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农民工管理暂行办法

项目部农民工管理暂行办法
项目部农民工管理暂行办法

项目部农民工管理暂行办法

20017-1-6讨论稿

为了规范分公司项目部用工管理,规范项目部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桂劳社发〔2005〕7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第三分公司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的项目部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二、管理部门职责

分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作业班组的用工手续、工资支付,受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

分公司项目管理科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项目部完善用工续、日常班组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处理各类民工工资拖欠投诉。

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当地有关文件规定以及本规定的要求办理有关用工手续,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

三、用工手续

项目部用工优先考虑采用劳务分包的形式,与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按劳务合同支付工资,办理有关用工备案、工伤保险等用工手续或按当地劳动监察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用工手续。

项目部自行招用农民工时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自招用之日起5日内可持劳动合同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手续或按当地劳动监察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用工手

续。项目部不得拒绝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采用欺诈或者胁迫等手段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向农民工收取任何形式的风险金、抵押金(物)、保证金和有效证件。

四、班组进场后管理

项目部要求进入工地的人员填写人员基本信息表,并按工种及人员进出情况登记造册,建立项目部作业人员花名册,掌握农民工的实际工作情况。班组进入施工现场时,应与班组长签订劳务承包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资支付标准、工资支付方式、奖惩措施、质量及保修、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等条款。对于小承包形式的工种,小承包人都应在协议书上签字。

各班组全体农民工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代领工资委托付款手续,委托签订劳务协议的班组长代理结算领取其工资后方可开工。

项目部安排专人做好每日各班组工作人员的考勤记录,由相应的班组长签字确认。项目部每月组织计划、工程、财务等人员,与承包班组长对其所完成的工程量验工计价确认。

五、工资发放管理

项目部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次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

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项目部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按照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满时一次结清,并足额支付。

项目部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采取劳务分包用工的项目部,必须监督劳务公司的工资发放,确保发放到每位工人手中。

项目部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工会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超过30日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六、工资争议与投诉

公司接受民工投诉后,民工留下投诉依据、联系方式和身份证件,组织相关事业部协调调处理。公司对有确凿依据的投诉的金额通知财务部门扣留相关投诉款项或直接支付,等投诉事宜调查处理完毕后再解除冻结金额。

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部业主工程款的清收工作,防止因业主工程款问题而拖欠农民工工资,公司财务、法务、生产、经营等部门协助项目部对工程款的清收工作。但项目部不得以业主未支付工程款而拒绝支付其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业主未按合同约定与项目部结清工程款,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项目部提请业主或公司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调查认定建筑施工企业确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而无法支付农民工及其他职工工资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从建设单位缴纳的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的意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书后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工资保障金的划支手续,并及时发放被拖欠的农民工及其他职工的工资,同时通知责任单位在启动工资保障金后的30日内补交已经支付的工资保障金。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问题扣减、工程量或单价原因发生农民工工资争议的,企业自行决定的无效,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予以确认,出具书面证明并交双方当事人各一份。当事人对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确认证

明之日起5日内,向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投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在7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凡在公司范围内承担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公司签订无拖欠民工工资承诺书,公司对已经上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认定的拖欠款项有权从项目部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给民工。

若因项目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民工到公司机关、社会闹事或到上级部门投诉,造成公司的一切损失均由项目部承担。属分公司管理的项目部,分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并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项目部每发生一次进行1-5万元处罚。

七、作业班组的日常监督管理

人力资源部、事业部定期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及用工手续办理情况,特别对春节、端午、中秋节、夏收、秋收、开学日等重要日期做好提前督促,安排民工工资发放,做好提前预防,防止民工工资拖欠事件发生。

作业班组完成项目部工作量后,项目部及时向事业部反馈该班组的工作质量、工资支付情况、个人信用等信息,作为公司项目部选拔班组的依据。

八、附则

本办法自公司经理办公会批准之日起施行。

建筑工地农民工学校规章制度

农民工学校管理制度 一、报名到本校参加学习的学员必须遵纪守法,接受上级主管单位 及本学校的管理。 二、学员在本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学员在本校期间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好好学习,讲文明、 讲礼貌,严禁打架斗殴现象的出现。 四、爱护学校设备设施,损坏者按原价赔偿,并处以原价款10%的 赔款。 五、本校教职员工必须按照规定作息时间表,按时上下班。 六、每位教师必须平等、友善的对待每一位学员;根据教师职责履 行好自己的义务。 七、教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不能做与本职位不相符的事情,教师根 据所安排的课程及时对学员辅导。 八、了解每个学院的学习、生活情况,有不清楚的地方及时和其它 的老师进行沟通。 九、积极参加学习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农民工学校 20 年月日

项目农民工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遵规按章管理学校,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运行机制,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名称为农民工学校。 第三条:本校接受项目经理部领导,隶属于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第四条:本校的办学宗旨是在项目经理部领导下,以《安全法》为指导思想全面贯彻执行项目部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农民工兄弟,全面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个人自身文明施工素质提高,便于他们成为有思想、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创造者。 第五条:本章程是本校教师和员工进行教育学习的依据,所有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内部管理体制和机构 第六条:本校校长由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校长对内全面负责学习工作,校长对农民工学习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有最高决定权和指挥权。 第七条:副校长、教师由项目管理人员担任,负责安全教育、预防疾病、重大危险源识别等内容讲解工作,提高农民工兄弟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八条:逐步改革内部组织机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度。 第九条:决策机构与执行机构由校长办公室为最高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

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docx

§1.5.10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经理部在与施工队伍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签署民工工资支付授权委托书和承诺书,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上报公司工程部、纪检监察室备案。 二、为保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项目经理部必须要求劳务队伍对所属农民工按照工种进行注册,经理部要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分包管理中的欺骗隐瞒; 三、要求劳务队伍提供每位劳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项目经理部开户银行办理工资存折,每月向项目经理部提供一份发放工资的详细清单,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并将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由项目经理部直接扣下劳务队伍工程款,委托开户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将农民工工资拨到其个人账户,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并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四、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项目部要求各劳务队伍交纳合同工程价款的3 %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施工队伍付清农民工工资和其他相关费用之后,返还全部保证金。如果没有能力付清工资,项目部将保证金扣下用于支付民工工资。 五、经理部在全标段作业区内工程建设显眼位置设立拖欠民工工资举报箱,公布清欠举报电话。 六、各项目部必须成立一个拖欠民工工资清查小组,每月对务工的民工进行一次详细调查,对劳务队伍管理者拖欠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该项工作也将作为公司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的考核内容。 七、监督劳务队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事项。 八、监督劳务队伍与农民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工资发放情况,应当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并上报经理部备案。 九、未按照本办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劳务队伍不得进入我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册。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民工注册登记表 附件(二):承诺书

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制度

一.公司成立农民工业余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日常组织和管理。 二.公司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总校,项目部成立农民工分校,明确教务工作负责人,贯彻落实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配合做好对施工人员的教育。 三.建筑工程自开工建设至竣工结束为结束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办学时间,工程开工7日内农民工业余学校必须开课,新工人到工地,必须参加农民工业余学校学习,特别是安全防护知识。四.实行每周教学,每周安排1课,每课不低于1小时。 五.授课人应认真授课,钻研教材,力求通俗易懂。 六.各班组必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缺席,班组到校率不得低于95%。 七.项目内应配备必须的教学设施,尽量做到功能多样。 注:施工现场工人操作规程就是教育材料。

一.积极参加农民工业余学校活动,服从教学安排,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二.专心听课,不懂就问,刻苦钻研,努力完成学习任务。 三.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课,有事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四.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做笔记,不做与课程无关的事情,不在上课时吸烟和大声喧哗。 五.积极参加农民工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实践活动,维护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积极思考,学习讨论总是踊跃发言。 六.尊敬老师、团结同学、互帮互助、共同提高。 七.认真对待学校的考核考试,自觉遵守学校纪律,撰写学习总结。八.关心集体、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乐于助人、待人礼貌、爱护公物、遵纪守法、维护公德。 九.爱岗敬业、认真负责、文明施工、敢争第一。 十.不聚众赌博、不偷摸拐骗、不打架斗殴、保持身心健康。 十一.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不乱扔果皮纸屑,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十二.注重仪表、衣着整洁、自觉维护个人形象和企业形象。 十三.搞好卫生,轮流值班,保持学习场所环境整洁卫生。

项目部农民工管理办法1.doc

项目部农民工管理办法1 林芝地区林芝县米瑞乡至米林县派镇公路工程 A合同段 (K4+800~K34+000) 项目部民工管理办法 编制: 复核: 审核: 西藏欣欣建筑有限公司 米派项目经理部 二0一五年三月一日 林芝地区林芝县米瑞乡至米林派镇公路A标段 项目部民工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项目部用工管理,规范项目部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西藏欣欣建筑有限公司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 活动的项目部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二、管理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作业班组的用工手续、工资支付,受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 各事业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项目部完善用工续、日常班组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处理各类民工工资拖欠投诉。 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当地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办理 有关用工手续,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 三、用工手续 项目部用工优先考虑采用劳务分包的形式,与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按劳务合同支付工资,办理有关用工备案、工伤保险等用工手续或按当地劳动监察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用工手续。 项目部自行招用农民工时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自招用之日起15日内可持劳动合同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 手续或按当地劳动监察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用工手续。项

目部不得拒绝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采用欺诈或者胁迫等手段与农 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向农民工收取任何形式的风险金、抵押金(物)、保证金和有效证件。 四、班组进场后管理 项目部要求进入工地的人员填写人员基本信息表,并按工种及人员进出情况登记造册,建立项目部作业人员花名册,掌握农民工的实际工作情况。班组进入施工现场时,应与班组长签订劳务承包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资支付标准、工资支付方式、奖惩措施、质量及保修、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等条款。 各班组全体农民工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代领工资委托付款手续,委托签订劳务协议的班组长代理结算领取其工资后方可开工。 项目部安排专人做好每日各班组工作人员的考勤记录,由相应的班组长签字确认。项目部每月组织计划、工程、财务等人员,与承包班组长对其所完成的工程量验工计价确认。 五、工资发放管理 项目部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次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 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

农民工管理办法

农民工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本合同段民工管理,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减少职业危害,增强民工安全意识,充分调动民工的积极性,为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新疆省人民政府、新疆省劳动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代建指挥部等有关民工管理、民工工资发放、民工工资清算的文件精神及XXXXXXXXXX合同段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制 民工管理应遵守“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劳务工提供单位对所属民工负全部劳务雇佣关系责任,项目部一分部成立农民工管理机构,设立农民工办公室并指派专人负责协助、监督劳务队伍进行民工及民工工资管理;劳务队伍的民工管理应严格按照项目部一分部制定的《民工管理办法》执行。 二、民工管理 第1条本合同段实行“谁提供,谁负责”方式进行民工管理,即凡是进入我合同段的民工,统一由劳务队伍直接进行管理,《劳务协议书》签订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民工生产、生活、安全等事务的管理。 第2条劳务队伍按项目部一分部要求指定专职人员专项负责所属民工的管理,在工作与项目部一分部民工办对接。 第3条劳务人员进场后到劳务队伍报到,由劳务队伍负责组织劳务人员填写《进场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并收集民工的个人身份证原件,在劳务人员进场后两天内由劳务队伍指定负责人将《进场人员信息登记表》及身份证原件上交项目部一分部民工办备

案,项目部一分部民工办在收到劳务班组提供的材料之后三天内到现场核实民工个人信息并采集符合条件的民工指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民工,坚决拒绝招用。 第4条若现场核查出未登记工人或没有身份证的工人,项目部一分部不认可该工人在工地施工,并按处罚规定进行处罚。如有负案在逃人员,由执法机关处理。 第5条民工进场后半个月内与劳务队伍签订《劳务协议书》(附件2)。《劳务协议书》一式三份,劳务人员及劳务队伍各执一份,项目部一分部民工办备案一份。民工的工作岗位由劳务队伍根据需要安排,民工根据施工安排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按照工程进度、施工需要,施工班组与民工自行制定工作时间。劳务队伍与民工根据工作内容、岗位、时间等共同协商确定薪资标准。 第6条劳务队伍在项目部一分部指导、协助下,为民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等;新进民工必须经过相关安全教育及技术培训,经考核通过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7条民工应积极主动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岗位技术培训和事故预案演练活动,学习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自我保护意识。按有关规范要求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精心维护和使用机械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安全生产及文明生产。 第8条项目部一分部统一办理本合同段的团体意外险,费用由项目部一分部承担。同时项目部一分部也支持同各劳务队伍为民工办理保险,费用由劳务队伍自行承担。 第9条民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部一分部相关规章制度。 第10条民工应自觉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制度,劳务队伍监督所属民工遵守劳动规章制度,对于民工违规作业行为,劳务队伍要及时进行制止纠正;民工对劳务队伍的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

农民工学校-安全资料全

市创建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情况表

市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台帐 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学校名称: 成立时间:2016年4月26日 校长: 教务负责人: 2016年4月26日

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台帐 说明 1.设区市城区的工程项目建筑面积8000 m2以上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地;县(市)城区的工程项目建筑面积5000 m2以上或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地都应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 2、要结合工程进度和工人工作、生活实际情况合理、有效地安排课程,每 周应保证1~2课时,每个工人每月保证接受1~2次培训学习。 3.新工人到工地的第二天必须参加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学习,特别是要学习安全防护知识。 4.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教育培训容重点是: 1)安全知识2)劳动保护 3)就业须知4)法律法规 5)权益保障6)文明礼仪 7)社会公德8)职业道德 9)卫生防疫10)操作技能 5.教室悬挂“XX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标识,四周墙上要贴教学管理制度、学院守则、教学计划和容,布置“学习园地”以及安全技术、职业道德、文明礼仪、卫生常识等有关学习容的宣传挂板,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6.要建立详细的教学档案,包括教学管理机构设置、制度、计划、师资、课程表、教材、试卷、管理人员和教师签名表等。

台帐目录 一、农民工业余学校基本情况 二、农民工业余学校章程 三、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制度 四、农民工业余学校学员守则 五、农民工业余学校组织机构图 六、农民工业余学校师资力量配备表 七、农民工业余学校学员 八、农民工业余学校达标自评表 九、民工学校教学计划 十、农民工业余学校月课时安排计划表十一、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活动记录十二、简报、照片、影音资料 十三、农民工业余学校教材

农民工学校制度

农民工学校组织机构图

农民工业余学校章程 一、教学目的 通过对农民工上岗教育培训,全面改善提高农民工的综合素质,营造农民工浓厚学习氛围,使广大的农民工能够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身知识水平与技能,确保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科学有序作业。 二、教学对象 项目部全体农民工。 三、教学内容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基本知识、工程技术交底、操作技能概述、工程质量要求标准、农民工维权、文明礼仪、道德法制、卫生防疫等。 四、教学方式 1、结合项目工期、工程特点和施工需要编制总体教学计划和月度教学计划并形成教学安排。 2、遵循“服务工程、贴近职工、按需培训”的原则,按照工程部位、工序、进度和农民工实际需求确定培训内容。 3、授课形式灵活多样、形象生动、为农民工喜闻乐见,分工种、分班组进行。通过采取课堂讲授、电化教育、现场演示、实际操作、学员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学员操作技能。 4、农民工业余学校教学时间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原

则上每周两课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利用安排),平均每月不少于8课时。 5、积极开展教学研讨活动,认真做好培训统计和资料积累,适时进行教学反馈,保证培训效果。 五、考核办法 1、应将农民工出勤及学习情况记入农民工个人学习档案,作为考核评分依据。 2、考核采取基本知识笔试与操作技能现场演示相结合的方式。 3、对农民工学习培训的成绩进行排名,培训考核的情况记入教学台帐,并根据学以致用的成效,对优秀学员予以鼓励表彰。

项目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制度 一、项目农民工业余学校校长负责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全面规划和组织领导工作。 二、项目农民工业余学校应明确培训负责人,组织制定教学计划,审定教学内容,落实专人负责日常教育管理。 三、实行月度教学制度,授课时间不得少于8课时。可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弹性安排具体授课时间。 四、授课教师应认真备课,钻研教材,力求通俗易懂,简洁明确;做好课堂教学组织工作,及时听取授课情况反馈,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五、农民工必须按时上课,不得无故缺席,业余学校副校长(农民工雇主或工会主席)负责农民工学员管理及考勤统计,作为班组考核和优秀学员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教室内应配备必需的教学设施,做到功能多样,手段充实,保证重点突出、覆盖面广,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学。

项目部农民工管理办法

林芝地区林芝县米瑞乡至米林县派镇公路工程 A合同段 (K4+800~K34+000) 项目部民工管理办法 编制: 复核: 审核: 西藏欣欣建筑有限公司 米派项目经理部 二0一五年三月一日

林芝地区林芝县米瑞乡至米林派镇公路A标段 项目部民工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项目部用工管理,规范项目部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西藏欣欣建筑有限公司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 活动的项目部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二、管理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检查项目部作业班组的用工手续、工资支付,受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 各事业部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分管范围内项目部完善用工续、日常班组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处理各类民工工资拖欠投诉。 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当地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办理 有关用工手续,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 三、用工手续 项目部用工优先考虑采用劳务分包的形式,与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按劳务合同支付工资,办理有关用工备案、工伤保险等用工手续或按当地劳动监察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用工手续。 项目部自行招用农民工时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自招用之日起15日内可持劳动合同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鉴证 手续或按当地劳动监察管理部门要求办理有关用工手续。项目部不得拒绝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采用欺诈或者胁迫等手段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向农民工收取任何形式的风险金、抵押金(物)、保证金和有效证件。 四、班组进场后管理 项目部要求进入工地的人员填写人员基本信息表,并按工种及人员进出情况登记造册,建立项目部作业人员花名册,掌握农民工

成立项目部民工学校

关于成立民工学校及实施办法的通知 项目部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通知精神,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大意义,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劳动技能和民工队伍整体素质,促进项目部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上级工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成立项目部民工学校及民工学校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民工学校工作机构 成立项目部民工学校,悬挂“民工学校”标牌。 民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由等10位同志组成。任民工学校校长,任副校长。教务长由兼任。 其主要职责: 负责民工学校制度的制定、编制培训教材,教学总体计划安排及施教。 二、民工学校实施办法 (一)日常工作管理、师资和教材来源及编制施教 1、项目部经营人事科、工程管理科和安全科为民工学校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部门,视教培内容不同牵头组织实施,其中教培场所、教培通知及分承包单位民工的组织工作由工程管理科负责。 2、师资来源及培训。民工学校授课老师主要由项目部领导和专业技术业务骨干担任。同时,可外聘行业主管部门、项目部辖区警务人员等。 3、教材的来源及编制。教材主要来自国家、行业管理部门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各工种工艺指导书以及公司、分局和项目部的有

关管理制度、程序文件、员工安全生产手册等。 (二)、教培内容 对于民工的教培内容主要有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生产教育、生产技能的培训;行业管理规定的通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文明礼仪教育;企业基本概况;企业有关规章制度、管理体系有关内容及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情况通报和工作交底等。 1、国家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文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 2、工程概况以及建设意义。 3、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应急防范技能。进场“三级教育”。 4、施工规范、施工操作技能、质量控制以及施工过程管理。 5、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育。 (三)教学方式 以老师授课与组织观看宣教片(图)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授课老师要根据教学计划及内容精心备课,认真讲课,力求通俗易懂,使民工听得懂、学得进、用得上。 (四)时间安排 每月两次,利用业余时间进行,每次不超过一个半小时。 (五)民工学校费用开支。民工学校的费用投入列入项目的成本开支,其中包括教室器具的添置、教材的购买,授课老师讲课费等。 (六)参加对象 项目部分承包单位全体从业人员。 三、评选与表彰

项目部农民工管理制度

项目部农民工管理制度 一、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公司项目部农民工管理制度,并组织制定本项目的管理措施和办法,亲自监督本项目部员工工资支付工作,亲自组织解决本项目的用工纠纷和劳动争议。 二、进场作业人员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合格后才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程开工前,必须依法为农民工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 三、进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单位所要求的身体、技能条件;劳务作业人员须年满18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体检合格,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等。 四、项目部必须对农民工建册管理,随时掌握农民工的数量,并于次月3日向公司提供上月在场人员花名册、退场人员花名册、农民工身份信息、考勤表、工资表(所提供资料均需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公司将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项目部需在次月3日前,将务工人员实名登记信息、联系方式及农民工工资清单报送至公司,由公司统一报送至委托银行,委托银行于10日前直接将上一月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至农民工工资卡。六、工程项目涉及专业分包或者劳务分包时,应要求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在我市区域内农业银行设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在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时,应载明专用账户的开户行、户名、账号以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相关信息。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的专用账户开户证明文件和“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协议”应提交公司备存。 七、各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考勤记录,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均需进行考勤,公司将不定期对项目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项目部需在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人名单。 九、对于退场人员,项目部需将退场人员本人签字的《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提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最新版)

*******工程 **第**合同段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 ****工程 ***第***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五年九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外部劳务队伍管理运行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以及公司关于劳务队伍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企业依法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促进企业又快又好发展,维持协作队伍人员稳定,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务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民工工资支付原则 1、农民工工资纳入合同条款的原则。 2、优先于工程款支付的原则。 3、由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和财务人员代为直接发放的原则。 4、及时、足额发放的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标项目部劳务人员。 第二章工资支付 第四条农民工工资标准的制定。 由合同部与劳务人员商定,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备案。对工作优秀、做出重大贡献的劳务人员,除工资正常支付外由项目部酌情给予奖励。 第五条支付细则 一、每月20日前,合同部将当月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一式两份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及财务部,清单内容包括应支付农民工姓名、

工资支付标准。 二、由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牵头,财务部、合同部共同对劳务队伍作业班组的人员数量对照身份证进行核准、落实。 三、每月25日-30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财务部进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直接发放工资,劳务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当月工资,并在签收栏签字,签字后的工资单正、副本交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一份存档,财务部留一份备案。 第六条原则上不允许拖欠劳务工资,待工程结束后,办清一切手续后,一次性结清劳务工资,保障劳动者权益。 第七条为便于农民工工资发放与管理,由合同部责人员招聘、选用的劳务人员要及时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并将劳务人员分班组建制,合同甲方为项目部;乙方由劳务人员本人签字,报项目部备案。 第八条保障措施 一、每月签字后的工资单,在项目部及劳务人员驻地进行公示。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留存备案。 二、每月30日前,合同部把发放农民工工资报表及时报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部,汇总各项目发放情况后及时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汇报。三、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四、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项目部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项目部将对其

农民工学校管理制度

农民工业余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一、公司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活动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负责民工业余学校的日常组织和管理活动。 二、公司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总校,各项目部成立农民工业余学校,明确教务工作负责人,贯彻落实教学大纲,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配合做好教学工作。 三、实行每周教学,开课时间不得少于两课时。 四、授课人员应认真备课,钻研教材,力求通俗易懂,做好各课教学考试的命题、出题和阅卷工作,认真听取授课情况反馈并改进。 五、各班组必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缺席,班组到课率不得低于85%各学校教务负责人负责对到课情况进行考勤和统计,作为班组考核和优秀学员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教室内应配备必需的教学设施,尽量做到功能多样。 七、落实专人监督管理好农民工业余学校校舍、桌椅等公共财产,执行损坏赔偿制度。 八、组织开辟学习园地,通过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交流学习心得,表扬好人好事。

办学宗旨 努力增强农民工职业安全健康权益保护能力,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办学理念 让我们的学校成为农民工实现个人理想的加油站、丰富各种知识的充电器、提高专业技能的练功房、沟通城乡关系的红纽带。 培训目标 全面提高建筑业农民工的综合素质!

学员行为规范(学员守则) 1、必须按时参加学习,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得 无故旷课、迟到、早退。 2、上课认真听讲,不得交头接耳、东张西望。尊重师友,保证学习秩序。 3、作好听课笔记,写好学习体会,保证学习效果。 4、学员应保管好学习教材,保护学校公共财物及教学设备,以保证学习顺利进行。 5、学员应团结协作,交流学习体会,相互解答学习难点,提高学习效率。 6、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进出施工场地,必要时应带好安全帽,穿好软底鞋,保证学习期间的安全。

建筑工程民工学校章程、管理制度、教师守则、学员守则、教学计划

民工学校章程 一、教学目的: 通过对民工上岗培训、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生产技能的培训,行业管理规定的通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教育,时事政治、形势任务教育,班组活动讲评等几方面的教育,全面逐步地提高民工的基本素质,改变建筑工地脏、乱、差的面貌,使广大的民工兄弟能以崭新的形象迎接市场的挑战,确保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构建和城建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教学对象: 公司所属各在建项目部的民工。 三、教学内容: 必修课主要是:民工维权、文明礼仪、道德法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上岗培训、技术交底等内容;自选课主要是因工地而宜,即随着形势发展新变化,工程进展新要求,民工队伍新问题及企业自身需要等设置相应课程,进行班组和教学活动讲评。 四、教学计划: 1、总校编制年度教学计划,各民工学校其结合自身要求和各自特点详化、细化并形成教学安排。 2、民工学校每周原则上2个课时,安排教师面授每月不少于二次,每课时不少于1小时,平均每月不少于8课时。 3、各民工学校应根据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并根据要求建立和完善好学习台帐,以便总校和行业管理部门查验。

民工学校管理制度 一、公司成立民工学校活动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负责民工学校的日常组织和管理活动。 二、公司成立民工学校总校,各项目部成立民工学校,明确教务工作负责人,贯彻落实教学大纲,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配合做好各课的教学工作。 三、实行每周教学,开课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四、授课人员应认真备课,钻研教材,力求通俗易懂,做好各课教学考试的命题、出题和阅卷工作,认真听取授课情况反馈并改进。 五、各班组必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缺席,班组到课率不得低于85%;各学校教务负责人负责对到课情况进行考勤和统计,作为班组考核和优秀学员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教室内应配备必需的教学设施,尽量做到功能多样。 七、落实专人监督管理好民工学校校舍、桌椅等公共财产,执行损坏赔偿制度。 八、组织开辟学习园地,通过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交流学习心得,表扬好人好事。

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工程(科技)管理§1.5.10项目部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为了规范、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 〕489号)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等有

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项目经理部在与施工队伍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签署民工工资支付授权委托书和承诺书,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上报公司工程部、纪检监察室备案。 二、为保证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项目经理部必须要求劳务队伍对所属农民工按照工种进行注册,经理部要充分掌握农民工实际情况,杜绝分包管理中的欺骗隐瞒; 三、要求劳务队伍提供每位劳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项目经理部开户银行办理工资存折,每月向项目经理部提供一份发放工资的详细清单,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并将工资支付记录保存两年以上。由项目经理部直接扣下劳务队伍工程款,委托开户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将农民工工资拨到其个人账户,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本人;并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工程(科技)管理四、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项目部要求各劳务队伍交纳合同工程价款的3 %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施工队伍付清农民工工资和其他相关费用之后,返还全部保证金。如果没有能力付清工资,项目部将保证金扣下用于支

付民工工资。 五、经理部在全标段作业区内工程建设显眼位置设立拖欠民工工资举报箱,公布清欠举报电话。 六、各项目部必须成立一个拖欠民工工资清查小组,每月对务工的民工进行一次详细调查,对劳务队伍管理者拖欠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该项工作也将作为公司日常巡视检查和专项检查的考核内容。 七、监督劳务队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资事项。 八、监督劳务队伍与农民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后的工资发放情况,应当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农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并上报经理部备案。 九、未按照本办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劳务队伍不得进入我公司的合格供方名册。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民工注册登记表 :承诺书附件(二). 工程(科技)管理附件一项目经理部江西省公

项目部农民工学校管理制度

湖南南托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新城三期项目部 农民工学校管理制度 一、湖南南托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新城三期项目部成立农民工学校,设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负责农民工学校的日常组织和管理活动,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配合做好教学工作。 二、实行每周2次教学,授课时间不少于2课时。 三、授课人员应认真备课,钻研教材,力求通俗易懂,做好考试命题,出题和阅卷工作,及时听取授课情况反馈并改进。 四、学员必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缺席,班组到课率不得低于95%,教务负责人负责对到课情况进行考勤和统计,作为项目部、班组考核和优秀学员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教室内配备必需的教学设施,尽量做到功能多样,并落实专人监督管理好教学设施,执行损坏赔偿制度。 六、组织开辟教学园地,并通过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交流学习心得,表扬好人好事。 七、丰富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开辟图书角,为农民工提供阅读书报杂志及业务书籍等一切便利条件,并组织开展一些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

湖南南托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新城三期项目部 农民工学校章程 一、教学目的 通过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知识、职业道德、基本权益保护、城市生活基本常识以及时事政治等方面的培训,全面逐步地提高农民工的基本素质,确保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教学对象 麓谷基地种子仓库及配套中心项目部所在项目部的农民工。 三、教学内容 遵循长计划短安排,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急用先学、学懂弄通、学以致用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是对农民进行与工种专业相关生产知识和技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知识、工程质量等多方面的培训,辅助开展基本权益保护、其他法律法规知识、城市生活基本常识等内容的培训。同时因地制宜实施现场观摩、现场练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培训。 四、教学计划 1、根据教学内容和项目教学形式、特点编制年度教学计划。 2、农民工学校每周安排教师授课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 3、农民工学校根据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并建立学习台帐,以便

2018年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2018年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民工及其工资管理方法 为维护广大民工的合法权益,严格贯彻执行《劳动法》,×一直非常重视民工管理,并把民工工资发放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由×亲自抓。现就我部对民工及其工资管理的方法介绍如下: 一、严格执行民工就业的准入制度。 1、建立民工的花名册和暂住证办理情况的台帐。仔细审阅身份证的有效性,对童工、未成年人、无效证件者拒绝吸纳为职工,并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由公安部门下派二名协管员下驻项目部,专门到现场为民工办理暂住证,确保每一位民工的进场时间和出场时间都能反映在台帐中。 2、对新增民工采取“一条龙”的方式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如下:由区队长带领新增民工在24小时内到项目安全部报到,安全部对民工进行安全“三级教育”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然后到合同部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再到财务部办理工资卡(农行卡);后到保安、协管员处办理暂住证;最后由安全部开具可以上岗的通知单,民工凭此通知单到本队进行相应工种的上岗。 二、工资发放方法: 1、财务部对每个民工建立农行卡,由每个民工亲自到财务部领取银行卡,并签名,然后每月30日各队将考勤表及工资表交财务部,财务部在10日将民工工资打到农行卡中,民工直接到银行领取工资。 2、最低工资控制: 项目部对每位民工的工资进行审阅,现民工工资最低800元。 三、项目部经常与民工进行就业交流,采取坐谈会形式,由项目经理亲自主持,及时了解民工的心理动态和对本企业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四、及时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加强安全管理,提高民工作业环境和安全意识,确保民工施工安全,使民工“工作上尽心,生活上安心,工资上放心”。 12月12日×劳动检察大队等三家单位来×检查,对我项目部在发放民工工资及对民工的管理举措上予以高度肯定,尤其肯定了我部民工准入制度的执行和新增民工的“一条龙”服务工作。最后检查人员到施工现场随机采访了几位民工,有

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办法资料台帐2

民工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章程 一、教学目的 通过对民工上岗培训、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生产技能的培训,行业管理规定的通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教育,时事政治、形势任务教育,班组活动讲评等几方面的教育,全面逐步地提高民工的基本素质,改变建筑工地脏、乱、差的面貌,使广大的民工兄弟能以崭新的形象迎接市场的挑战,确保建设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城市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教学对象 在建项目部的全体民工。 三、教学内容 必修课主要是:民工维权、文明礼仪、道德法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上岗培训、技术交底等内容;自选课主要是因工地而宜,即随着形势发展新变化,工程进展新要求,民工队伍新问题及企业自身需要等设置相应课程,进行班组和教学活动讲评。 四、教学计划 1、根据总校编制年度教学计划,结合本项目部的特点安排教学。 2、民工学校每周原则上2个课时,安排教师面授每月不少于二次,每课时不少于1小时,平均每月不少于8课时。 3、根据教学计划进行教学活动,并根据要求建立和完善学习台帐,以便总校和行业管理部门查验。

学校管理制度 一、在公司总校的监督指导下开展活动。 二、及时成立施工工地民工学校,明确项目经理为校长,认真贯彻落实教学大纲,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配合做好各课的教学工作。 三、实行每周教学,开课时间不少于2小时。 四、授课人员应认真备课,钻研教材,力求通俗易懂,做好各课教学考试的命题、出题和阅卷工作,认真听取授课情况反馈并改进。 五、各班组必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缺席,班组到课率不得低于85%;学校教务负责人负责对到课情况进行考勤和统计,作为班组考核和优秀学员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教室内应配备必需的教学设施,尽量做到功能多样。 七、有专人监督管理好民工学校宿舍、桌椅等公共财产,执行损坏赔偿制度。 八、组织开辟学习园地,通过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交流学习心得,表扬好人好事。

项目部农民工管理办法

淮北信和水利金冠紫园1#8#楼工程项目部 农民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项目部劳务管理,规范项目部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劳动法》、《劳务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项目部和与之形成劳务关系的农民工。 第四条:公司人力部门负责督导、检查项目部作业班组的用工手续、工资支付,受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 第五条: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当地有关文件规定及公司要求办理有关劳务手续,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和克扣。 第六条:项目部用工原则上应当采用劳务分包的形式,与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按劳务合同支付工资。 第七条:项目部不得拒绝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采用欺诈或者胁迫等手段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不得向农民工收取任何形式的风险金、抵押金(物)、保证金和有效证件。 第八条:项目部对于进入工地的人员要求填写《劳务人员基本信息表》,并按工种及人员进行情况登记造册,建立《项目部劳务作业

人员花名册》,掌握农民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并及时将花名册报至分公司备案。 第九条:班组进入施工现场时,应与班组长签订劳务承包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资支付标准、工资支付方式、奖惩措施、质量及保修、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等条款。对于小承包形式的工种,小承包人都应在协议书上签字。 第十条:项目部应当做好每日各班组工作人员的考勤记录,由相应的班组长签字确认。项目部应当及时组织人员与承包班对接,对其所完成的工程量验工计价确认。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项目部农民工维权须知以及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当每月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作标准,工资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第十三条:按照约定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余额部分到工资结算周期时一次结清,并按足额支付。 第十四条:项目部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办理工资支付签收手续,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农民工管理办法

农民工管理办法 为规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农民工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到位。预防和杜绝施工单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保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文件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各个施工单位都应制定相应规章制度。一、外用工的使用 为加快我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确实增加农民收入,承包人必须在施工过程中选用除技术工以外的普工时,要使用当地的农民工,且数量不得低于50%。建设项目在审批总体开工报告和签发开工令前,承包人必须将使用外用工的数量等信息报项目执行办。项目执行办与当地交通行政部门协调,由当地县(市)或乡(镇)与承包人依法签订集体用工合同。 二、合同签订及履行 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与农民工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合同及有关规定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每月将农民工工资发放表上报执行办。 2、承包人进场后,根据合同文件,应制订《农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办法》,必须选定一名人员专门管理农民工工作,一并上报执行办。 3、承包人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内部定额测算的方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全体农民工。印刷宣传单,张贴到项目部及农民工驻地。 4、承包人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

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它工资支付内容。 5、承包人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务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承包人结合本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6、承包人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也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7、承包人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在施工阶段备查。 8、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所承担的工程再次转包第三方。否则按合同有关规定对承包人予以违约处理。 三、外用工的登记 1、工程建设项目在签发开工令前,承包人必须向执行办提交外用工花名册,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家庭住址、籍贯、现场数码照片及外用工负责人(集体合同)(详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外来用工登记表表格),并集体到派出所登记办理有关手续及暂住证。 2、如承包人使用的外用工发生变化,必须将变化情况重新登记上报。 3、农民工人身安全要提供保证,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

桐庐县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桐庐县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推进我县建设工地民工学校(以下简称“民工学校”)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建设,规范办学管理,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根据住建部等中央五部委《关于深入推进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人〔2012〕200号)、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工作的意见》(浙建建〔2013〕52号)、市建委《关于修订印发〈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建宣发〔2019〕1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桐庐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民工学校是指设立在建设工地,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农民工、作业人员进行非学历教育培训、组织管理、公共服务的平台和管理服务体系。 第四条民工学校办学,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项目党建”为引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平安工地”创建,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办、工地建校、社会参与”的办学模式,塑造“最美桐庐人”精神,培育新时期新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第五条桐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全县建设工地民工学校建设管理工作,委托桐庐县建筑业管理处负责全县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的指导、服务、监管、达标、优秀考核和市“十

佳民工学校”的评审推荐工作。 第二章标准化建校与办学 第六条桐庐县范围内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房建工程和工程造价300万以上的市政、装饰、园林绿化工程,工期在3个月以上,原则上都应从工程开工到竣工建立民工学校。 第七条民工学校主办单位应在建设工程开工后一周内,向县建筑业管理处报送《桐庐县建设工地民工学校考评申报表》(一式两份),如确定争创桐庐县建设工地优秀民工学校和杭州市“十佳民工学校”的,应同时上报创优计划。 第八条施工企业应在搭设建设工地临时设施时,根据工程建设作业人员规模,同步规划建设民工学校设施,配建能够容纳主要岗位作业人员和满足基本教学要求的教室(原则上不小于40平方米),提倡和鼓励有条件的工地,在民工学校配建阅览室和文体活动室。 第九条民工学校应配置黑板、视频设备等必需的教学设施和不少于20名学员使用的桌椅;教室内统一悬挂民工学校章程、办学机构网络、教学管理制度、师资配备、教学计划、党员守则和奖惩制度等告示牌;建立反映教学动态和党员情况的“学习园地”,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十条民工学校办学应结合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确保民工参学率和岗前培训率达标;坚持“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就学什么”的原则,把办学贯穿于民工生产生活各个环节的始终,做到门常开,班常办,人常学,效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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