须修筑堤坝和汇洪渠,防止洪水侵入。

(4)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渗入井下。

(5)对漏水的沟渠(包括农田水利的灌溉沟渠)和河床,应及时堵漏或改道。地面裂缝和塌陷地点必须填塞,填塞工作必须有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6)在有滑坡危险的地段,可能威胁煤矿安全时,必须采取防止滑坡措施。

4、严禁将矸石、炉灰、垃圾等杂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冲刷到的地段,以免冲到工业场地和建筑物附近或淤塞河道、沟渠。

5、使用中的钻孔,必须安装孔口盖。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孔,防止地表水或含水层的水流入井下。观测孔、注浆孔、电缆孔与井下或含水层相通的钻孔,其孔口管必须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

6、报废的立井应填实充死,或在井口浇注1个大于井筒断面的坚实的钢筋混凝土盖板,并应设置栅栏和标志。

报废的斜井应填实充死或在井口以下斜长20m处砌筑1座砖、石或混凝土墙,再用泥土填至井口,并加砌封墙。

报废的平硐,必须从硐口向里用泥土填实至少20m,再砌封墙。报废井口的周围有地面水影响时,必须设置排水沟。

封填报废的立井、斜井和平硐时,必须做好隐蔽工程记录,并填图归档。

7、煤矿要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掌握汛情水情,主动采取措施。并与周边相邻矿井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

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8、煤矿要安排专人负责对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h不间断巡查。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前后,必须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9、煤矿要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明确启动标准、撤人的指挥部门和人员及撤人程序等;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只有在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10、煤矿在雨季前要全面检查防范暴雨洪水引发事故灾难措施的落实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落实责任,限定在汛期前完成整改。防治水工程要有专门设计,竣工后组织验收。

第二章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

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留防隔水煤(岩)柱。矿井以断层分界时,必须在断层两侧留有防隔水煤(岩)柱。

受水害威胁的煤矿,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留设防隔水煤(岩)柱。

1、煤层露头风化带。

2、在地表水体、含水冲积层下和水淹区临近地带。

3、与强含水层间存在水力联系的断层、裂隙带或强导水断层接触的

煤层。

4、有大量积水的老窑和采空区。

5、导水、充水的陷落柱与岩溶洞穴。

6、分区隔离开采边界。

7、受保护的观测孔、注浆孔和电缆孔等。

煤矿各类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应根据矿井的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煤层赋存条件、围岩物理力学性质、开采方法及岩层移动规律等因素,参照附录六留设,具体由地测部门编制专门设计,煤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审查批准。

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严禁在各类防隔水煤(岩)柱中进行采掘活动。开采水淹区下的废弃防隔水煤(岩)柱时,必须彻底疏放上部积水,严禁顶水作业。有突水历史或带水压开采的煤矿,应分水平或分采区实行隔离开采。在分区之前,要留设防隔水煤(岩)柱并建立防水闸门,以便在发生突水时,能够控制水势、减少灾情、保障矿井安全。

第三章建立健全排水系统

煤矿必须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电设备和水仓等,确保矿井能够正常排水。井下主要排水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它用水)。备

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矿井,可在主泵房内预留安装一定数量水泵的位置,或另外增加排水能力。

2、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水管。工作水管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水管的总能力,应能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3、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相匹配,并能保证全部水泵同时运转。有突水淹井危险矿井,可另行增建抗灾强排水能力泵房。

主要泵房至少有2个出口,一个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并应高出泵房底板7m以上;另一个出口通到井底车场,在此出口通路内,应设置易于关闭的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泵房和水仓的连接通道,应设置可靠的控制闸门。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

新建、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 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m3/h的矿井,主要水仓有效容量可按下式计算:

V=2(Q+3000)

式中:V——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m3

Q——矿井每小时正常涌水量,m3/h

但主要水仓的总有效容量不得小于4h的矿井正常涌水量。采区

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矿井最大涌水量与正常涌水量相差大的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应由有资质的设计部门编制专门设计,由企业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批准。

水仓进口处应设置箅子。对水砂充填、水力采煤和其它涌水中带有大量杂质的矿井,还应设置沉淀池。水仓的空仓容量必须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50%以上。

水泵、水管、闸阀、排水用的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必须经常检查和维护。在每年雨季以前,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应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1次。

在建矿井在永久排水系统形成之前,各施工区必须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并保证有足够的排水能力。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矿井,当开拓到设计水平,只有在建成防、排水系统后,方可开始向有突水危险地区开拓掘进。

第四章井下探放水措施

凡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矿井,应开展充水条件分析,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其基本要求是:

1、每年初,根据年采掘接续计划,结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2、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要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订。

发现水患险情,应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矿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3、采掘工作面年度和月度水害预测资料应及时报送矿总工程师及生产安全部门。

由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构造和充水因素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

煤矿在受水害威胁的地区,巷道掘进之前,必须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部门要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水害防范措施,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施工。

矿井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采用物探、钻探、巷探、化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和含水层(体)富水性等情况。地测部门要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回采。发现断层、裂隙、陷落柱等构造充水时,必须采取注浆加固或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开采。

一、探放水原则

必须做好水害分析报告,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还必须做到“有疑必停”。必须经探放水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才能向前掘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视实际情况确定防水设施。在采面回风巷掘进和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和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危害等

安全措施。

探水眼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设计中具体规定。

探放水设计包含以下方面:

探水起点的确定:为了确保采掘工作和人生安全,将水淹区的积水范围、水位标高、积水量等资料填绘在采掘工程图上,经过分析划出三条界线。

①积水线:积水边界线(小窑采空区范围),其深部界线应根据小窑或老空的最深下山划定。

②探水线:根据积水区的位置、范围、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及其资料可靠程度、采空区和巷道受矿山压力破坏情况等因素确定,具体规定如下:

对采掘工作造成的老空、老巷、硐室等积水区,如边界准确,水压不超过1MPa时(本矿小窑开采深度小)探水线至积水区的最小距离:煤层中不得小于30m,岩层中小于20m。对虽有图纸资料,但不能确定积水区边界位置的积水区,探水线至推断积水区边界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对没有图纸资料可查的小窑,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同时坚持“有疑必停”,防止发生透水事故。掘进巷道附近有断层或陷落柱时,探水线至最大摆动范围预计煤柱线时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0m。石门揭开含水层前,探水线至含水层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20m。

③警戒线:

沿探水线外推50-150m(在上山掘进时指倾斜距离)即为警戒线。

二、采掘工作面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确定探水线进行探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邻煤矿时,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水量、有积水的的井巷及采空区积水范围、标高和积水量,必须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在水淹区域应标出探水线位置。采掘到探水线位置时,必须探水前进。

2、有与溶洞、含水层及与之有水力联系的导水层、裂隙(带)、陷落柱时必须查出其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柱。巷道必须穿过上述构造时,必须探水前进。如果前方有水,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也可采取其它防治措施。

3、打开隔离煤柱前必须探放水。

4、接近有水的采煤工作面时必须探放水。

5、接近未封闭又可能突水的钻孔时必须探放水。

6、煤层顶板的含水层和水体存在时,应当观测“三带”发育高度。当导水裂隙带范围内的含水层或老空积水影响安全开采时,必须超前探放水并建立疏排水系统。

7、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突水段时必须探放水。

区内有采煤历史。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小煤窑分布于可采煤层露头附近,形成的采空区较多。但其开采深度较浅。由于地质资料没有准确提供小煤窑及老空区开采深度和范围,因此无法确定小煤窑积水

探水线的位置。所以在工作中一定要收集有关资料,确定小煤窑积水位置,以防开采浅部煤层时和小窑、老窑穿透而产生透水事故。

三、探放水注意事项

1、进行探放水施工作业前,矿技术负责人必须结合探水巷道的实际,另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明确探放水作业人员一旦面临突水威胁时的避灾路线。

2、进行探放水施工作业前,必须提前撤出可能受探水作业地点突水威胁的其它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工作地点的所有人员。

3、安装钻机探水前,要遵守下列规定:

①加强钻场附近的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②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必须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③在打钻孔地点或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④测量和防探水人员必须亲临现场,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钻孔数目。

4、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之前,必须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可继续钻进。特别危险的地区,应有躲避场所,并规定避灾路线。

5、钻孔水压过大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避突然鼓出的措施。

6、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常状况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调度室报告,并派人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7、探放老空水或采空区积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老空积水高于探放水点位置时,只准用钻机探放水。探放水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钻孔接近老空,预计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涌出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或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8、钻孔放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时,必须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做好记录。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9、排除上山的积水以及恢复被淹井巷前,必须有矿山救护队检查水面上的空气成分,发现有害气体,必须及时处理。排水过程中,有害气体有突然涌出的可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五章采掘工程所采取的防治水措施

1、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

2、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3、井巷在掘进过程中必须边探边掘,掌握前方及上方采空区的水文情况,若发现有水患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待确定安全后再向前掘进,并将出水点位置标于井上下对照图或采掘工程图上。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地段,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等地下水动态和松散含水层涌水含砂量综合观测和分析,防止滞后突水。

4、在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5、井下和地面排水设施保证完好,井下水沟要及时进行清理,每年雨季前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成立防洪抢险队伍,并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6、应加强对地面小窑、老窑的调查并标注在实测的采掘工程图中,划定其探放水红线,在接近探放水线时,必须采取探放水措施。

7、必须先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8、工业场地内建筑物,必须修筑防洪沟渠或采取其它防、排水措施。

9、鉴于井口附近及塌陷区内的地表水体有可能溃入井下,因此,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开采煤层露头线的防水煤柱。

(2)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露头、裂隙和导水岩层,特别是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时,应填平压实,防止积水进入井下。

(3)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次渗入井下。(4)对漏水的排洪沟,应及时堵漏,地面裂缝和塌陷必须填塞,填塞工作必须有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第六章疏干开采和带压开采

煤层(组)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分布有富含水层,必须进行疏干开采。冒落带与导水裂隙带最大高度可根据《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中的有关公式计算和现场实测等方法综合确定。被松散富含水层所覆盖、浅埋缓倾斜煤层,需要疏干开采时,应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探或补充勘探,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并根据勘探评价成果确定疏干地段、制定疏干方案,由煤矿总工师审批执行。

疏干开采半固结或较松散的含水第三系煤层时,采前应着重解决如下问题:

1、查明流砂层的埋藏分布条件,研究其相变及成因类型。

2、查明流砂层的富水性、水理性,预计涌水量和预测可疏干性,建立动态观测网,观测疏干速度和疏干半径。

3、在疏干开采试验中,应观测研究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水砂分离

方法、跑砂休止角、巷道开口时溃水溃砂的最小垂直距离、钻孔超前探放水安全距离等。

4、研究对溃水、溃砂引起地面塌陷的预测及处理方法。

若煤层顶板受开采破坏后,其导水裂隙带波及范围内存在强含水层(体)时,掘进、回采前必须对含水层采取超前疏干措施。要进行专门水文地质勘探和试验,并编制疏干方案,选定疏干方式和方法,综合评价疏干开采条件和技术经济合理性。疏干方案由煤矿总工程师审定。

在矿井疏干开采过程中,应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可应用“三图—双预测法”进行顶板水害分区评价和预测。有条件的矿井可应用数值模拟技术,进行冒裂带发育高度、疏干水量和地下水流场变化的模拟和预测。

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承受的水头值大于实际水头值时,开采后隔水层不易被破坏,煤层底板水突然涌出可能性小,可以进行“带水压开采”,但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由煤矿总工程师审批。

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厚度,能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进行开采前,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采取疏水降压的方法,把承压含水层的水头值降到隔水层能允许的安全水头值以下,并制订安全措施,由煤矿总工程师批准;总结适合本矿区(井)的安全水头值,指导安全生产。

2、承压含水层的集中补给边界已经基本查清,可预先进行帷幕注浆,

截断水源,然后疏水降压开采。

3、承压含水层的补给水源充沛,不具备疏水降压和帷幕注浆的条件时,可酌情采用局部注浆加固底板隔水层和改造含水层为弱含水层的方法,但必须编制专门的设计,在有充分防范措施的条件下进行试采,并制订专门的防止淹井措施。专门设计由煤矿总工程师批准。

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

南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6年)总体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坚持水域陆域、城镇乡村、地表地下统筹,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综合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工作,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着力推进全市水污染防治,切实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为建设“强富美高”的新南通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地下水资源超采和污染得到有效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1.4%。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8%。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得到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到2030年,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 一、实施产业绿色转型,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淘汰落后产能。结合水质改善及转型升级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江苏省落后产能淘汰要求。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实施行业范围更广、要求更严的地方性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鼓励企业主动提高标准,淘汰低端低效产能。对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除减排治污、生态保护类新(改、扩)建项目。 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重点开展小型化工、印染、造纸、电镀、农药等“十小”行业取缔整治工作,制定取缔项目清单。2016年底前全面依法取缔到位。 严格环境准入。根据流域水质目标、主体功能区划、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分区域、分流域研究并组织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化工产业环保准入指导意见的通知》及《南通市化学品生产负面清单与控制对策(第一期试行)》(通政发〔2014〕10号)。提高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准入门槛。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按要求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并选择部分行业的新建项目在同行业内替代。沿江地区严格限制新建中重度化工项目,淮河流域限制发展高耗水型产业,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染料中间体项目。 建立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到2020年,完成市、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加快监测评价体系建设。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制定并实施水污染物削减实施方案,加快调整

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 遵县丁矿办字〔2012〕03号 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关于认真开展水害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矿属各科、室、生产班组: 根据遵县煤安监发【2012】13号和遵安监发【2012】102号关于转发黔安监电传【2012】6号《关于立即开展煤矿水害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为深入吸取铜仁市沿河县新生煤矿透水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落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防治水的管理,全面提升防治水的管理水平,从而有效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水害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水害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主题词:水害防治专项行动通知 抄报:山盆镇安监办,矿业集团公司 抄送:矿级领导、各科/室、工程队、班组 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办公室 2012年5月9日

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水害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编制:王文军 审核:王维民 总工程师:王维民 矿长:何朝均 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 编制时间:2012年5月9日

遵义县山盆镇丁村煤矿 水害防治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吸取铜仁市沿河县新生煤矿透水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落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防治水的管理,全面提升防治水的管理水平,从而有效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二、防治水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我矿的的安全生产,针对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有序的进行,特成立水害防治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光造(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何朝均(矿长)王维民(总工程师) 成员:杨明东李光林周模波何国林郝功友邓永斌王文军田贵勇卢昌正张加华谭在斌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科,杨明东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水害防治专项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与设施。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我矿防治水机构和队伍,摸清我矿的水患情况,完善防治水基础资料,推进水害防治的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有效提高我矿整治防治水的能力。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和“采掘防突水、汛期防淹井”的理念,有效遏制各类水害事故的发生。

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西咸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试行) 水环境质量好坏,事关百姓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持续改善我区水环境质量,保障渭河、沣河和新河水生态安全,维护水生态系统功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系列部署要求,突出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源头控制、科学治理”为原则,保障水环境安全和健康为目标,分区域、分阶段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以持续改善渭河流域水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水环境、水生态、水陆生态综合治理,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系统治水、创新治水、全民治水,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让我区水更清。 工作目标 - 1 -

现状年:2015年,所有现状数据以2015年统计数据为准。 到2020年,全区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 主要指标: ——控制指标 到2020年,渭河流域西咸段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确保农村饮水安全;稳步提升地下水环境质量。 ——流域指标 到2020年,渭河干流断面保持Ⅳ类水体功能区要求,主要支流沣河达到或优于Ⅳ类水质,新河水质达到省考目标。 一、系统治理,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一)开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行动。 认真组织实施省政府印发的《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巩固提高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和《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按照环保部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要求,组织编制西咸新区水污染防治相关专项方案。(建设环保局牵头、经济发展局、财政局配合、各新城(园办)负责落实) (二)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取缔重污染“10+3”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2016年底前,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 -

六项专项治理方案

犍为县谢石盘煤矿 六项专项整治方案 各级管理人员及全矿职工: 经过近几年的“五项”安全专项整治,企业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较好的改进了矿井安全生产条件,有效的控制了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总局、省、市安监部门要求以及犍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关于开展“六项”安全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结合谢石盘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经矿管委会研究决定2010年在全矿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通风瓦斯治理、防治水,切实抓好监控系统整改,预防机电、运输、顶板事故的“六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务求抓出成效,严防矿井安全事故发生,现将我矿关于开展现将“六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具体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全面排查矿井事故隐患,积极开展各类隐患治理,着力解决涉及煤矿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杜绝较大事故发生,控制一般事故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六项”安全专项整治内容及要求 (一)通风瓦斯整治的内容及要求 1、凡列为高瓦斯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做到

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确属于抽不出来的矿井,按规定必须有省安监局的论证批复文件,必须于2010年6月底以前完成,未采取措施的一律停产处理。 2、矿井所有作业地点必须及时按照规定申报“以风定产”,申报的“以风定产”必须符合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回采工作面和2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或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该采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回采工作面和4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矿井所有作业地点不得超越“以风定产”的批准范围,“以风定产”的公示牌板必须悬挂在人行井井口,按规定公示告知职工,并及时修改更新的内容。 3、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按规定审查当日瓦斯报表及瓦斯监控系统报表,及时掌握井下瓦斯情况;对瓦斯超限必须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理和上报处理结果,对误报警或故障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4、矿井的各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必须有现场瓦斯检查员跟班作业,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三人联锁”和“一炮三检”的放炮管理制。 5、煤矿各级管理人员(含采、掘班组长)和井下移动电、钳工等,下井时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器,实地掌握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和督查瓦检员的工作。 6、矿井各作业地点的风量必须达到规定的风量、风质、风速,并实行挂测风牌板管理,所配风量满足生产的需要,严禁无风、微风、

防治水专项治理方案

山西东江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防治水专项治理方案 二0一四年七月

防治水专项治理方案 根据离煤发【2014】219号文,关于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的防治水专项治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项治理目的 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排查整治防治水隐患,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强化安全意识,督促煤矿企业全面落实防治水和“雨季三防”各项措施。贯彻落实“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防治水工作制度。“雨季三防”工作转变被动防范为主动防范,全面落实防洪、防汛、防雷电的各项措施,完善预警机制,尽可能的避免灾害的发生。 二、成立防治水专项治理领导机构 为了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针对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有序的进行,特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丰水 副组长:张洪民、尹海峰 成员:陈建宾、胡灼国、张琪、穆文涛 防治水专项治理办公室设在防治水办公室,具体协调、安排防治水专项治理有关工作,保证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整治安排

1、矿井自查阶段。成立矿井防治水专项治理组织机构;安排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防治水隐患具体落实销号。上报防治水专项治理排查情况。总体部署、全面排查,通过会议、组织学习,使员工深刻领会防治水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及具体要求,对查出的水害隐患,要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整改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制定整改方案,并制定整治实施方案及防治水各种管理制度,对检查出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对防治水的措施及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并对“五落实”的要求及时跟踪落实整改。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总结、通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查出问题及自查表和整改。 2、矿井督查阶段。防治水办公室全面督查整个整治过程。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周边煤矿老空水的分布情况,并要求各矿根据水害类型编制《矿井水害类型划分报告》、建立和完善《矿井充水性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水文综合柱状图》等防治水基础资料,对水害隐患进行分析、研究。为彻底查清水患,确保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资料。 3、为防治水专项治理“回头看”和总结阶段,整治完毕后,回头看整治过程出现的问题。 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对上半年和雨季暴露出的煤矿防治水问题进行整治,对开展防治水专项治理活动进行总结,

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X〕17号)和《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政〔X〕100号)精神,进一步改善X市辖区流域水环境质量,保障辖区水环境安全,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水环境改善工作目标任务及《X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 政〔X〕161号)安排,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全省水污染防治的部署要求,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标本兼顾,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大力实施重点水污染防治工程和项目,确保到年底全市X干、支流水环境质量得到提高和阶段性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X流域(X段)水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 主要目标:X市境内X干流X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水平;X 桥断面水质稳定保持X年水平,达到水质Ⅲ类功能目标;出境X桥断面基本上达到Ⅳ类水质目标要求。重点支流X河X、X桥断面稳定保持在Ⅱ类水平;X桥、X桥水质稳定保持X年水平,并有所改善。重点支流X河X、X(X桥)断面稳定保持在Ⅲ类水平;X入X断面稳定保持X年水平,Ⅳ类水质目标,并进一步提高和改善;X支流入X断面较X年有所改善,稳定达到Ⅳ类水质目标;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稳定达到50%以

上;县级及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Ⅲ类以上比例稳定保持在100%;全市建成区内完全消除黑臭水体并持续巩固和保持,达到“长治久清”目标;全市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逐步改善,控制在良好目标范围以内。 二、工作任务 (一)重点涉水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1.专项整治涉水重点行业企业。在X年前完成焦化、氮肥和印染行业清洁化改造基础上,持续推进全市PVC、有色金属冶炼、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电镀等其他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工作。新建、改建、扩建上述重点涉水行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均实行企业申购规定。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配合单位:市经信委 2.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废水污染。加快各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设备调试和试运行,尽快达到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要求;推进X县X工业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X年启动建设,X年8月底前建成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各园区和工业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达到预处理纳管要求和标准后,方可进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处理,并进一步加大工业废水排放监管和处理回用力度。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必须同步规划建设污(废)水、工业废渣、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新建、改建、

防治水专项检查方案 (3)

防治水专项检查方案 根据公司例会安监要求,结合中汇富能煤业地测防治水现状,由总工牵头,机电、生产、安全科、调度室、区队负责人,针对我矿地测防治水专项检查。具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王峰 副组长:董锦钟 成员:郭刚、许胜利、王永胜、吉强强、孔祥忠、李吉新、李国栋、王立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测科,地测科长孔祥忠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整治的问题整改等具体事宜。 二、专项整治主要内容:根据文件要求,重点对下列内容进行排查整治。 1、重点对地测防治水基础管理工作进行整治。健全地测防治水组织管理机构,完善各种管理制度,整理完善地测防治水管理台账、各种记录、各种图纸及各种证件资料等。 2、140201工作面检查重点:密闭墙、反水孔; 3、140202工作面两顺槽:排水管路,排水泵是否完好可靠,工作面顶板是否有淋水出现,老塘是否有水涌出,临时排水点排水泵是否能正常运行。 4、140203工作面临时排水点排水泵是否安装到位。 5、中央水仓:水仓有效容积及最低水位是否符合要求,水仓入口是否设置栅栏并上锁管理;是否安设防杂物箅子,中央水

泵房三台水泵运行是否正常,盘根是否漏水,阀门能否提升与关闭,防水密闭门是否正常。 6、140204运输顺槽及辅助运输顺槽排水管路是否到迎头,排水泵扬程与流量是否符合规程规定,探水钻机摆放是否整齐且符合规定,迎头煤壁是否有渗水迹象,是否进行探水。 7、井下各地点低洼处积水区,排水泵及管路是否运行正常切有专人负责。 8、地面地质灾害排查 三、工作安排 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4月1日-2020年5月1日。领导小组对全矿井上下组织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认真排查和整改。 (1)地测防治水科负责组织对防治水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台账、资料进行整理、完善,负责组织对全矿井上下防治水隐患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认真整理,督促整改落实。 (2)机电科负责组织对中央水泵房排水设备检查,5月份开展联合排水试验,水仓入口设置栅栏上锁管理,对查出问题认真整理,整改落实。 (3)掘进队、综采队对区域范围内排水系统进行完善,对查出问题认真整理,安监科负责督促整改落实。 (4)运输队对140204、140202工作面区域范围外的矿井排水系统负责安装及维护,对主副井口防洪设施的配置,对查出问题认真整理,由机电科负责整改督促落实。 (5)地测防治水对井上地质灾害进行排查,井下生产活动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最新)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X〕17号)和《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X〕100号),推进我省X年度水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X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规定》(环水体〔X〕179号)要求,结合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89.5%以上,其中长江流域、西北诸河保持100%,黄河流域达到75%以上。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保持在0%。长江、澜沧江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I类(溶解氧指标除外),黄河干流、黑河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以上;X、X湖等内陆河及重要湖库控制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以上;X流域出境控制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Ⅳ类并向好发展,Ⅲ类水质比例持续增加,其余断面水质类别较X年现状不下降。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100%,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95%以上。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1.加大工业园区(集聚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推进力度。重点对X年底未完成建设任务的X工业园区平西、平北、X工业园,X热水煤炭产业园加大督办力度,并规范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实现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对已完成建设任务并与环保部门实现联网的其余工业园区,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废水达标排放。(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参与,各相关市X政府落实) 2.强化重点行业整治。向社会公开“十小”企业取缔清单,加强执法监管,防止已取缔的“十小”企业死灰复燃。全面总结重点行业企业清洁化改造工作完成情况并报省政府,同时抄送省环境保护厅。积极推进其他重点行业的清洁化改造。(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参与,各相关市X政府落实)(二)强化城镇污水治理。 3.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X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第六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X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X市互助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X州X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X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X州X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尽早投运并发挥减排效益。加快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继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作,加快推进重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实施好X县农村分散型污水处理示范工程的基础上,积极在全省其他区域推广。(省住房城乡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最新)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X发〔X〕17号),《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方案》(X 发〔X〕3号)精神,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持和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X和XX、X、X全会和省委X六次全会、市委X 五次全会精神,把坚持绿色发展、改善总体环境质量作为着力点,全力开展水污染防治,以保持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为出发点,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推进、坚持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对江、河、湖、库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形成“政府统领、部门协同、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不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水生态环境和谐共赢。 (二)工作目标 到X年,列入国家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3个断面,在扣除天然背景值影响情况下,呼兰河双河渠首断面达到Ⅲ类水体、X的友好断面达到Ⅳ类水体、X干流的嘉荫断面达到Ⅳ类水体,确保晨明出境断面达到Ⅳ类水体;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Ⅲ类。到X

年,全市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饮用水安全有效保障,地下水质量保持稳定,水生态环境状况稳中趋好,主要江河湖库生态水量得到基本保证。到X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 1.控制用水总量 强化用水监督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制定完善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严格取水许可审批、严格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的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新、改、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要求。到X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5.86亿立方米以内。(市水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农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参与,各级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严控地下水超采。在X省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严审批地热水、矿泉水开发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开展已建机井排查登记,逐步关闭

防治水专项检查

山西霍州力拓煤业有限公司 防汛和防治水专项整治行动检查总结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的水害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夯实防治水工作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水害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按照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印发(临煤工发[2018]207号)文件《关于开展煤矿防汛和防治水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公司2018年度《雨季三防实施方案》,开展了以“钻孔和小煤窑管理、排水系统、地质灾害”为重点内容,开展了防治水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方案阶段工作安排,现就工作开展排查及整改和防治水工作各项的落实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定方案、严贯彻、分阶段、稳步推进。 我公司以煤字[2018]xx号制定并下发了《山西霍州力拓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防汛防治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同时制定方案,成立了领导组,明确了专人完成整改落实检查工作。 对矿井防治水排查整改情况,采取了集中检查、业务部门针对检查内容分项目分重点进行全面督查的方式,在矿井范围内开展了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了三个阶段进行,阶段的工作推进情况为:第一阶段:部署阶段

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迅速制定了本矿井的煤矿防治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全面开展了防治水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 自查自整环节,对照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内容,开展了“排查、整治、落实”,同时公司领导组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跟踪督促、服务指导,对查出的隐患登记造册,逐项制定了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及时整改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夯实了防治水基础,提升了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 公司按照《方案》要求,对存在隐患的煤矿进行了“回头看”,通过滚动排查和落实隐患持续整改,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各矿井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巩固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全力做好雨季“三防”工作 按照进一步做好煤矿雨季期间防治水安全工作的安排要求,为保证高质高效完成防治水安全排查工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2018年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与巡查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巡查协议书。建立雨季“三防”微信平台,对日常巡查、检查过程存在的问题实时上报。 三、编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队伍、全力作好应急处置工作、编制了《地面防洪应急预案》、《矿井防突水应急预案》、《防雷电应

防治水专项整治方案

防治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和落实柳煤字[2012]132号《关于在全县煤矿开展防治水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晋煤行发[2012]239号《关于下发2012年全省生产矿井防治水工作安排的通知》和柳煤字[2012]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当前防治水的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贯彻落实柳煤字【2012】132号《关于在全县煤矿开展防治水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为手段,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贯彻落实“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综合探测程序,着力构建“探测超前、预报准确、防治有效、管理到位”的防治水工作体系,彻底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 二、目标任务 通过本次防治水专项整治,摸清我矿的水患情况,进一步加强我矿防治水基础管理工作,完善防治水基础资料,逐步提高煤矿抵御和防治水害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水害事故的发生,推进水害防治的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力争避免一切事故的发生,保证我矿安全生产。 三、防治水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我矿的安全生产,促进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有序的进行,特成立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安全矿长) (生产矿长) (机电矿长) (矿长助理) (地测副总) (通风副总) (机电副总) 成员:各科、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立防治水办公室,主任:XXX(地测副总),负责协调防治水专项整治工作,收集各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总结、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排查整治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整治活动分四个阶段,煤矿自查自纠、主体企业督查、煤炭局包保组验收、县局复查。 第一阶段:从4月26日至5月3日,由总工程师牵头,带领其它相关人员对矿井进行全面的排查,根据排查结果进行整治。 第二阶段:从5月3日至5月10日,由主体企业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再次排查整治。

年防治水工作计划和措施

责任公司 2016年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与措施 二0一五年十二月

目录 一、2016年防治水工作简述 (3) 1、2016年采掘计划 (3) 2、2016年防治水工作简述 (3) 二、目前防治水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7) 三、2016年防治水工作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与措施 (7) 1、工作目标 (7) 2、工作思路 (7) 3、2016年防治水基本工作 (8) 4、重点工作安排 (10) 四、对公司防治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2) 附表1 (13) 附表2 (14) 附表3 (16) 附表4 (17) 附表5 (18)

煤矿 2016年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与措施 一、2016年防治水工作简述 1、2016年采掘计划 2016年我矿全年计划完成原煤120万吨(其中回采煤量110万吨,回采顺序1202工作面→1211工作面→20100工作面,掘进煤量10万吨),全年计划进尺7828米(掘进工作面包括1211工作面、20100工作面、一盘区北翼大巷、20101工作面等)。 2、2016年防治水工作简述 根据2016年采掘计划,主要采掘工作面为1202工作面、1211工作面、20100工作面、一盘区北翼大巷、20101工作面,总体水文地质情况如下: 充水水源分析:地表水、石炭—二叠系裂隙水、奥灰岩溶水、老空区积水为我矿主要充水水源。 (1)地表水:为雨季形成的地表径流及其在沟谷地带形成的积水。正常地段对2#煤开采不会构成威胁,但局部沟谷低洼处,长年存在少量汇水,局部地带地表水可以通过导水裂隙带涌入井下,开采时要引起足够重视。

(2)石炭—二叠系裂隙水:包括2#煤顶板砂岩含水层和10#煤顶板石灰岩含水层。2#煤层顶板导水裂隙带高度93.42~188.31,大部分地段沟通K8、K9砂岩,局部地段沟通K10砂岩。石炭-二叠系裂隙水富水性一般较差,采掘工程受水害影响程度较小。 (3)奥灰岩溶水:2号煤层位于二叠系山西组中下部,煤层底板下距奥灰含水层约55.08~75.59m,平均65.47m。2号煤层底板标高在+310~+750m之间,奥灰水水位标高在+370~+540m之间。2号煤层奥灰水带压高度为10.95~72.41m。2号煤层底板隔水层承受的水压值为0.86~1.45MPa, 根据突水系数公式计算,煤层底板奥灰水突水系数为0.017~0.025MPa/m。井田西部以往煤田钻孔149—2023—2026—1031连线附近以西2号煤层位于奥灰水位以下,属带压开采。2016年生产区域不存在带压开采,但在采掘过程中必须进行预防,开展专项研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因奥灰突水对工作面造成威胁。 (4)老空区积水:根据掘进实际揭露情况、地面综合物探资料推测1211工作面、一盘区北翼集中巷掘进过程中将受CK4老空影响,采空面积99600㎡,预计积水量5.2万立方米,现已放出5万立方米老空水。根据地面调查推测1211工作面、一盘区北翼集中巷掘进过程将受地面塌陷对应老空区影响。根据老窑调查情况、地面综合物探资料推测20100工作面掘进回采过程中将受采空破坏一区、窑咀老空的影响。为了消除火灾隐患,在CO措施巷采取注浆措施,注浆水已从西翼辅运大巷321m处渗出,从1202主运巷z5点前49m流出,证明注浆水已流入20100工作面掘进区域和1202主运巷东侧。根据老窑调查情况、地面综合物探资料推测20101工作面掘进过程中将受采

防治水专项治理活动安排

王村煤矿斜井 关于开展防治水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局)《关于开展防治水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完成公司(局)下达的防治水重点工程项目。杜绝重大水害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我矿决定开展防治水专项治理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4月1日至9月30日。 二、活动规划目标 1、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保持一级,防治水专项治理考核力增得分95分以上。 2、完成公司下达的防治水工程项目。 3、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健全防治水机构,配齐防治水技术员,完善年度防治水计划并实施。 4、完善防治水设施及基础资料,杜绝水害事故发生。 5、对地方代庄煤矿定期调查观测,掌握其开采情况及积水情况。 三、矿成立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赵建国 副组长:李仓海吴王平王明胜 成员:李占海张乘风贺美哲柴海明姚存德 康世宏问建武张华伟赵智民吴鸿儒

职责:负责防治水专项治理领导及管理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工作会议,解决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防治水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测科。 主任:姚存德 副主任:王新瑞 成员:谭功山苗进宝张光辉周国良张喜 王峰李小雪王军军刘伟王杰 李伟张平 职责:制定防治水计划、措施及应急预案,完善防治水制度及基础资料,组织防治水日常检查及工程设计、验收。 四、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1、4月8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澄合矿业公司《关于开展防治水专项治理活动》文件精神及《煤矿安全规程》防治水修改相关内容。 2、4月10日开始按防治水规定完善矿井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探放水工作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编写工作并执行,完善矿井防治水机构,明确防治水技术员,落实责任。 3、4月20日前完善矿井水害监测系统。确定甲、乙、丙水仓为1号监测点,10号煤1210工作面为2号监测点,5103工作面为3号测点,二采区回风巷为4号监测点,5216工作面为5号监测点。各点按标准化要求悬挂监测牌版,并绘制完成水文监测系统图。

防治水工作实施方案

防治水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文件要求,结合我矿防治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我矿的防治水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水害事故,特指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及煤炭工业局关于煤矿防治水的方针政策,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措施。 二、工作目标 通过调查摸底、隐患排查、综合治理,落实各项措施,有效遏制水害重特大事故,确保春汛不受影响,夏汛不淹井、不伤人,全年不发生严重的透水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三、组织机构 为了有效的开展防治水工作,矿成立了防治水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各阶段工作任务 (一)第一阶段(2月—4月份)

第一阶段以雨季前预防工作为,要认真排查矿井井口排水沟是否畅通、地表是否有塌陷坑、排水管路及设备是否完好、水仓容积是否满足要求,建立完善的井下排水系统。 1、建立防治水机构和落实岗位责任制 把防治水作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认真落实矿井防治水害责任制。认真编制矿井水害防治规划,年度水害防治计划和水害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探放水专业队伍,配齐探放水设备,淘汰落后的探放水设备。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项规章制度。 2、对周边煤矿进行调查 对周边煤矿的采掘情况以及水害威胁进行摸底调查,并且签订安全协议,分界处必须按矿井设计留设隔离煤(岩)柱。严禁违法超层越界开采,严禁开采和破坏保安煤柱,特别是防水煤柱,以确保相邻矿井安全生产。发生灾害性事故可能对对方造成威胁时,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对方。 3、抓好矿井水情水害预测预报 建立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文地质条件每月应开展一次水害隐患排查,并建立井上、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测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堵、疏、排、截”等综合防治措施。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水害隐患的排查。查出的水害隐患,要落实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做好水文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3年3月) 一、充分认识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紧迫性 (一)华北平原范围。根据国土部门地下水资源调查和分区,华北平原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的全部平原及河南、山东二省的黄河以北平原,面积13.9万平方公里,共涉及21市207县(市、区),分为山前冲积洪积倾斜平原、中部冲积湖积平原、东部冲积海积滨海平原。山西省作为华北平原地下水重要补给区涉及8市48县(市、区)。 (二)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状况。初步调查表明,华北平原局部地区地下水存在重金属超标现象,主要污染指标为汞、铬、镉、铅等,主要分布在天津市和河北省石家庄、唐山以及山东省德州等城市周边及工矿企业周围;局部地区地下水有机物污染较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苯、四氯化碳、三氯乙烯等,主要分布在北京市南部郊区,河北省石家庄、邢台、邯郸城市周边,山东省济南地区-德州东部,河南省豫北平原等地区。 (三)地下水污染主要成因。海河流域受污染地表水入渗补给是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2010年,该流域废水排放量高达49.73亿吨,未达标的断面比例为60.6%,污染严重河流渠道、过量施用化肥和农药以及不达标的再生水灌溉区等对地下水环境影响显著。重点污染源排放也是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华北平原石油化工行业(包括勘探开发、加工、储运和销售)、矿山开采及加工、生活垃圾填埋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和填埋场、高尔夫球场等重点污染源对地下水产生点状、线状污染,部分中小型企业产生的废水未加处理通过渗井、渗坑违法向地下排放直接污染地下水。此外,华北平原地下水环境监管能力低下、监测网络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也直接影响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四)地下水污染防治形势。华北平原位于重要的经济战略发展区域,地下水是华北平原重要饮用水源和战略资源。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部分城市和工业企业周边地下水污染呈恶化趋势,严重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地下水污染治理和修复难度大、成本高、周期长,形势严峻。着力开展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十分必要和紧迫。 二、明确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指导思想和目标 (五)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有关要求,坚持流域水污染防治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相结合,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责任和完善环境监管相结合,保护地下水资源和防治地下水污染相结合,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过程控制和修复示范相结合。优先解决华北平原地下水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地下水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华北平原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华北平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示范。 (六)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协同控制。加强地下水污染源环境监管,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重点地下水污染源地面防渗,以预防为主;充分结合海河和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要求,建立地下水与地表水协同控制的水污染防治格局,加大土壤污

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近年来,煤矿重特大水害事故多发,损失惨重,影响恶劣,暴露出矿井防治水措施不完善,井下探放水工作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为有效防止煤矿水害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积极开展公司所属煤矿防治水专项检查,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治理煤矿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隐患和问题,规范矿井防治水管理工作,确保年度内不发生矿井水害事故,提高矿井安全保障能力。 二、组织领导:煤炭公司成立防治水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副总经理 成员:调度室、地测防治水部、生产技术部安检部、通风部、机电部 各煤业公司要成立相应的防治水检查领导小组。 三、检查内容 1、矿井是否成立了防治水工作机构和施工队伍,配备了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 2、矿井防治水工作档案: ①矿井是否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防治水中长期工作方案和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②矿井是否有水文地质报告、综合水文地质图,水患技术论证报告;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③煤矿是否收集、调查和分析周边废弃老窑;报废钻孔和地面水塘及老采空区情况并如实填绘上图。矿界外100m范围内相邻的井田位置、开采范围、积水情况、矿井积水面积、水量、水压是否绘制

在图上及矿井探放水警戒线、探水线、积水线等是否标绘在井上下对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④煤矿积水区是否留设足够防水隔离煤柱,并在图上标绘。 ⑤煤矿是否建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⑥煤矿是否建立了日常涌水量观测记录和排水记录。 ⑦是否建立矿井防治水设备台账和设备检查维修记录。 ⑧矿井是否根据本单位的水害类型和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制定了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处置方案是否包括发生不可预见性水害事故时人员安全撤离的具体措施;是否根据应急预案进行了救灾演练;是否与专业抢险救灾队伍签订救护协议。 3、矿井地表及井口工业广场疏水、防洪、排水系统等防排水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填实能将地表水导入井下的地表裂隙、塌陷区及废弃小井等。 4、地面供电系统防雷电设施及防止雷电下井的设施是否完好,备用电源是否能正常运转并满足矿井通风、排水和人员提升要求。 5、矿井井下水仓、水沟在雨季前是否彻底清挖疏通,保证水仓有足够的蓄水能力;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是否达到《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八十条要求(矿井涌水量按2012年雨季最大涌水量计算是否符合要求)。 6、矿井排水系统是否完善,排水设备运行是否可靠,排水能力是否满足要求。雨季前是否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并有记录。 7、是否配备专用的探放水钻机,设备功率和钻杆长度是否满足探水要求;是否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和装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在受水患威胁的区域内进行采掘活动,是否坚持了“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

【环保方案】蔚县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排查工作方案

【环保方案】蔚县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排查工作方案蔚县水污染防治综合整治排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发〔2015〕28号)和《中共张家口市委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张发〔2016〕4号)部署的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确保完成我县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制定如下排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县重点河流断面上下游水质影响因素的全面排查,以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张家口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的排查,找差距、补短板、弥不足,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彻底消除水环境安全隐患,全面推进全县地表水、饮用水和地下水水质改善。 二、排查范围 全县国控、省控河流断面周边、村镇重要生态功能区考核断面及上游河道环境整治情况;全县出入境河流水质情况;重点湖泊、水库水质情况;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涉水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达标运行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违法项目取缔情况;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以及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搬迁关停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情况;加油站地下油罐双层罐改造情况等。 三、排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河流考核断面环境整治情况。对列入省考核范围的河流监测断面、周边以及上游河道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非法河道采砂、非法入河排污口、河道垃圾、农村生活污水直排口,以及非法倾倒违法行为,逐项提出整改措施,确保目前达标水体不退化,未达标水体年底实现达标。县水务局牵头,有关乡镇政府配合。 (二)河流考核断面水质监测情况。对县外入境河流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尚未设定水质监测断面的,按照设定规范确定监测断面。自2018年1月起,对所有入境河流实施水质监测。县环保局牵头。 (三)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情况。对涉水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对于不能入网直排外环境或直接排河的工业企业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对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故意停运污染治理设施、数据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一律从严处罚,涉及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实施严惩。县环保局牵头。 (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重点排查县工业园区内企业废水预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废水收集管网规范化建设情况、废水预处理达标情况;已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查处理能力、工艺和升级改造情况,未完成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查明原因;在线监控装置运行和与环保部门联网情况、在线监控系统运维记录情况。县环保局牵头,经济开发区配合。 (五)城镇污水处理厂规范运营情况。对全县城镇污水处理厂逐个进行排查。采取明察暗访形式,加大对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检查力度。利用已安装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远程自动抽样执法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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