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办法

学校公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办法
学校公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办法

学校公物管理及损坏赔

偿办法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学校公物管理办法

学校公物是指学校内所有的公共财产,是教书育人的硬件环境。而爱护公务这一良好品质是青少年必须具备的社会素养之一,为了更好的办学校教育环境建设,坚持学生良好习惯养成教育。本细则共分为赔偿原则,赔偿办法,各室保管制度及问责制度几个方面。

一,赔偿原则:

1.赔偿原则上应在当天一次交清具体钱款。

2.以实物抵偿的,原则上三天之内办完,不得拖延。

3.谁损坏谁负担,如教室内已损公物查无责任者,有班集体负责赔偿;一经查清,有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赔偿。

4.隐瞒包庇损坏公物者的人,学校则从严处理。

5.对举报有意损坏公物者的人,学校予以表扬或一定奖励。

6.无意损坏,按原价赔偿。

7.故意损坏,按情节轻重加倍赔偿。并根据认错态度给与必要纪律处分。

8.总务处每学期在开学前对各班公物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开学后交予班级,公物损坏严重的班级该学期不能比评为先进班级。

二,赔偿办法:

1.现金赔偿,到总务处先登记开具赔偿单然后再到财务室交现金,总务

处按照现金收据单进行维修。

2.实物赔偿,按原物,原样,原价赔偿。

3.损坏公物主动及时报告班主任或班长,由班主任或班长报告总务处办

理赔偿手续。

4.无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赔偿修理费用。

5.有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的1—2倍标准负赔偿费。

6.教室公物损坏,需先交赔偿金后修理,或由班主任申请先修理后支付

赔偿金。

7.损坏公物不承认者,将给与批评教育或记律处分。

8.具体赔偿标准:

34其他(花草、树木、电视机等)的排场标准:花草树木30元,名贵花木是具体情况,在定价赔偿。沾污或损坏墙壁要视具体情况赔偿或限期修复。

三.公务的安全保管制度

1.体育组保管制度度:爱护学校的体育器材和体育设施,人人责,借用学校体育器材必须办理借出手续,今校负责人和体育组同意方能借出;借出的器材必须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器材要追究责任岸价赔偿。

2.卫生室的保管制度:凡是入卫生室的人员必须爱护一切器材,有意损坏着照价赔偿,管理人员要将毁坏物品登记入册并且做好药品的保管工作。

五.问责制度

公物的爱护和维修由总务处具体实施,并且负责班级公物的爱护的考核评价等工作,班主任是班级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级所有公务直接负责。学校餐厅公物的质量认定由总务处负责,财产的保管由餐厅承包人负责。各处室,功能室,专用场室由主管部门责任人。

只有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努力营造“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氛围,相信损坏公物的不良现象会逐步减少,相信我们回中的育人环境会更加温馨、和谐。

XX中学

2012.5.7

公物损坏赔偿办法

公物损坏赔偿办法 为了加强学校公物管理,体现公物管理责任追究制,结合《遮山初中公物 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该办法针对各班主任、处室等公用设施的管理人员。 二、班主任、处室负责人应增强爱护公物意识,要及时检查财产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保管人员汇报。 三、凡丢失、损坏的公物,根据《遮山初中公物损坏赔偿价格表》中的相 关价格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各班主任、处室等公用设施负责人将赔款缴到报帐员处,总务处再负责配置或维修。 四、所有赔款由总务处责上缴到县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 五、本办法自二00三年十月十八日起实施,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附:《遮山初中公物损坏赔偿价格表》 公物损坏赔偿价格表 1、玻璃 ①泥子边子26元/m2 ②密封条子38元/m2 2、课桌类 课桌面25元课桌腿15元凳子面10 元 课桌短桄5元长桄10元课桌框15元 凳子桄4元 凳子腿8元 3、照明设备:日光灯含附件(按市场价) 插座3元灯管5元起动器0.8元(个) 灯泡1元(个) 开关3元灯把1元(个) 4、清洁工具类: 铁铣(把)15元水桶(只)15元铁簸箕(个)6元 5、取暖设备类: 火炉——90元/个火筒——8元/节 火钳——3元/把火炭铣——3元/把 6、图书类丢失 ①绝版书:按照原书价,翻20倍赔偿; ②工具书:按照原价,翻1倍赔偿; ③参考(资料)书:按照原书价,翻1倍赔偿; ④教科书:按照原书价,翻1倍赔偿; 7、仪器类损坏 ①视为贵重仪器,按照原价的3倍赔偿; ②一般并视为不易损坏仪器,按照原价的2倍赔偿; ③易耗易损仪器,不予赔偿; 8、其它类: 门框一处15——30元

门装板一处15——30元 门边子一处10——30元 课桌面或侧面三合板损坏一处10——20元 课桌边缘损坏一处10——20元 窗帘支架3——5元(教学楼) 窗子支手、执手每个4元 螺帽2元(个) 教室窗帘一面20元(含宿舍楼) 墙壁视损坏或污染情况定价 窗帘盒一套15元 铁床扣件3元/套 木床板每页65元 龙头每个15元 窗子防盗栏每根5元 花园砖墙其损坏程度定价 教室宿舍门拉手每个2元 门牌每个8元 整容镜每面16元 小标语牌每面9元 门关每副3元 落水管每节10元 9、音体美及微机电脑等专用器材视其损坏程度按市场价格定。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GB6017.1-2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1、损坏公物要主动及时报告班级公物管理员,由公物管理员报告总务处办理赔偿手续。 2、无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赔偿修理费用。 3、有意的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的1---2倍标准付赔偿费。 4、损坏公物不承认错误者,将给予批评教育及纪律处分。 5、教室公物损坏,需先交赔偿金后修理或由班主任申请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6、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课桌桌面一张50元。 (2)学生椅椅脚一把30元,椅面20元,椅背撑10元,橡皮脚套一只1元。 (3)日光灯管一支10元,灯座30元,开关一只8元。 (4)铝合金大玻璃窗一扇90元,玻璃60元;铝合金小玻璃窗一扇60元,玻璃40元;教室、寝室门上风窗玻璃一块5元。 (5)教室玻璃黑板损坏一块150 (6)门损坏根据不同程度赔20一120元。

(7)电风扇调速器一只30元。 (8)讲台根据损坏程度赔30~100元。 (9)床根据损坏程度赔20一100元。 (10)面盆架根据损坏程度赔20一60元。(11)衣柜根据损坏程度赔20一80元。 (12)铁皮柜一只100一200元。 (13)教师财产根据损坏程度按半价至全价赔偿。(14)未包括的内容按情况制定赔偿金额

她含着笑,切着冰屑悉索的萝卜,她含着笑,用手掏着猪吃的麦糟,她含着笑,扇着炖肉的炉子的火,她含着笑,背了团箕到广场上去晒好那些大豆和小麦,大堰河,为了生活,在她流尽了她的乳液之后,她就用抱过我的两臂,劳动了。大堰河,深爱着她的乳儿;在年节里,为了他,忙着切那冬米的糖,为了他,常悄悄地走到村边的她的家里去,为了他,走到她的身边叫一声“妈”,大堰河,把他画的大红大绿的关云长贴在灶边的墙上,大堰河,会对她的邻居夸口赞美她的乳儿;大堰河曾做了一个不能对人说的梦:在梦里,她吃着她的乳儿的婚酒,坐在辉煌的结彩的堂上,而她的娇美的媳妇亲切的叫她“婆婆”…………大堰河,深爱她的乳儿!大堰河,在她的梦没有做醒的时候已死了。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她死时,平时打骂她的丈夫也为她流泪,五个儿子,个个哭得很悲,她死时,轻轻地呼着她的乳儿的名字,大堰河,已死了,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大堰河,含泪的去了!同着四十几年的人世生活的凌侮,同着数不尽的奴隶的凄苦,同着四块钱的棺材和几束稻草,同着几尺长方的埋棺材的土地,同着一手把的纸钱的灰,大堰河,她含泪的去了。这是大堰河所不知道的:她的醉酒的丈夫已死去,大儿做了土匪,第二个死在炮火的烟里,第三,第四,第五而我,我是在写着给予这不公道的世界的咒语。当我经了长长的飘泊回到故土时,在山腰里,田野上,兄弟们碰见时,是比六七年 学习计划表 周一至周五

小学学校后勤管理办法

吕匣小学学校后勤管理办法 总务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做好总务工作,不仅能创造育人环境,而且能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为此,学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学校总务工作的主导思想: 1、学校总务工作,必须坚持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2、总务工作必须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学校各部门服务,为师生的生活服务。 二、建设一支素质良好的总务队伍: 要搞好学校的总务,必须有素质优良的总务队伍,因此,总务人员必须做到: 1、要提高政治素质,提高文化修养,要掌握学校工作的规律,提高业务能力。 2、要爱校如家,有一定的责任感和创业精神。工作上能任劳任怨,工作扎实,作风上要勤谨,廉洁奉公,思想上要以改善教师工作条件,以育人为己任。 3、总务人员要一专多能,团结协作,做好学校总务工作。 三、总务人员要严格财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 1、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特点,坚持“少化钱、多办事、办好事”和“集中财力办要事”的原则,把握财源。 2、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

3、一切现金,均由出纳员负责办理,任何人员不得带存现金。 4、健全财务帐册,建立财务档案。 四、严格财务审批手续: 1、学校一切开支,必须征得校长同意,一切票据需由校长审批。总务主任应在开学前、期中两次与各部门协商,征求购置开支计划,送校长审批,凡为经校长同意,随意购买并造成事实者,由当事人负责。 2、一切购物票据,需由经手人、证明人(实物验收人)、批准人三者具全,方准报销,验收人员如发现数量、质量与票据不符,不予验收签报。 3、凡一切借款,借条需校长批准,如没有校长批准,出纳员有权拒付借款。 4、财务人员每月按时清结一次,并把清结情况报告校长室。 5、学校组成财务稽核小组,每学期对学校财务进行一次稽核。 五、总务处的职责: 1、学校一切校产由总务处负责管理。 2、总务处要设立校产登记册,要分类登记: A、课桌椅、柜厨、讲台办公桌橱; B、电器:学校电器设备、电化教仪等; C、乐器、体育器材,少先队室;

学校公物管理规定

学校公物管理规定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为了严格对我校公物进行管理,避免公物无故流失或损害,学校制订本公物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购买物品的验收:购买的物品和上级部门下发物品须经学校公物管理员(库管员)验收,入册登记;其中图书需由图书管理员参加验收,教学仪器需有仪器管理员参加验收,贵重或大宗物品由后勤中心领导组织验收。 二、购买物品的发放:购买物品由后勤中心布置,学校公物管理员及时发放,由处室负责人或管理员签领,并落实公物保管责任。 三、公物的借出及归还:公物借出要登记,该归还的,用完后要及时归还,归还时物品要完好、整洁,如有人为破损,掉失或不洁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借物品需经后勤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并视物品贵重程度收取一定的折旧费(标准由后勤中心确定)。 四、公物的保管:学校对公物保管实行承包责任制,由保管责任人承包保管,责任人有权管理、使用该室公物,并负责关锁。如有人为损坏、遗失,追究保管责任人责任,班级公物的保管责任人是班主任,功能室公物的保管责任人是该室管理人员,办公室公物的保管责任人是该室负责人,学生寝室公物的保管责任人是相应生活老师,教职工宿舍公物保管责任人是住宿教职工,楼层公共区域保管责任人是楼层保洁员。 1.班级公物的管理:公物保管员在每学期对公物进行登记后,由班主任负责承包保管,由级组长监管,保管期限为一学年。

2.功能室公物的管理:功能室公物由学校公物管理员登记(注:学校图书、实验仪器及教学仪器由教学处造册登记验收),每学年验收一次,功能室公物归所属处室监管。 3.办公室公物的管理:办公室包括校长办公室、学生处、教学处、后勤中心、行政办公室、各年级组办公室、各学科组办公室。办公室公物由学校公物管理员登记,每学年验收一次,由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 4.教职工房间公物的管理:教职工房间公物由住宿教工负责保管,离职时归还学校,不归还的,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5.校园内公共场所公物的管理:教室周围的护栏、消防器材、卫生工具、门窗水电设备由保洁员负责管理,宿舍区内公共设施如消防器材、卫生用具、净水机等水电设备由宿舍管理员(生活老师)负责管理,宿舍区外的花草由勤杂工负责管理。 五、公物保管的责任:后勤中心组织人员每学期对各班教室宿舍验收一次,每学年对各办公室、功能室验收一次(公物包括原登记公物和保管期间新采买公物),在保管期间出现的公物流失要按价赔偿,人为损坏的按要求修复或按程度赔偿,贵重物品由校长会作赔偿决定。 学校公物赔偿制度 一、赔偿原则: 1.赔偿原则上应在当天一次交清具体钱款。 2.以实物抵偿的,原则上三天之内办完,不得拖延。 3.谁损坏谁负担,如教室内已损公物查无责任者,由班集体负责赔偿;一经查清,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赔偿。 4.隐瞒包庇损坏公物者的人,学校则从严处理。

公物损坏赔偿管理办法

标准文件制修废记录表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管理,提高员工的责任感,严明劳动、组织纪律,防止和纠正职工违章行为,避免企业财产无故受损,特订定本办法。 第2条名词定义 公物损坏:职工在工作中失误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的行为。 遗失公物:公物负责单位或负责人对公司财物落实不周,无法追踪财物,造成财产受损。 第3条作业程序 一、公司公物责任划分情况: (一)、根据各部门所在位置,按就近区域划分原则,归属相应的公物责任区。 (二)、各部门内所有物品及其它相关公物均属各部门负责。 (三)、各部门对自己所管辖的移动类公物按部门进行落实责任人,对于工程部 或其它相关单位借用出去的公物,按所使用单位对该公物划分的原则。 (四)、办公用品,等其它行政公物按部门进行划分。 (五)、公司内每位职员,对公司公物保管及维护都具有责任。 二、有下列情况,属于公物损坏: (一)、机车在行驶中,置放对象作业时撞坏相关公物。 (二)、机车因操作不当造成公司他物损坏。 (三)、办公室窗户、玻璃、门、灯具、电源开关、电脑、空调锁等设备损坏。 (四)、办公用品,等其它公物损坏的。 三、有下列情况,需要对公物赔偿: (一)、故意把公司财物损坏者。 (二)、发现故障而不停机检查继续操作,造成更大损失者。 (三)、违反公司规定操作者。 (四)、对公司财物保管不周,造成遗失者。 (五)、故意把公物丢弃者。 (六)、偷盗公司财物者。 (七)、未经允许自行出售公司财物者。 四、有下列情况,除了赔偿还需进行处罚: (一)、对作业程序第二点所列出的情况,经查证属实并相关部门主管确认无议, 将按厂规进行处罚。 (二)、针对作业程序第二点所列出的情况较严重及触犯法律者,公司将移交公安 机关处理。 五、公物损坏的确认及相应的扣款和处罚程序: (一)、公物管理部门确认公物损坏责任人,并经相关主管确认,再请相关部门进 行对损坏的公物估价,公物管理部门按估价或依采购价开俱相应赔偿金额及 开立扣款单(附件二)。

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损坏公物必须赔偿”。学校所有财产均属国有资产,根据“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校产管理原则,为明确权利和责任,牢固树立“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思想,避免一切损坏维修费用都由学校买单的现象,形成人人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让每一个学生明确赔偿制度,清查损坏公物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损坏方式:分自然损坏和非自然损坏。 1、学校公物确属自然损坏,原则上不列入赔偿范围。 2、学校公物受到非自然损坏,必须区分不同情况由损坏者给予赔偿。 二、责任认定: 公物损坏,由校区负责追查。查清责任的,应由损坏者给予赔偿。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校区承担,学校从校区奖励资金中扣除。 三、赔偿办法:总务处加强公物维修管理,严格履行维修签字手续。本着有损坏,及时发现,及时维修的原则。每月总务处和德育处对校区进行公物和校产检查,对长时间损坏无发现的情况,对校区进行通报批评。 赔偿分现金赔偿和实物赔偿两种形式。 1、损坏公物后,损坏者应主动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再报告教导处,并办理损坏赔偿手续。赔偿完成,校区报总务处维修。 2、原则上应在当日一次交清赔偿款。 3、现金赔偿,按照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规定的金额,交校区教导处。 4、实物赔偿,按照原物、原样、原位进行赔偿,由损坏者应限期 (一般3日内)负责维修好。 5、无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费用进行赔偿。 6、故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费用2-3倍标准进行赔偿。 7、损坏公物后,隐瞒不报,校区发现后查问班级的,按实际修理费用2-3倍标准进行赔偿。 四、处理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严处理,从重处罚(赔偿金为破坏价值的3-5倍)。 (1)故意损坏或唆使他人者,按情节轻重加倍赔偿,并根据认错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 (2)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3)有人证、物证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4)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五、举报奖励: 对举报故意损坏公物的人,学校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并对举报者所在班级每人次奖励1分,记入班级量化考核成绩,并对举报学生进行重奖。 六、赔偿标准: 1、课桌桌凳:课桌椅每套120元。木质桌腿折断每根20元。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学校公物是国家的财产,为了增强全校师生爱护公物的自觉性,强化责任意识,树立人人有责的主人翁意识,尽量减少财产损失,惩处故意损坏行为,在全校形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风气,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公物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失)坏谁赔偿”的原则实行责任管理制度。赔偿范围:校内用于教育、教学及生活的设施和装备。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及附属第一医院全体师生员工、医护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二节责任管理部门 第三条后勤处为学校家具等公物的一级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范围内家具等公物设施的维修、更换和监管。 第五条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国际交流处作为中国学生及留学生的主管部门,协助后勤处做好学生公寓的公物管理,负责学生爱护学校公物的引导和教育工作。 第六条各院系(部)、各行政处室、国际交流处、附属第一医院以及下属科、室、班级等分别为二级、三级管理,负责对使用的办公室、仓库、教室、实验室等场所的日常公物管理应予以重视,并指派一名公物管理责任人报后勤处备案。 第七条国际交流处、各院系(部)作为学生的直接管理者,是

所属学生公寓和教室公物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考核所属学生公寓和教室公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八条各教学楼公共教室由教务处直接管理。 第三节管理实施细则 第九条公物清查实行“三查”制度:每一学年,学校进行一次全校大清查;每一学期,学校各二、三级管理部门自行核查登记造册,并上报数据,后勤处对部分部门进行帐目、实物抽查,并将结果向全校通报。 第十条公用家具由二级或三级管理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凡超标准占用的或闲置的家具等公物不能擅自处理或者任意丢弃,须上报后勤处以便合理调配。 第十一条全校办公桌椅的领用均按个人办理、建卡,由使用人负责保管。新增人员由调入部门的公物管理员到后勤处办理领用手续;调离人员离校前须将所借家具归还后勤处销账,由后勤处盖章后方可离校。 第十二条各部门在更换公物管理员时,须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要在移交清单上签名,否则,因交接不清造成公物丢失或台账不明的,要追究部门领导及公物管理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内所有公共财产,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保管,爱护使用,学生不得改装、拆卸、挪动家具和电器,在布置寝室时,不得使用铁钉、油漆、刀具、涂改液、墨、胶水等致使家具、墙面破坏,应保持门窗、家具、墙壁的整洁。调整宿舍时,各院系(部)

学校公物管理细则

学校损坏、报废、遗失公务处理办法及记录册 学校公物是指学校内所有的公共财产,是教书育人的硬件环境。而爱护公物这一良好品质是青少年必须具备的社会素养之一,为了更好的加强学校育人环境建设,加强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在我校形成“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良好校风,特制订公物管理细则。本细则共分为赔偿原则、赔偿办法、各室保管制度及问责制度几个方面。 一、赔偿原则: 1、赔偿原则上应在当天一次交清具体钱款。 2、以实物抵偿的,原则上三天之内办完,不得拖延。 3、谁损坏谁负担,如教室内已损公物查无责任者,由班级集体负责赔偿;一经查清,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赔偿。 4、隐瞒、包庇损坏公物的人,学校则从严处理。 5、对举报有意损坏公物者的人,学校予以通报表扬或一定的奖励。 6、无意损坏,按原价赔偿。 7、故意损坏,按情节轻重加倍赔偿,并根据认错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 8、总务处对各班损坏公物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公物损坏严重的班级,该学期不能被评为先进班级。 二、赔偿办法: 1、现金赔偿,交总务处,由财务开具收据。 2、实物赔偿,按原物、原样、原价赔偿。 3、损坏公物主动及时报告班级公物管理员(各班级要由责任心强的学生担任班级公务管理员),由公物管理员报告总务处办理赔偿手续。 4、无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赔偿修理费用。 5、有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的1—2倍标准付赔偿费。 6、教室公物损坏,需先交赔偿金后修理,或由班主任申请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7、损坏公物不承认者,将给予批评教育及纪律处分。 8、具体赔偿标准: (1)、防盗设施、消防设施依照进货价。 (2)、木门玻璃每块10元 (3)、铝合金玻璃每块120元 (4)、黑板每块600元 (5)、木门框40—100元 (6)、损坏木门赔偿40—240元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

班级公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 一、学校的一切财产归学校所有,未经校长室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教室及其内财产私自借出。如有发生,经学校查实后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资产流失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各班级要加强对教室财产和保洁区内公物的管理和保护,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使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好习惯。 三、每学期开学初总务处对各班配发班级的财产进行检查登记,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布,对损坏的公物除了按规定赔偿外,还将根据损坏程度扣除班级量化1~20分。 四、班级公物一旦损坏,由班主任当天报总务处,并将损坏公物当事人的赔偿款缴总务处后,总务处安排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对损坏的公物更换或维修好。主动报修的不扣班级量化分。 五、如果班主任查不出损坏公物的当事人,总务处维修好以后,赔偿款将由全班学生共同承担。 六、对无意损坏公物的,由当事人进行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的,除了按规定赔偿外,还将由政教处在全体学生集会上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一定的处分。 & 七、班级在无意损坏公物后,立即报告总务处,除现金赔偿、学校维修外,也可进行实物赔偿,按原物、原样、原位赔偿,或能及时自行修好,使损坏的公物恢复原样。学校将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不影响该班的量化分。 八、每学期期末根据考核情况,对管理好的班级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损坏公物严重的班级给予批评。 。

公物损坏赔偿标准及分值量化原则 (一)课桌凳类 1、学生课桌80元/张,桌面30元/块;讲台120元/张 2、桌面乱刻乱画10元/处 3、桌腿焊接5元/次 4、凳子50元/张,凳面25元/块, & 5、凳腿焊接5元/次,螺丝1元/个(小),2元/个(大) (二)门窗玻璃类 1、新教学楼东面窗户钢化玻璃120元/块,窗框40元/个 2、老教学楼玻璃30元/块(大), 15元/块(小),窗框30元/个 3、门500元/扇,门捎2元/个,门扣5元/个 (三)电器类 , 1、日光灯50元/套,日光灯架30元/个,灯管10元/支 2、吊扇120元/个 3、广播喇叭100元/只 4、开关等面板15元/只 5、饮水机200元/个,水桶30元/个 6、音箱200元/套,电脑、投影仪等原价赔偿 (四)其他 . 1、黑板200元/块,平面白板600元/块,挡灰条50元/根 2、班牌40元/块 3、走廊墙面按实际维修费用赔偿 (五)分值量化原则 1、金额小于等于50元的每件次1分 2、金额大于50元小于100元的每件次2分 3、金额大于等于100元的每10元1分 4、光线充足(不影响学习)未及时关灯的每次2分(包括课间操不关灯)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为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管理,树立全体师生爱护公物意识,完善后 勤维修保障工作,特对学校公物损坏作出如下赔偿规定: 一、赔偿要求 1. 学校一切公共财产及其设备等未经主管校长批准,均不准任何 人自行拆毁或丢弃,有违者照价赔偿。 2. 凡属自然损耗而引起的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凡属人为损坏 的,一律进行赔偿,包括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3. 教室、寝室、职工宿舍的公共财物因故意人为、嘻闹等原因引 起的损坏,凡能追查出直接责任者均由直接责任者赔偿,如无法追查 直接责任者,均由本室全体人员共同负责赔偿。 4. 公共走廊、卫生间、教职工公寓以及校园内其它公共辅助教学 设施因故意人为、嘻闹等而导致公物损坏者,由具体行为人负责赔偿。 如果查不出行为人,由该公物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赔偿。 5. 所有公共财物经调查核实属于无意损坏,按原价的50%一80% 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二、赔偿标准: 1. 水电设施:按市场购入价等额赔偿,可修复者赔偿维修费用。 2. 桌、凳、床等用品: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 价赔偿。 3. 铝合金、铝塑门窗、防盗窗(网):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4. 窗户玻璃设施:按规格、平方数,参照市场价照价赔偿。 5. 树木、草坪: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6. 体育设施:塑胶跑道按损坏程度及面积赔偿修复费用,其他体育设施和设备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7. 实验仪器和设备: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8. 微机设备: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全额赔偿。 9. 建筑设施:根据损坏程度及性质,参照市场时价赔偿。 10. 其他公共设施:校园内的各种标志牌、宣传栏等设施全额赔偿。 三、赔偿办法:赔偿金额由总务处维修人员做出实际调查后告知学部政教处主任,双方均无异议后,由总务处填写公物损坏赔偿单,由政教处责成赔偿人赔偿,并于收到赔偿单三日内办妥有关财务手续。逾期未办理,赔偿人为学生,将直接追究学部负责人责任;赔偿人为教职工,将直接追究教职工本人责任,加大赔偿处罚力度。将财务科收费依据交予总务处维修人员后,方可进行维修。 四、对能检举、揭发他人故意损坏公物,而经调查属实的给于检举揭发人奖励并以资鼓励。 五、其它未尽事宜,视情况酌情处理。 沁阳市永威学校 2014.11.27日 公物损坏赔偿单

小学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铁山小学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为使学校财产、教学设备得到妥善保管,真正做到物尽其用,体现为教育服务的宗旨,特制订本制度。 1、校产登记保管制度对学校所有财产进行登记造册、建帐、对课桌椅、办公桌椅等财产,进行集中编号定位,落实到各班级、办公室进行保管。(1)课桌椅、讲台、门窗(玻璃)、黑板等由班主任负责保管。(2)各办公室桌椅、书柜、公用设施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3)少先队用鼓号、电子琴等由总辅导员负责保管。(4)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广播扩音设备由有关专任教师具体负责。各类仪器必须做好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等工作,凡教师教学中需用仪器,应办理好出借手续。(5)图书、教学资料及食堂财产等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6)体育室及各种体育器材由专职体育教师登记造册,专人保管,一学期核实一次,做好报废、添置等工作。 2、定期检查及赔偿交接制度(1)一学期检查一次,一学年核查一次。平时发现有损坏、遗失公物现象,视情况及时批评教育和照价赔

偿。(2)各年级要办理好校产移交手续。校产品名、数量及价格记录在册,教师调支、管理员调换也应办理好校产交接手续。(3)学校全体师生应养成爱校如家、爱护公物的良好风气,对损坏的公物,一般实行先赔再修。3、建立校产借用制度(1)学校财产教学设备一般不予出借。教师如因特殊原因所需,必须办好借用手续,不准随便拿用。(2)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爱护,尤其是贵重教学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方法科学使用。使用完毕及时归还,保管员应进行验收。(3)校产出借应先填写校产出借单,交领导审批。(4)出借的校产应按期归还,归还时保管老师应认真检查,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规章制度

公司资产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一、目的:公司的设备、设施及各类工具资产是保证公司正常生产和员工生活的重 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对公司资产的管理,保证正常运作,督促公司职工在使用操作中主动遵守和执行公司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避免公司的设备、设施及各类工具资产的损失,人为破坏、流失等,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制订赔偿管理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所指人员范围包括青岛惠陆有机硅有限公司所有职工;本制度所 指“公司资产财物”包含各类生产机器设备、办公设备、水电气设备、基础设施、辅助设施、测试设备、软硬件(包括软件加密锁)、电脑、公司文件资料、、用于支付公司费用的预支现金和其它法律范畴内所应当归属于公司的各类财产。 三、内容: 1、当出现以下所列情形中任意一种或多种时,公司将有权向直接责任人追责并 视实际情形要求赔偿: 1.1因个人原因故意破坏设备、设施或公司资产财物者; 1.2因违规操作造成机器设备、设施导致设备、设施或公司资产财物损坏者; 1.3未经允许或授权,擅自拆卸、改装、挪用设备、设施造成公司资产财物损坏 者; 1.4因责任事故引起水、电、火灾害、造成公司资产财物损失者; 1.5因责任人保存不当造成公司资产财物损失者; 1.6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资产财物损失者; 1.7虽未明确规定但明显违反基本常识的行为造成公司资产财物损失者;

2、当出现以下所列情形任意一种或多种时,直接责任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1为应急抢险(如扑救火灾)动用消防设备、设施或工具造成意外损坏者; 2.2因设备、设施或工具本身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正常使用中突发故障损坏者;(如 因此产生责任认定分歧,可申请外协鉴定) 2.3设备、设施或工具长期使用中自然损耗出现故障损坏者; 2.4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抢劫等)造成为保护生命和人体安全而必须放弃对 公司资产财物的保护所形成损失者; 2.5特殊情况可请示公司领导后另行处理。 四、赔偿责任: 1、对于通用且易于购买替换的公司资产财物损失,可由责任人在一周内自行购 买原样恢复。超过一周则按照本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2、对于不通用且不易购买但可修复的公司资产财物,由公司统一安排进行维修, 责任人承担维修费用。 2、对于不可修复的公司资产财物,由公司统一重新购买,责任人承担购买费用。 不可修复的资产财物因涉及公司生产工艺和商业信息,如存在废品折旧价值,则由公司评估后统一处理,对应核减责任人所承担的购买费用。 3、对于现金类公司财物损失,责任人需100%按原数额赔偿补齐。 4、对于公司资产财物损失属于关键性的财产部分,对于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开 展造成严重影响的,由公司和工会讨论后决定赔偿方案。 五、赔偿(追偿)方式: 1、当事人可将对应赔偿金额直接以现金方式缴交公司财务,由财务部门开具收 据。 2、当事人不便于现金缴纳赔偿金额时,当事人应当签字确认同意由财务部门在

物品损坏管理办法

公司物品管理及损坏赔偿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强化物品管理责任制,现特制定以下条例: 1.公司对物品的管理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的宗旨,要 求各部门做好本部门物品的保管和维护。 2.对于放在公共部位的办公用具、用品等,需要各部门共同做好维护工作。 3.对在工作中使用或保管不当,疏忽大意等主观因素造成公司物件的损坏,公 司按物品价值和损坏情况酌情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者予以赔偿及罚款。 4.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500元罚款: 办公行政桌、椅、储物柜、展示柜、告示板、报夹、电话机、碎纸机、吸尘器、饮水机、厨房设备及厨具用品、餐具、茶具及可固定物品等;损坏物品可以维修的,维修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根据物品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5.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0-1000元罚款: 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商务设备、投影机、点钞机、考勤机、电视机、空调、风扇、微波炉、电冰箱、装饰画、鱼缸、落地钟等; 损坏物品可以维修的,维修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根据物品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6.对于员工在工作中确实出于无意损坏物品的,物品价值轻微的,公司对当事 人作出口头警告的处罚;对物品价值较高、贵重,且存在疏忽大意的,公司给予书面警告的处罚;并按照公司《员工奖罚制度》标准执行。 7.如故意损坏公司贵重物品,公司将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除对当事人进行处 罚与赔偿外,公司保留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公司制订本条例的宗旨是加强所有员工的责任心,提高员工自身素养,做到 爱护公司财物。 9.本条例范围适于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员工。 10.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必要时由公司进行修改。

学校公物管理规定

学校公物管理规定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为了严格对我校公物进行管理,避免公物无故流失或损害,学校制订本公物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购买物品的验收:购买的物品和上级部门下发物品须经学校公物管理员(库管员)验收,入册登记;其中图书需由图书管理员参加验收,教学仪器需有仪器管理员参加验收,贵重或大宗物品由后勤中心领导组织验收。 二、购买物品的发放:购买物品由后勤中心布置,学校公物管理员及时发放,由处室负责人或管理员签领,并落实公物保管责任。 三、公物的借出及归还:公物借出要登记,该归还的,用完后要及时归还,归还时物品要完好、整洁,如有人为破损,掉失或不洁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借物品需经后勤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并视物品贵重程度收取一定的折旧费(标准由后勤中心确定)。 四、公物的保管:学校对公物保管实行承包责任制,由保管责任人承包保管,责任人有权管理、使用该室公物,并负责关锁。如有人为损坏、遗失,追究保管责任人责任,班级公物的保管责任人是班主任,功能室公物的保管责任人是该室管理人员,办公室公物的保管责任人是该室负责人,学生寝室公物的保管责任人是相应生活老师,教职工宿舍公物保管责任人是住宿教职工,楼层公共区域保管责任人是楼层保洁员。 1.班级公物的管理:公物保管员在每学期对公物进行登记后,由班主任负责承包保管,由级组长监管,保管期限为一学年。

2.功能室公物的管理:功能室公物由学校公物管理员登记(注:学校图书、实验仪器及教学仪器由教学处造册登记验收),每学年验收一次,功能室公物归所属处室监管。 3.办公室公物的管理:办公室包括校长办公室、学生处、教学处、后勤中心、行政办公室、各年级组办公室、各学科组办公室。办公室公物由学校公物管理员登记,每学年验收一次,由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 4.教职工房间公物的管理:教职工房间公物由住宿教工负责保管,离职时归还学校,不归还的,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5.校园内公共场所公物的管理:教室周围的护栏、消防器材、卫生工具、门窗水电设备由保洁员负责管理,宿舍区内公共设施如消防器材、卫生用具、净水机等水电设备由宿舍管理员(生活老师)负责管理,宿舍区外的花草由勤杂工负责管理。 五、公物保管的责任:后勤中心组织人员每学期对各班教室宿舍验收一次,每学年对各办公室、功能室验收一次(公物包括原登记公物和保管期间新采买公物),在保管期间出现的公物流失要按价赔偿,人为损坏的按要求修复或按程度赔偿,贵重物品由校长会作赔偿决定。 学校公物赔偿制度 一、赔偿原则: 1.赔偿原则上应在当天一次交清具体钱款。 2.以实物抵偿的,原则上三天之内办完,不得拖延。 3.谁损坏谁负担,如教室内已损公物查无责任者,由班集体负责赔偿;一经查清,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赔偿。 4.隐瞒包庇损坏公物者的人,学校则从严处理。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 为了加强对公共财物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公共财物铺张浪费、人为损坏、流失等现象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物品损坏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1. 由于物品本身质量问题或使用时间限制而损坏,损坏公物,由学校负责及时报修,经后勤处审查属于正常损坏,免予赔偿;处理。 2. 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并按学校规定给予处分。 3. 各部门公物指定责任人进行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部门集体赔偿。 4. 严禁私拉乱扯、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如造成严重后果由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5. 提倡节约、反对浪费,对于浪费现象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去制止,根据浪费情况对责任人或部门做出经济及扣分处罚。 6. 把公共财物挪作私用以及对一贯不爱护设备器材者,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脱责任,态度恶劣,后果严重者,除责令赔偿外,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处分。 注:公物损坏后如能主动承认错误并能及时赔偿,按公物原价进行赔偿。对于举报公物损坏并落实到人时,学校应对举报人或班级进行嘉许或适当加分,以作鼓励。 二、赔偿标准 1. 损坏赔偿: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按维修费用的 50% 100% 200%+价赔偿。 2. 丢失赔偿:同上,确系失窃者,由学校领导另行处理。 3. 赔偿责任一经确立后,后勤根据赔偿缴费单据进行维修。(如被损坏公物价格表内无价格时,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4. 如因公物损坏赔偿金缴费不及时,导致教学或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以及造成浪费的由该责任人或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切后果。根据检查问题数及问题整改数双重对学校进行考核。 四、安全检查: 发现问题并及时汇总把《安全检查整改、反馈报告单》交至校长(园长),校长(园长)根据《安全检查整改、反馈报告单》中的问题及时落实。其中物品损坏划定责任人或责任部门,根据实际损坏程度进行赔偿。 五、赔偿流程 1. 由责任人到德育处(政教处)或教务处领取公物损坏赔偿缴费证明。 2. 按公物损坏赔偿价格表填写完整。 3. 部门主管签字后到会计室缴费。 4. 后勤凭缴费证明维修或购买。

学校物品管理制度[教学]

学校物品管理制度[教学] 小学物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物品购置、使用和管理工作,提高物品使用效益,做到物尽其用,减少浪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物品购置 1、学校日常办公、教学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入库;固定资产购置需由用物部门填写购物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及校长审批后,由办公室安排购买;材料及低值易耗品购置由用物部门向主管领导口头申请审批后,办公室安排购买,用物部门负责人验货签收。 2、凡购入物品一律严格履行入库或验货签收手续。不办理入库或验货签收手续,不能发放领用,相关费用及票据不予报销。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各类物品入库或验货签收手续如下: (1)购买固定资产的由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入库登记手续,用物部门负责人进行签领,购物发票需由经办人签名、办公室主任及主管领导证明、校长审批再送财务室计账付款。 (2)日常办公、教学用品由供货单位按采购物品的品牌及数量送仓管员验货入库,仓管员清点无误做好入库记录后在购物清单(一式二份)上签名,确认验货和物品入库,购物清单双方各执一份,定期结算。结算时需经仓管员验核、办公室负责人及主管领导证明、校长审批,再到财务室计账付款。 (3)试卷纸、矿泉水等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由用物部门负责人验货签收,试卷纸由教务处印刷负责人验货并做好物品入库登记手续,木工、水电工等日常用品由技术负责人验货签收及入库登记。 二、仓库管理

1、仓库管理 (1)仓管员应把好质量关,对数量不符、质量低劣物品,应拒绝验收入库。要建立入库、出库明细账,入出库明细定期结算。 (2)物品仓储明晰有条理,为学校提供购物与公用经费开支参考依据。 (3)按处室及教研组建立物品签领档案。 (4)教务处印刷室按备课组建立资料印刷登记档案,印刷人员定期按备课组统计资料印刷情况,为学校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5)木工、水电工等技术负责人也应做好物品出库使用情况登记。 2、物品领用与发放 (1)教职工按规定向仓管员领取物品必须在指定物品签领表上完整登记签名。 (2)教职工印刷资料需按所在备课组在相应的印刷登记表上完整登记签名。 (3)除按常规发放物品及低值易耗品外,未经办公室及学校领导批准,仓库管理员不准随意发放物品。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 1、使用与管理 (1)固定资产由办公室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后,用物部门方可签领使用。 (2)使用人要落实保护措施,使用好、管理好、维护好,不得损坏、流失,要严格执行“谁损坏谁丢失,谁赔偿”制度。 (3)使用人要妥善保管校产,不准私自外借、转移和调整。部门管理员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所管校产,建立正常的维修制度,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使用人在调出单位前,应将使用和借用学校的一切物品原数交还学校,到部门管理员处办理交接手续。不履行交接注销手续的,不予办理调动及工资转移手续。

公物损坏处理办法

杜家墩小学损坏、损失公物赔偿办法 第一条、公物使用过程中,应遵守学校有关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防损坏和损失。 第二条、因下列原因造成公物损坏、损失,为责任事故: 1.不按技术操作规程或不熟悉公物的工作原理、技术性能,盲目操作; 2.擅自拆卸或改装公物,造成公物损坏; 3.在教学和实验过程中,指导教师失职,造成公物损坏; 4、公物保管人员失职,领、发、借用没有按照规定要求执行,造成损坏、损失; 5、学校教导处认定的其它原因造成公物损坏和损失的。 第三条、赔偿处理办法。根据损坏、损失公物的情节和造成后果等不同情况,确定赔偿处理办法。原则上按同类物品原价赔偿;如部分损坏,经修复后尚能完好使用的,可按实际修复费用赔偿;贵重、精密、稀缺的公物,材料损坏、损失的,除责成赔偿损失外,还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赔偿处理程序。属责任事故的,有关院(部)须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送总务处审核。赔偿总额在500元(不含500元)以下的,由所在单位(部门)审批同意,报教导处备案;总价在500元以上的,由单位(部门)报教导处审核,校长审批。 第五条、处理意见下达后一周内,有关责任人员应将赔偿款项送交学校财务处,作为学校公物修理维护费用。逾期由财务处根据公物处通知,从有关责任人员的工资等收入中扣除。 第六条、本办法由校长负责解释。

公物闲置、报废处理的暂行办法 为提高学校公物的使用效益,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根据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闲置、报废条件 1. 本办法所指的公物范围是: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 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2. 公物闲置是指仍可使用,但因功能调整而造成闲置。 3. 公物报废是因超过使用年限、结构陈旧,缺套残损、精度丧失或下降、性能低 劣、技术落后,且无法改造、不能使用和无法修复,或经济上无修复价值,经鉴定,须进行产权注销处理。 第二条、闲置公物处置办法 .对本单位内仍可使用的公物,应首先在单位范围内进行调剂。 第三条、报废公物处理办法 1、申请报告。资产报废前,单位应填写《报废申请单》和申请报告,送交校长处。 2、实地清点。校长组织鉴定小组进行实地清点和鉴定。 3、清点鉴定后,按以下批准权限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理。 (1) 公物价值1千元以下的,由校长批准。 (2) 1千元到1万元,经审核,报学区校领导批准。 (3) 1万元以上报市教育局有关部门批准。 4、批准报废后的公物可以采取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理。 5、报废公物由提出报废的单位负责执行有关资产拍卖协议。 6、公物拍卖后,会计根据《报废申请单》调整单位固定资产明细账; 7、公物的报废报损残值变价收入,均属学校所有,由会计统一管理核算。对报废收入的40%计入报废单位专项修购基金,60%作为学校的公物更新配套资金。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教学文案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 偿制度

学校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为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管理,树立全体师生爱护公物意识,完善后勤维修保障工作,特对学校公物损坏作出如下赔偿规定: 一、赔偿要求 1.学校一切公共财产及其设备等未经主管校长批准,均不准任何人自行拆毁或丢弃,有违者照价赔偿。 2.凡属自然损耗而引起的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凡属人为损坏的,一律进行赔偿,包括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3.教室、寝室、职工宿舍的公共财物因故意人为、嘻闹等原因引起的损坏,凡能追查出直接责任者均由直接责任者赔偿,如无法追查直接责任者,均由本室全体人员共同负责赔偿。 4.公共走廊、卫生间、教职工公寓以及校园内其它公共辅助教学设施因故意人为、嘻闹等而导致公物损坏者,由具体行为人负责赔偿。如果查不出行为人,由该公物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赔偿。 5.所有公共财物经调查核实属于无意损坏,按原价的50%一80%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二、赔偿标准: 1.水电设施:按市场购入价等额赔偿,可修复者赔偿维修费用。 2.桌、凳、床等用品: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3.铝合金、铝塑门窗、防盗窗(网):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4.窗户玻璃设施:按规格、平方数,参照市场价照价赔偿。 5.树木、草坪: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6.体育设施:塑胶跑道按损坏程度及面积赔偿修复费用,其他体育设施和设备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7.实验仪器和设备: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8.微机设备: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全额赔偿。 9.建筑设施:根据损坏程度及性质,参照市场时价赔偿。 10.其他公共设施:校园内的各种标志牌、宣传栏等设施全额赔偿。 三、赔偿办法: 赔偿金额由总务处维修人员做出实际调查后告知学部政教处主任,双方均无异议后,由总务处填写公物损坏赔偿单,由政教处责成赔偿人赔偿,并于收到赔偿单三日内办妥有关财务手续。逾期未办理,赔偿人为学生,将直接追究学部负责人责任;赔偿人为教职工,将直接追究教职工本人责任,加大赔偿处罚力度。将财务科收费依据交予总务处维修人员后,方可进行维修。 四、对能检举、揭发他人故意损坏公物,而经调查属实的给于检举揭发人奖励并以资鼓励。 五、其它未尽事宜,视情况酌情处理。 沁阳市永威学校 2014.11.27日

联盟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是指学校内所有的公共财物,是教书育人的硬件环境。“爱护公物”这一良好品质是青少年必须具备的社会素养之一,为了 更好的加强学校育人环境建设,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形成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的良好校风,为确保学校公物免招人为损坏而使其发挥最大功能特制定公物管理制度。本细则共分为赔偿原则、赔偿办法、各室保管制度及问责制度几个方面。 一、公物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宋兵 副组长:刘胜建 组员:陈立建何适陈敏谢洪春杨斌谭春天李勇卫蒋桂秀胡楷陈 小龙谢禄平李仲良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公物的发放、维护、评估和仲裁工作。 二、公物管理实行问责制 学校公物主要由班级财产、各功能室财产(体育器材、音乐器材、 实验器材、美术器材、各实验室器材、图书室、多功能室等)和公共设施设备三部分组成,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保管,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问责制度。班主任是班级财物管理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级的所有公物直接负责;各功能室、专用场室的管理者第一责任人;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由相关责任人负责。爱护公物的职责具体落实到个人,谁的工作职责谁负责。公物的登记和维修由总务处具体实施,政教处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公物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公物爱

护的考核评价工作。 1、各班教室桌凳、门窗、玻璃、锁、日光灯、风扇及开关、插座、黑板、多媒体设备等室内公物及该班教室楼道附属设施设备,由班主任负责管理。教室防盗门钥匙原则上每学年期末结束时交后勤人员谢禄平处保管,中途如有工作变动应及时完善交接手续。对于住校生寝室内的公物保管责任到各寝室,由班主任和生活教师共同负责,如需赔偿各占50%。 (1)教室公物被损坏,该教室责任人(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并 按规定及时做出赔偿。 (2)因自然老化耗损等因素而应报损的公物,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学校,由学校公物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鉴定证实后由学校负责报修。 2、办公室内的桌椅、门窗、日光灯、风扇、饮水机、插板、电脑等一切公物由使用教师、办公室部门负责人管理。 (1)凡人为损坏公物的,由损坏者作出相应赔偿。 (2) 因自然老化耗损等因素而应报损的公物,由学校公物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鉴定证实后由学校负责报修。 3、各功能室财物由相关负责人负责管理,并对所属公物作好明细帐册和上架。对损坏公物作好登记并由损坏者作出相应赔偿,因自然老化耗损等因素而应报损的公物,由学校公物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鉴定证实后由学校负责报损。 4、外来人员损坏公物的,由损坏者本人负责赔偿。门卫为第一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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