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健康体检方案

职工健康体检方案
职工健康体检方案

省临床检验中心职工健康体检方案

一、体检时间

1、每两年安排一次体检,每年一次妇科体检。

2、每年体检时间按照中心工作安排执行,具体时间由中心综合办与省卫生厅、医院协商后书面通知到各科室。

二、体检对象

中心干部职工(包含退休职工,分流人员除外。)

三、体检项目

每年根据体检方案拟定体检项目。

四、体检安排组织

由中心综合办公室组织安排。

五、体检经费

职工健康体检、妇检费用由单位承担,复查费用由本人负责,本人放弃体检机会的,中心不予任何补助。

六、体检报告

1、体检报告包括体检表原件,体检综合意见及建议。受检者可根据体检综合意见进行健康咨询及疾病诊疗。

2、中心综合办收到体检报告后,由中心综合办交给职工本人,通知本人过程中,承检医院与中心综合办公室应尊重并保护职工个人隐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七、有关要求

1、中心职工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应服从中心综合办的统一安排,因生病、住院、出差、产假等特殊情况的职工可适当延期进行(体检之日起,20天内体检完毕)。

2、职工进行检查时应向科室负责人请假,不得影响工作。

3、本制度由中心综合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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