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程完工验收范本

3 合同工程完工(单位工程)验收

3.0.1合同(单位)工程完成后,应进行合同工程完工(单位工程)验收。当一个单位工程包含多个合同工程时,宜采用单位工程验收方式进行验收;当合同工程仅包含一个或多个单位工程时,宜采用合同完工验收方式进行验收,但应同时满足相应的验收条件。3.0.2合同工程完工(单位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以及与合同工程(单位工程)有关的设计、监理、施工或运行管理等单位代表组成。法人验收监督机关、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视情况安排代表列席参加。

3.0.3合同(单位)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表,其内容要求见附录C。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3.0.4合同工程完工(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或整个单位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完成;

2工程已按规定完成分部工程验收;

3工程各环节验收遗留问题和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4工程完工结算已完成;

5施工现场已经进行清理;

6需移交项目法人的档案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完毕;

7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3.0.5合同工程完工(单位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合同范围内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

2检查施工现场清理情况;

3检查已投入使用工程运行情况;

4检查验收资料整理情况;

5鉴(评)定工程施工质量;

6检查工程完工结算情况;

7检查历次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

8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9确定合同(单位)工程完工日期。

3.0.6合同(单位)工程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听取工程参建单位工程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

2 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

3 检查分部工程验收有关文件及相关档案资料

4 讨论并通过合同工程完工(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3.0.7项目法人应在合同(单位)工程验收通过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验收质量结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核定意见反馈项目法人。合同(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E。正本数量可按参加验收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以及归档所需要的份数确定。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附录E 合同工程完工(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

合同工程完工(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录;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

义乌市工程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签字表

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移交资料目录

附件3: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

附件4: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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