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一级赔偿多少钱

轻伤一级赔偿多少钱
轻伤一级赔偿多少钱

轻伤一级赔偿多少钱?

摘要:一级伤残赔偿项目、轻伤一级赔偿多少钱?徐州专业刑事律师来为我们做专业解答:

网友咨询:

跟邻居打架的时候,把他打称轻伤,我想问下轻伤一级赔偿多少钱?需要赔偿哪些项目?

徐州专业刑事律师答:

赔偿多少钱一般根据医疗费等直接费用计算,轻伤一般可以要求赔偿5-6万元,如果构成残疾的,可以要求10万元以上赔偿。加害人需要受害者写谅解书,达到减轻从轻处罚,如果没有谅解书的,一般都是判决实刑的。

一级伤残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护理费

3、住院伙食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营养费

7、后期护理费

8、后期治疗费

9、辅助器具费

10、停工留薪

11、生活护理费: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12、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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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人致轻伤最多赔多少钱

遇到侵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e46432126.html, 打人致轻伤最多赔多少钱 社会上面除了交通事故,工伤的存在,也是会存在一些聚众斗殴,打架等系列的违法行为,我们明白打人是不对的是需要进行责任的追究,如果轻微的话需要进行金额处罚以及责任追究,但是如果后果严重的话其处罚也是相应严重,接下来赢了网山东律师为就来为大家进行该方面知识解析。 一、打人致轻伤最多赔多少钱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

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没有精神损害赔偿,中国的精神损害赔偿是个很虚的东西,是抄国外法律时抄过来的,中国的经济水平还没达到发达国家水平,等中国经济发展到日本、美国的水平时,精神损害赔偿才可以真正落实,究其原因: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最新版规定是什么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最新版规定是什 么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在交通事故或者是故意伤害罪当中,民事赔偿的这一部分是要根据受害者的伤情程度进行的。伤情鉴定标准国家制定的有详细的法律法规,如果鉴定结果显示为轻伤的话,那么代表受害者符合国家制定的轻伤鉴定标准。虽然一般是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不过普通公民如果想要了解一下的话,也可以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一下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最新版规定是什么? 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规定,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

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具体轻伤的鉴定标准为: 1、颅脑、脊髓损伤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2、面部、耳廓损伤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 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最新轻伤鉴定标准

最新轻伤鉴定标准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最新轻伤鉴定标准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最新,轻伤,鉴定标准,篇一,20XX,最新,轻伤,定标,准是,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个人鉴定中查看更多范文。 篇一:20XX最新轻伤鉴定标准是怎样 20XX最新轻伤鉴定标准是怎样核心提示:最新的轻伤鉴定标准是依据20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产生了很多亮点,其中就包括取消“脑震荡”一词;鼻骨骨折由“轻伤”的性质变为“轻微伤”,而量刑标准也发生了改变。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20XX最新轻伤鉴定标准是怎样? 20XX年8月30日,五个部门以联合公告的形式公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现行使用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废止。

(一)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亮点 1、取消“脑震荡”一词 2、鼻骨骨折 旧标准: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新标准:轻微伤(治安拘留或罚款)。 3、外伤性鼓膜穿孔 旧标准: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新标准:轻微伤(治安拘留或罚款)。 4、外伤性血尿 旧标准: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新标准:轻微伤(治安拘留或罚款)。

(二)等级标准之界定 1、重伤一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毁损;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2、重伤二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危及生命;遗留肢体残废或者轻度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3、轻伤一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打架致轻微伤达成赔偿协议警方可以不处罚吗

打架致轻微伤达成赔偿协议警方可以不处罚吗 律法网[https://www.360docs.net/doc/e46432126.html,]网友“杨柳岸”问:我弟弟今年二十出头,年轻气盛,跟人产生点小矛盾,双方都动手了,我弟弟学过小擒拿,占优势,自己没受伤,让对方挂了点彩,鉴定结论是轻微伤,警方说情节轻,让跟对方达成个协议,我怕弟弟出事儿,迅速和对方达成了赔偿协议,请问是不是我们双方和解了,警方就不再处罚我弟弟了? 李华阳律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国法律网APP:(扫描安装)中国法律网微信公共平台:(扫描关注) 扫一扫,随时随地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扫一扫,关注中国法律网,免费法律咨询! 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e46432126.html,/Lawyer/anlishow.html?UserID=lihuayang&id=201501082418 李华阳律师专栏:https://www.360docs.net/doc/e46432126.html,/ZhuanTi/lihuayang/List_1.html 律法网官网:https://www.360docs.net/doc/e46432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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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轻伤鉴定标准

最新轻伤鉴定标准 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根蒂根基,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之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负;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负。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令规定。 第二章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

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 ,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

打架致人轻伤调解有时间限制吗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e46432126.html, 打架致人轻伤调解有时间限制吗 打架致人轻伤,已经触犯了故意伤害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当事人双方是可以和解的,也可以请司法机关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可以从轻处罚。那么,打架致人轻伤调解有时间限制吗?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打架致人轻伤调解没有时间限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

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和解程序: 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程序运作过程中,加害人以认罪、赔偿、道歉、社区服务等方式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谅解并达成协议后,国家专门机关不再继续追诉或对其作出从轻处罚的一种案件处理方式。(1)其一方面旨在恢复加害人和被害人的和睦关系,另一方面使罪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2)在现代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之下,刑事和解被认为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宽的方面之重要实现方式,而且一般是将刑事和解作为一种制度来研究。(3)同时,人们认识到,传统的司法方式不能满足对被害人保护的要求,而且严厉的刑法对犯罪的预防未必就能起到绝对的效果。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各地开始进行一些尝试并且达到了一定的社会效果。 一、案件范围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 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

法医鉴定轻伤标准

法医鉴定轻伤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 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 造成组织、器 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 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 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

也可以由司 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 法律规定。 第二章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 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 8厘米, 儿童达 6厘米; 钝器创

口累计长度达 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 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

打人致轻伤调解会赔多少钱

遇到侵权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e46432126.html, 打人致轻伤调解会赔多少钱 很多的人为了一时冲动,会与他人进行打架导致他人轻伤或者是重伤,但是一般来说致人轻伤是需要进行赔偿,而且是会进行事先的调解进行协定赔偿的金额,如果协调不当才会通过该法律的手段进行处理,以下就由巴中律师对于赔偿的相关知识进行系列的介绍。 一、打人致轻伤调解会赔多少钱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费、营养费等,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实际损失来确定。并且对方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从上述法律来看,当事人和解程序应满足以下条件: 1、和解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只有被告人自愿认罪、真诚悔罪,并且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才符合和解的条件。这里的“自愿和解”是指被害人不受外力的干扰,在谅解犯罪疑人、被告人的基础上,出于自己的意愿,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解。 2、应当满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要求。在法院审理公诉案件过程中,首先要对案件进行审查,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即使被告人自愿认罪,也不能适用当事人和解程序。 二、当事人和解程序 当事人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设立刑事和解制度,能够维护被害人的权利,使被害人及时获得充分赔偿,顺应当前报应性司法向恢复性司法转变的时代潮流,降低司法成本,积极地实现案

外伤后司法鉴定轻伤标准

外伤后司法鉴定轻伤标准 现在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渐加强,当人们发生纠纷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话就会通过诉讼的方式保障自己的权利。如果在纠纷中有人受伤的话,应该对伤情做一个判定,一般是根据外伤的司法鉴定进行的,然后根据结果决定赔偿的金额是多少。那么外伤后司法鉴定轻伤标准是什么? 伤情鉴定包括轻伤都应当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根据。 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

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查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第二章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

因邻里矛盾双方打架导致一方受伤,如何区分责任确定赔偿

因邻里矛盾双方打架导致一方受伤,如何区分责任确定赔偿 案情简介: 原告甲。委托代理人乙。被告丙。委托代理人丁。委托代理人A。 原告甲与被告丙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13年6月11日在我家没有人的情况下,B(被告的公公)及家人非法翻墙进入我家,将我的树砍掉,12日晚上我去问个究竟时,B说"树是我们砍得,你去告我"。我已63岁,本不想生气,但是其言语霸道,态度张狂,争吵由此开始,在我毫无防备地情况下,被告在背后用大木头棍子狠狠地砸在我的头上,致我当场昏迷,身体各部又遭到不同程度的殴打,截至今日,经常头疼、恶心,留下了严重的脑震荡后遗症,被打伤的左眼视力下降几近失明,在住院半个月期间,适逢麦收,我是家庭的重要劳动力,给九亩地麦子和一亩地的棉花造成很大的损失,为此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7052元、营养费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元、护理费7500元、交通费200元、误工费7910元、精神补偿5000元、树木赔偿500元、后期治疗费3000元。 一、原告对自己的主张提供以下证据:

二、医疗费清单一份,证明医药花费情况。 三、原告儿媳的工资证明,用于证明护理费情况。 四、交通费单据32张,证明交通费情况。 五、原告做工的证据一份,用于证明误工费的情况。 被告辩称,原告所诉不符合事实。诉状中称家中无人,其实是闲院,根本不住人,因今年雨水多原告的树干下雨时滴到我的屋上,致我的屋经常漏雨、破瓦。我多次找到原告让她刨树,并且在2011年我找到村委及支部书记,原告也答应刨树,但是一直没刨。因原告不刨树,大树将我房上的瓦损坏,为此,我割了几个小枝,并且也经过了原告的允许。但是2013年6月12日晚上10点,原告及其丈夫拿着砍刀和砖头在我门口骂,我公公一看情况不好,就往南跑,我一听到声音,看到被告的丈夫举着砍刀想砍我公公,就回家拿着个小棍,打了被告,纯属正当防卫,如果不打她,我公公就没命了,后来,我出于人道,给她垫付了4000元医疗费。我为了防止流血事件的发生,进行了自卫,完全责任在原告,原告有重大过错,为此,我不应承担赔偿责任。被告对自己的主张提供以下证据: 一、宿安乡小孟家村委的证明一份,用于证明2011年调解是原告同意刨树。 二、宿安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证明一份,用于证明原告同意刨树。 三、证人孟某某到庭作证,证明被告在原告住院期间垫付医疗费4000

2020年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标准

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标准 只要符合《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轻伤一级、轻伤二级的标准的,就属于轻伤。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我们对伤者进行赔偿的时候,一般是会根据受伤的程度进行赔偿的。所以受伤的鉴定标准和受伤的赔偿实际上是两个不同的问题。那么,轻伤鉴定标准及量刑标准有哪些呢 轻伤鉴定标准 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的规定,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具体轻伤的鉴定标准为 1、颅脑、脊髓损伤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20.0cm 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50.0cm2 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20cm2 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0cm 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 20.0cm2 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cm2 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 50.0cm2 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2、面部、耳廓损伤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0cm 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 10.0cm 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 0cm2 以上;多块面积累计 0cm2 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 30.0cm2 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 1/4 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 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 0.2cm 以上。 h)双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i)一侧鼻泪管断裂;一侧内眦韧带断裂。 j)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 30%以上。 k)鼻部离断或者缺损 15%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 1 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 4 枚以上。 n)损伤致张口困难Ⅱ度。 o)腮腺总导管完全断裂。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或者口角歪斜。 轻伤二级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赔偿标准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赔偿标准 来源:互联网日期:2012-03-28 一、医疗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二、误工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人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二、护理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三、交通费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五、营养费

最新轻伤鉴定标准

最新轻伤鉴定标准 xx最新轻伤鉴定标准是怎样核心提示:最新的轻伤鉴定标准是依据xx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该《标准》产生了很多亮点,其中就包括取消“脑震荡”一词;鼻骨骨折由“轻伤”的性质变为“轻微伤”,而量刑标准也发生了改变。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为您介绍。xx最新轻伤鉴定标准是怎样? xx年8月30日,五个部门以联合公告的形式公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于xx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现行使用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废止。 (一)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亮点 1、取消“脑震荡”一词 2、鼻骨骨折 旧标准: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新标准:轻微伤(治安拘留或罚款)。 3、外伤性鼓膜穿孔 旧标准: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新标准:轻微伤(治安拘留或罚款)。 4、外伤性血尿 旧标准: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新标准:轻微伤(治安拘留或罚款)。 (二)等级标准之界定

1、重伤一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严重危及生命;遗留肢体严重残废或者重度容貌毁损;严重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2、重伤二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危及生命;遗留肢体残废或者轻度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重要器官功能。 3、轻伤一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 4、轻伤二级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轻度损害或者影响容貌。 5、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 者轻微功能障碍。 (三)等级限度 重伤二级是重伤的下限,与重伤一级相衔接,重伤一级的上限是 致人死亡;轻伤二级是轻伤的下限,与轻伤一级相衔接,轻伤一级的 上限与重伤二级相衔接;轻微伤的上限与轻伤二级相衔接,未达到轻 微伤标准的,不鉴定为轻微伤。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自1990年7月1日起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第二章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开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条耳损伤 (一)耳廓损伤致明显变形;一侧耳廓缺损达一耳的10%,或者两侧耳廓缺损累计达一耳的15%; (二)外伤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损伤致外耳道狭窄; (四)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达41分贝,两耳听力减退达30分贝。 第十二条口腔损伤 (一)口唇损伤影响面容、发音或者进食; (二)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 (三)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第十三条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损伤致张口度(上下切牙切缘间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个创口长度达3.5厘米(儿童达3厘米),或者创口累计长度达5厘米(儿童达4厘米)或者颌面部穿透创。 第十五条面部损伤后留有明显瘢痕,单条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达4厘米;单块面积2平方厘米或者累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全文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全文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根据。 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

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查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第二章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一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打人致伤自愿一次性赔偿协议书

打人致伤自愿一次性赔偿协议书 甲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月_日_时,甲、乙双方因碰撞引起纠纷,导致乙方受伤,事后甲方也努力补救,减少双方的纠纷,极力求得乙方谅解。双方本着减缓矛盾、息事宁人、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的原则,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一次性赔偿乙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人民币___元(大写:______),此赔偿款直接由甲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上述费用甲方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使用,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它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与甲方无关,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本协议为调解双方矛盾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相对公平、合理。 六、自此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报复乙方,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相对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及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发生纠纷。 九、本调解书经甲乙双方当事人、见证人等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人体轻伤 鉴定标准

轻伤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致人轻伤的量刑与赔偿 《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法(司)发〔1990〕6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 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第二章 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 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第七条 颅骨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 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第九条 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第十条 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

故意伤害轻伤和解赔偿协议范本(附:谅解书)

故意伤害轻伤和解赔偿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 日

方及其家属赔礼道歉,双方就此事达成和解,乙方自愿赔偿甲方的各项损失。甲方鉴 于乙方的悔过表现,对乙方的行为表示谅解,双方在自愿友好的氛围下达成如下和解 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赔偿甲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经济损失共 计 万元(大写: ),该赔偿自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支 付给甲方。 第二条:鉴于乙方事后能够赔礼道歉并积极赔偿甲方的各项损失,属于有悔过表现, 甲方对乙方的行为表示谅解,同意不再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并向有司法关机关出具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书面谅解书。 第三条:甲方已经收到乙方全部赔偿款 元,甲方自愿放弃其他权利,不 再追究乙方的民事赔偿等责任,双方就此事一次性结清,再无其他任何经济纠纷。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各执一份,一份交相关机关留存备案,自双方签字后 生效。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双方因一般琐事致使甲方受到伤害,事后经乙 甲 方: 性别:

甲 乙方: 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谅解书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我是涉嫌故意伤害(轻伤)一案的受害人,鉴于此次事 件系因一般琐事偶然引发,我与被告人以往素无任何过节和矛盾,案发时系被告人情绪一时失控造成。事后,被告人及其家属已经多次登门 致歉,并与我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并积极充分赔偿了我的全部损失。因此我对被告人 的行为表示谅解,同意给其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再追究其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 被害人: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实施细则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实施细则依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省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轻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第四条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第二章头颈部损伤 第五条帽状腱膜下血肿;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 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 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细则:帽状腱膜下血肿指帽状腱膜下弥漫性出血达到一定的量;须有影像学资料支持;结合治疗过程。

第六条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细则:锐器创和钝器创并存者,用锐器创口除以8,钝器创口除以6,然后相加,大于1者适用于此条;经调查难以区分钝器伤和锐器伤或致伤工具能以确定钝锐时,按锐器伤计算;在复核鉴定为疤痕时,无证据证明原鉴定结论有误,应维持原鉴定结论。 第七条颅骨单纯性骨折。 细则:指颅骨完全性骨折,系颅骨内外板均有骨折,主要依据影像学资料判定;经影像学检查不易区分颅骨骨缝与骨折缝者,其结果慎用;颅底骨折须有影像学支持或临床出现脑脊液漏;单纯性颅内积气适用于本条。 第八条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细则:因为对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有争议,难以确实证明其客观存在,一般不援引此条做出轻伤的鉴定结论;经CT、MR检查证实有脑挫裂伤、颅内出血等,但无神经系统体征尚未达到重伤程度者,可参照本条执行。 第九条眼损伤 细则:眼损伤影响功能应为永久性损害,鉴定应当在伤情稳定或三个月后完成。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细则:指治疗后遗留睑内翻、睑外翻、脸裂变小或睑闭合不全。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2019最新轻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2019最新轻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轻伤一级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24.0cm2以上。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虽然国家一直在致力于推进和谐文明的社会,但是社会人数众多,其中习惯于暴力解决矛盾的人也大有人在,一旦使用暴力要么轻伤要么重伤,则受到伤害者必定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下面就让小编带你看一下2018最新轻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吧。 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规定,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具体轻伤的鉴定标准为:

1、颅脑、脊髓损伤 轻伤一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20.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5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24.0cm2以上。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 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f)外伤性脑积水;外伤性颅内动脉瘤;外伤性脑梗死;外伤性颅内低压综合征。 g)脊髓损伤致排便或者排尿功能障碍(轻度)。 h)脊髓挫裂伤。 轻伤二级 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 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2、面部、耳廓损伤 轻伤一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6.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0.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4.0cm2以上;多块面积累计 7.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明显色素异常,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d)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4以上。 e)一侧眼睑中度外翻;双侧眼睑轻度外翻。 f)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超过1/2。 g)两处以上不同眶壁骨折;一侧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0.2cm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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