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考试要点-18页文档资料

单项选择:

一.不能适用合同法的情形:(P70-71)

1.不是调整法人内部、其他组织内部成员之间或组织机构之间关系的法律;

2.当事人地位不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如行政法律关系),不调整行政合同关系;

3.仅调整财产关系,不调整人身关系(如: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

4.只调整债权债务关系,不调整物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

5.基于单方允诺、遗赠、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发生的债务债权关系不属于合同法调整。二.定金数20%的上限:(P212-213)

《担保法》第91条对定金责任的效力作出了限制:“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三.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P200-201)

无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预期违约:(P197-198)

《合同法》第108条之规定

明示预期违约:当时人一方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默示预期违约: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以其行动表明将不

履行合同义务的,其特点在于,违约方并未明确表示

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而是通过其行为推断其具

有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意思。

五.邀约撤回的时间:(P85)

邀约发出后生效前,要约人可以撤回邀约。

六.承诺生效时间:(P89)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七.合同终止各情形的含义(P179、P186、P190、P193、P194)合同的清偿:即合同的履行,从债的消灭角度而观之,宜称清偿(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的解除:是指享有合同解除权的当事人所进行的消灭合同的行为

(属于民事法律行

为,是一种处分行为,是合同关系的消灭);

合同的抵消:是指二人相负债务,且给付种类相同,都达到债务的履

行期,任何一人都

有权按照对等数额使债务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单方的民

事法律行为,

《合同法》第99条第2款规定:“当时人主张抵销的,应

当通知对方。通

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合同的提存:即债务人活第三人在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难以履行债务

的情况下,将债之

标的物提交给有关机关,以消灭债的关系的行为;

合同的免除:即债权人以消灭债权为内容,向债务人进行的抛弃债权

的单方法律行为;

合同的混同:即债权与债务同归一人的事实状态。

八.第三人代为履行时的责任主体(P139)

《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九.格式条款:(P93-94)

是指当时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条款;

特征:1.格式条款由合同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并提供;2.对合同的内容无磋商余地;

格式条款的法律规定:

1.缔约中的限制: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

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

2.合同内容的限制: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

方主要权利的,改条款无效;

3.合同解释的限制: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遵循如下规则确定其含义:⑴社会通常解释规则;⑵不利解释规则;

4.条款采用的限制:当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时,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附:《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有:⑴一方以诈骗、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⑵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

第三人利益;⑶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⑴造成

对方人身伤害的;⑵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十.后合同义务依据的基本原则:(P142)

1.该义务发生在合同关系消灭以后;

2. 合同当事人不能约定排除后合同义务;

3. 后合同义务依据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依据合同性质和交易习惯而确定。

十一.代位权诉讼的管辖法院:(P154)

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17条的规定,债权人以境外当事人为被告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人民法院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1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十二.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P84)

1. 要约有法律约束力,而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的约束力;

2. 要约的效果意思是与他人设立合同关系,而要约邀请的目的是希

望他人向自己发

出要约;

3. 要约相对人同意要约的内容所作的表示,属于承诺,发生合同成

立的后果,而要约邀请的相对人同意要约邀请的内容所作的表示,

属于要约,无合同成立的后果。

十三.免责条款的无效:(P128)

《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⑴造成

对方人身伤害的;⑵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十四.附条件合同:(P130-133)

是指把将来不确定的事实的成就与不成就作为合同的效力发生或

消灭的条件的合同;

分类:附肯定条件合同、附否定条件合同、附延缓条件合同、附解

除条件合同;

特征:1. 合同设定一项附款,附款中约定限制合同效力的条件;

2. 以合同附款中的条件之成就与否限制合同的效力;

3. 附款中的条件具有的特点:⑴该条件是合同当事人协商

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⑵该条件的内容必须合法;⑶条

件事项必须是将来生的事实;⑷条件能否成就不确定的;

4. 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条件的种类:

1. 停止条件(延缓条件)与解除条件:

停止条件(延缓条件):是指能左右合同效力发生的条件;

解除条件:是指能左右合同效力消灭的条件;

2. 积极条件与消极条件:

积极条件:是指以某一事实成就为内容的条件;

消极条件:是指以某一事实不成就为内容的条件;

3. 随意条件、偶成条件与混合条件:

随意条件:单纯的随意条件:以基于当事人意思表示之一定事实的发生为条件;

纯粹的随意条件:仅以一方意思表示为条件;

偶成条件:条件成就与否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无关的条件;

混合条件:决定条件成就与否的因素既有合同当事人的意志,又有合同当事人

意志以外的元素的条件;

效力:

1.条件成就与否确定前的效力:

⑴合同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撤销、解除已经成立的合同;

⑵合同当事人不得恶意促使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

⑶附停止条件的合同,合同当事人享有期待权;

⑷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产生合同内容所及之民事后果(一定民事

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的效力,但该效力尚不确定;

⑸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中因条件的成就而获得的期待利益受法律

保护;

2.条件成就与否确定后的效力:

⑴条件成就后的效力;

⑵条件不成就后的效力。

十五.概括移转的含义:(P176)

是指合同的债权债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

两种情形:1. 是债权让与同免责的债务承担之结合;

2. 是债权让与同并存的债务承担之结合。

十六.货物提存后的风险转移:(P193)

自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债之标的物提交给有关机关起,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由债权人承担。

多项选择:

一.要约和要约邀请分别使用的种类:(P84)

要约:向他方发出邀请的;

要约邀请:希望他方向自己发出邀请的(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

二.双务合同抗辩权:(P143-148)

又称异议权,是指权利人对抗他人的权利行为;

双务合同抗辩权的基础:是合同各方义务的对价关系;

可分为:1. 同时履行抗辩权:即双务合同当事人均无先为给分义务,一方在他方履行义务前;得拒绝先履行义务的权利;

2. 顺序履行抗辩权:有称先履行抗辩权,是指有先为给付义

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已到合同履行期之后

映后为给付义务的一方,享有在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前拒绝

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3.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订立后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发

生了财产减少致难为对待履行的情形,或者发生应后为给

付的一方当事人明示或默示预期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情

形,应先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提供合适担保前享有

的拒绝向相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三.实际履行的条件:(P139-141)

履行主体、履行客体、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费用。

四.撤销权和代位权使用的情形:(P152-153、P156-158)

代位权:1. 债务人对第三人,即次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

2.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权利;

3. 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在性质上必须是非属性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撤销权:客观:1. 须有债务人减少财产的行为;

2. 债务人的行为须以财产为标的;

3. 债务人的行为须有害于债权;

主观:1. 债务人的恶意;

2. 受益人的恶意;

3. 转得人的恶意。

五.书面形式合同包括的范围:(P113)

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传统的书面形式和店主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现代化的书面形式。

六.要约失效的情形:(P87)

1. 受要约人拒绝要约;

2. 要约被依法撤销、

3.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

4.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名词解释:

一.强制缔约:是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或企业负有应

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义务

二.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订立后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发生了财产减少致难为对待履行的情形,或者发生应后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明示或默示预期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应先为给付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提供合适担保前享有的拒绝向相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权利。

三.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与第三人协议转让全部或部分债权的行为。

四.过失相抵规则:是指在加害人依法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前提下,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事实的发生或扩大也有过错,则可以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

五.损益相抵规则:是指侵权人实施侵权行为而致被侵害人同时受益的,

被侵害人主张赔偿时应先扣除其因此所获得利益。

六.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因违反缔约中的义务致他方损失而应进行赔偿的民事责任。

七.附随义务:是指合同没有约定、法律没有规定,在合同发展过程中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合同性质、交易习惯形成的(忠诚、协力、告知、维护、保密等)义务。

八.预期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简答题

一.合同法基本原则:

1.合同主体平等原则;

2.合同自由原则;

3.合同公平原则;

4.诚实信用原则;

5.鼓励交易原则。

二.简述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须有受要约人向要约人进行;

2.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并有成立合同的意思;

3.承诺必须在承诺期限内进行并在承诺期限内到达对方;

4.承诺应当以通知的形式发出。

三.情事变更原则:

1.必须有情事变更的客观事实;

2.情事变更必须发生在合同成立后履行终止前;

3.情事变更是订约时当事人不可预见的;

4.情事变更事实的出现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

5.因情事变更使原合同的履行显失公平。

四.合同法定解除的使用情形: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一方预期违约;

3.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有根本违约之情形;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法定抵销的条件:

1.须有自动债权与受动债权存在;

2.双方债务内容属于同一种类同一品质;

3.双方债务须均届履行期且数量相同;

4.双方当事人的两个债权相互独立。

六.附随义务与主给付义务的区别:

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

的发展而不断形

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

2.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能够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而附随义务则相反;

3.不履行主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而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

原则上不得解除

合同,仅可就其所受损害,依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七.违约行为的形态:

1.预期违约;

2.履行不能;

3.迟延履行;

4.不完全履行;

5.受领迟延。

八.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

1.社会通常解释规则;

2.不利解释规则;

3.非格式条款优先于格式条款规则。

论述题

一.论合同的四种效力形态(从各效力形态的适用情形/条件和法律后果两方面展开论述):

四种效力形态: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更变、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

1. 合同有效适用条件:相应的民事权利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

违反法律或社会

公共利益。

⑴相应的民事权利行为能力:

①民事法律行为主体必须具备有权利能力;

②民事法律行为主体必须具备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⑵意思表示:

①意思与表示必须一致

②意思表示内容不得违法

③意思表示内容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④意思表示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法律后果:受到法律保护;

2. 合同无效适用情形:

⑴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⑵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⑶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缴财产

3. 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适用情形:

⑴重大误解

⑵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⑶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法律后果:误解方、失公平方、受骗方、胁迫方、危难方可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请求合同的变更或撤销;撤销权:1年

(除斥期间)

4. 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形:

⑴行为能力欠缺

⑵处分权限欠缺

⑶代理权限欠缺

法律后果:追认权、催告权和撤销权

二.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论述每一原则时,须举例说明该原则在合同法具体规则中的体现):

1. 合同主体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

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无论男性抑或女性,

无论贫穷抑或富有,无论强势抑或弱势,无

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人格独立。彼此无等

级关系、无隶属关系,地位平等。

举例说明:……

2. 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

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主要包括:⑴缔约与否自由;

⑵选择对象自由;⑶选择缔约方式自由;⑷决

定和特内容自由;⑸确定违约责任自由;⑹确定

解决争议方式自由。

举例说明:……

3. 合同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追求合同正义,要求合同当事人实现实质上的平

等,排除形式平等掩盖下的实质上的不平等。

举例说明:……

4. 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

则,即合同当事人利益的平衡、合同当事人利益

与社会利益的平衡,其功能有两方面:⑴直接规

范功能,⑵补救成文规定不足的功能。

举例说明:……

5. 鼓励交易原则:⑴严格限定合同的无效;⑵严格限制合同不生

效;⑶确立合同效力待定制度;⑷严格区分合

同成立与生效;⑸提高缔约效率,促进合同成立;

⑹尽可能认定合同有效;⑺严格限制合同的解

除;⑻确立了可预见赔偿制度。

举例说明:……

案例分析:

一.表见代理:

在无权代理的情形下,如果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无权

代理人具有代理

权而与其为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构成要件:1. 须行为人无代理权

2. 须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3. 须相对人为善意

4. 须行为人与相对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具备民事行为的有效要件

特征:1. 行为人实施无权代理行为

2. 相对人依据一定事实

3. 相对人主观上善意、无过失

主要功能:1. 表见代理体现着当事人无过错条件下的选择

2. 表见代理体现着当事人无过错条件下的选择

3. 表见代理是效率重于公平的体现

表现形态: 1. 授权表示型:又称由于本人之明示或默示的表见代

理,即本人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授予他

人代理权而实际上并未授权,或者明

知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行为

而不作否认表示,造成第三人误以为

行为人有代理权时,本人要对相对人

承担实际授权人的责任。

2. 权限逾越型:又称为超越代理权的表见代理,代理权

限制的表见代理。代理人的代理权,通

常都有一定的限制,但这一限制不一定

为相对人所知,如果表现在外的客观情

况,能使善意相对人误以为行为人有代

理权,与其为民事行为,就构成表见代

理,由本人承担其后果。

3. 权限延续型:又称代理权终止的表见代理,代理权撤

回的表见代理。这种类型指本人与行为

人曾有代理关系,但代理权已经终止或

撤回后,本人未及时向外部公示,相对

人并不知情。

产生后果:1. 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

2. 本人(被代理人)对相对人(善意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3. 代理人对本人(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 无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的费用返还请求权。

二.法定解除:

《合同法》以及其他单行法律都规定了合同解除条件,条件一旦成就,解除权便发生。解除权发生的法定原因包括:1. 合同共通的原因;2. 每一个具体合同所具有的特殊原因。

解除权的发生原因: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 一方预期违约;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

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 当事人一方有根本违约之情形;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应当以通知的方式进行。

合同解除权的消灭:1.权利的行使与抛弃;

2.解除条件的成就;

3.除斥期间的经过;

4.当事人约定期间经过;

5.相对人催告;

6.合同关系的消灭;

7.合同不履行情况的消除。

合同解除的后果:1.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2.合同权利义务已经履行的,应根据合同履行

情况和合同性质

恢复原状;

3.采取补救措施;

4.合同因一方违约而解除的,解除合同造成守

约方损失的,违

约方应当配上损失。

希望以上资料对你有所帮助,附励志名言3条:

1、生命对某些人来说是美丽的,这些人的一生都

为某个目标而奋斗。

2、推销产品要针对顾客的心,不要针对顾客的头。

3、不同的信念,决定不同的命运。

合同法练习题及参考答案.doc

综合练习题(一)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C)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除外。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6个月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1年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2年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4年 2.下列合同中属于无名合同的是(B)。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互易合同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旅游合同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技术咨询合同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多式联运合同 3.如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函称:“我公司现急需某品牌和型号的彩电400台,如贵公司有货,请速来函,我公司将派人前来联系。”该函件属于(A)。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要约邀请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要约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反要约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承诺 4.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C)。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5%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10%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20%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30% 5.甲为乙保管彩电,仅因疏于注意而导致彩电被摔坏,则(A)。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A.构成违约责任而不构成侵权责任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B.构成侵权责任而不构成违约责任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C.既构成违约责任,也构成侵权责任 错误!未找到引用源。D.既不构成违约责任,也不构成侵权责任 6.甲有一古画,先与乙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后觉得乙出价不高,又与丙就同

司法考试合同法:合同法基本理论(总则)

司法考试合同法:合同法基本理论(总则) 订立的程序 一般程序——要约与承诺 一、不得撤销的要约: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二、超过期限到达的承诺的效力: 1、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外,为新要约。 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三、承诺生效与合同成立: 签定书面合同,签定成交确认书,双方异地签字时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时间为准 四、合同成立地 1、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 2、合同签定地为合同成立地,异时异地的以最后一方

签字盖章地位成立地 合同形式 一、书面形式 1、法律规定登记为合同生效要件的 法定登记抵押合同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转让合同自向国家专利局登记日生效,向外国人转让的,还须事先经外经贸部及科技部批准合营合同经外经贸部门审批后生效 中外合作合同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生效 转让注册商标合同,经商标局核准登记且公告后生效 2、法律中提到公证这一特殊书面形式的法律文书的 作为法院执行证据的债权文书 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 3、一般要式合同 保证,抵押,质押,定金合同 金融机构贷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 著作权转让合同, 合伙协议 保险合同 劳动合同 4、法律后果:违反形式规定或约定,原则上合同不成

立,但一方接受另一方履行主要义务的除外 二、合同条款 1、八大条款属建议性规范,不具有强制性作用,并非每类合同必备条款 2、补正方式:补充协议,依合同有关条款,依交易习惯 3、任意性规范的补充作用: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2019年自考《合同法》备考知识点一

2019年自考《合同法》备考知识点一 下面是2019年《合同法》备考知识点:合同与合 同法、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供参考。 本章是关于合同及合同法的基础知识。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 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示,是他们之间 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

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人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确认了我国现实法活中的15种有名合同,并进一步强调无名合同也适用其总则的热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技议应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而不适用合同法。学员学习本章内容时,应了解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债的概念及特征,了解合同关系的要素及相对性原理,理解合同的分类,了解合同法及其特征。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合同的要素;合同的分类及划分依据,并能举例说明之;合同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合同法的特征:合同法的历史发展。(2)重点及难点问题包括:合同与经济合同的关系;债的概念及法律特征;债与合同的关系,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原理;债的关系的三要素及其内容;合同法与物权法的关系;合同法与民商法的关系等。

《合同法》综合试题(附答案)

《合同法》综合试题(附答案)

合同法综合试题及答案( 一)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每小题1分,共30分) 1.下列选项中体现合同关系相对性的是( ) A.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B.债务人无偿处分其财产使债权人的债权受到侵害,债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分行为 C.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标的物被第三人毁坏时,债权人追究第三人的侵权责任 D.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2.在确定无名合同的法律适用时,首先应考虑适用( ) A.合同法的一般规则 B.类似的有名合同的规则 C.买卖合同的一般规则 D.交易习惯 3.甲明知自己的车子被盗,仍然积极地与乙磋商订立车子买卖合同,致使乙花费一定的订约费用,甲对乙的订约费用可基于( )获得赔偿。

A.违约责任 B.侵权责任 C.缔约过失责任 D.违约责任或缔约过失责任 4.甲对乙声称:“我正在考虑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家具,价值10万元”,乙立即向甲表示:“我愿意以10万元价值购买此套家具”。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甲对乙的表示构成要约 B.乙对甲的表示构成承诺 C.甲对乙的表示构成承诺 D.乙对甲的表示构成要约 5.我国《合同法》对要约生效的时间采取( ) A.发信主义 B.到达主义 C.了解主义 D.以上答案都不对 6.甲向乙发出要约,乙于5月10日收到要约,于6月15日发出承诺,当时已超过了承诺期限,该承诺于6月20日到达甲处。甲随即通知乙该承诺有效,通知于6月26日到达乙处,则合同于( )成立。 A.6月20日 B.6月15日 C.6月26日 D.5月10日

合同法习题集1(含答案)

合同法习题集 一、单选题 1.甲公司于2月5日以普通信件向乙公司发出要约,要约中表示以2000元一吨的价格卖给乙公司某种 型号钢材100吨,甲公司随即又发了一封快件给乙公司,表示原要约中的价格作废,现改为2100元一吨,其他条件不变。普通信件2月8日到达,快信2月7日到达,乙公司两封信均已收到,但秘书忘了把第2封信交给董事长,乙公司董事长回信对普通信件发出的要约予以承诺。请问,甲、乙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A、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撤销 B、合同未成立,原要约被新要约撤回 C、合同成立,快件的意思表示未生效 D、合同成立,要约与承诺承得了一致 答案:B 2.甲公司4月11日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采购100吨钢材的要约,4月14日信件寄至乙。乙于5月 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时逢其董事长旷工,5月9日董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打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 A.5月1日 B.5月8日 C.5月9日 D.5月10日 答案:B 3.2000年6月15日,A公司向B公司发出一份订单,并要求B公司在7月10日之前答复,7月初, 该种货物的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下跌,A公司通知B公司:“前次订单中所列货物价格作废,如你公司愿意降价20%,则要约有效期延长至7月20日。”B公司收到通知后,立即于7月3日回信表示不同意降价,同时对前一订单表示接受,正常情况下,此信可以在7月8日到达,但由于邮局工人罢工,A公司于7月15日才接到回信,立即答复:“第一次的订单已经撤销,接受无效。”B公司坚持第一次的订单不能撤销,A公司又于7月20日回复认为B公司的承诺已经逾期,合同没有成立。现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B公司7月3日的回信:() A.是有效的承诺,因为未超过有效期限 B.是无效的承诺,因为已经超过有效期限,而且A公司已经及时提出反对 C.不构成承诺,因为要约已经撤销 D.是有效的承诺,因为正常情况下,该信本来可以在要约有效期限内到达,且A公司并没有及时以承诺逾期为理由表示反对 答案:D 4.甲对乙声称:“我正在考虑卖掉家中祖传的一套家具,价值10万元”,乙立即向甲表示:“我愿意以10 万元价值购买此套家具”。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甲对乙的表示构成要约 B.乙对甲的表示构成承诺 C.甲对乙的表示构成承诺 D.乙对甲的表示构成要约 答案:D 5.甲商场以试用买卖方式促销某型号冰箱,规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可随意退货。吴某感觉不错, 便与该商场签订了试用买卖合同,时间自2001年3月15日开始。2001年6月14日,吴某打电话给该商场,要求将冰箱拉回,其不愿购买。双方发生争执,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产品无瑕疵的情况下,吴某不能拒绝 B.该随意退货的约定因排除了一方的主要权利而无效 C.吴某未做同意的表示,买卖合同不成立,但吴某应当支付使用费

2009-2011年司考真题(合同法部分)

2009司考试卷三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3.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受甲公司全部债权。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 B.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 4.下列哪一情形构成无权代理? A.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己有 B.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C.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 D.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 6.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B.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C.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D.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8.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08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08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08年6月2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 9.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三年内考上公务员,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轿车相赠。乙同意。两年后,乙考取某国家机关职位。关于甲与乙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属于种类之债 B.属于选择之债 C.属于连带之债 D.属于劳务之债 10.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服装加工合同,约定乙公司支付预付款一万元,甲公司加工服装1,000套,3月10日交货,乙公司3月15日支付余款九万元。3月10日,甲公司仅加工服装900套,乙公司此时因濒临破产致函甲公司表示无力履行合同。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合同法要点笔记框架整理.

合同法要点整理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 合同的成立 条件要约承诺时间地点缔约过失责任1、成立条件 主体意思程序 就合同主要内容达成合意经过要约与承诺 存在双方或多 方当事人 2、要约: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 条件效力撤销失效 要约的条件 主体意思对象内容程序 有订约能力的人订立合同的意思受要约人具体确定送达 要约的效力 到达生效,合理期限内存续

形式拘束力要约人不得随意撤销变更要约 实质拘束力受要约人取得承诺资格,一经承诺合 同成立 要约的撤销 时间撤回:到达前或同时到 撤销:承诺发出前 到 阻却事由附期限的要约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确要约不可撤的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 为要约不可撤销并 为此做了准备工作 要约的失效:一自致,三他致 被拒绝被撤销被无视被变更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实质性变更 要约内容 3、承诺: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 诺

条 件 方式期限迟延撤回确认书特殊情况承诺的条件: 主体意思对象内容程序 受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 思 要约人与要约一致时间、方式送达 承诺的方式:口头、书面或者要约人要求的方式,到达生效 承诺的期限: 对话场合即时作出承诺,否则要约失效非对话场合在合理期间内做出承诺 承诺的迟延:承诺未在承诺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迟发迟到要约人通知OR新要约 早发迟到要约人通知OR有效 承诺的撤回:到达前或同时到达 确认书:承诺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殊情形:

交叉要约订约当事人采取非直接对话的方式,相互不约而同地向对方发出了内容相同的要约 实际成立(事实合同)但是人没有按照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约的,但一方一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就视为合同成立 4、时间地点 合同成立时间约定OR 合 同成立时间 合同成立地点约定OR 合 同成立地点5、缔约过失责任: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一句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受损时所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 构成要件责任类型赔偿范围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 特点依据后果 合同未生效的阶段违反依诚实信用原则应付 的义务 造成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失 缔约过失责任的责任类型

合同法期末测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l.无名合同是指( ) A.无名称合同 B.法律无明文规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C.无内容合同 D.无形式合同 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这一规定体现的是( ) A.适当履行原则 B.协作履行原则 C.经济合理原则 D.情势变更原则 3.上海某公司与宁波某公司订立一加工承揽合同,由宁波公司承揽加工3万件牛仔裤,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点,依合同法规定,该合同履行地应在( ) A.上海某公司所在地 B.宁波某公司所在地 C.上海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D.宁波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4.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之约定,当事人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这被称为( )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5.情势变更的前提,是合同成立后,作为该合同基础的事由发生了合同订立时不能预料的变化,而这种变化的原因是( ) A.由于主体不合格 B.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 C.由于违法 D.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 6.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 ) A.无效合同 B.有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 ( ) A.继续有效 B.效力待定 C.消灭 D.中止 8.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其依据是( ) A.诚实信用原则 B.自愿原则

合同法试题一答案

合同法试题(一) 部门:姓名:日期: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 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 ?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A ?租赁合同B?买卖合同 C ?加工合同 D ?借用合同 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A?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后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B ?可以在合同成立同时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C ?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D ?可以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 3.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 A?为自始无效合同 B.为效力未定合同 C .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 .以上都不是 4. 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分担。 A. 履行义务的一方 B .接受履行的一方 C .合同双方当事人 D .协商确定 5. 甲和乙合作开办了宏都干洗店,丙将一件皮衣拿到干洗店清洗,交给正在营业中的 甲,并向甲交付清洗费100元。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 A.甲和丙 B.乙和丙 C.甲、乙和丙 D.宏都干洗店和丙 6. 在以招标方式订立合同时,属于要约性质的行为是() A.招标 B.投标 C.开标 D.决标 7. 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并且标示了价格,贝U “正在出售”的标示 视为() A.要约 B.承诺 C.要约邀请 D.既是要约又是承诺

8. 合同终止以后当事人应当遵循保密和忠实等义务,此种义务在学术上称为后契约义 务。此种义务的依据是() A.自愿原则 B.合法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协商原则 9. 某企业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在雇佣工作期间的伤残、患病、死亡,企业 概不负责。如果员工已在该合同上签字,该合同条款() A. 无效 B. 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当事人双方有效 C. 不一定有效 D. 只对一方当事人有效 10.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 A. 双方当事人制作合同书时合同成立 B. 双方当事人表示受合同约束时合同成立 C.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D. 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成立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 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正确答案 未选全或选错的。该小题不得分) 1 ?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须经审批机构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 有()。 A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C ?涉外贸易买卖合同 D ?技术引进合同 E ?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合同 2 ?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 A ?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B ?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C .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 .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E. 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3 .在权利质押中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司法考试合同法试题

1. 编号:_______________ 2. 3. 4.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21. 22.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23. 24.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5. 26. 27. 28. 29. 1. 司法考试合同法试题

3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A A. 书面劳动合同 B. 口头劳动合同 C.书面或者口头劳动合同 3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支付标准是。C A. 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 B. 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按本单位同岗位 劳动者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支付 C. 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32.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类型有。ABC A.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BC A.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B.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 C.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34.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 A. 1个月 B.6个月 C.1年 3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下列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AC

合同法期末考试重点(名词辨析+简答)

合同法期末考试重点 1、 名词辨析 1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合同生效指的是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 不同点: 1.概念和性质。合同成立后并非当然生效。 2.两者的要件。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 (1)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就得到了国家的确认和保护,故违反合同即须承担违约责任;而如果合同仅仅是成立,并未生效,那就只存在缔约责任问题。 (2)国家主动干预的程度不同。 对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内容违法的合同而言,即使当事人不主张合同无效, 国家亦应主动干预;而对已成立的合同,即使其内容不完全,条款有疏漏,只要当事人自愿,也应当认为该合同业已成立,国家无须主动干涉,完全可以让享有撤消权的人自己去处理。 (3)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方法态度不同。 合同的成立主要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因此在合同规定有疏漏或不明确,而且当事人不否认其存在合同关系的时候,应当允许法院依据尊重当事人意愿和鼓励交易的原则,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以确定合同的内容。所以可以说,合同解释制度主要就是为了弥补合同成立中的缺陷而设立的一种制度,而法院绝不可能通过解释,将违法的合同变成为合法的合同。 2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并应承担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所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相同点:两者均属于民事责任的一种,具备民事责任的一般特征。

不同点:1.责任性质:违约责任是因为违反有效合同而产生的责任,以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条件;缔约过失责任主要解决没有合同关系情况下,因一方过失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的问题。 2.责任形式。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损害赔偿、实际履行、羞不替换等多种形式;缔约过失责任只以损害赔偿为责任形式。 3.赔偿范围。违约责任包括期待利益的损失;缔约过失责任仅限于信赖利于。 4.损害赔偿的性质。违约责任中,法律通常做出一定限制;缔约过失责任重则不存在。 3 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有权宣告取消要约 要约的撤销,是指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以后,在受要约人最终做出承诺以前,将该项要约撤销,从而使要约的效力归于消灭。联系:撤销与撤回都旨在使要约作废,或取消要约;并且都只能在承诺做出之前实施 不同点:1.时间:撤回发生在要约并未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之前;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并生效但受要约人尚未做出承诺的期限内。 2. 责任:因撤销要约给受要约人造成损害的,要约人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撤回并无此限制 ④预期违约与实际违约的区别 联系:两者都属于违约责任的种类。 区别:1.发生时间:预期违约发生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实际违约发生在期限届满时 2.预期违约存在明示和默示之分,实际违约不存在 3.预期违约只能是当事人一方违约;实际违约可以是双方违约 4.预期违约实质上是一种可能违约,并不必然承担违约责任;实际违约是一种现实违约,一般要承担违约责任。 ⑤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因不法侵害他人人身权或财产权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合同法试题答案精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 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D )。 A.租赁合同 B.买卖合同 C.加工合同 D.借用合同 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C)。 A.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后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B.可以在合同成立同时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C.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D.可以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 B )。 A.为自始无效合同 B.为效力未定合同 C.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以上都不是 4.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 A )分担。 A.履行义务的一方 B.接受履行的一方 C.合同双方当事人 D.协商确定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 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正确答案 未选全或选错的。该小题不得分) 1.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须经审批机构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 有( ABE )。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C.涉外贸易买卖合同 D.技术引进合同 E.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合同 2.下列情况,属无效合同的有( CDE )。 A.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B.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C.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D.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E.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 3.在权利质押中可以质押的权利有( ABCDE )。 A.汇票 B.存款单 C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D.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 E.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 4.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ABCDE )。 A.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B.为双务合同 C.为有偿合同 D.为诺成合同 E.为要式合同 5.技术咨询报告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的合同种类有: ( ABCD )。 A.可行性论证合同 B。技术预测合同 c.专题技术调查台同 D.分析评价报告合同 E.关于风险分担合同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5分) l·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一般规范性和不确定性。 2.我国《合同法》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合同法》复习题及答案1

三、填空题 l.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一般规范性和不确定性。 2.我国《合同法》第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合同的保全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 4.合同终止的原因,是指引起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 5.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主要包括继续履行合同、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6.借款合同的担保可以采用三种形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担保。 7.根据租赁的标的物来划分,租赁合同可分为动产租赁与不动产租赁。 8.运输合同最主要的当事人为承运人和托运人。 9.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进行贸易活动。 10.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1.一般来说,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 12.意思表示瑕疵依瑕疵是否基于表意人自身的原因,分为意思表达不成立和意思表达不自由两种类型。 13.乙合同的移转包括债权让与、债务承担 14.混同的原因有概括承受和特定承受。 15.根据赠与合同成立和履行的时间关系可分为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 16.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的标的可分为总承包合同和分项承包合同。 17.从技术合同成立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来看,技术开发合同是要式合同。 18.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业务。 一、单项选择题 1.C 2.C 3.C 4.B 5.D 6.C 7.B 8.A 9.D 10. A 11.B 12.B 13.A 14.C 15.B 16.B 17.C 18.B 19.A 20.A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ABCDE 2.AB 3.BDE 4.ACDE 5.ABDE 6.ABE 7.CDE 8.ABCDE 9.ABCDE 10.ABCD 四、名词解释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1.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合同。 2.合同的承受,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全部转移于第三人,第三人承受其在合同中的地位,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3.侵权责任,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4.合同解释,是指在合同生效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因理解合同条款的涵义发生歧义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的一种制度。 5.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 6.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7,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刘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8.赔偿损失,是指由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财产责任。 9.试用买卖,是指当事人约定试验或检验标的物,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合同。

(完整版)历年合同法司法考试真题详细解释与答案200220111

2002---2011 年司法考试合同法试题汇总与分析、单项选择题 2011 年) 1. 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 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2011 年卷三单选第 1 题) A. 《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 《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 《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答案】C 【考点】民法的基本原则、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 【解析】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体之间发 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本题中,乙、丙等购房人虽 然与甲公司签订了《退款协议书》,但是并非出于自愿,而是在无奈的情况下签订的。在该《协议书》中,乙、丙等购房人被迫放弃了数额巨大的利息、违约金支付的要求,该约定显然是显失公平的。《合同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此,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3. 王某是甲公 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 万元 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 2 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1 年卷三单选第 3 题) A. 无效 B. 效力待定 C可撤销 D有效 【答案】D 【考点】法人的代表机关【解析】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代表机关,其权限来自公司的章程,而非

自考合同法易考知识点

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 本章是关于合同及合同法的基础知识。所谓合同。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 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则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人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确认了我国现实法活中的15种有名合同,并进一步强调无名合同也适用其总则的热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技议应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而不适用合同法。学员学习本章内容时,应了解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债的概念及特征,了解合同关系的要素及相对性原理,理解合同的分类,了解合同法及其特征。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是:(1)基础知识: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合同的要素;合同的分类及划分依据,并能举例说明之;合同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合同法的特征:合同法的历史发展。(2)重点及难点问题包括:合同与经济合同的关系;债的概念及法律特征;债与合同的关系,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原理;债的关系的三要素及其内容;合同法与物权法的关系;合同法与民商法的关系等。 第二章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整个合同法的根本性准则,其内容不仅适用于总则部分,对于分则也同样具有指导意义。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如果合同法的分则没有规定时,可以按照合同法总则中所确定的原则精神去处理。因此,合同法的原则在合同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我国合同法确立了下述四项基本原则: 一是合同自愿原则。其基本涵义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相对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当事人是否订立合同、与谁订立合同、订立什么样的合同以及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享有完全的自主权,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强迫、阻止或干预当事人订立、变更或解除合同。这一原则在我国合同法第4条作了明确规定,且在合同法的总则和分则均具体现出了这一原则精神。 二是诚实信用原则,该原则简称诚信原则。是指当事人在从事民事活动中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义务,不得滥用权利及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它同自愿原则一样,不仅是合同法的原则,同时也是民商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该原则对于保持和弘扬传统道德及

合同法期末考试题附答案

合同法试题(二)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l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一个 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C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保管合同 D.借贷合同 2.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C )。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 非格式条款 D. 法律规定 3.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 B )。 C A.承诺生效的地点 B. 经常居住地 C. 收件人的主营业 地 D.合同签订地 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B )。 A. 诉讼时效 B. 除斥期间 C. 履行期间 D.以上都不是 5.违约行为是当事人( B )。 A. 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B.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C. 应当对合同 不能成立负有责任的行为 D.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其他财产损失的行为 6.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B )。 A. 买受人承担 B.出卖人承担 C. 担保人承担 D.第三人承 担 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B ) C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24个月 8.共同承担人对定作人( B )。 A. 不承担连带责任 B. 承担连带责任 C. 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 D. 由法律作出规定 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B )。A

广播电视大学合同法复习资料[1].tmp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财产关系 2、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技术转让合同 3.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保管合同 4、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5.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6.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借用合同 7、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赠与合同 8、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法定阶段。 9、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10、甲公司出售一批衬衫,每12件装一个箱,乙公司向甲公司发电报订购1200件,甲公司回电告知单价,并说有充足现货,一个月内保证可以到货。乙公司复电:“此价格可以,但请将12件装一纸箱的包装改为10件一箱的包装。”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电报后没有回电。一个月后,乙公司去甲公司提货,甲公司说,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合同没有成立,故他们没有任何责任。综上所述,下列提法正确的是只要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致,合同就能成立,故此合同成立 11、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该合同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12、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合同承诺生效地 13、甲学校与乙公司订立了联营合同,甲以营业用房投资,乙以货币投资,但约定甲不参加经营,不承担风险,甲向乙每年支付其投入资金的20%,该联营合同完全有效 14、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15.孙某13岁,是个业余小提琴手,欲在音乐厅举办个人音乐会,音乐厅与其达成协议有偿演出,该协议有效16.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17、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以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成立 18、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19、撤销权行使的除诉期间情况之一,是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1年 20、合同的变更,仅仅涉及内容的局部变更 21.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主体的变更 22、我国对合同权利转让采取的标准是通知主义 23、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合同正常变更的唯一条件。 24、所谓合同的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作为该合同基础的事由,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并非当初所能预料的变化,此时,如果依然坚持原来合同的法律效力,必然产生不公平的结果。 25、合同的变更.不存在溯及力的问题 26、合同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变更过程中使一方当事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或者依约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故合同中原来约定的争议条款的效力,当然继续有效27、当事人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高或者过低的,可以单方面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 28、违约责任是一种合同法律责任。 29、违约行为是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30、违约责任的确定是指当事人表示要承担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且采取积极措施补救合同损失和应对方的要求继续旅行合同 31.违约责任的一般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原则 32、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合同无效后,合同中解决争议的条款有效 34、 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除拆期间 35、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属于为效力未定合同 合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负担。 37、中国甲企业与美国乙企业订立一份国际技术转让合同,合同中未规定应适用的法律。现双方因转让费支付问题发生争议,乙企业在北京起诉甲企业,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应适用的法律是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人民法院对合同所作的解释是有权解释 39.买卖合同与易货交易合同的区别点是是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仅限于一般的赠与合同41、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可以抵押的财产有依法可以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0年 融资租赁合同的租赁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定作人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定作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但要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定作人的权利有可以解除合同 46.建筑工程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47、货运合同的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为不可抗力灭失,承运人没有收取运输费的,不得再要求托运人交纳;承运人已经收取运输费的,托运人不能要求返还 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所有 49、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 除外。 5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于当事人 二、多项选择题: 、应办理登记的合同有出版合同;股票质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下列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是买卖合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 、邀约可以撤回的条件是,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处 可撤销的情形是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审批方为生效的合同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合同下列行为中为可撤销的有恶意无偿行为;善意无偿行为;恶意有偿行为 、供用电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供用电合同属于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供用电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供用电合同多为标准合同;供用电合同要受计划的控制 属无效合同的有无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当事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产品。双方就出口商品品名、规格、质量、价格、数量、包装、交货日期及违约责任等通过电报往来进行磋商。双方就上述内容均达成了协议。此后,由于国内货源紧张,无法供货,中方就没有组织货源。外方指责中方违约,诉 至法院,要求中方承担违约责任,按照双方的约定,偿付 外方违约金若干美元。中方则辩称,我们与外方没有最后 签订书面合同,所以双方之间的合同不成立。综上所述, 下列提法正确的是( AD )。A、当事人通过信件、电报、 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文书往来订立合同之后,记载 有合同内容并有当事人签名盖章的信件以及数据电文,也 被法律视为合同的书面形式。D、双方当事人之间虽然没 有正式的合同文本,但双方之间的电报往来能够充分反映 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意思表示一致的事实,因此,被告的 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0、具备以下哪些条件,合同就肯定不能成立内容违法; 意思表示不一致;当事人主体资格不合格 11. 合同的履行原则为.全面履行原则;协助履行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 12、合同终止的原因中必然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况有清偿; 存;抵销;免除;混同 13、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 赔偿损失;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 14.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在合同条款中设定的下列条款无 效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有利于自己的解释 15.买卖合同的特征有它是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它 是标的物所有权与价款对价转移的合同;它是双务有偿合 同;它是诺成合同;在一般情况下它是不要式合同 16、从世界各国的规定看,特种买卖主要包括买回;试 验买卖;房屋买卖;易货交易;招标投标买卖 17、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有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 合同 18、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土地所有权; 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某大学校舍;夫妻离婚涉及有争议的 财产 19、在权利质押中可以质押的权利有汇票;存款单;著作 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 标专用权 20、货运合同收货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可以是托运人;.在 知道货物运输到达后,应当及时提货;在提货时应当按照 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 21、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 同;属于双务合同;为有偿合同;为诺成合同;为要式合 同 22.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有是转让财产的合同;其标的物 是特定的不可消耗物;是双务、有偿合同;是诺成合同; 具有非永续性 23、承揽合同的种类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 复制合同;检验合同 24、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保管人须为仓储设备并专事仓 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其保管的对象是动产;为诺成、 双务合同;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25、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 术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从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 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对完成该项职务技 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或者报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 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 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三、填空题: 1、民事行为根据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分为表意行 为和事实行为。 2、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3、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一般规范性和不确定性。 4、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5、根据法律是否规定一定名称和相应的规范,合同可分 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两种。 6、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需要实际交付实物分为诺成合同 与实践合同。 7、依合同是否以交付为标准,可讲合同分为要物合同 和不要物合同。 8、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9、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 10、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11、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或与要 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时方产生撤回效力。 22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 方式作出。 13、在承诺生效的时间上我国立法采取的是到达主义。 14.一般来说,承诺生效的地点就是合同成立的地点。 15.合同义务又可分为给付义务与随附义务。 16、随附义务可分为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 17、合同的保全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 18、分 为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和意思表示不自由两种类型。 19、协作履行包括的内容有:及时通知的义务、相互协 助的义务和保密的义务。 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 1 年,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 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 、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主要有两种情形:合同 承受与企业兼并。 、合同的转移包括债权让与、债务承担。 23、招标签约是通过招标、投标、定标来订立合同的。 24 法律事实。 、混同的原因有概括承受和特定承受。 26.我国合同法在违约责任上采用严格责任原则。 27、 主要包括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 28、 为特定物买卖和种类物买卖。 29、易货交易为双方当事人移转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 30、根据赠与合同成立和履行的时间关系可分为现实赠 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 31、根据性质捐赠可分为不附任何条件的捐赠、附加 特定义务的捐赠和为特定目的的捐赠三类。 借款合同的担保可以采用三种形式:抵押担保、质 押担保和保证担保。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类。 34、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35、租赁合同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 36、根据租赁的标的物来划分,租赁合同可分为动产租 赁与不动产租赁。 37、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 38、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合同的标的可分为总承包合 同和分项承包合同。 39、运输合同最主要的当事人为承运人和托运人。 40、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 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 同。 42、根据实施专利的范围不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分为 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和普通实施许可合同 43、仓储合同的标的物为特定物或者特定化了的种类 物。 44.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 业务。 45、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进行 贸易活动。 五、名词解释: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法:广义的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指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 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格式合同:指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 同,又称标准合同。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 实信用原则、保护公序良俗原则和合法原则。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 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 力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的, 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 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才发出的承 诺。 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在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 式生效之前而将其撤回。 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等 拍卖标的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拍定:是指拍卖人在竞买人的所有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 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诺。 强制缔约:是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 的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义 务。 附合缔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 有附合该条款表示出来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 式。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 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 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附条件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 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解除依据的合同。 附期限合同:是指以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 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经具备成立要件,但欠缺一定的生 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效力。 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 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 销的合同。 效力未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 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须由第三人作出承认或者拒绝 的意思表示才能确定自身效力的合同。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 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 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完 成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使合同关系得以全部终止的整个 行为过程。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 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数量、质量、价款 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的约定,正确 而完整地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协助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不仅要适当、 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还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对方当 事人的履行债务行为给予协助,使之能够更好地、更方便 地履行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 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自己给 付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因 有难为对待给付的情 形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自己给 付的权利。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合同中,后履行 如果应该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 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应先履行方的履行请求或拒绝其相应 的履行请求。 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成履行之前,在债 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 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 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 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 由当事人达成协议而 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和补充。 合同的转让:是指在合同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情形 为。 清偿:是指为实现债的目的而为给付。 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转移:是指债权债务一并转移给第 成为合同法律关 系的新的当事人。 合同承受: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 第三人承受其在合同中的地位,享受 权利并负担义务。 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提存:是指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 债务人难于履行,经公证机关证明,债务人可将标的物交 有关部门保存,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这种方式即 为提存。 混同:是指某一具体之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体。 抵销:又称“充抵”,是指两个以上的债的关系的当事人 各自得以对他方享有的债权 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务,而使各自的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 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 免除:是债权人以债消灭为目的而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 赔偿损失:是指由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 全部违约:是指当事人签订了合同后根本就没有履行合同 ,或者履行合同的结果完全不能满足合同约 定的条件(错误履约),相对人的合同权利全部落空,没 有履约方或者错误履约方的行为。 部分违约:是指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时间完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确定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不但要有不 有过错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责任,不过错则不承担。 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 或 者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义务。 违约归责原则:是指在合同违约法律制度中采取的一种确 认违约行为的原则。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由于违反了合同的义 务,根据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不可抗力:是在合同生效后,由于出现了当事人不可预见、 不可避免并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不能履行 时,对约定的合同义务如何处理的法律制度。 侵权责任:是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 的规定,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 的法律责任,该责任以财产责任为核心内容,一般以金钱 为对价补偿受害方损失的利益。 法律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个以上 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行为人因此要受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法律的管辖,并根据管辖法律的规定承担具体的法律责 任,权利人可选择适用相关的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管辖竞合: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有权管辖某一 个具体的法律关系,本着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的原 则,凡出现有其他特别法规范可以调整合同法律关系时, 《合同法》暂居幕后,让其他的法律法规优先进行调整, 只有在其他的法律法规调整乏力时,才适用《合同法》的 总则部分或其基本原则。 合同解释:是指在合同生效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 因理解合同条款的涵义发生歧义时应当如何适用法律的 一种法律制度。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卖人,买卖 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标的物:是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 象。 样品买卖:是指以出卖人交付的货物须与当事人保留的样 品具有同一品质的买卖。 试用买卖:是指当事人约定试验或检验标的物,以买受热 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合同。 易货交易:是指当事人约定双方相互交换金钱以外的财产 权的协议,又称以物易物合同、以货换货合同、互易合同 等。 供用电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中一方提供电力,另一方使用 电力并支付价款的合同。 供用水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中一方提供水,另一方使用水 并支付相应价款的协议,其中提供水的一方称为供水人, 使用水并支付价款的为用水人。 供用气合同:指供气人向用气人供气,用气人支付相应价 款的合同价款的合同。 供用热力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依约提供热力,另一方当事 人使用热力并支付价款的协议,其中提供热力的一方称供 热力的一方称供热力人,使用热力的一方称作用热力人。 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将财产无偿地转移另 一方所有的协议。 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指在具备法定事由时,由有撤销权 的人对赠与合同予以撤销。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自己 的意思而撤销赠与。 捐赠: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或其他目的,无偿地将财产 给予他人的法律行为。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 利息的合同。 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合同当事人之间协商 达成的,在被保证的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的协议。 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是抵押人(借款人或第三人)为保 证借款合同的履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措施。 借款合同的质押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 利凭证移交货款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凭证作为借款合 同履行的担保,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 务时,由贷款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借款合同的约定 对该动产或权利凭证进行处理,并从中优先受偿。 租赁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将物提供给对方使用、收益,对 方当事人为此支付租金的协议。 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合同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 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 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指的是出 承 租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的房屋返还给出租 人的协议。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 承租人 支付租金的合同。 承揽合同:是指一方为他方完成特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 建设工程合同:即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 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的合同。 客运合同:是运送对象是旅客的运输合同。 货运合同:是运送对象为货物的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一定的法律主体之间就专利申请权、 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合同。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权人或者其授权的人作为让 受让人支付约定 价款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 同。 保管合同:也叫寄托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 仓储合同: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受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 居间合同:居间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 六、简答题 1.我国合同法有什么特点?答:①从实际出发,总结与 ②鼓励交易与意思自治 的理念明确充分。③法制定和实施的时代特别显著、集中。 ④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 相互兼顾。⑤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了全面规制。 ⑥新的法律框架科学严谨,各种新制度构筑完备。⑦立法 技术不断提高,立法语言日超规范。 2.我国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有哪些?答:合同法 则。合同法基本原则具有以下主要意义:①凝固和体现了 立法的根本精神。②是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③供了 最高的行为准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④是实施法 律的根本依据。 3.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区别是什么?答:要约的撤销与 虽然二者 都是只能在承诺作出之前来进行,但它们却又存在着区 别:(1)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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