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

答辩状

答辩人:李x

代理人:广东金联律师事务所马俊哲律师

因陈x诉李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案,根据事实及相关证据,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关于本案的事实。

2015年1月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位于从化市xx街xxx畔x11栋401房以71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原告。现原告以被告拒收定金为由起诉至贵院。

二、关于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原告主张我方拒收定金于法无据,且不可能存在拒绝收取定金的情况。

第一、我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天给了账号给原告,但对方一直未支付定金给我方,同时在原告提交的相关证据中,邮件无法看出是与本案的纠纷相关联的,也不是以原告的名义发出,仅仅是律师函三个字,正常人拒收写上律师函的邮件是情理之中的,也不清楚该邮件里面的律师函是何内容,因此,我方认为与本案无关。

第二、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条的约定,经纪方作为代理人有权代收代付定金、房款及相关税费。但对方一直未将定金提存给中介,对方一直没履行合同下的义务。

第三、涉案的主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并无约定支付定金的情况,即使原告提交的证据中令页提交了一份关于定金与剩余楼款的交易的附件,但该附件无法与《房屋买卖合同》联系起来,且无原被告的签名确认,更严重的是,该合同约定的时间是2014年,而本案的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在2015年。

第四、附件上约定支付定金的时间是在1月5日,结合《房屋买卖合同》上签订的时间也是1月5日,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当天是可以直接给定金的,但是对方一直未履行支付定金的义务。

第五、原告要求的违约金过高,同时我方并非违约方,违约金是在要补充对方的损失在产生的,现对方毫无损失,要求违约金过高,并不合理。

以上答辩意见请法庭考虑!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XX年XX月XX日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 年月日

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风险提示: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活是否届丁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其次是弄活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丁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因氏箱机械厂(以下简称)诉答辩人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人依法答辩如下。 风险提示: 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 一、本案的案由不是“加工合同纠纷“而是“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51条、252条之规定:加工合同是指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和劳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加工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而供的合同,表面上写的是《加工定作合同》,但定作人 ‘并未提供原材料,也未提供加工成品的图纸、验收标准等事项,提供的所谓“定作成品“实际上是自己生产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0条之规定, 与―■签订的是《买卖合同》,它们之间发生纠纷的案由应定为“买卖合同纠纷“。 二、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只能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纵观本案向法院提供的合同及欠条,上面没有答辩人的公章,也没有答辩人的法定代表 人签名,所以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但由丁___________ 与卖的设备最终是答辩人使 用,故答辩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与本案的诉讼。

最简单的房屋买卖合同完整版

编号:TQC/K361 最简单的房屋买卖合同完 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简单的房屋买卖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卖方:买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经纪方: 联系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该物业基本情况: 买方购入卖方位于的物业(以下称该物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例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例 买卖纠纷怎么写?下面是给大家整理的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1 答辩人:xxxx纸箱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xx县东新乡小洲村委会胡家村 法定代表人:黄xx,联系电话:1xxxxxxxxxxx8 委托代理人:万xx,xx市为民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因东光县鑫宇纸箱机械厂(以下简称东光厂)诉答辩人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人依法答辩如下。 一、本案的案由不是加工合同纠纷而是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51条、252条之:加工合同是指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和劳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加工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而东光厂提供的合同,表面上写的是《加工定作合同》,但定作人席泉林并未提供原材料,也未提供加工成品的图纸、验收标准等事项,东光厂提供的所谓定作成品实际上是东光厂自己生产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0条之规定,东光厂与席泉林签订的是《买卖合同》,他们之间发生纠纷的案由应定为买卖合同纠纷。 二、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只能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纵观本案东光厂向法院提供的合同及欠条,上面没有答辩人的

公章,也没有答辩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所以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但由于东光厂与席泉林买卖的设备最终是答辩人使用,故答辩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与本案的诉讼。 三、东光厂提供的产品夸大宣传,是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首先,东光厂只不过是东光县的一个个体工商户,但他在企业介绍时宣传是河北省东光县鑫宇纸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号称重质量、讲信誉,却连一个完整的企业产品标准都没有。 其次,像东光厂提供的YSF-D四色瓦楞纸板水性印刷轮转模切开槽机、圆压圆模切机、薄刀分纸机、网纹线等产品,根本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产品既没有出厂合格证,也没有使用说明书,产品也没有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更没有。 最后,答辩人,保留向东光厂追偿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对答辩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的权利。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 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i i 风险提示: > ■ I I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 状;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 > ■ I I I I 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 I I 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1 I I ! 因______ 纸箱机械厂(以下简称 _________ )诉答辩人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人依法答辩如下。 I 风险提示: I I 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人有权否认 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 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

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 、本案的案由不是“加工合同纠纷”而是“买卖合同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51 条、252条之规定:加工合 同是指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和劳力,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加工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而 _____ 提供的合同,表面上写的是《加工定作合同》,但定作人___________ 并未提供原材料,也未提供加工成品的图纸、验收标准等事项,______________ 提供的所谓“定作成品”实际上是__________ 自己生产的产品。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0条之规定,____________ 与 ____ 签订的是《买卖 合同》,它们之间发生纠纷的案由应定为“买卖合同纠纷”。 二、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只能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纵观本案______ 向法院提供的合同及欠条,上面没有答辩人的公章, 也没有答辩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所以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但由于与买卖的设备最终是答辩人使用,故答辩人可以作为第 三人参与本案的诉讼。 三、 _____ 提供的产品夸大宣传,是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国家和行 业的标准。 首先, ______ 只不过是______ 的一个个体工商户,但他在企业介绍时 宣传是________ 公司,号称“重质量、讲信誉”,却连一个完整的企业产 品标准都没有。

房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

编号:_____________房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答辩人(本案第二被告)WZL针对原告Wb的起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如下。一、关于举证期限。我(答辩人)收到原告的诉状时,没有收到原告的任何证据。在开庭时原告突然出示证据,使我无法做到充分的辨认和答辩。直到今日,法院仍然没有转给我原告的任何证据副本。原告的行为 答辩人(本案第二被告)WZL针对原告Wb的起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如下。 一、关于举证期限。 我(答辩人)收到原告的诉状时,没有收到原告的任何证据。在开庭时原告突然出示证据,使我无法做到充分的辨认和答辩。直到今日,法院仍然没有转给我原告的任何证据副本。原告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影响了我正常行使答辩权。我认为,法院在立案时没有要求原告必须提供证据、并按照被告的数量提供证据的副本,有程序上的过错。这一过错也影响了答辩人的诉权。 虽然依照法律规定,原告可以在开庭时递交新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但是,原告递交的、在当庭请求质证的不是法律规定的“新证据”,而是在起诉书中应该附录的证据。因此,我认为,要求我仓促质证,是不公平的。 我认为,在开庭时原告递交证据,法院完全可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原告逾期举证为由,不接受原告的证据、不进行质证。现在我也知道我有权利拒绝进行质证。但是,因为我的法律知识很欠缺,接受了质证。这是很遗憾的。当然,在这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 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文1 答辩人:xxxx纸箱包装有限公司 地址:xx县东新乡小洲村委会胡家村 法定代表人:黄xx,联系电话:1xxxxxxxxxxx8 委托代理人:万xx,xx市为民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因东光县鑫宇纸箱机械厂(以下简称东光厂)诉答辩人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答辩人依法答辩如下。 一、本案的案由不是“加工合同纠纷”而是“买卖合同纠纷”。 二、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只能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纵观本案东光厂向法院提供的合同及欠条,上面没有答辩人的公章,也没有答辩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所以答辩人不是本案适格的被告,但由于东光厂与席泉林买卖的设备最终是答辩人使用,故答辩人可以作为第三人参与本案的诉讼。 三、东光厂提供的产品夸大宣传,是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标准。 首先,东光厂只不过是东光县的一个个体工商户,但他在企业介绍时宣传是河北省东光县鑫宇纸箱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号称“重质量、讲信誉”,却连一个完整的企业产品标准都没有。 其次,像东光厂提供的YSF-D四色瓦楞纸板水性印刷轮转模切开槽机、圆压圆模切机、薄刀分纸机、网纹线等产品,根本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产品既没有出厂合格证,也没有使用说明书,产品也没有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更没有。 综上所述,答辩人使用的虽然是东光厂的产品,但是与席泉林签订的《买卖协议》,与东光厂无关,答辩人付款也是付给席泉林的,况且款项已基本付清。席泉林所写的欠条应由其个人承担,东光厂应承担其生产的产品售后服务的责任。恳请法院查明事实,驳回东光厂对答辩人的诉请!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x纸箱包装有限公司 二0xx年七月二十七日

房屋买卖合同简单版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房屋(如有共有权人,甲方已经取得了共有权人对转让该房屋的一致同意)坐落于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二、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总金额万元 (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三、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万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待房屋过户后公积金贷款支付剩余房款万元 (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保证房屋过户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四、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时,将上述房屋及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接收。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归乙方行使,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讯费、网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甲方负责将该房屋所有权更改给乙方所有。办理产权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并保证不管以后房价如何上涨,绝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将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甲方保证在房款付清时,将房屋交付乙方,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拥有一套住房,办理房产证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及配偶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答辩状买卖合同纠纷案答辩状

买卖合同纠纷案答辩状 尊敬的审判长、书记员: XXXXX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XXX的委托,指派我们作为其诉讼代理人,今天依法出席本案的庭审活动。 代理律师的职责是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今天的法庭审理中,我们将遵循这一原则全面履行我们代理职权,希望得到法庭及各位诉讼参与人的理解和支持。 同时,我也相信由于双方代理律师的介入将会给法庭提供一个兼听则明的条件,以利于法庭对该案作出一个公平、合理的裁决。 作为本案被告的代理人,庭前我们仔细的研究了起诉书和所谓的买卖合同,查阅了相关卷宗材料,刚才又听了法庭调查的全过程,我们认为原告的起诉理由是不能成立的,法律依据也是不充分的,现将我们的具体观点陈述如下。 一、被诉人在本案中无享有诉权,我当事人不是合格的被告,其无诉权应不受法律的保护,原告与被告二之间针对本案没有法律上直接利害关系。 直接的利害关系指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终止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和义务。 本案原告提供的不是买卖合同,而是“结算清单”。 1、被告二XXX不是渔师殿、大雄宝殿产权所有人

2、被告二XXX不是渔师殿、大雄宝殿投资商 3、被告二XXX不是渔师殿、大雄宝殿建筑承包商。 4、被告二XXX无非该建设工程的材料收发人员 二、关于原告提供的证据 1、该瓦片是用在大雄宝殿与渔师殿,被告二对这两者没有任何收益权,所以也不应该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2、至于结算清单签字,清点数量是他的责任,签字属于他的责职范围,应该、必须、而且一定要签。 只有他签字原告才根据他的证明向有关单位结算。 3、结算清单上面被告二的签字只能证明收到瓦片的数量、商品检验合格后与开发商、承包商或者产权所有人按此结算凭据。 被告二结算清单上的签字、不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只起到证明作用。 三、针对本案案由认定错误 1、根据被告提供证据是“结算清单”顾名思义只是用来结算之用,对原告所述买卖纠纷合同不存在任何关系。 2、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买卖,更谈不上有欠款纠纷。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完全不符合买卖合同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有效法律行为的全部要件不符合。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答辩状

民事上诉答辩状 答辩人一:***,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市人,住福建省******答辩人二:**,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辩人三:***,男,9**年**月**日出生,汉族,**市人,住福建省****** 答辩人因上诉人福建****有限公司(下称:****)不服2012融民初字***判决提出上诉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原审认定事实清楚,程序无误,适用法律正确,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关于一审法院程序错误 1、关于本案应依法中止审理的答辩。 ⑴依据一审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二融消验字97第074号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意见书,说明诉争店面所在的**大厦已由消防部门同意交付使用,不存在违反消防法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并未发生导致涉案租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对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不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而导致转租合同被撤销的情形。 ⑵答辩人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上诉人与**之间的租赁合同以及上诉人与***之间的租赁合同,三份合同主体及客体均不相同,三份合同独立存在且合法有效,三者者之间不存在主次合同关系。本案的租赁合同是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等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订立的,内容并没有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法定情形,也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基于合同的相对性规则,即使存在合同终止、可撤销或无效的情形,本案

的审理与否也不影响其他各方当事人据各自合同关系向合同相对一方主张权利的救济,因此本案无需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无需中止诉讼。 2、关于被上诉人二**、被上诉人三***不是本案适格原告的答辩。 被上诉人二**、被上诉人三***是否具有原告资格应适用民诉法及民诉法意见的相关规定。依据《民诉讼法意见》第47条“个人合伙的全体合伙人在诉讼中为共同诉讼人”,在本案中三被上诉人属于合伙人,具体在本案中的身份即应属于共同原告。作为一审法院有权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据职权追加当事人,无需其他当事人的同意。因此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二**、被上诉人三***为共同原告无论是在事实上或程序上都是正确的。 二、关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本案所涉房屋租赁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答辩。 依据2011年福清市公安消防大队向承租人****发出《不同意投入使用、营业决定书》仅仅说明****所承租部分店面的二次消防装修不合格导致其无法投入使用、营业,与诉争店面所在的**大厦一次消防验收无关也与本案诉争店面能否使用、营业无关。事实上,在合同期内被上诉人的店面一直处于正常营业使用状态,导致本案租赁合同终止,诉争店面无法继续营业使用的根本原因在于房东****对诉争店面停电上锁。而且从上诉人****因自营承租店面未通过消防验收与房东***产生纠纷至原告被迫停止营业,中间时间有11个月,被告其实是有合理、充裕的时间来告知原告存在的风险,但上诉人从未告知实情即使在被上诉人进行二次装修期间也未告知过风险,在房东***将诉争店面停电上锁后,上诉人也一直表示其能够尽快解决纠纷,不会对营业有影响。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与上诉人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之间不存在主次合同关系,两份合同独立存在且合法有效。退一步而言,即使上诉人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因违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法定情形也只能说明上诉人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并不必然导致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

简易版房屋买卖合同范本一

【简易版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 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 (附平面图)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 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即人民币小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即小写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_________ 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 款(定金从中扣除)。五、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六、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公证手续,待房产公证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七、甲方应在公证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

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八、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 付_______ 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 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_ 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 九、附加条款: 2、3、4、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各一份,公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共3页)甲方(卖方): (印)身份证号:住 址:电 话: 年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住 址:电 话: 年月日月曰 【简易版房屋买卖合同范本二】

立合同人以下简称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经充分协商,甲乙双方现就房屋买卖事宜订条约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并已收取乙方购房定 金人民币(大写)。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 幢号室号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用途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3、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V”:出让()、划拨()本合同一经签订,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Y )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乙方在 年月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 乙方支付房款具体约定为: 1、于前,支付甲方房款; 2、于前,支付甲方房款; 3、

某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模板

某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模板 Reply template of a sales contract disput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某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模板 前言: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本文档根据买卖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答辩状 答辩人:xxx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庞海涛,山东齐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因原告xxx有限公司诉答辩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答 辩人答辩如下: 原告起诉所述事实及欠款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 20xx年9月29日,答辩人与原告签订一份《供应合同》,对供货条件及方式、交货地点等内容作了具体而明确的约定。其中,《供应合同》第一条对供货条件作出了明确约定:首先是答辩人根据实际需求编制《购物材料清单》,然后是被告根据原告提供的《购物材料清单》进行报价,并确定供货期,最后是答辩人对原告的报价及供货期进行盖章确认。至此,原、被告双方之间就该部分《购物材料清单》中载明的货物的`买 卖关系方才成立,原告才可以按照《购物材料清单》组织发货。

原告庭前提供了12张收货单据,金额共计xxxxxxx.3元,经答辩人仔细核对,发现原告共提供的12张收货单分别存在 下列情况: 第一、20xx年1月18日收货单两张,货单编号、金额分别为:1401-0161号、703275元;1401-0162号、185550元;20xx年3月12日收货单三张,货单编号、金额分别为:xxxxxxx号、111442.5元;xxxxxxx09号、11033.8元;xxxxxxx号、xxxxxxx元。上述五张收货单共计货款 xxxxxxx.8元,均为答辩人提供了《供货材料清单》、原告进 行了报价、答辩人签章认可后所发货物,并经答辩人的工作人员签收,原、被告对上述货物存在买卖关系。 第二、20xx年3月收货单两张,货单编号为:xxxxxxx 号和xxxxxxx号,上述收货单中载明的货物答辩人并未收到,收货方签字人员为闫文芝也不是答辩人的工作人员。答辩人对原告就上述货物提出的诉求不予认可。 第三、20xx年3月收货单一份,货单编号为:xxxxxxx 号;20xx年4月22日收货单一份,货单编号为:xxxxxxx号;20xx年4月收货单三份,货单分别编号为:xxxxxxx号、xxxxxxx号、xxxxxxx号,上述五份收货单所载明的货物已由 答辩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签收,但是上述货物答辩人从未编制

民事答辩状(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张xx,男,出生1963年5月30日,汉族,住xxxx。 为唐xx诉张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原告的起诉状,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我方有必要论述全部事实真相,并提供更为规范的法律依据供法庭参考。 2010年3月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购房定金协议》,约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购买位于xxx的房屋一套,总价款为416800元,所有税费及中介费由买方承担; 并约定同月11日双方办理委托公证手续等。而后2010年3月12日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总价款416800元,原告应于2010年3月12日前将上述房屋交付给被告使用,房屋附属设施及室内装饰一并交付,在交房时被告预付房款366800元给原告,余款50000元于房屋过户时结清。 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唐xx已于2018年3月12日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交付房屋以及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被告也如约将房款366800元给唐并于同月21日向申请人出具欠房屋尾款5万元的欠条一张。根据以上相关事实,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恳请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具体答辩理由如下: 一、原告违反合同义务在先,其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被告并不存在消极履行合同义务之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首先《存量房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甲方必须在2010年7月19日来办理土地出让金手续费,保证房屋过户不存在其他问题,否则视为违约,必须付给乙方双倍房款。“唐xx明知合同约定办理土地出让金手续的日期为2010年7月19日,却一直拖延至2010年11月24才去办理,并于同日委托张xx办理房屋过户

合同纠纷答辩状实用范文

合同纠纷答辩状实用范文 纠纷答辩状实用合同 答辩人名称:甲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2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XXXX 职务:XXXX 答辩人因乙运输有限公司诉甲有限公司及其济南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依法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不应列为本案的被告。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民事责任由甲有限公司承担。因此,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作为被告主体不适格,不应列为本案的被告。 二、答辩人所欠原告租金为22740元,原告主张被告支付租金61040元,与事实不符。 原告与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第三条结算方式约定,经甲乙双方商定每立方按二十元人民币计算。原告为乙方共输送砼2887方,合计人民币57740元。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已于2006年12月10日支付给乙运输有限公司3万元租赁费。2006年12月8日原告驾驶员驾驶混凝土输送泵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一死一伤,事后经有关部门认定驾驶员负全部责任。根据原告与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第二条乙方权利与义务的约定,因乙方

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因此,此次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XXX的损失应由原告乙运输有限公司负责。甲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于2006年12月14日替原告支付给被害人XXX5000元补偿费,此费用应由原告负责。因此,扣除之前所付的运输费和补偿费,事实上答辩人所欠原告租金为22740元(57740元-30000元-5000元=22740元),请求法院依据事实对原告要求答辩人支付租金的请求予以改判。 三、原告要求答辩人承担滞纳金305200元,明显过高,有失公平原则。 根据相关规定,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依照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答辩人付款金额仅为22740元,而原告却请求答辩人承担违约金达305200元,明显过高,显失公平,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刚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依照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答辩人承担违约金数额为3778元,答辩人请求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及公平合理原则,对原告滞纳金的请求予以改判。 综上所述,原告的诉讼请求违背事实真相,不符合法律规定,恳请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审理,公正裁决,以维护答辩人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答辩状

商品房买卖合同答辩状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不服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XX)喀民初字第49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做如下答辩: 被答辩人即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依法不能成立,必须依法驳回。其理由如下: 一、本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20XX年7月XX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协议书》合法有效,被上诉人无任何违约行为,相反是上诉人严重违约,上诉人必须按照协议约定将房屋交付给被上诉人。 1.本案的真相是上诉人利用被上诉人的资金将房屋建成后房屋价格上涨,上诉人受到利益熏陶,想要单方违约终止双方签订的合法有效买卖合同,其做法是违反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无论在哪都是站不住脚的,上诉人必须履行将房屋交付给被上诉人的义务,以至于维护公民的财产权益不受侵犯,法律的尊严不被亵渎。 20XX年7月XX日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协议书》,协议明确约定:上诉人将位于巴楚县银花幼儿园开发的祥鑫花园二期项目的主楼3至8层和副楼3层-6层以单价17XX元/平方米出售给被上诉人用作宾馆经营使用,并约定于20XX年XX月31日前将上述房屋全部按照三星级酒店标准施工完成交付给被上诉人,上诉人并

保证交付时房屋的水、暖、电能够正常使用,消防合格。而被上诉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向上诉人交付了的购房款,至今已经过去4年时间,上诉人依然未能将房屋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给被上诉人使用,按合同约定上诉人必须在20XX年XX月31日以前将房屋交付给被上诉人使用和所有,否则必须双倍赔偿被上诉人所交的全部款项,并将建好的房屋交付给被上诉人。没想到合同签订一年后房屋价格上涨,上诉人就起了歪心,想尽各种办法想要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再想高价另售他人,其行为已经严重违约。现在还想通过法院诉讼解除合同掩盖其非法目的,获取更大利益,被上诉人认为法院也不可能保护上诉人的这种非法目的。上诉人如此得逞,当事人的权益从何得到保护,法律的尊严从何得以体现? 2、上诉人以被上诉人只向其交付30万元定金再也没有交纳其他款项为由称被上诉人未能履行合同而违约,所以请求解除合同。这是上诉人在被上诉人没有任何违约情况下,实在找不出理由,就以此不存在的事实,自己捏造的事实,要求解除合同,显然于法无据。 本案被上诉人于协议签订的当日就向上诉人支付定金30万元,截止到20XX年XX月被上诉人陆续共支付款项XX笔金额为286万元。这有上诉人向被上诉人出具的收据为证,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上诉人就连摆在眼前的事实都要否认,不承认,其居心何在。上诉人就以此想解除合同天理难容。

简易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简易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简易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甲方自愿将坐落在xx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建筑面积平方米,储藏室平方米,产权证号)房地产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该房产的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出卖给乙方(附房产证复印件及该房产位置图)。 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定金,即小写。 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个月内,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从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项通过银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关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银行规定办理)。 甲方保证该房产合法、权属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已交纳土地出让金)。 办理房产证手续所产生的有关税费由方承担。 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房产过户手续,待房产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时,乙方应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额。

甲方应在前将该房产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等。 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该方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一方如不能按规定交付房产或按规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对方支付五十元罚金,逾期30日视为毁约;如因政府及银行规定,本合同涉及房产手续客观上不能办理过户或银行不能办理按揭导致合同解除,不适用本条款。 交付该房产,甲方不得损坏该房产的结构、地面和墙壁及不适移动的物件,并将抽风机一台(型号: ),空调两台(型号: ),热水器(型号: ),浴霸(型号: ),饮水机(型号: ),音响两台(型号: ),凉衣架,房内灯具,前后门窗窗帘、电脑桌一张,橱卫设施, 等让与乙方(含在房屋价值内)。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附加条款: 甲方(卖方): (印)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月日 乙方(买方): (印)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 导读:本文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和分享。 答辩状的写作目的与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写作目的是针锋相对的,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欢迎阅读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答辩状审判长: 本人接受被告福州某有限公司的委托及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依法担任陈某诉其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的代理人,现结合本案事实及适用的有关法律,发表如下答辩意见,供法庭参考: 一、原被告之间不存在租赁合同关系,原告主张违约责任无法律及事实依据。 原被告之间仅就涉争商铺租赁事宜进行过协商接洽,但双方并未就租赁涉争商铺达成意思一致,合同即未依法成立更未生效,原告主张违约责任根本无法律依据。合同违约责任只是在合同成立生效后,在实际履行过程中产生,合同未成立生效不可能产生所谓违约责任,原告不能违背被告意愿单方要求签订租赁合同。从原告提供的证据来看,合同文本中没有加盖明确约定为生效条件的被告公司的印章,宣传手册只能证明原被告曾经有签约意向,证人证言则证明了原被告双方没有完成签约流程所要求的生效手续,录音则反映双方始终是在洽商订立合同阶段,至于支出费用、物业票据更不能证明合同成立。原

告出示的证据揭示了被告与包括原告在内的所有意向商户的签约流程,不但不能证明合同成立,被告违约,反而证明被告主张的合同不成立、生效手续不完备的说法成立,原告诉请明显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本案诉争合同不存在实际履约情况。 原告在诉状中称多次向原告工作人员林某索要合同,林某答复说要由被告盖章,说明原告对合同未成立生效是明知的,对后果应当是明知的,在未得到被告对合同盖章确认的情况下,采取单方行为,企图硬将未生效合同义务强加于被告,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条、第4条之规定,原告辩称其行为是事实履约的说法不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7条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的,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根据本案事实和证据来看,原告既未缴纳租金,被告又没有接受,不存在事实履约的情形。事实履约是在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前提下产生,本案原告主张的租金极低,严重损害被告利益,被告根本不能接受,实际履约条件不具备。 三、原告主张支付的租金远低于同地段同类型商铺的租金水平,显失公平,如签约履行,将严重损害被告利益。 被告出具的证据显示,原告主张支付的租金远低于同地段同类型商铺其他商户支付的租金,招商租赁经营是市场经济行为,平等公平既是合同法原则,也是市场经济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案例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案例 房屋买卖纠纷的案件时有发生,那么,下面是给大家整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答辩状案例1 答辩人:李x 代理人:广东金联律师事务所马xx律师 因陈x诉李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一案,根据事实及相关证据,提出以下答辩: 一、关于本案的事实。

xxxx年1月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将位于从化市xx街xxx畔x11栋401房以71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原告。现原告以被告拒收定金为由起诉至贵院。 二、关于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 原告主张我方拒收定金于法无据,且不可能存在拒绝收取定金的情况。 第一、我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当天给了账号给原告,但对方一直未支付定金给我方,同时在原告提交的相关证据中,邮件无法看出是与本案的纠纷相关联的,也不是以原告的名义发出,仅仅是律师函三个字,正常人拒收写上律师函的邮件是情理之中的,也不清楚该邮件里面的律师函是何内容,因此,我方认为与本案无关。 第二、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第三条的约定,经纪方作为代理人有权代收代付定金、房款及相关税费。但对方一直未将定金提存给

中介,对方一直没履行合同下的义务。 第三、涉案的主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并无约定支付定金的情况,即使原告提交的证据中令页提交了一份关于定金与剩余楼款的交易的附件,但该附件无法与《房屋买卖合同》联系起来,且无原被告的签名确认,更严重的是,该合同约定的时间是20xx年,而本案的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在xxxx年。 第四、附件上约定支付定金的时间是在1月5日,结合《房屋买卖合同》上签订的时间也是1月5日,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当天是可以直接给定金的,但是对方一直未履行支付定金的义务。 第五、原告要求的违约金过高,同时我方并非违约方,违约金是在要补充对方的损失在产生的,现对方毫无损失,要求违约金过高,并不合理。 以上答辩意见请法庭考虑!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简单版

合同编号:_________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简单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7 页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简单版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内楼房一套出售给乙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家楼房一套( 楼室),面积为平方米,包括储藏室一间,出售给乙方, 二、房屋价格为元,自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将房款一次xx付给甲方,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条。 三、甲方在收到乙方款当日须将房屋钥匙交给乙方,并将原购买房屋的收款条等有关资料一并交给乙方。 四、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登记手续。 五、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钥匙时,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所有。 六、甲方保证房屋产权无争议。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第 2 页共 7 页

见证人: 简单版房屋买卖合同范本(二) 甲方: (卖方) 乙方: (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自有房屋一处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购买该房,特制订本合同如下: 一、此房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产权所有人________,产权证号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使用性质:__________。 二、该房价为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先交付__________元定金,其余房款在房屋交易公证时结清,公证时应再付剩余房款___________万元,同时甲方交钥匙交房,现场交接,房款两清。 三、甲方保证在交接前对该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如签约或交接后,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四、室内外设施以看房时为准,不得转移,更换或更改,交接验收时也应该按合同验收,签署房屋交接单,并需验看水表、电表、煤气表是否有损坏,如有损坏甲方负责维修。 五、甲方需结清交易之日前所欠的一切费用,如:房费、暖气费、 第 3 页共 7 页

运输合同纠纷答辩状

运输合同纠纷答辩状 运输合同纠纷是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的事,私下协商不了,那就写答辩状吧!下面是运输合同纠纷答辩状范本,供大家参考! 民事答辩状 答辩人:常州高新金狮自行车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常州市花园路88号,法定代表人:俞燕萍,职务:该公司执行董事。 因原告李么勇诉被告钱永涛、被告常州高新金狮自行车工贸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答辩人现答辩如下: 一、本案中答辩人并未雇佣原告运输电动车,双方之间不存在运输合同关系,贵院应当驳回原告对答辩人的起诉。 本案中两被告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由被告钱永涛向答辩人购买电动车,且双方采取的是即时清结的买卖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3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

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之规定,当答辩人收到被告钱永涛货款、答辩人将电动车在公司内交付被告钱永涛后,标的物的风险即由被告钱永涛承担。本案中被告钱永涛雇佣了原告承运货物,原告据以起诉的证据《货物运输协议书》也非答辩人与原告签订。据答辩人调查,签署协议书的王惠琴系货运单位人员,且经王惠琴辨认,协议书上王惠琴也非其本人签名。故原告认为与答辩人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于法无据。况且原告认为与被告钱永涛之间存在雇佣关系、认为与答辩人存在运输合同关系,而又诉请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此本身就混淆了法律关系,两者不能竞合,更不符合可以承担连带责任的要件。 二、答辩人在配合原告、被告钱永涛在装车时已尽安全义务,且本案并非装运电动车不当引起火灾。 1、在东台市公安消防大队的火灾原因认定书中明确指出:火灾起火部位在放置16辆电动车的车厢右前部,具体原因不明。但该认定并非指明是答辩人装载电动车原因引起,其认定更没有排除是否驾驶车辆不当的原因或随车人员吸烟的原因或其他可能产生的多种原因,据此原告认为系答辩人在装车时未尽安全义务无事实依据。 2、在东台市消防大队的火灾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据中,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起火的原因是由于装运电动车造成的。答辩人电动车都经过严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