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改造项目,包括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管道线路敷设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使用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自有资金以及其他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第四条项目的建设应当坚持“合理规划、整合资源;规模适度、功能完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范建设、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申请和使用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经济适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原则,采用先进技术方法、促进节能降耗的原则,有效控制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

第六条江苏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江苏省民政厅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全省民

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汇总编报年度投资计划。厅规划财务处具体承办项目的审批、投资计划编制、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的组织工作。

第七条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应当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程序主要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组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

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上述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上一环节未完成时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项目建设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严禁项目建设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二章项目前期工作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报批、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准备等工作。

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和设计资质的机构承担。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需要,提出申请报告,并提交项目建议书。为了简化相关程序,对已取得土地使用证、规划部门同意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

以合并编制。

第十条项目建议书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拟建设地点、拟建规模、建设内容和标准、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项目进度安排、效益分析等。

第十一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三)项目建设选址及建设条件论证(应当具有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意向);

(四)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等规划设计方案(规划方案应当取得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

(五)技术条件及外部环境的可行性;

(六)环保、消防、节能、节水等措施;

(七)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八)投资效益分析;

(九)项目建设周期及工程进度安排;

(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的具体招投标范围(全部招标或部分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或自行招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十一)结论;

(十二)必要的附件。

第十二条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市、县(市)民政部门审查批复后或由市、县(市)民政部门组织专家审核同意后,按照项目审批权限,分别报同级发展改革委(局)审批。

第十三条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复要求,开展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市、县民政部门审批或由市、县民政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后,按照项目审批权限,分别报同级发展改革委(局)审批。

第十四条初步设计主要内容:

(一)设计说明书、总平面图和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公用设施、管线图纸等;

(二)材料、设备需求清单;

(三)工程概算文件以及建设项目与市政、消防、环保、人防等部门的协议文件或配合方案等有关材料。

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主要设备材料订货和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作为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基础。

第十五条初步设计批准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施工图设计。

第十六条项目建设初步设计概算投资超过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或施工预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投资的5%,需向原审批部门重新申报。

第三章年度投资计划

第十七条各级民政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投资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投资总量,经综合平衡,合理安排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根据投资计划和财政预算编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于每年6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投资计划建议分别报相应的民政部门。

第十九条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改变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突破投资总额、改变建设内容和变更建设地点。

第二十条计划下达后,原则上不做调整。因特殊情况确需对项目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调整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提出调整建议,按有关程序由项目审批单位审核同意后下达调整计划。调整计划未批准前,不得擅自变更设计。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二十一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一)实行目标责任制。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应当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建设项目责任书,明确具体责任,各负其责,

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二)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申报、实施、质量控制、资金管理等全过程负责。

(三)实行招标投标制。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标投标,并依法订立合同。

基本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擅自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应当依法取消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四)实行工程监理制。根据有关规定实施工程监理,控制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和投资,进行项目建设合同管理。

(五)实行合同管理制。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监理应当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必须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等条款。

第二十二条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组织开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初步设计及总概算已经批复;

(二)项目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三)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已经编制完成;

(四)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单位已经通过招标选定且施工承包合同已经签订;

(五)施工图纸已通过图审;

(六)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已经通过招标选定;

(七)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四通一平”(即供电、供水、运输、通信和场地平整)工作已经完成;

(八)其他要求。

第二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全程管理:

(一)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与从事基建管理的工作人员签订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书,明确相关责任。

(二)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质量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督促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履行职责,加强质量监控,确保工程建设质量;监理机构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现场工程质量自检制度、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质量预检复检制度。

(三)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设备材料质量检查制度,严禁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定的材料和设备。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建设项目总体及分阶段进度计划,保证建设项目的道路、给排水、供暖、供电、污物处理、通讯等配套辅助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确保按期完

成建设任务。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建筑节能设计。在项目实施中应当因地制宜,采用节能替代材料等措施,降低运行成本。

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环保、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污水、污物处理和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章项目验收

第二十五条建设工程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及时配合各级民政部门做好验收工作。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办理竣工决算审批手续,并根据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或年度财务决算,办理固定资产交付手续。

竣工验收应当提供以下文件:竣工验收报告;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竣工图;设备技术说明书;竣工决算及其审计报告;设备设施试运行报告;工程质量合格文件;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二十六条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经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未经主管部门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用途或擅自处置。

第二十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从项目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档案,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及

时将全部档案移交有关部门。

第二十八条投资额超过1亿元或重大特殊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在竣工验收合格并经一年试运行后,进行项目后评估。

后评估主要包含:项目预期目标实现、建设方案和工程设计、建设周期、合同执行和项目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评价内容。

第六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九条已批复的项目概算是项目投资的依据,原则上不能突破。确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投资突破概算时,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立项批准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年度投资计划、年度支出预算、工程进度申请拨付资金。项目预算资金应当专款专用,按照规定标准开支,未经批准,不得改变资金的使用性质。

第三十一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程价款结算制度,按照财政支出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和工程价款结算有关程序支付建设资金。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按工程结算价款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

第三十二条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特点,加强

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建立预算资金审核制度;及时组织做好年度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第三十三条对于重大建设项目,各级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跟踪审计。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江苏省民政厅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基本建设项目检查。项目建设单位应当配合做好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定期报送有关项目信息。

第三十五条因管理不善、弄虚作假等原因造成建设项目严重超概算、质量低劣、损失浪费或责任事故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对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降低建设标准,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建设资金或不落实配套资金,以及有其他严重问题的项目和单位,视情节轻重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项目、收回投资、停止安排新建项目等措施,并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项目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建设项目的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等问题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九条市、县民政部门应当建立项目建设信息季报制度,每个季度总结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研究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各地应当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江苏省民政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用人单位登陆公共服务平台

用人单位登陆公共服务平台 办理招聘登记指南 一、发布招聘职位流程 二、操作说明 1、准备企业注册认资申请材料: ①《企业证照》(彩色数码照); ②加盖公章的《单位账号审核申请表》,可在注册页面下载打印(彩色数码照)。 2、注册账号密码: ①单位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cn/)注册用户名和密码,输入单位基本信息,同意公共服务平台协议,上传证照等彩色数码照,提交注册信息,并通过审核认证; ②单位发布招聘职位信息,进入招聘管理界面,填写招聘类别、招聘职位、招工人数、工资福利待遇、职位要求等相关资料; ③设置招聘职位信息的有效期限(系统默认发布15日),

所需资料填写完毕后,点击发布职位信息,并等待审核通过。 3、受理审核 受理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信息发布申请进行审核,于该申请提交之日起的1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通过,招聘职位在网上对外发布,用人单位可以邀约求职者面试。 4、预订参加招聘会 进入“招聘会预订”版块选择参加本市五区发布的招聘会活动,按照各场次招聘会说明操作。 5、找人才 用人单位应及时处理求职者投递的简历,及时向求职者反馈面试结果,或者网上搜索求职者,预约面试,在有效发布期限内已招满人员,应在1个工作日内手动操作关闭招聘职位信息。 6、找回账号密码 方式一持单位相关证照副本原件,通过前台处理。 方式二登陆网址.cn/,佛山市人社局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单位登录框右下角的“忘记单位密码解锁帐号”按提示操作。 7、机构联系电话及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职业培训就业局 高明区荷城街道玫瑰路53号0,9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景乐巷28号5楼8

省委直属机关主要领导简历

省委直属机关 江苏省纪委 冯敏刚:中纪委委员,省委常委、纪委书记 谢秀兰:省委委员,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刘大旺:男,汉,1960年02月生,1980年12月参加工作,江苏兴化人。1980年12月江苏兴化县农水办公室工作;1981年7月江苏扬州地区农水办公室经管科工作人员;1982年7月江苏扬州地区农委经管科工作人员;1985年6月江苏扬州市委农工部秘书科干事(其间:1984年9月—1986年7月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党政管理专业学习);1986年12月江苏扬州市委农工部秘书科秘书(副科级)、副科长;1990年3月江苏扬州市委研究室政策研究科秘书、副科长、正科级秘书;1992年9月江苏扬州市委研究室副主任;1995年10月江苏扬州市委副秘书长;1996年8月江苏泰[州市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1996年1 1月江苏泰州市委秘书长;1997年4江苏泰州市委秘书长、团市委筹备小组负责人;1997年5月江苏泰州市委秘书长、团市委书记(其间:1995年8月—1997年12月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1998年5月江苏泰州市委秘书长;1999年11月江苏泰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2002年1月江苏泰州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靖江市委书记(其间:2001年3月—2002年3月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2年4月江苏泰州市委常委、靖江市委书记;2003年6月江苏泰州市委常委(正地级);2003年8月拉萨市委常务副书记(正地级),江苏省援藏干部总领队。2006年11月任江苏省纪委副书记(正地级)。 解畅:女, 2006年11月任江苏省纪委副书记. 王中远:男, 历任江苏省委副秘书长, 江苏省委纪委副秘书长. 2007年2月任江苏省纪委副书记兼秘书长. 江苏省委办公室 王雪非: 男, 历任江苏省委副秘书长, 省委副秘书长、省委研究室主任. 2007年7月任江苏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 姚晓东, 男, 历任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江苏人民广播电台台长、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2年1月任江苏省委副秘书长(正厅级). 江苏省委组织部 刘国中:男,汉族,江苏无锡人。历任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委副秘书长。2002年1月任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厅级)。是十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 赵永贤:原任江苏省人事厅副厅长,现任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江苏省人事厅党组书记,厅长。江苏省委第二批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江苏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非公开

江苏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非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设工程监理 【发文字号】苏民发[2006]16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06.12.27 【实施日期】2006.1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非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 发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民发[2006]16号) 厅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民政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非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江苏省民政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非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非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管理,增强非公开招标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的透明度,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以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厅机关及直属单位非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发包活动。 本办法所称非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是指经省厅批准建设工程单位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人民币(含5万元)以上50万元人民币以下、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的各类建设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管道线路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等。 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经省厅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实施公开招标。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项目,经厅分管领导同意,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比价、询价或其他竞争方式,施工验收结束30天内填写备案表报驻厅监察室和厅计财处备案。 厅成立非公开招标建设工程项目发包管理领导小组,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担任组长,厅办公室、计财处、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驻厅监察室。 第三条非公开招标建设工程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采取邀请招标和邀请议标的形式进

2014江苏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培训疾病控制

(1) 下列哪种行为不属于非法行医 A.张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 B.李某未取得行医资格以执业医师名义行医 C.医师田某根据国家需要到山区巡回医疗 D.周某未经注册在村医疗机构行医 (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与1985年标准比较修订了()项指标: A.8 B.42 C.5 D.15 (3) 在肺炎链球菌感染的致病性危险因素中,属于非免疫系统缺陷性危险因素的是: A.支气管上皮破坏 B.抗体缺乏 C.吞噬细胞异常 D.补体缺乏 (4) 某食品安全事故调查中,调查人员采集4份病人肛拭子、9名饭店从业人员肛拭子,检验项目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变形杆菌。结果在从业人员中,有2名检出奇异变形杆菌、1名检出福氏志贺氏菌6型,病人肛拭子中,未检出致病菌。针对本案例,以下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已在从业人员肛拭子中检出奇异变形和志贺氏菌,可以据此判断两种菌是本事件的致病因子 B.病人肛拭子中,未检出致病菌,因此,可以判断本起事件不是沙门氏菌、志贺氏菌、变形杆菌引起的 C.应将检验结果与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食品卫生学结果调查结合,依照相应致病因素的诊断标准,综合分析检验结果 D.在病人和从业人员肛拭子中,均未检出沙门氏菌,可以肯定此事件不是沙门氏菌引起的 (5) 保护易感人群最重要的措施是 A.A.接种疫苗 B.注射免疫球蛋白 C.药物预防 D.个体防护 E.自然自动免疫 (6) 以下哪些不是艾滋病有效干预措施? A.扩大检测覆盖面 B.扩大治疗覆盖面 C.落实艾滋病母婴阻断措施 D.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 E.将所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强制隔离 (7) 目前我国艾滋病的首要传播途径是 A.性接触传播 B.性接触传播 C.血液传播 D.母婴传播 E.医源性传播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暂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管理 办法(暂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民优[2005]2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05.09.25 【实施日期】2005.09.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苏民优〔2005〕27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江苏省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暂行)》已经厅长办公会第次会议讨论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民政厅 二00五年九月二十五日江苏省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制度,缓解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义务兵家属等优抚对象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逐步提高优抚对象的健康水平,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本保险),是指由各级民政牵头组织,优抚对象个人自愿参加,有关职能部门协同办理,以住院补偿为目标的优抚对象互助共济住院医疗保险。 第三条本保险管理工作由征缴管理、业务管理、监督管理三部分组成,坚持“统一管理、统一筹集、统一使用、征监管分离、专款专用”的征缴管理原则,坚持“政府民政部门与保险公司共同管理”的业务管理原则,坚持“优抚对象自我监督”的监督管理原则。 第四条各级民政部门,应主动将优抚对象住院医疗保险纳入当地社会发展规划和本部门以及有关单位的工作计划,实施目标管理、公平运作、民主监督。 第五条各地优抚对象须选择实力强、信誉好、服务周到的保险公司办理本保险。

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市级标准)

附件2-1: 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 地市级 (苏南地区) 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深化改革,加强城乡统筹,突出软件建设,率先建成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广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广覆盖、高效能转变。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方面 1.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影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完善,布局合理,方便群众参加活动。实现市有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建有文化室。 2.图书馆建设。市、县两级图书馆达到部颁一级馆标准;公共图书馆人均占有藏书1册以上;市、县两级图书馆平均每册藏书年流通率1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在0.04册次以上;人均到馆次数0.5次以上。 3.文化馆建设。市、县两级文化馆均达到部颁一级馆标准。 4.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100%的乡镇(街道)建有单独设置的综合文化站,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省文化厅、财政厅印发的《江苏省乡镇文化站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中相应标准。

5.村(社区)文化室建设。结合村级(社区)行政组织办公场所建设,100%的行政村(社区)建有面积不低于100平米的文化室,每个文化室都建成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6.公共电子阅览室(含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基层服务点)建设。依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市及所辖县、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100%的乡镇(街道)、社区建有标准配置的公共电子阅览室。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 7.以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公共文化服务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实现重心下移、资源下移。积极组织城市文化行政部门和单位开展农村文化服务活动。农村和社区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群众受众率和参与率达到本省(区、市)的先进水平,人均参加文体活动的时间每周不少于7小时。 8.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基本文化服务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城市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农民工、老人、少年儿童和残疾人开放,设置方便残障人士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的活动区域和服务项目。市县两级图书馆设立盲人阅读区,配备设备和盲文读物。县级以上文化馆经常性组织针对上述特殊人群的各类文体活动,开展面向农民工的文化培训等。 9.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引入竞争机制,面向市场,采取项目补贴、资助和政府招标采购等方式,通过集中配送、连锁服务等多种方式,有效解决公共文化产品供给问题,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10.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实现免费开放。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电子阅览室为社会公众提供免费上网服务

无忧保—社保卡“互联网+一卡通” 人社公共服务平台

打造全民社保无死角 无忧保—社保卡“互联网+一卡通”人社公共服务平台 为方便市民更好地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市人社局落实人社部“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要求,于去年12月打造了“互联网+一卡通”人社公共服务平台。 该平台主要包括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等渠道,平台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以全市人社系统一体化数据中心为基础,充分发挥社保卡在身份凭证、信息记录、金融支付方面的特点,促进人社系统内部资源整合和协同共享。 昨天,市人社局宣布,“互联网+一卡通”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再添新翼——“宁波人社”移动客户端(以下简称APP)和“宁波人社一卡通”微信公众号。 再次推出两个重磅应用 昨天,人社部门公布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新增的两个重磅应用。 重磅应用一:“宁波人社”APP 在“宁波人社”APP中,通过登录全市社保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可查询人力社保相关政策、资讯和个人账户信息,服务内容覆盖社保卡、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业务领域,简便易用,线上线下融合,为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一体化、零距离、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体验。 值得注意的是,“宁波人社”APP还首推线上社保卡“解挂”功能。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解释,以往市民解除挂失需要携带社保卡和身份证到就近的社保卡经办机构进行“解挂”操作。为了让百姓少跑一次路,人社部门在APP中运用现有成熟的人脸识别技术(基于人的脸部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的一种生物识别技术),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社保卡“解挂”。 同时,“宁波人社”APP将根据全市人社系统信息一体化的建设进程,在后续的版本中不断加入新的服务功能和亮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将同步于阳光政务网上办事大厅上线。 “宁波人社”APP目前已正式登陆各大手机应用市场,其主要功能见下表。 重磅应用二:“宁波人社一卡通”微信公众号 “宁波人社一卡通”微信公众号中提供社保卡信息查询、社保卡经办机构地点查询、合作银行查询及社保卡挂失业务经办,社保信息查询包含养老、医保、生育、工伤、失业的月缴费查询、年度账单查询和就医记录查询等。 微信公众号还将每周推送人社微新闻和社保卡微课堂,其中,微课堂罗列老百姓问得最多、最关心的问题;每月还会推送个人账单提醒,让市民了解自己的社保缴费情况、医保就医情况、人社大数据分析。 近期,微信公众号将增加“人社地图”等功能,方便、快速地查阅定位人社部门经办机构、定点机构等信息,后续将添加更多人社部门的信息查询和业务经办。 公共服务平台有三大特色 加上这两个重磅应用后,“互联网+一卡通”人社公共服务平台体现出了三大特色: 特色之一就是一体化数据中心。 一体化数据中心作为市人社局信息一体化的重要支持,通过与全市人社业务系统数据库进行互联互通,整合集中全市数据资源,沉淀基础数据以及业务结果性数据,形成全局的数据资源一体化,面向内外各级单位部门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数据资源共享服务。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民政厅 关于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

关于向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9来源:省福善处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苏发〔2009〕5号)和《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11年3月1 日起,对全省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尊老金的重要意义 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是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推动我省社会福利制度由传统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高8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提升他们的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二、发放尊老金的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由县(市、区)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老年人尊老金的发放和管理。 (二)量力而行。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老年人生活优待制度。 (三)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规范操作、严格审批、加强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三、尊老金发放的范围和标准 从2011年3月1日起,对具有我省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发放尊老金。其中,80至99周岁老年人的尊老金发放标准,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10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尊老金,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确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情况,扩大尊老金发放范围。 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办法由省民政厅、财政厅另行制定。 四、尊老金的筹集和监管 各级政府要足额落实尊老金。80至99周岁的老年人尊老金由户籍所在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担;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尊老金,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担。

江苏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江苏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民政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改造项目, 包括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管道线路敷设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县级以上 (含县级民政部门使用财政预算资金、专项资金、自有资金以及其他资金投资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第四条项目的建设应当坚持“合理规划、整合资源; 规模适度、功能完善;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范建设、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申请和使用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应当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经济适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采用先进技术方法、促进节能降耗的原则,有效控制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 第六条江苏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实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江苏省民政厅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全省民 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汇总编报年度投资计划。厅规划财务处具体承办项目的审批、投资计划编制、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的组织工作。 第七条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应当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程序主要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准备、组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

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上述程序, 履行报批手续,上一环节未完成时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项目建设必须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严禁项目建设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二章项目前期工作 第八条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报批、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准备等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施工图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工程咨询和设计资质的机构承担。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需要,提出申请报告, 并提交项目建议书。为了简化相关程序,对已取得土地使用证、规划部门同意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可 以合并编制。 第十条项目建议书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拟建设地点、拟建规模、建设内容和标准、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项目进度安排、效益分析等。 第十一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三项目建设选址及建设条件论证 (应当具有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意向 ; (四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等规划设计方案 (规划方案应当取得当地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书 ; (五技术条件及外部环境的可行性; (六环保、消防、节能、节水等措施;

社保局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社保局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汇报材料 社保局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汇报材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市局的通知要求,现将市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整体情况 多年来,我市按照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大力促进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延伸,通过政策扶持,资金保障,全力推进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能力提升建设,使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真正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着力点。目前,全市市、镇、村三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已基本建立,更好地适应了我市城乡统筹就

业的要求。 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市现设12个镇、10处街道办事处,辖属826个行政村、125个社区,总人口67万。 镇、街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各镇、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人员现有编制一般为5-7人,全市共125人,经费来源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 社区人员情况。全市各社区都聘用了1名劳动保障协理员,总人数987人,主要由村委会会计兼任,熟悉村里情况,便于开展各项工作。根据我市规定,劳动保障协理员每人每年由市财政补助500元岗位补贴。崖头、石岛27处城区非农社区,其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办公场地和服务设施 1、下半年,部分镇、街道按实施意见,进一步对办公场所进行扩建改造,并设立了服务大厅及专用的档案室,每个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公场所面积大约在120—350平方米,全市总计

3571平方米。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全部配备了微机、复印打印一体机、传真机、电子显示屏、社保卡读卡器等办公设备,并制定了工作人员守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主要职责、服务项目等规章制度,规范化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同时,按照省、市通知要求,统一更新制作了新的各项规章制度刊板,并挂牌上墙。 2、崖头、石岛27处非农社区设立了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条件相对较好,设施设备也比较齐全。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员一般在村委会办公,办公场所平均面积约50平方米。在人口比较集中的中心社区,优先配置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方便基层群众办理相关业务。 二、开展基层平台建设的经验做法 1、政策上大力支持。市委、市政府对基层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始终高度重视,明确制定了基层劳动保障机构建设和开展劳动就业工作的目标要求,并纳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婚姻登记 【发文字号】苏民管[2006]10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06.08.25 【实施日期】2006.08.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的 通知 (苏民管〔2006〕107号2006年8月25日)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关于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颁布以来,我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

迅速,目前全省各级共有民办非企业单位8883家,涉及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体育、文化、科技等各个领域。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加强“十一五”期间民政事业发展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认识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我国民间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是新形势下对社会组织管理的需要,是国家管理社会组织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构建和谐江苏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方针的重要内容。今年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要“规范引导民间组织有序发展,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学会、公益慈善和基层服务性民间组织,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完善民间组织自律机制,加强改进对民间组织的监管”,这是民间组织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更为以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主体的基层服务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各级民政部门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加强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充实管理队伍,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依法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育发展和登记管理;要按照结构合理、注重质量、提高素质、发挥作用、服务社会、维护稳定的原则,认真研究本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发展问题,使之与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相协调,维护我省的稳定。 二、培育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培育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

江苏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培训考试试题及答案

? A.常选用ACEI+CCB ? B.常选用β阻滞剂+CCB ? C.常选利尿剂+ACEI ? D.常选用β阻滞剂+利尿剂 ? A.自身和交叉感染 ? B.菌群失调和移位 ? C.定植抵抗力提高 ? D.内源性和外源性感染 ? A.诊所偶测血压 ? B.自我测量血压 ? C.动态血压监测 ? D.家人测量血压 ? A.30岁 ? B.35岁 ? C.45岁 ? D.50岁

? E.不分年龄,宜尽早开始糖尿病筛查 ? A.恶性肿瘤 ? B.糖尿病 ? C.脑血管疾病 ? D.肾病 ? E.心脏疾病 ? A.血糖水平≤2.8mmol/L ? B.血糖水平≤2.0mmol/L ? C.血糖水平≤3.9mmol/L ? D.血糖水平≤3.0mmol/L ? A.测空腹血糖 ? B.OGTT试验 ? C.测量尿糖 ? D.询问调查 ? E.检测HbA1c ?(8) 美国第三次国家卫生和营养调查( NHANES III)中,糖尿病患者合并高血压的比例是: ? A.100%-80%

? B.60%-80% ? C.60%-40% ? D.40%-20% ? E.<20% ? A.小剂量开始 ? B.优先应用短效制剂 ? C.联合治疗 ? D.个体化治疗 ? A.水质检测生物学指标合格 ? B.水质检测毒理学指标合格 ? C.水质检测放射性指标合格 ? D.水质检测全部项目均合格 ? A.新诊断患者,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 ? B.控制未达标者,调整治疗方案 ? C.合并急性并发症 ? D.血糖稳定长期随访

? A.不超过0.01mg/L ? B.不超过0.02mg/L ? C.不超过0.03mg/L ? D.不超过0.05mg/L ? A.总大肠菌群 ? B.耐热大肠菌群 ? C.大肠埃希氏菌 ? D.以上均是 ? A.肝炎 ? B.骨髓灰质炎 ? C.肠炎 ? D.病毒性肠炎 ? A.随访表病情变化时不能提供变化的原因分析 ? B.以一个考核年度为周期 ? C.四种慢病均可使用 ? D.病情变化时能提供变化的原因分析

智慧人社项目整体规划方案0321V1.0

智慧人社项目规划方案 目录 一、项目概述 (2) 二、智慧人社项目整体规划 (2) 三、智慧人社功能 (2) 3.1内部业务子系统 (2) 3.2微信平台基础功能 (15) 四、整体项目功能列表(标准版+定制版) (16) 五、技术实现 (18) 5.1 聚门户产品概念 (18) 5.2 产品技术优势 (19) 5.3 产品模块和系统结构 (19) 5.4server 侧功能组件 (20) 5.5客户端功能组件-微门户APP (20) 5.6客户端功能组件-微网站 (21) 5.7聚门户系统 (22) 六、客户案例 (26)

一、项目概述 智慧人社是基于"互联网“+”社保“+”就业+“服务”面向全省市民和企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为广大使用者提供了社保、求职、招聘、业务咨询等全方位、一体化的公共服务。 二、智慧人社项目整体规划 三、智慧人社功能 3.1内部业务子系统 1、劳动就业:单位招聘、个人求职、下岗培训

——需要与省级集中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聚合引擎实现数据交互; 设计图如下:

2、社会保险:实现职工居民各项社会保险业务 市县级社保服务中心 需要与市级的社会保险核心平台,通过聚合引擎实现数据交互用于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剩余、失业各项社会保险的收缴及待遇拨付业务。 需要与省级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管理系统,通过聚合引擎实现数据交互用于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缴、拨付管理。 基层人力保障服务所(站) 通过”基层服务平台系统“办理居民养老、医疗保险收缴。 社保服务模块,实现与上述各系统的数据查询。

江苏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培训考试试题及答案

? A.常选用ACEI+CCB ? B.菌群失调和移位 ? D.家人测量血压 ? E.不分年龄,宜尽早开始糖尿病筛查 ? E.心脏疾病 ? C.血糖水平≤3.9mmol/L ?(7) 2型糖尿病筛查的常规方法是 ? A.测空腹血糖 ?(8) 美国第三次国家卫生和营养调查( NHANES III)中,糖尿病患者合并高血压的比例是: ? B.60%-80% ?(9) 下列说法中,不属于降压药物用药原则的是: ? B.优先应用短效制剂 ? D.水质检测全部项目均合格 ? D.血糖稳定长期随访 ? A.不超过0.01mg/L ? D.以上均是

? C.肠炎 ?(15) 慢性病患者管理年度评估表,描述不正确的是: ? C.四种慢病均可使用 ?(16) 随访记录SOAP的顺序,O指: ? B.简单明了 ?(17) 对高血压患者的管理级别长期不变的是以下哪项 ? B.伴心脑肾脏疾病、糖尿病 ?(18)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要求对35岁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至少进行几次面对面随访 ? A.4次 ?(19) 属于高血压靶器官损害的是 ? C.微量白蛋白尿 ?(20) 低危高血压初诊患者随访观察多长时间后,如血压仍大于140/90mmHg需开始药物治疗? ? D.3个月 ? ? D.以上均是 ? D.灭菌 ? B.至少半年 ?(24) 根据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灭菌用消毒剂的菌落总数为: ? A.0cfu/ml ?(25) 关于血压达标要求和时间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D.快速达标、短期达标 ? C.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可写“诊断明确无需鉴别” ?(27) 出现以下哪种情况的2型糖尿病患者,对其干预管理中仅需要完成一般情况的随访后,预约进行下一季度随访即可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厅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的通知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厅政务公开暂行规定》 的通知 【法规类别】奖惩 【发布部门】江苏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06.12.19 【实施日期】2006.12.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政厅政务公开暂行规定》的通知 厅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民政厅政务公开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民政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江苏省民政厅政务公开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厅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苏政发[2006]95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05〕32号)以及《江苏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苏政公开发〔2006〕2号)精神,结合本厅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厅机关和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直属单位。 第三条政务公开遵循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政务公开的范围 第四条政务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下列政务事项都应当向社会公开: (一)本厅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及办事指南; (二)本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重大决策的相关情况; (三)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拔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 (四)行政许可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五)行政审批的事项、法定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结果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报告.doc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建设情况报告 根据《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张人社通 „20xx‟140号)精神,对我县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建设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就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共建成8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6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现有居民48517户,共有人口183761人,其中16周岁以上人口5934人。共有机关事业单位159个,从业人员4548人,企业204户,从业人员6775人,民办非企业组织19个,从业人员1867人,个体工商户2752户,从业人员4192人,灵活就业从业人数2317人。 8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6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20xx年度工作经费7.72万元,其中就业资金拨付7.32万元,自筹0.4万元。8个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和6个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公场所面积1416㎡,自有8个,合用6个。现有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窗口41个,现有计算机29台,打印机台,电话4部,档案柜8个。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现有工作人员69人,其中专职人员46人。专职人员中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9人,聘用下岗失业人员10人,聘用大中专毕业生28人。专职人员中财政供养人员人,享受就业补贴35人。

二、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现状 作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基层服务窗口,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成为联接人社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纽带,成为了政府搞好就业服务的重要依托,也成为了落实再就业政策的前沿阵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也是落实政府扶持政策、做好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键。 自20xx年以来,先后在各社区和各乡镇成立了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劳动保障事务所,基本做到了就业服务全覆盖,并基本实现了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形成了服务广大劳动者的基层网络,为辖区内各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提供基本就业服务。 三、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在就业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推进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是在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不断发展、城乡统筹不断推进的新形势下,现有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还面临一系列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平台建设人员、设施不到位。由于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缺少编制和经费,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变动较大,人员不固定,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没有人员编制,工作人员大多为聘用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下岗失业人员,工作人员工资普遍偏低,工作人员和经费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不能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等工作中的作用。各乡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平台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技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退伍军人安置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08]10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10.20 【实施日期】2008.10.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8〕107号2008年10月20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农林厅、省财政厅、省军区政治部制订的《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省民政厅、省劳动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农林厅、 省财政厅、省军区政治部二〇〇八年十月) 为确保我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苏办发〔2008〕21号),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培训对象 (一)参加培训的对象 从2008年冬季开始,凡我省接收的城乡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和选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转业士官都可以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1.服现役期满(包括超期服役)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服现役满本期规定年限未被批准继续服现役的士官; 2.服现役期未满,因下列原因之一,经部队批准提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1)因战、因公负伤(包括因病)致残,符合规定退出现役并具有劳动就业能力的; (2)经驻军医院诊断证明,患病基本治愈,但不适宜继续服现役的; (3)部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 (4)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经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和人民武装部证明,需要退出现役的; (5)因国家建设需要,调出部队的。 国务院、中央军委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二)不动员参加培训的对象 1.已取得大专以上文凭或职业资格证书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XX年度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成果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按照“严格标准,逐项落实,查缺补漏,全面提升”的思路,对县级平台26项验收事项、镇街平台30项验收事项和社区平台10项验收事项进行深入自查,把自查的过程作为审视工作、补足缺漏、打磨亮点、巩固成果的过程,全力推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再上新台阶。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牢固树立“服务社会,保障民生”的工作理念,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作为一项惠民工程、基础工程,一手抓硬件提档升级,一手促软件规范完善,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全区建成区级综合服务中心1个、镇街人社所10个、社区服务站63个,基层平台总面积达到9560平方米,工作人员213名,设施完善、制度健全、功能齐备、络畅通,形成了以区综合服务中心为主导、以

镇街人社所为依托、以村居服务站为触角的三级便民服务体系,达到了“设施设备标准化、人员队伍专业化、管理服务规范化、工作手段络化”的要求。 二、主要做法 以领导重视为牵引点,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非常关心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把基层平台建设纳入全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十件为民实事之一,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人社、发改、财政和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印发了《实施方案》,与区人社局和各镇街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完成时限和奖惩标准。区人社局建立了党组成员联系帮包镇街机制,每位班子成员分别帮包1个镇街和相关社区,主动开展一对一指导服务。全区上下形成合力,强力推进。 以加快建设为主攻点,严格标准,完善措施。先后到先进地区人社系统观摩学习经验做法,结合省市要求和区情实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通知》,对基层平台的机构设置、人员补充、经费、职能设定、设施配备等作出了具体要求。制作了《基层平台分类标准》,对各镇街人社所和村居服务站建设提出了明确的数字化指标。近年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监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 和管理监督工作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层组织管理 【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07]87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16 【实施日期】2007.07.1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省政府文件的决定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7〕8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民政厅《关于加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 关于加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

和管理监督工作的意见 (省民政厅2007年6月) 民间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等类型的社会组织。近几年来,随着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转变,我省民间组织发展迅速,社会作用不断增强。但从总体上看,民间组织发育还不够成熟,民间组织发展状况还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民间组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也亟待加强。为促进我省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新时期民间组织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加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时期民间组织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和培育民间组织加快发展,积极发挥民间组织在经济社会生活中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依法对民间组织加强管理和监督,实行分类指导,促进民间组织健康发展,在全省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齐全、作用显著的民间组织体系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法制健全、规范有序的民间组织管理体制,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二)基本要求。一是重点扶持公益类、服务类民间组织。适应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着重培育发展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社区民间组织和慈善类民间组织。二是增强民间组织社会参与程度。鼓励社会力量在经济、教育、科

江苏省关于印发《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关于印发《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 来源:苏民福[2005]62号签发人:凌航 2006-2-7 各市民政局、省涉外婚姻和涉外收养登记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民函[2005]70号)精神,加强我省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实践,是全面提高婚姻登记员素质,整体推进婚姻登记工作的有效途径,对确保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行政,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要在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依法行政上下功夫。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婚姻登记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问题,推动婚姻登记工作的整体发展。 加强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是当前和今后婚姻登记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省厅决定,在前一阶段学习培训的基础上,从2006年1月至2006年6月,用半年的时间,在全省开展婚姻

登记工作规范的强化实施工作。具体分三步走:第一步,2006年1—3月开展集中强化培训。各市民政局要组织婚姻登记员深入学习《婚姻法》、《条例》和《规范》,并组织考试,考试由省厅统一命题。同时,省厅举办规范化建设示范培训班。第二步,2006年4月—2006年5月开展制度建设。各婚姻登记处应当按照《规范》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第三步,2006年6月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在全省开展互查评选工作。重点检查婚姻登记机关印章、证书及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制度运行是否正常,登记机关内部布局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政务公开和登记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婚姻登记员行为礼仪是否符合规范等。在此基础上,命名一批“江苏省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 “江苏省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原则上每两年评选命名一次,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已被命名的单位创建水平下降或出现严重问题的,省厅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和撤销荣誉称号的处理。同时,实行一票否决制。班子成员中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法律制裁的;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登记合格率达不到100%的;有因登记不规范被媒体曝光造成较大影响的,一律取消资格。 各地要重视婚姻登记机关的规范化建设,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规范管理为手段,对照《规范》,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有计划、分步骤地稳步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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