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站锅炉运行管理制度

1、电站锅炉运行管理制度
1、电站锅炉运行管理制度

车间管理制度

2011年8月

目录

锅炉房管理制度 (2)

第一节锅炉运行准则 (3)

第二节安全生产制度 (3)

第三节车间日常管理制度 (4)

第四节交接班制度 (5)

第五节巡回检查制度 (8)

第六节维修保养制度 (9)

第七节设备定期试验、维护、轮换制度 (10)

第八节文明生产制度 (11)

第九节现场培训制度 (11)

第十节辅助工管理制度 (12)

第十一节处理报告制度 (13)

第十二节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13)

第十三节锅炉安全监测仪表设备操作手册 (14)

锅炉房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锅炉正常运转和安全,依据《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锅炉系统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相应证件上岗。

二、锅炉值班操作人员在岗工作期间,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巡回检查、水质管理、设备保养、安全检测、清洁卫生、交接班等制度,确保供热系统的技术安全和运行状态良好。

三、锅炉房及其辅助设备间等场所,严禁闲杂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四、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校验、检修或更换安全阀、压力表、各安全附件和受压元件,确保其发挥正常的技术功能。

五、每周对水位表进行一次冲洗,每月进行一次手动开启安全阀,每月做一次安全阀自跳实验,并详细做好技术状态记录,备查。

六、经常巡查各水、电、汽管线路,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白水表”、“满水”等现象发生。

七、坚持每日水质化验制度,定期进行排污,保证给水和炉水的质量。经常保持充足的软化水储备。

八、值班人员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锅炉房内会客、打盹、睡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非司炉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锅炉间。

十、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十一、锅炉房如需电、气焊维修时,必须报请管理部门批准,并切断气源、确认室内无可燃气体、且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进行。严禁在锅炉房内私自随意动用有火作业。

十二、任何情况下,严禁在燃气、燃油管道上动用电气焊、带火作业及焚烧

废弃物等。重车必须碾压燃气、燃油管道时,须报燃气、燃油管理部门批准备案,并做好防护。

第一节锅炉运行准则

1、新购锅炉,必须是经国家劳动部和省级劳动部门,发给制造许可证的单位生产的,并在锅炉总图上盖有省级劳动部门“锅炉设计审批用章”,否则不准安装使用。

2、锅炉安装修理、改造必须由持有锅炉安装许可证的专业单位施工。锅炉安装完毕,经劳动部门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到劳动部门办理《锅炉使用登记证》,没有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的锅炉,不准投入使用。

3、锅炉拆迁过户或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到劳动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报废的锅炉严禁再作承压锅炉使用。

4、司炉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司炉操作证,无证不准独立操作锅炉。

5、在用锅炉必须定期内外部检验,未取得定期检验合格证的锅炉,不准继续使用。

第二节安全生产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此对运行的各种操作必须做到准确无误,不得有丝毫差错。安全生产制度是为了保护人民生命和健康,保护国家财产不受损失,确保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制度。为确保安全发电、供电、供热,从事运行工作的人员必须做到:

认真贯彻执行“两票、三制、一参数”。“两票”是工作票、操作票;“三制”是交接班制、设备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维护轮换制;“一参数”就是设备按规定参数运行。

坚持“两会一活动”,即班前会、班后会和安全活动日。班前会,由值班长(副值班长)布置当班工作,讲安全注意事项,做好事故预想等;班后会,分析总结安全生产情况,表扬好人好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周一为安全活动日,总结安全生产情况,学习有关文件和资料,布置下周安全工作。

认真进行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在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设备、查领导的基础上,春季以预防季节性事故为重点,秋季以查设备技术状况为重点。

当生产中产生异常情况或事故时,必须做到“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贯彻和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上级指令。

第三节车间日常管理制度

1.各班负责人应在接班前15分钟对锅炉及各辅机的运行状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并上报,同时作好相关记录。

2.各班负责人在接班时应认真查看上班值班记录,询问上班设备及辅机运行情况,接班人员签字认可后出现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3.当班时间不得在操作室内聊天,每小时应对辅机运行状况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记录。

4.上班时间不得玩手机,看书,报纸,杂志;未经许可不得到锅炉房以外的地方去,需坚守岗位精心操作。

5.不得无故缺勤,有事先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不上班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上班时间服从工作安排,不准顶撞领导,接电话要有礼貌,讲话要文明。

7.上班时间严禁睡岗,脱岗或做私活,不能酗酒。

8.各班负责人要认真管好本班人员,班组工具和车间物品。

9.保持操作室内,工作场地卫生清洁,做完事情后保证人走场清。

10.进行登高作业或从事有危险性的工作时,一定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有人员在场监护方可进行,不得单独作业。

11.每班需对照压力表,水位计一次;检查储灰罐灰量情况。

12.每天白班定期排污一次;储气罐排油水一次;给水自动改手动运行2小时一次。

13.每周二白班冲洗汽包水位计一次;对冷水机抽真空一次;对废油池抽污水一次;清理零米层地沟一次;对引风机,一次风机,二次风机,给煤机,冷渣机,冷水机的轴承油箱添润滑油一次。

14.每周按车间5S现场管理要求对各设备清洁一次。

15.每月20日对冷水机水泵倒换一次;对返料器小风室放细灰一次;过热器安全阀试验一次。

第四节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要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二、交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运行正常。

三、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按时到达现场,交班人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四、交班者,需要做到“五交”和“五不交”。

五交是:

1、锅炉燃烧、压力、水位和温度正常。

2、锅炉安全附件、报警和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3、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无异常;

4、锅炉运行记录资料、备件、工具、用具齐全;

5、锅炉房清洁卫生,文明生产。

五不交是:

6、不交给醉酒上班的司炉人员;

7、锅炉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8、在处理事故时不进行交班;

9、接班人员不到时,不交给无证司炉人员;

10、锅炉压力、水位、温度和燃烧不正常时不交;

五、交接班时,由双方共同按巡回检查路线逐点逐项检查。将要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认真记录在案。

六、交接班要交上级有关锅炉运行方面的指令。

七、交接者在交接记录中签字后又发现了设备缺陷,应由接班者负责处理。

交接班制度细则

一、交接程序

接班人员须在接班前15min换好工作服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班班前会,值班长须在接班前30min到达车间,查看交接班记录,听取交班班长交待,了解上几班的运行情况。

值班长清点人数,安排好各岗人员,向值班人员讲清上班运行情况以及上几班出现的问题及本班应注意的事项等,而后值班人员到本岗进行接班前的检查。

交班人员在交班前30分钟做好交班的准备。接班人员到岗后,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交待;运行方式、检修情况、设备缺陷、异常情况等以便接班人员充分了解和掌握设备运行情况。

交接班工作要严肃、认真、清楚,内容以交接班日志记录为准,口头交待只能是对文字记载的解释。如因记录错误而发生的问题由交班人员负责,由于接班人员检查不彻底发生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

在交接班过程中,双方意见不统一时,应当面提出并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应分别向上级汇报,由上级值班人员处理。

在处理事故或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工作,在可能的条件下接班人员应在交班人员的指挥下协助工作,若延续时间较长经接班值长批准方可进行交换,接班人员到达现场听取交班人员交待设备运行情况、备用情况、异常情况及上几班出现的异常情况后,接班人员按其岗位分工进行接班前的检查。

接班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异常,如不立即处理就会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将情况向交班人员交待清楚。

各岗位检查后在接班前5分钟在指定地点由司炉向班长汇报检查情况和听取值班长指示。正常情况下正点接班,岗位人员应得到接班司炉下班的通知后才能离岗。若接班人员未到达,交班人员应向接班值班长报告,此时交班人员应坚守岗位,继续值班,听侯通知。

如因交班人员对设备运用行情况交待不清楚或交班记录错误,不全而发生问题时,由交班人员负责;由于接班检查不彻底所发行的问题,应由接班人员负责。

双方在交接班日志上签字后,接班人员开始值班,交班人员应退出工作岗位参加班后生产总结会。在未正式办完交接班手续之前,接班人员不得操作,交班人员不得

擅离岗位。

值班长接班后,向值长汇报交接情况,听取值长指示。

二、班前会

接班值班长(副值班)在查阅有关记录和听取交班值班长口头交待后做好班前会的准备工作,并准时召开班前会。

值班长首先查点人员,并根据出勤情况安排好各岗位人员。

值班长详细介绍前值运行情况,机炉及主要系统运行方式及变更情况、主要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上级领导和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有关措施和指示等,布置当班任务、定期工作和需要处理的设备缺陷以及其他工作。根据当天的天气情况和运行方式,提出必须采取的一些安全措施,简要说明上值生产中发生的一些不安全情况、经过、原因和必须接受的教训。

三、交班的主要项目

⑴生产任务和燃料情况,设备运行、检修和备用状况,以及系统运行方式变更情况。

⑵本值进行的主要操作、发现的主要缺陷,以及对缺陷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⑶本值中发生异常情况的原因、经过和今后应该接受的经验教训。

⑷预计进行的重要操作和有关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⑸操作票和检修工作票的内容、工期和安全措施情况。

⑹各种规程制度、记录簿、上级下达的指示和命令、技术总结措施计划以及报表等应齐全整洁。

⑺设备及工作场所应整洁卫生。

四、生产总结会

每次交班后,一般情况下应召开生产总结会,总结会由值班班长(副值班长)主持,当班人员均应参加。生产总结会要有专人记录在“生产总结会”记录簿内。主要内容有:

⑴当班发生的异常情况、原因经过及应吸取的教训。

⑵规程制度及各项措施的执行情况。

⑶劳动纪律情况及文明生产情况;

⑷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⑸运行记录填写情况;

⑹好人好事情况等。

值班长(副值班长)应根据当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工作中发生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倾向。

第五节巡回检查制度

一、巡回检查要求:

1、为了保证锅炉及其附属设备正常运行以带班长为主按下列顺序至少每两小时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司炉人员必须对锅炉及辅机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2、遇有下列情况,值班长应决定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1)当设备存在某些暂时不影响安全运行的一般缺陷时;

(2)新装,长期停运或检修后的设备投入运行时;

(3)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3、巡回检查要严肃认真,并按要求和规定认真填写巡回检查记录,重大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

4、对巡回检查时发现的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情况,应按有关规程妥善处理。

5、值班长应加强对巡视工作监督检查。锅炉房负责人要经常询问各班巡回检查情况,并对其工作进行抽查以保证巡回检查制度的实施。

二、巡回检查内容

1、检查仪表指示数字管道及阀门是否跑、冒、滴、漏,阀门开度位置是否有变化。

2、检查给煤机、除渣机、二次风机、送风机、引风机是否正常。电动机和轴承温升是否超限(滑动轴承温升≯35℃≯最高60℃、滚动轴承温升≯40℃、最高≯70℃)。

3、检查燃烧设备和燃烧工艺是否正常。

4、检查锅炉受压元件可见部位和炉墙是否有异常现象。

5、检查各阀门开关位置和给水压力等是否正常。

6、检查除尘器是否漏风。

7、检查炉渣清除情况。

8、检查安全附件和一次仪表、二次仪表是否正常,各指示、信号有无异常变化。

9、检查给煤机、风机、冷渣机和冷水机水泵等润滑部位的油位是否正常。

巡回检查范围:

锅炉本体、各辅机设备、25米层煤仓、除尘器、冷水机等设备。

巡回检查路线:

锅炉控制室---给煤机---煤斗---14米层---25米层---炉顶---省煤器联箱---7米层平台---0米层辅机设备---引风机---渣场---除尘器控制室---冷水机---返回锅炉控制室。

第六节维修保养制度

一、锅炉设备维护检修制度:

1、锅炉维修要贯彻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和维护与检修并立的原则。维修人员要不断提高维护水平,经常保证锅炉及附属设备在良好技术状况下运行。

2、锅炉的检修保养计划应由主管设备的领导、技术人员及值班长参加共同制定并明确检修保养的炉号项目,方法、时间和责任者。

3、制定好锅炉的小修、大修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设备的检修期限应根据设备需要检修量确定,不能单纯为了抢生产进度而随意缩短检修期限,影响检修质量,甚至挤掉检修时间。

4、认真编制和制定停炉检修计划,并报送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

5、正常运行情况下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年检。

6、锅炉检修时,要有良好的照明、通风和其它保证检修工作顺利进行的安全措施。

7、参加检修人员要技术熟练,有一定实践经验的人员来承担。受压部的施焊工作由有证焊工进行。

8、锅炉检修后,要按照锅炉检修质量标准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锅炉不允许投入运行。

9、锅炉检修经验收合格后,如不投入运行,长期停用锅炉必须采取保养措施。

10、运行时的锅炉设备在发生影响安全的故障时,应采取相应的检修措施,严禁违章运行。

二、锅炉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锅炉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在不停炉的状况下,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修理。

2.结合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不停炉能维修时维修。

3.维修保养的主要内容:

3.1 一只水位表玻璃管(板)损坏,漏水、漏气,用另外一只水位表观察水位,及时检修损坏的水位表;

3.2 压力表损坏,表盘不清应及时更换;

3.3 跑、冒、滴、漏的阀门能修理的及时检修或更换;

3.4 转动机械润滑油路保持畅通,油杯保持一定油位;

3.5 检查维修给煤机、冷渣机、风机、给水管道阀门等;

3.6 检查维修二次仪表和保护装置;

3.7 清除设备及附属设备上的灰尘。

4.对安全附件试验检验的要求:

4.1 安全阀手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周至少一次;自动放汽或放水试验每三个月至少一次;

4.2 压力表正常运行时每周冲洗一次存水弯管,每半年至少校验一次;并在刻度盘上指示工作压力红线;

4.3 高低水位报警器,低水位联锁装置、超压、超温报警器,超压联锁装置,每半年至少作一次报警联锁试验。

5.设备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试验校验情况,要详细作好纪录锅炉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抽查。

第七节设备定期试验、维护、轮换制度

对运行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警报、信号以及处于备用状态下的转动设备必须进行定期试验或轮换使用,以确实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值班人员必须遵照锅炉车间所制定的“定期试验工作表”所规定的时间进行试验,试运转或轮换工作,不能随意延长间隔时间。值班长(或副值班长)在班前会上应根据设备定期试验、维护、轮换工作表的规定提醒各岗位在本值时间内的试验、试运转或轮换项目,交班前还应检查各岗位是否已经执行,是否已记录在有关记录簿内。

对于设备定期试验、维护、轮换工作表中所规定的各项工作,没有正常理由不得延长各种试验的间隔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间时应由上级主管领导批准,并取得当班值长的同意。

对在定期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联系有关人员处理,如属设备缺陷必须写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内,

设备定期试验、维护、轮换包括:安全阀的检查与试验;远方操作传动销子的检查;冲洗水位计;各种备用泵的定期更换运行,转动机械油质检查;电气水位警报器试叫;汽包水位计与低地位水位计的对照;汽包就地压力表与操作盘压力表的对照;锅炉与汽机的汽压和汽温的对照;备用给水门、调节器的开关试验等。

第八节文明生产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根据分部划分的卫生专责区和5S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常保持设备

和工作场所属的清洁卫生。

从现场所清理出的垃圾,应及时运往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检修后,设备现场由检修人员负责清扫,经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后由值班人员保持。卫生不合格的不接收设备。

锅炉大修开工前运行人员应将设备、地面、平台、管道上的积灰全部清扫干净,由分部和检修人员验收合格后开工。大修后,检修人员应将设备及地面清扫干净,经运行人员及分部有关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验收投入运行。

现场清洁应做到物见本色,转动机械上无油垢,楼梯平台无杂物、无积灰。

锅炉经过大修或检修后必须做好堵漏工作,对漏汽、漏水、漏风、漏灰、漏油、漏煤、漏粉等“七漏”应及时清除。

值班长(副值班长)应经常检查现场的清洁情况,特别是交班前,应督促和安排、检查所属人员专责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工作。

分部每月末检查现场整洁卫生一次,特殊情况可增加检查次数,并将检查结果列入班组考核评比内容中。

第九节现场培训制度

为适应电力工业发展的需要,培养新生力量,不断提高现在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必须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培训工作。

凡是从事锅炉运行的生产工人,都必须经过现场技术培训,达到“三熟、三能”,不断地提高技术水平。运行工作的“三熟、三能”是:熟悉设备系统和事故处理,熟悉本岗位的规程制度;能分析运行状况,能及时发现故障和排除故障,能掌握一般的维修技能。

班组利用学习班有计划地学习规程、运行管理制度;在值班时间内,可利用停炉等时间通过考问讲解、反事故演习、技术问答栏等形式进行培训,并记录在培训记录中。对考问讲解,反事故演习及技术问答,分部每月给各班下达指标,定出完成的人次,以督促班内的培训工作。

开展大练基本功活动。以背系统图、背写操作票及事故处理为内容的的基本功活动,提高运行人员的素质。

开办运行人员技术训练班,根据实际情况,可抽出部分人员分期分批举办运行人员技术训练班,系统学习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及运行规程。

新工人入厂经短期安全规程学习考试合格后应分别转入岗位学习,签订师徒合同,限期学习,经分部主管领导批准,方可担任岗位专责工作,独立值班。

新入厂大、中专毕业生,在独立担任值班工作前,必须经过现场基本知识的学习,现场见习和跟班实习,并按制定的学习计划进行培训,见习一年期满后写出“见习报告”

对脱离现场一个月以上,在恢复工作前要进行安全及运行规程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分部每年对值班人员进行一次运行规程的考试。安全规程考试一般由厂安全科委托分部对值班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并将试卷成绩存入分部保存个人技术档案中。

第十节辅助工管理制度

1、新入公司的辅助工需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经确认合格后才能上岗。

2、需熟知本岗的岗位职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3、工作期间需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禁止醉酒上班。

4、严禁上班时发生迟到、早退、串岗、睡觉等不良行为,对严重违规违纪者,

一律退回公司人力资源部处理。

5、需听从车间值班长的工作安排。

6、当班期间若发现设备有异常时应及时向值班长汇报,并协同处理。

7、进行有危险的工作时一定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需有人员监护。

8、下班前需清扫干净本岗位的设备和地面卫生,做到文明交班。

第十一节处理报告制度

1、锅炉分为爆炸和一般,当发生锅炉时,应认真贯彻执行《锅炉压力容器报告》;

2、当发生爆炸时,应立即将概况用各种快速方法报告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并立即组织调查;

3、爆炸发生后,除防止扩大、抢救人员和采用必要的措施外,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以备调查分析,应认真查清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填写《锅炉压力容器报告书》,并附上照片,报送当地劳动部门;

4、发生锅炉重大的单位,应尽快地将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当地有关部门;

5、发生锅炉一般时,操作人员应及时处理,同时要认真填写报告,组织全体同事认真分析造成的原因和责任,责任人要有书面检查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6、造成的主要领导和责任者要接受处理,包括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及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节锅炉房安全保卫制度

一、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二、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三、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准单独操作。

四、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五、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准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六、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七、锅炉一旦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第十三节锅炉安全监测仪表设备操作手册

一、对安全阀的要求:

1、应定期对安全阀进行手动或自动排汽试验,防止阀芯和阀座粘连。

2、对于新安装或检修后的安全阀,都应校验安全阀的始启压力和回座压力。

3、使用过程中安全阀每年应校验一次。

4、安全阀校验合格后,其始启压力、回座压力等校验结果应记录入技术档案。

5、校验后的安全阀应加锁或铅封。

二、对压力表的要求:

1、每台蒸汽锅炉必须装有与锅筒蒸汽空间直接相连的压力表。

2、本锅炉压力表的精确等级不应低于4.0级。

3、压力表的最大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2倍。

4、压力表装用前应校验,装用后的压力表每半年应校验一次,校验后应封印。

5、压力表与锅筒之间应装有存水弯管和三通旋塞,并定期对存水弯管进行冲洗。

三、对水位计的要求:

1、每台锅炉至少应装有两个彼此独立的水位计。

2、水位计应装在便于观察的地方,并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的明显标示。

3、为防止水位计损坏时伤人,玻璃管式水位计应有防护装置,但不得妨碍观察真实水位。

4、锅炉运行时应对水位计定期冲洗,以防假水位。

5、当水位表距离操作地面高于6米时,应加装低地位水位计。

四、对排污的要求:

1、为保持锅水质量,排除锅炉底部的炉渣、水垢应定期或连续从锅内排出一部分含高浓度盐分的锅水。

2、定期排污装置应设在锅筒集箱的最低处,应有两只串联的排污阀组成。

3、在锅筒和每组水冷壁下联箱的最低处都应安装有排污阀。

4、排污阀宜采用闸阀和斜截止阀,且公称通径不得小于40mm。

5、每台锅炉应装有独立的排污管,如合用一个总排管,必须有妥善的安全措施,即两台锅炉不得同时排污。

6、排污阀、排污管不得采用丝扣连接。

五、对锅炉本体的要求:

1、应定期对运行中的锅炉进行安全检查。

2、每年一次向锅炉安检部门提出申报对锅炉内部承压部位进行检查。

3、每年一次应由锅炉安检部门对锅炉进行一次运行检查,并手动试验安全阀的灵活性和锅炉超压缺水连锁装置的可靠性。

4、每年应对锅炉内部结垢、腐蚀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锅炉的安全运行。

相应记录表格

1、交接班记录

2、巡回检查记录

3、设备维护保养记录

4、日常定期工作记录

5、联锁试验、轮换记录

6、5S整改记录

7、人员培训记录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作业。

3、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4、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第四条: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 A停电B验电C挂接地线

即“三措”,如没有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无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 一、停电: 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 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电; 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 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 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 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 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

发电厂运行管理规范

发电厂运行管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发电运行值班工作,展现文明窗口形象,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安规》、现场运行规程以及本厂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电厂所有运行的值班管理工作。 第二章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三条交班前20分钟值班员向班长汇报设备运行状况,班长向值长汇报设备运行情况,交班值必须对本班的工作情况作详细记录,对所负责的卫生区域进行清扫。 第四条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现场,按岗位进行对口交接,查阅前、后台记录,询问情况,重点检查了解下列情况:(一)系统、设备运行方式; (二)设备的运行情况; (三)设备检修安全措施的布置情况; (四)至前一次当班时间内设备故障及设备异动情况; (五)检查安全工器具、钥匙、备品情况及规程、图纸等有无短缺或损坏,若有应及时向交班人员提出并作好记录,否则一经接班,接班者对其负全部责任; (六)对控制室卫生进行检查,发现卫生不合格时,必须及时向交班人员提出,待清扫干净后再接班,否则一经接班,接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七)调度命令及上级指示; (八)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九)设备异常或异动后,必须到现场进行交接,否则,因交接不清发生问题,除交班人员无交代和记录外,一般情况下,由接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交班人员应向接班者详细介绍设备运行方式、设备异动、本班的操作、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并和接班者到现场查看以下内容:(一)设备重大缺陷; (二)工器具、钥匙及公用图纸资料等; (三)异动后的设备。 第六条交接班应做到“三交”、“五不接” (一)三交 1、书面交; 2、现场交; 3、口头交,以书面为依据。 (二)五不接 1、未做好交班准备工作不接(如记录不清、交待不明、心中无数); 2、在事故处理或操作过程中不接; 3、工具、资料不全不接(如钥匙、工具、图纸、资料、运行日志、两票、各种记录等); 4、卫生工作未做好不接; 5、上级通知或命令不明确,或有其它明显妨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情况不接。 第七条接班程序 查阅记录→询问情况→检查设备→召开班前会→按时接班 第八条接班人员在接班签名处签名,交班人员在交班签名处签名,由接班人员发出接班令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第九条值长、班长在接班后应全面了解本厂设备运行情况。 第十条互相换班必须遵守有关规定,禁止上连班。 第三章监盘规定 第十一条值班员单独监盘,不允许中途随便离开岗位。 第十二条监盘时必须坐姿端正、规范,精力集中。 第十三条监盘时不准和他人闲谈,不准看书报、不准玩手机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无关人员围盘。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电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减少或避免各类电气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安全用电的管理统一由工务单位监督管理。机修等单位负责各自在负责范围内的安全用电管理。安全主任监督。 第二章电气作业人员的从业条件 第四条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2)取得政府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按规定定期复审。 (3)热爱本职工作,作风严谨,工作不敷衍塞责,不草率从事,对不安全因素时刻保持警惕。 (4)熟悉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掌握触电急救及电气灭火知识。 (5)熟悉本公司的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方式,掌握电气维修方法和日常检查要点。 第三章电气作业人员的职责第五条认真作好本岗位的工作,对所管辖区域内电气设备、线路、电器件的安全运行负责。 第八条认真作好管辖区域内的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并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第九条一旦发生触电或电气火灾事故,必须快速、正确地实施救护或灭火,并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第十条发现非电气作业人员维修电气设备或乱接乱拉电气线路,应及时制止,有权停止其工作。

第十二条对假冒伪劣或经检测不符国家、行业标准的电器产品,有权拒绝安装,对已安装的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所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规定的年限由本人或安全办公室统一到发证机构进行复审,未经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应自动下岗。 第十四条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厂、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在教育培训中,应强调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使新员工充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熟悉有关电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用电 的基本方法。 第十六条通过教育培训,对使用用电设备的一般人员,还应懂得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独立工作的电气作业人员,还应懂得电气装 置在安装、使用、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掌握电器设备的 灭火方法,掌握触电急救的技能。 第五章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在电气设备及线路的安装、运行、维修和保护装置的配备等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范和工艺要求。 第十八条对高压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和改造,必须向供电部门提出申请,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作业。 第十九条电气设备不得带故障运行!任何电气设备在未验明无电 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盲目触及。对挂有“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止步、高压危险”等标示牌,非有关人员不得移动。 第二十条在架空线路下及周围作业时,必须作好防护措施,严禁在架空线路附近竖立高金属杆及其他设施。 第二十一条加强电缆线路的巡视检查,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检测,禁止在电缆沟附近挖土、打桩。

发电厂电气运行管理制度

电气车间 运行管理制度汇编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试行)

目录 1.岗位责任制 ····················································································错误!未指定书签。 1.1 车间主任职责 ··················································································错误!未指定书签。 1.2 电气岗位责任制 (1) 1.2.1 班长的职责 (1) 1.2.2 主值班员的职责 (3) 1.2.3 副值班员及厂用电工的职责 (3) 1.2.4 检修班长的职责 (4) 1.2.5 检修主修的职责 (5) 1.2.6 检修副修的职责 (5) 2. 巡回检查制度 (4) 2.1 巡回检查管理的一般要求 (4) 2.2 巡回检查时间 (6) 3. 交接班制度 (8) 4. 电气操作票、工作票管理制度 (10) 5.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4) 6.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6) 附录一: 操作票编号规定 (18) 附录二: 工作票编号规定 (18)

1.岗位责任制 1.1 车间主任职责 1.1.1 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使各级运行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及时表扬好人好事,推动班组和岗位的评比竞赛,加强班组建设。 1.1.2 负责领导本专业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规程制度的学习和考试;针对季节性特点和运行工作的薄弱环节,研究部署特殊培训,安排好安全学习日的学习计划,组织反事故演习,提高学习效果。 1.1.3 每日进行现场巡视,查阅运行日志及各项记录,督促检查运行人员贯彻项执行各项规程、制度,定期参加交接班,检查清洁卫生工作。 1.1.4 分析设备技术状况和不安全现象,定期召开班组长会议,研究部署安全检查,反事故演习,分析异常运行和误操作情况,分析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制订对策和措施。 1.1.5 现场监护复杂操作及系统操作,主持本专业主机及重要辅机检修后的验收启动和运行试验。 1.1.6 批准本专业系统图。 1.2 电气岗位责任制 1.2.1 班长的职责 1.2.1.1 班长是本班生产和行政上的负责人,在值班时间内,对电气全部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负责;领导全班完成上级交给的一切工作任务;班长在行政上受车间主任领导,在运行操作上受值长的领导和指挥。 1.2.1.2 班长应熟知发电厂一次系统、厂用电系统、直流系统、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各种运行方式、掌握发电厂各类电气设备结构、特性、操作维护。

大唐公司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安全生产部 2003年7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运行生产指挥系统和管理系统2 第三章运行计划管理4 第四章运行规程、制度的管理5 第五章发电出力、供热及燃料管理8 第六章运行分析及经济运行管理9 第七章设备维护、验收及缺陷管理11 第八章运行培训工作的管理13 第九章附则13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在发电生产运行管理工作中的行为,提高发电企业的运行管理水平,健全责任制,保证发电设备能够在安全,经济,可靠,环保的良好状态下运行,根据发电企业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直属,全资,控股发电企业(发电厂或发电公司,以下全部简称“发电厂”)。 第三条发电厂运行管理的任务与目标 *电力生产的安全和效益,主要是通过发供电运行实现的,运行工作是电力生产的第一线。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都应坚持检修为运行服务,各项工作为生产服务的观点。 *运行管理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就是通过发电厂对运行生产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发电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实现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调动和发挥发电厂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证电能、热能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用电、用热的需要。 第四条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有一个政令畅通,密切配合,求实高效的运行生产指挥和管理系统。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和生产设备用电的安全,规范公司各项用电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所有用电场所。 二、责任部门 (一)各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用电第一责任人。 (二)办公室负责用电监督检查。 (三)车间电工负责整个公司所有场所的用电管理和维护。 三、管理规定 (一)实行用电专管制 1.电工实行持证上岗,负责公司的用电安全、各种用电设备及安全装置的统一管理与维护。 2.所有电源铺设、设备接电及电器安装必须由电工亲自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作业。 3.各类设备的用电操作必须经电工进行技术交底后方可作业。 4.电工应严格按规范参与各项安全用电检查及设备安装验收。 (二)安全用电检查

电工必须每月对公司所有用电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用电设备、各种接线、安全装置和使用人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若发现存在隐患要及时整改,严禁违章用电作业。 (三)安全用电操作 1.所有从事电器维修和接线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并取得“电工证”才准上岗工作。 2.用电设备及生产设备检、维修时,必须挂有“设备检修,严禁合闸”标志。除电工外,其余任何人不得合闸。 3.设备漏电、过压、跳闸时,未明确原因,不得擅自合闸。特殊情况下需合闸时,手要保持清洁干燥,手上不得拿任何不绝缘工具。 4.在拆装、检修和接线工作时,应断开电源;需带电工作时,必须配齐安全工具,穿戴绝缘鞋、手套,保持人体各部分干燥、清洁,严禁赤膊从事电气操作。 5.发现电气故障、漏电、走火或触电事故时,应立即将电源切断。 6.因电气故障造成火灾时,在未断电源时,切不可用酸碱泡沫灭火,而应使用沙子、四氧化碳或二氧化碳扑灭。 7.严禁电气设备在超过其额定电压等级上使用,低压试电笔不准用来测试高电压。 8.保险丝(熔丝)必须选配得当,不能随意用铝线、铜线、铁线代替。

发电厂运行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828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发电厂运行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发电厂运行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总则 为规范生产运行管理工作,提高发电企业 的运行管理水平,健全责任制,保证发电设备 能够在安全、经济、可靠、环保的状态下运 行,结合电厂发电运行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 度。 1.1 本制度适用于各项目所在电厂安全运 行部。 1.2 运行管理的目标与任务: 1.2.1 运行管理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

成部分。运行管理工作通过对生产运行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电力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 1.2.2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优化监控参数,调动和发挥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证电能、热能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电网及热用户的需求。 1.2.3 服从调度命令,严守调度纪律。牢固树立“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思想意识,确保电力生产安全。 1.2.4 各项安全、可靠、经济、环保指标应达到国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力争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型机组的先进水平。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工会给乡镇营业厅配备的电视机、电饭锅、电磁炉、电风扇、光波炉等生活用品的到位,使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由各个分公司综合部统一负责,营业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各个分公司综合部统一办理。未经各个分公司综合部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各个分公司综合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室外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水电管理部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单位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处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1kw以上的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五、各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教学、科研必须使用电炉时,须经学校安全委员会批准,并发给许可证,由专人负责管理。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八、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娱乐场所、办公室、宿舍等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

日常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大剧院日常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日常用电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用电过程中发生火灾等突发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要严格遵守国家和大剧院制定的用电管理规定和用电防火 制度,将日常用电作为防火工作中的重点,并制定落实安全用电防火措施。 二、在剧院内禁止私拉乱接临时电源线,敷设电源线路必须规范并由 正式电工安装。 三、各部门要将具有用电器、插座、电闸箱、电源线的地方作为重点 防火部位进行管理,并教育员工作为本岗位重点防火地点进行防护。禁止在插座、电闸箱附近及其下方堆放可燃物, 码放物品要与插销座、电闸箱要留出安全距离,严禁将插座、电闸箱、电源线埋压。 四、营业区域用电和办公室用电(如:电脑、复印机、电视机、音响、 饮水机、充电器等用电),在下班后一律关断电源。 五、对达到报废年限的用电器以及伪劣电气一律禁止使用,对在使用 期内的用电器,要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问题,使用的大功率用电器要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以保证运行安全。 六、在剧院内安装电器所选用的电料(电源线、插座板、电闸等)一 律选用阻燃型合格产品,使用的多孔插座板要选用带过载和漏电保护器的,并是国家质量认证的合格产品。剧院对电气电料选用

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要求选用。 七、在剧院内施工用电须经大剧院技术部电工同意,并按照相关施工 现场用电要求、严格管理,规范用电,用电中要接受技术部电工的监督检查。 八、剧院内使用的电源线路一律选用阻燃型双护套线,有人踩踏或触 碰处的送电线路要采取穿管或做护槽板等保护措施。使用单护套线要穿金属硬管或做金属护槽防护。 九、用电器发生故障时,要及时修复,禁止电器带故障运行。 十、舞台上使用大功率灯具,道具等用电器时要有专人看守,对用线 路、电闸及用电器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十一、大剧院内的所有用电都要接受技术部电工的安全检查。 ××大剧院管理中心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厂运行管理制 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 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在发电生产运行管理工作 中的行为,提高发电企业的运行管理水平,健全责任制,保证发 电设备能够在安全,经济,可靠,环保的良好状态下运行,根据 发电企业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直属,全资,控股发电企业(发电厂或发电公司,以下全部简称“发电厂”)。 第三条发电厂运行管理的任务与目标 *电力生产的安全和效益,主要是经过发供电运行实现的,运行工作是电力生产的第一线。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都应坚持检修为运行 服务,各项工作为生产服务的观点。 *运行管理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就是经过发电厂对运行生产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发电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实现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调动和发挥发电厂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证电能、热能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用电、用热的需要。 第四条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有一个政令畅通,密切配合,求实高效的运行生产指挥和管理系统。 (二)有一套健全、行之有效、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章制度和完善的基础工作。 (三)有一支政治觉悟和文化、技术素质高、热爱运行工作,相对稳定的运行队伍。 (四)有一个文明、良好的运行生产工作秩序和环境。 (五)运行各项安全、经济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同类型设备的先进水平。力争达到国际同类型设备的先进水平 第二章运行生产指挥系统和管理系统 第一条各发电厂厂长对本厂的运行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必须重视运行工作,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督促和检查,掌握主要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掌握运行方面领导人员和主要技术骨干的配备情况及存在问题,参加生产

公司安全用电制度及管理措施

公司安全用电制度及管理措施 为规范公司安全用电,消除职工承包户因电力运行事故引起的家用电器损坏及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电力法》结合我连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住家户和集体在用电之前,要向电力部门提出申请,在用设备的安装、维修要有专业操作人员进行,住家户私自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以免造成用电事故的发生。 二、严禁在电线底下修建房屋、打场、堆柴草、打井、栽树,不充许在电线和其它带电设备附近进行集体活动,防止触电伤人和起火。在电线附近修理房屋或砍伐树木时要采取措施,对可能碰到的线路设备,要找电 工停电后进行。 三、住家户晾晒衣服的铁丝和电线要保持足够距离,坚决禁止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四、小水泵、脱粒机、清粮机等用电设备,不准带电移动,不准挂钩接电,不准使用破股线,不准使用地爬线,拦腰线。 五、小家户在照明设备方面严禁用手摸灯头,开关插座以及其它家和电器金属外壳。有损坏、老化漏电及时 找电工修理或更换。严禁使用不合格灯头、灯线、开关、插座等用电设备。用电设备要保持清洁完好,灯线 不要过长或恍动。 六、坚决禁止和设电网防盗、防窃、捕鱼、狩猎、捕鼠和灭害,严禁使用“一线一地”照明。 xx安全领导小组 公司职工安全用电管理措施 为加强全连职工、用电户的安全用电管理,确保电力畅通无阻,更好的为职工群众提供便利的安全用电环境,特制定本措施。

1、各用电户在用点过程中,一定要服从电力公司片区电工的管理,发现隐患及时告知电力公司进行整改,否则发生后果自负。 2、电的使用由电力公司片区电工负责,不得私自换线、接电,必须由电工操作,否则发生后果自负。 3、严禁在电杆旁和电线下堆放柴草和从事其他生产活动,否则发生后果自负。 4、严禁个人私自挪电杆和电线,发现类似的事情将严肃处理。 5、高压线两旁不允许高空作业或采伐林木,且高压线两旁不允许栽种树木,对危害线路的树木要及时采伐,否则,发生后果自负。 6、各用电户要高度重视用电管理制度,不允许发生不安全事故。

水电站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管理施工精品卓越创造未来 未来 水电站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1、定期运行维护工作 1.1、星期一:组织会议讨论学习(一个星期来的运行情况分析的讨论,传达上级指示等),会后按卫生规定进行大扫除(包括设备清扫); 1. 2、星期二:上午09:00对蓄电池进行测量; 1. 3、星期三:更换照明灯泡及其它易损件; 1. 4、星期四:晚上21:00进行全站电气设备熄灯检查; 1. 5、星期五:安全日活动、业务技术学习(事故预想或反事故演习); 1. 6、星期日:对大坝取水口拦污栅前杂物进行清理; 1. 7、每月月初召开一次站务会,总结一个月来的运行情况和下步工作安排; 1. 8、每月5日对全站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的检查、维护、消缺,机电设备加注润滑油及黄油等; 1. 9、每月15日对全站油、气、水系统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维护,加轴承和调速器油,刹车制动系统是否漏气,冷却水是否正常; 1.10、每月25日对全站的锁(主要刀闸锁)进行一次开锁试验维护,对全站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内容包括灭火器压力、灭火器外观及灭火器是否超过使用期限,并检查消防箱内水带是否能使用情况; 1.11、每季度对防洪沟道进行一次清理检查,每年雨季前加检一次; 1.12、每半年对设备缺陷进行一次消缺处理,并进行总结: 1.13、每年雨季前对防雷系统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量,不合格及时进行处理; 1.14、每年丰水期来临之前对全站设备进行一次小修工作; 1.15、每年对运行维护工作进行一次总结(总结以取得的工作经验、方法、还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今后的工作打算等); 1.16、大班交接时交清设备运行方式,工器使用情况、设备缺陷和异常的发现及消除情况,环境卫生情况。 2、日常运行维护检查 2.1、每小时:抄录各种日报表,并巡视一次电站主要设备; 2.2、每四小时:抄录大坝水位、机组开度,对全站设备进行一次详细的巡视检查; 2.3、每日:08:00打扫主控室卫生; 2.4、每日:23:50抄录电度量报表,并输入微机; 2.5、每日:24:00对日报表最大最小值统计,并输入微机; 2.6、每日对水库大坝巡视检查两次,并清除取水口拦污栅前杂物; 2.7、每日当值人员对安全器具、测量仪器、常用备品配件进行检查清理。 2.8、当值大班负责人每日对电站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后,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同时根据电站机组运行情况,安排好机组缺陷的消除工作,并督促各班负责人做好备品配件和常用工器具的统计、保管和使用工作,必要时上报购置清单。 3、以上工作项目须记入运行日志,属缺陷的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并及时汇报。 .

企业安全生产用电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用电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康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 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 2、凡电气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巨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 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 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 1、根据规定,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 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电流〈动作时间〈0.1秒〉。 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要多处重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第二章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四条电气工作人员用安全防护用品有:工作手套、绝缘鞋、长袖工作服、电工所使用的工具等。 第五条安全防护用品设专人保管并负责监督检查,保证其随时处于备用状态,防护用品应存放在纯洁、干涸、阴凉的专用柜中。 第六条设备运行人员及检修人员要进行专业安全防护教育及安全防护用品使用训练。 第三章、高空作业的大凡规定 第七条:高空作业时不许无关人员在工作地点下面停留或通过。进入现场工作人员应戴安全帽,上下层交叉作业时工作应错开,或设不影响下层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在屋顶、杆塔架设、导线或无防护栏的脚手架上等高处作业是必须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 第九条:高空作业应使用工具袋或绳索传递工具,传递材料或设备时不得用上下抛掷方法。 第四章、低压带电作业 第十条: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应站在干涸的绝缘物上或穿低压绝缘鞋进行,并戴绝缘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服,严禁作业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低压接户应随身携带低压验电笔 第五章、现场配电安装及检查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和生活设施以及加工厂地的供、用电工程,凡设立期限超过半年以上的,均应按正式工程安装。 第十二条:箱式变电站应在明明位置悬挂“高压危险”警告牌,箱变基台外廊4米之内不得码放材料、堆积杂物等。第十三条:各种绝缘导线均得架空敷设,无条件做架空线路的工程地段,应采取护套缆线,缆线易受伤的线段应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四条:遇大风、大雪及雷雨天气时,应立即进行配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编辑

发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发电生产运行管理工作中的行为,提高发电企业的运行管理水 平,健全责任制,保证发电设备能够在安全,经济,可靠,环保的良好状态下运行,根据发电企业的生产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直属,全资,控股发电企业(发电厂或发电公司,以下全部简称“发电厂”)。 第三条发电厂运行管理的任务与目标 *电力生产的安全和效益,主要是通过发供电运行实现的,运行工作是电力生产的第一线。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都应坚持检修为运行服务,各项工作为生产服务的观点。 *运行管理是发电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就是通过发电 厂对运行生产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发电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实现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最大化。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调动和发挥发电厂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降低消耗,保证电能、热能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用电、用热的需要。 第四条发电厂运行管理工作的要求: (一)有一个政令畅通,密切配合,求实高效的运行生产指挥和管理系统。 (二)有一套健全、行之有效、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章制度和完善的基础工作。 (三)有一支政治觉悟和文化、技术素质高、热爱运行工作,相对稳定的运行队伍。 (四)有一个文明、良好的运行生产工作秩序和环境。 (五)运行各项安全、经济指标达到或接近国内同类型设备的先进水平。力争达到国际同类型设备的先进水平。 第一章运行生产指挥系统和管理系统 第一条各发电厂厂长对本厂的运行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必须重视运行工作,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督促和检查,掌握主要设备系统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掌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施工、生产、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临时性使用380V 或380V以下的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3.1非标准配置的临时用电线路:除按标准成套配置的,有插头、连线、插座的专用接线排和接线盘以外的,所有其他用于临时性用电的电气线路,包括电缆、电线、电气开关、设备等(简称临时用电线路)。 4 职责 4.1 作业申请人: ——是现场作业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 ——办理作业许可证; ——组织危害因素辨识,协调落实作业安全措施; ——组织现场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组织实施作业; ——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4.2 作业批准人:(主要负责人) ——清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风险; ——评估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 ——清楚安全控制措施;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检查气体取样和检测结果; ——批准和取消作业。 4.3 作业人员: ——持有经审批有效的作业许可证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及控制措施,并严格按照许可证

规定的内容进行作业; ——在安全措施未落实时,有权拒绝作业; ——作业过程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紧急情况,应告知作业负责人,并迅速撤离现场。——掌握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4.4 电气专业人员: ——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可以处理异常情况; ——核实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完善,可暂停作业;——制止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发生紧急情况,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5 管理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 临时用电应执行相关的电气安全管理、设计、安装、验收等标准规范,实行作业许可,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涉及动火时,应同时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超过 6 个月的临时用电,不能按照本规范进行管理,应按照相关工程设计规范配置线路。 5.1.2 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应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 5.1.3 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 5.1.4 潮湿区域、户外的临时用电设备及临时建筑内的电源插座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在每次使用之前应利用试验按钮进行测试。

热电厂运行管理制度

生产岗位需要的制度 设备三级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提高现场设备管理水平,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设备有效利用、提高设备消缺质量水平,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保证各类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订大中修、技改及检修设备三级验收管理制度。 设备三级验收权限划分如下: 1、三级验收即厂部组织验收。验收主要设备有:锅炉本体、汽轮机本体、发电机本体、厂变、循变、垃圾破碎机、厂内公用系统设备以及配套的保护、联锁装置等大修技改项目。 2、二级验收即部门或分场组织验收。验收主要设备有:锅炉送引风机、一次风机、二次风机、除尘器设备、脱硫脱硝设备、垃圾行车、垃圾给料设备、气力除灰系统设备、汽机给水泵、高低加、除氧器、循环水系统、减温减压器、10KV开关室设备、厂用10KV开关室设备、行车、输煤皮带主设备、化水制水主设备及岸边泵房主要辅机、特种设备以及配套的保护、联锁装置、空压机及冷干机、工业水、生活水系统等检修、改造项目。 3、一级验收即班组组织验收。运行班组工作票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验收。验收设备为除二级、三级验收以外设备,根据工作票内容逐一分步验收。 设备检修结束后,按设备验收级别认真填写设备检修验收单。如在设备检修中发现的缺陷,应在验收单“检修中发现的缺陷并消除”一栏中注明,如不能及时消除的缺陷但不影响设备运行等其他内容需在备注栏内注明。如设备在检修中有改动,并具有异动报告或图纸的

应附在验收单后面。 高验收级别兼容低验收级别,但不能代替低验收级别,也就是三级验收包括了一、二级验收,二级验收包括了一级验收。设备验收单随工作票一起,一张工作票必须附一张验收单,每月底由各分场进行整理统计后统一上交综合监管部审查并存档。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doc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xx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使用和维修电工设备。电能是一种方便的能源,它的广泛应用形成了人类近代史上第二次技术革命。有力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给人类创造了巨大的财富,改善了人类的生活。现在,就来看看以下三篇的文章吧!企业第一条:为确保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公司的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用电管理制度,望各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用电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和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行政第一责任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按规程进行监督检查。第二条:电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运行维修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参加电工工作。2、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电工工作的人员须经领导批准方可参加作业。3、供电工作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供电,安全、维修规程,发现违反安全用电并足以危及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及重大隐患时应立即制止。4、电气工作人员应掌握触电解救法第一章、用电安全的技术措施第三条:电器设备安装规则:1、在安装电器设备中必须使用三相五线制来取代三相四线制,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分开使用。2、必须采用两级以上漏电开关,保护第一级漏电电流〈100毫安,动作时间〈0.1秒;第二级漏电

电流〈动作时间〈0.1秒〉。3、保护零线或保护接地线时,其线路上不准装有刀闸、熔断器并多处做有重接地,所有的电器设备外壳和人身所接触到的金属结构上都必须采取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4、在同一个供电系统中坚决不允许采用一部分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接地保护。第四条:在停电线路上工作防触电的技术措施:A停电 B验电 C 挂接地线即“三措”,如没有以上过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线路,无论是否有电均应视为带电线路。一、停电:线路停电工作须拉开以下断路设备:1、与已停电工作的线路交叉的线路,如:停电施工的线路; 在此线路上面且需栓线或挂线时,则该线路的断路设备应拉开停 电;2、断开危及线路,停电作业的并行和同杆并架线路的开关和刀闸;3、断开有可能反回低压电源的开关和刀闸;4、与停电工作的线路同杆的路灯线和非电源的低压线也应停电,确实不能停电的,应采取防止触电措施;5、注意防止误停、漏停电源拉开刀闸,就检查刀闸,开变位装置、拉开开关、油闸应检查,“切”、“入”或“通”、“送”,标志位置并采取防止误动措施,如加锁、栓单位把把等,跌落保险管应拉下,断合重复保险器,应将正负管完全断开;6、在线路施工人员自行断开的开关或刀闸跌落保险器的上处应悬挂“禁止合闸”线路上有人工作的标志牌,操作完后应将标志牌取下;二、验电:1、在停电线路工作地段装接地线前要先验电,验明线路确已无电压方可接地线。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验电时应使用相应电压等级合格专用的验电器,验电使用前应有自行检验;2、同杆架设的多层线路验电时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3、联络

发电厂集控电气运行专业管理制度及反事故措施汇编

发电厂集控电气运行专业管理制度及反事故措施汇编 为进一步落实“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要求,完善专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各项反事故措施,做好专业技术管理工作,更好的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有目标、有重点地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针对公司各台机组设备的实际情况,并按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本制度及反措汇编。 本《汇编》在公司原有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的基础上,经收集整理和补充完成。自下发之日起,生产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提高专业技术管理水平,在管理和设备层面增强防范事故的能力,以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和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水平。

在实施过程中,请发电运行部、设备管理部运行、维护人员及各部门电气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发现并纠正措施中的不符合项,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以使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反事故措施更趋完善并能满足公司各台机组安全生产的需要。 第一篇反事故措施 防止发电机转子绕组发生一点接地故障的措施 1.300MW发电机转子绕组概况 1.1 我厂#1、#2机组转子励磁回路采用三机有刷励磁系统 #3、#4机采用静态励磁系统。为了防止发电机转子绕组发生一点或两点接地损坏转子绕组,特提出以下运行中的注意事项及处理措施。 2.运行中的注意事项及处理措施

2.1 调整发电机无功负荷时,注意严密监视AVR、ABB装置输出电流、电压的变化情况;发现有异常变化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以便研究处理。 2.2 严密监视发电机转冷水温度;转冷水每天化验一次,并控制在每立方厘米5微西以内,不合格时及时排污。 2.3 严密监视#5、#6、#7瓦的轴振及瓦振,振动有明显变化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超出规定值时,经确认无误后打闸停机。 2.4 正常运行中每班用发电机高阻检漏装置检查一次,并在运行日志及计算机运行日志上做好详细记录。 2.5 运行中若发生发电机转子两点接地,造成发电机失磁或无功负荷大幅度摆动,导致发电机失步;经确认无误后解列发电机断开励磁,打闸停机。 2.6 若发生转子两点接地,造成失磁保护动作,立即切换厂用电,减负荷打闸停机。 2.7 发电机事故处理中,应密切监视其它运行机组无功负荷的变化情况及220kv、500kv系统的电压变化情况;及时汇报总值长,以便协调处理,并及时汇报网调。 2.8 每班加强检查发电机、主副励磁机、整流柜、AVR、ABB 装置的运行情况,若发现有异音、异味,温度异常升高等异常现象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以便研究处理。

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完整版

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机电设备正常运行,降低消耗,保证生产用电、维修用 电的安全,特制订车间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2、严禁指派无证电工管电,生产线上停送电操作由值班电工执行。并且办理停 送电手续,其他任何人不得进行操作。 3、车间所有临时用电(电焊机、水泵、照明、切割机、磨光机等)必须由电工 安装接线,不得私拉乱接,特殊情况的接电必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4、电气设备维修、检修必须由正式电工进行作业。 5、设备投料前,尽量减少空机运转时间。减少耗电(指不检查设备时)。 6、车间电力室、变压器室、电器设备上的安全标志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 的运行值班人员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也不得随意乱挂或摘除。 7、车间电力室非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不准随便出入。 8、检修设备时应切断电源,挂好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9、所有车间人员不准用电炉,碘钨灯等烧饭、取暖。 10、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防护用品。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下,须采取 安全措施,并有人监护。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先断电、放电、验电,确认已经放电完全了才可进行检修。 11、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损,烧蚀以及绝缘情况。 12、使用电气设备时,遇紧急情况的应立即切断电源。 13、非电工不准拆装、修理电气设备,发现破损的电线、开关、灯头及插座应 及时与电工联系修理,不得带故障运行。 14、移动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时,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

切断电源再移动。导线要收拾好,不得在地面上拖来拖去,以免磨损。 15、工作台上机床使用的局部照明灯的电压不得超过36V。 16、不准使用检修中机器的电气设备。 17、不准用水冲洗各带电体,如电机、开关盒、线槽等。 18、发现有漏电情况时,马上停机,将电源关掉后立即去找电工处理。 19、在更换保险丝时,要按负荷选择合格保险丝,不得任意加大或以铜丝代替。 20、严禁用铁柄毛刷清扫或用湿布擦拭电器开关。 21、凡电器动力设备发生过热现象,应立即停止运转。 22、供电突然中断时,要关闭一切加温和其他电器仪器,供电恢复后,再按规 定重新工作。 23、禁止在电器设备或线路上洒水,以免漏电。 24、凡使用110伏以上电源装置、仪器的金属部分必须安装地线。 25、如遇到高压电线断落到地面上时,以导线断点为圆心,周围半径10M以内, 禁止人员进入,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如果有人在10M以内,应用单足跳离危险区,不能奔跑,以免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26、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也不要用湿手和 金属物去扳动带电的电气开关,以免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 27、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 灭火器、黄沙等;切不可用有导电危险的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救火时应注意人身防护,身体的任何部位及灭火器材不得与电线、电器设备接触,以防发生危险。 28、所有工作人员应该按照上述用电要求严格执行,避免发生用电事故。 编制: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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