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管辖范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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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京工商发…2009?133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 自主创新示范区文件的意见 各区县分局、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大队,各事业单位,各协会、学会: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意见》(工商办字…2009?200号,以下简称《意见》),按照先行先试、改革创新的原则,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的实际需要,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具备实施条件,可予先行先试 (一)适用范围。 《意见》适用于中关村示范区内的各园区。 (二)登记管辖权。 1.设立示范区企业登记注册窗口。 在示范区各园区所在地区县工商分局注册大厅设立“示范区企业登记注册窗口”,负责示范区内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以及批准从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托经营管理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的登记注册,核发套印示范区分局印章的营业执照。 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示范区下列内资企业登记管辖权: (1)依企业申请,对住所设在中关村示范区,依法应当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管辖的内资企业,示范区工商分局可以进行登记。 (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示范区下列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辖权: (1)经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以及批准从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托经营管理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

北京工商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北京工商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本章程适用于: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参考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最后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如有审批事项此处请按许可证核定范围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 (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 称 认缴情况 认缴出资 额 出资时 间 出资方式 合计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公司章程范本北京市工商局版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知 一、为方便投资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了有限责任公司(包括一人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格式。股东可以参照章程参考格式制定章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章程中必须记载本须知第二条所列事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四、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 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2006年第一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参考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北京六行万通担保有限公司等 4 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有限公司章程格式范本(北京市工商局)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知 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2005年第一版)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参考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许可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的经营项目,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

有关项目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例如;餐饮;零售药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分期缴付数额及期限 第九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资情况如下: (注: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缴付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其余部分可以选择在设立后一次性或分两期两种方式缴清。一次性缴付的,应当在设立后一年内缴付其余部分;分两期缴付的,第一期应当在设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缴付其未缴部分的50%,第二期应当在设立之日起三年内全部缴清。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设定本条款内容。)第十条股东承诺:各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市工商局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北京市工商局范本) 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须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六)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七)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八)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实行备案制。按照章程备案制规定,章程中应当载明下列 条款: (一)本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 院决定禁止的,不经 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三、为方便企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了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股东可以参照参考格式制定章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章程中必须具备本须知第一、第二条所列事项。 四、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五、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 印。 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格式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2005年第一版)

2016年北京注册公司流程完整版

2016年北京注册公司完整版 2015年是“创业服务行业”元年,在这个大变革时代,互联网企业的融资达到前所未有的规模,技术和市场的改变带来了行业新趋势、消费者结构和需求的改变带来了新机会,相比5年甚至10年前,创业者和投资人已不再是小众群体,他们获得了这个时代最强烈的关注。创业推动就业,就业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局。北京市政府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促进民生改善和经济结构调整。创业趋势迅猛,北京公司注册登记量也在不断增加,今天【公司宝】小编跟大家说下2016年北京注册公司的问题。 第一部分:2016年北京公司注册政策解读 对于2015年北京公司注册来说,10月发生的最大改变莫过于北京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实行。【公司宝】小编告诉你哦,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对于创业者来说,北京公司注册无疑是更加方便了,而以下的几个关于“三证合一”后公司注册的要点,是需要申请人知晓的。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新办理的营业执照,承载了原来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工商部门通过实时、自动、即时赋码的方法,按照核准的先后顺序,对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加载全国唯一、终身不变的统一代码

的营业执照,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 企业登记注册时原本需要分头在工商、质监、税务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今后将只需在一个窗口办理并实现“三证合一”。“以前跑几个部门办证,现在一个窗口就办好了,不仅省去了来回跑腿,需要提交的材料也简化了,效率更高了。”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三证合一”即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联办同发,这一举措将极大方便纳税人注册登记,提高综合办事效率。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在北京公司注册通常是以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对于办理步骤来说,第一步进行名称预先核准,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第二步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先到相关许可部门取得许可文件,第三步登陆北京工商局网站下载办理指南和申请表格,或到附近工商局领取,参照办理指南准备相关材料,第四步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北京公司注册的分为有哪些呢?【公司宝】小编告诉你哦,“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我市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市场主体的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 注意,这里【公司宝】小编要说下,个体工商户暂不纳入本次改革,仍按照原规定分别办理相关证照,待国家作出相关部署后再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对北京公司注册来说,“三证合一”将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等合并为统一代码,采取程序自动、实时生成的方式,在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一并赋码。10月1日后新设立的企业纳税人,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是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可

新版经营范围变更参考目录-工商局更新

日常经营范围参考目录 A农、林、牧、渔业 果蔬,果树,蔬菜,水稻,麦子,花卉,树木种植,灌溉排水设施建设、改造,农机作业服务,有机肥、化肥、包装种子销售,水域滩涂养殖(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渔业捕捞(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农药经营实行市供销社或市农委指定经营,提交指定经营文件,涉及危险化学危险品的,还需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苗木生产经营,需提交农委《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 C制造业(实地型并提交环评) 机械设备(除特种设备)生产加工,实验室设备(除医疗器械)制造,无尘设备(除医疗器械)制造,电子产品生产,仪器仪表生产,汽摩配件生产加工,服装服饰生产加工,箱包生产,家具生产加工,木制品生产加工,门窗生产加工,模具制造,塑料制品生产加工,五金加工,管道管件加工(除特种设备),灯箱制作,工艺品雕刻,消毒产品生产(除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食品添加剂生产(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一律不得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化妆品生产(取得许可证件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E建筑工程业 房屋建设工程,房屋拆除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除爆破),管道安装工程(除特种设备),建筑安装工程(除特种设备),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除特种设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除经纪),建筑设计咨询(除经纪),公路工程,市政工程,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项设计,环境工程建设工程专项设计,隧道和桥梁工程,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的养护,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土方工程,河道疏浚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筑装潢工程,景观和绿地设施工程施工,防腐工程,保温工程,防水工程,土建工程,楼宇智能化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建筑装饰设计工程,室内外装潢及设计,建筑智能化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建筑幕墙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门窗安装维修,油漆建设工程作业,焊接建设工程作业,建筑设计,建筑工程,幕墙工程,膜结构安装工程,膜结构工程,钢结构安装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堵漏工程(除带压堵漏),隔音工程,环氧地坪工程,建筑劳务分包, 暖通工程、制冷设备安装,水暖器材安装,空气净化工程,通风工程,空气净化设备销售、安装,暖气设备安装、通风设备安装、空调设备安装、室内空气净化工程,室内环境净化工程,节能工程,环保工程,网络布线工程,自动化控制设备安装、调试、维修(除特种设备),机电安装建设工程施工(除特种设备),消防器材安装、维修(除特种设备),船舶工程(除特种设备), 太阳能设备及元器件安装,电力设备安装(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气工程安装(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力工程(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送变电工程(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力建设工程施工(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子设备安装维修(除特种设备),机电设备安装维修(除特种设备),机电工程(除特种设备),机械设备安装维修(除特种设备),工业自动化设备安装维修(除特种设备),工业自动化系统工程(除特种设备),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工程(除特种设备),照明电器安装,水电安装,照明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弱电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工商局参考格式)

制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须知 一、为方便投资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作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格式。股东可以参照章程参考格式制定章程,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但章程中必须具备本须知第二条所列事项。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章程中应当载明“本章程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经营范围条款中应当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四、发起人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五、公司章程应提交原件,并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 六、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此参考格式。 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参考格式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BEIJING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AND COMMERCE (2014年第一版)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参考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发起设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填写,最后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设立方式 第六条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 第五章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股份总数:万股 第八条公司股份每股金额:元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十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决议。 第六章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北京工商局章程范本

北京工商局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许可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的经营项目,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有关项目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例如;餐饮;零售药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付数额及期限 第九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数额出资方式设立时缴付数额 一期 二期 数额期限数额期限 (注: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缴付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数额,其余部分可以选择在设立后一次性或分两期两种方式缴清。一次性缴付的,应当在设立后一年内缴付其余部分;分两期缴付的,第一期应当在设立之日起六

北京工商局 营业执照变更流程及心得

工商局营业执照变更办理手续 (北京地区) 北京地区要对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变更, 1、可以先到网上(https://www.360docs.net/doc/e318999025.html,/)填写公司的相关信息,一般企业注册的时候都会有用户名和密码,如果没有,重新注册一个就好。 2、在系统的左侧有如右图所述项目,按照各自的需求选择。 这里我们选择第三项,变更(备案)、增(减)、补( 更换)证照登记 3、一步一步填写公司的相关信息,注意一定要准确无误, 这个涉及到最终的营业执照。我想任何人都不想重新 来过吧。 4、填写完成后不忙提交,可以返回再检查一次。 注意:高版本浏览器可能会出现点击“提交” 后不跳转界面的情况,换一个低版本的就好了, 这里就不吐槽了。 5、提交之后,就不管了,工商局那边会有人员进行审核。 审核结果登陆后就可以看到, 如果没有通过,就按照人家说的修改,不懂就打电话吧,不过人家很凶的哦。 6、审核通过后,点击你申请的栏目,会出现一个公告,最下面是审核信息,中 间是产出的资料,PDF的,有《指定(委托)书》《章程修正案外资通用》什么的,把这些统统下载下来,妥善保存。 其中,有一个《审查通知单》,类似告知书,里边有需要提交的资料。 7、根据公司实际变更的内容。 注意: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经营范围:(1)股东会决议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 (2)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 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一份。 提交变更章程的,一定要提交章程上最高权利机构作出的决议。

公司章程范本北京市工商局版

北京XXXX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XX等2方共同出资,设立,北京X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北京XXXX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经营范围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 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如下: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④ 一 次 性 告 知 单 (2009年第一版) 如何办理全民所有制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登记注册致申请人 欢迎您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我们遵行“以申请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承诺尽可能为您提供方便和帮助。为使您对办照过程、办照知识有一个基本了解,我们制作了《一次性告知单》,敬请留意。 提请注意:本告知单所载内容属一般介绍性质,如有疑问,请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也可以登录“https://www.360docs.net/doc/e318999025.html,”网站或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 印刷时间:2009年6月 申请方式 申请人除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出申请外,还可以通过邮寄、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非固定形式提出。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申请行政许可所提交的格式文本应当使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申请书格式文本。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在提交材料的同时,提供申请人或者经申请人依法委托的代理人详实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委托文件等。 申请人以信函方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许可机构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是有关申请文件、证件的原件,申请文件签字、盖章应当真实、有效。 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概念全民所有制企业: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 集体所有制企业:财产归群众集体所有、劳动群众共同劳动、实行按劳分配为主、适当分红为辅、提取一定公共积累的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投资主体必须是全民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社团法人、事业法人; 上级主办单位(投资者)的合法资格证明: 上级主办单位(投资者)为本市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出具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级主办单位(投资者)为外埠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的,出具当地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核转函及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上级主办单位(投资者)为事业单位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上级主办单位(投资者)为社会团体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民政社团管理部门确认的《非党政机关所办社会团体证明》。工会作为上级主办单位的,应提交区、县级以上工会同意设立的批准文件。 提请注意,以下单位不具备投资资格或投资能力受到限制: 1、被锁入北京市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市场主体,在锁入期间其投资资格受到限制。 特别提请注意: 请登录北京市工商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318999025.html,查询“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获得有关信用信息。 2、党政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不得投资举办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 党政机关所属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党政机关各部门所办后勤性、保障性经济实体(企业法人)和培训中心不得投资举办全民(集体)所有制企业。 3、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作为投资主体向其它行业投资设立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 4、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不能投资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 5、工会经区、县级以上工会批准后可以投资设立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 特别提请注意: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资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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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最后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期限、出资方式如下: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每年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章程范本北京市工商局版两篇

公司章程范本北京市工商局版两篇 篇一:北京XXXX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XX等2方共同出资,设立,北京XXXX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北京XXXX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经营范围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第五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 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如下: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情况 设立(截止变更登记 申请日)时实际缴付 分期缴付 出资 数额 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出 资 数 额 出资 时间 出 资 方 式 出资 数额 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 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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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 (注: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 第七条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 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 第十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会决议;(注: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股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被担保的股东或者被实际控股人支配的被担保股东,在股东会上不得参与该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股东会: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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