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实施办法

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实施办法
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实施办法

附件一:

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实现核能利用与环境的和谐发展,提高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的科学性、公正性、公理性和民主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2号)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等法律和部门规章中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其他民用核设施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核电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分阶段实施,本办法规定了核电厂厂址审批、建造、运行三个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公众参与的实施办法。在核电厂建设项目各阶段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均应编制公众参与篇章,切实反映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的公众对于核电厂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给出对于公众意见和建议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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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不采纳的说明。若其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没有公众参与篇章的,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第四条 国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活动。

公众参与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

第五条 开展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公众参与工作的主体是项目建设单位,并对公众参与活动的结果负责。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开展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活动参与工作。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会议,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审批决定时,应当认真考虑核安全与环境专家委员会的处理建议。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通过组织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再次征询公众意见。

第六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单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同时将公众参与篇章在政府网站上公示,有效期直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结束。

第二章 核电厂厂址审批阶段公众参与的一般要求

第七条 核电厂厂址审批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电厂厂址的重要技术文件,同时也是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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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电厂建设项目的依据。本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活动公众参与应充分体现厂址所在区域相关政府部门、单位、专家和个人对核电厂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在核电厂厂址审批阶段,建设单位应在广泛征询公众意见之前,通过直观有效的方式向项目所在地公众普及核电相关知识,如分发核电知识宣传册、组织核电知识专题讲座、举办核电知识展览和核电厂现场参观等。

第九条 核电厂建设单位应建立永久的信息公开专用网站,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面向社会开展公众参与,为公众提供信息传递的互动平台。

第十条 核电厂建设单位应建立专门的公众接待中心,配备电话、传真和电脑等设施,方便公众查询核电厂建设和运行的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 核电厂厂址审批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第一次信息公告

核电厂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

(二)第二次信息公告

核电厂建设单位在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得到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论后,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告核电厂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和相关信息,并发布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三)征询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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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一号、二号信息公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同时采取互联网、公众接待、发放调查表和召开公众座谈会(或听证会)等方式公开征询公众意见。

(四)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参与活动中所有的公众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及时进行有效的处理,并在专用网站上或环境影响报告书中予以反馈。

第三章 核电厂建造阶段和运行阶段公众参与的一般要求

第十二条 核电厂建造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电厂建造许可证的重要技术文件。核电厂建造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作为前阶段公众参与工作的延续,重点关注征地移民安置的落实、前阶段公众关注问题的解决、核电厂环境保护相关设施初步设计所致环境潜在影响的进一步分析等,让公众了解核电厂为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而在其环境保护相关设施初步设计方面的改进,并对核电厂的初步设计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 核电厂运行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核电厂运行许可证的重要技术文件,核电厂运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作为前阶段公众参与工作的延续,让公众了解核电厂环境保护相关设施的运行效能以及核电厂的最终设计与建造对环境的潜在影响,重点是让公众了解核电厂各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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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设施在工程建设上的落实情况,以及公众关注问题的处理,并对核电厂的运行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核电厂建造阶段和核电厂运行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主要通过核电厂信息公开专用网站和公众接待中心进行,建设单位应保证网站和公众接待中心的可用性,并在网站上及时发布核电厂相关的环境信息、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对公众通过各种渠道提出的所有问题进行解答,向公众告知其所关注问题的解决和落实情况。

第四章 公众参与相关工作的实施规定

第一节 信息公开方式

第十五条 核电厂第一次信息公告的发布应通过当地主要公众媒体(如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册、通知、公告等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

为确保公众能更有效地获取核电厂的相关信息,核电厂厂址附近的信息公告发布应采用在相关乡镇或居民点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

第十六条 在核电厂信息公开专用网站建立后,核电厂的相关信息公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以通过信息公开专用网站发布。

第二节 信息公告的主要内容

第十七条 第一次信息公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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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建核电厂的名称、规模及概要;

(二)拟建核电厂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四)核电厂信息公开专用网站网址以及公众接待中心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第十八条 第二次信息公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拟建核电厂工程简述;

(二)拟建核电厂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三)预防或者减轻潜在不良环境影响所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七)征询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第三节 信息公告的时间要求

第十九条 信息公告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活动过程中应保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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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被征询意见公众的选择原则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选择被征询意见的公众时,应当综合考虑地域、职业、专业知识背景、表达能力、受影响程度等因素,以体现被征询意见公众的代表性,所选择的被征询意见公众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利益相关方: (一)受核电厂建设和运行影响的公众,如核电厂拟设规划限制区内的公众、征地移民、依靠厂址附近环境特征谋生的公众等;

(二)厂址所在区域各级政府相关部门;

(三)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四)有关专家;

(五)其它机构,如环境保护组织等民间社会团体。

第二十一条 主要被征询意见公众的选择范围应根据核电厂建设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核电厂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确定,重点关注核电厂厂址半径15km区域。

第五章 公众参与实施的具体组织形式

第一节 发放调查表

第二十二条 在核电厂厂址审批阶段,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调查公众意见时首先应在第二次信息公告发布后采取发放调查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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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表的内容设计应简单、通俗、明确、易懂,主要采用选择题方式,要求公众对其关系最密切及敏感的问题给出选择性回答。同时还应设置问答部分,便于公众根据自身对于核电厂建设项目的认识,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提出意见、要求和建议。调查表应避免有可能对公众产生明显诱导的问题。

在调查表的设计上,还应包括被征询意见公众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拟建核电厂概况、建设必要性、核电厂潜在的环境影响及初步评价结论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 调查表的发放数量应根据核电厂建设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组织公众参与所需要的人力和物力以及其它相关因素确定,但有效份数应不少于300份。

第二十四条 调查表的发放对象应按本办法第四章第四节的规定进行选取,其中在核电厂拟设规划限制区范围内被征询意见公众的比例应不低于发放总数的60%。

第二十五条 调查表可以在核电厂信息公开专用网站上下载,由公众填写后提交。

第二十六条 被征询意见的公众在填写调查表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第二十七条 对所有有效回收的调查表,应按征求意见的条款分别归类与统计分析,为确定座谈会的主要议题提供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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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座谈会

第二十八条 在核电厂厂址审批阶段,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在调查表回收统计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座谈会的方式进一步征询公众的意见。

第二十九条 应根据核电厂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环境因素和评价因子等相关情况,以及调查表的分析结果和与公众前期沟通情况确定座谈会的议题,主要包括核电厂建设的必要性、核电厂环境影响及核电厂事故预防措施、核电厂建设和运行期间的环境管理要求、公众关心的问题解答、对核电厂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公众关心的其它问题等。

第三十条 选择参加座谈会的公众原则参见本办法第四章第四节的相关要求,但参加座谈会的公众代表人数不得少于30人,利益相关的公众个人代表比例不得少于公众代表人数的50%。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座谈会召开7日前,将座谈会的时间、地点、主要议题等事项,书面通知参加座谈会的公众。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在座谈会结束后5日内,根据现场会议记录整理制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并存档备查,同时将座谈会会议纪要在核电厂信息公开专用网站上发布。

第三十三条 会议纪要应当如实记载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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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听证会

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以下简称“听证会组织者”)决定举行听证会征询公众意见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10日前,通过公共媒体或者采用其他公众可知悉的方式,公告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听证事项和报名办法。

第三十五条 希望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听证会公告的要求和方式提出申请,并同时提出自己所持意见的要点。

听证会组织者应按本办法第四章第四节的规定在申请人中遴选参会代表,并在举行听证会的5日前通知已选定的参会代表。

听证会组织者选定的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人数一般不得少于15人。

第三十六条 听证会组织者举行听证会,设听证主持人1名、记录员1名。

被选定参加听证会的组织的代表参加听证会时,应当出具该组织的证明,个人代表应当出具身份证明。

被选定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因故不能如期参加听证会的,可以向听证会组织者提交经本人签名的书面意见。

第三十七条 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如实反映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遵守听证会纪律,并保守有关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三十八条 听证会必须公开举行。

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凭有效证件按第三十五条所指公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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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听证会组织者申请旁听公开举行的听证会。

准予旁听听证会的人数及人选由听证会组织者根据报名人数和报名顺序确定。准予旁听听证会的人数一般不得少于15人。

旁听人应当遵守听证会纪律。旁听者不享有听证会发言权,但可以在听证会结束后,向听证会主持人或者有关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 新闻单位采访听证会,应当事先向听证会组织者申请。

第四十条 听证会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听证会主持人宣布听证事项和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会参加人;

(二)建设单位的代表对建设项目概况作介绍和说明;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代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做说明;

(四)听证会公众代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问题和意见;

(五)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代表对公众代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解释和说明;

(六)听证会公众代表和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代表进行辩论;

(七)听证会公众代表做最后陈述;

(八)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第四十一条 听证会组织者对听证会应当制作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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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笔录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听证会主要议题;

(二)听证主持人和记录人员的姓名、职务;

(三)听证参加人的基本情况;

(四)听证时间、地点;

(五)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代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所作的概要说明;

(六)听证会公众代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问题和意见;

(七)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代表对听证会公众代表就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问题和意见所作的解释和说明;

(八)听证主持人对听证活动中有关事项的处理情况;

(九)听证主持人认为应笔录的其他事项。

听证结束后,听证笔录应当交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审核并签字。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的,应当记入听证笔录。

第四十二条 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举行听证会的,适用《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四十三条 核电厂建设单位应将开展公众参与所得到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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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件、影像资料存档,以备查阅。

第四十四条 其它未尽事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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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试述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环境是我们生产生活的场所,环境问题是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破坏。今天,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问题,与人们的联谊越来越密切,随之公众对环境保护的注意力也越来越强,公众参与在环境保护中的地位与作用越来越明显,本文分析了我国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现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能给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公众参与环保意识法律制度 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也就是环境保护的民主原则,他是环境保护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现行的公众参与制度,又称为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民主制度,是指在环境保护中,任何公民既享有保护环境的权利,同时也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都有平等保护环境事业和环境决策繁荣权利,都应积极主动的参与环境保护事业。但是在实践中,我国的环境保护事业的民众参与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结合自己的调查,提出了一些提高民众参与环境保护事业的举措。 一、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 1、从公众参与意识和态度来看,公众的环境意识水平有待提高。据调查统计,56.7%的公众认为中国环境污染状况“非常严重”和”比较严重”,远高于认为“不太严重” 和“没有问题”的22.8%。但对面临的环境问题重视程度较低,排在社会治安、教育.人口.就业之后.位居第5。但是公众的环境保护的“知”与“行”有较大的差距.公众的环境忧患意识和环境索取意识远高于环境参与意识和奉献意识。公众虽然具有了一定的环境意识,对自身的环境问题较为关心,但是对环境问题的解决却依然表现出“政府依赖性”.即认为环境保护是政府职责而非个人义务.对环境保护不参与、不奉献,民众心理普遍存在着想拥有一个好的环境.却不愿意为此有所付出的心态。 2、公众的环保知识水平有待提高。环保知识包括公众对环境保护、环境科学知识以及人与自然环境关系的理解程度.对环保政策法规,政府环保措施.公众环保权利和反映环境问题的渠道的了解情况,对生态环境和日常生活环境问题严重程度的认知度。公众的环保知识处于相当低的层次.主要表现在人们对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有一定的认识,但对各地政府采取的环保措施知情率低.人们对环境保护的概念模糊,超过1/3的人对“治理污染措施”的认知仅停留在环境卫生层面。 3、公众的环保意识及态度不高。公众在环境意识中具有很强的“依赖政府性”特点.公众普遍认为,政府在环保方面应负更多的责任;在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关系的认识上,公众更倾向于在当地的发展过程中经济建设重于环境保护认为“经济发展不可避免地会破坏环境”;公众的道德意识较弱.只有不足1/

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中国南车集团北京二七车辆厂丰台区张郭庄地区 职工住宅项目(一期)B01-A、B01-B、B06地块建设项目环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与环评单位就拟建项目的相关内容及环评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信息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南车集团北京二七车辆厂丰台区张郭庄地区职工住宅项目(一期)B01-A、B01-B、B06地块。 建设单位:中国南车集团北京二七车辆厂。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张郭庄甲1号。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1003万元,由建设单位自筹。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建筑面积74876.5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2206.44m2;地下建筑面积12670.11m2。具体建设内容为在B01-A地块内新建1#住宅楼、2#住宅楼、3#居民公共服务设施楼、46#开闭站、1#地下停车场;在B01-B地块内新建16#住宅楼以及地下燃气锅炉房(地下燃气锅炉房环评已批复,批复文号为丰环保审字[2014]250号);在B06地块内新建20#住宅楼、21#住宅楼、22#住宅楼、47#变配电室以及4#地下停车场。 二、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施工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扬尘、噪声、固废和废水等。 防治措施:通过采取洒水抑尘、设置围挡、夜间禁止施工、加强管理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 2、运营期 (1)水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水污染物为居民、工作人员生活污废水。 防治措施:排水实行污废分流制。生活废水经本项目新建的中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大部分回用于冲厕及小区绿化;小部分近期临时排入本项目改造的北京二七车辆厂厂区污水处理站,远期排入河西再生水厂。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近期排入本项目改造的北京二七车辆厂厂区污水处理站,厂区污水处理站出水达标排放至长辛店明沟;远期排入河西再生水厂。 (2)大气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尾气,以及中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污染物。 防治措施:地下停车场采用机械通风,排风采取地面排风方式,1#和4#地下停车场分别设置2个和1个排风口,各排风口距地面高度均为2.5m。风机每天运行8h,每小时换气4次。中水处理站为全地下式,位于1#地下停车场的设备用房内。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至室外,排气口高度为1.5m。 (3)固体废物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以及中水处理站污泥、废活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投标文件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投标文件 一、项目环评收费 本项环评工作为总包,费用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费用、环境监测费用、环境影响报告验收费用。 1.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费用 依据《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咨询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文的要求,本项目环评咨询收费计算如下: 本项目投资为亿元,在投资额~2亿元区间内,收费标准为6~15万元,经内插法计算,收费标准为万元,如下图所示。 内插法计算收费标准 本项目为市政项目,调整系数为1,环境敏感程度为敏感,调整系数为,最终收费为:×1××=万元。 2.环境监测费用 本项目环境监测涉及5个监测因子,监测点位为3个,费用为10万元。 3.环境影响报告验收费用 环境影响报告验收费用包括专家评审费、会议室的租用费和用餐费等,费用合计为2万元。

4.费用合计 费用合计为+10+2=万元。 二、项目环评流程和所需时间 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将尽快开始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制定监测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监测单位开始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同时开始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具体技术工作,并编写环评报告,待公众参与结果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收回后,完成环评报告并报等待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报告进行修改直至拿到该项目环评的批文。 本项目所需时间主要有公众参与、环境现状监测、环评报告编写和环评验收几部分组成,其中公众参与依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冀环办发[2010]238号文《关于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项目工众参与分两次进行,每次不少于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度如下表所示。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研究及意义_李琳

收稿日期:2014-10-30 作者简介:李琳(1990-),女,山东泰安人,硕士研究生,从事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环境法研究。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研究及意义 李 琳 (兰州理工大学人文学院,兰州730050) 一、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含义作为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已经在环境保护法中得到确认。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是“指在环境保护领域中,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参与其环境权益相关的决策活动,并且有权获得相应的法律保护和救济,以使得环境保护相关决策更加符合公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将公众参与引入环境保护中,正是民主理念在这一领域中的延伸。 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研究现状(一)国外研究现状 就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理论研究来看,国外学者的研究起步较早,形成了相对成熟且成体系的研究成果。对于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研究,从整体上大致可以分为理论的提出,过程的评价和效果的反思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在这一理论提出阶段学者们主要以理论研究为主,着力将公众参与的理念引入并应用到环境保护这一领域中。美国海洋生物专家雷切尔·卡逊在1962年发表的《寂静的春天》这一著作中,以大量的事实为依据,指出杀虫剂等农药化肥的过度使用会对环境以及生物产生巨大的不可逆的破坏作用。这一观点成了现代环保思想的开端,引发了美国乃至全世界对环境保护的密切关注。随着环境保护运动的高涨,世界上很多国家的群众环保运动组织和环境保护政党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了出来,环保运动此起彼伏。1970年美国密歇根大学教授萨克斯以法学中的“共有财产”和“环境公共信托伦”理论为根据,提出了系统的环境权理论,从而调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第二阶段,这一阶段学者们的研究重点从单纯的理论研究开始转向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过程的评定,逐渐引入一些实证案例。相对于前一阶段的理论研究,这一阶段的研究从视角和内容上都有了细化和深化,如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在国别上的差异对比,学者卡拉森与安格尔,将美德两 国的多家制造企业中制造弹性这一系数对环境管理所产生的影响效果进行了对比得出结论:在环境过程控制上,美国注重过程的监管,而德国更注重末端循环管理。还有学者从公众参与的主体为切入点,对非政府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效果进行研究,提出将NGO 参与引入国家环境决策。加拿大学者埃德尔等学者在《环境管理与公众参与》着眼于公众参与机会在环境保护领域的评价与判断,专门就加拿大以及各省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法律实施与执行做了全面的评价与判断。 第三阶段,这一阶段学者们开始对前期的理论基础研究和实证案例研究的实际效果进行反思,这是因为从一些实例中得出结论,将公众参与引入决策机制增加了决策的成本与效率,然而这并没有阻止将公众参与应用到环境决策过程中,相反却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公众参与在环境保护领域中的渗透。在2004年出版的《环境决策制定过程中的交流和公众参与》(德里卡什)一书中,作者通过研究能够从决策机制上直接或者间接参与决策的大量案例,指出公众参与问题的解决与定性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环境政策的制定。 综上所述,国外学者们对于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研究首先聚焦于基础理论建设,进而引入实证和案例的研究,从而在此基础之上开始反思如何提升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不断充实和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研究成果与体系。 (二)国内研究现状目前,公众参与的思想已经被广泛引入环境学领域的环境政策研究和环境管理领域的协作环境管理理论,成为该领域学术界的主流观点,但整体还尚未达到西方发达国家的研究水平。近年来,结合我国当下正处于转型时期的 摘要:工业革命之后,人类每一次生产力的飞速发展,都伴随着资源环境的牺牲与破坏。环境问题的严峻性 使得人类对于环境保护这一共同目标达成共识。目前,公众参与的理念已经被广泛引入环境保护领域之中。但我国对此的研究与实践还尚未达到西方发达国家的研究水平,现实操作与应用中仍然存在诸多缺陷。由于政府和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局限性,使得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关键词: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公众参与原则中图分类号:C91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36-0053-02 F a X u e Y a n J i u ☆法学研究☆ 53

《公众参与》教案设计

总第57课时第二十周星期二第三节公众参与 【学习目的】: 1.认识公众参与在环境保护中的作用。 2.理解个人在环境保护中应具备的态度、责任和行为准则,形成正确的环境伦理观。 约的情况。 【学习重点】: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环境伦理观,理解个人在环境保护中应具备的态度、责任和行为准则。 【学习方法】:理论联系实际、案例分析法 课时安排:1课时 【学习过程】: 一、公众参与是实施可持续发展取得成功的关键 可持续发展不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事情,而是全人类的共同目标,从根本上讲,需要全人类在生产、生活、思维方式等方面都发生根本的变革。公众参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之一。因为只有极大地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使环境保护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的责任和使命,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新型文化观念,自觉约束自身行为,协助政府推动环境保护的发展,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才能真正实现。 二、公众参与的主要形式 公众参与可持续发展,就是要积极参加有关可持续发展的决策、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进而用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方法来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 1.民间环境保护组织(NGO) 优势: ①拥有专业的知识、技术及调查能力 ②拥有更加单纯的社会责任感和充沛的创造力 ③引起了更广泛的基层团体的参与和支持。 作用(工作方向): ①环境和生态的教育与研究; ②协助政府执行环境政策; ③监督企业的行为,与企业合作开发环保产品及服务。 我国NGO活动情况: ①发展非常快(注册的已超过2000个) ②活动活跃,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③都有自己的对象和目标 ④我国政府批准成立的第一个较大的群众性民间环保团体——中国文化书院绿色文化分院(也称“自然之友(Friends of Nature)”) 它以开展群众性环境教育、倡导绿色文明、建立和传播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文化、促进中国的环保事业为宗旨。 案例④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站(WWF China)为儿童建立“地球的孩子”网站 通过学习,了解该网站设立的目的,了解网站的组成部分及各部分的主要内容,从而进一步体会公众参与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 2.环境伦理的道德建设 (1)环境伦理的概念:(补充) 环境伦理是指人与自然相处的各种道德准则,它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舆论的力量,逐渐形成的一定信念、习惯、传统,用来指导和约束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判断行为善恶与否,以及人类对自然尽什么样的义务等。 (2)环境伦理的作用: 帮助人们全面地、科学地认识和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 (3)个人在环境保护中应具有态度与责任: ①尊重地球上一切物种 ②尊重自然生态的和谐稳定、 ③着眼当前并思虑未来(克服短期行为)等 (4)环境道德主要内容:表5.4

公众参与案例

1公众参与 1.1公众参与的目的和意义 任何开发建设都会对周围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有利或不利的影响,直接或间接影响邻近地区公众的利益。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导入公众参与调查,是环评方与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的手段。它可以使项目环境影响区公众能及时了解环境问题的信息,充分了解项目,有机会通过正常渠道发表自己的意见,直接参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提出有益的看法,从而减轻环境污染,降低环境资源的损失,这对于建设方案的决策和实施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在项目环境影响过程中开展公众参与调查,以收集相关区域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认识、态度和要求,从而在环境影响评价中能够全面综合考虑公众的意见,吸收有益的建议,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趋完善与合理,制定的环保措施更符合环境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提高项目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从而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1.2公众参与工作计划 在进行本项目公众参与时,按照力求普遍,重点突出的原则,确定公众参与的对象。根据本项目的环境影响特点,确定本项目拟建址附近居民、村委会、工厂及当地环保部门作为主要公众参与对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并结合有关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制定本项目的公众参与工作方式,方式如下: (1)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2)征求公众意见 (3)公众意见汇总分析 (4)公众意见的反馈 (5)编写公众参与篇章 1.3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是通过网上公示,张贴通告,访问调查和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充分收集公众意见。 1.3.1环评第一次公示 1.3.1.1网上公示 本次公众参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粤环[2007]99号)进行环评信息公开与公众调查。 本项目课题组在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建设单位与本项目课题组在广东省平远县人民政府信息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e53026454.html,)上进行第一次公众参与的网上公示,公布有关内容,相关图片见图15.3-1,公示时间:从2010年01月10日起共20天。 图15.3-1 环评第一次网上公示 1.3.1.2现场公示 为了方便评价区域内当地居民了解项目信息,建设单位在长田镇、官仁村等地张贴了《广东新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精炼茶油及油茶副产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公示张贴现场照片详见图15.3-2。

环评实施方案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 1.前言 1.1目的意义 通过调查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明确评价区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分析论证本项目与环境保护工作之间的矛盾,指出现实存在与潜在的环境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针对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对策,达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之目的,同时也为做好新孟河建设及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2目标任务 (1)针对本项目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做出评价结论。 (2)提出符合当地环境特征的环境对策、环境管理模式及环境监测方案。 2.编制依据 2.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00年4月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08年2月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1995年10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水土保持法》,于2010年12月修正;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 2.1-2011、hj 2.2-2008、hj 19-2011);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新建新孟河的通知》(国办发[2004]1号);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于2008年8月修正;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11月国务院令第326号修正 2.2 相关文件及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4);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环境》(hj/t19-1997); (4)《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3.主要工作内容 3.1工作内容(1)新孟河拓浚工程建设项目基础资料收集 a.项目情况系统了解,包括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包括工程量和工程布置,工艺设计等。 b.新孟河拓浚工程项目区自然状况,包括地形地貌、水系水文、气象条件、植被状况等。 c.新孟河拓浚工程建设对当地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包括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拆迁情况、对当地植被水系的影响和对周边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d.新孟河拓浚工程目前建成的绿地系统、排水系统,及其效果分析。 (2)通过现场踏勘进行评价区域环境现状调查 a.主要施工内容(施工期间地表面大部分裸露,对此是否会导致水土流失) b.项目场址附近主要是居住区、商业区和文化区分布,主要污染源调查 c.生物多样性调查,如鸟类、爬虫类、小兽类、两栖类、昆虫类种类及数量 d.本项目运行后排放的污水去向,是否达到对应的排放要求,对周围水体水质有无影响。 e.果岭等植草养护是否施用化肥和喷洒农药、杀虫剂,是否造成面源污染 f.草坪修剪及各类水泵、送排风机采取适当的减振、消声、隔声措施后是否会对周围居民产生不适感(噪音) g.项目运营后,废气来源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办法(试行)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获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信息、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活动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中办发〔2017〕68号);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晋办发〔2018〕65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是指相关职能部门在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相关职能部门,是指由赔偿权利人指定的具体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以及司法、财政等相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具体工作。 在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活动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众参与应当遵循依法有序、公益自愿、公开便利的原则。 第四条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统称公众,下同)可向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申请获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公众使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相关职能部门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第六条相关职能部门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信息公开 第七条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和推进情况,可通过政府网站、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官方微博或微信公众平台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依法适时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一)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结果; (二)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结果;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格式要求环境部模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格式要求 1 概述 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整体情况概述。 2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 公开内容及日期 说明公开主要内容及日期,分析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日期一般以委托函或合同载明日期为准)。 2.2 公开方式 2.2.1 网络 载体选取符合性分析,网络公示时间、网址及截图。 如同时还采用了其他方式,予以说明。 2.3 公众意见情况 公众提出意见情况,包括数量、形式等。 3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 公示内容及时限 说明公示主要内容及时限,分析是否符合《办法》要求(征求意见稿应是主要内容基本完成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3.2 公示方式 3.2.1 网络 载体选取的符合性分析,网络公示时间、网址及截图等。

3.2.2 报纸 载体选取的符合性分析,报纸名称、日期及照片。 3.2.3 张贴 张贴区域选取的符合性分析,张贴的时间、地点及照片。 如同时还采用了其他方式,予以说明。 3.3查阅情况 说明查阅场所设置情况、查阅情况。 3.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公众在征求意见期间提出意见情况,包括数量、形式等。 4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说明是否采取了深度公众参与,论证合理性。 4.1 公众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情况 若采用公众座谈会方式开展深度公众参与的,应说明公众代表选取原则和过程,会上相关情况等,附座谈会纪要。 若采用听证会方式开展深度公众参与的,应说明听证会筹备及召开情况,附听证笔录。 若采用专家论证会方式开展深度公众参与的,应说明专家选取原则和过程,列席论证会的公众选取原则和过程,会上相关情况等,附专家论证意见。 4.2 其他公众参与情况 如采取了请求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协调指导等其他方式的公众参与,说明相关情况。 4.3宣传科普情况 若采取了科普宣传措施的,说明相关情况。

论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论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发布日期:2010-02-21 【摘要】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能克服市场和政府调节的缺陷,在许多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通过借鉴美国、日本等国家先进的环境管理理念和法律制度设计,根据中国国情,针对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的缺陷,从制定专门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法规、以立法形式确立公民环境权的地位、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提高公民环保意识等方面提出完善我国公众参与制度的建议。 【英文摘要】Public participa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y overcome the shortcomings of market and government regulation and play irreplaceable role in many ways.Through refering the advanced concept of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nd legal systems design from the United States, Japan and other countries, according to national conditions and the defects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China,the paper puts forth the suggestion of formulating specialize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public participation,establishing the status of environmental rights of citizens through legislation, broadening the channels for public participation, establishing litigation system of the environmental public interest, raising the environmental awareness of citizens. 【关键词】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完善 【英文关键词】Public Participation;Environmental Protection;Perfection 【写作年份】2009年 【正文】 世纪随着人类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开辟了公众参与制度的 先河,随后为许多国家所效仿。实践证明,公众参与制度在环境保护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立和完善 我国的公众参与制度有利于克服和弥补市场调节和政府调节在环保领域的缺陷,有利于排除环境侵害、处 理环境纠纷,环境保护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涉及社会各个阶层,各个利益主体,实施公众 参与制度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通过公众的力量,也能更好的实现公民的环境权利益。由 于我国公众参与制度还不健全,对此笔者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议,希望以此唤醒我国法律政策的制定对公众 参与制度的重视,给环境问题的解决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涵义和作用 (一)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涵义 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是指在环境保护领域,公众有权通过一定的途径参与公众环境利益相关的活动。然而不同的学者对其概念的界定存在不同的意见。有的学者认为“在环境资源保护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 享有保护环境资源的权利,同时也负有保护环境资源的义务,都有平等的参与环境资源保护事业、参与环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DOC 55页)

新安县富安煤业年产15万吨煤炭资源整合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报送单位:新安县富安煤业 编制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 二00 六年十一月

目录 1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环评任务的由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评价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评价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评价标准............................................................... 错误!未定义书签。 控制污染和环境保护目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评价工作等级.......................................................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评价重点及范围 .................................................. 错误!未定义书签。2建设项目概况及周围环境简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项目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简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初步工程分析..........................................................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井田开拓与开采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地面生产系统....................................................... 错误!未定义书签。 项目给排水平衡、采暖供热与供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场内外道路.........................................................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期环境影响因素及防治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产营运期环境影响因素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 污染物排放估算 .................................................. 错误!未定义书签。4专题设置及工作内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公众参与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公众参与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曾宪华 (福建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福州 350003) 兩岸四地環境污染防治合作和拹調 K.C. Ho, T.S. Yu and K.F. Wong (Eds.) 摘要 该文阐述了公众参与的含义,公众参与机制的形成,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和我国公众环境意识的现状;通过对调查结果的数据分析我国现阶段公众环境意识主要特点;提出了通过加强环境教育的引导和加大环境宣传的力度以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以及论述了做好福建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Abstract The paper expounds the meanings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the formation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mechanism, the significance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the current status of public environmental consciousness in China. Meanwhile, it analyzes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public environmental consciousness in China at present based on investigation data, advances the countermeasures of enhancing the guidance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and strengthening environmental publicity to guide public participation i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ctively. And also discusses several attention problems of doing well abou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work of Fujian Province. 公众参与是环境管理的组成部分,只有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积极性,才能切实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同时,公众的环境意识提高了,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热情才能不断得到增强。 1.参与的含义 公众参与,顾名思义,就是社会群体对某一事物的共同维护和处理,这里特指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和维护程度。它包含人们对某一事物的认识、情感、态度和行动。 2.公众参与机制的形成 把社会群体对某一事物的共同维护和处理过程进行 有效地规范,并以规章制度的标准来加以衡量,慢慢地在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形成一整套管理办法和实施的理论,也就形成了公众参与机制。 3.公众参与的内容、范围和对象 公众参与的内容包括环保公益活动、环保社会活动和环保日常活动。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包括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环保组织、民间环保协会、社会各界乃至每个人。 4.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重大意义 公众参与是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促进环境问题有效解决的有力措施,是促进全社会形成自觉爱护环境、遵守环境法律法规良好风尚,不断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化进程的重要手段。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广大群众对影响他们生活和工作的环境状况有知情权、监督权,同时他们也应对处理自己行为产生的环境问题负有义务。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环境管理的措施很多,最主要的是建立公众参与机制,要逐步形成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的机制,建立公众环境投诉制度,使群众有反映情况和问题的正常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环境权益。提高公众环境意识,是公众参与环保的基本条件。各级环保宣教部门应当进一步发挥特有的指导、协调、鼓励、支持的功能,建立表彰激励的制度和相互沟通的渠道,支持有关部门、新闻媒体、环保组织、社会各界乃至个人积极主动参与环保工作,促进全社会形成自觉爱护环境、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的良好风尚,不断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社会化进程”。由此可见,公众参与是推进环保工作社会化进程的重要环节。 5.正确看待我国公众的环境意识 1998年,国家环保总局和教育部共同组织了一次全国规模的公众环境意识抽样调查,调查活动涉及全

环评报告公众参与影响分析

15 公众参与 15.1 公众参与的目的 公众参与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是项目建设方或环评单位同公众之间的一种双向交流,可提高项目的环境合理性和社会可接受性,从而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因此,《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必须要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本工程作为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程,污染物成分比较简单,污染程度较轻,但必须让工程所在地周围群众对建设项目类型、地点、工程规模、污染物排放及工程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有所了解,在此基础上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提出相应的要求,将其具体体现在公众参与的结论中,同时落实到具体的环评工作中,以确保工程建设中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及工程不会对当地居民和周围环境的长远利益受到影响,为项目的下一步实施提供决策依据。这就是此次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的目的。 15.2 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内容 15.2.1 公开环境信息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七条“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课题组成员配合企业于2010年5月20日—6月5日将建设项目的有关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向项目所在地周围村庄居民进行公示。 2010年11月19日-2011年1月6日企业在山西省环境保护网进行了本项目的环境信息公示(公示号为030262)。 15.2.1.1一期公示表 1)公示时间 一期公示表张贴时间为2010年5月20日—6月5日。 2)公示内容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环评实施方案优选稿

环评实施方案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 1.前言 1.1目的意义 通过调查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明确评价区各环境要素的环境质量。分析论证本项目与环境保护工作之间的矛盾,指出现实存在与潜在的环境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针对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合理的解决对策,达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之目的,同时也为做好新孟河建设及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2目标任务 (1)针对本项目营运期的环境影响做出评价结论。 (2)提出符合当地环境特征的环境对策、环境管理模式及环境监测方案。 2.编制依据 3.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00年4月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于2008年2月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1995年10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水土保持法》,于2010年12月修正;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2011、hj2.2-2008、hj19-2011); (10)《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暂停新建新孟河的通知》(国办发[2004]1号); (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于2008年8月修正;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 (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11月国务院令第326号修正 2.2相关文件及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4); (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试行)》(hj/t130-2003);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环境》(hj/t19-1997); (4)《环评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4.主要工作内容 5.1工作内容(1)新孟河拓浚工程建设项目基础资料收集 a.项目情况系统了解,包括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包括工程量和工程布置,工艺设计 等。 b.新孟河拓浚工程项目区自然状况,包括地形地貌、水系水文、气象条件、植被状况 等。 c.新孟河拓浚工程建设对当地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包括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拆迁情况、 对当地植被水系的影响和对周边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影响等; d.新孟河拓浚工程目前建成的绿地系统、排水系统,及其效果分析。 (2)通过现场踏勘进行评价区域环境现状调查 a.主要施工内容(施工期间地表面大部分裸露,对此是否会导致水土流失)

环保需要公众深度参与环境消息公开办法将要出台.doc

环保需要公众深度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办法 将要出台- 环保公众参与不能够停留在种树植草的层次上,而是应该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及对各类环保公共事务进行深度参与。 一份政协委员“依法设立国家‘环保公益日’”的联名提案引起了国家环保总局的积极回应。日前,在潘岳副局长的带动下,包括北京在内的全国八个城市的一万人用种下5000棵树的实际行动共同倡议设立全国“环保公益日”。潘岳提出,环境保护需要公众的深度参与。今年上半年,环保总局将出台我国第一部有关环境的信息公开办法。 在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政协会上,濮存昕、杨澜等18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用法律手段建立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设立国家“环保公益日”。他们认为,“环保公益日”可以有效地引导环境保护的公众参与。他们建议,应用法律的方式明确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权利与义务,包括明确公民可以什么方式、渠道参与环境保护,明确参与的方向和界限,在参与过程中的行为规范等。

日前,潘岳带数十名文化界名人到北京八达岭长城脚下植树,建“环保公益日纪念林”。令现场人士没想到的是,突如其来的沙尘暴也来“捧场”。“设立国家‘环保公益日’实际上是在培育一种‘新公益精神’”———与沙尘暴一起飞扬的还有潘岳的新思想:解决中国严峻环境问题的最终动力来自于公众。环保公众参与不能够停留在像今天这样种树植草的层次上,而是应该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对各类环保公共事务进行深度参与。因此,推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机制显得尤为迫切。“ 潘岳透露,去年初,国家环保总局出台了中国第一部环保公众参与的政府规章《环评公众参与办法》;今年上半年,还将出台中国第一部有关环境的信息公开办法。这些都是为培育“新公益精神”奠定的基础。 法制日报

中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法律困境及破解之道(定稿)

中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法律困境及破解之道 樊杏华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教师,中国政法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是指公民或公民组成的团体直接或间接参与 环境保护立法、政策及决策、环境管理和监督、环境维权等活动,实现环境治理和善治。它是公众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延伸和拓展。从参与主体看,公民或公民组成的团体是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主要主体;从参与范围和途径看,包括既有立法、政策、决策制定中的源头式参与、也有法律、政策及决策实施中的过程式参与和监督式参与、还有利益受损后的维权式参与;从权利和义务层面看,公众既享有清洁环境的权利,同时也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从公众参与的目标看,是为了实现环境治理和善治。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现状及实践 现代意义上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发轫于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环境保护运动,代表性的事件是1970年4月22日由哈佛大学法学院学生丹尼斯·海斯发起的以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地球日”活动,有2000多万人、1万所中小学、2000所高等院校和2000个社区参与该活动。我国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始于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的“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环境保护工作32字方针。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了单位和个人对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权。2003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和2006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立了项目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

制度。另外,沈阳市、山西省、昆明市相继制定地方性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这些法规及规章的制定与实施,使我国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法律体系初具雏形,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制度在我国的环境保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成为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之一。 从环境保护领域公众参与实践看:近年来,厦门、大连PX事件、北京六里屯垃圾焚烧厂事件、上海磁悬浮列车事件、我为祖国测空气、《环境保护法》审议等环保事件中,环保组织和公民逐渐从无序向有序转变、从非理性向理性转变、从被动参与向主动参与转变,公众参与作为一种刺激和倒逼机制,推动的政府环保转型。2011年持续灰霾天气之下由民间发起的“我为祖国测空气”活动,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修订并增加PM2.5指标。2012年《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公布之后,环保组织和公民积极提出各自的意见,14位环境法学专家联名致信人大委员长,促使人大常委会暂缓审议,成为中国环境立法从闭门造车走向公开博弈、公众参与的标志性事件。 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法律困境及破解之道 我国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立法从无到有,从原则到具体,一定程度上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提供法律支持。但不可忽视的是,环境保护公众参与还没有真正成为预防环境污染和破坏,遏制环境质量退化,实现环境治理和善治的利剑。究其原因,是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存在以下亟待解决的法律困境: 环境权的缺失导致公众参与缺乏权利基础 自从20世纪60年代提出环境权,对该权利的质疑之声不绝于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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