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质量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质量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结合水利水电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所称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三)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查明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四)按照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分级管理的制度,我项目部负责整个

第六标段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工作。

(五)工程建设中未执行国家和水利部有关建设程序、质量管理、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或违反国家和水利部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和合同管理制及其它有关规定而发生质量事故的,对有关单位或个人从严从重处罚。

二、事故分类

(一)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

(二)一般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和不影响使用寿命的事故。

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延误较短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特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特大经济损失或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仍对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

三、事故报告

(一)发生质量事故后,项目法人必须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主管部门接事故报告后,向市水务局报告。

(二)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严格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进行拍照或录像。

(三)发生(发现)较大、重大和特大质量事故,事故单位要在48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突发性事故,事故单位要在半小时内电话向水务局报告。

(四)事故报告内容:

1.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工期,项目法人、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电话;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以及相应的参建单位名称;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五)水务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按照管理权限向上级部门报告或组织事故调查。

四、事故调查

(一)发生质量事故,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成员由水务局根据需要确定,并实行回避制度。(二)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市水务局核备。

(三)较大质量事故由水务局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由水务局报送市水务局核备。

(四)重大质量事故由市水务局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水利部核备。

(五)事故调查组的主要任务: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财产损失情况和对后续工程的影响;

2.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3.查明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应负的责任;

4.提出工程处理和采取措施的建议;

5.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6.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六)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单位、相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文件或材料,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或干扰调查组正常工作。

(七)事故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经主持单位同意后,调查工作即告结束。

(八)事故调查费用暂由项目法人垫付,待查清责任后,由责任方负担。

五、工程处理

(一)发生质量事故,必须针对事故原因提出工程处理方案,经有关单位审定后实施。

(二)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报市水务局备案。

(三)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经水务局审定后实施,报市水务局备案。

(四)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市水务局审定后实施。

(五)事故处理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需原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方案。需要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必须经原设计审批部门审定后实施。

(六)事故处理完成后,必须按照管理权限经过质量评定与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六、事故处理

(一)对工程事故责任人和单位需进行行政处罚的,按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由于项目法人责任酿成质量事故,令其立即整改;造成较大以上质量事故的,进行通报批评、调整项目法人;对有关责任人处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由于监理单位责任造成质量事故,令其立即整改;造成较大以上质量事故的,通报批评、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水利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行政处分、取消监理从业资格、收缴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岗位证书;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由于咨询、勘测、设计单位责任造成质量事故,令其立即整改;造成较大以上质量事故的,处以通报批评、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水利工程勘测、设计资格;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行政处分、取消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由于施工单位责任造成质量事故,令其立即自筹资金进行事故处理,造成较大以上质量事故的,处以通报批评、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行政处分、取消水利工程施工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由于设备、原材料等供应单位责任造成质量事故,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对隐情不报或阻碍调查组进行调查工作的单位或个人,由主管部门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生产工艺、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急预案

生产工艺、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为了做好生产过程中重大异常影响产品质量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序、高效的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存在质量隐患的产成品、消除质量隐患,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的扩大造成质量失控,使生产过程及时有效恢复正常,确保最终的产品质量。 2、依据:浓缩苹果清汁标准、工艺规程及加工工艺相关要求。 3、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生产过程中的突发和异常质量事故。 4、工作程序: 凡是发生以下异常,应及时报告相应直接领导处理: A.生产过程中的膜管破裂; B.设备故障导致未经过巴氏杀菌的物料在线停留时间等于或超过4小时; C.设备故障导致酶解物料、超滤段物料、清汁物料、蒸发器等物料在线停留时间等于或超过8小时; D.批次罐指标不符合企业标准时; E.班组内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情况,班组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处理;部门不能及时解决的异常情况,部门应及时报告公司处理; 4.1停电应急处理预案: 4.1.1提前通知停电应急处理: 接到供电部门通知后生产部应提前做好生产计划,保证使生产线上的物料在停电1小时之前生产结束,特别是果浆,浊汁和清汁。 若超滤在停电之前不能生产完酶解上的浊汁应暂停向超滤进料,保证将清汁罐物料加工完。 4.1.2意外停电应急处理: 4.1.2.1停电时间在8小时之内,电来之后各工段继续正常生产: A.浓缩工段来电之后,用清汁将板片中的浓汁顶入前巴工段回兑再加工; B.后巴工段应用现包罐内浓汁顶出板片内的浓汁,(最少2桶)然后进行包装。同时化验室应检测成品罐中的指标变化情况,以保证产品质量。 4.1.2.2停电超过8小时之后来电生产安排: A.破碎段应停止进料,生产完输送辊上的原料果,用冷凝水将果浆加热器中的果浆顶入果浆罐中,然后进行清洗;

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青冈昌盛豆制品有限公司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产品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补救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产品安全或质量事故,高效组织应急补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质量问题事件的危害,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降低公司损失。二、适用范围 公司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流通和消费等环节发生意外,导致对产品的安全、质量造成影响或者可能对产品安全、质量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产品安全、质量事故适用于本预案。 三、职责 1、质管办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并负责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 2、综合管理部、生产部、供应部、销售部负责应急措施的具体执行和实施。 四、名词术语 1、一般质量问题:批数量在10箱以内,不会造成人身伤害,且不具有普遍性的质量问题。 2、较大质量事件:指一批数量大于10箱少于1000箱的质量问题,不会造成人身伤害,但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 3、重大质量事件:指被技术监督部门、卫生防疫部门通报等其他政府职能部门查封的产品,以及有缺陷产品数量超过1000箱的质量

事件,或媒体曝光,或其它可能潜在的食品安全危害的事件。 五、内容 1、监测系统 A、质检部检验人员、生产部工艺人员以及与工序检验人员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监测和汇报工作; B、销售部人员负责成品储存和流通过程中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和汇报; C、销售部负责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和汇报。 2、预警系统 各部门应该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加强对安全事件的监测和分析,提高质量意识和隐患意识,及时分析产品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3、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一、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规定出响应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对食品安全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应对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质量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生产过程突发质量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依据《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我公司白酒生产加工过程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第三条 生产过程突发质量安全事件是指公司生产加工的白酒因严重质量问题,存在危及健康和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发生或可能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事件。 第四条 按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序和影响范围,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大事件(1级)、重大事件(II级)、一般事件(III级)三级。 特大事件(I级):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可能致人死亡或已经致人死亡,社会影响巨大。 重大事件(II级):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风险,直接导致疾病,已经对人身健康造成损害,社会影响很大。 一般事件(III级):存在一般性的质量安全风险,对人身健康有潜在威胁,可能导致疾病,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第五条 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长效监管”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即自动生成公司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并启动本应急预案。 第七条 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指挥小组成员与职责: 组 长:董事长(总经理) 副组长:各位副总经理 成 员:公司中层领导干部 指挥小组的职责是承担公司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全面指挥工作,具体安排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组织与实施;向上级部门、市政府和相关单位报告、通报情况并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处理突发事件,适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加强舆论引导;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事故鉴定和调查;在本公司内紧急调用公司内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场地,并对问题白酒及相关部门进行后处理。 第八条 具体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指挥联络小组。组长:董事长,成员:办公室人员。其主要职责是: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组织协调各小组工作,及时掌握各组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工作信息的收集与反馈,承办上级和公司交办的工作,负责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并承担后勤保障工作。 2、事件调查小组。组长:分管生产部、质管部的副总经理,成员:生产部、质管部。其主要职责是:根据上级相关部门和指挥组的指示精神,负责公司质量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取证、立案和监督抽查以及协助上级相关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事故鉴定和调查,必要时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做好公司外调查工作,承接其他职能部门移交的流通领域、餐饮消费领域发生的食品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事故现场的态势。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88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8号 修订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7 月1日起施行。 局长杨焕宁 2016年6月3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产品重大质量问题的补救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产品质量事故,高效组织应急补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产品安全质量问题事件的危害,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降低公司损失,树立公司品牌形象。 二、适用范围 公司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流通和消费等环节发生意外,导致对产品的质量造成影响或者可能对产品质量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产品质量事故适用于本预案。 三、职责 { 综合服务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并负责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 综合服务部、生产部、销售部负责应急措施的具体执行和实施。 四、名词术语 一般质量问题:批数量较少(50M以下),且不具有普遍性的质量问题。 较大质量事件:指一批数量大于50M的质量问题,但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如变形,破裂等。 重大质量事件:指被技术监督部门、卫生防疫部门通报或查封的产品,以及有缺陷产品数量较大的质量事件,或媒体曝光,或其它可能潜在影响质量的事件。 潜在质量事件:产品的质量危害尚未形成,如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将转化成较大、重大质量事件的事件。 五、内容 - 设置管理机构 5.1.1 建议建立质量管理机构(质量领导小组),机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组成,机构负责人由综合服务部部长担任。 5.1.2 制定严格的产品质量体系,该体系主要包含各种合格管材的所有物理特性及参数(若有国家标准可直接引用)。 5.1.3 定期组织调研学习,学习行业优秀企业管理经验和先进工艺技术,灌输产品质量理念。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5.2.1对原材料的质量管控

质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施工现场 质量事故 应 急 预 案

建筑工地是一个多工种、多工艺、多工序作业的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质量隐患。特别是在工程基础、主体及装修施工阶段的高峰期间,施工作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工艺、工序增多,原材料增多,极易发生质量事故。为了提高事故应急能力,及时、迅速、高效地控制质量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和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保障企业财产和业主的利益及安全,针对施工现场实际,项目部制定施工现场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施工期间的质量事故防范工作是建筑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地一旦发生质量事故不仅会给项目部带来经济损失,而且极易造成质量、安全隐患。我们要以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质量事故原理及预防和消除质量隐患的基础知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预防和消除质量隐患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员工的全面质量意识。 二、质量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质量事故应急救援的总目标: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带来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环境破坏等。质量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突发性、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安全的质量事故,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组织营救受害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在撤离过程中,积极组织工人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2.迅速控制和保护质量事故现场,并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发生区域、事故性质及危害程度。认真做好对质量事故的观测记录。 3.事故报告:

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书面上报 事故报告应写明事故的详细情况,发生时间、地点(或部位)、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事故现场控制情况。 同时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施工图纸、文件,与施工有关的资料(如施工记录、材料检测与试验报告等),事故的观测记录(如变化规律、稳定情况等)。 4.调查研究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和程度。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深入地调查研究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划定出事故的发生范围和最大影响程度。 三、成立应急小组和调查组,落实职责 成立项目部质量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调查组。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成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等职责:发生质量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随时掌握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和求援。平时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质量紧急事故时,在应急小组未到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代理组长,全权负责落实抢险。 2.调查组: 必要时,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协助进行技术鉴定、事故分析和财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XXXXX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现场处置方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的处理本工地伤亡突发事故,避免和最大程度的减少人员伤亡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和企业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3适用范围 使用本工地的伤亡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现场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有效控制人身伤亡应急处理工作,实行正确应对、快速及时、努力将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的工作原则。 二、事故风险分析

对一个建筑项目而言,因其过程的多样性、流动性、生产条件的差异性,可变因素多,露天作业多,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利益交叉作业和高处作业多,相对施工机械少,多数手工操作多,人员密集,劳动繁重,体力消耗大,上述因素,容易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1事故类型 (1)坍塌事故:土方坍塌、架体坍塌、建筑物坍塌、起重机械倒塌等; (2)高处坠落事故:各种洞口坠落、临边坠落、架体上的坠落等; (3)其他事故:物体打击、触电伤害、机械伤害、厂区火灾、生活区火灾、食物中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不可预见的突变灾害事故等。 2.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1)坍塌事故一般发生在深基坑、架体、起重机械等; (2)高处坠落发生在各种洞口、临边、架体上防护不严或未防护; (3)物体打击发生在吊装下有人、吊具不规范,高处作业未按照安全规程操作; (4)触电伤害发生在各种设备、机械接线不规范,各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器具安装不规范; (5)机械伤害发生在木工机具、钢筋加工机具安全防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正版)201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016年6月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1日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产品质量事故的危害,确保稳定生产,依据“科学经管、质量第一、持续改进、顾客满意”的质量方针,系统应对事故的能力,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2.依据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经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3.适用范围 公司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流通和消费等环节发生意外,导致对产品的安全、质量造成影响或者可能对产品安全、质量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产品安全、质量事故适用于本预案。 4.职责 4.1技术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并负责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 4.2各部门负责应急措施的具体执行和实施。 5.名词术语 5.1一般质量问题:批数量在1000吨以内,不会造成人身伤害,且不具有普遍性的质量问题。 5.2较大质量事件:指一批数量大于1000吨少于一万吨的质量问题,不会造成人身伤害,但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如沉淀、失光等。 5.3重大质量事件:指被技术监督部门、卫生防疫部门通报或查封的产品,以及有缺陷产品数量超过一万吨的质量事件,或媒体曝光,或其它可能潜在的食品安全

危害的事件。 5.4恶性质量事件:批量产品中存在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的质量问题,或产品已经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的事件。 5.5潜在质量事件:产品的质量、安全危害尚未形成,如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将转化成较大、重大甚至恶性质量事件的事件。 6.内容 6.1监测系统 6.1.1检化验车间、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监测和汇报工作; 6.1.2炼焦车间、成品车间负责成品储存过程中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和汇报; 6.1.3市场营销部负责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和汇报。 6.2预警系统 技术部、设备部、安环消防部、生产部应该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加强对安全事件的监测和分析,提高质量意识和隐患意识,及时分析产品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6.3应急响应 6.3.1一般质量事件的应急响应 (1)技术部负责及时将问题的情况通报调度室; (2)根据职责相关部门对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改进预防措施,并具体执行; (3)技术部根据情况对整改效果进行验证。 6.3.2较大质量事件的应急响应 (1)较大质量事件发生后,对口部门负责迅速控制所有问题产品或可能存在问题的产品,防止其继续流通或销售; (2)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并负责对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验证。 6.3.3重大质量事件的应急响应 (1)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对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根据事件的影响程度制定出相应的应急措施,内容包括产品的处理,消除影响、降低损失等方面的 内容。

最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最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应急预案体系 1.5应急工作原则 2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性分析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的监控 4.1.2各种事故的预防措施 4.2预警行动 4.3信息报告与处置 5应急响应 5.1响应程序 5.2处置措施 5.3事故现场处置

5.3.1触电事故现场处置5.3.2高处坠落现场处置5.3.3坍塌事故现场处置5.3.4机械伤害事故现场处置5.3.5食物中毒事故现场处置5.3.6火灾事故现场处置5.3.7燃气系统事故现场处置5.4应急结束 6信息发布 7后期处置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8.2应急队伍保障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4经费保障 8.5其他保障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9.2演习 10奖惩 10.1奖励 10.2责任追究 11附则 11.1术语和定义 11.2应急预案备案 11.3维护和更新

11.4制定与解释 11.5应急预案实施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制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对突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采取应急救援的行动,确保本单位对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维持正常安全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预案编码原则,即XX -X- X - XXXA 。X代表“X字拼音的生母”,X代表“X字拼音的生母”;X代表“一级文件”;第一个A代表“安全词拼音第一个字的生母”;第二个A代表文件版本号。 1.2 编制依据 1)主要法律法规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第13号主席令)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第69号主席令) 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6年安监总局88号) 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 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管理条例》...............(2009年国务院令549号) ⑥《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第260号令)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确保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高效有序的实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后造成的损失,并在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做好应急救助工作,维护生产经营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队伍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预案演练等工作。做到安全工作警钟长鸣,营造人人重视、个个有责的安全工作氛围。 二、应急机构组成、职责 公司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协调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工作和平时应急准备工作;综合部后勤安全主管负责处理安全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各部门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预案,按照安全管理委员会要求协调、检查、督促应急的准备落实情况等。 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领导、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工作,并做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助工作。 1、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组织—安全管理委员会。 主任:总经理 2、副主任:副总经理二人 成员:各部门经理、综合部后勤安全主管。 主要职责:(1)迅速接受和执行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通知,确保政令畅通。 批准人:审核人:拟制人: 日期:日期:日期

(2)组织实施本预案,发布各项应急命令、指示、通知等。(3)确定应急计划,部署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实施事故有关人、物转移救治方案。(4)及时统计、上报事故及损失。 3、安全管理委员会现场负责人员应迅速反应,及时作出应急反应,将现场人员 按如下分工作出应急安排: (1)首先保证人员的及时抢救 在事故发生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首先积极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安排现场员工分工处理事故(成立现场事故救援小组):救护人员负责受伤人员的临时护理,自身不具备护理或抢救条件时,须及时拨打120,在专业救护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在保证不造成二次伤害的前提下,对受伤人员进行护理。 (2)安排通讯人员,负责事故第一时间按程序报告。报告程序:现场人员—部门安全员(部门经理)--公司后勤安全主管—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报告。 (3)安排现场保护人员负责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必要时对事故现场拍照,(4)安排就医陪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门人员陪同就医,陪同人员与司机(或夜班值班司机)一起带伤者就医,或陪同伤者与到现场救治的120车到医院救治。 (5)事故调查处理 按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6)巡视督查 必要时安排保安员牵头,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现场管理秩序,保证事故处理工作顺利进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 三、预警预防机制 各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灾难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上报。 四、平时应急方案 (一)加强对各部门员工的应急救援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

产品质量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产品质量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产品安全或质量事故,高效组织应急补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质量问题事件的危害,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降低公司损失。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产品质量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一、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产品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补救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产品安全或质量事故,高效组织应急补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质量问题事件的危害,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降低公司损失。 二、适用范围 公司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流通和消费等环节发生意外,导致对产品的安全、质量造成影响或者可能对产品安全、质量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产品安全、质量事故适用于本预案。 三、职责 3.1品保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并负责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 3.2人力资源部、制造部、物流部、销售部负责应急措施的具体执行和实施。 四、名词术语

4.1一般质量问题:批数量在10箱以内,不会造成人身伤害,且不具有普遍性的质量问题。 4.2较大质量事件:指一批数量大于10箱少于一万箱的质量问题,不会造成人身伤害,但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如沉淀、失光等。 4.3重大质量事件:指被技术监督部门、卫生防疫部门通报或查封的产品,以及有缺陷产品数量超过一万箱的质量事件,或媒体曝光,或其它可能潜在的食品安全危害的事件。 4.4恶性质量事件:批量产品中存在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的质量问题,或产品已经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的事件。 4.5潜在质量事件:产品的质量、安全危害尚未形成,如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将转化成较大、重大甚至恶性质量事件的事件。 五、内容 5.1监测系统 5.1.1品保部检验人员、制造部工艺人员以及与工序检验人员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监测和汇报工作; 5.1.2物流部人员负责成品储存和流通过程中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和汇报; 5.1.3销售部负责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和汇报。 5.2预警系统 品保部、制造部、物流部、销售部应该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加强对安全事件的监测和分析,提高质量意识和隐患意识,及时分析产品对公众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促进企业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当施工中发生事故时,企业(项目部)能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高性能和事故损失,根据各级政府的要求,并结合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及应急管理的预防、准备、响应,恢复四个阶段,制定本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方针与原则 工程项目部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基层单位,为了保证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自救为主,统一指挥,高效协调,减少损失,保护环境”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使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二、应急策划 (一)现场概况

(二)本工程存在的危险源分析 1)、施工用电; 2)、基坑支护; 3)、模板支撑; 4)、外脚手架; 5)、塔吊、施工电梯; 针对以上存在的危险源已分别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三)事故应急预防措施 1、触电事故 ⑴施工现场可能发生触电伤害事故的环节: 在建工程与外电高压线之间不达到安全操作距离或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用电架设末采用TN-S系统,未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雨天露天电作业;不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末作接零保护,外壳作业末采用安全电压;高大机械设备末设防雷接地;非专职电工操作临时用电等。 ⑵预防措施: ①施工现场做到临时用电的架设、维护、拆除等由专职电工完成。 ②在建工程的外侧防护与外面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达不到要求的,要增设屏障,遮拦或保护网,避免施工机械设备或钢架触高压电线。无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强行施工。 ③综合采用TN-S系统和漏电保护系统,组成防触电保护系统,形成防触电二道防线。 ④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搭设工棚、建损造生活设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已经20xx年3月2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边肖收集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的最新版本。欢迎阅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最新版本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核、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其他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风险分析;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职责分工明确,有具体实施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能够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计划基本要素齐全完整,计划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9002-20xx),结合危险源现状、风险分析和可能发生事故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根据不同情况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预案。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存在多种类型风险,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和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和应急支持、应急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等。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针对某种风险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质量安全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

质量安全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 1 目的 针对本公司产品质量安全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进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预防与应急措施,保证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及时应对以最大限度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 2 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安全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如卫生指标超标、火灾等。 3 工作内容 3.1应急准备 3.1.1应急项目的识别 生产部根据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以往产品质量安全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参照同行业现状和历史经验,组织识别本公司可能存在的产品质量安全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针对应急项目,组织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和应急预案。 3.1.2应急组织 3.1.2.1生产部成立应急小组,成员为涉及产品质量安全岗位的骨干分子;由质量负责人担任组长,总经理为指导。 3.1.2.2应急小组要明确各成员的适用范围和任务。 3.1.3应急培训 生产部负责组织对全体员工,重点对应急小组成员进行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应急技能。 3.1.4应急演习 根据需要,应急小组每年按要求进行一次模拟演习,评价应急措施是否足以控制紧急情况,以验证和评价应急措施的有效性。 3.1.5应急联络

应急联络采取立即上报的方式,将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的联系方式进行公布,以备应急之用。 3.2应急响应 当发生紧急情况和事故时,第一发现者应在最短时间内,向质量负责人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并采取相关措施,应急小组立即集合,投入响应。 3.3应急预案 3.3.1卫生指标超标:一旦发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卫生指标超标,应立即停止使用或放行,由质量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保护现场,分析原因,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对已放行或已交付客户的,要马上追回。 3.3.2火灾:员工一旦发现火情,必须立即报告总经理和质量负责人,如果火情情况较轻,则立即使用灭火器扑灭,如果较严重,要立即打119报警。同时,应急预案马上启动,应急小组马上根据分工和日常演习要求,投入灭火工作。若有烧伤的重伤员,应立即进行简单的救护,并打120求救电话,轻伤人员,安排车辆送到医院治疗。对该撤离的人员,应立即疏散,要根据火情,采用合适的灭火设备,同时,切断现场设备电源,组织人员将易燃物品搬离火灾现场。火灾扑灭后,要进行原因分析,确认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并举一反三,检查其他可能出现的隐患。 3.3.3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指事前无征兆、突然发生的,危及人身健康的,引起社会、政府、媒体关注的质量安全事件。接到产品质量问题报告后,应急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马上赶到现场,做好现场检查和对“问题产品”的封存工作,快速查清“问题产品”的流向、批量、生产日期等情况。并责令相关车间立即停止“问题产品”的生产,尽快召回“问题产品”,尽力缩小“问题产品”造成的影响。同时对“问题产品”进行抽样,送法定质检机构进行检验,分析原因,

XX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编号:001 唐山市XXXX 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 编制单位:唐山市XXXX 有限公司 颁布日期:二?一四年十月一日

唐山市XXXX 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签发人:签发日期: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目录 1、批准页 (2) 1、总则 (5) 1.1 编制目的 (5) 1.2 编制依据 (5) 1.3 适用范围 (5) 1.4 工作方针、原则 (6) 2、危险性分析 (7) 2.1 概况 (7) 2.2 轧钢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7) 3、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9) 3.1 应急组织体系 (9) 3.2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9) 3.3 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职责 (11) 4、预防与预警 (12) 4.1 危险源监控 (12) 4.2 预警行动 (12) 5、应急响应 (13) 5. 1 分级响应 (13) 5.2 事故扩大后的应急措施: (15) 5.3 现场紧急处置 (16)

5.4 应急结束 (17) 5.5 后期处置 (17) 6、应急救援保障 (19) 6.1 通迅与信息保障 (19) 6.2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9) 6.3 后勤、用车保障 (19) 6.4 治安保障 (19) 7、培训与演练 (20) 7.1 培训 (20) 7.2 演练 (21) 8、应急预案管理 (22) 8.1 应急预案的备案 (22) 8.2 应急预案的发放 (22) 8.3 应急预案的实施22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 范事故灾害应急管理机制和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有效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事故,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2 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依据编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 国家主席令第7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 国家主席令第6 号、《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2001] 第302 号、《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 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T296392013)《轧钢安全规程》AQ2003=2004、《河北省<生产企业事故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冀安办【2009 】1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3 适用范围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解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解读 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16年4月1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6月3日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8号公布,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一、修订背景 2009年3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以下简称原《办法》),对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化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对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的不断提高,原《办法》亟需修订完善。 (一)应急预案工作的背景和重心发生变化。近年来经过不断探索,应急预案的定位从补充应急管理制度向完善应急准备、规范应急处置转变,工作重心从解决预案有无向提升预案质量、发挥预案实效转变。同时,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对简化应急预案评审、备案程序提出了要求。为推动应急预案工作与时俱进,适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需要,有必要对原《办法》进行修订。 (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对应急预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的应急预案主体责任、

政企应急预案衔接、应急预案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应急预案功能定位、编制程序、管理责任、预案衔接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明确企业应急预案应当体现先期处置、自救互救的特点,强调应急预案编制应当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并广泛征求意见,强化政企应急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突出应急预案的评估修订和动态管理。而原《办法》已不适应新的要求,主要问题是重规范企业应急预案内容,轻规范应急预案编制程序;重预案内容的全面性,轻应急预案内容的实用性;重规范企业内部各类应急预案衔接,轻政企应急预案衔接;重规范应急预案的签署发布,轻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动态管理。因此,需要通过修订原《办法》补充和细化相关具体要求。 (三)一些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中的经验教训需要通过《办法》汲取和改进。根据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导致事故发生和扩大的原因之一,就是瑞海公司应急预案流于形式,应急处置力量、装备严重缺乏,不具备初期火灾的扑救能力。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近年来一

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公司 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2014-12-29发布 2015-1-1实施 产品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产品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的补救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产品安全或质量事故,高效组织应急补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质量问题特别是质量安全事件的危害,保障客户的权益,降低公司损失。 2.适用范围 公司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发生意外,导致对产品的安全、质量造成影响或者可能对产品安全、质量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产品安全、质量事故适用于本预案。 三、职责 3.1品控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并负责应急措施的组织实施; 3.2综合部、生产部、仓库、市场部物流、市场部客服、供应部负责应急措施的具体执行和实施。 四、名词术语 4.1一般质量问题:批数量在10箱以内,不会造成人身伤害,且不具有普遍性的质量问题。 4.2较大质量事件:指一批数量大于10箱少于1000箱的质量问题,不会造成人身伤害,但存在明显的质量问题,如色差等。 4.3重大质量事件:有缺陷产品数量超过1000箱的质量事件,或其它可能潜在的质量安全危害的事件。 4.4恶性质量事件:批量产品中存在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的质量问题,或产品已经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的事件。 4.5潜在质量事件:产品的质量、安全危害尚未形成,如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将转化成较大、重大甚至恶性质量事件的事件。 五、内容 5.1监测系统 5.1.1品控部检验人员、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与工序检验人员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监测和汇报工作; 5.1.2成品仓库负责成品储存程中产品质量、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和汇报; 5.1.3市场部物流人员负责流通过程中产品质量、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和汇报; 5.1.4市场部客服负责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产品质量、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和汇报。 5.2预警系统 品控部、生产部、仓库、市场部物流、市场部客服应该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加强对质量和质量安全事件的监测和分析,提高质量意识和隐患意识,及时分析产品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并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 5.3应急响应 5.3.1恶性质量事件的应急响应 (1)恶性质量事件发生后,市场部客服、生产部、仓库、市场部物流迅速控制同批次的所有产品,就地隔离,在重新接到对该批产品的处理通知之前,任何人不得处理该批产品。 (2)品控部负责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含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研究分析,确定问题产品的生产批次,产品危害的等级,以及产生的原因等问题,并形成详细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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