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农商银行授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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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统一管理与内部控制,规范本行授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授权、授信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等文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长根据本行章程及董事会授权对总行行长开展业务、从事经营管理权限的具体规定。本办法所称转授权是指总行行长对经营层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业务经营机构负责人,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重要业务岗位人员开展业务、从事经营管理权限的具体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授权人为本行董事长。

本办法所称被授权人是指总行行长,及其转授权的高级管理人员、各业务经营机构、职能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重要业务岗位人员。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业务经营机构是指总行前台业务部门及各分支机构。本办法所称职能管理部门是指总行各部室。

第五条本行授权遵循“有限授权、区别授权、严格监控、及时调整、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统一法人体制下的授权管理,其授权原则是:

(一)有限授权。在法定经营范围内,对被授权人实行有限授权。

(二)区别授权。根据市场环境、被授权人的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能力、主要负责人业绩等,实行区别授权。

(三)严格监控。授权管理部门、授权人对被授权人的工作进行严格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行为。

(四)及时调整。根据被授权人的经营管理业绩、风险状况、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及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适时调整授权。

(五)权责一致。被授权人承担与所接受授权相一致的管理责任。若其行为超越授权,应视越权行为性质和所造成经济损失,追究主要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相应的责任,实现权责一致。

第六条本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各业务经营机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和重要业务岗位人员应在被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严禁越权从事业务活动。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总行行长负责经营层授权管理制度和授权文件的最终审批和签发。

第八条风险总监负责协助行长建立经营层授权管理体系,并对经营层授权方案的合理性和风险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核。

第九条总行风控部是授权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授权管理的组织协调、授权管理制度的制定、授权内容的风险审查、授权文本的制作、授权手续的办理以及授权档案保管等工作。风控部有权拒绝办理不符合规范程序的授权事宜。

第十条风控部负责制订授权书,对拟授权主要内容进行法律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第十一条信息科技部门和各系统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相关授权的系统权限进行设置和维护。

第十二条总行审计部负责对全行授权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授权方案的合理性、授权执行、各部门授权管理履职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审计监督。审计部有权对调整授权提出建议,并就发现的重大问题向董事会和行长报告。

第三章授权方式

第十三条本行的授权根据内容不同分为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两种方式。

基本授权是指对本行法定经营范围内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所进行的授权。

特别授权是指对特殊事项进行的临时性授权,包括特殊融资项目、诉讼仲裁代理事项等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经营管理活动。

第十四条被授权人必须符合本行的从业资格和资质管理要求。除总行行长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转授权。

第十五条本行授权采用《授权书》形式,在授权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授权书是指授权人及转授权人(董事长、总行行长)批准制作的向被授权人授予经营管理权限的书面文件。

授权书分为正、副本(一式两份),经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骑缝章后生效。授权书正本由被授权人持有,副本由总行风控部保存。

第十六条授权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授权人所在机构全称、职务及姓名;

(二)被授权人所在机构全称、职务及姓名;

(三)授权事项及限制性要求;

(四)授权期限;

(五)授权人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章授权范围

第十七条本行的基本授权范围包括:

(一)授信业务审批权;

(二)金融市场业务审批权;

(三)财务审批权;

(四)定价权;

(五)不良资产处置权;

(六)对外签订业务合同权;

(七)其他日常经营事务审批权限。

第十八条本行的特别授权范围包括:

(一)特殊项目融资权限;

(二)其他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权限。

第五章授权工作管理和授权程序

第十九条基本授权的授权程序包括发起、提交申请、起草授权方案、授权方案审查与审批、法律审查、签发授权书、签收和保管授权书。

(一)发起在年度授权期满60日前,风控部发出征集授权建议的通知,各职能管理部门、业务经营机构提交下年度的授权申请。高级管理人员的授权申请可指定职能部门负责起草。

(二)提交申请在年度授权期满50日前,各职能管理部门、业务经营机构整理所属部门(机构)的年度授权执行报告和建议授权方案,结合本级实际情况,向风控部提交授权申请。提交材料包括:

1、《某农村商业银行授权事项申请审批表》及建议授权方案。

2、上年度授权执行情况报告。

3、拟调整授权事项中,需经总行批复程序或有关部门核准的,附相关批复、核准文件复印件。

(三)起草授权方案风控部在上年度授权期满的30日前,对各个授权建议汇总并进行法律审查。参考各业务经营机构、职能管理部门执行授权的报告、被授权人风险控制能力及对其执行授权的监督情况,按照授权范围中规定的业务类型逐项梳理授权信息,填制《某农村商业银行授权信息清理表》(见三),并据此对每名授权对象编制《某农村商业银行授权明细表》。授权明细表将作为授权方案的主体内容提交行领导审批。

(四)授权方案审查与审批

1、在年度授权期满20日前,风控部草拟的下年度授权方案,对汇总意见后形成的授权方案进行审核,在授权申请审批表上签字并注明审查意见后,逐级提交风险总监、总行行长审查;

2、风控部根据风险总监、总行行长的审查意见对授权方案进行完善后,报请风险总监审核、总行行长审批。

(五)签发授权书风控部持总行行长签批的授权事项申请审批表按照本行用印流程在授权书正、副本上加盖行长的签字章及本行公章。

(六)签收授权书风控部将授权书正、副本交予被授权人。被授权人了解授权内容及授权书记载注意事项后在授权书正、副本上签字。

(七)保管授权书被授权人负责保管授权书正本,将授权书副本返回风控部。风控部将授权书副本与授权事项申请审批表一并集中保管。

风控部应登记《某农村商业银行授权工作台账》,记录授权事项办理过程。年度基本授权工作完成后,风控部应向风险总监报告授权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十条特别授权的授权程序包括提交申请、起草授权书、授权方案审批、法律审查、签发、签收和保管授权书。

(一)提交申请需办理特别授权的部门(或机构),向风控部提交特别授权申请。提交材料包括:

1、《某农村商业银行授权事项申请审批表》;

2、行使该特别授权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授权事项需经总行批复程序或有关部门核准的,附相关批复、核准文件复印件;

4、有关授权事项的其它说明材料。

(二)审查资料并起草授权书总行风控部对授权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起草授权书。

(三)授权方案审批风控部在《某农村商业银行授权事项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起草特别授权书后一并报风险总监审核、总行行长审批。

(四)签发授权书风控部持总行行长签批的授权事项申请审批表按照本行用印流程在授权书正、副本上加盖行长的签字章及本行公章。

(五)签收授权书

1、风控部将授权书正、副本交予被授权人;

2、被授权人了解授权内容及授权书记载注意事项后在授权书正、副本上签字。

(六)保管授权书

1、被授权人保管授权书正本。

2、授权书副本返回风控部,由其登记授权工作台账后连同授权事项申请审批表一并集中保管。

第二十一条通过信息系统等手段进行授权控制的,风控部应协调科技部门及相关系统管理部门依据授权书内容对被授权人进行相应的权限配置。

第六章授权的期限、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二条本行应在授权书中明确授权期限,基本授权原则上期限为一年;特别授权为一事一办,期限应根据授权事项办理的时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三条如发生下列情况时,授权人应调整或撤销原授权:

(一)被授权人发生重大越权行为;

(二)被授权人风险控制能力明显降低或已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营风险或法律责任;

(三)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四)内部机构和管理制度发生重大调整;

(五)其他应调整或撤销原授权的情况。

第二十四条发生下列情况时,原授权终止:

(一)授权期限届满;

(二)授权被撤销、被变更;

(三)被授权人所在机构或部门被撤销或合并;

(四)被授权人被解除或辞去职务;

(五)其他需终止原授权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总行行长变更或本行重新任免高级管理人员、职能管理部门、业务经营机构负责人时,相关授权书应及时变更。

第二十六条授权变更包括授权内容的调整和授权的撤销。授权变更的程序包括发起、起草授权变更通知书和新授权书、变更方案审批、法律审查、签发、签收、授权变更通知书及授权书的保管。

(一)发起授权变更的发起有以下两种情形:

1、授权人(转授权人)直接发起。

2、被授权人向风控部提交变更申请。被授权人主动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经申请人签名的《某农村商业银行授权变更审批表》;(2)授权变更事项需经总行批复程序或有关部门核准的,附相关批复、核准文件复印件;(3)有关授权变更事项的其它说明材料。

(二)起草授权变更通知书和新授权书对于被授权人发起的授权变更申请,风控部应审核资料的齐全性和有效性,以及授权申请的合规性。

审核无误后,风控部应根据拟变更事项起草授权变更通知书,授权内容调整的应制作新的授权书。授权变更通知书应注明原授权书编号及其撤销或变更的声明,签发新授权书的还应注明新授权书的编号。

(三)变更方案审批风控部在《某农村商业银行授权变更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授权变更通知书和新授权书一并提交风险总监审核、总行行长审批。

(四)签发新授权书需要签发新授权书的,风控部持总行行长签批的授权事项申请审批表按照本行用印流程在直接授权书正、副本上加盖行长的签字章及本行公章。

(五)签收变更通知及新授权书风控部将新授权书正、副本交予被授权人。被授权人了解授权内容及授权书记载注意事项后在授权书正、副本上签字。

(六)授权变更通知书及授权书的保管接到授权变更通知后,被授权人应将原授权书正本送交风控部。风控部应登记授权工作台账,并将授权变更审批表、授权变更通知书、原授权书正、副本一并存档保管。签发新授权书的,被授权人负责保管新的授权书。

第二十七条通过信息系统等手段进行授权控制的,风控部应协调科技部门及相关系统管理部门依据授权事项的变更对被授权人进行相应的权限调整。

第七章罚则

第二十八条被授权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本行规章制度,严格依照授权书所确定的权限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第二十九条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发生滥用权力、不正当行使权力的行为,而影响本行声誉或造成经济损失的,本行将追究被授权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授权人在管理上有过错的,应承担管理责任。

第三十条被授权人超越授权开展业务活动,影响本行声誉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本行将追究被授权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授权人在管理上有过错的,应承担管理责任。

第三十一条未授权或授权内容不明确时,被授权人应于执行所受权力之前申请授权解释,未经请示擅自开展业务活动影响本行信誉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追究被授权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某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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