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形势下发展农村经济的一种生产经营体制的创新,对于提高农民素质、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农村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几年来,随着我乡现代农业深入实施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的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一经济组织得到了快速发展,并且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和新情况。

一、我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

经过几年的实践与努力,我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显示出了生机和活力。至今年4月末,已经有在册合作社9家,入社农户565户,带动农户2330户,联系基地38800亩,生产经营涉及茶叶、苗木、樱桃、土鸡等10多个品种。据统计,2009年全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实现累计销售额12023万元。目前,我乡长兴绿美苗木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县级规范化合作社。几年的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我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仍处于初级起步阶段,合作社队伍和规模偏小,运作模式不成熟,影响力不大,竞争力不强。从全乡来看,参与社员数少于30人的合作社就有4个,占总数的44.4%。而经营总收入在100万以上合作社只有3个,仅占总数的33.3%。

二、我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自身建设不规范。多数专业合作社能做到规范登记注册,而对开展正常工作所必须建立和完善的内部运行机制却关注较少,只注重成立,不懂得如何去运营管理。

2、人才、技术、信息缺乏。一是各部门缺乏懂农村专业合作社知识的专业人才,合作社缺乏有实践经验、合作理念、市场知识的牵头人,农民

缺乏合作知识。二是合作社的产品多为初级产品,标准化、规范化生产程度低,且产业层次低,科技含量不高,难以深度开发农产品的附加值。三是由于思想保守,合作社之间的信息交流较少,供求信息渠道比较单一,影响市场的进一步扩大。

3、凝聚力小,带动能力弱。全乡将近有80%的合作社只生产单一的农产品,受自然因素、市场因素影响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弱,对农民缺乏足够吸引力,带动作用不明显。平时合作社与社员之间联系松散,许多农民在组织分工、科技推广、市场销售等方面得到的锻炼机会不多,民主意识、诚信意识较差。导致一些农民在销售行情好时将产品自行出售给商贩,行情不好时又一定要交售给合作社享受保护价,这非常不利于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4、品牌杂乱,规模小。我乡茶叶、苗木各有2家专业合作社,特别是茶叶产业化、规模化水平低,未形成大气候。同一类型产品品牌低水平重复建设,不仅使好牌子叫不响,削弱了产品市场竞争力,而且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极大浪费。

5、部门管理不到位。一方面,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的相关部门虽然陆续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但多数时候仍停留在各自操作层面,横向联系少,缺乏相互协作精神,没有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合作社发展。另一方面,主管部门对合作社的监管力度仍需加强。

6、扶持力度不够。扶持资金总额偏小。我县安排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资金很少,远不能满足合作社发展的需要。而专业合作社自身积累有限,资产总规模小,大多没有有效抵押物,贷款存在困难。另外,部分确实干得好、有潜力的合作社得到的扶持太少,去年扶持资金得到最多的也只有3万元,这对此类合作社扩大生产规模所必须的厂房扩建、设备更新、技术

引进等方面的资金投入相比可以说是杯水车薪。

三、加快发展我乡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建议

1、加强宣传引导。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合作社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帮助农民算经济帐、稳定帐、技术帐等灵活有效的方法,引导农民转变观念,自觉加入对口的合作社。要鼓励更多的经营大户、农村能人、基层农村干部创办领办专业合作社,主动挑起带领农民共同富裕的担子。

2、完善政策规章。要根据《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浙江省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情况,指导好合作社建立健全内部管理章程,并通过签订合同、协议、契约等明确权利和义务,规范各自行为。

3、推进资源整合。一是整合品牌。要按照主导产业、主导产品“一村一品”的原则,集中力量进行品牌整合,为同一类型产品打造统一品牌,制订统一的生产标准,严格保证产品品质。在着力做强做大牌子的同时,可适当开发不同系列的同牌产品,以最大限度追加产品附加值。二是促进合作。要鼓励现有专业合作社之间的联合或合作,实现资源的优化配臵和整合。要充分发挥优势合作社在组织管理、基地建设、技术培训、专业化生产和市场开拓方面的作用,带动其他合作社实现共同发展。三是扩大规模。要积极引导达到一定规模、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转化过渡为农业龙头企业,并进一步推进品牌建设和生产规模、经营规模,进一步提升产业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合作社的规模效益,增强合作社的品牌效应和市场竞争力,增强合作社对基地、农户的带动力和凝聚力,为合作社的发展壮大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

4、加大扶持力度。一是财政支持。县财政要确保原有扶持资金落实到位,并增加专项扶持资金额度。应对照规范性合作社建设要求,通过考核评审,有选择性地扶持那些办得好、有发展前景的示范性合作社,实行以奖代补的形式,每年表彰奖励一批先进合作社,不断壮大其发展实力。二是信贷支持。金融部门要从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出发,把扶持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要适当放宽小额贷款额度,方便合作社资金周转使用。同时,可参照“信用企业”的做法,为合作社评定信用等级,扩大授信规模,提高贷款效率。三是人员培训。要以实施“万名农民素质培训工程”为契机,制定培训计划,重点开展市场营销、信息利用、财务核算、诚信经营等知识的培训,逐步提高合作社带头人和参与农民的整体素质,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水平。同时,可组织合作社带头人到外地学习先进经验,加强合作和交流。四是科技服务。相关部门要及时为合作社提供各类产品的最新生产标准,积极引导农民运用标准化技术和方法进行生产。要努力提升传统产品质量,引进优良品种和精深加工技术,深入开发无公害绿色食品、反季节高效益产品。提高经营管理的科技含量,切实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五是其他扶持。要尽心尽力地帮助解决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对合作社的办公场所、厂房、仓库用地申请以及水、电、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要优先考虑解决。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