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产品遭反倾销案例解析(doc 7页)

我国产品遭反倾销案例解析(doc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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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品遭反倾销案例分析

[内容摘要]本文以几个中国产品被反倾销的案例为例,浅析“中国制造”频遭反倾销的内原因。

[关键词]中国产品、反倾销、原因

反倾销是政府采取的为了保护自己的幼稚产业或者主要支柱产业而对外来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等措施,通过这些手段使其进口价格与国际市场拉平,以保护自己哦内的产业。在这方面,中国虽然是世界上被提起反倾销诉讼最多的国家,相关国内组织对出口企业的管理力度却并不到位,导致出口混乱,出口商竞相压价,最后反被施加一反倾销措施,甚至被缩小配额。

为什么要反倾销呢?

因为,如果A国以很低的甚至是低到不合理的价格在B国销售某商品,会使B国的这种商品的销售受到严重的威胁。短期内,会威胁国内该种商品的销售利润;长期以来会导致B国国内生产这种商品的产业走向衰败,甚至会造成A 国该种商品在B国的垄断,并影响国内经济。

确定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条件:

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

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反倾销的措施:

反倾销的最终补救措施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的数额可以等于倾销幅度,也可以低于。

案例:

印度对中国药品征收反倾销税。2001 年4 月, 印度政府决定对所有从中国大陆进口的常用药ANALGIN 每公斤征收2. 59 美元的反倾销税, 同时对从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此类药品每公斤征收2. 86 美元的反倾销税。印度政府同时还宣布对从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特区进口的二轴导向丙烯薄膜(BOPF)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从每公斤0. 88 美元(从新加坡进口) 到每公斤0. 56 美元(从阿曼进口) 不等。此项临时反倾销税的有效期直至2002 年4 月。

2004年12月3日,土耳其外贸署称,土耳其国内产业提出申请,分别指

控原产于中国的编织绒纤维、绳绒纤维,以及部分聚酯切片两类产品构成倾销

并对当地产业造成损害。土耳其外贸署进口司初步审查认为被申诉的倾销与损

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报经批准后将分别对以上产品进行立案调查。

2006年10月05日,欧盟委员会贸易发言人说,欧盟成员国4日投票通过

了对中国和越南产皮鞋的正式反倾销方案。欧盟再次向中国鞋挥起了反倾销大棒,而且使出了前所未有的力道。出口欧洲各国的中国皮鞋在未来两年内都要

加征16.5%的反倾销税,其中包括目前还没列在临时征税范围内的童鞋。

“反倾销”已经日趋成为国家地方保护主义的代名词。从以上几个案例中

可以看到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频遭反倾销,下面就让我们浅析一下其中的原因。

一、反倾销措施在当前形势下已成为“合法的”贸易保护主义的代名词。

随着进口关税及配额许可证限制进口作用的日渐削弱, 反倾销、反补贴和

技术性贸易标准等限制进口的措施日益突出。因为这些措施并不违反WTO 原则, 使国际贸易更加自由,更加公平。而对出口产品采取倾销或补贴的做法则违背公平贸易原则。通过倾销或补贴的方式出口本国的产品而给进口国家造成实质性

的损害, 或有实质性损害威胁, 在这种情况下,受损害的进口国可以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来对本国工业进行保护。此外, 进口国还可以对进口商品制定卫生、检疫、商标、包装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因此, 在关税大幅下调、进口许可证、配额逐步取消的前提下, 各国可以采取的保护本国贸易的主要手段就是反

倾销、反补贴和技术性标准这三种。而在这三种手段中, 反倾销又是使用最多

的一种手段。

二、“反倾销”背后隐含着政治原因。

在中国国力不断增强、影响力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各国对华政策都有所转变。其对华政策不可避免体现在政治、军事、外交和经济等一系列领域上,因

此对外贸易中的“反倾销”其中隐含着国家对华政策的导向。

三、中国企业缺乏反倾销意识。

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频遭“反倾销”有其外因,也有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还

不够完善,企业经营运作仍不够规范的内因。造成这种内因主要是因为中国企

业缺乏“反倾销”意识。自20世纪30年代,世界各国相应有了自己的反倾销法。而当时中国对外贸易标准不明确,企业内部经营动作不规范,难免被他国有“反倾销”的借口。而面对国外对我国产品实施反倾销事件,我国企业也应对无术,没有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意识。

电子商务072 赵严 200712030229

反倾销案例分析

截至2005年底,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针对中国发起了600多宗出口产品的反倾销、保障措施及特别调查,我国约有71%的企业和39%的产品不同程度地受到国际技术性贸易壁垒影响,损失惨重。中国不仅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也成为世界反倾销浪潮的最大受害者。

案例:中国球轴承反倾销胜诉

2002年2月1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和美国商务部(DOC)接到了美国轴承制造商协会(ABMA)提出的申请,对来自中国的球轴承产品及其零件进行反倾销调查。

球轴承在机械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等诸多领域中应用广泛,是我国年度对美出口超过1亿美元的大宗机电商品之一。ABMA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涉及我对美出口商品金额超过3亿美元。这是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仅仅两个月后,美国ABMA利用“反倾销”这一世贸规则允许的贸易保护手段,第一次试图阻挡中国产品。中国球轴承企业一旦败诉,将要面对17%至246%的反倾销税,而且此后每年都要接受DOC对此案的年度复审,由DOC再次裁定年度反倾销税率。因此败诉也就意味着中国球轴承企业将被逐渐挤出美国市场。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随即作为中国输美球轴承全体出口厂商的代表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应诉。2002年4月29日,USITC作出肯定性初裁判决。委员们认为,尽管在本次调查的初裁阶段有很多证据显示,受调查产品有可能未必对美国内行业造成损害,但是他们也不能得出下述结论,即这些证据已经满足在此初裁阶段就做出否定裁决的法定标准。USITC的五位委员的投票结果是3:2,中方以微弱的劣势惜败。

2002年4月10日,美国商务部进行了第一次的问卷发放,对中国轴承生产企业的情况进行摸底。浙江新昌皮尔轴承有限公司、万向集团公司、宁波慈兴集团(后来在中方的一再敦促下,美国商务部追加)等三家为抽样企业,另有环驰、金鹏等45家提交SECTIONA答卷的企业被美国商务部授予了获取加权平均税率的资格。

经过长达140天的调查,2002年10月15日美国商务部公告,皮尔、万向

和慈兴三家抽样企业的单独税率分别为:2.39%,39.93%和32.69%。45家中国企业获得加权平均税率22.99%,其他所有未参与本次调查的中国企业税率为59.3%。

但是,中方发现美国商务部在计算中出现了重大错误,并进行了质疑。2002年11月20日,美国商务部再次公告,对初裁结果进行修正:皮尔、万向和慈兴的单独税率分别为2.39%,2.50%和2.32%;45家中国企业的加权平均税率2.41%;其他未参与本次调查的中国企业税率仍为59.3%。

2002年11月和12月,美国商务部官员对皮尔、万向和慈兴三家公司进行实地核查,并于2003年2月27日公告了倾销调查的终裁结果:皮尔、万向和慈兴的单独税率分别为8.33%,7.22%和0.59%;45家中国企业的加权平均税率7.8%;其他所有未参与本次调查的中国企业税率还为59.3%。

面对美国商务部公布的税率,中国企业将很难继续对美出口,而且美国进口商的下单频率和数量都已经开始减少。为了避免中国的轴承产业陷入年复一年行政复审的泥潭,占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中方唯一的出路就是在USITC 终裁阶段争取无损害结果,这也是本案最后的机会。

在2003年3月6日举行的USITC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上,中方及时调整策略,以大量无以辩驳的事实和证据,对ABMA进行了有力反击。事实表明,中国球轴承产品既没有对美国造成产业损害,也不存在损害威胁。

2003年4月4日凌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以4对0绝对多数认定中国球轴承没有对美国轴承工业造成任何伤害,中国输美球轴承倾销案不成立。至此,这场对中国球轴承产品反倾销诉讼案,以中国机电商会机械基础件分会的完胜而落幕。

从上述我国球轴承反倾销实例中,我们不难看出反倾销研究意义重大,其成功或失败,往往决定了某产业的壮大或萎缩,影响一国产业结构的完善和经济的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反倾销更倾向于是一套行政程序,复杂程度和涉及面要明显胜于一般的司法诉讼程序,所以要在针对我国的反倾销案的应诉中获胜,仅靠企业的力量是不够的。本文拟探究反倾销实质,从企业、政府社会角度进行分析,提出一些思路和建议:

一、依托政府,加强行业协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健全反倾销预警

和快速反应机制

要结合政府、驻外使领馆和商务部门的网络渠道和政策研究力量,加强行业协会和各级商会的组织统筹能力,利用外国进口商的本地优势,结成利益同盟,整合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力量,建立多层次多级别的反倾销预警防范机制,提前为出口企业提供可能发生反倾销案件方面的相关预警信息,使企业能够提早做好应诉准备工作。

我国政府应该积极主动地与有关国家就反倾销问题进行谈判,争取相互达成友好协议,并努力尽快使有关发达国家充分认识到和承认我国已是市场经济国家,争取尽快使我国应诉企业摆脱由于“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一因素而招致的歧视性待遇;另外在必要的时候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出面与反倾销国有关当局进行交涉,努力为我国企业争取公正裁决。我国还应该进一步强化对反倾销法律、程序、常识等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和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可在重点国家、地区建立反倾销信息中心,及时搜集国际市场信息,密切注意分析行情变化,向国内提供信息咨询,当我国某些出口产品有被诉倾销的危险时,及时将情况通知国内有关方面,以尽快对生产和出口作出必要的调整。

我国还应该建立反倾销基金用于支持我有关企业应诉,减轻应诉企业的费用负担,该基金可以通过财政拨款、征收少量专项出口税以及对违规企业的罚金等途径筹集。我国出口管理部门和各商会、行会应共同行动,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生产、出口以及反倾销应诉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充分落实《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暂行规定》和反倾销“谁应诉、谁受益”的原则,对积极应诉、出口价格符合规范的企业给予奖励,对以过低价格出口或不积极应诉的企业要按其行为的危害性予以相应的处罚,做到奖惩分明。

二、加快企业国际化进程,提升产品附加值,塑造企业品牌,从根本上解决反倾销的隐患

反倾销问题充分暴露了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层次不高的问题。只有加快企业国际化进程,通过产品质量的提高,品牌的塑造,从低端市场过渡到中高端市场,中国企业才能摆脱价格战的宿命,才能真正规避国外反倾销制裁。

我国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国际化战略,按照国际化企业的经

营哲学和行为模式,逐步形成跨国的经营机制和管理模式,在全球范围内形成网络化生产、研发、销售体系,通过海外投资以及内部转移价格方式规避反倾销问题,提高竞争档次。应积极树立品质观念,推广国际品牌战略,改变以价格竞争为主的市场观念,从产品的质量、外观、包装、性能等多方面提高市场竞争力,特别要注重品牌的建立与培养,改变中国产品的总体形象,建立或积极参与有一定规模的行业联合组织,针对反倾销制定全行业的价格规则,减少国内同行业之间价格的无序竞争,在国际市场中形成品牌知名度。企业还应当学会运用反倾销武器,对外国企业在华倾销行为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保护国内市场。

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状况及应对策略分析

我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状况及应对策略分析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我国成为名符其实出口大国,对外贸易依存度极度提高。但是,自从2008金融危机以后,外国对华的反倾销调查变本加厉,使我国成为世界上最主要的反倾销调查对象,给我国的出口造成了严重损失。面对这种状况,我国政府和企业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必要措施,终止或者减轻由于反倾销带来的损害。本文将对此进行探讨。 关键词:反倾销、成因、应对策略 Abstract: 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foreign trade, China has become one of the greatest exporters in the world recently. However ,since the 2008 financial crisis,the 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 on China has been further intensified ,which has made our country the most important object of anti-dumping investigation. And which contribute to server losses of our export.Facing such situation , what joint efforts are needed to reverse this trend .there is a study of this question Keywords: anti-dumping, causes and coping strategies 一我国遭受反倾销的现状分析 自从中国加入WTO之后一直受到反倾销的困扰,我国的反倾销主要呈现出了以下特点: 1反倾销总量在不剧增加。如下表1根据WT0 统计,从1995~2012年,全世界的反倾销调 查案件4230起,而外国我国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则达到了916起,我国所占比例达到21.65%,年均近51起,是全球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与第二位的韩国相比,韩国同期的涉案数才306起,所占比重只达到0.72%。截至2012年底,中国已连续19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经济体。 2华反倾销的调查范围越来越广 针对中国的反倾销的产品原来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多是劳动密集型及低附加值的产品,尤其是钢铁、纺织和化工等更是成为国外对华贸易救济调查的主要产。但随着是,2008金融危机以后,外国对华的反倾销调查变本加厉反倾销设计的商品中了不断增多,涉案商品包括了纺织、服装、轻工、家电、化工、农药、矿产品、医药、机电等4500 多种。 3)欧美仍是对华发起反倾销的最主国家,与此同时发展中国家也开始对华实施反倾销。 与中国发生贸易争端的其他成员仍集中在美国、日本、欧盟、加拿大等发达国家,近年来,随着中国出口总量的不断增加,针对中国提出反倾销调查的发战中国家也不断增加。印度(中国的三大贸易伙伴之一)近年来频频向中国发起反倾销诉讼,阿根廷、土耳其、巴西、南非得国家虽然不是中国的主要出口国,他们仍然对华采取了积极的反倾销行动。 二、中国频遭反倾销的原因 1倾销的经济学定义(成因) 根据WYO的定义,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其构成要素:(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2)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3)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WTO《(反倾销协议》对反倾销给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反倾销是进口国内遭受损害的产业可以向本国主管机构提出申诉,按照一定法律程序进行调查取证以及采取必要的反击措施。因此反倾销是进口国产业在面对倾销不当行为时的一种贸易保护手段。但是,一些别有用心的国家为了本国利益,滥用反倾销条款,这是借用反倾销的幌子干阻碍别国产品进入该国的

国际贸易反倾销案例

反倾销案例 我国是被别国反倾销频率较高的国家,根据记载,自1979 年欧共体首次对我国实施反倾销以来,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启动反倾销手段,几百起案件涉及4000多种商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几百个亿美元。中国已成为世界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根据已发生的反倾销案例分析,我国在国外反倾销案中尽管有过少量的胜诉,但绝大多数还处在被动挨宰的地位,这在主观上与我们的企业不知如何应对有着密切的关系。武汉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一直是湖北省蜂蜜出口的“领头羊”,但在我国加入WTO 后,一些国家针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日益频繁,也使我公司的蜂蜜出口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 2002 年5 月,武汉市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首次向美国出口蜂蜜,却遭到美国2000多蜂农对武汉小蜜蜂提起的反倾销诉讼。即被认定为倾销,裁定征收24%~183.3%的反倾销税。面对美国提出的反倾销诉讼,武汉小蜜蜂公司组成专班、聘请律师、整理材料、接受有关方面的问卷调查。同时不间断与美国商人的正常贸易往来。2003 年的核查,美国商务部把案子翻过来了。2003 年10月,武汉小蜜蜂公司接到有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经调查其在美国市场的倾销行为不能成立,其产品在美国市场应享受平等待遇。应对挑战,勇于抗争,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据理力争,武汉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应诉美国反倾销终于取得阶段性成果。小蜜蜂产品在美国市场有了暂时平等的地位。但是,2004 年,在美国蜂农的抗辩下,案子又翻过去了。美国商务部调查后又裁定,对小蜜蜂当年出口美国的蜂蜜征收33%的反倾销关税。此举对小蜜蜂影响很大,美国裁定的“扑朔迷离”,令企业感到很迷茫,很无奈。这使我们认识到;应对反倾销是一个长久和持续的过程,积极应对反倾销也是维护行业利益的体现,因此我们采取“不害怕、不回避、不让步”的态度积极面对国际贸易制裁,目前公司正在与美国商务部继续反倾销官司, 争取合理的利率。 中国彩电在欧洲的惨痛教训由于康佳公司不愿接受欧盟的现场认证调查,2006年3月28日,欧盟在布鲁塞尔发出文件,将对中国彩电出口商征收44.6%的反倾销关税,即日起执行. 2009年,美国将对中国钢格板征高额反倾销税。12月29日,美国商务部初裁对从中国进口的钢格板征收高额反倾销税,税率13%-145%。5月29日,美国两家企业对中国出口美国的钢格板提起反倾销、反补贴诉讼,此案涉及18家中国钢铁企业,价值9000万美元。 印度对华焦炭反倾销案1997年8月28日,印度商务部反倾销当局对中国出口到印度的冶金及焦炭正式立案调查。印度起诉方为BLA公司,该公司得到印度工商协会的支持,称中国出口到印度的焦炭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给当地的焦炭行业造成了严重损害。 原因 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案件居高不下的原因,除了贸易保护主义外,还有发起国利益集团对政府政策的影响。一些国家仍然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而采取歧视性政策,再加上目前国内产业机构不尽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较为严重,造成低价竞销的恶性循环。同时,很多被诉企业不应诉也加重了中国企业遭受的反倾销之苦。 看法 面对倾销与反倾销我们关于国际法规发律还处于发展阶段,这样促使我国在国际贸易中处于劣势地位,所以我们要在今后的国际贸易中: 积极应对。反倾销是WTO 赋予的合法武器,竞争对手拿起这个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虽说令我们难以接受,却是天经地义。在遇到国外反倾销时,国内大多数企业显得漠

中国家电产品遭受反倾销现状分析报告

中国家电产品遭受反倾销现状分析 摘要 随着我国家电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份额的上升,受到反倾销调查和针对性的 措施也日益突出,认清国外对我国产品反倾销指控的原因,并采取相应对策, 已成为我国企业进一步拓宽国际市场的当务之急。本文将通过分析国外对华反 倾销的现状及特点,明确其原因,提出应对反倾销的对策。 关键词:家电产业反倾销倾销 Abstract: along with our country electrical appliances product in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the share rise, the counter-dumping investigation and the pointed measure which receiv es day by day is also prominent ,clearly recognize overseas to our country product counter-dumpi ng indictment reason, and takes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 has become Our country Enter prise further to open up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the urgent matter.This article through anal ysis overseas to Chinese counter-dumping present situation and characteristic,is clear about its r eason,proposes should to the counter-dumping countermeasure. Key words:Family electrical industry;counter-dumping;dumping 引言 作为 WTO 体系中最为广泛使用的贸易救济手段,反倾销产生已经有 200 多年的历史了。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世界市场的日趋饱和以及世界各国关税水平的不断降低和 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国际间反倾销摩擦愈演愈烈。中国改革开放 20 多年来,对外贸易取得 了迅猛发展。但同时,外国多中国产品反倾销案件也迅速增加,中国成为国际反倾销的主 要目标,出口贸易面临严重威胁,造成的损失不可低估。因此,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分析, 分析其他特征和原因,一边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1倾销与反倾销

中国的反倾销现状及应对策略

中国反倾销的现状以及应对策略 XXXX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2013级一班XXX 指导教师XXX 中文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取得长期发展的同时,国际反倾销浪潮也给我国外贸出口前景投下了阴影。国际社会频繁的反倾销调查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成为迫切需要解决问题。本文主要论述了我国企业屡受反倾销之害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策略。 关键词:中国反倾销现状策略 一、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和生产能力的不断增强,对外贸易大幅度增大,中国正成为最大的贸易输出国。但目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对中国出口的商品发起了反倾销调查。中国也因此成为了世界上遭受反倾销调查和被实施反倾销措施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这不仅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市场地位,也使我国的经济发展遭受了严重的损失和阻碍。为了维护正常的竞争秩序,保障我国的经济利益,我们必须采取相应对策认真、积极、科学地展开反倾销工作,有效地保护国内产业,促成公平合理的贸易秩序。 二、倾销与反倾销 1、倾销的概念 (1)倾销的概念 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是与政府对出口的建立制度相联系的。 (2)倾销的目的 以达到消灭竞争对手,垄断整个市场的目的。倾销被视为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为WTO所禁止,因此反倾销也成为各国保护本国市场,扶持本国企业强有力的借口和理由。 (3)构成要素 ①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 ②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

③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反倾销的概念 (1)反倾销的概念 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抵制措施。反倾销是国际贸易中的进口国为了保护本国相同产业的而利益免受损害,为了有效遏制出口商向进口国倾销其产品的行为,进口国针对出口商的倾销产品而采取的措施。反倾销是一种政府行为,是贸易救济,为了保护本国的相同产品不遭受倾销行为而引起的损害以达到维护本国相同产业的目的。 (2)反倾销的作用 ①反倾销有时在一些国家被作为一种有效的贸易保护主义工具加以利用。 ②反倾销作为维护国际贸易秩序,保护国内产业的一种合法手段,与其他同样被认可的反补贴法、反托拉斯法、保障条款等相比较,有着其独特的无可取代的作用。 ③从1948年GATT文本生效开始,世界各国针对出口产品的倾销行为都采取反倾销措施已被现行国际贸易制度确认为合法的贸易保护手段。很多国家和地区(其中包含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均以1979年《守则》为依据先后修改或制定了反倾销国内法,同时各个成员国在他们之间因反倾销法律实践而引发的国际贸易争议也争相引用这些规定作为主张各自权利的依据。 三、中国反倾销现状以及原因 自从中国加入WTO之后一直受到反倾销的困扰,出口贸易面临严重威胁,造成的损失不可低估。据商务部统计,近年来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件占世界反倾销案件的比例已由20世纪90年代的5%猛增至目前的20%以上,远远超出中国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份额。尤其在我国2001年加入WTO以后,以美国、欧盟为首的对反倾销活动甚嚣尘上,全球针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案件约450起,涉及金额高达百亿美元。 1、中国已成为国际反倾销最大受害国 根据世贸组织的资料统计,在199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间,中国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案件数434起,占全世界总立案数2743起的15.82%,排在世界首位,高出第二名212起的韩国一倍。而2009年截止到8月份,中国已受到欧盟、秘鲁、泰国、阿根廷、巴西、美国等国家采取的共计多达19次的反倾销措施。截至2014年1月10日,商务部已连发了14次预警提醒,涉及多个国家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这当中,来自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救济措施达10宗,占比超过7成,还涉及哥伦比亚、泰国、阿根廷、墨西哥等国。2009年10月24日,欧盟决定对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和铝箔征收

国际贸易反倾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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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案例 我国是被别国反倾销频率较高的国家,根据记载,自1979 年欧共体首次对我国实施反倾销以来,已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我国启动反倾销手段,几百起案件涉及4000多种商品,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几百个亿美元。中国已成为世界反倾销的最大受害国。根据已发生的反倾销案例分析,我国在国外反倾销案中尽管有过少量的胜诉,但绝大多数还处在被动挨宰的地位,这在主观上与我们的企业不知如何应对有着密切的关系。武汉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一直是湖北省蜂蜜出口的“领头羊”,但在我国加入WTO 后,一些国家针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日益频繁,也使我公司的蜂蜜出口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 2002 年5 月,武汉市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首次向美国出口蜂蜜,却遭到美国2000多蜂农对武汉小蜜蜂提起的反倾销诉讼。即被认定为倾销,裁定征收24%~183.3%的反倾销税。面对美国提出的反倾销诉讼,武汉小蜜蜂公司组成专班、聘请律师、整理材料、接受有关方面的问卷调查。同时不间断与美国商人的正常贸易往来。

2003 年的核查,美国商务部把案子翻过来了。2003 年10月,武汉小蜜蜂公司接到有关仲裁委员会的裁决,经调查其在美国市场的倾销行为不能成立,其产品在美国市场应享受平等待遇。应对挑战,勇于抗争,经过一年多时间的据理力争,武汉小蜜蜂食品有限公司应诉美国反倾销终于取得阶段性成果。小蜜蜂产品在美国市场有了暂时平等的地位。但是,2004 年,在美国蜂农的抗辩下,案子又翻过去了。美国商务部调查后又裁定,对小蜜蜂当年出口美国的蜂蜜征收33%的反倾销关税。此举对小蜜蜂影响很大,美国裁定的“扑朔迷离”,令企业感到很迷茫,很无奈。这使我们认识到;应对反倾销是一个长久和持续的过程,积极应对反倾销也是维护行业利益的体现,因此我们采取“不害怕、不回避、不让步”的态度积极面对国际贸易制裁,目前公司正在与美国商务部继续反倾销官司, 争取合理的利率。 中国彩电在欧洲的惨痛教训由于康佳公司不愿接受欧盟的现场认证调查,2006年3月28日,欧盟在布鲁塞尔发出文件,将对中国彩电出口商征收44.6%的反倾销关税,即日起执行. 2009年,美国将对中国钢格板征高额反倾

中国对外反倾销现状分析概述

中国对外反倾销现状分析概述 一、中国对外反倾销立法概况 (一)立法进程 从广义上讲,我国的反倾销立法肇始于199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该法开创了对倾销到我国的进口产品实施反倾销的立法先河。但是该法是我国调整对外贸易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其中只有第30条和32条就倾销和反倾销做出了规定,不具有可操作性。真正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则是1997年3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下称《条例》)。我国《条例》的制定主要参照了1994年GATT《反倾销协定》,但由于时间仓促、缺乏实践经验等条件的限制,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条例》存在着比较大的缺陷和漏洞,在立法层次、反倾销的实体和程序方面均有明显的缺憾。为了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充分反映“公开”或“透明度”原则,2001年11月26日国务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简称新《条例》),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1,同时,《中国人民共和国反倾销和反补贴条例》废止。这标志着我国自1997年建立的反倾销法律框架得到进一步完善。此后,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最高人民法院等机关陆续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使有关规则更加细化和具有可操作性。 (二)立法动机 我国《条例》开宗明义指出:“为了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和公平竞争,保护国内相关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就政治目的分析,保护国内产业是反倾销立法的实质所在。尽管新《条例》将“保护国内产业”作为其立法宗旨之一已经删除,但究其实质而言,保护国内产业的最终目的依然存在。之所以在总则中删除“保护国内相关产业”是由于《1994GATT》、《反倾销守则》、《反倾销协议》等均未明确将保护国内产业作为其立法宗旨予以规定。 改革开放以来,不仅仅是国外对华反倾销与我国的对外开放步伐相伴相生,外国厂商为了夺取中国市场份额,利用倾销手段对我国出口的实例比比皆是。这些倾销给中国相关产业带来极大的损害。而中国在遭受外国反倾销的同时,因为 1 同时施行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 国内没有反倾销法规,对国外的倾销却完全没有防御能力。 《条例》的颁布使中国企业能够对外国的倾销主动起诉,同时它作为一种战略性的威慑手段,为我国政府抑制对中国商品歧视性的反倾销有重大意义,通过该种对抗性反倾销措施的采用,限制外国对中国商品频繁进行反倾销调查,以维护中国对外贸易的顺利进行。所以,反倾销立法可以从两个方面保护国内相关产业。

我国反倾销现状及应对措施

引言 上海证券报9月28日讯欧盟9月24日建议,对产自中国的无缝钢管征收为期5年的正式反倾销税,税率高达39.2%,当地时间10月6日,欧盟部长理事会发布公告称,裁定中国输欧无缝钢管对欧盟产业构成损害威胁,决定征收17.7%-39.2%的最终反倾销税。据了解,这是第一个针对中国钢铁产品以“损害威胁”(等同于‘莫须有’的罪名)立案的反倾销案例。中钢协有关负责人称,欧盟开启了国际钢铁业贸易保护的恶劣先例,对中国钢铁行业和中国无缝管企业造成很大伤害。与刚刚召开的G20峰会各国发出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倡议是背道而驰的。在欧盟作出裁定后的第二天,美国商务部紧随其后,宣布对中国碳钢和合金钢材质的无缝标准管、管道管和压力管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进行调查。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无缝钢管施以98.37%的反倾销税,并对中国政府的补贴征收额外的反补贴税。国庆刚刚过去,欧盟和美国就接连对中国企业扬起了反倾销大棒。国外对中国出口产品展开的反倾销调查,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构成严重威胁,给国家和企业带来了巨大损失。作为一个日渐开放的贸易大国,我国面临的反倾销现状十分严峻。研究如何有效地应对新形势下的国际反倾销,对于促进我国进出口贸易发展极为重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倾销与反倾销 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的行为。具体是指商品进入一国的市场价格低于其在另一国市场上的价格,或者指在不同国家的市场上以人为的差别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构成倾销需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出口商在国内市场具有一定的垄断地位,而国际市场上该产品的价格弹性大于本国国内;二是存在地理或关税上的壁垒,使得倾销到国外的商品不再低价流入国内市场。倾销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进口国的经济或生产者利益造成了损害,干扰进口国的市场经济秩序,不利于进口国自身经济的成长和发展。 了解倾销的概念之后,顾名思义反倾销就是指进口国反倾销当局依法对进口国产业造成了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反制措施,以抵消损害后果的法律行为。最终的反倾销措施就是对倾销企业征收反倾销税,提高进口关税水平。反倾销作为世界贸易组织认定和许可的贸易保护措施,是国际通行的保护国内产业的手段,也是用来对付不公平竞争的必要工具。根据WTO《反倾销协议》,各国要对某个进口产品征收反倾销税需要证明其存在倾销和其对进口国国内同类产业造成损害,不过该协议没有作出具体判断。所以,反倾销措施这个WTO允许的保护本国产业的合法手段,就被各国频频用来反对其他国家的“不公平”竞争。随着各国关税的进一步降低,用关税壁垒保护国内

国联水产案例分析

2016年夏季学期 管理课作业 学院: 姓名: 学号: 教师:

国联水产案例分析 背景分析(大环境、转型的迫切性) 作为一家传统的对虾加工出口企业,国联水产具有比较大的国际市场竞争优势。国联水产在同行中率先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其工厂标准和质量要求相当高。中国两家获得种苗、养殖、加工ACC之BAP 三星认证企业之一;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中率先通过ISO9001、ISO14001、输美水产品HACCP、BRC、ACC 之BAP 等认证;相较于国内同行业者,在国际市场的占有率处在领先地位:国内唯一一家(全球仅有两家)输美对虾“零关税”企业;中国首家输美对虾获得FDA 免除“自动扣检”企业;内地首家亦是唯一一家获准“供港活虾”企业;另外,随着沃尔玛全球高级副总裁、达顿饭店全球资深副总裁的相继造访并给予湛江国联水产高度评价,使该公司在国内外水产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国联水产科研中心涵盖了产业链各环节的战略控制点,包括种苗选种、育种、养殖、初加工、食品深加工、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食品质量安全等各环节。 自从金融危机以来,美国市场的需求开始逐步放缓。与此同时,来自东南亚等国的竞争对手向美国输出对虾的增势强劲,也加剧了美国对虾进口市场的竞争。而且国联在美国市场上一直面临着关税和贸易壁垒等政策的风险,这是一个很大的隐患。近年来,人民币升值等外部因素进一步制约了国联在美国市场的开拓。从2006年开始,受人民币持续升值、劳动力成本不断增加、资金成本上升、欧美反倾销贸易壁垒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中国对虾的出口优势逐渐减弱,外销行情一路走低。要想分散和化解这些风险,保持国联的稳健成长,就必须内外并举、力拓内销市场。相较于国外市场的风险和发展状况,国内对虾市场的增长潜力巨大。以上种种因素激发了国联从简单的加工出口、依赖于国外市场向国内外市场并重战略的转型。 但是当他们把目光聚焦到国内市场时才发现,以往依靠订单生产的发展模式失灵。国联在创立之初就立足于国际市场,当时国内对虾出口市场刚起步,经营管理比较粗放,因为当时国联是中国输美对虾唯一零关税企业,加之用工成本低,市场相对来说偏向国联。但现在对虾产业处在成长调整期。在国外,国联水产面临来自厄瓜多尔、印度、泰国及越南等国的激烈竞争,国际贸易环境恶化,反补贴反倾销不断升级。在国内,国联面临的是更强劲的挑战,如恒星、龙威等企业。 根据我从网上收集到的国联水产有限公司2012年年报显示:全年主营收入14.53亿元,国外销售总额10.57亿元。其中,公司对外贸易主要是对虾的销售,仅美国市场销售收入就占总量的80%左右。根据2013年中报披露,公司出口到美国的水产加工品收入占整个销售收入的比例约为17.6%,加上全资子公司美国SSC公司实现的4.19亿元销售额,国联水产对美出口额占比依然巨大。“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这个道理对于国联水产来说,仍然亟需好好付诸实践。 环境分析 对国联所处环境的分析,我才用了波特五力分析,即从供应商、现有竞争对手、购买者、替代品、潜在进入者这五种力量展开分析。 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国联水产的供应商主要是对虾养殖户,虽然有备案养殖户制度,并且会和这些养殖户签订捆绑经营合同,但是执行的还是主要按照釆购当时的市场价格来

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案例以及案例给我们的启示

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案例们的启示 4月3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举行终裁投票,以4∶0的绝对票认定,中国球轴承对美国轴承工业没有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威胁,判定中国输美球轴承倾销案不成立。至此,为期14个月的中国输美球轴承反倾销案,终以我国轴承行业的胜诉告终。 商务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等部门近日揭示了诉讼过程。 放弃诉讼就是放弃市场 此次反倾销诉讼起于2002年2月13日,美国轴承协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对我国输美球轴承提起反倾销申诉,后者随即于2月15日在其网站上公告立案调查。这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美国轴承协会首次利用“反倾销”这一世贸规则允许的贸易保护措施,试图制裁中国产品。 球轴承是应用广泛的机械零配件,也是我国年度对美出口超过1亿美元的大宗机电商品之一。美国轴承协会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涉及我对美出口商品金额逾3亿美元。此案败诉,我国球轴承商品进入美国将被征收17%至246%的反倾销税,而且,此后每年都要接受美国商务部对此案的年度行政复审。 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刘丹阳处长介绍说,各国实施反倾销调查的目的,不是追究有关当事方的责任,而是限制其今后的“倾销”行为,针对的往往是一类产品,而不是一个企业。因此,涉案企业自动弃权,就意味着放弃了市场。 初裁结果对中方不利 此案的初裁听证会将于2002年3月6日召开。 得知此消息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基础件分会秘书长郝伟和商会条法部高向军副主任2月18日紧急赴美,5天内与多家美国律师事务所认真研讨本案应诉事宜,最终确定由美国威凯平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多名资深律师和经济专家组成的团队,作为中方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审查阶段的法律代表。 机电商会分析认为,美国绝大多数应用领域对球轴承质量的要求较高,未采用质量相对较低的中国球轴承产品,而主要由美国、日本和欧洲生产商供货。中国输美球轴承则大多用于溜冰鞋、专用灯具、传送带、辊子、割草机等领域。此前,控制这一市场的主要是其它国家的产品而并非美国产品,我国输美的球轴承商品与美国轴承工业实质上是互补关系。我对美年输出球轴承金额不足美国轴承市场总金额的4%。因此,没有对美国轴承协会成员造成损害的可能。

中美反倾销现状及对策

中美反倾销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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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反倾销现状及对策-旅游管理 中美反倾销现状及对策 本文介绍了国际贸易实务中常见的贸易摩擦形式及贸易救济措施——“反倾销措施”。通过分析“反倾销措施”法体意义和实施程序基础上,重点分析了美国对华反倾销实施现状和贸易影响,并针对相关影响提出了应对“反倾销措施”的政策建议。 孙双双张向东刘永泉 一、反倾销概述 反倾销(Anti-Dumping)指当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因低价倾销而导致本国产业受到损害后,对外国商品所采取的一种征收附加税收的贸易救济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低价倾销,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上述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由于反补贴实施条件和反倾销类似,而且反补贴实施程序和难度,较反倾销简单,所以本文就不详细阐述反补贴问题。但是美国对中国的反补贴案件也是时有出现,如美国商务部2009年11月24日做出终裁,以中国油井管存在补贴为由宣称将对相关产品实施10.36%至15.78%的反补贴关税制裁。该案涉及金额约27亿美元,是迄今为止美对华贸易制裁的最大一起案件。 二、美国反倾销实施程序

1.负责机构。美国,负责反倾销的机构有两个,一个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另一个是美国商务部。国际贸易委员会负责调查和裁决外来的倾销产品是否对本国同类工业造成了损害。商务部负责调查和裁决外来的进口产品是否低于公平价值在美国市场上倾销,并计算出倾销的幅度。如果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决有关进口产品对美国同类工业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商务部也裁决有关进口产品是低于公平价销售,商务部将发布征收反倾销税的命令,由海关执行。 2.申诉。根据美国反倾销法规定,对倾销提出申诉分为:反倾销机构提起和申诉人提起两种。前者是指商务部根据自己所得到的资料,认为进口到美国的产品有倾销行为,并以确凿证据证明,可以在美国联邦公报上发布反倾销调查提起通知,不过这种由反倾销机构提起的情况非常少见。后者是指申诉人以申诉书的形式向反倾销机构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诉人包括:同类产品的制造商、生产商或批发商;该种工业内有代表性的、注册工会认可的工人团体;同种工业的工业协会或商业协会。起诉书必须同时递交给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 3.立案调查。商务部在接到申诉书后20天内要做出是否立案调查的决定。如果决定立案调查,应在美联邦公报上发布提起反倾销调查通知。国际贸易委员会收到申诉书后并不审核申诉理由是否充分,在7天内开始调查,如果商务部对申诉案件决定不受理,则国际贸易委员会的调查应自动终止。 商务部决定立案调查后,通常要在宣布后的一两周内向有关出口商和进口商发出调查问卷,并要求在30天内交回问卷。调查问卷要求提供的内容相当广泛,有被指控倾销产品的国内销售、出口数量及价格、生产成本及各个环节的数据和证据等。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开始调查时,也同样要发出调查问卷,并在7—14天收回问卷。

评有关反倾销法的三种方案(二)(一)

评有关反倾销法的三种方案(二)(一) 四、“对反倾销法加以改进”方案的观点及可行性分析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反倾销规则本身的性质是反竞争的,必然会带来保护的后果,不利于国际贸易的正常进行和经济发展,然而在目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状况下,完全放弃反倾销法实属不可能,而以竞争法取代反倾销法的方案也受到重重限制,至多只能在区域性自由贸易区实现,因此比较现实的方法是对反倾销法进行修改,最大限度地纳入或融进竞争规则,消除现行规则中反竞争或限制竞争的条款,使反倾销法能更多地考虑到竞争的需要。27]至于具体的修改之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引入“公共利益”条款、采用更高的“微量”标准及对“相关市场”确定一个恰当的定义。真正的公共利益条款不仅是指应将消费者与用户的利益考虑进去,而且要将“损害”定义为是对竞争的损害,而不是对竞争者(国内生产商)的损害,即实际上应以是否符合国民经济整体福利和市场竞争为判断标准。而“微量不计”规则是出于节约资源的目的而制定的,因为反倾销案的诉讼成本极高,倾销存在和损害的认定都需要动用大量的专业人才来进行复杂的调查和确认工作,这对于许多企业而言是个相当沉重的负担,也不利于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的正常发展。因此将贸易量与倾销差额定出一个“最低限度”,低于此限者采取“微量不计”规则,实属必要。然而在某些国家的反倾销法中,“微量”的标准过低,所以有必要提高,实际上是放宽限制,以鼓励竞争。至于最后一点,界定“相关市场”的关键是界定“同类产品”。对“同类产品”的界定直接关系到损害的确定,如果“同类产品”定义地较为宽泛,倾销对进口国国内产业的损害就不易证明些。反之,如果对“同类产品”采用的是较为狭窄的定义,“国内产业”的范围就会相应缩小,这可能导致对倾销损害效果的高估,从而在本不应采取反倾销措施的案件中采取反倾销措施。有些学者认为反倾销法中对“同类产品”的定义过于狭窄,建议加以拓宽,以便将需求的交叉弹性考虑进去28](需求的交叉弹性是指一种产品价格变动对某些其他产品的销售产生的影响。如果一种产品价格上涨,人们对这种产品的需求就会下降,同时对另一种产品的需求就会增加,从而引起另一种产品的价格上涨。在此情况下,购买者就从一种产品转向另一种产品了。29] 应该说,保留反倾销法并按照有利于竞争的方向加以改进的方案是现实可行的。从一个国家的角度来说,如果它确实认识到反倾销法对竞争的消极作用,并相信引入更多的竞争规则会有利于其经济的长远发展,但出于对抗他国反倾销法威胁的需要又不能即时取消本国反倾销法,那么,它在保存反倾销法的同时对其加以改进是完全可以做到的。比如,采用宽泛的公共利益条款,注意评估可能的反倾销措施对竞争所产生的效果;适用比WTO反倾销守则更高的微量标准等等,只要这些做法是非歧视性的。总之,一国修改自身的反倾销法以增进其整体福利完全是它的自由,关键是看该国国内支持派和反对派力量对比情况。 从区域性自由贸易区来看已经有了现成的例子,欧盟反倾销法的最新发展就反映了对促进竞争的考虑。自1995年起,欧盟反倾销法就纳入了一个更为详细具体的规则,要求欧盟委员会在确定倾销、损害、因果关系之后,还必须确定是否有共同体利益的需要,如果没有,就不能征收反倾销税。共同体利益包括许多方面的利益,主要是共同体工业利益、产品用户的利益及消费者利益等等。尽管实践表明欧盟委员会在对这三者进行权衡时,往往会把共同体工业利益放在第一位(如1995年对中国粉末活性碳反倾销案),30]但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如果欧盟用户的利益较大,比生产工业更重要;欧盟的生产商没有足够的生产能力满足欧盟消费者的需要;或者欧盟生产商的价格和产品成本比国际标准高,则裁决可能就是没有共同体利益。例如,在中国的松香案中,欧委会做了倾销的裁决,但没有采取措施,因为征税对松香用户的负面作用超过了给欧盟工业带来的利益。31] 对于反倾销法的国际规则而言,纳入更多的促进竞争的条款,限制和防止某些国家滥用反倾销法来保护本国工业的途径也是现实可行的。在乌拉圭回合之前,GATT反倾销守则的许多规则和措施备受批评,因为它们存在明显的漏洞,极易导致反竞争的效果。经乌拉圭回合达

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原因及我国对策

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原因及我国对策(吕召华,广西大学商学院,13国际商务;学号:1399392011) 摘要:近年来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全球经济发展不景气,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抬头。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入市后随着我国经济的强势发展,各国开始采取各种贸易壁垒,遏制我国经济的发展,保护国内相关产业,中国面数量临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的反倾销调查,严重影响了我国出口贸易和国内经济的发展。本文阐述了国外华反倾销的现状,分析了这种现状的原因以及提出了一些应对措施。 关键词:反倾销;贸易;应对措施 1. 倾销与反倾销 倾销(Dumping)是一种价格歧视,即出口厂商在国际市场上,以低于正常价格的价格销售商品,对进口国的某些工业造成重大损害或重大威胁,是一种不正当的贸易行为。 反倾销(Anti-Dumping)是指进口国依法对给本国产业造成损害的倾销行为,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措施以抵消或减轻损害后果的法律行为。 WTO《反倾销协议》规定,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必须符合三个基本条件: 1.倾销存在。即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是低于其正常价值,确有倾销的存在; 2.损害存在。即产品的倾销对进口国同类产业造成了实质性的损害; 3.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害是因进口产品的倾销所致,而非由其他因素所致。 2. 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现状 反倾销制定的初衷是创造公平的竞争秩序,也是世界贸易组织赋予缔约国抵制不公平贸易行为的主要措施之一。但现在由于发展中国家国际竞争力增强,国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传统的贸易保护做法受到严重约束,反倾销这种“合法”的贸易措施被一些国家滥用,成为限制国外产品的贸易壁垒,日益变成贸易保护主义的法律武器。 我国出口产品在国外遭受反倾销投诉始于20世纪80年代,1979年欧共体对我国出口的糖精和盐类进行首次反倾销立案调查,自此后,我国企业不断遭到国外企业甚至政府的反倾销调查,遭受反倾销案件数量急剧增加。迄今为止,我国出口产品受到反倾销调查居世界之首,是国际反倾销中最大的受害者。 截止到2012年,共有29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和出口商品提出反倾销调查, 案件总计412起,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亿美元。其中欧盟99 起, 美国78起, 两者

2018年度国际的反倾销

角色:国际贸易委员会 美国商务部(代表美国帽子协会利益) 中国政府(代表中国六家帽子企业) 第一幕美国商务部与美国帽子协会 美国帽子协会发邮件给商务部 PPT显示邮件内容:中国企业以低于公平价值的价格向美国出口缝制帽类,对美国帽子制造业造成了损害。请求商务部立案。 商务部受理立案调查。 商务部领导(双双饰,双双对下属方挺说):中国的帽子企业低价进口我国,帽子协会已经反映这个情况,现在我们受理立案调查,你去对中国的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取证。 方挺:好的,明白,只要有数据证明中国企业以低于公平价值的价格向我国出口这些产品,那我们就有理由向中国政府征收反倾销税。 PPT显示:六个月后 六个月后,佳佳向双双递上数据分析报告。 PPT显示:商务部的倾销初裁肯定,中国对美出口帽子存在低价倾销行为,被指控产品的进口要按倾销幅度缴纳进口保证金。 第二幕模拟法庭 角色:国际贸易委员会(法官)

美国商务部代表(代表美国帽子协会利益) 中国政府代表(代表中国八家帽子企业) 中美两方律师 PPT显示:如果一种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生产成本价格,即为倾销;用生产成本价格减去出口价格得出的差额,就是倾销幅度;进口国根据这个倾销幅度征收反倾销税。 美方律师:(佳佳饰)第一,中国帽子企业政府干预,不应按市场经济待遇计算倾销幅度从政府对生产资料拥有程度来看,应诉的八个外贸公司均是国有企业。政府是 企业的所有者,企业仍然没有权力出售企业的财产和更换企业所有权。对方律 师对于这一点作何解释。 中方律师:(尉饰)中国改革开放,外贸分公司与总公司脱钩,分公司是企业独立法人,帽子生产没有国家计划控制,企业再投入在很大程度上由经济状况决定而不受国 家控制。 美方律师:(佳佳饰)第二,从政府对生产要素投入和资源配置方面来看,帽子的原料投入主要是棉布和化纤。棉花的生产是受政府计划控制,50%的棉布消费者是政府 购买行为。政府对棉花的生产和价格具有影响力。 中方律师:(尉饰)帽子是来料加工形式,大多数棉织品是计划外购买,价格也由供需双方决定,生产企业生产所需的棉布价格是由市场定价。 美方律师:(佳佳饰)第三,从在政府对产出的控制程度方面来看,由于对外贸易是由国家垄断的,所以帽子出口也是受政府影响的。 中方律师:(尉饰)从调查来看,帽子出口没有发现出口目标控制,生产企业与外贸公司可

我国产品近年来遭遇的反倾销调查及其原因分析

我国产品近年来遭遇的反倾销调查及其原因分析

我国产品近年来遭遇的反倾销调查及其原因分析 摘要:贸易的全球化趋势愈强,各国对本国产业的保护倾向也随之愈强,反倾销就成为大多数国家主要采取的贸易保障制度。随着世界经济贸易关系的不断发展、国际市场竞争的几近白热化、各国关税水平的不断下降以及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国际间的倾销与反倾销的斗争显得更加激烈。中国来受到反倾销调查的次数居于世界首位,这对中国企业与中国经济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本文将分析反倾销对中国造成的影响,并分析其原因,以寻求对策来改变中国在对外贸易中的不利地位。 关键词:中国反倾销调查原因 一、倾销和反倾销 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反倾销则是指一国(进口国)针对他国对本国的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对抗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

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反倾销措施包括临时措施、价格承诺和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是最主要的是一种反倾销措施,它是在反倾销调查当局在最终裁定中作出肯定性的倾销和损害存在的结论时所征收的税项。 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的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对中国反倾销现状分析 《反倾销协议》本意是为了防止部分国家滥用自由贸易原则而对他国造成损害。但是,有些国家却利用反倾销作为贸易保护的工具,制止他国产品进入本国,阻碍自由贸易。外国对中国进行反倾销调查主要以发达国家为主,而受到反倾销调查的产品种类也集中,而且影响较为恶劣,具体表现为:

中国反倾销案例

中国鞋遭遇欧盟反倾销事件回放 ■2005年6月30日和7月7日,欧盟委员会对我国劳保鞋和部分皮鞋实施反倾销立案调查,其中劳保鞋涉案金额在5255万美元、皮鞋案金额高达7.3亿美元。 ■2006年3月23日,欧盟成员投票通过从4月7日起对所有中国出口到欧盟的皮鞋征收4.8%的关税,到10月增加到19.4%。 ■2006年10月5日,我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发表谈话指出,欧盟在此案中存在多处法律缺陷,中方将保留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 ■2006年10月7日,欧盟正式启动对原产于中国的皮鞋产品实施征收为期2年的16.5%的反倾销税。 ■2006年10月23日,奥康集团决定向欧盟一审法院提起诉讼,状告欧盟理事会征收16.5%反倾销税的法规不符合欧盟的相关法律。随后,温州泰马、广东南海金履和广东万邦等3家企业跟进。 ■2006年12月8日是中国鞋企对欧盟皮鞋反倾销的申诉截止的最后期限。除了四家外,中国其他千余家皮鞋企业集体放弃了诉讼。 关注欧盟对华鞋类产品反倾销案 佚名【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006-06-28 8:34】 鞋是2006年欧盟与中国双边贸易中最热门的一个词汇。从2005年中到2006年初,欧盟多次刁难中国鞋类产品。先是对劳保鞋和皮面鞋靴进行反倾销调查,然后是宣称“有毒鞋”,最后发起针对中国多种鞋类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使鞋类产品成为继纺织品之后第二种面临众多贸易救济措施的产品。在“鞋案”中,欧盟“一年中分阶段征收反倾销税、对所有涉案企业实施统一税率以及拒绝给予市场经济地位”的行为史无前例,这些“不按规矩出牌”的做法引起了国内业界的关注。本文拟就欧盟对华鞋类产品反倾销的整个过程作一概括和分析。

中国连续17年成遭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中国连续17年成遭反倾销调查最多的 国家 篇一:中国遭受反倾销的原因 中国频繁遭受反倾销原因之分析 内容摘要: 反倾销作为gatt和世界贸易组织认定和许可的贸易保 护措施,是国际通行的保护国内产业的手段,也是用来对付不公平竞争的必要工具。它具有形式合法、容易实施、能够有效保护国内产业且不容易招致报复的特点。近年来,我国产品在国际山场上屡造反倾销投诉,认清国外对我国产品反倾销指控的原因,并采取相应对策,已成为我国企业进一步拓宽国际市场的当务之急,也成为理论界的关注的一个焦点。本文将通过分析国外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和特点,明确其原因,然后针对性地提出应付对策。 关键词:反倾销现状原因对策 一、国外对华反倾销投诉的现状和特点 近20年以来,中国的经济和出口贸易获得了飞速的增长。但是,随着我国商品出口贸易量的增加和在世界出口榜

上排名的上升,对我国发起反倾销调查的国家也逐步出现了扩大之势,“例如,从80年代的美国、加拿大、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逐步扩大到近年来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墨西哥、印度、埃及、南非、秘鲁和土耳其等国也频频对我国提起反倾销调查。”另外,由于近年来我国已经被欧美等一些国家 列为反倾销的头号目标,所以针对我国出口企业和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案件接连不断,“综合wto统计资料和国家经 贸委和外经贸部的统计资料,从1979年8月欧共体对我国 出口的糖精纳发起第一起反倾销案件以来至20xx年12月初,已经有欧美等29个国家对我国提起共计477起反倾销案件,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遭受反倾销调查案件最多的国家。2000年各国提起的反倾销案件总数为251起,其中我国遭到反倾销起诉的案件有33起,对中国的反倾销占世界总数的13%以上,但是当年中国的出口外贸额占世界总额的比重却只有9%。20xx年1月—11月中旬,我国遭受的外国反倾销投诉案件已经达到34起,已经超过了2000年遭反倾销投诉的案件”.显然,中国已经是世界反倾销浪潮的最大受害者。各 国对我出口产品的频频反倾销已经构成了对我国经贸发展 的实质性障碍。 二、中国频繁遭受反倾销的原因: 1、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增长迅速,对世界贸易的影 响力逐渐加大是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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