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决策

房地产行业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决策
房地产行业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决策

内容摘要现今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基本建设项目的不断上马,呈现出了一派蒸蒸日上的繁荣景象,同时也带动了房地产业的兴旺。房地产业的振兴和发展扩大了招商引资,加快了旧区改造,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为城市面貌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但是遗憾的是伴随着房地产业的崛起,由于规章制度不健全,制约机制不完善,该领域中的经济犯罪也成为一个较突出的问题。由于少数干部经不住“糖衣炮弹”的袭击,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职务性的犯罪案件屡屡发生如有的在土地批租业务中收受贿赂;有的在房产开发,参建中收受贿赂;有的在审批建设项目过程中收受贿赂;有的在销售环节中截留房源,谋取好处;有的虚设中介环节,合伙侵吞公款;有的在为本单位购买商品房中巧立名目、收受贿赂;有的勾结境外房地产商,在国外兑现贿赂。出现了工程建设上马干部中落马等腐败现象,工程质量的下降,豆腐渣工程的增多,给党和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同时也给人民带来了影响,由此可见,房地产市场中发生的种种违法犯罪现象表明,房地产业包括众多,范围也很广,包括了各个部门房产的开发建设贯穿工作的全过程,环节众多资金流量巨大,诱惑力极强,因此加强房地产行业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分析,在房地产经营资质、经营行为、运作程序、金融财务管理等方面亟需加强监督制约机制。提出合理有效的预防对策,加强房地产行业的法律法规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对房地产行业贪污贿赂等犯罪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从房地产市场运行中的土地批租、动拆迁、招投标、承发包、采购材料、设备和售房等六个环节进行了综合分析,建立健全了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从而期望广大房地产从业人员能认清法律的路标,抓住理智的准绳,把握人生的主动,并引起广大群众房地产领域反腐倡廉工作的高度重视,从法律、道义、责任等方面引导人们去理智思索,真正从前车之履中吸取教训,明理知法而居官守正。关键词:贪污贿赂罪贪污贿赂罪特点贪污贿赂罪原因贪污贿赂罪预防决策九十年代初,房地产业迅猛发展,成为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的一大要素和热点。房地产业的振兴和发展,对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旧城改造,对实现城市面貌“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战略目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热点”的形成,也出现了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高峰。据统计, 1993 年至 1996 年中,检察机关在房地产行业中共查处贪污受贿等罪案 145 件,犯罪总金额达 5350.2 万元。其中贪污 29 件,受贿 99 件,行贿 1 件,挪用公款 6 件,侵占 1 件,商业受贿 8 件,挪用资金 1 件。从立案时间上区分: 1993 年为 63 件, 1994 年为 35 件, 1995 年为 33 件,1996 年为 14 件,呈逐年下降的态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三条:一是与房地产的“热度”有关,近两年在房地产开发第一次热浪之后,市场不够景气,犯罪自然减少;二是有关部门加强了房地产经营的管理,逐步完善机制、体制、法制建设,企业内部强化了监督制约的机制和依法经营意识;三是检察机关发挥了打击和预防犯罪的作用,使房地产业的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从贪污受贿犯罪作案规律来看,打击和预防力度松一松,作案率就可能升一升,这从近几年金融证券业、医药业及房地产行业均可看出。此外,随着新的经济热点形成,犯罪分子总会寻找新的漏洞,进行贪污受贿犯罪。房地产业具有较强的周期性,这一作案规律更加明显。为在下一次房地产热出现时,防止贪污受贿案件高峰发生,维护国家资产、保护经营者,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本文就房地产行业贪污受贿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作以下分析。一、贪污贿赂罪的概念、特征、种类贪污贿赂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违反与其职务相关的法律规定,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拥有来源不明的巨额财产、隐瞒不报境外存款,或者国有单位私分国有资产或罚没财物,以及其他贿赂相关的行为。贪污贿赂罪具有以下特征:(一)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廉政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二)本类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违反与其职务相关的法律规定,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拥有不能说明来源的巨额财产、隐瞒境外存款、私分国有资产或罚没财物,或者行贿、介绍贿赂的行为。这类犯罪行为不仅与职务密切相关,而且从结果来看,都获取了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财物。(三)

本类犯罪的主体,绝大多数是特殊主体。如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隐瞒外存款罪,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单位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和私分罚没财物罪,只能由国有单位构成。只有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少数犯罪,由一般主体构成。(四)本类犯罪的主观方面均由故意构成。过失不能构成本类犯罪。根据刑法典分则第八章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贪污贿赂罪共 12 个具体罪名,即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位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财物罪。二、房地产行业贪污受贿等犯罪的特点房地产业除一般行业特点之外,还具有热点形成快,资金流量大;经营队伍发展快,人员素质差距大等特点。从近几年犯罪案件分析,房地产业贪污受贿等犯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1 、权钱交易突出,受贿犯罪居多近几年来,房地产行业经济犯罪中受贿犯罪为 100 件(含行贿 1 件),如加上商业受贿 8 件共为 108 件,占房地产行业犯罪总数的 74.5% 。房地产行业中土地审批,动拆迁、招投标、发包转包、材料设备采购及房屋销售等主要环节中均有受贿发生。犯罪对象涉及行业主管部门,经营单位的经理、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市场发展快,在建项目多,但施工、经营单位更多,总体上针对项目而言,求大于供,竞争激烈,在客观上产生了权钱交易的条件。 2 、企事业经理犯罪数量多近四年来,在房地产行业中查处的贪污受贿罪案的 145 人中,涉及企业正副经理 98 人,占 67.6% ,其中有企事业单位的经理,有乡镇企业的经理。鉴于房地产行业是一个能赢利的行业,许多企业、乡镇,利用自己的资金或土地优势,纷纷办起了房地产公司。企业房地产公司中犯罪多的原因,主要是法规不健全,与正规的房地产公司相比,几乎没有建立必要的规章;其次是用人不当,许多企业将房地产开发当作摇钱树、小金库,选派自己的亲信去负责,而不问其素质如何;许多犯罪分子原本都素质不高,只因为“脑子活,交际广、有办法”,是所谓的“能人”,而被领导选中;再次是监督困难,企业的领导人往往不是房地产行业的内行。即所谓的隔行如隔山。并且企业工作本身的繁忙,使领导没有能力没时间去监督。此外,房地产行业本身存在建设时间长、造价高,销售受地段、层次影响大等客观因素,使企业中的犯罪分子大肆进行贪污受贿有了可乘之机。 3 、贪婪性强,犯罪数额大。在检察机关查处的 145 名犯罪中,犯罪总金额达 5350.2 万元,个案金额平均高达 41.27 万元。最高案值为:贪污 197 万元;受贿 60 万元;挪用公款 130 万元;侵占 3100 万元。表现了巨大的贪婪性。这是房地产犯罪的突出特点之一。究其原因,首先是房地产交易数额巨大,动辄几十万、上千万元,而其中现金交易也较多,私人购房多为现金,单位购房也有的要付一部分现金。一个稍大点的项目,都在几百万、几千万元。从其中捞出几十万比较容易。其次,由于房地产经营有一定的周期性,特别是一些临时性的三产企业,或企事业单位上一个项目,临时组成一个班子,其中持有权力的人,将此视为个人捞钱的机遇,为官一任,个人捞足。此外,房地产行业的外部环境也有相当的诱惑力,一些个体包工头的暴富使一些干部产生了心理的不平衡;一套宽畅的住房几乎是每个人的愿望,身为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面对手中流过的住房而不伸手,确实是一种意志的考验。而一旦犯罪,一套仍至几套住房的价值的确不菲。 4 、作案时间具有阶段性。近四年查处的 145 名罪犯中, 1993 年查处的案件,或者 1993 年开始作案,在以后几年被查处的,有 126 件,占 87.9% 。这是因为 1993 年前后,正是房地产开发高潮期,那时房地产公司从几十家变成上千家,一亩地从几千元炒到几十万元的天价。有的人一夜之间成了百万、千万富翁,一些人头脑热到了令人无法想象的地步,巨大的诱惑力使他们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而不能自拔。这两年,许多房地产公司倒闭,许多土地购置后无力开发而背上沉重的包袱,这些现象正是 1993 年头脑发热的后果。 5 、现行作案情况仍很严重。当年作案或延续至案发当年作案的现行犯罪有 79 人,占 54.5% 。这类案件告诉人们的信息是,犯罪的气焰没有被打下去,边打边犯的情况仍很严重。房地产行业现行作案的情况要比其它行业高出 15 个百分点的事实说明,对房地产行业内犯罪情况决不能掉以轻心,要下决

心抓好。决不能因为这两年房地产行业不景气,犯罪数量有所下降而麻痹大意。现行作案比例高的事实告诉人们,打击并没有将犯罪分子的气焰彻底打跨。他们仍会挺而走险。一旦房地产市场升温,犯罪,将会相应上升。三、犯罪发生原因从行为人主观上分析,主要有以下原因: 1 、在思想上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他们当中,除了极少数原来思想素质较差之外,大多数是好的,是做出贡献的,有许多还是“能人”,但是由于只注重业务工作,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政治学习可学可不学,因此长期放松或不参加政治学习,忘记了党员的标准,干部素质的要求,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极端个人主义乘虚而入,侵蚀了他们的灵魂,法制和道德防线被冲垮,于是他们逐步蜕化,走上了犯罪道路。 2 、心理上,均处于失衡状态。心理的失衡是犯罪产生的内在动力,心理一旦失衡,会产生内在的畸型需求,在这种需求的支配下,产生犯罪的意念、动机,进而实施犯罪的行为。因此维持心理的平衡至关重要。房地产行业的干部,由于经常与暴发户打交道,与工程包工头打交道,更易产生心理不平衡。盲目攀比,使私欲之间膨胀。不是比贡献,而是比享受;不是比廉洁,而是比奢侈;不是比依法经营,而是比巧取豪夺;因此总感到自己贡献大,收入少,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3 、在价值观念上、价值取向上出现偏差。这与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的偏差相联系,他们将理想、道德看得一文不值,他们的价值观是金钱享受和自私,这些人物欲熏心,金钱至上,追求高消费,高档享受,损人利已,无所不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往往表现为一定的冒险性和侥幸心理。他们一般都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但还是“搏一记”:被抓住,最多坐几年牢,抓不住,则富贵一生。在行为上,放松对自己的约束,为获取不义之财而不择手段。为个人私利,而不顾党和国家的利益,不顾他人的利益。结合房地产行业特点及市场实际,在客观上产生产生犯罪的主要原因有: 1 、管理机制不健全、漏洞多。长期以来,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房地产不能自由买卖。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房地产开发急剧生温,全国经济性企业注册的就有 3000 多家。而其中多为三产企业,经营机制不健全。各行各业都搞房地产,国家搞、集体搞、个人搞、外资也搞,上海市搞,外省市也来搞。管理机制跟不上房地产飞速发展的步伐。从而产生了许多漏洞和弊端,使犯罪分子得以利用。使市场一时混乱、失控。此外,椐一部分房地产经营单位反映,水、电、煤气、通讯、交通等配套设施都在一定程度上房地产商有约束,这些部门、单位或者要求参建或索要房产,既增加了房地产成本负担,又对败坏房地产业的风气,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对房地产市场大环境有一定的影响。 2 、法制相对滞后。由于房地产市场发展快、环节多、情况复杂、相关法规不健全,不系统。有关法规在执行中弹性较大,对市场行为界定不严格,往往使一些不法者有“空子”可钻。

青少年犯罪的含义,特点及主要原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的含义 在我国,16岁是完全负刑事责任的起点年龄,14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的起点年龄。所谓青少年犯罪,是指14岁到25岁这个年龄段的人犯罪。我国青少年犯罪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青少年犯罪不仅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某些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主体年龄也有所放宽;狭义上的青少年犯罪主要是指14-25岁的人触犯了刑事法律而应受到法律处罚的行为。犯罪学主要采取广义概念。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书本内容:各国青少年犯罪都具有一些共同的基本特征:盲目性大,纠合性强,诱发快,蔓延广,,可塑性和反复性大,反社会倾向性强。 一·从犯罪的主体特征为视角 从犯罪的主体特征为上看,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趋势明显,女性青少年犯罪上升 (一)未成年人犯罪比较明显,在校生、流失生犯罪增多 (二)女性青少年犯罪上升 1·性错罪是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类型 2·女性青少年犯罪往往是从受害开始的 3·女性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比较长 4·女性青少年犯罪有极大的腐蚀性 5·犯罪恶习的顽固性 二·从犯罪的行为特征为视角 从犯罪行为特征上看,青少年犯罪类型多样、手段狡猾、结伙性强 (一)青少年犯罪类型多样 1·财产犯罪突出 2·暴力犯罪严重 3·淫乱型犯罪持续增多 4·毒品犯罪急剧传染 (二)犯罪手段狡猾、隐蔽,趋于智能化 (三)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态是团伙犯罪 三·以犯罪的心理特征为视角 从犯罪的心理特征上看,青少年犯罪易受外界影响,突发性强,反复性大 青少年重新犯罪率上升 网上找的: 1、共同犯罪、结伙作案多,带有“黑帮”性质的团伙犯罪亦有增加趋势。

这是由青少年年龄小、思想不成熟和依附性强等特点所决定的。他们在实施犯罪时往往有胆怯心理,总感觉一个人作案势单力薄,所以就纠集多人,形成“作案氛围”,一轰而上,既能互相壮胆,又能分工合作。 2、严重犯罪多,作案手段比较野蛮和凶残,往往是不计后果。 青少年正处在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发育很快,但心理发展却比较慢,在思想上表现为不成熟性,容易走向歧途;并且易受到外界感染、刺激,产生感情冲动,走向极端。这些人或行凶杀人、严重伤害,或暴力抢劫,或实施强奸,犯罪手段恶劣,带有一定程度的疯狂性。 3、突发性犯罪多,作案动机、目的比较单纯,带有一定的盲目性。由于青少年年龄小,社会经验少,考虑问题比较简单,犯罪动机单纯,很少预谋,突发性犯罪比较多。 4、犯罪的成年化、智能化和低龄化。在青少年犯罪中,不少犯罪手段成人化,且有不少是智能犯罪。 5、从青少年犯罪的教育改造情况来看,反复性强,再犯的犯罪率上升。青少年模仿性强,犯罪学得很快。正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既有可塑性强、易于改造的一面,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反复性。在看守所、监狱的“交叉感染”,使其学会了更多的犯罪“技术”,由以前的“一面手”变成“多面手”,并且胆子更大,反侦查性更强。这恐怕是重大、恶性案件在青少年中不断发生,并且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 青少年犯罪的类型 1、从属性犯罪。青少年由于思维尚不成熟及社会经验的不丰富,容易成为成人犯罪时控制的对象,并且青少年由于对好坏的识别能力差,在作案时处于一种死心塌地的从属地位。 2、团伙性犯罪。青少年以一定的特征如地域、性格、年龄、同学等形式一个个的团伙,经常聚在一起,形成一附和,或碍于情面不好推辞共同作案。团伙犯罪的一大特征就是“一个老鼠坏一锅汤”,一个人带坏一群人。 3、报复型犯罪。有些青少年在受到不公正待遇后,或因处理不及时,或因对处理结果不能理解,就采取同样的手段去对付别人,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4、冲动型犯罪。青少年由于心理的不成熟,不易控制自己的情绪,遇事不够冷静,往往做出一些事后自己也感到后悔的事。 5、无知型犯罪。这一类型的青少年罪犯缺乏最基本的常识,甚至入狱后,对自己的罪行仍不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 书本内容: 一·青少年的生理发展、心理矛盾与违法犯罪 特点:思想单纯、兴趣广泛、好奇心和模仿力强、精力充沛、什么都想尝试、容易接受外界事物 (一)生理发展与青少年犯罪 1·活动能量增大,精力过剩

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精选多篇)

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精选多篇) 第一篇: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 文章标题:国有企业犯罪案件产生原因及预防对策 国有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呈现出无限生机和活力,为繁荣社会主义经济起着重要作用。然而,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当前国企在改制重组、租赁等过程中,国企领导干部中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仍然比较突出,群众对此反响强烈,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稳定,阻碍经济发展。 一、当前国企中犯 罪案件的特点和表现形式 1、涉案多为企业中主要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具有职权性。根据2014年以来查处这类案件中,涉嫌职务犯罪的这些人员均在领导岗位或关键岗位,掌握着人财物,具有职权性。尤其是企业“一把手”职务犯罪居多,一直是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主要主体。 2、共同作案数量增多,具有纠合性。在共同作案中,有的是企业领导抱成一团,犯罪成员之间关系密切,在犯罪之前都已形成一个利益团体,他们消除障碍、排斥异己,然后共同实施犯罪。 3、犯罪手段复杂,呈现多样化、智能性。从所查办的经济案件的调查情况看,犯罪分子手段可谓五花八门,呈现多样化。有的是贪污或几人将小金库私分,使国家资产流失。有的采取用假发票套取现金

的方式侵吞公款,这类案件占一定比例。有的领导干部借采购、扩建虚增发生费用,造假达到贪污的目的。有的国企销售部门人员将索要货款不交公挪于私用;有的借承包之机,把企业提供的生产资料、资金用于建私房等或借于他人,个人收取利息从中牟利,致使企业资金难以追回,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近几年,随着高科技的不断发展,计算机、电脑的广泛应用,财务人员利用微机犯罪案件也时有出现,这种智能型的犯罪也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 4、犯罪性质多为贪污、挪用公款罪,且涉案金额越来越大。过去经济案件几十万元大案很少见,现在犯罪数额在百万元甚至几百万元大案也屡见不鲜,而且犯罪数额与职位高低、权力大小往往成正比。 5、受贿犯罪依然存在,但更加隐蔽。贿赂行为在某些行业、某些部门、某些手握重权的人身上依然存在,只是形式更加隐蔽,手段更为狡猾,不易被人发现,不易被调查取证。 二、导致国企犯罪案件产生的主要原因 1、没有真正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职务犯罪的内因。纵观国企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究其主观原因,大都是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的同时,失衡心态得以滋长,思想上的免疫功能哀退所致,绝大多数涉案人员平时不注重政治学习,不关心政治,放松思想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甚至恶性膨胀,信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不思工作,不干工作,

犯罪原因系统解析

犯罪原因系统解析 从马加爵残忍杀害4名昔日同窗,到江西医学院学生薛荣华连刺7人(2死5伤),再到云南大学暴力猥亵室友。这一起起令人触目惊心的案件,发人深省,催人猛醒,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些曾被人们视为“天之骄子”高素质、高智商、高层次的大学生们相继涉足犯罪。一时间大学生犯罪引起了社会对道德、大学教育、学校管理等诸多问题进行着拷问。 学生暴力犯罪是指在校学生实施的, 以其他在校学生或老师为实施对象的暴力犯罪行为, 它是校园暴力犯罪现象中最为典型一种形式。的犯罪主体的责任年龄范围也不仅限于刑法所要求的16 周岁以上或14 周岁以上, 只要是在校( 包括各级各类中小学、大中专、职业技术学校等) 学生都可以成为我们的研究对象, 因此, 学生暴力犯罪主体年龄可以低于14 周岁( 这实际上是由保证研究的连续性的需要所决定的) 。近年来, 这种学生暴力犯罪现象越发普遍且其性质也日益严重。 案例。。。。。。。 类似这样的大学生暴力的案例,在全国的大学校园里是屡见不鲜的,这也在时时拷问着社会的良知,促使着我们去探求这种暴力发生的原因。一般认为,犯罪原因是一个多质多层次的、综合的、变化的、彼此互为作用的相关系统。下面我将运用储怀植的犯罪原因系统来一步步剖析大学生犯罪的原因。 一、何为犯罪原因系统 犯罪原因系统是由在不同程度上引起和影响犯罪产生的各种因素彼此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各种因素的相互联系既是有机的又是动态的,从而构成一个有序结构,其构成因素呈若干层次和等级。其层次大致可分为:1.犯罪原因:主要包括犯罪产生的社会原因和犯罪产生的个体原因,这两点原因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犯罪数量的多寡,决定犯罪情节的轻重,对犯罪的产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犯罪产生的条件:是指在犯罪情境中,那些有利于犯罪产生和发展的各种因素,这其中包括时空条件、犯罪的工具条件和侵害对象(人,财,物)等,这些条件都并不产生犯罪,但会对犯罪的引起、加强等起着催化的作用。3.犯罪的相关因素:是指与犯罪发生存在着某种间接关系的原因,其主要内容有:气象、昼夜等因素。它对犯罪的发生仅有一些次要的、间接的影响作用,只是提供了某种可实施犯罪的机会,但不直接导致犯罪的发生。 综上我们认为,引起犯罪发生的原因,既不是单一的因素,又不是分层次的多元性因素的简单集合,而是一个由多种因素有机组成的原因系统。所以当社会和个体的至罪因素制造出潜在的犯罪人,其在某种特定的环境条件催化下,就有可能转化为实在的犯罪人行为。 二.学生暴力犯罪原因的社会原因 犯罪产生的社会原因是指与犯罪产生有关的各种因素,它包括诱发犯罪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人口、社会管理和人文自然环境等条件。可从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来分析。 (一)学生暴力犯罪的宏观社会因素 宏观的社会环境因素是指个体生活的整个社会环境,它影响着犯罪的性质和类型,以及整个社会犯罪率的高低。主要有(1)政治因素。(2)经济因素,包括经济制度、经济政策、经济发展状况,如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犯罪增多,与目前市场经济体制正在形成和建设中制度不到位有关。(3)文化因素:习俗、风尚、道德、文艺、大众传播、生活方式等方面存在的不良因素对犯罪的形成和产生有重要影响。如宣扬暴力的读物、视听材料、色情网站等最容易刺激青少年萌生性犯罪、盗窃。 我认为以下原因可能与之犯罪有直接的关联性 1.贫富分化与学生暴力犯罪

简述计算机犯罪的原因与防治

简述计算机犯罪的原因与防治 计算机犯罪是随着计算机的运用而出现的新型犯罪,自世界上第一例计算机犯罪于1958年在美国硅谷发生后,计算机犯罪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并对计算机犯罪的内涵与外延进行了界定。然而,至目前,国际上还没有统一的计算机犯罪概念。 概括近年来关于计算机犯罪的各种定义,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 广义的计算机犯罪是指行为人故意直接对计算机实施侵入或破坏,或者利用计算机为工具或手段实施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总称。 狭义的计算机犯罪概念认为,计算机犯罪是以计算机系统内的信息作为犯罪对象进行的犯罪或与计算机数据处理有关的故意违法的财产破坏行为。例如,美国佛罗里达州的《计算机犯罪法案》第815章第2条规定:“计算机犯罪系通过计算机,将虚伪的资料引入计算机,未经授权使用计算机设备,更改或毁损计算机中的信息或档案,偷窃财物证券、资料及其他资产;此种行为在金融机构、政府的规划、政府的记录及其他工商企业间发生的机会极大。” 从犯罪学角度讲,所谓计算机犯罪是指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包括硬件、软件、数据、网络以及系统的正常运行状态)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或者以计算机为工具或手段,应用计算机技术和知识实施的犯罪行为。计算机(网络)与传统媒体(广播、电视、报纸等)最大的不同点是在传统媒体中无从下手作案的不法分子而在计算机网络中却可轻易找到实施其违法犯罪行为的空间和手段。因此自从计算机网络产生以来,网上违法犯罪行为便相伴而生并与日俱增。网上违法犯罪已经成了现代社会的一个突出的问题,要有效的减少和制止计算机违法犯罪活动,就必须首先认识清楚其产生的根源,这样,才能依法从根本上进行防范和治理。

计算机犯罪的法律防范

计算机犯罪的法律防范 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网络逐渐走进千家万户,使得整个世界联系在一起,形成了“地球村”。随着教育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接触到了计算机这个神奇,几乎万能的玩意儿。 随着计算机的广泛使用,计算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计算机给我们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使得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计算机进行犯罪。 所谓计算机犯罪,就是在信息活动领域中,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计算机信息知识作为手段,或者针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对国家、团体或个人造成危害,依据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刑罚处罚的行为。 对计算机犯罪进行分类,是对计算机犯罪进行科学统计和确定计算机犯罪现象结构的基础,有助于我们认识各种不同的计算机犯罪所具有的不同性质,把握各种类型的计算机犯罪的规律及演变过程,考查它们产生的原因,以便制定有效的打击和遏制计算机犯罪的政策和措施。 根据计算机犯罪的目的和国内外计算机犯罪的实际情况,计算机犯罪可以划分为计算机操纵、计算机间谍、计算机破坏、计算机盗用和传播黄色淫秽信息等五种计算机犯罪。 作为一种高科技犯罪,技术性、智能性是其本身固有的属性。从我国近十年来查获的计算机犯罪的案件来看,当前计算机犯罪有如下特点: 1.发案率逐年上升,大要案所占比重大。 2.发案部位较集中,主要分布在计算机使用较广泛的金融业、证券业和电讯业。因为计算机的普及需要资金和技术,两者缺一不可。 3.隐蔽性强,欺骗性大。计算机犯罪的手段是利用电子信息及有关软件作案,与普通犯罪相比,隐蔽性较强。 4.连续作案多。 5.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犯罪日趋复杂化。 当前,计算机犯罪越来越猖獗,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危害,而且计算机无论在数量还是涉及领域从数量上都会大幅度的增加,随着经济的发展,网络犯罪的危害也会越来越严重。为了建设和谐社会,促进经济更好更快的发展,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遏制迅速蔓延的计算机犯罪。 在加强技术防范的同时,我们也要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律观念,健全安全管理保障制度和安全组织,是防范犯罪的有效措施。 1.加强法律意识和责任 要有效地遏制计算机犯罪活动,必须强化广大网民的法律意识,要通过全社会的努力来营造一种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广大网民应当树立网络法制意识,自觉遵守法律规则,减少违法犯罪,国家应当加强国民的法制建设,号召全民自觉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则。 2.法律上要完善相关立法,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法制建设。 近几年来,关于计算机犯罪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修订后的《刑法》中增加了计算机犯罪的条款;1997年国务院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针对当前计算机病毒泛滥,公安部制定了《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对扼制计算机犯罪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是,计算机立法还远远满足不了防治计算机犯罪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加强计算机信息安全法制建设,我认为一方面要针对当前计算机犯罪的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一套完整的法律,其中要明确规定计算机犯罪的罪状和法定刑。另一方面对各类计算机犯罪案件的管辖范围、立案标准、强制措施等从立法和司法解释上予以明确规定,以便于操作、保证查办工作顺利进行。 3.打击上要加大惩治力度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点及形成原因-调研报告.doc

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点及形成原因-调研报 告 黑恶势力即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的合称,是应我国打击特定类型违法犯罪的需要而产生的一个集合名词。同犯罪团伙概念一样,黑恶势力既不是一个法律概念,也不是一个规范概念,而是最近几年来刑事政策文件中开始使用的一个政策性概念。 黑恶势力在实践中有以下两种意义:一些犯罪分子经常聚集在一起实施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形成犯罪团伙,虽然他们尚不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随着其组织化程度逐渐提高,社会危害和危险性不断增强,其有发展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趋势与潜力。这是第一种意义上的黑恶势力。还存在一类犯罪团伙, 这种犯罪团伙没有明显地表现出向黑社会性质组织发展的趋势和潜力, 但是这类犯罪团伙成为黑社会组织的外围组织, 接受黑社会组织的雇佣、安排或者与黑社会组织相互勾结、独立地或者与黑社会组织一起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这类犯罪团伙可以称之为流氓恶势力,这是第二种意义上的黑恶势力。 yl镇位于yg县城东,距离城区较近,有“塑胶之乡”的美称,经济发展较其他乡镇靠前,由于特殊的地理和人文环境,近年来,未发现黑恶势力犯罪,更不存在黑社会或者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我镇公安机关共破获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涉黑涉恶案件1起,批准逮捕1人。我就yl镇违法犯罪的特点,政法各部门打击黑恶势力的现状以及特征,作一分析: 1、在性质上不属于黑社会或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从我镇黑恶势力的犯罪情况、组织结构、存在基础等方面考察,我区目前尚不存在典型黑社会或带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从组织形式上、内部的结构看,目前所破获的1起涉黑案件均不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特征,黑社会性质犯罪往往具有严密的组织结构和更严格的组织戒律,其内部自成系统、等级森严、控制成员的能力强,因而具有更高的犯罪效率和更大的影响范围,而我镇的黑恶势力则明显不具有这一特征,我镇未发现明显的团伙性犯罪;再次,从犯罪的主观指向来看,我镇的黑恶势力与黑社会或黑社会性质组织也不可同日而语,一般来说,黑社会或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多以获取非法的政治、经济利益,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地刻意破坏现有的社会秩序。我镇公安机关破获的王moumou寻衅滋事案,参与成员只有王moumou一人,目的是为了非法获取利益,尚不构成团伙性犯罪,更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犯罪。 2、具有较强的地域性。 黑恶势力的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其活动范围也一般是以黑恶势力的首要分子或骨干分子的居住地为中心而展开的,就我区而言,黑恶势力比较集中的地区主要是各乡镇场镇、城市边缘、学校周边及网吧、溜冰场、KTV等处,这些地方,治安状况复杂、成员聚集,便于作案和逃窜,为了某种目的,他们往往成帮结伙,形成了土生土长的地方恶势力。目前,yl镇不存在网吧、KTV等娱乐场所,未发现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3、成员逐渐低龄化 黑恶势力成员年龄年轻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年龄一般在二、

青少年犯罪原因及预防对策

浅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内容摘要]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预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十分重视的一个普遍性社会问题。青少年犯罪是指年龄从14岁至25岁以下的青少年所实施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的反社会行为。青少年犯罪并不是一个小问题,它将关系到我们国家的未来,关系到我们国家的生死存亡。我国拥有13亿多人口,年龄在18岁以下的青少年约有3.67亿据统计,在全国3.67 亿青少年学生中,平均每分钟发生一起刑事案件。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 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 70%;同时,青少年犯罪年龄正不断下降,现在青少年犯罪的平均年 龄只有 15.7 岁。因此,加强青少年预防犯罪工作,有利于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不仅影响到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也给青少年自身以及家庭带来巨 大的痛苦。因此,我们要结合地方实际,加强新时期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探索有效的防治措施,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必将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近日,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因为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而将一名撞伤的妇女残忍杀死。时隔不久,同样的案件就在萍乡发生了,3月16日,湘东区发生一起因为轻微的交通事故而致人死亡的案件,其中两人为20岁以下青年,3月24日凌晨,湘东又发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其中4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是什么让这些处在花样年华中的青少年走上歧途?以下我就谈谈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原因和探讨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青少年犯罪的现状 (一)从犯罪性质看,犯罪呈现多样化,以暴力犯罪与侵犯财产犯罪为主。 第一,根据青少年暴力犯罪与侵犯财产犯罪有关数据,暴力犯罪与侵犯财产犯罪从2001年到2003年期间占到青少年犯罪总数的41.67%。第二网络犯罪迅速兴起, 随着计算机信息系统在各个领域的广泛应用和社会经济信息化 进程的加快,针对和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逐渐兴起,成为新的犯罪形式。 (二)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增多。 出现团伙犯罪增多的原因主要是青少年犯罪行为受从众心里的支配

当代大学生犯罪特点及成因

当代大学生犯罪特点及成因 摘要: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的一大严重社会问题。深入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不仅关系到社会治安、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已涉及经济、文化、教育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多种消极因素综合作用的后果。青少年犯罪现象如果得不到遏制,就会毁掉一批又一批青少年的美好前程,进而影响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其危害的严重性、长远性不言而喻。因此,大到国家、社会的各个部门,小到社区、学校、家庭,都有责任互相配合、共同行动。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与趋向,加大防范力度,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全方位预防络。当代大学生犯罪率不断上升的基本原因在于市场经济带来的急剧变迁和社会机制以及个人机制的弱化、学校弊端的影响、多元文化、不良媒体文化的影响以及人文主义的缺失。防范和减少大学生犯罪的基本对策在于必须形成良好的道德素质、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健全体制、改进作风、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法制建设以及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等各方面综合出发。大学生犯罪的现象日益严重,给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下面就如何做好预防大学生犯罪工作,减少大学生犯罪,浅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现象犯罪心理特征犯罪原因犯罪预防 近年来,一些被人们视为“天子骄子”,具有高智商、高素质、高层次的大学生们纷纷触犯法律,身陷囹圄,断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应该说这是十分令人痛心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类高校学子违法犯罪现象有明显增加的趋势,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一、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心理特征 (一)情绪特征 1.缺少社会情感。大学生犯罪行为人对人缺乏起码的仁慈和同情心;情绪体验地基、庸俗,不择手段的追求物质享受,沉醉于不良的精神需要。 2.不良倾向的消极情感情绪。大学生犯罪行为人对同伙讲义气、重感情,对正常人则冷漠、界碑,遇有冲突易导致攻击行为。 3.自尊与自卑共存。大学生犯罪行为人多数逞强好胜,妄自尊大;另方面在外界评价的影响下,有具明显的自卑感。二者并存于一体,使大学生犯罪行为人经常发生内心的情绪冲突。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易发环节及预防对策

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易发环节及预防对策 工程建设领域是职务犯罪的高发、多发领域,发案率明显高于其它领域,且涉案金额一般较大,窝案、串案较多,因而它也是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点领域。该领域的职务犯罪主要发生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臵换、房屋拆迁、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项目发包分包、施工图纸设计、土建施工、装潢及安装工程、建筑材料设备采购、建筑项目预算和决算、工程建设项目验收、追加投资等环节中。由于工程建设领域涉及诸多环节,如何在工程建设中有效预防职务犯罪,需要对各个环节进行认真的分析和研究,发现并针对其中容易产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并通过对此类职务犯罪的剖析,揭示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从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一、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的易发环节及其特征 (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环节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公开实行招投标制度是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后,为确立公平竞争的市场机制而实施的一项制度,其目的是为了通过市场机制本身的运作,实现优胜劣汰,并经过一系列的专家及建设方的考证评议确定最合适

的、性能价值比率最高的建筑施工单位,以保证工程质量和提高工程经济效率。由于建筑行业高速发展,施工单位供求矛盾突出,竞争十分激烈,竞争的背后暗流涌动,导致在招投标环节中极易产生职务犯罪,涉及职务犯罪的主体主要是建设方掌有实权的领导干部和负责项目的管理人员。其常见的主要犯罪手法和特征:一是建设方为规避公开招标,私下将工程总额拆分到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标的限额以下,利用掌握工程的管理职务,收受贿赂;二是故意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使应公开招标的工程不进行公开招标,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则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从中收受贿赂;三是违反公开招标的规定,排斥潜在投标人,寻找理由改变招标方式,将应公开招标的项目变为邀请招标,以便内定的施工单位中标,从中获取贿赂;四是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从而进行贿赂行为;五是中标人私下转让中标项目,或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数家施工单位,从中进行不法交易;六是收受施工单位贿赂,忽视施工单位资质,将工程随意转包给非法挂靠的不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七是内外勾结、非法兜售承包权,从而收受贿赂;八是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收受贿赂。 (二)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分包环节

论女性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论女性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女性越来越多的参与到社会生活中去,女性犯罪也随之呈现出不断上升和蔓延的趋势。女性犯罪问题是当代社会学中一个亟待深入研究的课题。当代社会女性犯罪问题有其自身的特点、成因以及预防与救助措施。客观系统地分析当代社会女性犯罪问题的特点、成因,并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女性犯罪的对策,对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女性犯罪;特征;原因;对策 自从有犯罪现象以来,男性一直都是犯罪成员的主体,女性只占相对较低的比率。但近年来,女性犯罪的绝对数量和相对比率都在以不可忽视的速度逐年递增。女性是家庭的纽带,女性犯罪对家庭乃至社会的影响是长期巨大的。日本犯罪学家斋滕近子在1981年指出:日本这个犯罪率低、结构严密的社会制度是基于一种强有力的母子关系。日本的女性视丈夫为她们自己的“大孩子”,而且非常巧妙地让丈夫自己感到这是他所心甘情愿的。事实上,日本之所以能使犯罪率保持很低的情况下发展成为一个发达的工业国家,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日本妇女间接地发挥了她们对犯罪的监督作用。[1]当前我国女性犯罪不断上升发展之态势对整个社会稳定来说无疑是个危险的信号,由此可能带来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冲击社会链条的各个环节。因此,研究探讨女性犯罪问题及其预防对策,对家庭和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女性犯罪的现状与特点 (一)我国女性犯罪的现状 据有关部门统计,50至60年代我国女性犯罪占犯罪总数的比例为1%-3%,

70年代约占7%,80年代初为9%-10%,80年代中期达到12%,90年代以后上升到20%左右,有个别地区甚至增长到了30%左右。可见,近年女性犯罪同五、六十年代初期比较,已增加了近10倍。而且,女性犯罪的增长率明显超过了男性。资料显示,从1997年底至2002年底的5年时间,全国在押女犯人数净增万名,平均每年增加13%,大大超过了在押犯的平均增长数。从总体上说,女性犯罪无论在相对数量还是在绝对数量上都呈上升趋势。据犯罪学专家康树华教授预测,今后几十年内,我国女性犯罪还会继续上升,可能维持在20%以上。 (二)我国女性犯罪的特点 1、被动性 封建意识、男权主义仍然在现实社会中存在,家庭暴力还很多,不少妇女不堪忍受虐待,但不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终铤而走险,走上犯罪之路。女性犯罪有相当比例属于“逼近犯罪”、“情面犯罪”,而积极主动实施犯罪的比例相对较小。据调查显示,女性犯罪案件中,80%属于被动性犯罪,是由于受到伤害、欺骗、盲从而犯罪。女性贪污犯罪的案件中,90%的女性都不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而是会计或出纳,出于对领导的盲从,或者是来自于领导的压力,而被动的成为领导实施不法行为的工具。 2、依赖性 女性因其生理特点因素,体力不如男性,加之女性固有的依附心理,使得她们实施犯罪行为时经常依附男性或犯罪团伙,而女性团伙犯罪也多与男性纠结,且大多处于胁从或配角地位。如在一些贩卖假币团伙中,女性往往充当配角。

(岗位职责)建设系统职务犯罪新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建设系统职务犯罪新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近年来,武威市建设系统在我市城乡建设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从三年旧城改造到撤地建市以来,武威的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使这座历史文化名城以新的姿态依然矗立于河西走廊的东端。就在这个建设时期,伴随有突出贡献的同时,本系统内也发生了职务犯罪案件,这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借全市今年以来开展的五项专项活动之机,来给大家讲一堂法制课。原因基于两方面:一方面,对全市建设系统辖属5个县级单位,22个科级单位,近1200名干部职工,担负着城乡建设的规划、建设、管理以及经营等重要职责,工作面涉及面广,资金运用量大,掌管建设、管理城乡的权力比较集中,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和易发职务犯罪的要害部门,易成为被拉拢、腐蚀的对点,处风口浪尖上,稍不留神就会被风浪吹倒吞没,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因此,教育必须是经常性的。另一方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职务犯罪危害是极大的,乃是全球的公害,它破坏经济、削弱民主和法制,扰乱社会秩序,并使有组织犯罪和恐怖主义更加猖獗,给发展中国家的人民带来更大的苦难,因而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意义重大。就连由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与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主办的于2006年6月23日至27日在贵阳市召开的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中国刑事法治的协调完善”学术研讨会,也将预防职务犯罪与反腐败做为首要的学术问题加以研讨,并且定论:“预防与打击并重,预防为先”!我今天宣讲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构成的理论知识,职务犯罪及职务犯罪预防的概念;二是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渊源,预防机构的配置及工作情况;三是武威市人民检察院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出台的九条惠农措施;四是全国、全省、全市职务犯罪发展态势;五是商业贿赂及基本特征和危害;六是建设系统职务犯罪的新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 一、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构成的理论知识 1、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什么是犯罪,犯的什么罪,以及依据特定的罪刑关系确定行为人应承担何种刑事责任与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刑法的特征。 ⑴在所有的法律中,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 ⑵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刑法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最为广泛。 ⑶刑法是国家规定越轨行为的最后手段。刑法好比下游的坝,它是最后手段了,再没有别的办法了。实质上,刑法

论暴力犯罪的增长原因及防治对策

论暴力犯罪的增长原因及防治对策 摘要:暴力犯罪是一类严重危害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的犯罪类型。随着影响社会治安的各种消极因素的增多,社会犯罪尤其是暴力犯罪愈演愈烈,给公众内心带来极大的不安全感,引发对犯罪的恐惧,而且由暴力犯罪造成的心理创伤和恐惧在肉体创伤愈合后仍要持续数月数年乃至终生,因而暴力犯罪严重破坏了我国的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本文将从暴力犯罪的概念、我国暴力犯罪的现状及原因入手,进而透彻的分析并把握暴力犯罪的成因,最后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提出切实能达到控制暴力犯罪发案率的对策,以减少暴力犯罪,使公众更具有安全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键词:暴力犯罪犯罪原因防治对策 暴力犯罪又称为人身伤害犯罪,是一种非法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与财产权利的极端攻击性行为。杀人伤害、强奸、抢劫、纵火、爆炸、绑架人质、劫持飞机轮船以及其他一些凭借暴力等手段实施的犯罪通常被认为是暴力犯罪的典型形态。暴力犯罪一般表现为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面对面的冲突与对抗,大多是凭借体力实施的,因而又称为“面对面的暴力犯罪”。尽管现代暴力犯罪日益表现出智能化趋势,但习惯上仍被称为“体力犯罪”。犯罪学研究表明尽管经济犯罪的危害远大于所有的财产犯罪和暴力犯罪所造成的威海的总和,但是在社会公众的意识里暴力犯罪时最令人感到恐怖的犯罪,人们对犯罪的恐惧感主要来自于暴力犯罪。暴力犯罪给受害人带来了肉体和心灵上的双重伤害,尤其是心灵上的伤害更为严重,有些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愈合。找出暴力犯罪的原因并提出切实的措施,以减少暴力犯罪的发生是我们目前应该共同努力去做的。 一、我国暴力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一)我国暴力犯罪的现状 自20世纪70年代起,我国的暴力犯罪有所增多,暴力犯罪案件在整个刑事案件中所占比重处于一种上升趋势。据统计,1977-1979年全国年均发生刑事案件57万起,其中凶杀、抢劫、强奸、纵火等暴力犯罪案件约占7%。从1980年至1990年,官方统计的暴力犯罪发案数增加了两倍,其中抢劫案上升为在中国由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发案数中的第二位,并且从此再也没有退下去。[1]1991、1992年发案数继续上升。据最新的官方报告,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犯罪结构有所变化,暴力犯罪发案数有所下降,据公安部通报,2003年1-11月爆炸案、放火案、强奸案、杀人案以及抢劫案的发案数均比2002年同期有不同程度的下降,2004%年上半年,爆炸、放火、强奸、杀人等几类案件继续明显下降,但是抢劫和抢夺这两种贪利的暴力犯罪案件数分别比2003年同期上升了5.7%和9.3%。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暴力犯罪发案数虽有所下降,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重大恶性暴力犯罪案件时有发生。 (二)我国暴力犯罪的特点 1.从作案手段来看,暴力犯罪一般具有突发性、残酷性、冒险性等特点。作案手段和 工具一般计较简单和原始,例如杀人一般使用棍棒、砖石、匕首等钝器或锐器。但是暴力犯罪的智能化趋势日渐明显。 2.从类型上来看,杀人、伤害、强奸、等传统类型暴力犯罪有增无减,空中劫持航空 器、抢劫银行、爆炸等新的暴力犯罪类型也已出现。 3.从时空分布来看,杀人、强奸行为的发案率,农村高于城市,而寻衅滋事、聚众斗 殴行为的发案率则城市高于农村。抢劫案主要发生在城市近郊。[2] 4.从犯罪性别年龄来看,暴力犯罪在绝大多数上男性高于女性,暴力犯罪中以青少年 为多,且呈低龄化趋势。 二、暴力犯罪的主要成因 导致暴力犯罪的原因很多,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因素影响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日益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法律法规逐步健全,我国公民法律素质得到了明显的提高,社会秩序井然有序,但是在看到法治建设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目前社会仍存在一系列的问题,比如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日益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2005年全国法院判处未成年罪犯82692人,占当年全部刑事罪犯总数的9.81%。未成年人犯罪居高不下,对维护稳定工作提出了严峻挑战。我们只有认真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现状、特点和成因,才能制定出科学的预防、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实施措施,从而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障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为和谐社会构建,为法治国家建设保驾护航。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任何现象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特定的原因和条件。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未成年人犯罪也不例外。制约和决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探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的前提条件和必要途径。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观原因分析 1、精力过剩与调节能力低的矛盾 未成年人生理机能迅速发育,使他们的活动量增大,日常学习生活之余仍有大量过剩的精力和体力,但是由于他们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缓慢,缺乏足够的调节和控制过剩精力的能力。因此,过剩的精力常常用之不当,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下,往往将过剩的精力用于抢劫、强奸等暴力性的犯罪活动中。 2、兴奋性高和控制力低的矛盾 由于未成年人腺体的发育,内分泌非常旺盛,大脑常常处于兴奋的状态,导致他们的情绪兴奋性高容易冲动,但是由于他们的大脑皮质尚未成熟,自我控制能力欠缺,容易出现冲动性和情景性犯罪。

如何预防计算机犯罪

如何预防计算机犯罪 一、计算机犯罪的概念 我国计算机犯罪专家张越今对计算机犯罪概念的阐述是“所谓计算机犯罪,就是犯罪分子利用计算机或网络的技术上或管理上的部分安全漏洞,通过计算机或网络对受害者的计算机或网络系统进行非授权的操作,从而造成受害者在经济,名誉以及心理等方面损失的犯罪行为。广义上讲,任何运用计算机或网络作为作案工具,把计算机或网络作为对象的犯罪都是计算机犯罪”. 二、计算机犯罪的主要形式: 计算机犯罪的主要形式,涉及计算机犯罪的分类和计算机犯罪的手法,国内外对此看法不尽一致。这里我从计算机犯罪的现象出发,把计算机犯罪的主要形式分为五类,如下做个简要介绍: (1)制作、传播非法有害信息:这个犯罪形式主要有利用互联网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利用互联网传播教授犯罪方法罪,利用互联网散播谣言、发出威胁引起民众恐慌危害社会稳定和正常生活秩序。编制、传播计算机病毒或者利用各种技术手段攻击计算机网络系统,破坏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或非授权获取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控制权。 (2)使用计算机语言编制计算机病毒,故意将其传到互联网或安装在他人计算机上运行的行为具有极大的危害性。计算机病毒如蠕虫(worm)、特洛伊木马、宏病毒等不但可以损坏数据信息、降低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运行效率甚至可以造成系统崩溃.还有人利用一定的设备接受计算机网络系统的辐射磁波加以分析获取他人的机密信息。当然有的人只是非法入侵了但是更多的是操控计算机网络系统从事非法活动。这一切行为都威胁着国家安全、给网络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 (3)非法获取或非授权的修改获取使用计算机网络中的数据信息。说道这个方面首先会想到网络盗版问题,其实还有很多大家没有注意到的犯罪如网络间谍窃取国家机密、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以及骇客修改私人或者公共数据信息。另外近来国内出现的网络犯罪形式就是冒用他人或组织公司企业的身份从事非法活动;利用一定的技术手段的截取通信以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电磁辐射以获取信息, (4)金融系统计算机犯罪:这种犯罪的主要方法:有对程序数据进行物理破坏如消磁短路改账等;利用金融系统的管理漏洞进行作案主要有窃取调用篡改计算机内部账目或者内部人员修改计算机存取数据非法牟利等;信用卡犯罪例如盗取他人信用卡号码口令骗取巨款。 (5)利用计算机网络破坏关系国计民生的关键设施和部门科技电力部门等。这种犯罪形式不用说大家可能也会知道,今天是一个资源共享、互联互通的信息

老年人犯罪特点、原因与对策(一)

老年人犯罪特点、原因与对策(一) 关键词:老年人/犯罪特征/思想教育/尊老风尚 内容提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医疗条件的大力改善,人的寿命不断延长。老年人犯罪问题已变得越来越突出,呈现出不同的犯罪特点。从犯罪手段看,老年人犯罪往往采取非暴力手段,表现出智能性、间接性、隐蔽性;从犯罪类型看,男性多属猥亵、强奸、流氓犯罪、诱骗、放火、盗窃、侵占、窝赃、赌博、伪造、投毒、诈骗等,女性老年人犯罪则以盗窃居于首位。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前后的心理失衡,对新的生活环境及家庭关系的不适应,人格自身显示的敏感多疑、情绪不稳、以自我为中心等。针对如上老年人犯罪的特点与原因,应建立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老年人维权工作体系和网络;加强对老年人进行思想教育,教育他们保持晚节;积极安排他们进行各种力所能及的活动,动员全社会关心尊重老人,不使他们产生严重的失落感。同时对老年人犯罪问题的研究,应列为犯罪学研究的重要新课题之一。按照国际标准,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10%以上,或者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7%以上,都属于老年型人口结构的国家,并称其为老龄化社会。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早在1995年我国已达到了老龄化社会。我国现有12亿多人口,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到9100多万,约占世界老年人口的1/5,20世纪末,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到1.3亿,约占我国总人口的10%以上,而且还正在以年平均3.2%的较高速度增长。据专家预测,到202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达到2亿,到2050年将超过4亿。因此,早在党的十三大政治报告中就明确提出了“要注意人口迅速老龄化的趋势,及时采取正确的政策”。同时在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人口老龄化越来越成为我国社会的重要课题,各地区、各部门都应该关心老年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老龄工作会议中也曾指出:“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急剧变化,是一个直接影响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战略问题……要充分认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及早研究相应的对策,避免在将来出现被动局面。” 人口老龄化使社会出现新的特点,也给社会带来种种问题,其中包括老年人犯罪问题。一般说来,在整个社会的犯罪中,老年人犯罪的比例是很低的,在整个老年人口中,犯罪的比率也是很低的。可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进程,老年人犯罪问题也会变得越来越突出。日本每年一册的《犯罪白皮书》在谈到日本犯罪的两个特点时,其中之一就是随着人口老龄化,老龄者犯罪增加,在老年人犯罪中,初犯的比例很高,这说明,老年人犯罪具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因此,对老年人犯罪进行探讨和研究实属必要。从世界范围看,使用德语的地方从20世纪开始,以埃克斯纳的《犯罪学》中关于老年人犯罪的论述为起点,已经出现了许多优秀的研究成果。以美国、英国为中心的使用英语的地方,对老年人犯罪问题也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20世纪中期,日本人开始深入研究老年人犯罪问题。受德国等国的影响,我国台湾地区已对老年人犯罪进行了一些初步的研究。当前,我国大陆对老年人犯罪的研究较少。但是,老年人犯罪作为一种客观存在,仍占有一定的数量。因此,研究老年人犯罪特点及其预防,对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老年人犯罪的概念 所谓老年人犯罪,概括起来说,就是指60岁以上的人所实施的犯罪。这是一种以年龄为标准对老年人犯罪所下的定义,即为老年人规定一个起点年龄,达到这个起点年龄的人即为老年人,尽管年龄标准具有个体差异,不能反映每个人进入老年期的时间,但它整齐划一,便于掌握,因而广泛运用于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德国著名犯罪学家施奈德、凯泽、阿尔布莱希特等人对老年人犯罪所下的定义都是:老年人犯罪是指年满60周岁及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总和1](P245)。 最早从年龄结构研究出发定义老年人的是瑞典学者桑德巴,他把老年人的起点年龄定为50岁。如今,各国老年人的起点年龄并不完全一样,挪威、瑞典等国规定67岁以上才算老年。

职业犯罪的预防策略完整试题(卷)库和的答案解析1

职业犯罪的预防策略完整题库及答案 一、填空题 1、银监会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目的是:规范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提高从业人员和业务素质,维护银行业信誉。 答案:职业道德 2、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学法、懂法、守法,保守国家机密和,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 答案:商业秘密、 3、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或,熟练掌握业务技能。 答案:岗位任职资格、能力 4、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应当遵循、原则。不得从事违规揽存、低价倾销、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答案:公平竞争、客户自愿 5、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尊重客户,了解客户需求,依法维护和。 答案:客户权益、客户信息 6、银行业从业人员应当对客户如实提示产品的和,切实保护客户权益。 答案:特点、风险 7、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应当执行首问负责制,,语言文明,,提供优质服务。 答案:诚待客户、举止大方 8、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履行社会责任,发扬的优良传统,珍惜资源,抵制铺张浪费。 答案:关爱社会、勤俭节约 9、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应当有效识别或的利益冲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答案:现实、潜在 10、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有关进行和其他投资的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资本市场产品。 答案:证券投资、 11、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禁止的规定,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将内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他人。 答案:内幕交易、谋取利益 12、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不得将内幕信息以或的形式告知他人。 答案:明示、暗示 13、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社会交往和商业活动中,应当廉洁从业,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及行为。 答案:不正当交易 14、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应当树立终身,与时俱进,,提升素质,完善技能。 答案:学习理念、追求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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