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人员农贸市场巡查监管职责

市场监管人员农贸市场巡查监管职责
市场监管人员农贸市场巡查监管职责

市场监管人员农贸市场巡查职责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建立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贸市场巡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经营主体、场内各种交易行为进行巡回检查,规范交易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经营行为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农贸市场巡查以日常巡查为主,当在巡查中发现较大问题或根据上级要求,可组织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第四条农贸市场巡查对象为市场主办者、场内经营者及市场内交易行为。巡查的重点是市场主办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明确市场主办者管理责任,以巡查促管理,建立“市场管理、部门监管、经营自律、社会监督”的市场管理体系。

第五条农贸市场巡查人员由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岗区划分确定,由该机构指派工作人员担任。有条件的分局(所)可以成立专门的巡查小组。

分管市场的分局(所)长为市场巡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本分局(所)农贸市场巡查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数据录入、材料归档、总结上报等工作。

岗区管理工作人员为执行岗区农贸市场巡查的直接责任人,在分管分局(所)长的指导下开展巡查。

第六条各地应实行巡查人员信息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醒目位置公布巡查人照片、姓名、工号、岗位职责、联系电话、监管要点、监督电话等内容。

第七条农贸市场巡查实行痕迹管理。巡查后应向被巡查单位反馈书式巡查意见,指出问题,限定整改期限,由被巡查单位签收确认。

第八条农贸市场巡查内容按监管职责分为监管事项和

抄告事项。

农贸市场巡查监管事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查处的行为。具体包括:

1、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经营资格是否合法;

2、市场内经营者是否按规定亮照经营;

3、市场主办单位是否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是否明确食品经营者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履行报告制度;

4、市场内食品经营者进货时是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建立进货台帐;

5、市场内自产自销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进销货台帐;

6、市场内食品经营者是否按食品安全法要求贮存、销售散装食品;

7、市场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明法定事项;

8、市场内是否存在“三无”、过期、变质食品;

9、市场内是否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物品和禁止性行为;

10、市场内是否存在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现象;

11、市场内是否有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及计量违法行为;

12、其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事项。

第九条农贸市场巡查抄告事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查处的发生在农贸市场内的行为和事项。具体包括:

1、市场门前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管理;

2、市场设施安全管理;

3、市场消防安全管理;

4、市场内商品明码标价管理;

5、市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6、市场内肉类及其制品、禽类及其制品的检疫防疫;

7、市场内治安纠纷处置;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

第十条农贸市场巡查应以监管事项为重点,巡查人员巡查时如发现市场内存在监管事项应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如发现存在抄告事项,则履行抄告义务,由市场监管局以市场监管抄告函的形式告知相应管理部门。如相应管理部门接到抄告函后

提出联合、综合、协助管理等配合请求,出函单位应按监管职能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巡查人员巡查时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证件,履行职责时要依法行政、文明管理。

第十二条巡查人员巡查时对违法事实确凿、具有法定依据、情节简单、轻微的违法违规行为,可当场告知当事人如何接受处理。

第十三条市场巡查人员巡查时,对发现的须立案查处的,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及时处置。

第十四条巡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取消评优、调离巡查岗位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1、不按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玩忽职守;

2、包庇纵容违法经营行为;

3、不遵守工作纪律,滥用职权,粗暴执法,有损队伍形象的;

4、不按规定程序实施强制措施、处罚,越权处罚;

5、因主观过失、监管不力造成安全事故的;

6、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不及时或者不履行应急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为积极引导市场经营户文明经营、规范经营,营造出“市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新环境。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一、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管理标准

1、经营入市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证照方可入市经营。

2、经营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出卖、涂改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不得擅自改变营业执照和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核定内容。

3、经营户经营的商品应符合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应明示相关证书,并保留(出示)肉食品、绿色食品、有时效方便食品等相关产品的进货凭证、检验检疫证明等,以备查验。

4、经营户应采取措施,对进货商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所销售商品质量合格。不得销售失效、变质、过期的商品;不得掺杂作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5、经营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

6、应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器具,不得短斤少两、短尺少寸;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

7、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骗买骗卖。

8、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做好店铺前、摊位前卫生“三包”工作,保持店内、摊位内整洁卫生。

二、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标准

1、市场内划行规市,实行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熟食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进行分类管理。

2、市场内商品上台、上架、进盆、进池,不得触地销售,摆放整齐有序。

3、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得出摊占道,禁止跨门摊经营。

4、市场内不得摆地摊,不得以自行车、三轮车作为商品交易台架进行交易,禁止在市场流动叫卖。

三、市场环境卫生管理标准

1、市场主办方必须做好场内经常性保洁工作。保洁人员做好市场内公共部分的保洁卫生,摊位内部卫生由各经营户自行打扫,并达到文明规范的管理标准。

2、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3、经营户产生的垃圾或剥弃的菜渣、果皮等应放入专门的废物容器内。

4、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等病媒防治工作。

5、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6、市场内宰杀家禽和剐剖水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

四、市场车辆管理规范

1、经营户及消费者应当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管理,根据市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在规定的场所有序停放车辆。

2、经营户每天用于进出货的车辆应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规定的进出货通道进入市场,不得拥挤、抢道,以确保进出货有序进行。

3、经营户及消费者的车辆在营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市场,如有特殊情况需事先征得市场管理人员的许可,并听从指挥。

市场交易大厅内肉制品区、蔬菜区摊位隔板上方需张贴的创建宣传标语内容

一、文明始于足下,创建从我做起;

二、文明创建共参与,文明成果同受益;

三、文明源于一点一滴,和谐始于一言一行;

四、亮证经营、明码标价、严厉打击价格欺诈

五、管住脏、乱、差,留下真、善、美

六、树文明新风,创文明市场,建文明城市

七、守法诚信经营共创文明市场

八、市场是我家,文明建设靠大家

九、你我多一份自觉,市场多一份亮丽

十、细微之处见公德举手之间显文明

十一、一点一滴文明心一言一行和谐情

十二、把文明留下把垃圾带走

十三、废物不乱扔举止显文明

十四、墙上不留痕心中不留憾

十五、经商之道信为本顾客满意我受益

农贸市场管理办法65853

清远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市场开办者提供固定的场地、设施,进行经营管理,若干经营者集中在场内独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活动的场所。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法设立,从事市场管理,通过提供场地、设施以及服务,吸纳农副产品经营者入场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场内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独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活动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农贸市场交易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市场管理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辖区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管理以及相关的行政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市场开办

第五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农贸市场布局规划和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二)具备与农贸市场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地、设施、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三)具有与农贸市场规模相应的资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登记注册手续,办理市场登记注册手续后方可出租、出售市场摊位、店铺。市场开办者需要办理建设、用地等其他审批手续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做好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与经营者签订场地租赁和经营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经营者档案,记载经营者基本情况、信用状况等。 (二)设立消费者投诉服务站,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消费者投诉服务站应当设有投诉电话和监督电话,并根据投诉的具体情况,协助、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 (四)督促经营者配备和使用与其经营相适应的合格计量器具; (五)督促经营者对销售的农副产品实行明码标价。 (五)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入口处等明显位置设置宣传栏和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与交易有关的基本事项和重大事项,包括:经营者的证照情况、违法违章记录、市场管理制度(含农副产品

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说明

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所长岗 主持市场监管所全面工作。 主要职责: 1、制定全所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方案,组织、监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 2、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全所人员工作积极性。 3、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切实加强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严防违纪情况发生。 4、组织召开日常工作会议,监督、掌握全所人员工作动态,及时掌握日常监管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5、定期开展针对工作人员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情况的抽查,做好抽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6、认真开展周讲评、月考评、季小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加强对设队厅室的定期考评,公开考评结果。 7、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8、定期组织并带领全所工作人员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和执法技能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9、负责审查全所经费开支情况,带头执行财务制度,坚持财务公开,不得违纪违规滥开支。 10、主动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服务“三农”、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所长岗 协助所长开展工作。 主要职责: 1、按照工作分工和所长授权认真履行职责,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2、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 3、协助所长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 4、完成上级和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综合事务岗 主要负责公文处理、财务报帐、资产管理、文书档案、教育培训、党建、廉政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

秉持五大发展理念立足于市场监管职责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践行初心使命

秉持五大发展理念立足于市场监管职责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践行初心使命 **年是国民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十三五”规划的核心即“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协同发展走向全面小康的路线图。市场监管部门须秉持五大发展理念,从明职责、定目标、优服务、强监管、谋创新等方面着手,助力实现县域经济的全面转型升级,把工作重心调整到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上来,在实现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践行初心使命。以责任担当之勇、统筹兼顾之谋、依法监管之智、落实落地之能、为民谋利之仁,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着眼于创新理念,为****高质量发展疏痛点解难点。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市场监管部门关键要把“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手换成市场的手”,在“放、管、服”上不拘于形式、主动作为,以审批制度创新带动新活力、以监管手段创新引导新理念、以服务方式创新孵化新技术,为****高质量发展疏痛点、解难点。 一是做实简政放权的减法,创新审批模式。把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保障新旧动能转换

的重要举措,推动“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生根。以推行营业执照登记便利化为切入点,减少行政审批,降低准入门槛,精简工作流程,作为简政放权的“先手棋”。为此****县市场监管局通过“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全程电子化审批工作流程,形成压缩企业开办时限的“5512”工作模式:压缩办照时限,坚持“材料优化、流程优化、用时减少、环节减少”的“两优两减”的方向,完善一次性告知事项清单,把办照时限从5天压缩至2天,即时受理即时办结,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或不跑路,无形中降低了企业非生产性成本。 二是做细行政监管的加法,创新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直指市场监管的有效性,事关消费者权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随着市场监管部门的机构改革,所面对的市场监管面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可借鉴网格化监管制度,落实到责任所具体到监管人。同时可以大数据比对平台为支撑,建立健全网格一体化市场监管模式,用精准高效的监管为市场添活力。充分运用移动物联网技术,完善“明厨亮灶”制度,提高监管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强化数据共享互通,将市场准入、抽查检查、行政执法、检验检测、投诉举报等信息汇集分析,实现监管信息可查询、可追溯、可运用。做细网格监管“文章”,加强部门衔接,形成整体联动监管和社会共治格局。

标准农贸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标准农贸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市场经理 1.负责对所在市场实施全面管理,贯彻执行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完成中心下达的工作质量目标和经济目标。 2.负责主持市场管理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对市场经营和市场交易活动,实施依法、依约管理,确保全面规范履行好市场的经营,服务和管理职能。 3.树立营销理念,推进品牌经营,开展相关法规和政策宣传,组织开展文明经商活动和创星级市场活动。 4.负责与经营户签订租赁合同,审核经营户营业房的装修方案并监督其过程,决定对优秀经营户表彰奖励或违约违章处理。 5.负责安排经营户和消费者的来访接待和投诉处理。 6.负责市场消防、治安、安全经营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理。 7.完成公司布置的其他工作。 8.市场如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接受处理。 二、经理助理 1.负责全面协助市场经理做好工作,在授权状态下,代理安排市场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和突发事件现场处理。 2.负责市场财务收、支、市场管理人员考勤,市场统计报表编报等工作。 3.负责安排,指导市场统计台账的建立、登记。

4.完成市场经理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组长管理职责 1.负责对班组人员的管理及迟到、早退、签到等考核。 2.负责处理较大的顾客投诉,并做好投诉台账,及其经营户违规行为处理台账。 3.负责对市场经营户的收费工作。 4.完成场部经理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管理员职责 1.负责对市场进行商品的索证和商品的检查(国旗、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三放心”商品质量专项监管)。 2.负责维护市场的经营秩序、做到无乱堆乱故,无擅自设摊扩摊占道经管等。处理假冒伪劣,短斤缺两等违规行为。 3.负责维护市场环境卫生,地面整洁,无垃圾、柜台内垃圾袋装及场内车辆停放的管理。 4.及时处理顾客投诉,对经营户提出经营中的困难及时向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5.负责对可降解塑料袋使用的管理。 6.场外车辆按序停放,及时纠正乱停乱放行为,保证市场各通道畅通,发现场外有无证摊贩及时劝其离开。 五、后勤管理职责 1.负责市场水、电的正常供给,做好日常维护和及时维修工作。 2.负责消防设施的安全管理,及消防安全隐患的检查监督。

研究所工作职责

研究所工作职责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研究所工作职责 一、工作内容 研究所是公司产品设计,承担各项技术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产品设计、制图、晒图、图纸资料的整理、送审、审批、发放、回收、新产品的开发、研究、试制、工艺编制、标准贯彻、技术指导、科技信息收集、技术档案保密、新成果推广和技术鉴定工作。 二、全职 1. 有权制定和修改产品设计方案,制定产品开发研制实施计划,有权编制设计任务书和检查监督实施情况,按时按质,为生产、经营、质量等部门供图,对技术保密工作负完全责任。 2. 根据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科研目标,负责公司年度科研项目工作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3. 根据公司经营技术及销售合同落实情况,编制技术准备计划,并提前做好与用户和设计院所的技术联系工作。 4. 及时按质提供生产、检验及外协等所需图纸、资料,积极配合营销人员签订技术协议、做好技术咨询。 5. 负责新技术的开发、新产品的研制,组织新技术、新产品的论证、鉴定工作。 6. 根据公司的产品结构,负责标准的收集、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对标准进行学习贯彻。 7. 负责新产品的优化设计,老产品的技术革新,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8. 负责生产工艺、生产技术的辅导,组织工艺纪律的检查。 9. 负责产品图纸、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保密以及收发销毁工作。 研究所所长职责 1. 负责全公司技术工作的协调与管理,确保经营、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技术文件。 2. 负责产品实现的策划,做好设计和开发及技术装态的管理工作。 3. 组织确定产品的工艺路线,编制工艺文件,设计工夹模具。 4. 组织编制工序质量控制文件,设立质控点,并对工序控制的实施进行指导、检查、协调。 5. 负责编制采购文件和新研制产品采购的质量控制文件。 6. 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 副所长工作职责 1. 协助研究所所长开展工作,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和中心任务。 2. 负责组织编制产品检验规范、检验流程图等。 3. 负责技术文件和记录的控制。 4. 负责产品售前对用户的技术咨询工作。 5. 负责对产品标识提出要求。 项目主管(组长)及产品技术人员工作职责 1. 根据公司科研项目计划及销售合同,组织本专业(项目)组具体工作实施,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浅谈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

浅谈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 【摘要】市场监管是政府对市场的全方面和全过程的监管,它也是政府四大主要职能之一,也是最难以把握尺度的职能。本文分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在追求效益同时对公平的追求,从而提出政府对市场进行监管的必要性。这对如何正确理解市场监管和把握对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政府职能;市场监管;市场机制;市场规则 政府是执行国家权力,进行政治统治并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机关,广义的政府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狭义的政府是指国家的行政机关。这里我们使用广义的政府概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是政府管理的主要职能。其中,市场监管是指政府通过制定规则,运用公共权力,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督和管理,而形成的现代市场体系。 1 市场经济需要政府监管市场 市场经济是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调节作用的经济发展阶段,但市场经济从来没有离开过政府的监管。正是在政府的有力监管下,市场经济才能有序、高效地运行。 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基本机制是利益,所以必然存在个人与个人劳动之间的矛盾,也存在个人劳动与社会劳动间的矛盾。理论上,市场经济要求市场公平。市场需要有一整套要求每一个市场主体必须遵守的规则,任何市场主体违犯了市场规则都必须接受比其获得的利益高得多的惩罚。这样,市场经济设计了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市场的各个主体都按照自己的目标来选择行动,市场机制刺激市场主体追求效率,市场规则约束市场主体实现公平,于是既追求了效率又保证了公平。 为保证市场规则的公平、公正、公开,处于市场利益之外的第三者不能缺。这个第三者政府正是拥有这样权威:具有召集市场主体、主持制订市场规则的感召力;具有根据市场规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市场进行评判的公信力;还必须拥有对违犯法则的市场主体惩罚的强制力。 政府是保护统治阶级意志的国家机器,政府的目标是满足大多数人的意愿或利益,也就是追求个体间的公平,也只有将政府组织的目标定为追求公平,否则政府作为组织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市场主体的行为是个体决策行为,目的是保证个体利益的实现。政府与市场结合,以市场调节为基础、以政府监管为保障才可以保证公平与效率双重目标的实现。 2 市场监管的内容

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最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本市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的管理职责、规范市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证食用农副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范围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各镇街人民政府履行对农贸市场规划、培育和发展的职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辖区内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对农贸市场礼貌建立、食品安全、动物防疫、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和重大疾病防控等工作开展检查和考核评比。牵头组织对不依法经营的农贸市场进行整治、关掉、取缔和拆迁。 经贸、国土、建设、消防、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税务、物价、城监、动物防疫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协同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农贸市场是指由开办者带给固定场所、设施,有若干经营者进场进行集中和公开交易农副产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交易市常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是指依照《广东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设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的商品交易市场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村(居)民委员会等主体。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五条: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作为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市关于开展农贸市场专项规划和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发展规划和建设、管理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第二章:市场开办者 第六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贴合农贸市场专项规划的要求;

研究所人员岗位职责

研究所人员岗位职责 一、所长岗位职责 压力容器研究所实行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所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 1. 组织实施办公会的决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2. 全面负责研究所的日常行政和业务活动。 3. 拟订研究所的管理机构设置并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 4. 评审科研计划项目和审定研发组的研发方案及参与人员人数。 5. 研究所的项目预决算方案的审核,审批。 6. 决定对研究所研究组长及所有管理人员奖惩等。 7.周期性与基层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流答疑。 8. 行使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9. 负责组织、协调研究所的科研工作及重大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所长助理岗位责任 1. 负责研究所的合同项目支出计划、经费的预算和控制、审核 2. 协助研究所所长对外签订研发制造合同筹措资金,进行研究所项目的运作; 3. 负责研究所新的研发成果、技术成果的转化为可实施项目; 4. 负责研究所公用设备管理 5. 负责研究所日常考勤综合管理 6. 协助所长负责研究所的外事业务工作; 7. 协助并负责研究所对外国际合作项目的筹建工作 8. 完成研究所所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三、研究所行政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 研究所办公室的日常行政事务及综合协调工作。 2. 负责研究所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有关会议会务安排,并作好会议纪要及总结工作。 3. 负责研究所文书处理、综合承办、机要保密和立卷归档。 4. 负责建立健全研究所行政档案,协助其他研究组长完成文书档案与电子档案的管理及保密工作。

5. 负责信访接待和对外宣传工作。 6. 完成研究所的大事纪要。 7. 负责办公室的日常通讯联络工作。 8. 协助处理研究所各研究组的日常行政事务。 9. 完成研究所所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四、研究组长岗位职责 1. 协助所长科研计划的制定与组织技术人员组成研发小组; 2. 参与研究所科研项目的调研,掌握在研项目的研究内容及进展情况,为研发小组人员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 3. 配合研发小组人员,组织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参与在研项目的评估、检查工作;协助已完成项目的鉴定、验收工作; 4. 负责科研成果的登记、申报与鉴定;配合做好有关项目的知识产权保护、知产成果申请等事宜; 5. 协助开展实施项目,积极配合项目跟踪记录; 6. 建立研发档案,做好档案的管理及保密工作; 7. 负责对本组项目组员完成项目后的评价,考评。 8. 完成研究所所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农贸市场管理办法 1 总则 为了规范阳光佳园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居民购物环境,根据《大港油田农贸市场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农贸市场的管理职责、管理制度、卫生保洁、公共秩序、人员要求、交易行为、消防安全、用电安全以及监督检查等管理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处所属农贸市场的管理。 2 职责 2.1 生产计划科是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农贸市场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2 安全环保科负责组织对农贸市场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隐患问题的整改。 2.3 财务资产科负责对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制定收费标准,规范票据使用,监督收费行为。 2.4物业管理公司具体负责农贸市场的卫生保洁、公共秩序、交易行为、安全管理、经营收费等日常管理工作。 2.5水电气公司负责对农贸市场供水、供电、供暖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 3 管理内容 3.1 经营范围 管理处所属农贸市场经营范围包括:蔬菜水果、日用品、肉蛋类、水产类。严禁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违纪经营活动;严禁经营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品;严禁经营活禽、饭店等项目。

3.2 市场准入 3.2.1经营户进入市场经营前,应向物业管理公司提交商铺(台位)买卖或租赁合同(发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身份证明(身份证、暂住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资料进行登记备案。 3.2.2经营户需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经营合同(或经营管理责任书)、安全防火责任书。 3.2.3经营户需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市场管理保证金,办理用电申请。需装修的商铺经营户应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协议,严格按协议要求规范装修,经物业管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3.3 管理制度 3.3.1市场应制定岗位责任制度、卫生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等,健全商户档案、收费管理台帐。 3.3.2市场应建立投诉管理制度,设立投诉管理机构,公布投诉电话,跟踪投诉处理情况。 3.3.3市场应建立经营者不良行为记录制度和警示制度,并建立经销商违规退出制度。 3.3.4市场应建立计量管理制度,对市场内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进行登记注册,按照检定周期要求,配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做好强制检定工作。 3.4 公共秩序管理 3.4.1市场出入口设立导购图、公平称等服务设施,场界牌、标志牌、摊位线(号)清晰明显,公平秤、监督箱、消费者投诉台齐全并设专人负责。 3.4.2市场内设施布局合理、统一、规范、整洁完好,无乱搭、乱盖、乱吊、乱挂、乱堆等现象。

所长助理岗位职责

所长助理岗位职责 1、所长助理岗位职责 1.事务所费用管理 1.1承担事务所差旅费单据的整理和初审,各项限额费用的统计,事务所各项帐目的记帐管理,定期核帐; 1.2检查营业人员报销单据的合格性、粘贴与填写的规范性; 1.3检查手机费里有无不应报销项目; 2.事务所技术支持及日常事务 2.1承担日常技术支持工作; 2.2承担方案标书制作工作 2.3承担客户的接待讲解工作; 2.4承担接听、转接电话;接待来访人员;按照客户接待规范,做好客户来访前的准备工作; 2.5负责办公室的清洁卫生; 2.6承担办公室的、信息、机要和保密工作; 2.7承担办公室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2.8承担事务所公文、信件、邮件、报刊杂志的分送工作; 2.9承担传真件的收发与管理工作; 2.10承担每月向销售部申请销售资料,并负责管理及发放的工作; 2.11协助人力资源部收集整理人员应聘信息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 2.12及时整理传送事务所人员录用、转正、离职等人事资料及其它事务资料。

3.负责范围内CRM系统、工作流系统表单的申请与审核,督导营业人员按要求及时、准确填写系统表单 3.1承担(发票/收据)申请表的填写,对照合同准确填写,及时传递; 3.2承担保函申请表的申请工作,确认合同内容是否完整,保函期限是否明确,提前七天申请; 3.3承担吊装保温申请表申请工作; 3.4承担授权申请表的申请工作; 3.5承担发货通知书的确认及填写工作; 3.6督导营业人员按要求及时、准确填写系统表单。 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所长助理岗位职责 1、负责安排部门及领导相关会议和活动日程,做好记录及提醒工作; 2、担任部门内各项行政人事工作接口人; 3、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进行执行、监督、落实; 4、与各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 5、协助部门经理做好部门管理级团队融合,参与上级及核心团队支持工作; 6、协助部门经理统筹管理部门相关事务,优化工作流程。 3、所长助理岗位职责 1、协助所长领导研究所的行政、科研和总务后勤等工作; 2、协助所长制定研究所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参加所长办公会议和行政例会,审议研究所重大问题; 4、主持制定研究所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建立并完善各种管理制度; 5、协助所长做好教职员工的聘任、调配、培训等管理工作;

《市场监管人员农贸市场巡查监管职责.》

《市场监管人员农贸市场巡查监管职责.》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建立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贸市场巡查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农贸市场开办单位、经营主体、场内各种交易行为进行巡回检查,规范交易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经营行为的管理方式。 第三条农贸市场巡查以日常巡查为主,当在巡查中发现较大问题或根据上级要求,可组织针对性的专项检查。 第四条农贸市场巡查对象为市场主办者、场内经营者及市场内交易行为。巡查的重点是市场主办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明确市场主办者管理责任,以巡查促管理,建立“市场管理、部门监管、经营自律、社会监督”的市场管理体系。 第五条农贸市场巡查人员由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根据岗区划分确定,由该机构指派工作人员担任。有条件的分局(所)可以成立专门的巡查小组。 分管市场的分局(所)长为市场巡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本分局(所)农贸市场巡查方案的制定、组织实施、数据录入、材料归档、总结上报等工作。 岗区管理工作人员为执行岗区农贸市场巡查的直接责任人,在分管分局(所)长的指导下开展巡查。 第六条各地应实行巡查人员信息公示制度。在农贸市场醒目位置公布巡查人照片、姓名、工号、岗位职责、联系电话、监管要点、监

督电话等内容。 第七条农贸市场巡查实行痕迹管理。巡查后应向被巡查单位反馈书式巡查意见,指出问题,限定整改期限,由被巡查单位签收确认。 第八条农贸市场巡查内容按监管职责分为监管事项和抄告事项。 农贸市场巡查监管事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查处的行为。具体包括: 1、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经营资格是否合法; 2、市场内经营者是否按规定亮照经营; 3、市场主办单位是否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是否明确食品经营者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履行报告制度; 4、市场内食品经营者进货时是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是否建立进货台帐; 5、市场内自产自销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进销货台帐; 6、市场内食品经营者是否按食品安全法要求贮存、销售散装食品; 7、市场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是否标明法定事项; 8、市场内是否存在“三无”、过期、变质食品; 9、市场内是否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物品和禁止性行为; 10、市场内是否存在乱堆乱放、占道经营现象; 11、市场内是否有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及计量违法行为; 12、其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事项。 第九条农贸市场巡查抄告事项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其他

菜市场管理范文

菜市场管理范文 菜场管理员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善于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敢于同违法、违纪现象做斗争。 2、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树立新市场形象,不断提升自身素质的管理水平。 3、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为政廉洁,办事公道,遵纪守法,礼貌待人。 4、遵守纪律,按时出勤,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不准无故缺勤。 5、讲究工作方法,坚持以说服为主,处罚为辅的基础,做好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思想工作。 6、及时处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投诉意见。 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为保障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 引导市场经营户文明经营、规范经营,营造出“市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新环境。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一、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管理标准 1、经营入市从事经营活动的 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入市经营。 2、经营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出卖,不得擅自改变核定过的营业内容。 3、经营户经营的商品应符合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应明示相关证书,并保留(出示)肉食品、绿色食品、有时效方便食品等相关产品的进货凭证、检验检疫证明等,以备查验。 4、经营户应采取措施,对进货商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所销售商品质量合格。不得销售失效、变质、过期的商品;不得掺杂作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5、经营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

6、应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器具,不得短斤少两、短尺少寸;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 7、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骗买骗卖。 8、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做好摊位内卫生,保持摊位整洁。 二、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标准 1、市场内实行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熟食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进行分类管理。 2、市场内商品上台、上架、进盆、进池,摆放整齐有序。 3、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得出摊占道,禁止跨门摊经营。 4、市场内不得摆地摊,不得以自行车、三轮车作为商品交易台架进行交易,禁止在市场流动叫卖。 三、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加强我国政府监管的重要性及对策

论文题目加强我国政府监管的重要性及对策 专业行政管理(专) 姓名赵雅丽 学号1013001412653 学校沙河电大 2012年1月20日

加强我国政府监管的重要性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以及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在经济及社会运行中暴露的问题越来越多,政府作为政策的决策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政策执行的监督者,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运行中的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加强政府监管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规范经济社会运行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就加强政府监管的必要性以及我国政府监管中存在的重要问题进行了简要论述。 政府监管又称政府规制、政府管制,即政府运用公共权力,通过制定一定的规则,对个人和组织的行为进行限制与调控。具体表现在政府对市场与社会的监管,即政府的外部监管,也就是广义上的政府监管,而不包括政府对于自身的监管。它的手段包括经济性监管和社会性监管。 所谓经济性监管,是指通过制定特定产业的进入、定价、融资以及信息发布等政策对主体行为进行有效的调整,以达到避免出现竞争主体过多或过少而引起过度竞争或竞争不足,造成资源浪费或者配置低效率,妨碍社会生产效率和服务供给的公正、稳定。经济性管制主要包括价格管制、进入和退出管制、投资管制、质量管制、信息管制等内容。社会性监管是指政府根据社会发展、运行中存在及暴露出来的问题通过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来约束和规范个人及组织的行为。 一、政府监管的职能 中国政府现有职能的分析,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从过程的角度看,政府的职能表现为相互衔接的几个环节;二是从内容的角度看,政府的职能表现在方方面面。 (一)从活动过程的角度看中国政府的职能 政府活动的过程是一个前后相继的、由若干个阶段构成的完整的周期。从这个角度看,中国政府的职能有几个: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监控职能。 (1)计划职能。这是中国政府重要的职能。它有两个方面:①对自身的行为活动提出目标与计划,做出决议、安排,为政府自身的运行指明方向;②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规定一个目标,并做出一定的安排。政府的计划职能就是要事先决定做什么,怎样去做,为谁去做,何时去做和由谁去做。政府在制定计划时,必须充分考虑执行计划的主要因素——资金、技术水平、经济环境、劳动力的素质等——的状况。计划职能曾是中国政府最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及方案

西城小城农贸市场 经营管理方案内蒙古新城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经营管理方案 一、公司介绍 *********司成立于2009年,地址位于**********,注册资金1000万元,是**********工程的实施主体单位。2010年3月由南京春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牵头并组织首批184户农户共同出资注册,注册资金600万元,成立了南京市六合区金田果蔬专业合作社。同所注册“五洲金国田”牌商标。2011年5月合作社与其他5家专业合作社成立了南京市六合区金田农产品合作社联社,实现规模经营。基地所有立品与2011年通过三品论证为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 我公司于2011年3月6日在南京迈皋桥地区首开了全省第一家农副产品平价直营店。至今已相继在浦口区、栖霞区、雨花区、六合区、鼓楼区、建邺区等检开设了5个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市场,7个平价直销店,2012年迈皋桥店被省市物价部门评为农副产品平价直营店“示范店”。总计经营面积约12000平方米。2014年在徐州地区开设了4家农贸市场(春华园农贸市场、紫金奥都花园农贸市场、生态园农贸市场、瑞丰农贸市场),在大黄山镇建立生产、包装、配送基地. 本公司现有员工120余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有18人,高级职称1人,资深农贸市场管理人员11人,本公司具有,选址、规划、设计、土建、装饰装璜农贸市场的专业队伍,具有招标、管理、现场经营的一流团队。 公司将秉承“追求卓越、持续创新”的发展理念,坚持“诚信、务实、发展、创新的企业精神,以“科技先导、服务至上,合作共赢”为服务宗旨,努力将公司建成集生产,加工、销售、全产业链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竭诚为广大居民以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服务。 二、公司经营管理农贸市场成功经验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施方案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实施方案 根据《x委办公室、x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整合申诉举报机制,构建统一的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责的申诉举报体系,完善申诉举报网络,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使用者合法权益。 (四)职能转变 按照x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做好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的落实工作,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x、x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三)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监督管理。 (四)组织指导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五)拟定并协调推进食品安全规划;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农贸市场管理人员职责

农贸市场管理人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市场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市场管理工作正常运行; 2、上岗前应先进行仪容仪表自我检查,按照规定着装及佩戴胸卡,时刻保持个人仪容仪表端庄整洁;上岗后,应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3、文明服务、礼貌待人、规范用语,上岗期间不得与商户及顾客有任何争吵; 4、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上班不准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串换岗,上岗期间不准喝酒、玩扑克、搓麻将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按时完成经营、管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工作指标; 6、受理商户投诉,处理商户之间、商户与消费者之间的纠纷;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7、催缴商户缴纳租金、水电费、广告费等费用; 8、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巡场制度,增加巡场力度,对重大突发事件采取先制止后上报,边制止边上报的处理策略; 9、负责商户入场资格、钥匙发放等手续的审查、审核,建立完善的商户档案; 10、负责管辖区域内商户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商户违纪、违约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好纪录,及时向上反馈。按照规定须处罚的事件,必须上报给楼层主管决定处理方案; 11、负责保护市场内部人员、商户、顾客和市场公共财物的安全,和市场的合法权益;做好日常的各项防范工作。纠正违章、违纪行为; 12、维护市场的经营管理秩序,负责区域的卫生、消防的日常检查工作; 13、提高度警惕,认真负责市场和办公区域的巡查工作,重点部位重点巡查,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有效的稳定控制局面,消除各类治安、消防隐患; 14、负责市场内部的公共秩序维护和疏导工作,保证市场内部安全通道的畅通; 15、熟悉市场内的工作环境和治安、消防特点,熟悉各类设备和物品放置的位置,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16、认真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及任务。

供电所所长岗位职责

供电所所长岗位职责 1、供电所所长岗位职责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所所长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供电所所长的工作。 二、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力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做好农村供用电工作。 2、抓好综合基础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基础资料,搞好文明生产。 3、全面负责供电所的安全、生产、营销、服务等各项工作,带领职工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其他工作任务。 4、定期主持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例会,对售电量、线损、售电均价、电费回收、增供扩销等工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办法与措施,并组织实施,对实施结果要进行考核。 5、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财务管理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6、加强行风建设和营业窗口规范化服务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按有关规定处理好客户的来信来访和投诉。 7、做好职工培训、考核和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对供电所人员的技术业务、安全规程、职业道德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技术、业务素质。 8、督促有关业务报表的按时、准确报送。 9、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标准 1、坚持工作计划制度。做到年有目标、季有安排、月有计划。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全所设备和人员的安全管理,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生产和安全工作例会,确保不发生农电人身伤亡事故,有效控制农村触电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 3、加强农村电费电价管理,每季组织一次农村电费、电价检查,确保电价执行到位,完成平均电价考核指标,电费做到月结月清、年终结零。 4、每月组织开展有重点和有针对性的用电营业普查,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用电营业普查,凡发现违约用电和偷窃电行为的要依法处理。 5、每月组织召开经营分析会,对本月的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保证各项指标的完成。 6、每月组织对全所安全生产、经济指标、三个文明建设和优质服务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评,兑现奖惩。 7、坚持客户接待和走访制度,每周三为所长接待日,每月至少走访客户一次,听取意见,帮助客户解决用电问题。对客户的来信、来访和投诉要及时给予答复处理。 8、加强行风和廉政建设,搞好供电所规范化服务,杜绝影响行风和廉政建设事件的发生。 9、加强线损管理,确保完成10kV线路线损率、低压线损率、综合线损率等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 10、加强对农电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农电队伍素质。 2、供电所所长岗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程和上级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供电所全盘工作。  三、负责全所职工思想教育、安全及业务技能培训和供电区域的优质服务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高、低压电网线路设备安全生产及供电所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为供电所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五、负责编制辖区高、低压电网建设、改造规划方案及线路设备检修工作计划的制定。  六、负责供电所用电营业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电价政策和抄核收工作标准,按时回收、上解电费和管理费。 

如何开展基层市场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如何开展基层市场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 机构改革以来,原来的工商局与食品药品监管局、质量监督管理局三家单位合并组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由于长期沉浸于单一的“工商监管型”工作模式,部门上下审时度势,正自觉而努力地探索着市场监管职能和职能到位的方 法和途径,全面转入了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实践,但是,作为市场行政管理 基础的基层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在实践中却总有力不从心之感,在某些环 节和工作领域还存在监管不规范、不到位,甚至严重缺位的问题,让监管 效能大打折扣。 一、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观念滞后,监管手段单一,监管目标浅显,监管思路局限,监管模式没有完全走向“精细化”。以前的工商工作以日常巡查为主,每周2.5 天的巡查时间,巡查人员按规定填写巡查记录,市场主体方面针对市场上 的无照经营进行检查,在食品流通环节主要针对食品经营户是否建立完善 的食品进销货台账(易票通)进行检查,在日常的巡查中,又根据上级安 排进行各种专项检查,很多检查由于时间紧人员少任务重等等原因只停留 在表面的一带而过,完全没有时间精力去做进一步的深入调查。 (二)日常监管缺位,有效监管纵不到底,横不到边。城区分局一般两个巡查组,每个巡查组二人,每个巡查人员都有自己主要负责的辖区,三千 余户个体户及700余户企业,监管力量单薄,执法巡查必须两人以上,但 是几乎都是只能各自监管各自的辖区,很多时候如果在监管中出现什么问 题一个人应对很困难,所以在巡查中都会尽量避免与监管对象发生争执。 巡查人员除了日常的市场巡查、参加各种专项检查以外,还要办理案件, 调解投诉等等,由此,就造成了一些偏僻的地方不能及时去监管,一些发 现了的问题不能及时沟通处理。 (三)日常监管常态化、长效性不够夯实,监管难以达到工作预想。工作仍桎梏在定期巡查、突击性整治;走马观花,对监管对象违法经营行为不 能及时发现,或发现后不能及时、有效、科学处置;对市场不能有效掌控。(四)监管行为不规范、不到位,违规违纪执法行为暗藏或多发,有泛滥之虞,使履职风险增大。在发展微型企业的工作中,微型企业的场地勘验 需要两个以上的执法人员签字,每个巡查人员只负责自己辖区的微型企业,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由分局领导带着一起去现场勘验了,回来签字时只 有负责该辖区的执法人员在,另一个执法人员在自己的辖区巡查去了,这 个时候就有可能请在的执法人员代签字,由此增大了履职风险。

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精)

切实履行监管职能促进市场经济发展 机关第一党支部孙漫天 此次学习实践活动中,市局围绕“科学监管,确保安全”实践载体,提出了“科学监管与发展大家谈、市场经济与监管职能大家看、监管能力与监管效益大家比”三项内容的讨论活动,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的履行,如何理解相互之间的关系,以促进我们更好地履行科学监管的职责,我认为有着一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本人通过第一阶段的理论学习、辅导报告、支部党员交流座谈等学习实践活动,就市场经济与监管职能两者之间如何看,谈一些个人肤浅的认识和体会。 一、市场经济中政府的监管职能 1、市场经济及其基本特征的主要表现 简单地说,市场经济就是按等价原则进行交换的经济。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发达商品经济的表现形式和现代形态。市场经济得以存在和发展,其根本基础首先在于分工的普遍化。没有工业化就不会有市场经济,因为工业化、大机器生产才能造就社会普遍分工的物质基础。 市场经济时代最基本的特征是,工业取代农业占据了社会经济的主导地位,市场营销成为最普遍的经营形式,由此导致社会经济各个方面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根据世界各国的经验,运作规范和有效的市场经济体制一般具有五大基本特征:独立的企业制度、有效的

市场竞争、规范的政府职能、良好的社会信用、健全的法治基础。 从目前世界各国的经济体制现状来看,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占绝大多数,但真正实现繁荣经济目标的,都是建立起规范和有效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许多国家虽然长期实行市场经济,但至今仍然在不规范和低效的市场经济中苦苦挣扎。由此可见,市场经济也有好坏之分,并不是只要实行了市场经济,资源配置就可以自动优化,社会福利就可以自动增加。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原来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在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中,如果搞得不好,也很容易陷入不规范的、低效的市场经济当中而难以自拔。 2、我国政府市场监管的内容及目标 我国现行的市场监管内容相当广泛,大致可分为四大类:即社会性监管、经济性监管、对一般性市场行为的监管和国际性监管。政府的市场监管职能起源于经济性监管,在政府对经济性监管的日趋放松和对社会性监管日趋加强的潮流之下,政府的社会性监管职能发展很快,逐步成为政府市场监管职能的主要内容。 社会性监管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它的横向制约功能,即它并不是针对某一特定产业的行为,而是所有可能产生外部不经济或内部不经济的企业及事业行为。任何一个产业内任何时候一个企业的行为如果对社会或个人的健康、安全、环境、社会公平等造成危害,就要受到政府的监管。食品药品的监管就是属于政府社会性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市场监管是市场监管组织依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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