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的分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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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具有复杂性、长期性和动态性,任何工程承包合同都不可能预见和覆盖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的变化,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对合同价格和合同工期具有很大的“破坏性”,良好的工程变更管理有助于建设目标的实现。业主和工程师在项目实施阶段应区别不同种类的变更,采用不同的控制方法,从而实现对工程变更的有效控制。

2依据变更内容进行分类控制

工程变更依据变更内容,可划分为工作范围变更、施工条件变更、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和技术标准变更等。变更内容不同,存在不同的控制要求。

2.1 工作范围变更的控制

工作范围变更是指业主或工程师指令承包商完成超出其在投标时估计的工作或超出原合同工作范围的工作的一种活动。工作范围的变更是最为普遍的工程变更现象,通常表现为工作量的增加或减少。

工作范围变更是变更控制的主要对象,工作范围变更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附加工程,是指那些完成合同所必不可少的工程,有可能在合同范围之内,也有可能在合同范围之外。如果缺少了这些工程会导致合同项目不能发挥合同预期的作用,因此无论这些工作是否列入项目的合同范围之内,承包商必须按变更来完成工作。二是额外工程,是指未包括在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如果没有这些工作,工程仍可正常运行并发挥效益,所以额外工程是一个“新增的工程项目”,而不是原合同范围内的一个“新的工程项目”。

1)对于工程规模小、费用低的额外工程,建议工程师通过发布变更令实施。承包商往往考虑与业主关系同意实施,但会提出重新商定额外工程单价,因变更工程量较小,工程师通过协商认可新的价格,实施额外工程。

2)对于变更工程量适中、变更费用不高的额外工程,建议工程师尽量避免采用变更令,可以采用一种称为“承担小任务的承包商清单”(Small work Roster)的变更控制手段。这一方法是西雅图市政基础设施审核办公室(Of fice of Cityauditor)建议的。采用这种机制可不通过竞争形式发包新增工程,而且避免承包商通过变更令获得额外的间接费与利润。

3)对于变更工程量大、变更费用高的额外工程,可采用邀请招标确定中标单位,承担额外工程施工团。

2.2 施工条件变更的控制

施工条件的变更是指由于实际的现场条件不同于招标文件中、施工合同中描述的现场条件,因此为了使工程顺利进行,要求承包商增加一些必要的工作来实现合同规定的条件,增加的工作必须通过变更令的形式实施。施工条件变更要区分情况进行控制。

1)当招标描述的现场条件与实际现场条件不同或存在差异时,工程师应识另蚍项变化是否构成变更,识别的依据是此项改变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预先能否合理预料到”,如此项改变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报价时能预料到的,认为此项改变不构成变更,工程师不须发布变更令,认为因此改变而产生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已考虑:如此项改变是有经验承包商投标报价时无法预料到的,则认为此项改变构成工程变更,工程师发布变更令实施工程变更。

2)不明的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如地质情况、恶劣的天气等,是一个有经验承包商无法预料到的,此项改变构成变更,工程师应发布变更令实施变更。

2.3 设计变更的控制

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对设计图纸任何部分的修改或补充都属于设计变更。业主、工程师、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均可提出设计变更。如业主对项目功能的局部改变而提出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因对原设计图纸修改和完善会提出设计变更,工程师和承包方对项目合理的建议也会产生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责任分析。设计变更事件发生后,工程师应分析设计变更产生的原因,设计变更产生原因可归纳为:业主从使用角度出发,改变工程局部功能;勘探、设计图纸深度不够;设计图纸矛盾,方案不合理,设计图纸错误;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商提出合理化建议;设计规范的修改;监理工程师指令错误或指令不及时;承包商擅自修改设计图纸或不按图施工。对于前6种原因,产生工程变更的责任者是业主,设计变更产生费用及工期延误由业主承担;第7种原因,工程变更责任者是承包商,变更费用由承包商承担,工期不得顺延。

2)设计变更图纸控制。设计变更涉及到设计图纸的修改,设计变更的图纸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提供,或由承包商提供设计图纸,但必须由设计单位审查并签字确认,除设计单位,任何项目参与者提供的图纸均为无效。这必须形成一项制度,为保证这一制度的贯彻,业主可作这样的规定:设计变更一般情况下若没有设计单位提供的变更图纸,不得进行变更价款的结算。另外,为保证变更设计图纸的合理性及可施工性,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变更图纸均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经审查批准后的图纸才作为承包商实施变更的依据[3].

2.4 施工变更的控制

施工变更主要是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由于业主要求的加速施工,工程师现场指令的施工顺序改变和施工顺序的调整,或承包商进行价值工程分析后提出的有利于工程目标实现的施工建议等。

2.4.1 施工变更的内容及产生原因

1)加速施工。监理工程师应业主要求指令对某些工作加速施工;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某些工作工期延误,需加速施工。

2)施工顺序的改变与调整。由于设计变更,造成变更相关的工作施工顺序调整与改变;监理工程师指令某些工作的施工顺序改变与调整;承包商原因造成施工顺序的改变与调整。

3)施工技术方案的改变。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与变更相关工作施工技术方案的改变;监理工程师指令改变某些工作施工技术方案;承包商原因造成施工技术方案的改变。

2.4.2 施工变更责任分析

在施工变更发生后,工程y币在分析变更原因后,进一步分析施工变更的责任:对于加速施工第1种原因,应由业主承担工程变更的责任,即承担加速施工的费用;对于加速施工第2种原因,应由承包商承担工程变更的责任,即承担加速施工的费用;对于施工技术方案改变的第1、2种原因,应由业主承担工程变更的责任。对于施工技术方案改变第3种原因,应由承包商承担工程变更的责任;对于施工顺序改变第1种原因,应由业主承担变更责任:对于施工顺序改变第2种原因,应由承包商承担变更责任。

2.4.3 施工变更控制原则

FIDIC合同条件规定:“承包商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安全、稳定负全部责任”。这一规定表示在通常情况下施工方案变更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商负责。另外FlDIC还规定:“承包商有权依照工程师批准施工进度计划自主组织施工”。因此,承包商有权改变施工技术方案以及施工顺序,当然这种改变的责任应由承包商承担,无须按变更程序来处理。而对于设计变更引起的施工技术方案的改变、施工顺序的改变以及业主要求的加速施工,应按正式变更程序来处理[4].

2.5 技术标准变更的控制

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业主出于造价、进度等考虑会要求承包商提高或降低工程质量的技术标准和改变材料质量或类型选择,或者由于工程质量、技术标准的改变和施工,设计法规的改变所引起的设计和施工修改。笔者认为这种改变是在合同有效的条件下进行的对合同状态的修改,目的是为了实现合同预期目的。这种需要可通过变更令来实施。

3 依据变更性质进行分类控制

工程变更依据其变更性质、变更费用及影响,划分为重大变更、重要变更和一般变更。对三种重要性不同的变更,是通过设置不同的变更审批权限进行控制的。

3.1 重大变更的控制

重大变更是指一定限额以上的涉及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等内容的变动,如基础形式及主体结构形式的变更、装修标准的变更等。依据笔者对工程变更处理程序的研究,工程变更控制的重要节点为工程变更意向的批准、工程变更报告的评估、工程变更报告的批准、工程变更令的发布,其变更审批的权限分别为:变更意向由业主批准,变更报告评估由重大变更评估小组进行,变更报告由业主批准,变更令由工程师发布。

3.2重要变更的控制

重要变更是指一定限额区间内的不属于重大变更的较大变更。如建筑物局部标高的调整、工序作业方案的变动等。与重大变更相比,重要变更处理权限有所区别,重要变更审批权限分别为:变更意向由业主批准,变更报告评估、变更报告的批准、变更令的发布均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

3.3 一般变更的控制

一般变更是指一定限额以下的设计差错、设计遗漏。如材料代换以及现场必须作出决定的局部修改等。与重要变更相比,一般变更处理权限有所区别,一般变更处理权限分别为:变更意向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变更报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评估,变更报告批准及变更令的发布均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三种不同变更的审批权限比较见表1.

表1 重大变更、重要变更、一般变更审批权限比较

4 依据变更紧急度进行分类控制

工程变更依据其紧急度不同,划分为紧急情况下的变更和非紧急情况下的变更。紧急情况下变更和非紧急情况下变更是依据不立即进行工程变更所带来的后果严重性进行区分的。

4.1 紧急变更的控制

紧急情况下的变更是指工程变更事件发生后,如不立即进行工程变更,会带来严重的后果,包括给业主带来重大损失或给承包商带来重大经济上的损失或危及到作业人员的安全。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图纸错误,若不及时进行工程变更,工程继续施工,将会给业主带来重大损失。

紧急情况下的变更处理,为减少损失,要求变更处理要及时,从变更事件发生到变更实施的周期要尽可能的短。因此需简化变更程序,具体方式有以下两种:

1)变更申请提出后,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发布变更指示要求承包商立即实施工程变更,此时工程变更指示具有变更令的效力,承包商应照办,在发出变更指示后,承包商实施工程变更过程中,提交变更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组织评估确认变更价款、变更进度计划。

2)特殊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可直接发出书面工程变更指示或口头变更指示要求承包商实施工程变更,承包商应照办。变更价款,变更进度计划在后期工程变更实施过程中协商确定。对于工程师口头变更指示,承包商应尽快以书面形式确认。

4.2 非紧急变更的控制

非紧急情况下的变更是指工程变更事件发生后,如不及时进行变更,不会带来严重后果。如在图纸会审过程中发现图纸错误,产生工程变更,此时可视为非紧急情况下的变更。

非紧急情况下的变更处理,应区分重大变更、重要变更、一般变更,按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5 结语

在实际工程中,工程变更产生机理及表现形式呈现多样化,这就形成工程变更处理的复杂性,工程师首先应识别不同种类的变更,通过采取不同控制方法,设定不同的变更处理程序及不同的审批权限,有效地控制工程变更。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

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九、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的职责 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任何变更,均应在其申请报告中列出前附表,并附上相应的支持材料。这些材料必须包括技术、经济两方面的分析及责任归属。变更必须考虑引起相关工程费用等变化的情况,不得分解属于同一单项变更(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项目为依据作为一个单项)的内容、工程量及费用。变更提出单位如有化整为零、故意规避审批权限的行为,业主将视为违约,并保留追索相应损失的权力。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设计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特殊情况可以由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设计部或工程部)签字确认。设计变更共分为两类: (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 (二)重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在提交施工图后,因设计内容自身的错、漏、碰、缺等原因,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提出的建筑、结构、水、电、景观、装修等专业的修改要求; (二)由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设计部门为改进设计效果提出的变更;市场营销部提出基于销售需要提出的变更;成本部开展成本优化工作,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商管公司根据后期运营以及招商需要提出的变更;公司管理层提出的变更; (三)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监理、施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等,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施工单位为了方便施工,或施工过程中发现的 地质、水文实际与勘察报告、资料不符而提出变更;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 (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商管公司根据运营及招商需求提出的设计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设计部、成本部以及相关部门(前期部、营销策划部、商管公司)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如确实需变更,走设计变更流程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联系单。 第五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设计变更控制相关部门的职责: 1 工程部:作为现场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实施及验收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设计变更工程 量的核实、记录工作,所有设计变更的实施均应有现场记录(附简图、尺寸)或照片(如需要),为设计变更(签证)处理,准备基础性工程资料。 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成本管理部或营销策划部;

工程变更控制程序(含表格)

工程变更控制程序 (IATF16949-2016/ISO9001-2015) 1.0目的 明确工程变更过程、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工作流程,使本公司各项工程变更在受控状态下进行,以确保变更后产品的质量能够满足客户需求和降低工程变更造成的质量风险。 2.0适用范围 本程序文件适用于制造过程中所有工程变更。 3.0职责 3.1生管部负责涉及产品结构、物料规格及工艺标准等方面工程变更的提出和编制,评估并验证其可行性。 3.2生产部负责与生产作业方式或方法相关的工程变更的提出和编制,评估并验证其可行性。 3.3 行政部保证工程变更单的受控下发、登记、文件保存。 3.4 生产部负责实施工程变更,必要时需对工程变更实施后的产品进行标识。 3.5 品质部负责对工程变更实施监督并对变更实施的效果进行现场验证及相关反馈。

3.6 生管部负责与客户联络,将客户的要求传达公司内部。 4.0定义 4.1工程变更:指因生产过程、产品品质及客户需求等原因而对公司目前采 用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线变更或转移、产品结构、物料规格、标准 规范等方面实施的变更。不仅包括公司内的相应变更,也包括供应商及其重 要分供方的相应变更。 4.2 ECN:Engineering Change Notice的缩写,即工程变更通知。 4.3 变更等级: 4.3.1 一级变更:变更可能会影响产品安全性能。 4.3.2 二级变更:变更可能会影响产品基本性能。 4.3.3 三级变更:不会影响产品基本性能。 4.4 风险工程变更:没有时间完成必要的验证,但为了产品出货需要,必须 马上实施的工程变更。 4.5 临时工程变更:产品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制造过程、过程控制、材料控制 等各种行为的临时性的工程变更。 4.6 紧急过程更改通知单 AVO:Avoid Verbal Orders. 紧急情况(夜间或节假日,并且工程变更签批负责人不在公司时)下过程发生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1工程变更的分类 由于工程建设的周期长、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标投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因此,工程的实际施工情况与招标投标时的工程情况相比往往会有一些变化。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一般包括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 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1.1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的变更(如发包人提出增加或者删减原项目内容)、进度计划的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等。 1.2如果按照变更的起因划分,变更的种类有很多,如:发包人的变更指令(包括发包人对工程有了新的要求、发包人修改项目计划。发包人削减预算、发包人对项目进度有了新的要求等);由于设计错误,必须对设计图纸作修改;工程环境变化;由于产生了新的技术和知识,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法律、法规或者政府对建设项目有了新的要求等等。 1.3考虑到设计变更在工程变更中的重要性,将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和其他变更两类。 1.3.1设计变更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设计变更,将对施工进度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应尽量减少设计变更,如果必须对设计进行变更,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由于发包人对原设计进行变更,以及经工程师同意的、承包人要求进行的设计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3.2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2工程变更的情况 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以下三种情况的设计变更,具体操作如下: 2.1业主单位决策性的改变,如提出新的设计要求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工程范围和内容发生变更等。此类变更,由业主与设计单位协商设计变更的可能性与可行性,如果设计单位认为可以进行变更,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绘制设计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监理机构安排承包单位组织实施。 2.2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和现场情况不符,绘制有错误,图纸与说明不一致等;此类变更,设计单位应征得业主及监理的同意后,认为有必要进行变更,设计单位绘制变更图纸或进行变更说明,业主委托监理机构安排承包单位组织实施。 2.3承包单位由于施工的需要而提出的变更,由于材料、设备的供应问题而产生的变更,以及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引起的设 计变更等。此类变更,承包单位应上报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征得业主同意,由业主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由监理机构安排承包单位组织实施。 3工程变更的程序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程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及流 程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云南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 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第一条、目的 1、为了加强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变更管理办法及流程。 2、通过对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变更是对原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变更共分为三类: 1、一般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含)以下的; 2、较大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2万元至10万元(含)以下的; 3、重大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 1、由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提出的变更; 2、由监理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3、由设计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4、由施工单位提出的项目变更。 第四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按本变更管理办法中图一及图二进行逐级上报审批。 第五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变更单由项目部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第七条变更的控制 1、变更控制原则: 符合国家规范: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保证使用功能: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 3、相关部门职责: 项目部: 3.1.1 办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申请手续; 3.1.2 对拟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 审批2万元(含)以下变更并报公司备案; 合同成本部: 对拟发生的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 总工: 审核变更实施的可能性及施工工艺合理性;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参考模板)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1.1建设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对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都可能产生影响。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的申报、审查、批准等工作程序,特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所指的工程变更,是指在施工过程中由某种原因引起的,需要对原工程设计做出局部调整或修改的事项。 1.3 本制度适用于由建设单位或其它参建单位(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设备制造厂家等)提出的工程变更要求。 1.4在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向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调整或修改意见,设计院直接修改图纸,可不统计为工程变更。 2 职责 2.1 所有工程变更都必须经过建设单位批准。在审批工程变更时,建设单位应确认因变更引起的工期和工程造价等方面的影响. 2.2 所有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都必须由设计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才可付诸实施。 2.3项目监理部负责审查工程变更的申请;监督和检查经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的实施。 2.4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变更的实施。 3.管理要求 3.1 工程变更的提出 3.1.1 提出工程变更要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设计内容深度不够; 2 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者设计条件(地质、设备等)有变化; 3 由于现场条件所限,设计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要求; 4 上级(项目审批)单位提出变更要求; 5 因施工问题需要做出变更; 6 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条件需要做出变更;

7 根据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需要做出变更。 3.1.2 工程变更的要求可以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设备制造单位等提出。 1 设计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以使用施工图升版的方式或者直接向建设单位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的方式提出。设计变更通知单应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工程量增减及其相关预算费用等内容。 2 建设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使用工程联系单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比较重大的变更要求应向设计单位发出正式公函。上级(项目审批)单位和运行单位的工程变更要求,都应当通过建设单位提出。 3项目监理部的工程变更要求,可使用工程联系单直接向设计单位提出, 建设单位 审批 4 施工单位或设备供应商的工程变更要求,应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报项目监理部审查、建设单位审批。 3.2 工程变更的分类 工程变更可分为四大类: 3.2.1小型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外观形象,而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例如图纸尺寸的差错更正、材料等强换算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问题的处理等。这类变更不引起工程费用变更或变更甚少。 3.2.2 一般变更: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少量变化,但不涉及可研或初步设计已审定的原则,或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但不影响工程总进度。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增減,按施工合同约定无需调整。 3.2.3 较大变更:施工图的设计范围、工艺流程、设备布置有一定变化,但未违反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原则,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建设总工期,或者变更引起的工程费用增減,按施工合同约定需要调整。 3.2.4 重大变更:涉及可研或初步设计审定的设计原则、方案或规模、主要设备换型,工程费用增加超限从而将导至原审定的概算调整。 3.3 工程变更的审批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号)、《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厦百程[2014]255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避免在同一工点发生二次变更。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代建的各类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工程主体的变更。因工程主体变更引起的水保、环保、规划、用地、用海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变更报批手续。公司自营项目可参照本

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工程变更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工程建设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参与审核,公司领导根据权限审批。 (一)业主项目部负责组织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或审批)等工作,督促承包人落实工程变更方案,做好工程变更的汇总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参与复杂工程或重要工程的变更方案审核,审查工程变更手续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主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 (三)总工办参与复杂的工程变更或重要的工程变更的方案审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做好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市发改委。 (四)工程管理部参与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与变更施工图审查,负责审核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批手续的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部和业主项目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办理工程变更预算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审核中心。 第三章工程变更分类 第六条工程变更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和一般工程变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工程变更: 1.道路路线方案调整的; 2.工程主要结构物(如隧道、桥梁、互通等)设计方案发生变化的; 3.工程标准、等级、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 管理办法

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 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 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如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指编

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 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应按照本办法的有关程序确定费用。 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7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 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 九、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的职责

工程变更管理及重大设计变更

工程变更管理及重大设计变更 一、工程变更管理 工程变更是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与签订合同时的预计条件不一致的情况,而需要改变原定施工承包范围内的某些工作内容。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未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可向对方提出索赔。工程变更与索赔是影响工程价款结算的重要因素,因此,也是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重要内容。 1. 工程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工程项目变更(如建设单位提出增加或者删减工程项目内容)、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根据九部委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工程变更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2. 工程变更程序 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变更可分为监理人指示的工程变更

和施工承包单位申请的工程变更两类。 (1)监理人指示的工程变更。监理人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需要或建设单位要求实施的工程变更,可以进一步划分为直接指示的工程变更和通过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后确定的工程变更两种情况。 1) 监理人直接指示的工程变更。监理人直接指示的工程变更属于必须的变更,如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提高质量标准、设计错误需要进行的设计修改、协调施工中的交叉干扰等情况。此时不需征求施工承包单位意见,监理人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变更指示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完成工程变更工作。 2)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后确定的工程变更。此类情况属于可能发生的变更,与施工承包单位协商后再确定是否实施变更,如增加承包范围外的某项新工作等。此时,工程变更程序如下: ①监理人首先向施工承包单位发出变更意向书,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建设单位对变更的时间要求等,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②施工承包单位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如果同意实施变更,则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建议书的内容包括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竣工时间等内容的实施方案以及费用要求。若施工承包单位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也应立即通知监理人,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如不具备实施变更项目的施工资质、无相应的施工机具等原因或其他理由。 ③监理人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建议书,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变更意向书要求提交的变更实施方案可行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变更指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宝驰通置业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宝驰通置业 二〇一六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释义 第三章设计变更的会签及审批权限第四章设计变更通知单 第五章设计变更的容要求 第六章设计变更的管理要求 第七章设计变更的后评估 第八章附则 附件 1.设计变更统一编号体系 2.设计变更处理流程图 3.设计变更申请审批单(部) 4.施工图修改通知单 5.设计变更费用确认表 6.工程预算审批表 7.工程变更完工验收单 8.设计变更、洽商统计台帐(通用)

第一章总则 为规宝驰通置业(以下简称公司)的设计变更,明确设计变更管理的职责及流程,有效控制设计变更的发生率,保证项目投资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办法。 本管理办法编制依据首创置业BPI流程中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二章释义 1.设计变更是指经由设计单位发出的,对正式施工图纸的修改、调整和补充。 设计变更可由各参建方提出,经建设方部商讨或与设计单位协商认定后,由设计单位统一发出《施工图修改通知单》。它是除施工图以外的正式施工依据。 设计变更包括: ●由于设计图纸本身错漏,进行纠正、补充、完善设计等,以及由此导致 发生构造或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数量增减、工作量改变等。 ●由于建设方要求提出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和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容或重 新划分调整施工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数量增减、工作量改变 等。 ●由于施工过程中,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它技术措施等,以及施工错 误或配合失误不可更改,导致发生构造或做法变动、增减工程量、材料 代换、数量增减、工作量改变等。 2.按照是否有费用发生,设计变更分为经济变更、技术变更,设计变更费用应按合同约定工程结算时办理结算。 第三章设计变更的会签及审批权限 1.设计变更原则上应在实际发生前进行公司部申请会签,并按公司会签结果执行。 2.设计变更申请部门为工程部,相关部门为设计管理部、成本管理部,市场营销等。 3.设计变更申请前,原则上应对可能发生的合同价款增减(即变更费用)进行预估,预估可由预估可由施工单位进行(报变更时附上量、价)或成本管理

ECN工程变更管理流程 HHC

杭州华创通信机电有限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流程 版/次;A/1 一、目的 1.1 使工程变更(以下简称为“变更”)能有效、迅速的执行,满足客户的需求 及实际生产需求。 1.2 定义变更的标准作业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适用范围 1.所有与已定型产品相关的任何图纸、工艺、BOM、软件、技术文件的变更均 需走变更流程。 2.本流程适用于杭州华创通信机电有限公司所发行的各种变更通知及变更申请活动。 三、权责 销售部 3.1.1负责客户产品变更信息接收(变更通知,邮件通知等),将变更信 息及时通知技术部门,并打印书面资料发给技术部门。 收集客户针对变更的结果及满意度等。 技术部(涵盖所有负责产品开发的部门及各事业部) 3.2.1对客户变更资料进行确认、反馈,按变更流程完成变更资料。 3.2.2对本公司作业改良,工艺优化和书面资料错误进行确认并按变更流 程完成变更资料。 3.2.3重要产品变更时,进行技术转移。 3.2.4负责对客户要求类变更的变更旧物料处理方式作最终判定,以指导 各部门对旧物料进行相应处理(如返修或报废等)。 3.2.5负责《工程变更通知单》的编制。 生产部

3.3.1及时向计划物流部提供各制程的在制完成品和在制未完成品数量。 3.3.2对变更之物料严格按《工程变更通知单》中之处理方式对旧版物料进 行返修或报废。 3.3.3对工艺优化、制程改善、资料错误及时反馈技术部门,由技术部门确 认评估、变更。 品质部 3.4.1负责监督所有《工程变更通知单》涉及内容的实施及确定追溯方法。 3.4.2负责监督所有《工程变更通知单》涉及到产品的变更状况,做好相应 变更记录,必要时向客户提供相应数据。 3.4.3负责对《工程变更通知单》涉及到的物料变更及时跟进供应商,并根 据《工程变更通知单》内容制订或执行新的检验标准。 3.4.4负责对涉及到的检测工序重新审核检测方式。 计划部 3.5.1按《工程变更通知单》及时统计在制已完成品(未入库),在制未完 成品库存数量给业务部门或研发部门。 3.5.2按《工程变更通知单》上的物料处理方式开立相应的返修工单/指示 单给各制程单位进行物料的返修。 3.5.3收到《工程变更通知单》后,及时处理需返修、报废的半成品或成品。 3.5.4对涉及变更的物料作好变更标识,并严格执行先进先出的发料原则。 总经办 3.6.1负责变更相关的ERP数据录入及维护,协助共用料的查询。 3.6.2负责《工程变更通知单》的最后核准。 采购部 3.7.1收到邮件通知的变更信息时,及时(4个工作小时内)通知供应商以 暂停生产涉及到变更的物料,并尽最大可能取消未交PO,减少多生 产旧物料带来的成本损失。 3.7.2及时准确的传递变更后新图纸或加工要求至供应商。准确传达旧物料 的变更执行方式及相应的指示文件给供应商进行返修或报废等动作, 确保厂商交进的物料符合变更物料的处理指示要求。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2)

XXXXXXXXX公司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XXXXX公司的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依据政府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系指工程签订合同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设计图纸或变更工程现场工程施工的活动。经确定的设计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变更管理。 公司是指XXXXXXXXX公司。下属企业是指公司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企业。项目公司是指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下属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中工程变更限额范围为累计工程变更价款在单个合同总价的0%-10%(含)之间,超出10%以上的需重新申报追加合同金额并上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条工程变更应从有利于工程出发,或加快竣工,或降低费用,或提高工程效率和价值、或提高安全性以及满足要求。 第六条审核工程变更应以合同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从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第七条变更指令是实施变更的唯一途径,有指令才能实施变更,

无指令不能实施任何变更。 第八条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控制工程变更的外部管理。监理单位接受工程变更申报,全面审核工程变更,确定变更的原因和责任,发布变更指令,监督变更的实施,做好变更的管理台账;跟踪审计负责审核工程变更的真实性、合理性、必要性,并审核与确定承包商提交的工程变更价款。 第九条项目公司控制工程变更的内部管理,负责资料完善和传递,组织相关单位、部门洽商、初审、审核审查论证,负责跟踪、检查、督办、监督变更实施,建立变更管理内部台帐等。 第十条如工程项目未配备监理单位,由项目公司发布变更指令,并履行监理单位的变更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必须严格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承包商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变更和施工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不予验收和计量;项目公司未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而擅自发出变更指令的,应按公司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对现场应急、抢险、突发的、急需的、紧急或特殊情况下的重大变更,项目公司可事先口头或书面向工程技术部报告,经同意后先行紧急变更,事后及时完备图纸等工程变更资料,并补办审批手续。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的各项管理工作应确定具体的时限要求,各部门都应遵照执行并承担超限责任。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

一二三类变更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属Ⅰ类变更设计: (1)变更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等鉴定意见; (2)虽未变更鉴定意见,而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300万元(含)以上者。 Ⅱ类变更设计 凡变更已经批准的个别重点工程或个别地段工程的一般设计原则;技术比较复杂,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整体布置和使用性能;或虽不属于上述范围,而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20万元(含)至300万元者,属Ⅱ类变更设计(即不属于Ⅰ、Ⅲ两类者)。 Ⅲ类变更设计 凡变更技术简单,不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或整体布置,不降低技术条件、使用条件和效能,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20万元以下者,属Ⅲ类变更设计。主要有: (1)区间线路平面、纵断面局部变更,不牵涉车站、桥梁、隧道、复杂路基个别设计,且不降低原设计的线路标准者; (2)桥涵明挖基础尺寸或深度变更; (3)大、中桥导流建筑物、防护工程的局部变更,但不变更类型者;小桥涵防、排、附属工程变更; (4)小桥式样、跨度、孔数及基础类型变更; (5)涵洞的增加或减少;涵洞式样、孔数、孔径、长度及流水面高程变更; (6)小桥、涵洞位置,桥涵圬工种类变更; (7)隧道洞口位置改移在5.0m(含)以内,而不变更洞门式样者;隧道洞门增减台阶不改变受力条件者; (8)隧道同类型衬砌断面连续变更在10m(含)以内;隧道局部边墙基础深度,避人、避车洞位置,水沟坡度或位置,电缆槽位置变更; (9)一般路基边坡坡率变更,能保证路基稳定者; (10)一般边坡加固防护工程增减;及式样、断面、基础深度、长度变更; (11)一般改河、改沟工程(包括天沟、侧沟、排水沟、截水沟、吊沟、灌溉渠)变更; (12)站内联络线、走行线等平面、纵断面的局部变更,但不影响技术标准及站场总体布置者; (13)车站生产、生活区的排水、道路、环境布置变更; (14)机务、车辆段的个别股道位置或长度较小变更,不影响标准、整体布置者; (15)机械设备局部安装布置变更; (16)给排水支管变更,不影响使用寿命、维修和水力条件者; (17)给排水管路配件及一般的附属设备变更,不降低使用效果及原设计标准者; (18)较小生产、生活房屋位置和配套工程变更,不影响整体布置者; (19)房屋结构的材料规格变更,不降低结构强度者;

工程管理-设计变更分类与审批权限规定

工程管理——设计变更分类与审批权限规定 1 设计变更界定 项目施工过程中,对设计施工图做出的变更,包括设计修改、设计补充以及专业二次设计引起的设计变更等。 2 产品设计变更 产品设计变更是指由于产品定位变化、市场需求或顾客要求而进行的设计变更。这些变更涉及到对客户的承诺,可细分为以下A、B二类。 2.1 第一类产品设计变更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施工过程中,涉及原规划、建筑单体、景观方案的变更。 审批权限: a)此类设计变更的责任人为管理公司设计总监,重大的设计变更应由管理公司 经营策划规划管理委员会审定。 b)是否属重大设计变更由管理公司设计总监判断。 c)项目所在公司对此类变更必须在实施前向管理公司发展规划部申报,待批准 后方可实施。 2.2 第二类产品设计变更 应客户要求,按照售楼协议文件进行户内局部的设计变更,如:隔墙不砌,墙面不做面层抹灰,不油漆,洁具不安,门移位等。 此类变更的审批原则是:不影响工程质量和验收,不造成其他客户的投诉。 审批程序和权限: a)此类设计变更,由项目所在公司营销部提出书面申请; b)开发设计部审核; c)工程部、成本部参与审核; d)项目所在公司设计总监审核(批准); e)项目所在公司总经理签字批准。

3 设计问题引起的变更 设计问题引起的设计变更,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变更原因: 1)按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以及消防、人防、交通、环保、供水、供 电、市政、煤气、电讯、绿化等业务部门审查意见,贯彻执行中需要对设计 施工图做出设计变更。当政府新政策、新法规出台,也必须按新规定进行调 整; 2)施工图会审与技术交底会议上,包括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建单位以及建 设单位提出的审图意见,需要对设计作变更; 3)为了降低成本,尤其当成本报警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进行的重要变更。 4)由于技术进步,设计上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提高产品的完美度。 5)设计施工图深度不够,设计单位为完善设计而提出的变更与补充。 6)专业二次设计,包括外墙装饰、室内装修、环境设计、屋盖(网架、膜、予 应力)结构、幕墙与门窗工程、照明效果、楼宇智能化、监控系统、桑拿泳 池、厨房等分项工程,二次设计引起对原设计施工图的补充和修改。 审批程序和权限: a)要求监理方提供意见; b)开发设计部负责审核; c)工程部、成本部、营销部参与审核; d)项目所在公司设计总监审核(批准); e)项目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成本增加5万以下的)。 f)是否属重大设计变更由项目所在公司设计总监负责判断。重大的设计变 更需要通过项目所在公司技术质量管理委员会审议,并报发展规划部备 案。 4 配合施工需要引起的设计变更, 指为施工需要引发施工工艺的改变,非重要的材料选用,材料代用,构造节点的变更等。 1)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核定单;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变更审批程序,避免工程变更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同时保证工程质量,使建设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的均应遵守本制度。 1.3本制度所称的工程变更是指工程项目实施中出现(1)实际情况与原设计文件不符,(2)原设计的错误、遗漏,(3)因其他客观因素而改变原设计方案、结构、数量(4)调整原合同中的工作内容等。 1.4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应严格按图施工,原则上不得发生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应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机构和职责

2.1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实行现场人员、项目部、项目领导小组三级审核管理的原则。 工程项目便跟的决策权属项目领导小组,重要变更的审批权由总裁执行,项目组是工程变更管理的执行部门和监督部门,现场工作组具体负责变更申请的现场复核。 2.2现场工作组是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组织,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督,也是对工程项目熟悉最高的部门,在现场管理过程中应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应履行如下职责: (1)可以提出工程变更; (2)调查复核确认工程变更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否决相关方提出的变更申请。 (3)配合其他部门进行确认工程变更方案、变更预算等,工程变更经批准后发送工程变更通知; (4)工程变更后施工的监督。 2.3项目部作为工程项目变更的协调沟通机构,负责

工程变更类型及流程

工程变更的类型及程序 一、工程变更的概念和范围 (一)工程变更定义 工程变更一般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约定对施工的程序、工程的内容、数量、质量要求及标准等做出的变更。工程变更属于合同变更,合同变更主要是由于工程变更而引起的,合同变更的管理也主要是进行工程变更的管理。(二)工程变更的原因、范围及内容 1、工程变更的原因 工程变更一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业主新的变更指令,对建筑的新要求。如业主有新的意图,业主修改项目计划、削减项目预算等。 (2)由于设计人员、监理方人员、承包商事先没有很好地理解业主的意图,或设计的错误,导致图纸修改。 (3)工程环境的变化,预定的工程条件不准确,要求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变更。 (4)由于产生新技术和知识,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原实施方案或实施计划,或由于业主指令及业主责任的原因造成承包商施工方案的改变。 (5)政府部门对工程新的要求,如同家计划变化、环境保护要求、城市规划变动等。 (6)由于合同实施出现问题,必须调整合同目标或修改合同条款。 2、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委联合编制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

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6)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可以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以及其他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除以上规定以外,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施工合同条件”规定,每项变更可包括: (1)对合同中任何工作的工作量的改变(此类改变并不一定必然构成变更); (2)任何工程质量或其他特性上的变更;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尺寸上的改变; (4)取消任何工作,除非它已被他人完成; (5)永久工程所必须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或服务,包括任何联合竣工检验、钻孔和其他检验以及勘察工作; (6)工程的实施顺序或实际安排的改变等等。 二、工程变更的种类 工程变更的种类按变更的原因可分为五类: 1、工程项目的增加和设计变更。在工程承包范围内,由于设计变更、遗漏、新增等原因而增加工程项目或增减工程量,其价值影响在合同总造价的10%以内时一般不变更合同,但可按实际增减数量计价。超过10%时,则需变更合同价。如果超过承包范围,则应通过协商,重新议价,另外签订补充合同或重签合同。 2、市场物价变化:在以住大中型项目工程承包中,一般采取对合同总造价实行静态投资包干管理,企图一次包死,不作变更。但由于大中型项目履约期长、市场价变化大,这种承包方式与实际严重背离,造成了很多问题,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目前我国已逐步实行动态管理,合同造价随市场价格变化而变化,定期公布物价调整系数,甲乙双方据以结算工程价款,因而导致合同变更。

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加强天津地铁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控制,严格变更设计的管理,明确变更设计的分类、程序、分工及费用处理,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初步设计批准后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所进行的调整、优化、完善和由于任何原因引起的修改和变动(除初步设计批准的规模、范围以外的增减项目)。 3 设计变更的原则 3.1 一般原则 3.1.1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批准后,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变更。自设计单位交出设计图纸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期间需变更设计时,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3.1.2建设单位项目公司(部)、工程监理单位要加强变更设计的管理,变更设计要以保质量、保工期、保安全和不增加工程投资为原则,严禁利用变更设计来提高标准、增加投资、延长工期和扩大规模。 3.1.3各设计单位设计代表应派驻现场办公,与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通力协作,及时处理变更设计的有关问题。 3.1.4各单位应建立变更设计台帐,按季度对各类变更设计项目(原因、变更内容、工程数量变化、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做到变更设计手续完善、齐全。 3.1.5凡需上级主管单位审批、报备的变更,由企业管理总部统一上报。 3.2设计变更项目(项次)的划分原则 3.2.1 合同内同一部位或同一原因引起的、其内容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次设计变更。 3.2.2 同一原因引起合同内不同项目的变更,应视为一次变更。 3.2.3 同一原因引起不同合同的变更,应以每一合同为一次变更。 3.2.4 设计变更引起其他合同、其他专业的修改时,在同一申请内应列出此部分更改费用,供决策评估。 4 设计变更的内容与分类 4.1 设计变更的内容 4.1.1在合同工程范围内,工程项目的增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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