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网、检验标准资料

安全网、检验标准资料
安全网、检验标准资料

安全网力学性能试验、

一、依据: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安全网》GB5725—2009

二、试验装备设备

1、安全网力学性能试验专用台架

2、模拟人形沙包:质量100kg±2kg

3、贯穿落体:质量5000g±2g

三、检验取样数量及方法

每批随机抽样,抽样数量按一下表执行,单位:件

样品宜选取规格;1.8m×6.0m

四、检测项目:

1、网目密度

2、耐冲击性能

3、耐贯穿性能

4、阻燃性能

五、技术要求

5.1、安全平(立)网

5.1.1材料:平(立)网可采用棉纶、维纶、涤纶或其他材料制成,其物理性能、耐候性应符合本标准的相关规定。

5.1.2质量:单张平(立)网质量不宜超过15kg

5.1.3绳结构:平(立)网上所用的网绳、边绳、筋绳均由不小于3股单绳制成。绳头部分应经过编花、燎烫等处理,不应散开。

5.1.4节点:平(立)网上的所有节点应固定。

5.1.5网目形状及边长:平(立)网的网目形状应为菱形或方形,其网目边长不应大于8cm

5.1.6规格尺寸:平网宽度不应小于3m,立网宽(高)度不应小于1.2m。平(立)网的规格尺寸与其标称规格尺寸的允许偏差为±4%

5.1.7系绳间距及长度:平(立)网的系绳与网体应牢固连接,各系绳沿网边均匀分布,相邻两系绳间距不应大于75cm,系绳长度不应小于80cm。当筋绳加长用作系绳时,其系绳部分必须加长,且与边绳系紧后,在折回边绳系紧,至少形成双根。

5.1.8筋绳间距:平(立)网如有筋绳,则筋绳分布应合理,平网上相邻筋绳的间距不应小于30cm.

5.1.9绳断裂强力:平(立)网的绳断裂强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平(立)网绳断裂强力要求

5.1.10耐冲击性能:耐冲击性能应符合下表规定:

平(立)网的耐冲击性能要求

5.1.11阻燃性能:阻燃型平(立)网,续燃、引燃时间均不应大于4s.

5.2密目式安全立网

5.2.1一般要求

5.2.1.1缝线不应有跳线,漏缝,缝边应均匀。

5.2.1.2每张密目网允许一个缝接,缝接部位应端正牢固。

5.2.1.3网体上不应有断纱、破洞、变形及有碍使用的编制缺陷。

5.2.1.4网目网各边缘部位的开眼环扣应牢固可靠。

5.2.1.5密目网的宽度应介于(1.2—2)m。长度由合同双方协议指定,但最低不应小于2m。

5.2.1.6网目、网宽度的允许偏差为±5%

5.2.1.7开眼环口孔径不应小于8mm.

5.2.1.8网眼孔径不应大于12mm.

5.2.2基本性能

5.2.2.1长、宽方向的断裂强力(KN)×断裂伸长(mm)

A级不应小于65KN×mm。

B级不应小于50 KN×mm。

5.2.2.2 接缝部位抗拉强力不应小于断裂强力。

5.2.2.3 梯形法撕裂强力:长、款方向的梯形法撕裂强力不应小于对应方向断裂的5%

5.2.2.4系绳断裂强力:系绳断裂强力不应小于2000N(2t)

5.2.2.5耐贯穿性能:不应被贯穿或出现明显损伤。

5.2.2.6耐冲击性能:边绳不应破断且网体撕裂形成的空洞不应大于(200×50)mm.

5.2.2.7阻燃性能:纵、横方向的续燃及阻燃时间不应大于4s.

5.2.2.8耐老化性能:断裂强力×断裂伸长、梯形法撕裂强力和耐贯穿性能应符合5.2.2.1、5.2.2.3、5.2.2.6规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完整版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完整版

表A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年月日

表B.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序号检查 项目扣分标准 应 得 分 数 扣 减 分 数 实 得 分 数 1 保 证 项 目 安全 生产 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3分 未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2~10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扣2~10分 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扣5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扣5分 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扣2~5分 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扣5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的,扣5分 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扣5分 未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扣2~5分 10 2 施工组 织设计 及专项 施工 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扣10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 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进行专 家论证,扣10分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10分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扣2~8分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扣2~10分 10 3 安全 技术 交底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 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扣5分 交底内容不全或针对性不强,扣2~5分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4分 10 4 安全 检查 未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扣10分 未有安全检查记录,扣5分 事故隐患的整改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2~6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按期整改和复查,扣5-10分 10 5 安全 教育 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扣10分 施工人员入场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扣5分 未明确具体安全教育培训内容,扣2~8分 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未进行安全教 育,扣5分 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 每人扣2分 10 6 应急 预案 未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扣10分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未按规定配备救援人员,扣2~6分 未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扣5分 未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扣5分 10 小计60 7 一 般 项 目分包单 位安全 管理 分包单位资质、资格、分包手续不全或失效,扣10分 未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扣5分 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书,签字盖章手续不全,扣2~6分 分包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或未配备专职安全员,扣2~6分 10 8 持证 上岗 未经培训从事施工、安全管理和特种作业,每人扣5分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扣2分10 9 生产安 全事故 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10分 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扣10分 未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扣5分 10 10 安全 标志 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未按规定悬挂安全标志,扣2~6分 未绘制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扣3分 未按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设置,扣2~6分 未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扣5分 10

鲁JJ-077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主要功能抽查

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鲁JJ-077-□□□工程名称郯城水利建筑公司住宅楼施工单位郯城县水利建筑工程公司 序号项目安全和功能检查项目份数核查意见抽查结果核查(核查)人 1 建 筑 与 结 构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2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1 1 齐全、合格 3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6 6 齐全、合格 4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5 5 齐全、合格 5 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6 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 1 1 齐全、合格 7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8 8 齐全、合格 8 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1 1 齐全、合格 9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0 1 给 排 水 与 采 暖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2 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3 卫生器具灌水试验记录 4 消防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5 排水干管通球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6 1 电 气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2 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3 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 1 齐全、合格 4 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 2 2 齐全、合格5 1 通 风 与 空 调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2 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 洁净室内洁净度测试记录 4 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记录5 1 电 梯电梯运行记录 2 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1 智 能 建 筑系统运行记录 2 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 3 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年月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注: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

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鲁JJ-077-□□□工程名称郯东路70#沿街楼施工单位郯城县水利建筑工程公司 序号项目安全和功能检查项目份数核查意见抽查结果核查(核查)人 1 建 筑 与 结 构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2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3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5 5 齐全、合格 4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5 5 齐全、合格 5 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1 1 齐全、合格 6 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 1 1 齐全、合格 7 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8 8 齐全、合格 8 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4 4 齐全、合格 9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0 1 给 排 水 与 采 暖给水管道通水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2 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3 卫生器具灌水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4 消防管道压力试验记录 5 排水干管通球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6 1 电 气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2 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3 避雷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 1 齐全、合格 4 线路、插座、开关接地检验记录 2 2 齐全、合格5 1 通 风 与 空 调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记录 2 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 洁净室内洁净度测试记录 4 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记录5 1 电 梯电梯运行记录 2 电梯安全装置检测报告 1 智 能 建 筑系统运行记录 1 1 齐全、合格 2 系统电源及接地检测报告 1 1 齐全、合格 3 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年月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注: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

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5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5.1建筑与结构 5.1.1屋面淋水(蓄水)试验记录I基本要求与内容 (1)屋面防水工程完成后,应进行淋水或蓄水试验。 (2)屋面淋水(蓄水)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规定,并按检验(建)表5.1.1内容填写完整,数据应真实。 (3)屋面淋(蓄)水试验应进行监理旁站(对无监理项目,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 (4)屋面淋(蓄)水试验记录应由项目专业质检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手续应齐全 (5)对屋面泛水、变形缝、出屋面管道根部、过水孔等细部以及易出现渗漏水的薄弱部位在淋(蓄)水试验时,作为重点控制部位。 (6)坡屋面(斜屋面)采用2h淋水试验,或有监理(建设)签认的经一场2h以上的大雨记录。有条件的平屋面采用蓄水试验,蓄水时间不少于24h,对于蓄水屋面则必须进行蓄 水试验,蓄水高应符合设计要求,蓄水区的划分应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的规定。 n核查办法 (1)核查是否有淋(蓄)水试验记录。 (2)核查淋(蓄)水试验记录内容是否齐全,签证手续是否完整。川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未进行淋(蓄)水试验。 (2)淋(蓄)水试验未按规定进行或记录内容不完整,签证手续不全。 5.1.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I基本要求和内容 (1)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防水工程的细部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4)地下室防水工程验收时,应同时检查防水效果,并按检验(建)表 5.1.2填写检查情况。 (5)地下防水工程应由专业防水队伍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执业资格证书。n核查办法 (1)核查是否有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核查地下室防水工程渗漏水量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设计防水等级的标准。 (3)核查设计防水等级与现行国家标准要求是否符合。 (4)核查所用防水材料和防水工程的细部构造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川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渗漏水量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设计要求。 (3)填表中主要项目错、漏,签证不完整。 5.1.3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I基本要求和内容 (1)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地面防水工程的细部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工程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

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 一、地基与基础工程 1、土工击试验报告 2、回填土实验报告(应附图) 3、地基土承载力检测报告 4、地基土密实度检测报告 5、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报告 6、工程基桩承载力检测报告 7、基桩桩体质量检测报告 8、支护结构强度检测报告 9、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10、钢结构焊缝无损检测报告 11、钢筋连接工艺检验(评定)报告 12、后置埋件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13、基础混凝土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报告 14、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报告 二、主体结构工程 1、超声波探伤检测报告 2、钢结构射线探伤检测报告 3、后置埋件现场拉拔检测报告 4、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报告 5、钢结构涂料厚度检测报告 6、结构实体质量检测报告 7、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报告 三、装饰装修工程 1、防水工程蓄水试验记录 2、饰面砖粘结强度试验报告 3、后置埋件拉拔试验报告 4、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四、建筑屋面工程 1、保温厚度测试记录 2、淋水试验记录 3、防水工程蓄水试验记录 4、屋面雨后观察记录 五、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 1、卫生洁具环保检测报告 2、承压设备的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报告 3、排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 4、排水干管通球试验记录 5、雨水管道灌水试验记录 6、给水管道通水试验及冲洗记录 7、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 8、管道系统消毒、冲洗记录 9、管道、设备吹、洗(扫)记录 10、承压管道系统、设备及阀门水压试验记录 11、承压管道系统、设备及阀门严密性试验记录 12、阀门试验记录 1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主要组件的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14、消火栓系统测试记录 六、建筑电气工程 1、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2、电气防雷接地装置隐检与平面示意图 3、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4、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 5、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记录 6、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 7、大型照明灯具承载试验记录 8、高压部分试验记录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1、 5.0.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增设“术语”章节;2. 增设“检查评定项目”章节; 3. 将原“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一章调整为“检查评分方法”和“检查评定等级”两个章 节,并对评定等级的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4. 将原“检查评分表”一章调整为附录;5. 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的项目名称及分值进行了调整;6. 删除“挂脚手架检 查评分表”、“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7. 将“‘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改为“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并新增移动式操作平台和悬挑式钢平台的检查内容;8. 新增“碗扣式 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分表”;9. 依据现行法规和标准对检查评分表的内容进行了调整。表 (38) 1 总则 1.0.1 为科学评价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 全和健康,促进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实现安全检查工作的标准化,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检查评定。 1.0.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保证项目检查评定项目中,对施工人员生命、设备设施及环境安全起关键性作用的项目。一般项目General items 公示标牌Public signs 在施工现场的进出口处设置的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 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及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等。 2.0.4 临边Temporary edges 施工现场内无围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0.8m的楼层周边、楼梯侧边、平台或阳台 边、屋面周边和沟、坑、槽、深基础周边等危及人身安全的边沿的简称。 3 检查评定项目 安全管理 3.1.1 安全管理检查评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3.1.2 安全管理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 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应急救援。一般项目应包括: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持证上岗、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安全标志。 3.1.3 安全管理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工程项目部应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工程项目部应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5)对实行经济承包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中应有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6)工程项目部应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7)按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应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应按计划实施;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附条文说明)

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J G J P JGJ59—2011 备案号:J1334-201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safety inspection 2011—12—07 发布 2012— 07 —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safety inspection JGJ59-2011 J1334-2011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实施日期:2012 年 7 月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1 北京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检查评定项目;4. 检查评分方法;5. 检查评定等级。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增设“术语”章节;2. 增设“检查评定项目”章节;3. 将原“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一章调整为“检查评分方法”和“检查评定等级”两个章节,并对评定等级的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4. 将原“检查评分表”一章调整为附录;5. 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的项目名称及分值进行了调整; 6. 删除“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7. 将“‘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改为“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并新增移动式操作平台和悬挑式钢平台的检查内容; 8. 新增“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分表”; 9. 依据现行法规和标准对检查评分表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开华道1号,邮政编码:300384)。 本标准主编单位:天津市建工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中启胶建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安全分会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 天津一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二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3. 建设工程安全功能检验与检测项目

附录三建设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与检测项目 3.1 土建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TJ3) TJ3.1 试验检查记录 TJ3.1.1 屋面淋水、蓄水试验记录 TJ3.1.2 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TJ3.1.3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TJ3.1.4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TJ3.1.5 烟气(风)道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TJ3.2 幕墙及外窗气密性能、水密性能、抗风压性能检测报告(当设计对幕墙有平面位移性能要求时,应有相应平面位移性能检测报告) TJ3.3 建筑物沉降检测报告 TJ3.4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3.2. 桩基工程检验及抽样检测(ZJ2.9) ZJ2.9.1 钢桩焊缝探伤检查报告 ZJ2.9.2 桩承载力检测报告 ZJ2.9.3 桩身质量检验报告 ZJ2.9.4 ★管桩抗弯性能试验报告 3.3. 钢结构工程检验及抽样检测(GJ3.1) GJ3.1.1 ★钢结构超声波或射线探伤检测报告 GJ3.1.2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施工扭矩检验报告 GJ3.1.5 钢屋(托)架、桁架、钢梁、吊车梁等垂直度和侧向弯曲检测报告 GJ3.1.6 钢柱垂直度检测报告 GJ3.1.7 钢网架安装完成后及屋面工程完成后挠度检测报告 GJ3.1.8 单层(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整体垂直度检测报告 GJ3.1.9 单层(多层及高层)钢结构主体结构整体平面弯曲检测报告 GJ3.1.10 其它 3.4. 幕墙工程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MQ3) MQ3.1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MQ3.2 幕墙的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及平面位移性能(当设计未对平面位移性能提出要求时,不检测) 检测报告 3.5. 建筑给排水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SN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建标〖1999〗79号 99.05.25 根据建设部(98)建标工(便)字第16号函的要求,由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主编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经审查,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JGJ59-99,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原部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管理,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1 总则 1.0.1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1.0.3 本标准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 1.0.4 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2.0.1 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应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 注:1.“三宝”系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 2.“四口”系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2.0.2 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吊装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2.0.3 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中,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应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0.4 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2.0.5 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2.0.6 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项目

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项目 序号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资料核查及功能抽查项目 1 地基及基础地基处理强度、承载力实验报告 桩基础 打入桩:桩位偏差测量记录,斜桩倾斜度测量记录 灌注桩:桩位偏差测量记录,桩顶标高测量记录,混凝 土试块实验报告 工程桩承载力实验报告 地下防水渗漏水检测记录 2 主体结构混凝土结构 结构实体混凝土同条件养护试件强度实验报告 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弹-取芯法强度检测报告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报告 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测量记录 砌体结构 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报告 转角交接处、马牙槎混凝土检查 砂浆饱满度 空心砌块芯柱混凝土 钢结构 钢材、焊材、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复验报告 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实验报告 金属屋面系统抗风能力实验报告 焊缝无损探伤检测报告 地脚螺栓和支座安装检查记录 防腐及防火涂装厚度检测报告 主要构件安装精度检查记录 主体结构整体尺寸检查记录 木结构 结构形式、结构布置、构件尺寸 钉连接、螺栓连接规格、数量 胶核木类别、组胚方式,胶缝完整性、层板指数 烽火涂料及防腐、防虫药剂 铝合金结构 焊缝质量 高强螺栓施工质量 柱脚及网架支座检查 主要构件变形 主体结构尺寸 3 装饰装修 地面 防水地面蓄水试验,形成试验记录,验收时抽查复验 砖、石材、板材、地毯、胶、涂料等材料具有环保证明文件 门窗建筑外窗的气密性、水密性能和抗风压性能检验报告饰板面后置埋件现场拉拔力检验报告 饰面砖样板和外墙饰面砖的粘接强度检验报告 幕墙 硅酮结构胶相容性、玻璃粘接性检验报告 后置埋件和槽式预埋件的现场拉拔力检验报告 气密性能、水密性能、耐风压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验报告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及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记录

附件5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序号项 目 资料名称 份 数 核查意见核查人 1 建 筑 与 结 构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3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4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7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8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9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0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1 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12 1 给 排 水 与 采 暖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管道、设备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6 施工记录 7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 1 建 筑 电 气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设备调试记录 4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 施工记录 7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 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序 号 项目资料名称份数核查意见核查人 1 通 风 与 空 调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材料、配件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6 通风、空调系统调试记录 7 施工记录 8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 1 电 梯土建布置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 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开箱检验记录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施工记录 5 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6 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7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 1 建 筑 智 能 化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竣工图及设计说明 2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 5 系统技术、操作和维护手册 6 系统管理、操作人员培训记录 7 系统检测报告 8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结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培训学习心得 2012年4月14日至15日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在太原三桥大厦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培训学习,我作为当中的一元进行了学习,只能说对新标准有了一个大致的认识与理解,要想完全掌握还需进一步认真学习与领会,现将学习心得作一粗浅的总结,希望与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共享。 一、编制背景 1、在执行JGJ59-99的十多年中,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不断完善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2002年颁布了我国建国以来的第一部安全生产法,随后国务院于2003年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颁布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一系列的建筑施工安全规范、规程及标准。这就需要JGJ59-99和这些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接轨。 2、一些新技术新设备、设施的发明和应用(如:承插式脚手架在施工现场的应用)也需要充实和完善JGJ59-99。 3.一些被淘汰的设备设施和施工工艺也需要对JGJ59-99进行修订。因此国家在2009年对此立项修订,于2011年10月完成修订工作并报批,2011年12月建设部发布公告批准并于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二、JGJ59-2011修改的主要内容 1.从结构形式上进行了调整。

JGJ59-2011共分为总则、术语、检查评定项目、检查评分方法、检查评定等级五章,由原来的十七张检查表增加为十九张检查表,将汇总表和检查表作为附录。 2.确定了强制性条文。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中保证项目应全数检查。” “当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的等级为不合格时,必须限期整改达到合格。” 3、增设了“检评定项目”章节,这一章增加的篇幅较大,将原有检查表中的检查内容以文字条款的形式进行了表述,十九张检查表中的检查内容分为十九节进行了表述。 4、将原“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一章,调整为“检查评分方法”(第四章)和“检查评定等级”(第五章)两个章节。 三、检查评分方法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中,保证项目应全数检查。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定应符合本标准第3章中各检查评定项目的有关规定,并应按本标准附录A、B的评分表进行评分。检查评分表应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施工升降机、塔式起重机与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 3 、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3.1、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分值均应为100分,评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 3.2、评分应采用扣减分值的方法,扣减分值总和不得超过该检

建筑与结构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

建筑与结构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 资料 1屋面淋水(蓄水)试验记录 Ⅰ基本要求与内容 (1)屋面防水工程完成后,应进行淋水或蓄水试验。 (2)屋面淋水(蓄水)试验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规定,并按检验(建)表1内容填写完整,数据应真实。 (3)屋面淋(蓄)水试验应进行监理旁站(对无监理项目,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4)屋面淋(蓄)水试验记录应由项目专业质检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手续应齐全 (5)对屋面泛水、变形缝、出屋面管道根部、过水孔等细部以及易出现渗漏水的薄弱部位在淋(蓄)水试验时,作为重点控制部位。 (6)坡屋面(斜屋面)采用2h淋水试验,或有监理(建设)签认的经一场2h以上的大雨记录。有条件的平屋面采用蓄水试验,蓄水时间不少于24h,对于蓄水屋面则必须进行蓄水试验,蓄水高应符合设计要求,蓄水区的划分应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的规定。 Ⅱ核查办法 (1)核查是否有淋(蓄)水试验记录。 (2)核查淋(蓄)水试验记录内容是否齐全,签证手续是否完整。 Ⅲ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未进行淋(蓄)水试验。 (2)淋(蓄)水试验未按规定进行或记录内容不完整,签证手续不全。 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Ⅰ基本要求和内容 (1)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4)地下室防水工程验收时,应同时检查防水效果,并按检验(建)表2填写检查情况。 (5)地下防水工程应由专业防水队伍施工,主要施工人员应持有执业资格证书。 Ⅱ核查办法 (1)核查是否有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核查地下室防水工程渗漏水量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设计防水等级的标准。 (3)核查设计防水等级与现行国家标准要求是否符合。 (4)核查所用防水材料和防水工程的细部构造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Ⅲ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渗漏水量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设计要求。 (3)填表中主要项目错、漏,签证不完整。 3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Standard of Construction Safety Inspection 自 1999-5-1 起执行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9]79号 根据建设部(98)建标工(便)字第16号函的要求,由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主编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经审查,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JGJ59—99,自1999年5月1日起施行。原部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管理,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具体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日 前言 根据建设部(98)建标工[便]第16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3.检查评分表。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了文明施工、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外用电梯和起重吊装五部分检查表。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负责具体解释单位是: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地址:北京西郊百万庄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本标准主编单位: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工程标准化协会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嘉兴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北京建工集团、山西省建筑安全监督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秦春芳刘嘉福戴贞洁丁传波姜敏关海欧戴宝荣夏静姚天玮孙锦强叶松荣唐伟康琮 1999年2月 目次 1 总则 2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3 检查评分表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doc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表3.0.1企业名称:经济类型:资质等级: 单位工程(施工 现场)名称建筑 面积 (m2) 结构 类型 总计得 分(满 分分值 100分) 项目名称及分值 安全管理 (满分分 值为10 分) 文明施工 (满分分 值为20 分) 脚手架 (满分分 值为10 分) 基坑支护 与模板工 程(满分 分值为 10分) “三宝” “四口” 防护(满 分分值为 10分) 施工用电 (满分分 值为10 分) 物料提升 机与外用 电梯(满 分分值为 10分) 塔吊 (满分分 值为10 分) 起重吊装 (满分分 值为分5) 施工机具 (满分分 值为分5) 评语: 检查单位负责人受检项目项目经理 年月日 精品文档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表3.0.2 序号检查项目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 分数 实得 分数 1 保 证 项 目安全生产 责任制 未建立安全责任制,扣10分 各级各部门未执行责任制,扣4~6分 经济承包中无安全生产指标,扣10分 未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10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扣10分 管理人员责任制考核不合格,扣5分 10 2目标管理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扣10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的扣10分 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的扣8分 考核办法未落实或落实不好的扣5分 10 3施工组织 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措施,扣10分 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扣10分 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未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措施未落实,扣8分 安全措施不全面,扣2~4分 安全措施无针对性,扣6~8分 安全措施未落实,扣8分 10 4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技 术交底 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扣10分 交底针对性不强,扣4~6分 交底不全面,扣4分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2~4分 10 5安全检查无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扣5分 安全检查无记录,扣5分 检查出事故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扣2~6分 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扣5分 10 6安全教育无安全教育制度,扣10分 新入场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扣10分 无具体安全教育内容,扣6~8分 变换工种时未进行安全教育,扣10分 每有一人不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2分 施工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的,扣5分 专职安全员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扣5分 10 小计60 7 一 般 项 目班前安全 活动 未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扣10分 班前安全活动无记录,扣2分 10 8特殊作业 持证上岗有一人未经培训从事特种作业,扣4分 有一人未持操作证上岗,扣2分 10 9 工伤事故工伤事故未按规定报告,扣3~5分 工伤事故未按事故调查分析规定处理,扣10分 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扣4分 10 10 安全标志无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扣5分 现场未按安全标志总平面图设置安全标志的,扣5分 未建立工伤事故档案,扣4分 10 小计40检查项目合计100 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2.保证项目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检查评分表计零分。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条文说明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条文说明 (2012-11-17 09:23:35) 目次 1 总则 3 检查评定项目 3.1 安全管理 3.2 文明施工 3.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3.4 门式钢管脚手架 3.5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3.6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3.7 满堂脚手架 3.8 悬挑式脚手架 3.9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10 高处作业吊篮 3.11 基坑工程 3.12 模板支架 3.13 高处作业 3.14 施工用电 3.15 物料提升机 3.16 施工升降机 3.17 塔式起重机 3.18 起重吊装 3.19 施工机具 4 检查评分方法

5 检查评定等级 1总则 本标准编制的目的。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或其他方对房屋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评定。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针对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中的要求。 3 检查评定项目 3.1安全管理 3.1.3 对安全管理保证项目说明如下: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是指工程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生产、技术、机械、器材、后勤、分包单位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均应建立安全责任制。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项目制定的安全管理目标,进行责任目标分解。建立考核制度,定期(每月)考核。 工程的主要施工工种,包括:砌筑、抹灰、混凝土、木工、电工、钢筋、机械、起重司索、信号指挥、脚手架、水暖、油漆、塔吊、电梯、电气焊等工种均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在相对固定的作业区域悬挂。 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应按住建部的规定,一万平方米以下工程1人;一万~五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五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 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就是要确保购置、制作各种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工具、材料及文明施工设施和工程抢险等需要的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还应提前编制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 2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需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应按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执行。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提出修改完善意见的,施工单位应按论证报告进行修改,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应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3 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按工程部位分部分项进行交底;二是对施工作业相对固定,与工程施工部位没有直接关系的工种,如起重机械、钢筋加工等,应单独进行交底;三是对工程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应进行以安全施工方案为主要内容的交底。 4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应包括定期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以每周一次为宜。季节性安全检查,应在雨季、冬季之前和雨季、冬季施工中分别进行。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复查,应按照谁检查谁复查的原则进行。 5安全教育 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应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进行,培训教育应进行

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目录 ? 1. 总则; ? 2. 术语; ? 3. 检查评定项目; ? 4. 检查评分办法; ? 5. 检查评定等级以及相关附录。 ? ? 1. 增设“术语”章节; ? 2. 增设“检查评定项目”章节; ? 3. 将原“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一章调整为“检查评分方法”和“检查评定等级” 两个章节,并对评定等级的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 ? 4. 将原“检查评分表”一章调整为附录; ? 5. 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中的项目名称及分值进行了调整; ? 6. 删除“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7. 将“‘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改为“高处作业检查评分表”,并新增移动式操作平台和悬挑式钢平台的检查内容; ?8. 新增“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满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高处作业吊篮检查评分表”; ?9. 依据现行法规和标准对检查评分表的内容进行了调整。 ?10.增加了强制性条文。 ? 标准的主要章节 ? 1 总则 ? 2 术语 ? 3 检查评定项目 ? 3.1 安全管理 ? 3.2 文明施工 ? 3.3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 3.4 门式钢管脚手架 ? 3.5 碗扣式钢管脚手架 ? 3.6 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 ? 3.7 满堂脚手架 ? 3.8 悬挑式脚手架 ? 3.9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 3.10 高处作业吊篮 ? 3.11 基坑工程 ? 3.12 模板支架 ? 3.13 高处作业 ? 3.14 施工用电

? 3.15 物料提升机 ? 3.16 施工升降机 ? 3.17 塔式起重机 ? 3.18 起重吊装 ? 3.19 施工机具 ? 4 检查评分方法 ? 5 检查评定等级 ?附录A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附录B 建筑施工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 ?本标准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保证项目 (2011版) 安全生产责任制(10分):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扣10分 ?安全生产责任制未经责任人签字确认,扣3分 ?未备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扣2~10分 ?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扣2~10分 ?工程项目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扣5分 ?未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扣5分 ?未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扣2~5分 ?未制定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等管理目标,扣5分 ?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扣5分 ?未建立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扣5分 ?未按考核制度对管理人员定期考核,扣2~5分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10分): ?施工组织设计中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扣10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扣10分 ?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扣10分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批,扣10分 ?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无针对性或缺少设计计算,扣2~8分 ?未按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扣2~10分 安全技术交底(10分): ?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扣10分 ?未按分部分项进行交底,扣5分 ?交底内容不全面或针对性不强,扣2~5分 ?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扣4分

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主要功能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主要功能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 (一)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检查屋面有无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进行。有可能作蓄水检验的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屋面淋水试验记录应填写完整,签字齐全并加盖公章。 (二)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时,工地必须提供地下工程”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房屋建筑地下室只调查围护结构内墙和底板。工地必须在”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上详细标示: 1、在工程自检时发现的裂缝,并标明位置、宽度、长度和渗漏水现象; 2、经修补、堵漏的渗漏水部位; 3、防水等级标准容许的渗漏水现象位置。 地下防水工程验收时,经检查、核对标示好的”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等资料必须纳入竣工验收档案中去。 (三)有防水要求的楼面蓄水试验记录: 对于厨房、卫生间楼面和墙面,设计图纸有注明需要做防水处理的,一定要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蓄水试验验收时应按表格《屋面、厕浴间蓄、淋水试验抽检记录表》填写相关的内容,并绘制《厨房卫生间、屋面、墙面试水记录附图》。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整个蓄水试验过程均应有建设(监理)方参与并签字盖公章。 (四)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主体工程每一楼层进行的测量放线时,施工员均应对建筑物四大角的垂直度和楼层的标高,用光学仪器(经纬仪、水准仪)进行观测并做好成果的记录。主体封顶后尚应对建筑物全高(垂直度、标高)进行测量,并做好相关的记录。测量记录应有建设(监理)的确认签字。 (五)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厨房、卫生间等的抽气(风)道,应进行通畅效果的功能检验,检验结果应填写《抽气(风)道检查记录》表格,并应有建设(监理)的确认签字。 (六)幕墙及外窗”三性”检测报告: ”三性”是指幕墙及外窗的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的特性。建筑物的幕墙(玻璃幕墙、金属幕墙)及外窗(金属窗、塑料窗)均要进行气密性、水密性和耐风压的三项性能指标的检测,应有检测合格的报告,否则不能进行验收。 (七)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沉降观察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负责主持观察,并要请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有监理的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做监测人。观测点应按设计图纸要求布置,当设计没有要求时观测点的数量不宜少于六个点,并应设置在房角、纵横墙连接处以及沉降缝(伸缩缝隙)的两侧;工业厂房可布置在基础柱子、承重墙及厂房转角处。施工员负责填写观测记录和绘制《水准点、观测点布置图》、《S、T、 P三者关系图和沉降量曲线图》,保证测量成果的精确可靠。现场布置的水准点不应少于3点。 (八)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卫生器具等设施应有节约用水、降低能耗的性能,其指标应经专门的测试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电气设施应有节约用电、降低能耗的性能,其指标应经专门的测试并符合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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