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财税158号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2003财税158号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2003财税158号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的通知

财税【2003】158号07.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设兵团财务局:

为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管理,确保依法足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现对个人投资者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个人投资者以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消费性支出及购买家庭财产的处理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

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57号)中关于对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后剩余利润,不分配、

不投资、挂帐达1年的,从挂帐的第2年起,依照投资者(股东)出资比例计算分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管理办法

财务管理及会计基础工作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第三条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四条公司要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并在专职会计人员中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第五条公司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六条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第七条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品质、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

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八条会计人员应当保守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公司领导人同意外,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公司的会计信息。 第三章会计核算的一般规定 第九条财务部应当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第十条财务部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并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和经费的收支。 五、收入、支出、成本、费用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核算和处理。 七、其它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十一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致。 第十二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三条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财税库银管理办法教材

新绛新田村镇银行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新绛新田村镇银行税收收入电子缴库行为,保障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处理的准确、及时、稳定和高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绛新田村镇银行内参加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以下简称横向联网)。 第三条“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通过人民银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简称TIPS)”进行连接,用于纳税人通过银行柜面向税务征收机关缴纳税款或由税务征收机关发起直接扣税。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是指联网单位通过横向联网系统,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税收收入缴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以及共享信息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电子缴库信息,是指联网单位通过横向联网系统收发的各种信息,包括税收收入缴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处理过程的信息,以及为实现业务处理和信息共享所需的公共数据代码等其他信息。 第五条行社应遵循安全、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

配合办理税收收入电子缴库。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六条电子缴库以横向联网系统为依托,横向联网系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运行安全、可靠、稳定; (二)能够实现电子缴库信息在联网单位之间的收发处理; (三)能够满足联网单位各自独立处理业务的要求; (四)电子缴库信息的传输实行全过程加密及身份确认,能够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不可篡改性和不可否认性; (五)电子缴库信息的校验工作由信息接收方负责。 第七条横向联网系统的加密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行社应按以下要求办理电子缴库业务: (一)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办法有关业务信息的安全和保密规定; (二)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收发电子缴库信息,并进行相关业务处理; (三)对电子缴库信息及时备份和存档,并可按规定调取和查询业务信息; (四)及时进行电子对账,并保存详细的对账结果;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库〔2007〕50号 2007-06-0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了顺利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规范税收收入电子缴库行为,根据《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实施方案》(财库〔2007〕4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果发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反映。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支行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有关金融机构。 附件: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 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税收收入电子缴库行为,提高税收收入征缴入库工作效率,加快税款资金入库速度,实现信息共享,根据《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实施方案》(财库〔2007〕4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以下简称横向联网)地区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含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下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以下简称国库)、商业银行(含信用社,下同)等联网单位,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税收收入缴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以及信息共享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是指联网单位通过横向联网系统,

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办法(√)

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分公司系统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统一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建立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各单位应使用统一的会计科目,不得随意更换。 第二条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三条各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内部往来和上下级往来的处理;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六)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七)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二章原始凭证

第四条原始凭证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获得的外部原始凭证必须是正式发票或符合有关财税法规要求的其他凭据,并且内容详实、计算正确、开票单位个人签名或盖章齐全、字迹清晰无涂改,获得的内部原始凭证必须经本单位有关负责人的签字批准,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经有关人员签名核准并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章。 (三)凡同时填写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列明所购实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单价,并经采购人和批准人以外的实物使用人或相关人员签字验收,购买劳务的原始凭证必须列明工作量和劳务价格并由经办人和批准人以外的劳务接受部门的相关人员签字核实。 (四)一式多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其中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多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一次性套写完毕,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丢弃或撕毁。 (五)分公司职工因公借款的借款单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退回借款或报账冲销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借款单。 (六)经上级有关单位或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

财务部管理规章制度

财务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财务部部门职能: 1、负责公司财税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2、负责租金、税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足额收缴工作; 3、编制公司各种财务报表及帐务处理; 4、负责员工薪酬发放、出差报销及日常帐务处理等财务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外部财务环境协调处理工作。 6、商户日常费用的收取。 7、公司库房等购买用品的建档记录。 二、财务部部门职责: 1、制订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 2、负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执行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3、负责公司会计核算,编报公司财务预算和决算; 4、分析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 5、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办理各类结算业务,办理银行帐户、证券帐户的开销户,办理公司纳税申报和内部费用报销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7、负责接受审计、稽核、税务和有关上级领导部门工作检查; 8、对公司经济业务的决策提出财务或税收筹划建议; 9、负责公司所需物品的采购及管理工作; 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部各管理规章制度: 1、财务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日常现金流量的管理、收费管理、仓库管理; A、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认证审核,总帐的设置和登记及会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并实施成本控制; B、学习国家财政、税收方面的方针政策,维护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坚持原

则,秉公办事; C、加强经济核算,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 D、对财务的各个环节手续清楚,能正确处理各环节帐目。协调和督促财务部门的各项工作,认真审核各种现金发生事项的收付凭证,严格按审批权限审查各种单据,监督控制开支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E、负责设置总帐帐户,审核原始凭证,并汇总登记总帐; F、指导财务工作的开展,编制和汇总财务计划,监督和检查各财务工作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G、认真执行税法,做好合理避税工作,按规定正确及时提取各项税金和各项款项,并按时足额上缴; H、按照编制和汇总会计报表,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为领导提供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月、季、年写出财务分析,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从经济效益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领导的参谋; I、加强财产管理,及时核对帐目,达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J、按规定妥善保管好各项凭证、帐簿、报表及核算资料,定期装订整理立卷归档; K、财务处理方法应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应当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公司财务各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作出书面说明,报董事会和总经理; L、协助和配合各部门的工作,并与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沟通信息,发挥作用; M、严格按照公司各类合同条款规定要求,对收费实行严格管理,正确使用发票小票和各类促销凭证、管理发票、小票和各种有价证券,避免各种问题的发生; N、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工作。 四、暂借款及预付款审批制度: 1、暂借款是因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临时性借款。借款时须按“借款单”要求填列各项栏目,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由财务部付款;

农村信用社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最新]

附件7: XXXX农村信用社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X农村信用社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业务管理,根据《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 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结合XXXX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农村信用社范围内办理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以下简称横向联网)业 务的各营业网点。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横向联网是指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国库、商业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 商业银行)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通过电子网络系统办理税收 收入征缴入库等业务,税款直接缴入国库,实现税款征缴信 息共享的缴库模式。 本办法所称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是指行社通过横向联网系统,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税收收入缴库、对账以及共享信息 的过程。 第四条各办理业务网点必须执行国家有关业务信息

的安全和保密规定,按照规定收发电子缴库信息,及时进行 相关业务处理,保证应缴税款及时、足额划缴国库。 第二章电子凭证 第五条税收收入电子缴库业务的电子凭证包括电子 缴款书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电子缴款书,是纸质缴款书的电子形式,与纸制的缴款 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由税务机关生成。税收收入电子缴库,实行划缴入库和自缴入库两种方式。划缴入库方式采用 电子缴款书取代纸质缴款书办理税款缴库相关业务;自缴入 库方式以纸质缴款书为依据,电子缴款书为辅进行比对核销 办理税款缴库相关业务。 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是由纳税人开户行社根据接收的电 子缴款书相关要素信息生成,从纳税人账户划缴税款资金的 专用凭证。 第六条省清算中心与清算国库对账成功后,各行社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第七条纳税人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不慎遗失或毁损,需要重新开具付款证明时,需经办行社核实付款人的书面申请和付款人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经05级(含)以上柜员授权后重新补打电子缴税付款凭证。 第三章业务处理

上海财税库银三方协议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上海财税库银三方协议 篇一:财税库银三方协议书(文本) 编号: 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 济宁市国家税务局监制 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 甲方(纳税人): 乙方(国家税务局): 丙方(纳税人开户银行): 为简化办税程序,向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证税款(含费、基金,下同)及时、安全、完整入库,甲、乙、丙三方就税款缴纳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依照税法、费(基金)管理办法缴纳的各项税款,采用财税库银联网方式,由甲方委托丙方通过财税库银联网系统,在签订协议的缴款账户上进行扣缴。 二、甲方确定一个在加入财税库银联网系统的商业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为税款的缴款账户,该账户需在本协议书中确认,甲方和丙方有责任保证该账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该缴税账户不是甲方在银行设立的,账户所有人应授权丙方根据乙方发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从该账户主动划扣 甲方税(费)款。 账户所有人:(签章)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业主:年月日 三、甲方缴款账户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甲方应在办理有关涉税事项的五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由乙方批准后,到丙方办理原协议废止手续。同时与主管税务机关、开户银行重新签订《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因甲方擅自更改签约账户造成无法扣缴税款而导致逾期缴纳的,乙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甲方应保证在办理每一项需扣款的涉税事项时,其签约账户内有足够存款余额,如因账户余额不足或签约账号被冻结等原因造成无法扣缴税款而导致逾期缴纳的,乙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五、财税库银联网后,如甲方采用远程电子申报缴款方式(包括网上报税、个体双定户银行扣税等),甲方可根据需要,到税务机关开具《 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如甲方采用大厅申报缴款方式,乙方为甲方开具相应完税凭证,作为甲方核算的会计凭证。 六、乙方保证向丙方发送的扣款信息真实、准确。若丙

财税库银三方协议书(文本)

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 济宁市国家税务局监制

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 甲方(纳税人): 乙方(国家税务局): 丙方(纳税人开户银行): 为简化办税程序,向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证税款(含费、基金,下同)及时、安全、完整入库,甲、乙、丙三方就税款缴纳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依照税法、费(基金)管理办法缴纳的各项税款,采用财税库银联网方式,由甲方委托丙方通过财税库银联网系统,在签订协议的缴款账户上进行扣缴。 二、甲方确定一个在加入财税库银联网系统的商业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为税款的缴款账户,该账户需在本协议书中确认,甲方和丙方有责任保证该账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如该缴税账户不是甲方在银行设立的,账户所有人应授权丙方根据乙方发出的扣款信息和指令从该账户主动划扣甲方税(费)款。 账户所有人:(签章) 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业主:年月日 三、甲方缴款账户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变更的,甲方应在办理有关涉税事项的五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由乙方批准后,到丙方办理原协议废止手续。同时与主管税务机关、开户银行重新签订《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因甲方擅自更改签约账户造成无法扣缴税款而导致逾期缴纳的,乙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四、甲方应保证在办理每一项需扣款的涉税事项时,其签约账户内有足够存款余额,如因账户余额不足或签约账号被冻结等原因造成无法扣缴税款而导致逾期缴纳的,乙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五、财税库银联网后,如甲方采用远程电子申报缴款方式(包括网上报税、个体双定户银行扣税等),甲方可根据需要,到税务机关开具《税收电子转帐专用完税证》。如甲方采用大厅申报缴款方式,乙方为甲方开具相应完税凭证,作为甲方核算的会计凭证。 六、乙方保证向丙方发送的扣款信息真实、准确。若丙方因乙方的错误信息而误扣甲方账户存款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丙方保证在收到乙方扣款信息后,对甲方签约账户进行扣款。若丙方在没有收到乙方的扣款信息而对甲方的账户进行了扣款、或者丙方收到乙方扣款信息但对甲方的非签约账户进行了扣款、或者丙方不按乙方发送的扣款信息进行了扣款,责任由丙方承担。丙方按照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业务处理手续详解

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业务处理手续 为了规范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税收收入电子缴库行为,根据《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业务处理手续。 一、签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基本流程 签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书》)指的是税务部门、纳税人和开户银行(信用社)三方经协商同意,由纳税人授权从账户划缴税款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 基本流程如下: (一)纳税人携带相关资料到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三方协议书》并签字盖章,经税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加盖公章; (二)纳税人持《三方协议书》到开户银行(信用社)填写相关信息,申请办理电子缴税; (三)开户银行审核信息无误,由经办柜员进行缴税协议内容的登记录入,并且人工核对协议上的户名与系统显示的户名一致,登记录入完毕后由柜员录入验证标志,向税务

部门发送验证请求信息。由税务部门当场发起三方验证,在收到税务部门的确认回复后,系统自动将该协议在登记簿中的验证状态改为“已验证”状态。开户银行(信用社)在确认该协议的验证状态为“已验证”后,在一式三份的《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上加盖业务公章,返给纳税人二份,留一份专夹保管存档,并手工建立登记簿登记备查; (四)纳税人留存一份,另一份送税务部门留存,协议正式生效; (五)登记成功后系统提示打印出一式两联《业务受理通知书》,柜员签章并加盖业务受理章后,一联留存,一联作为受理回单交纳税人。 二、实时扣税业务操作流程 实时扣税业务是指签订三方协议后,由税务机关发起逐笔扣税信息,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简称TIPS)实时转发纳税人指定付款银行(信用社),付款银行(信用社)收到后予以扣款,并将扣款结果回执通过TIPS 系统实时返回税务机关的整个业务处理过程。 基本流程如下: (一)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向TIPS系统发送实时扣税信息; (二)TIPS系统收到后对其进行校验,并将校验结果返回给税务机关。校验无误的,转发付款银行;

最新最全财务部管理规章制度

最新最全财务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财务部部门职能: 1、负责公司财税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2、负责租金、税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足额收缴工作; 3、编制公司各种财务报表及帐务处理; 4、负责员工薪酬发放、出差报销及日常帐务处理等财务管理工作; 5、负责公司外部财务环境协调处理工作。 6、商户日常费用的收取。 7、公司库房等购买用品的建档记录。 二、财务部部门职责: 1、制订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体系; 2、负责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执行和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3、负责公司会计核算,编报公司财务预算和决算; 4、分析公司的财务经营情况; 5、负责公司资金调度和管理,办理各类结算业务,办理银行帐户、证券帐户的开销户,办理公司纳税申报和内部费用报销工作; 6、配合有关部门定期对公司资产进行盘点; 7、负责接受审计、稽核、税务和有关上级领导部门工作检查; 8、对公司经济业务的决策提出财务或税收筹划建议; 9、负责公司所需物品的采购及管理工作; 10、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财务部各管理规章制度: 1、财务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日常现金流量的管理、收费管理、仓库管理; A、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认证审核,总帐的设置和登记及会计报表的编制、上报,并实施成本控制; B、学习国家财政、税收方面的方针政策,维护公司利益不受侵犯,坚持原

则,秉公办事; C、加强经济核算,管好用好资金,严格执行各项开支标准; D、对财务的各个环节手续清楚,能正确处理各环节帐目。协调和督促财务部门的各项工作,认真审核各种现金发生事项的收付凭证,严格按审批权限审查各种单据,监督控制开支范围,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E、负责设置总帐帐户,审核原始凭证,并汇总登记总帐; F、指导财务工作的开展,编制和汇总财务计划,监督和检查各财务工作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G、认真执行税法,做好合理避税工作,按规定正确及时提取各项税金和各项款项,并按时足额上缴; H、按照编制和汇总会计报表,做到报表及时,数字真实,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为领导提供完整的数据资料,并按月、季、年写出财务分析,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从经济效益角度,进行可行性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当好领导的参谋; I、加强财产管理,及时核对帐目,达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J、按规定妥善保管好各项凭证、帐簿、报表及核算资料,定期装订整理立卷归档; K、财务处理方法应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动。如有变动,应当将变动情况和原因,变动后对公司财务各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作出书面说明,报董事会和总经理; L、协助和配合各部门的工作,并与财政、税务、银行等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沟通信息,发挥作用; M、严格按照公司各类合同条款规定要求,对收费实行严格管理,正确使用发票小票和各类促销凭证、管理发票、小票和各种有价证券,避免各种问题的发生; N、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工作。 四、暂借款及预付款审批制度: 1、暂借款是因业务需要的临时借款,包括差旅费及各种临时性借款。借款时须按“借款单”要求填列各项栏目,并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后,由财务部付款;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13〕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管理,财政部制定了《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乡级财政专户管理,财政部将另行发布文件规范。文件发布前,乡级财政专户管理暂参照《财政专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财政专户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13年4月12日

附件 财政专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条为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17号)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户,是指财政部门为履行财政管理职能,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开设用于管理核算特定资金的银行结算账户。 本办法所称特定资金,包括社会保险基金、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偿债准备金、待缴国库单一账户的非税收入、教育收费、彩票发行机构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代管预算单位资金等。 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财政部门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不属于财政专户。

第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含市辖区和县级开发区)以上财政部门的财政专户管理。 第条财政专户管理遵循安全、规范、精简、统一、透明的原则。 第条财政专户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第二章财政专户开立、变更和撤销 第条开立财政专户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财政部文件规定开立财政专户; (二)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赠款协议条款规定开立财政专户; (三)国库单一账户不能满足资金管理核算要求,需要开立财政专户。 第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地(市)级财政部门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原则上不超过5个,县(区)级财政部门开设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原则上不超过3个,在同一家银行只允许开设1个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财政部门需开设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的,在同一家银行只允许开设1个。 其他性质相同或相似的资金原则上应在1个财政专户中

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办法

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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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2017年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有哪些呢?一起一睹为快! 2017年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2017年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2017年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2017年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有哪些呢?一起一睹为快! 2017年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包括: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后按规定比例转拨基层工会的经费。 (三)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四)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组织的补助款项。 (五)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六)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其他收入。

信用社银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信用社(银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 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农村信用社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办理,根据人民银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国库信息处理系统税收缴库业务处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以下简称财税库银业务),是依托人民银行“国库信息处理系统”(以下简称TIPS系统),在税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以下简称国库)、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下同)间联网,采用电子方式办理单笔实时划缴税款、定时批量划缴税款、电子对账等业务。 第三条财税库银业务全省实行统一网络、接口和规范,由省联社接入人民银行TIPS系统,实现全省一点清算。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财税库银业务按职责不同分为清算行和经办社(行)。清算行(即省联社结算中心,下同)负责与TIPS系统对账并办理资金清算。经办社(行)是指纳税人的开户社(行),负责办理柜面签约信息的维护、批扣清单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打印等业务。

第五条清算行必须通过大额支付系统与各清算国库完成税款资金清算。清算国库收到划缴的税款资金后,按照TIPS系统自动生成的对账单划转各支库。 清算国库是指TIPS系统中负责与商业银行(信用社)进行资金勾对,并将资金按照收款国库进行划转的国库。 第六条联网业务信息交换以发起方为准,扣款结果信息以TIPS系统为准。 第七条业务人员应对系统运行信息、纳税人信息和账户资金等信息严格保密,防止发生数据丢失或泄密行为。 第八条财税库银业务处理系统用户设置、参数维护、业务数据修改、账务调整等重要环节应设专人复核,并坚持双人办理原则。 第九条经办社(行)应配备专职人员进行业务操作,并对签约帐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财税库银业务处理系统联网运行工作日为国家法定工作日,运行时间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 第三章业务处理 第一节接入和撤销 第十一条省联社接入TIPS系统及办理开通和撤销业务事项,应向人民银行国库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二条省联社提出申请时应按人行国库部门要求填写相关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2),包括清算行号以及相关撤销、

关于印发《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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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 【标 签】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税收收入 【颁布单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 【文 号】财库﹝2007﹞50号 【发文日期】2007-06-06 【实施时间】2007-06-0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税款征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了顺利推进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规范税收收入电子缴库行为,根据《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实施方案》(财库[2007]4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果发现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反映。 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支行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有关金融机构。 附件: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 二○○七年六月六日  附件:

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收收入电子缴库行为,提高税收收入征缴入库工作效率,加快税款资金入库速度,实现信息共享,根据《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实施方案》(财库〔2007〕4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以下简称横向联网)地区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含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下同)、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以下简称国库)、商业银行(含信用社,下同)等联网单位,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税收收入缴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以及信息共享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是指联网单位通过横向联网系统,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税收收入缴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以及共享信息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电子缴库信息,是指联网单位通过横向联网系统收发的各种信息,包括税收收入缴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处理过程的信息,以及为实现业务处理和信息共享所需的公共数据代码等其他信息。 第四条 实施税收收入电子缴库,应遵循安全、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国库,共同组织实施本辖区的税收收入电子缴库工作。 第二章 电子缴库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 电子缴库以横向联网系统为依托,横向联网系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运行安全、可靠、稳定。 (二)能够实现电子缴库信息在联网单位之间的收发处理。 (三)能够满足联网单位各自独立处理业务的要求。 (四)电子缴库信息的传输实行全过程加密及身份确认,能够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不可篡改性和不可否认性。 (五)电子缴库信息的校验工作由信息接收方负责。 第七条 横向联网系统的加密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联网单位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办法有关业务信息的安全和保密规定。 (二)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收发电子缴库信息,并进行相关业务处理。 (三)对电子缴库信息及时备份和存档,并可按规定调取和查用业务信息。 (四)及时进行电子对账,并保存详细的对账结果。 (五)按照规定提供电子缴库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XX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公司名称: 批准人: 批准依据: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生效日期:版本:2012-1 发布范围:普发 体系名称:财务管理编码:FC-01-07

目录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编制依据 (1) 4 释义 (1) 5 职责 (2) 5.1 资金财务部 (2) 5.2 办公室 (2) 6 管理要求 (2) 6.1 财务档案的归档 (2) 6.2 财务档案资料的保管 (5) 6.3 财务档案资料的交接 (6) 6.4 财务档案资料的销毁 (6) 6.5 财务电子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 (6) 7 附则 (7)

XX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1目的 规范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财务档案立卷、归档、保管、销毁、交接、转移、借阅的管理,提高公司财务资料的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 3编制依据 3.1《会计档案管理办法》,1998,财政部/国家档案局; 3.2《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FC-01,2009,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3.3《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财务档案资料管理办法》,FC-01-14,2009,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3.4《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FC-01,2012,公司。 4释义 4.1财务档案资料 指相关的政府财税文件、会计档案、审计评估报告、预算、资金、资产、税务、保险、财务信息化、产权、股权等相关资料(包括电子文件)。 4.2会计档案 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a) 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b) 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 会计账簿; c) 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

财税所主要职责、各项制度

一、乡镇财税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含街道)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 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补贴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卡(折)通”发放机制。 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 5、负责乡镇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的征收管理;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 6、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7、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帐乡监”、“农村三资代理服务”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8、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10、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财税所长岗位职责 1、负责财税所的全面工作。 2、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掌握财政、税收、财务、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各项财政改革,积极参与制定本乡镇发展规划。 3、负责组织乡镇财政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定期向乡镇人大、政府及市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4、负责协调本乡镇财政、金融、税务等部门之间的关系。 5、负责乡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财政项目资金和民生工程的政策宣传、资金管理和项目监督。 6、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财税所的内部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8、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乡镇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税所预算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年度综合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和分析,适时提出修正建议。 2、负责年度预算内外资金的拨款、审核与核算工作。 3、负责对资金会计和统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对资金运行和使用情况提出建议。 4、负责按会计制度规定,做好财政总预算会计记账和

财税库银业务操作规程

财税库银业务操作规程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X X银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 横向联网系统操作规程 修订 1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行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以下简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前台业务操作,保障系统业务处理准确、及时、稳定和高效,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财税库银业务,是指本行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依托人民银行的国库信息处理系统(以下简称TIPS系统),在税务、国库、银行之间实现实时划缴税款、定时批量划缴税款、电子对账等业务。 第三条TIPS系统是指依托已有的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网络平台和清算渠道,利用信息和网络技术,通过税务、商业银行的接口,进行税务、国库、银行信息交换和业务处理,并对信息实行集中存储和管理的系统。

第四条本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是指联网单位通过横向联网系统,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税收收入缴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以及共享信息的过程。 税务机关是电子缴款书、电子退库书、电子更正通知书、电子免抵调通知书的发起者,应当对已发出的电子凭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第五条总行运营管理部清算组负责全行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资金清算和日终对账工作,各分行计财部配合管理、协调分行财税库银相关工作。分行计财部需指定专人负责财税库银业务。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清算部门、各分(支)行营业网点。 2第二章业务操作 2.1第七条财税库银税款清算账户的开立 清算机构通过“1601—对公活期开户”交易开立财税库银税款清算账户,货币种类为人民币(01),科目代号为“231510—待结算财政款项”,账户序号为:0001,账户名称为“待结算财政款项(财税库银)”或者根据当地税务要求设置账户名称,通存不通兑,不计息,用于清算地市级国库划缴资金。 2.2第八条三方协议的建立 各分(支)行负责本网点客户三方协议签订、协议状态查询及打印代扣税款凭证。三方协议建立和删除只能在开户行操作!

文档信用社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业务暂行管理办法

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用社(银行)税收收入电子缴库行为,保障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处理的准确、及时、稳定和高效,根据《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库与税务、银行联网试点业务管理指导意见》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信用社(银行)内参加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以下简称横向联网)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以下简称行社)第三条“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通过省联社前置与人民银行“国库信息处”进行连接,用于纳税人通过银行柜面向税理系统(简称 TIPS)务征收机关缴纳税款或由税务征收机关发起直接扣税。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是指联网单位通过横向联网系统,采用电子方式,办理税收收入缴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以及共享信息的过程。本办法所称电子缴库信息,是指联网单位通过横向联网系统收发的各种信息,包括税收收入缴库、退库、更正、免抵调、对账等业务处理过程的信息,以及为实现业务处理和信息共享所需的公共数据代码等其他信息。第五条行社应遵循安全、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配合办理税收收入电子缴库。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六条电子缴库以横向联网系统为依托,横向联网系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运行安全、可靠、稳定;(二)能够实现电子缴库信息在联网单位之间的收发处理;(三)能够满足联网单位各自独立处理业务的要求;(四)电子缴库信息的传输实行全过程加密及身份确认,能够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完整性、不可篡改性和不可否认性;(五)电子缴库信息的校验工作由信息接收方负责。第七条横向联网系统的加密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第八条行社应按以下要求办理电子缴库业务:(一)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办法有关业务信息的安全和保密规定;(二)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收发电子缴库信息,并进行相关业务处理;(三)对电子缴库信息及时备份和存档,并可按规定调取和查询业务信息;(四)及时进行电子对账,并保存详细的对账结果;(五)按照规定提供电子缴库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六)应配备专人进行业务操作,保障设备、网络、软件的正常运行。第九条行社应当建立联系协调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税收收入电子缴库业务正常运行。第三章基本规定第十条电子缴库业务的基本规定:(一)要素齐全,操作规范;(二)核对无误,及时汇划;(三)各司其职,及时对账;(四)加强管理,准确安全。第十一条办理电子缴税业务,纳税人首先必须与税务部门、开户银行(信用社)三方事先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财税库银横向联,绑定委托缴税账户。网电子缴税三方协议书》第十二条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要素信息应当满足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国库的业务管理与核算需要。具体格式按《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通知》规定的样式执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样式见附件。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基本要素包括:凭证字号、转账日期、缴款书交易流水号、税票号码;纳税人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付款人全称、付款人账号、付款人开户银行;征收机关名称、收款国库(银行)名称、税(费)种名称、所属时期、实缴金额、小写(合计)金额、大写(合计)金额;第几次打印、打印时间、复核、记账等。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作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必须加盖转(收)讫章方为有效。第四章业务处理第十三条“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提供的缴税业务处理模式主要分为三种:协议实时缴税、协议批量缴税、银行端缴税,支持对公和对私账户缴税。第十四条汇缴行社在“2013 待结算财政款项”下开立“待报解预算收入(财税库银联网户)”专户,用以核算代理的财税库银税款。横向联网业务的资金通过系统自动划至汇缴行社的“待报解预算收入(财”税库银联网户),其余额在贷方。汇缴行社负责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业务的资金清算、清算信息的维护、数据维护、与清算国库的对账以及配合与其关联的非汇缴行社财税库银业务操作的职责,将对账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与其关联的非汇缴行社,非汇缴行社要在缴款的下一工作日前予以解决。第十五条税收收入电子缴库主要采取划缴入库方式,对账成功后的款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划缴国库。第十六条行社收到客户提交的《电子缴税三方协议》,应审核其真实有效性,审核无误后,按规定进行协议内容的系统登记录入和处理。第十七条行社对 TIPS 系统转发的扣款请求须实时或按规定时间回复,对于实时和银行端缴税业务要实时反馈信息,对于批量业务要按时反馈信息。第十八条行社根据收到的电子缴款书相关信息,按照授权划缴税款协议,及时从纳税人账户扣划款项,并将扣款成功和不成功的信息反馈国库。第十九条行社应当及时查复国库向纳税人开户行社发起的查询。第二十条行社对扣款成功的交易及时进行账务处理,打印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一式二联,第一联作付款行社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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