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度缴费标准

成都社保度缴费标准
成都社保度缴费标准

2013年度用人单位及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3年度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2013年度1-5月个体参保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差额标准

201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五个缴费档次的缴费金额

类别一档二档三档四档五档

年满60周岁及以上城乡居

民2013年度一次性缴纳15

年养老保险费总额

6826

13653

20479

27305

34132

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

城乡居民2013年度缴纳养

老保险费总额

379元/

758元

/年

1138元

/年

1517元

/年

1896元

/年

X

成都2016年6月最新社保公积金缴费比例基数表及最低缴费标准

成都市社会保险征收比例一览表 户口基数 类型 险种 缴费基 数(元) 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合计 执行时 间 比例(%) 金额 (元) 比例 (%) 金额 (元) 比例(%) 金额(元) 城镇户口(本地、外地)最低 基数 养老 保险 2017 19% 383.23 8% 161.36 27.00% 544.59 2016年 6月起医疗 保险 2874 6.5% 186.81 2% 57.48 8.50% 244.29 大病 医疗 保险 2874 1.0% 28.74 1.00% 28.74 生育 保险 2874 0.5% 14.37 0.50% 14.37 失业 保险 2874 0.6% 17.24 0.4% 11.50 1.00% 28.74 工伤 保险 2874 0.224% 6.44 0.224% 6.44 合计27.824% 636.83 10.40% 230.34 38.224% 867.17 最高 基数 养老 保险 15130 19% 2874.70 8% 1210.40 27.00% 4085.10 医疗 保险 14370 6.5% 934.05 2% 287.40 8.50% 1221.45 大病 医疗 保险 14370 1.0% 143.70 1.00% 143.70 生育 保险 14370 0.5% 71.85 0.50% 71.85 失业 保险 14370 0.6% 86.22 0.4% 57.48 1.00% 143.70 工伤 保险 14370 0.224% 32.19 0.224% 32.19 合计27.824% 4142.71 10.40% 1555.28 38.224% 5697.99 外地农村户口最低 基数 养老 保险 2017 12% 242.04 8% 161.36 20.00% 403.40 医疗 保险 2874 2.5% 71.85 2.50% 71.85 大病无

成都市社保局2016年个体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

2016年成都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2015年度“省平均工资”60520元,其中月平均5043元;2015年度“市平均工资”57480元,其中月平均4790元) 注: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4%的缴费标准为191.6元/月。(不划入个人账户,不包含大病互助补充医疗保险。) 2.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2 3.95元/月。(2015年10月起,个体新参保及已中断缴费人员、单位离职人员不再参加生育保险。) 特别提示: 1.基本养老保险本年存在未按时缴费的,可在次年公告期内(1-3月)申请补缴,逾期不得补缴。 2.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 才能按规定报销。 3.单位参保人员在单位停保之后,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原单位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个体接续参保。区(市)县具体 地址电话请咨询12333热线。 4.个体参保人员可选择网上自助办理的业务有:个人续保停保、个人网银缴费、个人银行代扣协议的签订注销修改、社保信息 查询等。(《个体参保人员网上自助办理社保业务指南》见后页)

个体参保人员网上自助办理社保业务指南 登录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e410563524.html,/(注:请使用IE8或以上版本或谷歌浏览器)个人网上经办(网页左下方)用户注册输入“身份证号、社保号、社保查询密码”与本人参保信息比对比对成功设置登录“用户名和密码”输入“本人手机号码接收验证码”完成注册。(若社保查询密码遗忘的,可到现参保所属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重置密码)一.单位参保人员停保之后个人续保缴费(参保状态处在暂停缴费状态) 勾选接续参保险种(按需可单独勾选或全部勾选) 有以下两种缴费方式可以选择: 1.个人网银缴费 输入缴费“开始月份”和“截止月份”勾选“缴费档次” (注:目前支持市本级社保网银支付的银行有农行银行、建设银行、成都银行,暂不支持跨行支付) 2.签订银行代扣协议 、“扣款银行”、录入“银行账号(卡号)”、“联系电话(手机、座机)(注:审核时间为每月16-20号,请仔细阅读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按月按时存足扣款资金) 二.个体参保人员暂停缴费(转为单位缴费或其他原因) 1-15日(12月为1-10日)先注销银行代扣协议,再按以上操作流程办理停保手续) 三.银行代扣协议的注销和修改 或 四.相关查询业务 或

2012年成都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2012年成都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2012-11-19 20:58:38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昨日,西安市公布了2012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医保)、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四项社保的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医保缴费基数最低可按60%和100%两个标准来缴纳。 今年西安市人社局将对这四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实行 统一核定,用人单位在一个业务窗口即可同时办理这四项社保缴费的基数审核业务。 月缴费基数设上下限工资在区间内须如实申报 据了解,职工医保、失业、生育、工伤缴费基数是按照西安市城镇在岗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的,每年都会有变化。根据西安市2011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473.25元,从而确定了这4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473.25元的300%即10419.75元,下限为3473.25元的60%即2083.95元。工资低于2011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60%(即2083.95元)确定;高于300%的,按照300%(即10419.75元)确定。参保职工月工资在2083.95元与10419.75元区间的,必须如实申报。 那么,缴费基数确定了,职工和个人如何缴纳,缴纳多少呢?

据了解,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均由用人单位来缴纳,职工个人不用缴费。目前,西安市生育保险按照全体职工工资的0.5%来缴纳,工伤保险则根据企业性质的不同,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0.5%~2%来缴纳。失业保险方面,单位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2%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1%缴纳。 城镇职工医保费缴纳多少? 个人缴纳工资的2% 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纳按本单位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总额7%缴纳,个人按本人工资的2%来缴纳。 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0%的,以60%(即2083.95元)为基数缴纳;职工个人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即10419.75元)为基数缴纳。 如果职工个人月收入在2083.95元与10419.75元之间的,则按照个人的实际工资为缴费基数来缴纳。

2017社保缴费标准

2017社保缴费标准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篇一:武汉单位社保缴纳新标准2016-2017 篇二:成都市社保缴纳基数及比例(2016.7-2017.6) 成都市户籍或外地户籍人员公积金(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使用数据)如遇调整,另行通知成都五险一金代理所需资料 1. 公司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2. 已参保人员提供:1)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份;2)社保编码3)告知户口性质 3. 新参保人员提供:1)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1份2)告知学历3)告知户口性质篇三:2017年委托缴纳社会保险协议委托缴纳社会保险协议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双方就委托缴纳社会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双方

共同遵守:⑴乙方委托甲方缴纳社会保险总金额为:¥1357.79元/月*12=¥16293.48元。具体缴纳标准如下:⑵协议期间,乙方的社会保险缴纳费用(单位、个人缴纳部份)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给予参保。具体约定如下:乙方于2017年1月31日前先预付¥41248.32元到甲方指定账户,甲方按每月2400元的工资标准造册缴纳社会保险,并每月将¥2079.57元(2079.57=2400-个人缴纳部分)打入乙方提供的账户内。如因乙方逾期未预付费用,甲方视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均由乙方承担;⑶甲方与乙方之间仅为委托缴纳社会保险关系,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乙方不享受甲方在编员工的任何待遇;乙方的任何债权债务、社会责任均与甲方无关。⑷协议期间遇政策法规对缴纳标准进行调整,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⑸双方约定协议期自2017 年01 月起至2017 年12 月止;⑹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既

2011年成都市社保基数及比例

成都市社保比例: 2011年成都市社会保险及社平工资,最低工资和社保缴纳比例整理 成都市最新工资标准:中心城区工资标准:850元其他:780元 成都市社平工资2273元(保险基数按照社平工资的60%为最低缴费基数,即1364元) 养老:单位20%个人8% 医疗:单位6.5%个人2% 失业:单位2%个人1% 生育:单位0.6%个人0% 工伤:单位0.6~2%个人0% 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关于2011年度城乡养老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 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社办〔2011〕36号 各区(市)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处): 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统计局《2010年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了2010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原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3112元。现就我市2011年度城乡养老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用人单位及职工。 用人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从2011年1月起按33112元执行,其中下限为1655元,上限为8277元(见附表1)。用人单位及职工1至6月期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应当重新核定或申报并足额缴纳。

1.1至6月期间未变更参保单位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并统一生成,用人单位和个人在9月30日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缴费工资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在9月30日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重新申报并足额缴纳。 2.1至6月期间变更参保单位的人员,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按上述第1项规定重新核定或申报,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和个人足额缴纳。 3.综合保险并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职工,4至6月期间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与公布数据之间的差额部分,按上述第1项规定重新核定或申报并足额缴纳。 (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档次涉及的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011年1月起按33112元执行(见附表2)。1至6月期间已申报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其申报的缴费档次与公布数据对应缴费档次之间的差额部分,本人可在12月24日前足额缴纳(见附表3)。 (三)基本养老金和死亡待遇计发。 2011年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基本养老金涉及到的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使用33112元(月2759.33元)。1月至6月已使用2009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预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重新计发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差额部分。 2011年度死亡的企业退休人员和个体领取养老金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死亡待遇涉及到的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使用33112元(月2759.33元)。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011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档次和金额,按《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2011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1〕16号)规定执行(见附表4);2011年度符合领取养老金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基本养老金涉及到的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使用33112元。 附表:

(完整版)劳动合同成都市社保局版本

编号 劳动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双方约定的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期限为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双人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岗位或工种)工作,工作地点在市县(区)。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内实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以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周期(周、月、季或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后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事先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甲方对乙方可实行相对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方式。 第五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企业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双方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1、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元。 3、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第七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并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备查。 甲方应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适当调整乙方工资标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八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

成都市个人社保查询操作指南

个人参保信息综合查询操作指南 1.1查询密码 ★截止到2009年7月10日前未设置过社保查询密码的参保用户,系统将自动为其设置一个初始查询密码。初始查询密码为参保用户18位身份证的最后8位数字(最后一位若为X的,X统一转为0)。 ★在系统统一设置个人社保初始查询密码后,各参保用户应及时登录本网站修改初始密码。(见图1-1-1) 图1-1-1 ★为与社保卡6位交易密码区别,查询密码必须设置为8位数字。 ★在提示查询密码修改成功后,系统自动转到“个人社保查询”页面。 (见图1-1-2) 图1-1-5 ★若登录成功,则可查询到本人社保信息;若使用初始查询密码无法登录的参保用户,

请及时到参保的社保经办机构核实个人身份证信息。 ★特别提示: 1、此查询密码仅能在劳动保障网上查询本人社保信息时使用,不能取代原社保卡6位密码,在医院药店进行个人账户支付使用。 2、若您忘记查询密码,可修改此密码,只需进入…修改社保查询密码?页面,重新修改一次新密码即可。见图(1-1-3) 1.2登陆查询系统 本人可在网站首页登陆“办理通道”页面,输入社保编码和查询密码,然后点击“登陆”按钮。(见图1-2-1) 图1-2-1 登陆成功后的页面将显示个人的基本信息(见图1-2-2):

图1-2-2 可以通过点击页面左边目录树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见图1-2-3) 图1-2-3 1.3查询界面简介 登录成功后的显示为“个人基本信息”如图1-2-2,该界面分为两个版面,左版面为查询项目,右版面为查询结果显示。

左版面包括查询项目为: (1)基本信息(公用) (2)参保信息(公用) (3)参保变更信息(公用) (4)银行代扣协议(个体参保人员专用) (5)银行代扣明细(个体参保人员专用) (6)个体扣款对账(个体参保人员专用) (7)医疗保险信息(公用):医疗参保信息、医疗参保缴费月账、医疗个人账户总账、医疗个人账户划入明细、医疗个人账户支付明细、异地医疗个人发放明细、补充医疗参保信息、医疗转入基本信息、医疗转入缴费明细。 (8)养老保险信息(公用):养老参保信息、养老个人账户信息、养老缴费月账、养老转入基本信息、养老转入缴费明细、退休人员信息、养老金调整信息、补充养老保险。 (9)机关事业保险(机关事业参保人员专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个人基本信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账户信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月账、机关事业转入基本信息、机关事业转入缴费明细、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 (10)生育保险(公用):生育保险基本信息、生育保险缴费明细信息、生育待遇、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保险转入信息。 (11)工伤保险(单位参保人员专用) (12)失业保险基本信息(单位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参保人员专用) (13)失业保险转入信息(单位参保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专用) (14)综合保险信息(参加非城镇户籍人员综合保险人员专用):综保个人基本信息、综保个人账户信息、综保个人转移信息、综合保险医疗账户总汇、综合保险医疗账户明细、综合保险医疗账户支付。 (15)征地农转非人员基本信息(征地农转非人员专用) 以上信息项为本人查询时,社保参保信息。若本人无相对应信息项信息,则会在本页提示“对不起,你没该项参保记录!”。 1.4查询信息介绍 1.4.1个人基本信息(见图1-4-1) 显示信息内容:个人编码(社会保险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出生日期、参工时间。

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模版

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 姓名:社保编码:身份证号码:打印时间:2016年10月19日 验证码: (一)截至2016 年10 月参保缴费情况汇总 险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 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助补充保险 累计实际缴费年限(月数)27 0 27 27 27 27 27 (二)最近两年成都市城镇职工参保缴费明细 缴费月份单位编码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单位缴纳个人缴纳缴费基数单位缴纳个人缴纳缴费基数单位缴纳个人缴纳缴费基数单位缴纳个人缴纳缴费基数单位缴纳个人缴纳缴费基数单位缴纳 201410 320938 1634.00 326.80 130.72 2382.00 154.83 47.64 2382.00 23.82 0.00 2382.00 14.29 0.00 2382.00 47.64 23.82 2382.00 14.29 201411 320938 1634.00 326.80 130.72 2382.00 154.83 47.64 2382.00 23.82 0.00 2382.00 14.29 0.00 2382.00 47.64 23.82 2382.00 14.29 201412 320938 1634.00 326.80 130.72 2382.00 154.83 47.64 2382.00 23.82 0.00 2382.00 14.29 0.00 2382.00 47.64 23.82 2382.00 14.29 201501 3209381791.00 358.20 143.28 2382.00 154.83 47.64 2382.00 23.82 0.00 2382.00 14.29 0.00 2382.00 47.64 23.82 2382.00 14.29 201502 3209381791.00 358.20 143.28 2382.00 154.83 47.64 2382.00 23.82 0.00 2382.00 14.29 0.00 2382.00 47.64 23.82 2382.00 14.29 201503 3209381791.00 358.20 143.28 2382.00 154.83 47.64 2382.00 23.82 0.00 2382.00 14.29 0.00 2382.00 35.73 11.91 2382.00 14.29 201504 3209381791.00 358.20 143.28 2382.00 154.83 47.64 2382.00 23.82 0.00 2382.00 14.29 0.00 2382.00 35.73 11.91 2382.00 14.29 201505 3209381791.00 358.20 143.28 2382.00 154.83 47.64 2382.00 23.82 0.00 2382.00 14.29 0.00 2382.00 35.73 11.91 2382.00 14.29 201506 3209381791.00 358.20 143.28 2584.00 167.96 51.68 2584.00 25.84 0.00 2584.00 15.50 0.00 2584.00 38.76 12.92 2584.00 15.50 201507 3209381791.00 358.20 143.28 2584.00 167.96 51.68 2584.00 25.84 0.00 2584.00 15.50 0.00 2584.00 38.76 12.92 2584.00 15.50 201508 3209381791.00 358.20 143.28 2584.00 167.96 51.68 2584.00 25.84 0.00 2584.00 15.50 0.00 2584.00 38.76 12.92 2584.00 15.50 201509 3209381791.00 358.20 143.28 2584.00 167.96 51.68 2584.00 25.84 0.00 2584.00 15.50 0.00 2584.00 38.76 12.92 2584.00 15.50 201510 3209381791.00 358.20 143.28 2584.00 167.96 51.68 2584.00 25.84 0.00 2584.00 12.92 0.00 2584.00 38.76 12.92 2584.00 16.80 201511 3209381791.00 358.20 143.28 2584.00 167.96 51.68 2584.00 25.84 0.00 2584.00 12.92 0.00 2584.00 38.76 12.92 2584.00 16.80 201512 3209381791.00 358.20 143.28 2584.00 167.96 51.68 2584.00 25.84 0.00 2584.00 12.92 0.00 2584.00 38.76 12.92 2584.00 16.80 201601 3209382017.00 403.40 143.28 2584.00 167.96 51.68 2584.00 25.84 0.00 2584.00 12.92 0.00 2584.00 38.76 12.92 2584.00 14.21 201602 3209382017.00 403.40143.28 2584.00 167.96 51.68 2584.00 25.84 0.00 2584.00 12.92 0.00 2584.00 38.76 12.92 2584.00 14.21 201603 3209382017.00 403.40143.28 2584.00 167.96 51.68 2584.00 25.84 0.00 2584.00 12.92 0.00 2584.00 38.76 12.92 2584.00 14.21 201604 3209382017.00 403.40143.28 2584.00 167.96 51.68 2584.00 25.84 0.00 2584.00 12.92 0.00 2584.00 38.76 12.92 2584.00 14.21 201605 3209382017.00 403.40143.28 2584.00 167.96 51.68 2584.00 25.84 0.00 2584.00 12.92 0.00 2584.00 15.50 10.34 2584.00 9.95 201606 320938 2017.00 383.23 161.36 2874.00 186.81 57.48 2874.00 28.74 0.00 2874.00 17.24 0.00 2874.00 17.24 11.50 2874.00 11.06 201607 320938 2017.00 383.23 161.36 2874.00 186.81 57.48 2874.00 28.74 0.00 2874.00 17.24 0.00 2874.00 17.24 11.50 2874.00 11.06 201608 320938 2017.00 383.23 161.36 2874.00 186.81 57.48 2874.00 28.74 0.00 2874.00 17.24 0.00 2874.00 17.24 11.50 2874.00 11.06 201609 320938 2017.00 383.23 161.36 2874.00 186.81 57.48 2874.00 28.74 0.00 2874.00 17.24 0.00 2874.00 17.24 11.50 2874.00 11.06 表格说明: 1、缴费明细表中空格为未缴费或中断缴费。2、缴费明细表中“单位编码”对应的单位名称为:。 验证说明:1、本证明采用电子验证方式,不再加盖红色公章,如需要核对真伪,请登陆https://www.360docs.net/doc/e410563524.html,,凭本证明左上角的验证码验证。2、本验证码的有效期至2016年12月19日。 3、本证明复印件有效,有效期内验证码可多次使用。 4、验证码由个人妥善保管,慎防泄漏。 5、咨询电话:12333 特别声明:成都市社会保险参保查询专用章经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认证,与红色公章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 1 页,共 1 页

四川社保缴纳基数及企业个人缴纳比例金额新政

2019年四川社保缴纳基数及企业个人缴纳 比例金额新政策 四川社保缴纳基数及企业个人缴纳比例金额新政策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指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一、2019年四川社保缴纳比例和基数政策规定2018-2019年成都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40%执行。(上限:17908元、下限:2388元)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274元、下限:3255元)。 2018-2019年成都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5%,个人缴2%。 医疗保险中公司缴7.5%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1%。 二、四川社保补缴政策和流程个人怎样补缴社保 一、补缴条件: 1、以个人名义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从1998年1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以补缴单位及个人1992年1月后曾经参保以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补缴流程: 1、本人身份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2、报城镇个人缴交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在大厅办理缴费。 3、在确无能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用人单位中就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按个人参保办法参加养老、医疗保险,但不得由个人补缴以往基本养老保险欠费;如需补缴,由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以单位名义补缴。 4、在1998年前应缴养老保险费而从未缴纳的从业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档案、劳动合同等)审批后,均可办理补缴手续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及利息。 二、2019年关于四川社保相关文章最新推荐

成都社保基数怎么算及比例调整

成都社保基数怎么算及比例调整 2017年成都社保基数怎么算及比例调整 2016年成都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最新 成都市人社局公布了《关于2015年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日前成都市统计局公布的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1681元,成都上调了本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据悉,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3722元,因此,成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工资、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以及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均从2015年1月起按53722元执行。期间的差额部分,须重新核定或申报并足额缴纳。以个体参保者为例,最低档的参保者,根据新标准,每月将多缴费31.4元。 同时,2015年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以及2015年度符合领取养老金的城乡居民,使用53722元作为基数。1月至6月已使用2013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预计发基本养老金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重新计发基本养老金并补发差额部分。 《通知》还发布,成都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编制内职工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

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涉及的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均从2015年6月起按51681元执行。 个人交社保需要多少钱 个人交社保需要多少钱?个人交社保多少钱与企业缴纳社保计算公式相同,应缴纳社保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由于个人交社保的费用全部为个人承担,因此在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规定上与企业有所不同。 个人缴纳社保按照规定的缴费基数(数百至数千),按一定比例交纳,各地规定不同,一般养老保险在18--28%的比例缴费,医疗保险一般按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6——10%缴费,具体缴费标准可以向社保局咨询。社保缴纳基数怎么算?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社保缴费比例最新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2018年最新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2018年最新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 2018年成都的社保缴费基数及缴费比例沿用2017年调整后的政策,2017年6月起,成都社保费缴纳和待遇计算上将发生变化,多项待遇水平将随之提高,所有涉及待遇享受的参保人员都将受益。 一、养老保险缴费数据: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2193元;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6445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9%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2%),个人缴纳比例8% ; 二、医疗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市平工资60%的缴费基数:3067元;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市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15333元; 2、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6.5% ,个人缴纳比例2%。 3、成都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比例1% ,个人不需缴纳。 三、失业保险缴费说明: 1、缴费基数: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实际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下限:3067元;缴费基数上限:15333元;) 2、单位缴纳比例0.6% ,个人缴纳比例 0.4%。 四、生育保险: 2、单位缴纳比例0.6% ,个人缴纳比例 0.0%;

五、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2、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 ,个人缴纳比例0.0%。 注: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4%的缴费标准为204.44元/月;按4%缴费的人员还需缴纳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2.67元/月。 2、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30.67元/月(2015年10月起,个体新参保及已中断缴费人员、单位离职人员不再参加生育保险)。 3、基本养老保险本年存在未按时缴费的,可在次年公告期内(1-3月)申请补缴,逾期不得补缴。 4、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成都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2008年我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待遇拨付等一系列业务都涉及到“职工平均工资”的使用。 根据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四川省统计局《2007年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07年四川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1312元,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征收和待遇支付经办业务中,涉及到的2007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从今年4月1日起将使用21312元这一数据; 根据成都市统计局、成都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7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成统计发[2008]36号),2007年成都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21941元,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征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2008年新征地农转非人员基金征收经办业务中,涉及到的2007年成都市职工平均工资,从今年4月1日起将使用21941元这一数据。 一、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得以提高 职工平均工资是政府统计部门根据统计资料依法发布的一定区域和统计时段内,职工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明一定统计时段内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它的增长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并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逐年增长。 随着2007年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今年我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将相应提高: 按照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对应”的原则,职工平均工资的增长,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金额从今年4月起将随之提高,按照“缴费时间越长,缴费水平越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越多”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原则,2008年1月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所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也将相应提高。 二、参加社会保险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 单位和职工缴费工资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即: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社保机构据实申报职工缴费工资,社保机构依此核定应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费数额,职工缴费工资发生变动,单位应及时申报。 单位和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费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不得减免。单位未按规定缴纳或代扣代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拒不缴纳的,社保机构可按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城镇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一)、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