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明细表(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类)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明细表(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类)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明细表(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类)

固定资产明细表(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类)

资产管理03表

注:“使用状况”:“1”表示在用;“2”表示未使用;“3”表示不需用;“4”表示危房不能用

关于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理的规定

关于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理的规定 为了规范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固定资产的管理,保持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完好状态,做到随坏随修,使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长久耐用,做到帐、物统一,规定如下:1基建办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资产管理的一级单位,各分厂为二级管理单位。 2各分厂要设兼职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的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建立台帐,逐一登记,做到帐、物相符。并将台帐报基建办一份,基建办建立总台帐,每年与各分厂核对一次台帐。 3各分厂要每年进行一次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自查,基建办组织一次普查。 4各分厂在每年10月份前对第二年需要修建、改建和新建的房屋建筑物计划上报基建办,由基建办统一整理上报公司批复。 5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转固移交前,要严格履行工程验收程序。移交时要规范填写房屋建筑物(构筑物)转固单(见附件)。 转固移交资料包括工程验收手续、转固移交单,同时上述单据必须严格执行签审程序。转固移交资料一式两份,基建办留存归档一份,财务部转固定资产用一份。转固移交资料作为工程转固的唯一凭据。 6各分厂对自己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固定资产要加强管理,确需拆、改、扩建的建筑工程,确定实施前将相关资料上报基建办,按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流程进行。 7公司本部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工作由基建办统一管理,凡是需要维修的单位要提出申请,经基建办确认后,由基建办统一组织维修。 8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基建办批准,不能擅自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建筑物。凡是需要报废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各分厂要写报废申请报基建办,经基建办组织鉴定批准后方可报废,并规范填写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报废单。报废手续包括批准后的报废申请和报废单,该资料作为财务报废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的唯一凭据。 9对破坏和损坏建筑物的行为,基建办经查实后行进行处罚:一般性损坏,罚款200-2000元;未经基建办备案批准私拆、私建建筑物,罚款2000-10000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经公司办公会批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根据损坏程度另作规定。罚款若不能核实到个人的,由本单位负责。 10本规定由基建办负责解释。 1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六月 1

固定资产分类及其范围

固定资产分类及其范围

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表 资产类别核算范围 一、土地及房屋建筑物 1、营业用房含桩基,总承包工程,门窗,营业用房 2、非营业用房玻璃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指不与营业用房连成一体的办公室、职工宿舍、职工食堂等 3、简易用房外墙涂料,采光天幕,西班花房、煤棚等 4、其他建筑物牙瓦砖水塔、蓄水池、水井、油罐、停车场、园林设施、围墙、室外游泳池、网球场、高尔夫球场等 5、土地 二、装修房屋建筑物的装修,含装饰灯具,泛光照明 三、路桥含堤岸水道,湖景、水景、游泳池、假山塑石 四、机械设备 1、供电系统设备变压气、高低压开关柜、发电器、充电机等 2、共热及温泉水系统设备热水锅炉、热气锅炉、烤炉、管道等,及温泉水 3、维修设备车床、电焊机、牛头刨床、万能测试台、升降台、管道疏通机等 4、电梯电梯 5、洗涤设备、卫生洁具洗衣机、干(湿)洗机、平烫机等 6、厨房机具设备冰箱、冷柜、洗碗机、饺子机、和面机等,含燃气管道

7、安全及消防设备保安监控、消防报警等 五、运输工具小轿车、中巴、大巴、货车、行李车、摩托车等 六、家俱设备营业及办公用家俱、宿舍家俱、工艺摆设如高级屏风及工艺品、美容设备、卫生设备、地毯、灯光等 七、办公设备复印机、列印机、传真机、碎纸机、保险柜等 八、电子数据处理设备 1、服务器/伺服器服务器/伺服器 2、电脑设备及软件电脑设备及软件 九、通讯设备 1、总机系统总机系统、交换机等 2、其他电话、手提电话、对讲机等 十、空调设备 1、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制冷机(组)、冷却塔等 2、空调机柜式、分体式空调机等 十一、电器及文艺娱设备 1、闭路电视播放设备闭路电视播放设备 2、高级乐器钢琴、手风琴、风琴、电子琴、高级管弦乐器等 3、各种电器及设备音响、电视机、照相机等,含体检、医疗设备 4、文娱设备游乐场、健身房设备 十二、其他固定资产 1、标志工程门/小五金,经营设备

房屋或建筑物使用年限

房屋与建筑物的经济使用年限和折旧 来源: 作者:日期:10-12-31 一、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 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 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 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8、简易结构:10年。 二、残值率: 1、钢筋混凝土结构:0; 2、砖混结构一等:2%; 3、砖混结构二等:2%; 4、砖木结构一等:6%; 5、砖木结构二等:4%; 6、砖木结构三等:3%; 7、简易结构:0。 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是建筑物价值转移的年限,它与耐用年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折旧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或称为经济寿命;耐用年限是由结构、质量等决定的自然寿命。目前,一般是将建筑物的自然耐用年限作为折旧年限,不考虑物价上涨、人为损耗等因素。 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内、外企有不同规定:内企,国税发[2003]70号文“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外企,国税发[2003]127号文“其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经批准可少留或不留”。除此外其实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国税函[2003]1401号文第五条,“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前的预留残值,可统一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执行”。1401号虽是针对联通公司的,但可以理解该规定是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的。127号和1401号同样都是从200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而且1401号文颁布又在127号文之后(前者是十二月份,后者在十月份),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海外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虽然属于外资企业,但这些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可以不按照国税发[2003]127号文的规定“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而单独按3%执行。也就是说,目前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存在着至少三种情况:内企5%、外企中的海外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3%、其他外企10%,经批准可少留或不留。上述情况适用于相关文件发布之后新购置的固定资产。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对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规定了是20年,可以高于或等于20年但不得低于20年。对于净残值率没有明确的规定。由企业的财务人员根据职业的盼判断来定。

固定资产明细表登记内容和要求

固定资产明细表登记内容和要求 一、《学校固定资产明细表》登记内容和要求 1、固定资产编号:是某一固定资产区别于其他固定资产的身份编号,用于唯一确定某一固定资产的记录,不因固定资产的调转或报废而更改,不能有重复编号出现,但可以出现空号或不连续。本项目不能为空项。编号要求为10位,前四位为年号,从第五位至第八位为该年度内的流水号,最后两位自定义,或称作标识码,平时为“00”。 2、资产名称:固定资产名称的填写要尽量填写全称,准确、完整、规范,符合实际并能区别于其他同类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名称一般应根据仪器设备面板上的出厂标牌(简称“铭牌”)所标注的全称填写,如果仪器设备“铭牌”上未标注名称,则按说明书上的全称填写,若两者皆无,可按包装盒上的名称、发票名称填写,但不宜用俚语、别名或稀奇古怪的名称。进口的仪器设备只标明外文名称的,应将外文名称译成中文名称后填写。本项目不能为空项。 3、设备型号:是识别和确定固定资产品种的基本标识。应按照固定资产自身的厂家“铭牌”或产品说明书上的内容填写,如果两者皆无,应用“*”号代替,但计算机类可以填写微处理器的主频指标,如:P4-1.5G,PⅢ450等。本项目不能为空项。 4、规格:规格是规定固定资产的大小或主要技术参数的指标,以厂家“铭牌”列示的数据为准,或按说明书填写,说明书没有的参照《常用仪器主要规格指标》填写。确实无法填写的,可用“*”号代替,不能为空项。(《常用仪器主要规格指标》附件二)。 5、购置单价:表示某一固定资产(包括所属附件)的总金额(人民币),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进口固定资产按当日汇率折算成人民币价格。学校固定资产按附件三的规定计价。本项目不能为空项。 6、生产厂家:是指产品的生产厂家,按照厂家“铭牌”或说明书填写,国产品用汉字填写,进口产品可以填英文名或译名。确实无法知道生产厂家的可以填“无”。 7、出厂日期:按厂家标牌或合格证上的日期填写,如果查不到出厂日期则从购置日期向前推,必须早于或等于购置日期。本项目不能为空项,不可以用“*”号代替。 8、购置日期:是指固定资产到货、验收后的日期,定做的固定资产按照预付款支付的日期填写,一般情况下,可以按照发票登记的日期填写。购置日期必须>出厂日期。本项目不能为空项。不可以用“*”号代替。 9、使用保管部门:根据管用结合的原则,使用部门即为该资产管理部门。表示固定资产目前所在或被管辖的单位。例如院、系、所、实验室、行政单位等基层单位。本项目不能为空项。“使用单位”与“领用单位”二者的区别是:使用单位:是指第一次购置使用的单位。领用单位:是指固定资产在校内调动后,新的使用单位的名称。

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

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税法是如何规定的? 问: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是多少?税法有没有明确规定?规定的年限是最低年限还是最高年限? 答:会计规定: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学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按照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作为计提折旧的依据。不再明确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只要求定期复核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当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预期数与原先的估计数有重大差异时,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由此可见,税法对房屋、建筑物规定了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电脑计提折旧年限 来源:郑州市国家税务局作者:发文日期: 2008-06-24 问:税务规定电脑计提折旧应按几年计提?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所以,贵公司可以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判断该资产的折旧年限。

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新)

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 (由各单位根据实地盘点情况进行填写) 单位名称:年月日类别: 房屋、建筑物类 资产管理员签名: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签名:注: ①“使用状况”填写:正常使用、无法使用(在备注栏注明原因)、拆除(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②“资产性质”填写:自建、租入。 ③“建筑物类别”填写:平房、楼房、砖混、框架。 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 (由各单位根据实地盘点情况进行填写) 单位名称:年月日类别:车辆类

资产管理员签名: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签名:注: ①“使用状况”填写:正常使用、无法使用(在备注栏注明原因)、灭失(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②“资产性质”填写:购买、租入。 ③“使用人”填写:车辆使用人或驾驶人员。 ④如同一车辆有多个牌号,在备注中标明。 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 (由各单位根据实地盘点情况进行填写) 单位名称:年月日类别:家具类

资产管理员签名: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签名:注: ①“型号规格”按照可查看的资产标签、商标等,按型号、尺寸、颜色等信息详细填写。 ②“家具质地”填写:木质、皮质、布艺、各类金属等。 ③“存放地点”填写具体地点或房间名称(房间号码)。 ④“使用状况”填写:正常使用、无法使用(在备注栏注明原因)、灭失(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⑤“单位”填写:套、把、组等。 ⑥“资产性质”填写:购买、租入、借入。 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 (由各单位根据实地盘点情况进行填写) 单位名称:年月日类别:设备类

资产管理员签名:联系电话:单位负责人签名: 注: ①“设备类别”按照机械设备、消防安检设备、动力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电子设备、通讯设备、仪器等分别列表。。 ②“型号规格”按照可查看的资产标签、商标等,按型号、尺寸、颜色等信息详细填写。 ③“使用状况”填写:正常使用、无法使用(在备注栏注明原因)、灭失(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④“资产性质”填写:购买、租入。 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 (由各单位根据实地盘点情况进行填写) 单位名称:年月日

房屋与建筑物的区别

《新企业所得税暂行条列》规定: 第五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其他资料:会计核算中的房屋建筑物与税法中的房产是有区别的。税法中的房产仅指有产权关系的,用于生产生活工作及储存的房屋。而会计上的房屋建筑物则可能包括那些无法办理产权的构筑物,附属设施。如围墙、水塔、地窖,有些企业还有自己的公路、铁路专用线。另外,大型建筑物内的设备、设施,如能单独入账,也可使税法中的房产计税原值减少。如中央空调、电梯、车间内设备基础等。 税法规定,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企业自用房产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按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我司计算缴纳房产税时“固定资产-房屋”中未包括自来水工程(含)以下项目,建议将自来水工程(含)以下项目调至“建筑物装修”中。)因此,对于自用房产应纳房产税的筹划因当紧密围绕房产原值的会计核算进行。准确掌握房屋定义,税法规定,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不征房产税,但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或者一般不单独计价的配套设施需要并入原房屋原值计征房产税。这就要求我们在核算房屋原值时,应当对房屋与非房屋建筑物以及各种附属设施、配套设施进行适当划分。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新)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一、折旧年限: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房屋、建筑物,是指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建筑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不包括临时工棚、车棚等简易设施)、场、路、桥、平台、码头、船坞、涵洞、加油站以及独立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之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气、通水、通油管道,通信、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飞机、火车、轮船作为交通工具,与其他交通工具相比,其性能较强,价值较高,使用期限相对较长,折旧年限也相应较长;机器、机械及其他生产设备等,也具有使用年限较长等特性,折旧年限也应相对较长。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其中火车,包括各种机车、客车、货车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车上配套设施;轮船,包括各种机动船舶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船上配套设施;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包括各种机器、机械、机组、生产线及其配套设备,各种动力、输送、传导设备等。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此类固定资产,是除机械、机器和其他生产设备之外,但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即不是直接的生产工具,而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它们的使用寿命相对较短,其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除了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其他运输工具,相对而言价值较低、使用年限较短,其折旧年限也就应相应较短,所以本条规定,此类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此类固定资产包括汽车、电车、拖拉机、摩托车(艇)、机帆船、帆船以及其他运输工具。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电子计算机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 二、计算公式: 固定资产原值=不含税价格 净残值=原值*残值率(固定资产残值率按3%~5%计算)

集团公司房屋建筑物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汉司计…2004?17号 关于印发《集团公司房屋建筑物 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集团各成员单位:为加强房屋建筑物资产管理,规范房屋建筑物资产管 理工作,集团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各单位 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集团公司房屋建筑物资产管理暂行 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 请及时反馈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 二○○四年二月七日 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 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物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物资产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物资产(以下简称房建资产)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拥有产权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 第三条房建资产管理坚持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房建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是房建资产的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的宏观管理。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明确本单位房建资产管理的责任部门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计划、资产、财务、技术、房管、安全等部门应互相配合并做好信息交流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房建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制定的有关房建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集团公司房建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编制房屋建筑物建设规划并组织执行;审定各单位房屋建筑物建设计划; 二、负责集团公司房建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三、组织、指导房建资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房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四、负责汉江集团房建资产的调配,审批房建资产的产权变动; 五、监督房建资产的使用、出租、转让、处置,参与房建资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组织集团公司房建资产的年度清查以及报废的鉴定、审批、处置工作; 七、建立统一的管理房建资产台帐并集中管理,推进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 八、负责组织集团公司房建资产管理的工作交流和检查评比工作; 九、对各单位房建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考核; 十、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有关房建资产方面的任务。 第六条各单位房建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房建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确定本单位房建资产管理目标,建立责任制度,落实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房建资产的建立、维护、数据更新工作,做好本单位房建资产的原始记录、台帐、卡片、报表等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及时报送房建资产管理的报表; 三、负责本单位房建项目建设、改造、维修规划或计划的制定、申报并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房建资产的建设、改造、维修等工作进行验收;积极配合做好由集团公司组织的房建项目的验收工作; 四、负责本单位的房屋建筑物的产权、产籍管理,定期进行资产清查,掌握本单位房建资产的使用情况及技术状况,负责本单位的房建资产的出租、转让、报废、处置等工作; 五、完成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布置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第三章建设管理 第七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房建项目(含包括房建项目的综合项目)的建设应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划或计划的安排组织实施。

房屋与建筑物的经济使用年限和折旧

房屋与建筑物的经济使用年限和折旧 日期:10-12-31 一、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 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 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 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8、简易结构:10年。 二、残值率: 1、钢筋混凝土结构:0; 2、砖混结构一等:2%; 3、砖混结构二等:2%; 4、砖木结构一等:6%; 5、砖木结构二等:4%; 6、砖木结构三等:3%; 7、简易结构:0。 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是建筑物价值转移的年限,它与耐用年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折旧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或称为经济寿命;耐用年限是由结构、质量等决定的自然寿命。目前,一般是将建筑物的自然耐用年限作为折旧年限,不考虑物价上涨、人为损耗等因素。 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内、外企有不同规定:内企,国税发[2003]70号文“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外企,国税发[2003]127号文“其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经批准可少留或不留”。除此外其实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国税函[2003]1401号文第五条,“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前的预留残值,可统一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执行”。1401号虽是针对联通公司的,但可以理解该规定是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的。127号和1401号同样都是从200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而且1401号文颁布又在127号文之后(前者是十二月份,后者在十月份),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海外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虽然属于外资企业,但这些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可以不按照国税发[2003]127号文的规定“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而单独按3%执行。也就是说,目前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存在着至少三种情况:内企5%、外企中的海外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3%、其他外企10%,经批准可少留或不留。上述情况适用于相关文件发布之后新购置的固定资产。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对房屋建筑物的折旧年限规定了是20年,可以高于或等于20年但不得低于20年。对于净残值率没有明确的规定。由企业的财务人员根据职业的盼判断来定。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编号:QC/RE-KA6550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In order to make the rules open, maintain the collective coordination, safeguard the interests, so as to give full play to the power of the group, and realize the legal basis of management. (规章制度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规章制度文件适合在管理中,为使规则公开化,让所有人保持集体的协调,维护集体的利益,从而充分发挥团体的力量,实现管理有法可依,内部运行有规则保障。文件可用word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区各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 3. 职责 3.1 高级副总裁对公司5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买和报废行使审批权; 3.2 子公司总经理行使对所属公司5万元以下固定资产购买和报废的审批权和5

万元以上固定资产的审核权; 3.3 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建档、编号、登记管理,并行使财务监督和盘点工作; 3.4 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 3.5 行政部(人事行政部)应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固定资产实物台帐的记录、实物盘点、实物的调拨、协调等工作。 4. 定义 4.1 本制度所称的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马达仪表、工具等。 4.2 固定资产是指耐用年数在二年以

房屋或建筑物使用年限

房屋或建筑物使用年限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房屋与建筑物的经济使用年限和折旧 来源: 作者:日期:10-12-31 一、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 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 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 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8、简易结构:10年。 二、残值率: 1、钢筋混凝土结构:0; 2、砖混结构一等:2%; 3、砖混结构二等:2%; 4、砖木结构一等:6%; 5、砖木结构二等:4%; 6、砖木结构三等:3%; 7、简易结构:0。 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是建筑物价值转移的年限,它与耐用年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折旧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或称为经济寿命;耐用年限是由结构、质量等决定的自然寿命。目前,一般是将建筑物的自然耐用年限作为折旧年限,不考虑物价上涨、人为损耗等因素。 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内、外企有不同规定:内企,国税发[2003]70号文“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外企,国税发[2003]127号文“其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经批准可少留或不留”。除此外其实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国税函[2003]1401号文第五条,“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前的预留残值,可统一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执行”。1401号虽是针对联通公司的,但可以理解该规定是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的。127号和1401号同样都是从200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而且1401号文颁布又在127号文之后(前

固定资产分类及其范围

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表 资产类别核算范围 一、土地及房屋建筑物 1、营业用房含桩基,总承包工程,门窗,营业用房 2、非营业用房玻璃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指不与营业用房连成一体的办公室、职工宿舍、职工食堂等 3、简易用房外墙涂料,采光天幕,西班花房、煤棚等 4、其他建筑物牙瓦砖水塔、蓄水池、水井、油罐、停车场、园林设施、围墙、室外游泳池、网球场、高尔夫球场等 5、土地 二、装修房屋建筑物的装修,含装饰灯具,泛光照明 三、路桥含堤岸水道,湖景、水景、游泳池、假山塑石 四、机械设备 1、供电系统设备变压气、高低压开关柜、发电器、充电机等 2、共热及温泉水系统设备热水锅炉、热气锅炉、烤炉、管道等,及温泉水 3、维修设备车床、电焊机、牛头刨床、万能测试台、升降台、管道疏通机等 4、电梯电梯 5、洗涤设备、卫生洁具洗衣机、干(湿)洗机、平烫机等 6、厨房机具设备冰箱、冷柜、洗碗机、饺子机、和面机等,含燃气管道

7、安全及消防设备保安监控、消防报警等 五、运输工具小轿车、中巴、大巴、货车、行李车、摩托车等 六、家俱设备营业及办公用家俱、宿舍家俱、工艺摆设如高级屏风及工艺品、美容设备、卫生设备、地毯、灯光等 七、办公设备复印机、列印机、传真机、碎纸机、保险柜等 八、电子数据处理设备 1、服务器/伺服器服务器/伺服器 2、电脑设备及软件电脑设备及软件 九、通讯设备 1、总机系统总机系统、交换机等 2、其他电话、手提电话、对讲机等 十、空调设备 1、中央空调系统设备制冷机(组)、冷却塔等 2、空调机柜式、分体式空调机等 十一、电器及文艺娱设备 1、闭路电视播放设备闭路电视播放设备 2、高级乐器钢琴、手风琴、风琴、电子琴、高级管弦乐器等 3、各种电器及设备音响、电视机、照相机等,含体检、医疗设备 4、文娱设备游乐场、健身房设备 十二、其他固定资产 1、标志工程门/小五金,经营设备

固定资产分类明细表最新版

内官营学区固定资产明细分类标准 一、固定资产分类明细 (一)、土地——初等教育用地(这次不填) 名称:学校用地 (二)、房屋建筑物 名称: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分不清的,另加“一、二”符号识别,如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一, 以下以此类推) 办公用房 其它用房(厕所、车棚、仓库) (三)、通用设备 名称:锅炉 (四)、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 1、通信设备——多功能电话机具 2、广播电视设备电视机(黑白、彩色) 录放音机 其他音响设备(音箱、话筒) 功放设备 激光视盘机(DVD、VCD) 3、电子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电子计算机 打印设备(喷墨、针式、激光、一体机) 扫描仪 路由器 数学 力学 光学 声学 (五)、仪器仪表—专用仪器—教学专用仪器仪表热学 地理 电教仪器(投影仪)、 其他 (六)、文艺体育类田赛设备 径赛设备 足球设备 篮球设备1、体育类排球设备 乒乓球设备 羽毛球设备 体操设备 举重设备 其他 弓弦乐器 吹管吹奏乐器 打击乐器 2、文艺类键盘乐器 其它乐器 演出服装

(七)、图书文物及陈列品 社会 自然 1、图书综合 其它(外文图书) 社会 自然 2、期刊综合 其它(外文图书) 标本 3、陈列品模型 其它 床类 桌类 台桌类 (八)、家具用具椅凳类 沙发类 橱柜类 架类 其它(其它植物类、其它用具,炉子) 二、卡片的分类原则(供参考): (一)、以资产的新旧程度分类。根据购进年限长短,结合损耗程度确定。 (二)、单位价值在500元及以上的,逐件逐台登记;500元以下同时批量购进的,可批量登记,如课桌。 (三)、总之,卡片的填制要以能够方便地处置报损资产为前提,尤其是电脑、电视、房屋要逐台逐栋登记,不能鱼龙混杂,含糊不清。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本文

集团公司房屋建筑物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汉司计〔2004〕17号 关于印发《集团公司房屋建筑物 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集团各成员单位:为加强房屋建筑物资产管理,规范房屋建筑物资产管理 工作,集团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 的基础上,制定了《集团公司房屋建筑物资产管理暂行办 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 及时反馈集团公司发展计划部。 二○○四年二月七日 汉江水利水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 管理暂行办法(房屋建筑物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物资产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物资产(以下简称房建资产)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拥有产权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 第三条房建资产管理坚持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房建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是房建资产的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的宏观管理。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明确本单位房建资产管理的责任部门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计划、资产、财务、技术、房管、安全等部门应互相配合并做好信息交流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的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房建资产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制定的有关房建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集团公司房建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编制房屋建筑物建设规划并组织执行;审定各单位房屋建筑物建设计划; 二、负责集团公司房建资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 三、组织、指导房建资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房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四、负责汉江集团房建资产的调配,审批房建资产的产权变动; 五、监督房建资产的使用、出租、转让、处置,参与房建资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组织集团公司房建资产的年度清查以及报废的鉴定、审批、处置工作; 七、建立统一的管理房建资产台帐并集中管理,推进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 八、负责组织集团公司房建资产管理的工作交流和检查评比工作; 九、对各单位房建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考核; 十、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有关房建资产方面的任务。 第六条各单位房建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

房屋与建筑物的经济使用年限和折旧

房屋与建筑物的经济使用年限和折旧 一、各类建筑物经济耐用年限: 1、钢结构:生产用房7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50年,非生产用房80年; 2、钢筋混凝土结构(包括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简体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等);生产用房5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5年,非生产用房60年; 3、砖混结构一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4、砖混结构二等:生产用房4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30年,非生产用房50年; 5、砖木结构一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6、砖木结构二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7、砖木结构三等;生产用房30年,受腐蚀的生产用房20年,非生产用房40年; 8、简易结构:10年。 二、残值率: 1、钢筋混凝土结构:0; 2、砖混结构一等:2%;

3、砖混结构二等:2%; 4、砖木结构一等:6%; 5、砖木结构二等:4%; 6、砖木结构三等:3%; 7、简易结构:0。 建筑物的折旧年限是建筑物价值转移的年限,它与耐用年限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折旧年限是由使用过程中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社会必要平均使用寿命,或称为经济寿命;耐用年限是由结构、质量等决定的自然寿命。目前,一般是将建筑物的自然耐用年限作为折旧年限,不考虑物价上涨、人为损耗等因素。 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内、外企有不同规定:内企,国税发[2003]70号文“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外企,国税发[2003]127号文“其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经批准可少留或不留”。除此外其实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国税函[2003]1401号文第五条,“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前的预留残值,可统一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执行”。1401号虽是针对联通公司的,但可以理解该规定是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的。127号和1401号同样都是从200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而且1401号文颁布又在127号文之后(前者是十二月份,后者在十月份),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海外上市公司内地子公司虽然属于外资企业,但这些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可以不按照国税发[2003]127号文的规定“残值暂统一确定为10%”,而单独按3%执行。也就是说,目前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存在着至少

房屋及建筑物固定资产账管理办法-待修改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房屋及建筑物固定资产账管理办法 房屋及建筑物是我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理顺该部分资产建账、变更、销账程序,提高其管理效益,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房屋及建筑物的范围与分类 房屋及建筑物,指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包括办公用房、教学科研用房、教工宿舍、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包括道路(含地下管网)、运动操场、围墙等;附属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讯线路、水气管道、植物等。 二、资产设备处负责办理学校房屋及建筑物的资产登记、入账、统计、清查、销账等工作,其它单位与此有关的统计数据上报需到资产设备处备案。 三、新建房屋及建筑物的入账程序 房屋及建筑物新建之前,要提交申请论证报告,并填报《校内单位土地使用、房屋建设审批表》,经审批并在资产设备处备案后方可执行。 备案要求提交土地利用规划图、房屋所在位置图、房屋平面图、房屋内特殊设施、所需经费情况及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在施工过程中,资产设备处有权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及经费支付情况,便于房屋及建筑物固定资产账目的建立或销减,便于房屋及建筑物的后续管理。 房屋及建筑物完工后,由规划建设处按基建验收程序进行验收,根据图纸要求,对土建、安装进行全面检查,对于不合要求者,由规划建设处督促施工单位整改,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房屋及建筑物报账单》,经规划建设处、财务处签字后,提交到资产设备处办理资产交付入账手续,并提交竣工评审报告等有关资料复印件,财务处凭资产设备处出具的证明办理报销手续。 四、房屋及建筑物的入账价值 自行建造的房屋及建筑物,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入账。包括建筑工程成本、应分摊的待摊费用及配套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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