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障性住房模块化户内中水集成系统应用技术导则

北京保障性住房模块化户内中水集成系统应用技术导则
北京保障性住房模块化户内中水集成系统应用技术导则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

模块化户内中水集成系统应用技术导则

(2015年版)

1 总则

1.0.1为贯彻落实《城市规划建设领域专项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京城规建改办〔2015〕8号)任务要求,以保障性住房为重点开展工作,研究推进生活污水就地处理零排放的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节水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114号)以及《关于在本市保障性住房中实施绿色建筑行动的若干指导意见》(京建发〔2014〕315号)等文件精神,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推进循环发展,促进再生水利用,推广节水、水循环利用的示范适用技术,鼓励居民将洗衣、洗浴和生活杂用等污染较轻的灰水收集并经适当处理后循序用于冲厕,提高用水效率,积极推广使用模块化户内中水集成系统(以下简称该系统)技术,以节约水资源。为规范该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

1.0.2 该系统是将卫生间排水横支管集成为模块,集同层排水与优质杂排水自动收集、储存、过滤、消毒、回用冲厕功能为一体的户内循环水利用集成装置技术。

1.0.3该系统的应用应坚持安全、环保、适用和经济的原则,鼓励在装配式装修中集成实施该系统技术。该系统除

应符合《模块化同层排水节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CS320:2012的技术要求外,尚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文件的规定。

2技术要求

2.1一般规定

2.1.1 该系统水处理流程宜采用图2.1.1中的流程

图2.1.1 水处理流程

2.1.2 该系统的给水及中水管道系统的设计、施工、安装等应满足《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的相关要求。

2.1.3 该系统处理后的出水水质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中冲厕用水的水质要求。

2.1.4 该系统应设置以下安全防护和监(检)测控制措施:

1.中水管道严禁与生活饮用水给水管道连接,管道外壁应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涂色和标志;

2.坐便器水箱内自来水补水管应采取自来水防污染措施,补水管出水口应高于座便器水箱内溢流水位,其间距不

得小于2.5倍管径。严禁采用淹没式浮球阀补水,见附图

A.0.1,A.0.2,A.0.3,A.0.4;

3.应设置中水水质安全自控检测装置,保证系统处理功能正常;

4.水质不达标应自动关停中水回用系统,同时自动排空模块内的储水,且自动切换到自来水补水状态,保证冲厕用水;

5 水质不达标时应在自控检测装置上显示提示内容。

2.1.5模块内应采用污水、废水分管、分流排放,大便器排水直接通过密闭管排入排水立管,不得进入中水系统内。

2.2设计

2.2.1 该系统有下沉式和侧立式两种安装方式。下沉式安装系统示意图见附录A,侧立式安装系统示意图见附录B。

2.2.2 排水立管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当采用塑料材质时,立管应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中的要求设置伸缩节及阻火圈;

2.当采用金属材质时,应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中的要求,在管道穿过隔墙、楼板时,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缝隙填塞密实;

2.2.3 卫生间节水模块荷载应按每个模块最大充水重量为2kN取值;

2.2.4卫生间平面、器具及管道布置应符合《模块化同层排水节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CS320:2012的要求,并依据单体设计要求,选用该系统的安装方式,预留相关安装条件。

2.2.5 采用下沉式安装方式的卫生间,应设计预留以下安装条件:

1.局部降板宽度:结构宽度宜为550mm,抹灰后安装净尺寸不小于500mm;见附图C.0.1所示;

2.降板净深度不小于300mm,见附图C.0.1所示;

3.排水立管设置在管道井内的,侧面排出管穿墙留洞尺寸为500mm(W)×180mm(H);见附图D.0.1;当遇到剪力墙时,应按照结构设计要求进行洞口加固处理。当遇到填充墙时,洞口顶部应设过梁支撑;

4.排水立管设置在卫生间内的,预留排水立管穿楼板洞口,洞口尺寸不小于500mm×500mm,洞口应按结构设计要求设加固钢筋,洞口下部钢筋保留,上部钢筋切断或绕行;

5.坐便器后方墙体预留自控系统的穿线管和自控器保护盒,并预留电源接线条件,具体做法应符合《模块化同层排水节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CS320:2012的要求;

6.自控系统的配电线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动作电流不应超过30mA。

2.2.6 采用侧立式安装方式的卫生间,应设计预留以下安装条件:

1.卫生间地面面层厚度不小于100mm;

2.排水立管设置在管道井内的,侧面排出管穿墙留洞尺寸为200mm(W)×250mm(H);见附图D.0.2;当遇到剪力墙时,应按照结构设计要求进行洞口加固处理;当遇到填充墙时,洞口顶部应设过梁支撑;

3.排水立管设置在卫生间内的,预留排水立管穿楼板洞口,洞口尺寸不小于400mm×400mm,洞口应按结构设计要求设加固钢筋,洞口下部钢筋保留,上部钢筋切断或绕行;

4.座便器中心距立管中心距离不大于500mm;

5.在座便器上方2.2米高处,预留给该系统供电的插座。

2.2.7 卫生间地面防水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局部降板卫生间,降板区宜做刚性防水;

2.全降板卫生间,降板区应做可靠防水及排水措施,并在防水层上方做保护层,具体做法应符合《模块化同层排水节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CECS320:2012的要求。

2.2.8 卫生间地面装修施工,地面检修口及排水口处,应采用该系统供应商配套供应的专用配件连接。

2.2.9 建筑单体卫生间采用整体式或装配装修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整体卫生间内的器具排水口,应与该系统的功能接口一致;

2.整体卫生间内的墙板应预留安装该系统的电源、及自控器及电气线路的接口;

3.整体卫生间内的坐便器水箱,应满足该系统的要求。

2.3 施工安装

2.3.1 结构主体施工阶段,应按照设计要求预留安装该系统的条件;

2.3.2该系统的安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结构降板深度、宽度、长度均符合设计要求;

2.墙体留洞或楼板留洞尺寸无误、位置正确;

3.墙体预留槽或预埋穿线管、自控器保护盒位置正确;

4.卫生间防水层闭水检验合格;

5.该系统质量合格;

6.供货方提交的检测报告、备案证书、合格证等齐全有效,与实际供货一致。

2.3.3该系统技术的施工流程,应按照图2.2.3执行。

图2.3.3 该系统施工流程图

2.4验收

2.4.1 主体工程预留条件交接验收

由监理单位组织,各相关施工单位就主体施工预留洞、墙槽、预埋线管、线盒等的尺寸和位置,对照设计施工图纸进行现场验收,并签署工序转接交接验收文件《主体工程预留条件交接验收表》(详见附录E)。

2.4.2 防水构造及安装条件接口交接验收

由监理单位组织,各相关施工单位应就预埋排水立管穿楼板专用连接件、墙体预埋线管、线盒等的尺寸和位置及防水构造层,对照设计施工图纸进行现场验收,并签署工序转接验收文件《防水构造及安装条件接口交接验收表》(详见附录F)。

2.4.3 系统部件入场验收

该系统的部品及安装附件进场,应由监理单位组织入场验收,并应形成相应的质量记录。验收内容如下:

1.节水模块部品出厂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广证明文件、备案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知识产权等相关文件;

3.节水模块主要部品和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

4.节水模块安装前,应进行灌水试验,试验应在每批数量中抽查10%,且不少于3个。

验收方法:满水15分钟水面下降后,再满灌5分钟,液面不降,模块无渗漏为合格。

2.4.4下沉式安装方式隐蔽工程应进行交接验收,并形成书面的交接验收文件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下沉式安装方式隐蔽工程交接验收表》(详见附录G),验收内容如下:

1.模块密封性能;

2.卫生间防水层坡度;

3.防水层的闭水试验;

4.模块安装区坐浆及安装坡度、坡向。

2.4.5该系统交用前,应验收以下内容:

1.排水立管及模块排污横管道,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到100%。

检查方法:通球检查。

2.模块内废水收集管及中水管应做通水试验。

检查方法:观察及通水检查。

3.验收自控系统的性能。

抽样比例:在安装完成现场,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

样品,且不得少于5个。

验收方法:接通电源,按照该系统具备的功能,连续测试5次,每次工作正常且控制面板指示灯显示正确为合格。

4.中水管线应根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的要求进行水压试验。

2.4.6该系统安装交用验收时应填写下列记录

1.施工工序交接验收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满(灌)水试验和和通水试验;

4.该系统调试运行记录。

2.4.7 竣工验收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使用维护管理

3.0.1 该系统的供应方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业主明确约定该系统的质保期限及内容;负责提供《使用操作管理说明书》及约定质保期间的维护、维修服务,并对产权单位、物业管理人员、使用者进行系统的自助维护培训。

3.0.2 该系统应配备不少于2年的易损件备用件。

3.0.3 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应将系统组件及《使用操作管理说明书》、维修备用件等列入房屋入住“物品交接清单”,移交承租家庭。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由承租家庭负责日常使用管理工作,并按照《操作使用管理说明书》要求

进行使用管理。

3.0.4房屋产权单位应按租赁合同约定,纳入设备定期检查机制,及时了解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相关维护方进行维护。

3.0.5 其他类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应将系统组件及《使用操作管理说明书》、维修备用件等列入房屋入住“物品交接清单”,移交业主。

3.0.6 业主负责系统日常使用管理工作。按照《操作使用管理说明书》要求进行使用管理,发现故障及时报修。

4附则

4.0.1 本导则未尽事宜应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附录 A 下沉式安装示意图

图A.0.1 下沉式安装系统示意图

1-供水立管;2-排水立管;3-伸顶通气帽;4-直排地漏;5-坐便器排水插入孔;6-潜水泵;7-球阀;8-电磁阀;9-坐便器水箱;10-中水管线;11-自来水供水管线;12-淋浴地漏;13-洗衣机接口;14-洗脸盆接口。

A-自来水供水支管线;B-结构楼板;C-底层卫生间地面;D-标准层卫生间地面;E-顶层卫生间地面;F-屋面。

图A.0.2下沉式安装系统示意图(带通气管)1-供水立管;2-排水立管;3-专用通气立管;4-直排地漏;5-坐便器排水插入孔;6-潜水泵;7-球阀;8-电磁阀;9-坐便器水箱;10-中水管线;11-自来水供水管线;12-伸顶通气帽;13-淋浴地漏;14-洗衣机接口;15-洗脸盆接口。

A-自来水供水支管线;B-结构楼板;C-底层卫生间地面;D-标准层卫生间地面;E-顶层卫生间地面;F-屋面。

5D

图A.0.3 坐便器水箱下部进水示意图

1-自来水管道;2-手动阀门;3-电磁阀;4-坐便器水箱;5-保护套管; 6-水箱溢流管;7-中水管道;8-潜水泵。

5D

图A.0.4 坐便器水箱侧边进水示意图

1-自来水管道;2-手动阀门;3-电磁阀;4-坐便器水箱;5-水箱溢流管; 6-中水管道;7-潜水泵。

附录B 侧立式安装系统示意图

图B.0.1 侧立式安装系统示意图

1-侧立式节水模块;2-坐便器排水口;3-地漏;4-排水立管;5-伸顶通气帽;6-附属模块;7-排水横管;8-地漏;9-洗脸盆接口;10-洗衣机接口。

A-底层卫生间地面;B-标准层卫生间地面;C-顶层卫生间地面;D-屋面。

附录C 降板构造示意图

图C.0.1 局部降板做法图

附录D 留洞示意图

D.0.1 下沉式节水模块侧出水穿墙留洞见图D.0.1,D.0.2所示。

附图D.0.1-1 节水模块侧出管穿墙留洞平面图

附图D.0.1-2 节水模块侧出管穿墙留洞1-1剖面图

D.0.2 侧立式节水模块侧出水穿墙留洞见图D.0.1,D.0.2所示。

附图D.0.2-1 侧立式节水模块侧出管穿墙留洞平面图

附图D.0.2-2 侧立式节水模块侧出管穿墙留洞1-1剖面图

租赁型保障房申请审批表

A表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资格 申请审核表 复审编号□□□□□□□ 本人以如下身份申请: □区内职工 □城镇家庭 申请人: 填表时间:年月日 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叁份,请使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涂改无效。 2.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的基本资料必须填写。 3.表中所有数字均填写阿拉伯数字,币种为人民币。 4.表中所指“年”为公元纪年,填写四位数;“月”、“日”填两位数,不足两位者前面补“0”。 5.身份证号码:居民从左至右依次填写18位身份证号码;军人从左至右依次填写军人身份证号码。 6.婚姻状况、住房状况、工作(学习)状况、与申请人关系等均填写相应项前的序号。 7.家庭成员超过四人的,则应在附表中填写其他家庭成员信息,并与申请表一并提交。 8.如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无收入或资产的,也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填写阿拉伯数字“0”,不得留空白项。 9.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照片张贴处,应按照填表的先后顺序张贴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填写附表的共同申请人应将其照片张贴在附表后页的照片张贴处。 10.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在填写申请表格时,其签名及按手印由其合法监护人代为签署。 11.提交申请材料时,申请人须亲自到申请受理现场。若申请人无法到场的,应由受托人凭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代理提交申请材料并签名按手印。 12.《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自复审意见出具之日起有效期两年。 13. 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租赁资格的申请审核遵照《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相关规定执行,《西安曲江新区租赁型保障房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在西安曲江新区政务网()公布。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前言 一、导语 1993年10月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是首都政治、文化、经济等各项事业发展的总蓝图。依据总体规划确定北京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功能、城市布局、产业结构、发展规模以及建设原则。为了进一步实施深化总体规划,更具体地控制城市的建设,有必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二、目标与任务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以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体现北京政治、文化中心的功能,对本区的城市用地范围内的建设提出更具体的要求。其目标与任务,是通过对用地功能进行再细划,对各类的建筑及道路、市政、绿化等各种用地进行合理的安排,建立符合本区特点的产业结构,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保护和弘扬古都风貌,为本区域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充分、合理的条件。 第一部分现状分析报告 一、朝阳区基本概况 1.历史沿革 朝阳区有着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从秦至隋唐,该地区隶属于广阳郡,后属于幽州所辖的蓟县,辽时归属南京(即燕京)道析津府,金时属中都路大兴府,元代将中都路大兴府改为中都路大兴县。明清属京师顺天府,仍为大兴县辖。民国14年(1925)设东西南北四个郊区,此为设区之始,时称北京市东郊区。民国17年(1928)改称北平市东郊区。1945年将东郊区划分为两个区:以朝阳路为界,以北为郊一区,以南为郊二区。同年分别更名为第十三区和第十四区,将原通县所辖的驹子房村划归该区。1950年8月易名第十区,1952年恢复东郊区名,并将原八区所辖的德胜门至清河公路以东地区划入管辖。1954年将安定门外公路以东、转角楼以西、土城以南地区划出,归入东四区。翌年6月,将朝阳门关厢、东便门关厢划归东单区;广渠门关厢、福州义园北墙外土道以北地区划归崇文区。直到1958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东郊区正式更名为朝阳区。后又经过多次调整,1962年形成现今区域规模。 2.城市区位 朝阳区为北京市近郊区,位于近郊东部和东北部。东与通县毗连,西与海淀、东城、崇文、丰台四区接壤,北隔北小河、温榆河与昌平、顺义两县交界,南邻大兴县。区政府机关驻地神路街。 3.行政区划 朝阳区辖21个城市街道办事处──潘家园、劲松、双井、呼家楼、八里庄、三里屯、麦子店、六里屯、朝外、建外、团结湖、左家庄、香河园、和平街、安贞、小关、亚运村、垡头、管庄、酒仙桥、机场。 辖24个乡──小红门、十八里店、南磨房、王四营、高碑店、平房、东风、将台、太阳宫、大屯、洼里、来广营、黄港、南皋、崔各庄、孙河乡、东坝、楼梓庄、金盏、豆各庄、长营、三间房、管庄、黑庄户。

保障性住房申请书范文

保障性住房申请书范文 保障性住房申请书是在个人申请地方保障房都需要书写的,大部分人不清楚保障性住房申请书该如何书写,在本文中举得两种写法大家可以参考,同时真正的书写还是要了解地方政策,结合自己是实际情况来向有关部门描述自己的真实情况. 保障性住房申请书范文一 关于最新保障性住房申请书的格式和条例,以下为大家放上一个具体的保障性住房申请书范文参考. 第一段描述自身目前的个人情况. 第二段列出自己情况符合条款中的那些规定,当然符合的越多越好,竟可能多在第一段中体现出来. 申请人:**,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人, 户口所在地:**市**办事处**居委会, 现租住在市委宿舍(房主**). 电话:**. 申请事项: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 事实理由(具体按个人情况): 申请人因系小学文化,无固定职业,也无稳定收入,以在学校旁卖牛奶和为他人打零散工(一人兼三份零时工)为主要生活来源,育有一子,现年14周岁,在**市二中读书.因家庭经济收入很低,一直就以租

赁他人平房来解决住房问题,整年经常为住房问题被迫搬迁东西,住房实际困难问题始终缠绕全家迟迟得不到解决. 综合上述实际, 根据《**市区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24条、25条的规定,申请人符合全部的申购条件即:为本市市区非农户口家庭,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政府公布的收入标准,属无房户,且未参加过房改房、集资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房等法定条件.故申请人依据事实和我市的上述办法规定,提出申购申请,恳请政府、居委会及主管部门能依法予以准许,解决本人家庭的住房实际困难,本人携全家先在此万分感谢和由衷感激. **市**区**居委会 申请人: 日期:年月日 保障性住房申请书范文二 申请住房保证书怎么写,这大概是很多人的疑惑和问题.现在为大家整理一些相关的申请住房保证书怎么写的范文和格式,大家可以借鉴一下. 例如:我和我妈准备申请二人户的经适房,需要提供我无业的申请书,请问大家申请住房保证书怎么写? 必须要提供者两个 1、无业证明书: 一般为单位或社区开证明:如果以前有单位,请原单位办公室开证明,证明你已不在该单位上班,注明下岗或待岗时间. 没有单位可以请社区居委会开证明,证明你没有工作. 2、申请书: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政府: 为做好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7〕2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8〕8号)文件规定,北京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办法》,并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依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7〕2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8〕8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的原住房腾退工作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申请家庭原住房是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的申请人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所承租的公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 第四条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申请家庭原住房位于首都功能核心区的,必须腾退。首都功能核心区是指东城区、西城区。 (二)申请家庭原住房位于首都功能核心区之外的区县,但已列入本市棚户区改造范围或地铁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城中村整治、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公益性项目(以下统称公益性项目)拆迁范围的,必须腾退。 (三)除上述两类情况,申请家庭可自愿选择原住房腾退或不腾退。愿意腾退原住房的,按标准配售;不腾退的,降档配售。 第五条申请家庭原住房为承租公房(包括直管、自管)的,承租人应将原住房腾退给产权单位。申请家庭承租的公有住房为申请家庭成员与其他承租人2人以上共同租赁的,原住房可由其他共同承租人继续承租。 产权单位已不存在或不收回房屋或没有其他承租人的,承租人应当将原住房腾退给户口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委托单位与公房产权单位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按照腾退住房面积给予腾退家庭一次性的腾房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由各区县政府按照本区(县)实际情况制定。 申请家庭原住房为承租的军产房的,可参照上述原则办理。 第六条申请家庭原住房为私有住房需要腾退的,应当将产权过户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申请家庭应当承诺原住房不涉及抵押、查封等限制权利情形,涉及产权纠纷的,不予腾退。 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给予适当货币补偿。具体标准可由各区县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京建拆〔2009〕431号文)精神,综合考虑腾退房屋的区位、用途以及申请家庭人口、原房屋建筑面积、本区县拟公开摇号配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区位、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七条申请家庭获得的原住房腾房经济补助或货币补偿与该家庭其它资产总和不能超

保障性住房申请书

保障性住房申请书 同仁县民政局: 我是村的村民,名字叫年龄性别女,现如今家中有十口人,包括父母亲二老,哥哥嫂子及他们的女儿(侄女),弟弟弟媳,我的妻子,还有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妹妹,我们同聚在一栋房子里,本来全家上下老老少少共聚一堂享受着天伦之乐,可是这美好景象的背后正在被一种无形的东西所注视着,威胁这种共聚一堂的局面,我们疲惫不堪的身躯依旧坚持着,而坚持这种局面的唯一力量就是那七亩地,哥哥和嫂子也曾努力积极的四处寻找过工作,但是由于年龄偏大,因此也被宛然拒绝,遭很多打击后,他们还是回来帮助这个家种那七亩地,为我们这样艰苦的生活而出一份自己微薄的力量,我年老的父母亲操碎了心,只能默默流泪,心有余力而不足,每当看到父母亲微笑后面的悲伤,让我对改善这样的生活而心急如焚,却始终无能为力,丝毫没有改变,现在各种物品的价格飞速上涨,再加上妹妹上大学,她的生活费及学费,整个家的开销也有增无减,真是雪上加霜,我和丈夫原有的一点积蓄也已消耗殆尽,原本想买一间房屋,现在这个希望也已经被现实所破灭,哥哥嫂子和弟弟弟媳也需要一个自己的一间房屋,毕竟哥哥和我及弟弟因为空间不够,而在地上铺毯子睡,我们没有奢望过要

一个如老虎般敞开四足安香睡一晚的大床,只是不想在这件狭小又潮湿几乎看不见一丝阳光的房屋内铺地毯睡,我又是一个女人,而且承担着整个家庭的生活是否能够正常进行,所以,会显得这么无力。 现在听说县里可以申请保障性住房,解决住房困难的住户,我们非常高兴。在村里也一直没有申请,只是不想给国家和社会添麻烦,维持到至今,现在已经筋疲力尽,无能为力,因此,我们夫妻商量,无论如何这次也应该申请一套房子,亲戚们也都很支持我们。可听说这次申请住房的人很多,住房分配十分紧张,我们夫妻非常担心,怕又买不上房子。但考虑到以我们目前的住房条件,特向你们提出申请,希望领导们考虑实际情况批准我们一套住房。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月日

保障性住房怎么申请 需要什么条件

保障性住房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资格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在买房时,有一些房屋并不是你想买就能买得。比如说是保障性住房,还有经济适用房。需要购房者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行购买。那么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呢? 1. 每一个住房困难的家庭或者者单身的居民只能够申请购买或租赁一套的保障性住房,或选择申请进行货币补贴。已婚的居民应该以家庭做为单位来申请住房保障。 2.住房困难的家庭或单身的居民来申请要租赁保障性的住房应该符合下列的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中的成员至少有一人应具有本市的户籍;单身居民来申请的,应当具备本市的户籍; (二)家庭的人均年收入或单身居民的年总收入在申请被受理日之前要连续两年都不超过本市所规定的能够租赁保障性的住房的收入线的标准; (三)家庭的财产总额或单身居民的个人财产的总额不能超过本市所规定的租赁这些保障性住房的财产的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在要本市无任何的形式的住宅的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单身居民在提出申请的时候时未在本市以及国内的其他的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所规定的其他的条件。 申请了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了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以外,还需要提供市所在地民政主管部门所出具的得有效的证明文件。 本条例所称的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3.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的实践与探索样本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动态维护的实践与探索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一、形势和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做了进一步阐述: ”科学发展观, 第一要义是发展, 核心是以人为本, 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 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近年来, 北京城市经济快速上升, 建设速度持续加快, 进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发展期。要贯彻落实胡总书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要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具有开创性的先进理念在城市规划中加以体现并落实, 城市规划必须以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和统筹兼顾的方法, 去应对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去满足和适应各种新需求和新事物。一是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需求。在京中央单位、首都各

项事业和功能发展, 以及人民群众生活就业的需求在日益增加, 城市规划在努力满足各方面需求的同时, 需平衡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和长、短期利益, 统筹协调城市发展与资源、能源和环境承载约束的矛盾。二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建设方式和投资渠道更加多元化, 脱胎于计划经济的城市规划必须不断加以改进, 适应市场选择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三是适应社会民主化、法治化进程的需要。利益主体和人民群众要求深入参与公共政策制定与传统的”精英”决策模式的矛盾逐渐突显。《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的出台, 要求城市规划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和公开透明, 尊重不同利益群体的合理需求, 推进社会和谐公平。 面对新的形势, 我们的任务是: 必须以科学的方法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 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城市规划, 首先是城市规划要尽快完成从技术文件向公共政策的转变。过去, 城市规划在编制过程中, 主要侧重于解决工程技术问题, 而当前的矛盾往往需要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文化等方面综合解决。其次是城市规划越来越成为多种利益主体的载体和协调者。第三是城市的快速发展和法规的相对滞后要求城市规划必须不

北京自住房申请网站

北京自住房申请网站 篇一: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说明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说明 1、登录网站: 在IE地址栏内键入:https://www.360docs.net/doc/e612274081.html,/egovhall,即可进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页面,如图1所示;或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retype/zoom/c9950bc1aa00b52acfc7ca64?pn=1&x=0&y=0&raww=100 0&rawh=522&o=png_6_0_0_135_343_622_325_892.979_1262.879&type =pic&aimh=250.55999999999997&md5sum=67194a66f3a5e33099daf4f8 098e152f&sign=b18e9e5169&zoom=&png=0-133911&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图1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登录页面 图2网上办事大厅快速通道 2、注册: 点击图1或图2中的“注册”按钮,可以进入注册页面,如图3所示: 图3网上办事大厅注册页面 上图的左上角有两个选项卡,分别是“企业用户注册”和“个人用户注册”,您可以根据您办理的业务类型,进行选择注册。 3、企业用户注册:

当您选择“企业用户注册”时,注册步骤分为两步,首先第一步如图3所示,首先需要填写“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注意:“企业名称”要求您填写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要求您填写符合代码规则的八位数字加一位校验码,组织机构代码规则是否正确由您填写完成后系统自动校验,如不符合规则,会有如图4所示的提示,这两项填写完成后,点击图3中的“下一步”按钮,这时,系统会校验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是否曾经注册过,如果已经注册过,系统会提示您相关信息,如图5所示: 图4组织机构代码规则错误提示信息 图5企业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已被注册提示信息 当您填写信息正确后,进入企业注册的第二步页面,如图6所示,带红色星号的字段为必填项,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方的“提交”按钮即可完成注册。 图6企业用户注册第二步页面 4、个人用户注册: 当您选择个人用户注册时,首先在图3中选择“个人用户注册”选项卡,出现如图7所示的页面: 图7个人用户注册页面 带红色星号的字段为必填项,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方的“提交”按钮即可完成注册。 篇二:北京市政策性住房申请标准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2-7-5] 审批依据 审批内容 审批条件 审批程序 申报要求 公开方式 办理部门 审批依据 关于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执行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调整控规的程序,以及实行社会公众参与,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区范围内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二OO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实施<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细则(试行)》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 审批内容 根据《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规定: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审批条件 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调整控规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报单位),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综合处申报大厅收件窗口申报。申报前须填写"控规调整审批申报表"。申报时提交由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控规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纸文件一式5份,电子文件2份,图示展板1套。论证报告内容必须符合《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中有关要求。综合处经审查后认为可以受理并发给申报单位"控规调整立案表"。 审批程序 综合处在受理申报单位申报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论证报告转到重点处,进入预审、公示程序。 进入预审、公示程序后,由重点处进行论证报告图纸文件初步校核工作及公示材料准备工作,期限为5个工作日。之后组织论证报告预审工作及公示工作。公示与预审工作同时进行,期限为15个工作日。 预审与公示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重点处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汇总意见整理后,请示委主管副主任及相关领导安排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意见与论证报告一并报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最新版

附件 登记编号:本市人员 京外人员 廉租补贴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 情况核定表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件编号: 申请人:□本市户籍 □外省市户籍(户籍地: 省市(自治区) 市(县)) 户籍所在地: 区(县) 街道(乡镇) 居委会 街(胡 同、小 区) 号(楼) 单元 室 现居住地址: 区(县) 街道(乡镇) 居委会 街(胡 同、小 区) 号(楼) 单元 室 工作单位所在地: 区(县) 街道(乡镇) 通讯地址: 邮编: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监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封面及表中第3至5页中内容由申请家庭按要求如实填写,封面中“登记编号”由工作人员统一填写;第6至9页由申请家庭成员单位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填写;第10至 12页由街道(乡镇)、区(县)和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填写;“※”标注的部分申请廉租补贴资格时填写。申请家庭成员较多,收入情况证明栏不够,可复印空白表后填写。 二、本表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表格填写一式两份。 三、申请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可推举一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作为家庭申请人。 四、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应如实填写,在职人员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准盖章并签字;离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由退休金和失业救济金发放单位盖章签字;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五、申请家庭收入证明中“上年本人收入合计”为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个人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 六、收件日期为申请家庭按要求交齐各种材料的正式受理日期。

北京市政策性住房申请标准

北京市政策性住房申请标准及流程 1、两限房申请标准: 条件: A 、不需要申请人全家都是北京户口,有一个人是就可以,但是有北京户口的 这个人必须是户主。 B 、单身的要求三十周岁以上。 C 、带父母申请的必须是独生子,且父母年过50周岁。 D 、对现有人均住房面积不做限制了,但是现有住房要估价,所有申请人名下 的银行存款、股票证券、汽车等,总资产不超过政策要求 (家庭年收入不超过8.8万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m2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 2、经适房申购标准: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10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27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4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6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7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453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6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529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5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00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8万元及以下 3、廉租房申请标准: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96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15万元及以下 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1392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3万元及以下 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088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0万元及以下 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784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8万元及以下 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48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0万元及以下

4、两限房申请流程: 一、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1、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 2、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 3、现住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4、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然后就是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 三、之后是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四、最后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上报的申请家庭情况予以备案。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经过备案的申请家庭建立市、区县共享的住房需求档案。 五、然后就是等着摇号分配房屋了。 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住房保障办公室,电话:63958811 参考资料:《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保障性住房申请范文

保障性住房申请范文 非定向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中等偏下收入的城市户籍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 第一步准备材料 城市户籍家庭新就业大学生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的标准; 3、具有大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在本市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 4、本人及家庭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的标准; 3、在本市有稳定职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含)以上; 4、本人及家庭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 * 、户口薄 2、结(离)婚证 以及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岳阳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人口、户籍及年龄状况证明》申请人到市住房和城乡 * 门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 * ; 2、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人口、户籍及年龄状况证明; 3、结(离)婚证

以及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岳阳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所需材料:申请办理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证明需提交: 1、《家庭人口、户籍及年龄状况证明》 2、《家庭住房状况证明》">《岳阳市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结(离)婚证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 * 、户口薄 2、结(离)婚证 以及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岳阳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人口、户籍及年龄状况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申请人到市住房和城乡 * 门申请办理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 * ; 2、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人口、户籍及年龄状况证明; 3、结(离)婚证 以及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岳阳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所需材料:申请办理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证明需提交: 1、《家庭人口、户籍及年龄状况证明》

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0522053656)

《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索引号: 110015/ZK-2008-000667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信息名称《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开日期2008-12-09 关键词中心城控制性规划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文号 载体类型纸质 记录形式文本图表信息有效性有效 公开形式网站公开 内容概述本次《规划》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提出的“六个调整、六个优化”,加强旧城的整体保护,为建设北京“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 宜居城市”搭建综合平台。本次规划中心城范围为1088平方公里。遵循总量控制,划分片区,系统优先,落实城市公共设施,保障城市综合环境质量和城市安全,综合及高效利用土 地的原则,逐步建立新时期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增加城市建设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备注 公开日期:2008-12-0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北京进入了新的重要发展阶段。虽然《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2010年)》、《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999年)》以及近年来陆续编制的中心城部分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北京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 进作用,但是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需要新的城市规划管理文件指导北京的建设。为实现北京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的诸多矛盾和问题,北京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该规划于2005年1月27日经国务院批复正式生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的相关规定,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特编制《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 科学发展观,明确并强化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职能,保障中心城城市建设的综合协调,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规划目标和原则 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提出的“六个调整、六个优化”,加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摘要: 让我们来解下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国家规定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保障性住房申请 1.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3.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北京政策性住房新规定

北京政策性住房新规定 北京政策性租赁住房最新消息不知道大家看了么?下文是北京政策性住房最新消息,欢迎阅读! 北京政策性住房总投资安排730亿元筹集5万套近期,北京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公开20xx年重点工程计划。20xx年,北京市一共安排了230个重点工程,项目总投资约达13157亿元,重点安排了京津冀协同发展、“高精尖”产业、生态环境提升、基础设施和民生改善等5大领域项目。其中,涉及城市副中心的项目达28项,项目总投资约452亿元,将有多所学校和交通道路工程今年新建。 今年本市安排的230个重点工程中,涉及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62个,包括副中心建设、非首都功能疏解、交通一体化、冬奥会及冬残奥会四大类别,其中副中心今年新开建项目最多,达到17项,包括广渠路东延、城市副中心海绵城市试点工程、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通州校区等。 从今年本市重点工程的计划安排表中可以看到,20xx年城市副中心将进入加速建设期,交通、教育、生态、水务、文化等多个领域都将启动新的建设项目。除此之外,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水系工程、北京五中通州校区等11个项目也将继续加大投资续建。 除了副中心的重点工程之外,非首都功能疏解、交通一体化、冬奥会设施建设方面,今年也会有多项新投入的工程将开工,如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校区、新机场北线高速、国家速滑馆等。 在基础设施方面,轨道交通建设仍是今年的一大亮点,CBD线和燕房线支线两个新建轨道项目总投资将达到48.4亿元。另外,20个轨道续建项目也将加快建设,包括3号线一期(东四十条站-东坝中街站段) 、6号线西延、7号线二期、8号线三期、16号线二期、轨道交通新机场线一期、平谷线、昌平线南延等等。 在民生改善项目方面,今年政策性住房总投资安排约730亿元,计划新开工建设、筹集各类政策性住房5万套,竣工6万套;此外,北京儿童医院大兴院区、新发地蔬菜交易中心、西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新华家园养老住区(延庆)等项目,也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资料

办法全文: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准入条件: ☆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须在7.5平方米及以下 1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696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15万元及以下;2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1392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23万元及以下;3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088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0万元及以下;4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2784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38万元及以下;5人户家庭年收入须在34800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须在40万元及以下。 供应对象: 1. 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2. 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3. 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4.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病、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办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所需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定期抚恤金领取证》或《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 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5. 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 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户型面积: 坚持中小户型、节约省地环保的原则合理开发建设;经济适用房要按小户型、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收购。

关于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关于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和完善、深化《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市区控规》),依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控规》的规划范围。市区其他地区陆续被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区控规》实施的主管部门。各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权限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市区控规》的实施管理。 第四条《市区控规》实施应坚持严格执行的原则,在实施中不断完善、深化和调整,实行《市区控规》调整的社会参与及监督。 第五条凡在《市区控规》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市区控规》和本办法进行规划建设,服从规划管理。 第六条《市区控规》文件、图纸及图则,应在不断深化和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申请前应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由申请方委托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定附件《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进行论证。技术管理要求应在实施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补充、完善。 第九条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在审查前应进行预审,预审工作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第十条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公众建议和意见,作为审查内容,随论证报告报审。 第十一条由市规划、环保、国土房管、文物、园林、交通管理等部门组成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审查组,对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审查,审查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审查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收集、汇总《市区控规》每年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第十三条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的工作机构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对《市区控规》进行综合修订。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政策文件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政策文件 目录 公共租赁房 (2)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2)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技术导则(试行) (5) 申请指南 (11) 政策预期 (13) 廉租房 (14) 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14) 申请指南 (20) 关于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22)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廉租住房建设和管理的若干意见 (24) 关于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 (29)

公共租赁房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多渠道满足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 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多方建设、统一管理;公平公开、严格监管。 第四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财政、税务、国资、金融、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管理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做好本区县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房源筹集 第五条公共租赁住房由市、区县政府所属机构或政府批准的机构通过新建、收购等方式多渠道筹集。

广州保障性住房 申请全攻略(一册在手,申请不愁)

广州保障性住房申请全攻略 广州保障房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保障房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①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②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③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④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⑤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⑥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程序: (一)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以下简称申购表)。 (二)申请: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购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购表和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按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受理申请。 (三)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户口、收入、资产、住房等情况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及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调查核实后将申请人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配合调查、核实,实际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同时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申请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书面向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应当将申请资料和审核意见提交各区国土房管分局。

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的实践与探索

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动态维护的实践与探索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一、形势和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做了进一步阐述:“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近年来,北京城市经济快速上升,建设速度持续加快,进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发展期。要贯彻落实胡总书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要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具有开创性的先进理念在城市规划中加以体现并落实,城市规划必须以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和统筹兼顾的方法,去应对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去满足和适应各种新需求和新事物。一是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需求。在京中央单位、首都各项事业和功能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生活就业的需求在日益增加,城市规划在努力满足各方面需求的同时,需平衡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和长、短期利益,统筹协调城市发展与资源、能源和环境承载约束的矛盾。二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建设 - 1 -

方式和投资渠道更加多元化,脱胎于计划经济的城市规划必须不断加以改进,适应市场选择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三是适应社会民主化、法治化进程的需要。利益主体和人民群众要求深入参与公共政策制定与传统的“精英”决策模式的矛盾逐渐突显。《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的出台,要求城市规划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和公开透明,尊重不同利益群体的合理需求,推进社会和谐公平。 面对新的形势,我们的任务是:必须以科学的方法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城市规划,首先是城市规划要尽快完成从技术文件向公共政策的转变。过去,城市规划在编制过程中,主要侧重于解决工程技术问题,而当前的矛盾往往需要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文化等方面综合解决。其次是城市规划越来越成为多种利益主体的载体和协调者。第三是城市的快速发展和法规的相对滞后要求城市规划必须不断创新,以适应变化。只有这样,才能使城市规划不断适应城市化、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和民主化进程的需要,实现中央对北京做好“四个服务”的工作要求,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实现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和宜居城市的发展目标,实现“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 二、中心城控规编制与实施的历史回顾 1995年-1999年,北京市根据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批复(1993年)的要求,开展了《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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