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注册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

本表一式二份,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执业药师本人各一份。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模拟题477含答案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模拟题477 一、最佳选择题 1. 根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的情形不包括______。 A.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B.受刑事处罚的 C.受取消执业资格处分的 D.变更执业范围的 答案:D [解答] 此题主要考查的是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的情形。应予以注销注册:①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④受开除行政处分的;⑤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⑥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执业超过半年以上者;⑦注册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注销手续由执业药师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 2. 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原则是______。 A.安全、有效、经济 B.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市场能够保证供应 C.保证品种和质量、引入竞争机制、合理控制成本、方便购药和便于管理 D.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 答案:D [解答] 此题主要考查的是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原则。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应当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临床首选和基层能够配备的原则。 3. 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其法律效力层次最高的是______。

A.《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B.《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C.《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暂行办法》 D.《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答案:A [解答] 此题主要考查的是法律效力的高低。A选项是行政法规,BCD选项是部门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最高。 4. 根据《行政复议法》,下列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是______。 A.对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B.对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不服的 C.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D.认为某部门的行政规章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答案:D [解答] 此题主要考查的是复议机关不予受理的行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8条规定,下列两类事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2)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行为。 5. 根据药品批准文件的要求,符合进口药品分包装的批准文号格式要求的是______。 A.国药准字J20090005 B.国药准字H20090016 C.国药准字S2******* D.国药准字Z20090003 答案:A [解答] 此题主要考查的是药品的批准文号。药品批准文号的格式为:国药准字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要点

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要点 医学教育网给大家分享一些药事管理与法规的速记要点,赶紧收藏起来。 互联网药品交易 1. 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交易服务企业的条件:零售连锁消息服务资格,交易安全品种管理制度,保存交易咨询记录能力,配送系统交易服务功能,器械专人执业药师咨询。 2. 审批主体:生经医之间国家局批,生经批之外省局,连锁零售向个人省局。 药品流通 1. 销售凭证:共有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

2. 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多供货单位,医疗机构购进记录多剂型、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准文号、供货单位、购进日期。 药品经营管理 1. 色标分类:零货待发合格皆绿,待验退货黄不合格红。 2. 零售质量管理制度:一报告二审核;二保障三药品;四质量六环节。注:报告:不良反应报告;审核:首营企业和收营品种;保障:卫生和人员健康;质量:质量责任、质量事故、质量信息、服务质量;药品:拆零药品、特殊管理药品、中药饮片;环节:购进、验收、储存、陈列、养护、销售。 3. 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形:期满未换证、关闭证无效、事项不能施、撤销许可证。 4. 经营类别:处方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

5.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适用于《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发证、换证、变更、监督管理,即“发换变监”。 6. 药品经营范围包括:麻精毒生物生化,中药材饮片成药,化原抗生原制剂 召回管理 1. 严重危害一级召,暂时逆害二级召,无害他因三级召。 2. 通知一二三级召回123,报告一二三级召回137。 药品生产管理 1. 批的划分:注射剂同一配液罐;粉针剂同一批原料,冻干粉针剂同一批药液同一台冻干设备;固体、半固体制剂:成型前或分装前同一台混合设备;液体制剂;灌装(封前最后混合液体;即

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版)用户手册

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 (机构版) 用户手册 二○一七年一月 北京民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目录

《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版》用户手册 第1章系统简介 《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版》主要实现了本院执业医师信息的查询、医师提交的业务申请办理审核、全国医师信息验证以及机构的综合信息和系统的基础功能等。 系统流程说明 整个系统办事流程如下: 登录流程说明 由核发该机构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局)生成该医疗机构的用户名和密码,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携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局)领取用户名和密码,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局)分发人员现场核实后,用户名和密码可直接发送到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手机中,医疗机构负责人可凭此密码登录医疗机构端。 对使用人员的要求 各使用单位需要将该软件安装在专用计算机上。 使用人员应该能熟练操作并具备相应软、硬件知识。 系统特点 ●信息共享,继承已有信息 ●校验完备,减少人为错误 ●界面人性化,易于操作 ●查询方式多样化,方便快捷 ●统计类别丰富,功能强大

《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版》用户手册 第2章运行环境 硬件要求 硬件配置的好坏,会对软件的使用产生一些影响。配置高的机器在软件使用中会响应较快,特别是在查询和统计中的速度受硬件的影响较明显;若配置较差,则情况相反。 软件要求 系统配置 注意:显示分辨率 使用本软件之前请务必将系统分辨率调到×,否则软件界面显示不全。

《医师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机构版》用户手册 第3章系统的安装及卸载 安装步骤 安装前首先获取安装包,登陆网址:或.医师系统,如下图所示: 图 在上图中,点击右侧医疗机构版【点击进入】按钮,弹出如下登录界面: 图 在上图中,输入您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局)领取用户名和密码,然后输入校验码,点击【登陆】按钮,如果用户名和密码正确,即可系统登录成功,随后系统进入如下界面,如图所示:

执业药师注册申办须知

执业药师注册申办须知 一、申请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二、办理程序 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在执业单位考核意见一栏中,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情况,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有效;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返还;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返还;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数码照片3张和同版电子版,数码照片电子版的技术规格为:jpg 、jpeg 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 ,宽高比为385:441,其中宽度最小为385px ,高度最小为441px,头像清晰居中;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当年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返还; 6、加盖公章的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许可证); 7、黑龙江省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电子学分; 8、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退休、待业的证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9、报考单位是医疗机构时,需要提供报考单位的离职证明(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以及离职后的社保缴费票据(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当地人社部门协商进行核实)。 (二)执业药师再次注册 1、同(一)中1-7、9; 2、《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3、变更与再次注册同时进行的,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许可证)和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4、报考单位是省内医疗机构,在省外注册(省内无注册痕迹),再次注册时,需要提供报考单位的离职证明(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以及离职后的社保缴费票据(可根据实际情况与当地人社部门协商进行核实)。 (三)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1、同(二)中1、2; 2、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四)执业药师注销注册 1、《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执业药师注册证》原件。 4、原注册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五、许可实施机关及咨询电话 1、联系电话:0467-2185032。 签收 受理 审 批 制证 发 证 送达 开始 结束

执业药师注册需提供资料

申请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我单位申请执业药师首次注册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考核意见栏内需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并注明是否同意注册;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审查意见栏内需经执业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署是否同意注册的意见,相片粘贴在框内); 2、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最近一年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同版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 4、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还需同时提交载有本人申请注册前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所获学分证明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 5、《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6、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一份; 7、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8、自我保证声明。 以上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我单位承诺,如有虚假材料我单位愿意对此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法人签字: 年月日 申请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我单位申请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二份(考核意见栏内需如实填写申请人的德、能、勤、绩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并注明是否同意注册;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审查意见栏内需经原执业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署是否同意变更注册的意见,相片粘贴在框内);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需有资格证书编号和姓名); 3、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最近一年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6、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一份; 7、载有本人前次注册到申请变更注册之间每年度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所获学分证明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 8、因企业名称变更需要变更注册的,申请变更注册时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9、执业药师注册证的原件。若注册证原件遗失,需在《湖北日报》上登报挂失,登报后一个月再办理注册; 10、离职证明原件(原注册单位开具,如张三离开十堰药店,离职证明中须注明十堰药店新注册执业药师为李四,且内容必须属实); 11、自我保证声明。

2020年执业药师注册常见问题解答

2020 年执业药师注册常见问题解答 2016 年执业药师注册相关问题答疑 一、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是否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二、为什么要实行执业药师注册制度? (1) 是对获得执业药师资格人员在执业活动前必须经过的准入控制,注册机构通过对申请注册者的资格审核,符合条件才予以注册,同意准入。 (2) 是对执业药师进行行政管理,加强监督调控的一种手段。 (3) 通过注册制度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用人实行依法监督管理。 三、执业药师注册申请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 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 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 经执业单位同意。 四、执业药师注册包括哪些方面? 执业药师应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进行注册。执业类别分为药 ;执学、中药学、药学与中药学三类;执业范围包括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业地 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五、执业药师的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机构设在哪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资格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六、什么是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第一次到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手续为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七、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几年?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须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八、什么是执业药师再次注册?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满(有效期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申请再次注册的执业药师必须有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记录。 九、什么是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执业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应当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向新执业单位所在地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十、什么情况下执业药师将予以注销? 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 1. 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2. 受刑事处罚的; 3. 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4. 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5. 因健康原因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6. 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7. 无正当理由不在执业单位超过半年以上者 十一、对涂改、伪造或以虚假和不正当手段获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执

医生变更注册申请表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姓名:——————————————医师资格级别:——————————————类别:——————————————医师资格证书编码:—————————————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变更医师执业注册事项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封面、表3-4由申请人填写,表5-7由有关部门填写,封面的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由注册主管部门填写。 4、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填写封面的新医师执业证书编写。 5、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6、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7、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口腔或公共卫生。 8、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9、“相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10、申请变更执业地点的,申请人需在拟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中填写拟变更的医疗机构的名称、登记号、地址及邮政编码。 11、填写栏中聘用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医师职业分类填写。 12、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学历所学系、 专业 家庭地址及邮政编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身份证号码原申请执业机构名称及 登记号 原申请执业机构地址邮政编码 原执业级别 原执业类别获得执业助医师 资格的时间 获得执业医师资格 的时间 何时何地因何 种原因受过何 种处罚或处分

医师变更申请表新2020

医师变更执业申请审核表医师姓名: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表时间:年月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事项时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5.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或者公共卫生。 6.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7.“相片”一律用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8.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填写表2、申请变更、多机构备案应填写表3。 9.填写栏目内聘用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职业分类填写。 10.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资格证书编码只填写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11.业务水平考核机构或组织的名称、考核培训时间及结果栏目由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后申请首次注册者、或者是申请变更执业范围的医师、或者是申请重新注册的医师填写;考核或培训机构的证明另纸附上。 12.“执业范围”内容填写要求: (1)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表中由申请

人填写的“其他要说明的问题”栏填写。执业机构、执业机构所属注册主管部门在审批核准时,应将核准的执业范围填写在“拟聘用的科目”和“聘用的科目”栏内。 (2)因医师执业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限制或需特别限制医师执业范围的,注册机关应当在医师执业证书“备注”栏中注明。 13.申请变更执业类别的,须将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附上,并将原类别的医师执业证书交回原注册主管部门方可另行注册。 14.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执业药师注册程序方法

执业药师注册程序方法 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将执业药师注册等行政许可事项交由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实施的通知》精神,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局开始办理执业药师注册工作。 执业药师可通过互联网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24988767.html,),完成修改个人资料、网上申报、修改申请信息、打印申报表、查看注册状态、查看注册历史、继续教育、求职信息维护、咨询服务等工作。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1、网上登录(通过首页登录,初始密码为"111111"); 2、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息填写完整); 3、网上修改登录密码(初次登录后,请重新设置您的登录密码); 4、网上选择申报类型,填写申报表信息; 5、网上提交申报(资料填写完整、正确后提交); 6、网上打印申报表(申报资料提交成功后,打印申报表); 7、携带审核材料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审核。具体材料为: 首次注册: 一、提交材料目录: 1.本项目申请表《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访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24988767.html,执业药师注册服务平台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 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明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5.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本人6个月以内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经营或生产单位提交药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使用单位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取得资格一年以上人员还须携带本人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材料格式要求: 1.申请表中填写的执业药师资格与《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执业类别一致,对考取了两种资格的执业药师,注册时需要同时带两个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且只能同时注册在同一个执业单位。执业类别选择"药学和中药学"。 2.申请表中填写的单位名称与企业合法开业证明(经营或生产单位提交药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使用单位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公章上的名称三者必须一致。(同音字也不可) 3.申请表中填写的资格证号与资格证原件应一致。资格证号指的是编号而非管理号。 4.首次注册的申请表上填写的身份证号与身份证复印件应一致。申请表上填写的姓名与资格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应一致。 5.复印件均应使用A4规格纸张复印,内容完整、清晰、不得涂改,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 6.申请人提交的企业合法开业证明(经营或生产单位提交药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使用单位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

2014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真题与标准答案

2014年执业药师考试药师管理与法规 真题及答案 一、A 型题(最佳选择题)共40 题。每题l 分。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佳答案。 1根据《2011-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关于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目标的说法,正确的是B A.首先对基本药物实施全品种电子监管 B.在药品生产、批发环节实现电子监管的基础上,推广到药品和使用环节 C.首先对医疗用毒性药品实施电子监管,逐步推广到血液制品和疫苗 D.按照先东部发达地区再向西部渗透的原则实施药品电子监管 E.采取一步到位方式,对所有的药品实施电子监管 2.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在药品应当具备的条件中,不包括 C A.具有适当资质并经过培训的人员 B.足够的厂房和空间 C.新药研发的团队和仪器和设备 D.经过批准的生产工艺规范 E.适用的生产设备和维修保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是D A.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B.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C.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D.违法行为在两年后才被发现,法律未另行规定的 E.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 4.医院药学工作的职业遒德要求不包括E A合法釆购,规范进药 B.精益求精,确保质量 C.精心调剂,热心服务 D.维护患者利益,提高生活质量 E.依法促销,诚信推广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生产药品所需的原料、辅料必须符合C A.食用标准 B.行业标准 C.药用要求 D.卫生要求 E.生产要求 6.根据《巾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化学药品购销己录必须注明药品的A A.通用名称 B.常用名称 C.化学名称 D.商品名称 E.英文名称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下列情形按假药论处的是B A.不注明生产批号的 B.被污染的 C.添加着色剂、防腐剂及辅料的 D.超过有效期的 E.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成分不符的 8.通过改换包装而改变原生产日期和生产批号的药品,应当定性为D A.假药 B.劣药 C.按假期论处 D.按劣药论处 E.过期药品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医疗机构制剂的说法,正确的是A A.不得在市场销售 B.可以在定点零售药店销售 C.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在市场上销售 D.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方可在贞场上销售 E.经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方可在市场上销售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医疗机构药剂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D A.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记录 B.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药品必须有真实、完整的

执业药师注册12个常见问题解答

执业药师注册12个常见问题解答 执业药师注册常见问题解答 一、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是否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二、为什么要实行执业药师注册制度? (1)是对获得执业药师资格人员在执业活动前必须经过的准入控制,注册机构通过对申请注册者的资格审核,符合条件才予以注册,同意准入。 (2)是对执业药师进行行政管理,加强监督调控的一种手段。 (3)通过注册制度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用人实行依法监督管理。 三、执业药师注册申请应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注册者,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四、执业药师注册包括哪些方面? 执业药师应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进行注册。执业类别分为药学、中药学、药学与中药学三类;执业范围包括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五、执业药师的注册管理机构和注册机构设在哪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资格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六、什么是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第一次到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手续为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七、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几年?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须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八、什么是执业药师再次注册? 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满(有效期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申请再次注册的执业药师必须有参加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记录。 九、什么是执业药师变更注册? 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执业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应当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向新执业单位所在地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十、什么情况下执业药师将予以注销? 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注销: 1.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被吊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 4.受开除行政处分的; 5.因健康原因或其它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 6.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7.无正当理由不在执业单位超过半年以上者。 十一、对涂改、伪造或以虚假和不正当手段获取《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执业药师注册证》的人员怎么办?

2017年执业药师证书注册

2017年执业药师证书注册 2017年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不仅是为了加强对执业药师的管理,也是为了帮助执业药师更好的执业。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总结一下2017年执业药师证书注册的步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加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第三条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四条执业药师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注册。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执业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五条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第二章申请注册 第六条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 第七条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四)经执业单位同意。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三)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 (四)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它情形的。 第九条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执业单位证明; (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第十条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十一条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执业单位考核材料;

办法 2020年执业药师管理与法规处方管理办法

2020年执业药师管理与法规处方管理办法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执业药师《管理与法规》:处方管理办法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2.处方界定: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也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二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 处方标准:处方标准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三处方的开具 1.处方有效期:处方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2.处方一般用量: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3.利用计算机开具、传递处方和调剂处方的要求:医师利用计算

机开具、传递普通处方时,应当同时打印出纸质处方,其格式与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纸质处方经签名或者加盖签章后有效。药师核发药品时,应当核对打印的纸质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的纸质处方与计算机传递处方同时收存备查。 四处方的调剂 1.调剂处方药品操作规程: 药师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注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包装;向患者交付药品时,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者处方用法,进行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2.调剂处方"四查十对"、签名及不得调剂的规定: A.四查十对:药师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B.签名: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C.不得调配的: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3.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外购药品的规定: 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五监督管理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加强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根据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发的《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 第三条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向注册机构申请注册并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四条执业药师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注册。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执业范围为药品生产、药品经营、药品使用;执业地区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五条执业药师只能在一个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注册,在一个执业单位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 第二章申请注册 第六条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 第七条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第八条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二年的; (三)受过取消执业药师执业资格处分不满二年的; 第九条首次申请注册的人员,须填写“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5张;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五)执业单位证明; (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 第十条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持证者须在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再次注册手续。超过期限,不办理再次注册手续的人员,其《执业药师注册证》自动失效,并不能再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 第十一条申请再次注册者,须填写“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 (二)执业单位考核材料; (三)《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四)县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本人6 第十二条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药师资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一年后申请注册的,除按第九条规定外,还需同时提交载有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第三章注册与管理 第十三条执业药师注册机构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

执业医师注册变更申请表填表说明

样表: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玲 : 周姓名 执业医师: 级别资医师格床: 临 类别: 201251110XXXXXXXXXXXXXXXXXX编师资格证书码医 : 11052000000XXXXX原医师执业证书编码此栏由卫生行政部门填写新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日填表时间月XX: XXXX年XX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监制明填表说、本表供变更医师执业注册事项使用。l 、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2. 3、封面、表1-2由申请人填写,表3-5由有关部门填写,封面的新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由注册主管部门填写。 4、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填写封面的新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5、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6、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7、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口腔或公共卫生。 8、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9、“相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10、申请变更执业地点的,申请人需在拟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中填写拟变更的医疗机构的名称,登记号、地址及邮政编码。 11、填写栏目中聘用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医师职业分类填写。 12、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X 本 近 出生年XXX X XX所学系、专XXX 家庭地址 XXXXXXXXXXXXXXXXXXXX 邮政编 专业技术职务任 XXXXXXXXXXXXXXXXXXXX 资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医原执业机构名称登记登记号XXXXXXXXXXXXXX 原执业机构地 XXXXXXXXXXXXXXXXXXXX邮政编XXXXXX 临床原执业类别执业医师原执业级别

苏州市执业药师注册备案须知

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备案药师 注册、变更、备案须知 一、办理依据: 1.《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二、申请条件: 1.苏州市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人员方可申请注册。 2.机关、院校、科研单位和各级药品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不予注册。 3.外省(市)企业在苏州设立办事处(机构),其员工应到企业所在地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 4.被取消执业药师资格不满2年的,不能注册。 5.因刑事处罚,自执行完毕之日起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2年的,不能注册。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首次注册执业药师。登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平台(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e24988767.html,/zyysweb/index.jsp,用户名是本人身份证号,原始密码是111111,下同)更新个人信息、打印《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1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 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4.市疾病控制中心或市(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一年内健康体检表; 5.执业单位证明(立项通知书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6.执业药师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证书; 7.担任单位质量负责人必须要有在药品经营企业工作1年以上的相关证明; 8.与受聘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合同(如退休人员受聘材料需进行公证); 9.受聘者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重点验明真实性); 10.在职在岗自我保证声明; 11.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二)申请再次注册者或变更注册。登录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平台更新个人信息、打印《执业药师再次注册申请表》或《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1式2份),并提交以下材料:1.《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 3.身份证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 5.市疾病控制中心或市(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一年内健

推荐-执业药师挂证协议书

执业药师挂证协议书 甲方: 电话:身份证号: 乙方: 电话:身份证号: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使用乙方执业药师证书,经双方自愿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乙方执业药师证书使用年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每年元协议期满即终止,双方需要续签协议,可提前两个月协商。 二、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算,一年的的工资一次付清,付款时间不得迟于合同签订后5日,付款时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开具发票。 三、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乙方将相关注册证件资料交于甲方经办人,甲方在确认无误后出具收条给乙方。甲方应尽快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如需乙方配合,应提前与乙方协商,方便乙方安排时间,如因此产生费用(因注册需要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培训考试费等),由甲方承担。注册时需要乙方相关证件(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由甲方提前一天告知乙方,乙方按约定时间提供给甲方)。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由甲方保管,甲方应将所保管的原件复印一份给乙方。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证书,若有损坏或遗失,甲方应及时补

办,并承担费用。 四、在协议期内,乙方保证甲方为执业药师证的唯一全权使用人,乙方不得在第三方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行为;乙方对所知悉的甲方的所有情况有保密义务;乙方必须按规定接受执业药师注册期间所必须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修满规定的学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实报实销(包括差旅费、住宿费、培训费、体检费等)。甲方在认证期间需乙方到场,应提前一天通知乙万,以便乙方协调时间。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实报实销(包括差旅费、食宿费),并每天给予一百元误工费。 五、在协议期内,未得到乙方的书面认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药师证变更到其他单位,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的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就由甲方承担;各证件原件的扫描件,甲方应妥善保密保管或协议期满后删除销毁,如因甲方外泄或做其他用途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就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以上事情发生,则甲方不承担任伺法律责任;甲方应持证合法经营,甲方经营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包括安全、经济、法律等)与乙方无关,乙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只提供执业药师证书挂名使用。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证书被吊销,甲方承担乙方的经济损失,计算方法如下:

医师注销注册申请表-示例表格

医师注销注册申请表(示例一)

注:1.本表适用于医师申请注销医师执业许可、注销多个执业地点中的一个或者注销已备案的医师其他执业机构,请根据实际选择其一填写(如申请注销医师执业 许可的,已备案的医师其他执业机构一并注销;注销某一执业地点的,该执业 地点已备案的医师其他执业机构一并注销)。 2.申请注销医师执业许可的,请填写“主要执业机构名称”栏,并由主要执业机 构名称出具意见;申请注销已备案的医师其他执业机构的,请填写“其他执业 机构名称”栏,并由该其他执业机构名称出具意见。 3.同时申请注销多个已备案医师其他执业机构的,每一家执业机构分别填报1份 本表。向同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所提交申请材料相同的,可以只提供1份申请 材料(不包括本表)。 4.医师注销注册需提供材料清单(不包括本表): (1)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2)注销注册原因的相应证明文件(如医师已死亡的,提供已注销户口的户口 本复印件;医师被宣告失踪的,提供宣告失踪的生效法院公告复印件;医师受 刑事处罚的,提供生效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医师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 的,提供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送达证明复印件;医师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提供 培训及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不合格证明;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两年证明材料等)。

★以下内容请申请人认真阅读后填写: 1.申请人已知悉并认同以下事宜: ☆(1)通过网上申请(预审)的,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知办结后,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到行政审批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经与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后当场领取行政许可证件(文书),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结后告知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除外。 (2)申请人同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采取包括快递到付在内的方式邮寄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文书)。行政许可证件(文书)邮寄至申请人确认的送达地址并经签收,即视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已依法送达。 2.申请人自愿选择以下行政许可证件(文书)送达方式(请在相应项前的□中打√,且只能选择其中一种送达方式;如未选择填写,则默认为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行政审批窗口自行领取,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动采取邮寄送达方式并告知申请人的除外): √(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行政审批窗口自行领取; □不接受邮寄送达(▲如同时选择该项,则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采取邮寄送达,须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行政审 批窗口自行领取!) √通过网上申请(预审),需提交、核验申请材料原件并缴回证件。 □(2)申请材料已现场提交,请快递邮寄至以下地址: (邮政编码:),收件人:,收件人联系手机(电话):申请人签名:陈XX日期:XXXX年X月X日

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

一、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6-8分) (一)执业药师管理(2-3) (二)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与服务规范(2-3)(三)药品与药品安全管理(2-3) (一)执业药师管理 1.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1)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内涵: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目的:实行对药学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 性质:属于执业资格制度* 执业药师(Licensed Pharmacist)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凡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均应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 (2)执业药师管理部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并指导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则主要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与注册管理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资格作为药学技术人员的一种执业资格,需要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目前,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委托国

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考务工作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 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人员。②具有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并有一定的专业工作实践经历(工作年限)。在报考条件中对专业工作年限的具体规定是,对中专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对大专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对本科学历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对第二学士学历、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要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取得博士学历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参加考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或者“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考试科目。 (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我国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取得执业药师资格的药学人员,经执业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到执业单位所在省级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手续。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凡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而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执业药师执业活动*?。 (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执业药师应当按照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区到执业单位所在省级执业药师注册机构进行注册。执业类别为药学类、中药学类、药学与中药学类;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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