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与承揽合同的比较

劳务合同与承揽合同的比较

【问题提示】劳务合同与承揽合同是民法上两种不同的合同,但在现代民商法律关系复杂化的大背景下,这两种合同存在着一些相似性,容易产生混淆,因此本文用案例尝试将两种合同彻底区分。

【裁判要旨】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劳务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案号】一审:(2012)黔法民初字第03114号

【关键词】承揽加工劳务劳动成果损害赔偿

【案情】原告邓某。被告李某、孙某。

被告孙某与被告李某口头约定,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以每平方米90.00元的价格,在正阳街道闸道口处给孙某家修建房屋,由孙某提供建筑材料,李某提供劳务。之后,李某将其木工的部分劳务以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转包给原告邓某,由原告提供木型和劳务。2012年8月16日,原告在施工中因二楼上加层的墙体倒塌,导致其身体受伤,经黔江中心医院诊断:1、多发骨折,右肘关节开放性骨折伴脱位,右尺桡骨远端开放性骨折伴脱位,双侧耻骨上下肢骨折,骶骨骨折,左股骨颈骨折,胸椎骨折;

2、胸部闭合性损伤,肋骨骨折,双肺挫伤,双肺感染,双侧胸腔积液;

3、腹部闭合损伤,肝脏挫伤;

4、右肾挫伤;

5、头皮裂伤;

6、低蛋白血症;

7、腰大肌损伤;

8、前列腺血肿。邓某在黔江中心医院住院治疗136天(2012年8月16日入院,2012年12月30日出院),产生医疗费78768.95元,其中李某共计垫付12000.00元,孙某共计垫付60000.00元,邓某垫付6768.95元。2013年1月6日,邓某自行委托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残等级和后期医疗费进行司法鉴定,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作出渝法医所〖2013〗临床B鉴字第2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其鉴定结论:1、右手丧失功能60%以上属八级伤残;2、右上肢丧失功能25%以上属九级伤残;3、左下肢丧失功能10%以上属十级伤残;4、后期治疗费约需43000.00元。根据被告孙某的申

请,本院委托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对邓某的伤残等级和后期医疗费进行重新鉴定,重庆法正司法鉴定所于2013年4月19日作出渝法正〖2013〗医鉴字第31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其鉴定结论:1、右上肢、右手、左髋关节活动功能障碍后遗症分别属九级、九级、十级伤残;2、后期治疗费约需30000.00元。

另查明,原告邓某有一子,取名邓某,于1999年12月27日。邓某与其子邓某均系农业人口,邓某从2010年4月至2013年3月26日在黔江区城东街道雄鹰大道265号严华家租房居住生活。原告起诉后,因无钱支付医疗费,于2012年9月13日向本院申请要求李某、孙某先行给付其医疗费40000.00元,本院于2012年9月24日作出(2012)黔法民初字第03114号民事裁定书,由李某、孙某先行给付其医疗费40000.00元。后经多次调解,2012年10月18日李某、孙某与原告达成协议,由李某、孙某分别再给原告垫支医疗费5000.00元,限孙某在2012年10月27日前兑现,李某在2012年11月7日前兑现,之后李某、孙某先后分别在黔江中心医院垫支了医疗费5000.00元。再查明,李某、邓某均无从事房屋建筑施工的相关资质。

【审判】责任主体和过错责任问题。根据原告邓某与被告李某、孙某自认的情况,孙某修建的房屋由孙某提供建筑材料,李某组织人员为其提供劳务,李某与孙某之间已形成了事实上的加工承揽关系,而孙某将自己的房屋建筑交给无资质证书的李某修建,李某又将木工的部分劳务交给无资质证书的原告修建,其在选认中均存在一定的过失,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被告孙某在本案中应承担百分之三十的责任。再结合原告邓某与被告李某在庭审中自认的事实(原告在做木工的过程中,系李某在二楼上面加层的墙体倒塌所致),原告在本案中没有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亦存在一定过错,原告自己应承担百分之二十的责任。根据李某在庭审中自认的情况(系李某砌的墙体倒塌致伤原告),加之,李某在庭审中没有证据证明,其墙体倒塌是原告的故意行为所致,因此,李某在本案中应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黔江区法院遂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情作出判决:一、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由被告李某一次性赔偿原告邓某的经济损失108342.23元,被告孙某一次性赔偿原告邓某的经济损失9803.33元。二、驳回

原告邓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650.00元,减半收取825.00元,由被告李某负担412.50元,被告孙某负担247.50元,原告邓某负担165.00元。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均未上诉。【评析】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将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相混淆,法院应如何区分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因此,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必须明确:

一、承揽合同、劳务合同的概念比较我国合同法第251条对承揽合同定义为:“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劳务合同(雇佣)是指提供劳务者按照接受劳务一方的指示,利用接受劳务一方提供的条件提供劳务,接受劳务一方向提供劳务的提供劳务者支付劳动报酬。

二、承揽合同、劳务合同的具体比较承揽合同是承揽人独立地提供劳务的合同,其标的具有特定性,且为双务、有偿、诺成和不要式合同。劳务合同为劳务合同为双务、有偿,但须以劳务供给本身为目的,若劳务供给仅为其他约定的附随义务或者为达成其他目的的手段,不成立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提供劳务者供给劳务为目的的合同,劳务合同以劳务供给本身为目的。承揽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为他方完成一定工作并向他方交付工作成果,他方接受该工作成果并给付一定报酬的协议。承揽人已供给劳务,如果工作未完成,不得请求报酬,而提供劳务者若已供给劳务,即使未达到接受劳务一方所期望的结果,接受劳务一方仍须支付提供劳务者报酬;承揽合同的承揽人自己承担危险独立完成工作,而劳务合同的危险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即“劳务契约”,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供劳动力以从事某种工作,由对方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的协议,特点是一方提供劳动力供对方支配,与一方独立完成对方所委托工作的承揽合同和一方向对方提供特定劳务的劳务合同不同。

因此,其具体区别在以下几点:一是合同的标的不同。承揽合同是以承揽人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该工作成果为标的,劳务合同则是以提供劳务者的劳务为标的。劳务合同强调劳务本身,而承揽合同不看重工作的过程,只要完成的成果符合定作人的要求即可。二是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关系不同。承揽合同

的双方当事人没有从属关系,工作过程中,承揽人与定作人相对独立,承揽人并不受定作人的指挥。在劳务合同中,提供劳务者劳动力的使用权是属于接受劳务一方的,提供劳务者必须听从接受劳务一方的安排,接受接受劳务一方的指挥,监督和控制,接受劳务一方与提供劳务者之间有从属关系。三是报酬给付方式不同。在承揽合同中,由于合同的标的是工作成果,一般是承揽人在完成工作成果并将其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检验后,一次性将报酬支付给承揽人,承揽人与定作人的承揽关系持续时间多数比较短。而劳务合同中,接受劳务一方与提供劳务者一般是建立长期的稳定的劳务关系。四是所属法律范畴不同。承揽合同是私法上的合同,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劳务合同一部分是受公法的调整,在现代社会,为了保护提供劳务者的利益,公法的立法更多地涉及了劳务合同。五是风险转移不同。承揽合同中,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或者是承揽人发生的危险和意外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对此定作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劳务合同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六是提供工具与设施的主体不同。一般来说,承揽合同中,由承揽人自带工具,并且定作人一般不限制工作时间。而劳务合同中,接受劳务一方应当为提供劳务者提供工作的条件、设施以及工具,并且有固定的劳动时间。

三、承揽合同、劳务合同的判定标准在本案中,孙某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将房屋修建工程承包给被告李某,这一过程,李某向孙某提交的是修建房屋这一项劳动成果,因此,孙某与李某之间形成的为承揽合同关系。之后,李某将木工的部分劳务交给了原告邓某,邓某在做工过程中需听从被告李某的指示,且是以提供劳务来换取报酬,由李某负责发放邓某的工资,因此李某与邓某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在做工过程中,邓某受伤,因此,本院按照过错分摊责任让接受劳务的一方以及定作人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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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做HR必须知道劳动合同中的漏洞

【人力资源】做HR必须知道劳动合同中的漏洞 明阳天下拓展 1、员工分类要先行 制定劳动合同之前必须对员工进行具体分类,实务中用人单位往往对本单位职工不加区分,采用同一份劳动合同管理,即不能满足员工的个性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单位的用工成本。因此需要根据岗位、工作期限、工作形式、员工特点等因素,对员工做出分类,对不同类型员工分类管理。具体操作如下表: 2、劳动合同主体须明确 劳动关系主体具有特殊性,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用人单位主体需要考虑的问题是用人资格问题和集团型公司劳动关系归属问题。用人资格表现为用

人单位主体适格性,现在企业经营形式多样,包括挂靠经营、内部承包、贴牌生产、连锁运营,涉及的企业众多,这就需要明确用人单位主体,以实际用工作为用人单位确定的标准。同时需要注意采用集团化经营的单位,因集团型公司融合和了母子公司、总分公司、关联公司等多种类型,职工可能在这些公司之间来回变动,也需要注意劳动关系主体的归属,确定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为那一方。劳动者主体要求有年龄要求和劳动能力要求,劳动者年龄分为最低年龄和退休年龄,按照法律规定最低年龄为16岁,低于最低年龄的用工涉嫌非法用工,导致非法用工的行政责任。退休年龄法律规定为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不区分女职工和女干部)。最低年龄一般没有争议,最退休年龄各地存在一些争议,主要是对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未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的身份认定。因对此类职工有的认为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有的认为丧失劳动者主体资格,笔者建议企业应当结合当地的地方性法律规章予以确定,防止超龄劳动者用工。 3、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的重点条款,对劳动合同期限的类型,法律规定了三种方式: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实务中大多数企业对员工均采用一视同仁的态度,不加区分采用同一类型的劳动合同期限,导致单位用工成本的无端增加。 对劳动合同期限采用分类约定:普通员工一般采用固定期限,期限的长短可以按照工作岗位的需要确定;对项目类员工,如建筑项目、软件项目,可以采用完成

劳务合同与承揽合同的比较

劳务合同与承揽合同的比较 【问题提示】劳务合同与承揽合同是民法上两种不同的合同,但在现代民商法律关系复杂化的大背景下,这两种合同存在着一些 相似性,容易产生混淆,因此本文用案例尝试将两种合同彻底区分。【裁判要旨】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劳务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 【案号】一审:(2012)黔法民初字第03114号 【关键词】承揽加工劳务劳动成果损害赔偿 【案情】原告邓某。被告李某、孙某。 被告孙某与被告李某口头约定,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以每平方米90.00元的价格,在正阳街道闸道口处给孙某家修建房屋,由孙某提供建筑材料,李某提供劳务。之后,李某将其木工的部分劳务以每平方米40.00元的价格转包给原告邓某,由原告提供木型和劳务。2012年8月16日,原告在施工中因二楼上加层的墙体倒塌,导致其身体受伤,经黔江中心医院诊断:1、多发骨折,右肘关节开放性骨折伴脱位,右尺桡骨远端开放性骨折伴脱位,双侧耻骨上下肢骨折,骶骨骨折,左股骨颈骨折,胸椎骨折; 2、胸部闭合性损伤,肋骨骨折,双肺挫伤,双肺感染,双侧胸腔积液;3、腹部闭合损伤,肝脏挫伤;4、右肾挫伤;5、头皮裂伤;6、低蛋白血症;7、腰大肌损伤;8、前列腺血肿。邓某在黔江中心医院住院治疗136天(2012年8月16日入院,2012 年12月30日出院),产生医疗费78768.95元,其中李某共计垫付12000.00元,孙某共计垫付60000.00元,邓某垫付6768.95 元。2013年1月6日,邓某自行委托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对其伤残等级和后期医疗费进行司法鉴定,重庆 市法医学会司 法鉴定所作出渝法医所〖2013〗临床B鉴字第27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其鉴定结论:1、右手丧失功能60%以上属八级伤残;2、右上肢丧失功能25%以上属九级伤残;3、左下肢丧失功能10% 以上属十级伤残;4、后期治疗费约需 43000.00元。根据被告

公司职工劳务合同(标准版)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职工劳务合同

编号:FS-DY-20648 公司职工劳务合同 甲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 注册地址:_____ 通讯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乙方姓名:_____ 性别: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 出生日期:_____ 家庭住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 通讯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电话:_______ 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为____年。 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_______。 第三条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______ 第四条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___________。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通用模板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甲方:****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单位住所:****开发区新科园东区 乙方:员工姓名 户籍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诚实 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从事XXXXXX岗位(工种)的工作。在合同期间内,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调整乙方工种。 二、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包括试用期个月(试用期不是必须条款)。 2、以完成(生产工作)为期限。该生产工作完成后,双方终止劳动合 同。 本合同在用工前签订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开始建立。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种工时制度。1、标准工时工作制度;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3、不定时工作制度。 (二)乙方享受法定的以下部分节假日、每年清明、五一、国庆各带薪一天。每月两天带薪 休息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三)乙方因工伤或患职业病,依法享有医疗期限和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 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乙方的奖金及各项津贴、补贴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规定执行。 (一)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发乙方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乙方本人。 (二)工资标准采取下列第()种形式: 1、实行计时工资制。试用期月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满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元。(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2、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定额为;计件单价为人民币元或按甲方确定并事先向乙方公布的计件定额和计件单价执行。据此计算的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年度政府规定的乙 方工作地点所属行政区域最低工资标准。 3、双方另行约定工资按形式支付。 4、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劳动合 同约定的工资标准)。 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的劳动报酬可随工作地点、工种岗位的变化而改变。

用工合同 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 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一】 甲方: 乙方: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 签约须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5、双方签订时,合同文本内不能留有空格。无约定内容时,应在空格处填写“此款双方无约定”。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劳动用工登记证编号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姓名性别 出生年月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企业职员雇佣劳动合同模板范本

企业职员雇佣劳动合同 雇佣单位:郑州锋恩科技有限公司雇员姓名:

郑州锋恩科技有限公司监制二零一四年二月

合同目录 第一章求职申请表.............................. 1第二章面试记录表.............................. 2第三章个人简历................................ 3第四章个人证明文件............................ 5第五章职位描述讲明书.......................... 6第六章任职资格讲明书.......................... 7第七章治理制度和规定.......................... 8第八章绩效评价系统.......................... 14第九章薪酬规划系统.......................... 15第十章学习培训治理方法...................... 18第十一章公平就业机会承诺书.................... 22第十二章安全健康承诺书........................ 23第十三章离职治理方法和程序.................... 24第十四章保密协议书............................ 30第十五章道德承诺书............................ 34第十六章职员试用或实习协议书.................. 35

第十七章职员转正决议书........................ 37第十八章企业职员雇佣劳动合同.................. 38第十九章免责声明.............................. 43

劳务合同、劳动合同、雇佣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劳务合同在实践中较易混淆。笔者以多年从事劳动争议纠纷的实践出发,结合具体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试总结劳动合同与其他两种合同的区别,为正确处理相关案件提供思路。 案例:某甲长期为一商店运送货物挣取劳务费。一日,某甲因有事临时让某乙代其为商店运送货物,每日支付劳动报酬80元。谁知,某乙在第二次运送货物途中遭遇不幸身亡。肇事车辆逃逸,查无下落。某乙家人要求某甲与商店老板共同赔偿因某乙死亡造成的损失,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某乙家人以某乙与某甲和商店之间具有劳动合同关系要求按工伤处理为由,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某乙死亡造成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及其家人能否向劳动仲裁委主张权利,涉及某乙与某甲之间以及他们与商店之间的法律关系。此案例中,某乙与某甲是雇佣关系,某甲与饭店是劳务关系,他们与商店之间都不具有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合同关系与雇佣合同关系以及劳务合同关系有什么具体区别呢? 一、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劳务合同的定义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以双方劳动权利为主要内容订立的协议。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提供劳动,雇用人支付报酬的协议。 劳务合同是一方为完成某项工作而使用一方提供的劳动为此而支付报酬的协议。 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劳务合同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另一方支付报酬,但细分析其法律特征则仍可看出其不同之处。 二、劳动合同与雇用合同的区别: 1、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雇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和受雇人,而且雇用合同的雇主只能是自然人。接受劳动一方的不同是构成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主要区别所在。 2、法律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雇佣合同的劳动报酬则主要由合同双方自行协商,法律不过分干预。其他诸如劳动保护、保险福利等方面,现行法律也只针对劳动合同做出规定。由上可见,法律对劳动合同的干预程度要高于雇用合同。 3、法律渊源不同。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调整,是独立的合同种类;雇佣合同属民事合同的一种,由民法和合同法调整。 4、解决纠纷的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采用仲裁前置程序,即劳动合同纠纷不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雇用合同是民事合同,审理机关是人民法院,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无须经过仲裁,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公司劳务合同完整版

公司劳务合同完整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劳务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劳动合同。 甲方(单位名称):编号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文书送达地址: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

同。合同期限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2、试用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3、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_________部门,从事_________工作。 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工作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

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公司与工人)

编号: 劳动合同书 (劳务派遣)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 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 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 元。 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云南省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

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书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 一、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按下列第项确定。 1、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终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乙方从事工作,工作地点在 乙方工作应达到以下标准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 第三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

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乙方在享受法定休假日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五条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合同VS心理契约

劳动合同VS心理契约 火爆的劳动合同应对策略培训和突发性的人事对策折射了企业对新《劳动合同法》的恐惧与担心。企业主和人力资源管理者看到的是在新《劳动合同法》下,企业的用工成本高了、试用期短了、对员工的约束少了、违约金不能乱收了、裁员不能随便了等等负面因素。这种担心在一定程度上是正常的,但如果过分了,企业主和人力资源管理者整天研究如何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最主动、如何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以便能随时抓到解除劳动合同的借口、如何制订协议限制员工离职行为、如何将劳动合同期限限制在无固定期限条款的10年之内,那么,我想这种效果肯定是适得其反的。如果这样操作,在员工眼里,这是一种不信任,员工和企业之间的已有的默契——心理契约被破坏了,企业和员工成为了猫和老鼠,用劳动合同规定的利益关系取代心理契约的精神互动是十分危险的。 一、劳动合同与心理契约的功效差异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心理契约这一概念是相对于经济契约而言的。员工加入一个组织,都要和组织签汀一个经济契约(劳动合同)经济契约规定,劳

动者及甩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用来约束双方的劳资关系。与此同时,双方还根据经济契约、企业通行惯例、招聘者的许诺等各种信号,形成心理契约。简单地说,心理契约就是员工个体对雇用关系中彼此对对方应付出什么同时又应得到什么的一种主观心理约定。其核心成分是雇用双方内隐的不成文的相互责任。心理契约的内容相当广泛,而且随着员工在组织中工作时间的加长,心理契约涉及的内容会越来越广。 1.劳动合同是外显的,心理契约具有内隐性 劳动合同是外显的。聘任合同是企业与员工之间为了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订立的共同遵守的条文化文本,具有法理意义,故要求有规范的表达格式,用语措词必须仔细斟酌,力求准确、简洁,不产生歧义,可用于见证第三方。劳动合同以及相关制度明确规定员工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它是员工称职的最低的底线。例如,有的企业规定,当月请假两次以上停发奖金。对于员工来说,根据公司制度,只要不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矿工,你就该发我工资。 心理契约是内隐的。心理契约是一种双方的心理承诺,双方所诉求的期望或允诺不见诸文字,没有记录,甚至口头上都未曾表示过。“不见其形、不闻其声”,一切尽在不言中,微妙而含蓄,深藏于心,只可意会,而难于言说。企业和员工之间有良好的心理契约,员工虽然请了两天假,但是他会主动把自己应该做的补回来,以达到自己心理上的平衡。 2. 劳动合同是客观的,心理契约是主观的

关于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比较案例分析

关于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比较案例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案例1:张某是一名驾驶员,2019年5月通过劳动力市场应聘到某劳务公司,该劳务公司主要经营项目是向其他企业输出劳务。张某与该劳务公司签订了三年劳动合同。2019年7月,某运输公司需驾驶员一名,劳务公司遂与运输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务输出协议,协议约定运输公司每月向劳务公司支付一定费用,劳务公司扣除管理费后,余额为张某发放工资、缴纳保险,劳务输出期限为一年。张某于是到运输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2019年3月,张某患急性阑尾炎住两周,其到医保部门报销医疗费时,被告知单位欠缴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无法纳入社会统筹。张某认为此期间其一直为某运输公司提供劳动,该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遂以运输公司为被诉人提出仲裁申请。 案例2:龙红梅系福建省三明市梅列区梅城运输队的经营者,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1999年11月,龙红梅从三明市电力工程物资公司处承接了运输水泥电线杆至尤溪县的业务。11月12日,龙红梅雇佣长期为运输队装卸的林木德、张毓鸣卸水泥电线杆。次日晚,林木德与龙红梅通过电话后,邀请了与龙红梅素不相识的邻居钟金贵一起参加。1999年11月19日下午,林木德、张毓鸣、钟金贵在尤溪县汤川乡卸车过程中,钟金贵被水泥电线杆压死。2019年1月9日,钟金贵家属向尤溪县劳动局申请,要求对钟金贵死亡做出工伤事故认

定。1月18日,尤溪县劳动局做出“钟金贵为因公死亡,其事故单位是梅列区个体运输户龙红梅”的认定。龙红梅不服,于2019年2月14日向三明市劳动局申请复议,被复议机关维持后遂提起行政诉讼。 上述案例提出这样的问题:类似的纠纷到底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二者有何不同?自然地成为理论界、实务界探讨、争议的焦点,这些问题也并成为司法实务领域的疑难问题。故,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探究。 二、劳动合同及其特征 劳动合同是在社会生产中产生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源于传统民法中的雇佣合同,“由雇佣契约到劳动契约,乃是一种社会化的进程1”。自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以后,劳动合同就成为各国立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先是少数工业化国家在民法中承认了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之后,1900年自比利时颁布劳动契约法开始,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相继颁布了劳动契约法2,并在劳动法中规定了专门的劳动合同法或在劳动法典中列有劳动合同的专章,具体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以及订立、变更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现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有了劳动合同的立法,把劳动合同作为调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关系的一种法律制度确定了下来3。我国自1986年开始,按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开始实行劳动合同制。 那么,什么是劳动合同呢?目前,对劳动合同的定义已基本取得共识。根据《布莱克法律辞典》对劳动合同的法律定义:“劳动合同

公司之间劳务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 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司之间劳务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单位之间劳务派遣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 甲方:林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需要劳务工。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 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现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 暂定??人,分别是????? 劳务派遣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端正、作风正派,热爱集体,能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白觉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2、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椎间盘突出等疾病或乙肝、结核等各种疾病。 4、具有????资质和??操作证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相关待遇按照甲乙双方

商定的标准执行;

方银行账户(账户名及账号)。乙方根据派遣人员名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必须按照约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 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 况; (二)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甲方确因实际情况变化需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 提前 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五)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七)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 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 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

篇一: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样本 劳动合同甲方:重庆市****** 有限公司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以身份(职务)参加甲方经营的活动(活动委托方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不低于个小时。 3、工作地点:根据市场需要由公司统一就近安排。。 二、薪资标准及支付 1、薪资标准:基本工资+日勤考核+产品提成。 2、薪资发放时间:每月15 日至20 日,通过中国银行卡发放。 三、考勤 1、在合同期内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单方面违约。如乙方有紧急事情需要请假或不 能按时参加甲方的工作安排,可请假或找人代班(a:提前2天通过文字形式报市场督导、 区域业代抄送部门经理;b:乙方可直接找人代班并负责代班人员的培训工作如不能完成培 训,提前报促销活动方案负责人负责培训) 四、甲方义务 1、负责业务培训及提供培训资料; 2、负责提供活动产品及活动所需工具。 五、乙方义务 1、按时按质完成甲方交给的工作任务。 2、严格遵守培训手册并按有关的工作要求进行工作。 3、遵守商场的规章制度,礼貌待客、不脱岗、不迟到、不早退、不偷盗、不聊天,不得产生罚款 4、必须绝对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及调配。 5、离职后5 日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 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 应予赔偿。 六、违约责任 1、如发现乙方不按上述要求工作,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工资(擅自离职的,扣发双倍离职时间工资),并要求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如因乙方违反所在商场规定, 并导致商场、乙方须全额承担该罚款。 3 、如乙方遗失或挪用等非法处置促销物品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4、活动结束后,乙方交还甲方所有的物品和工具。否则,甲方有权以工资抵扣。工资不足以抵扣的,由乙方另行赔偿。 七、协议的终止和解除 1、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甲、乙两方均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合同解 除权。 八、争议解决1、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九、其他1,乙方同意自动放弃社会保睑,并承担在工作时间和上下班时间发生的各种意外事故。2,本合同甲方无签约代表和公章或缺一属无效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2、其他劳动关系存续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文件,两者内容冲突的,以签订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模板

编号: 劳 动 合 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联系方式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社会保险个人编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或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苏州市学士街432号(四)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甲方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天。 B、甲方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小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经批准属于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岗位,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四)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时间双方协商确定。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条款执行: A、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D、其他形式

聘用协议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聘用协议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聘用协议和劳动合同一样吗,是否一回事? 从本质上来说,两者没什么区别,都是用来确定单位与员工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但实践中,聘用协议多用于单位与高级管理人员之间,而劳动合同多用于与普通员工之间.如,<公司法>上就规定,经理(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因此,在与经理(总经理)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就签订聘任或聘用协议了.其他高管人员也是如此. 分清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 单位短期雇用人员,该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单位雇用已有单位的员工,应与该人签合同,还是与档案所在单位签合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真正区别是什么,合同期短就是劳务合同吗,合同期长就是劳动合同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出: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视之。 凡档案在人才中心或街道的,用人单位都应该与之签劳动合同;职工有单位,属于借调获派遣至某单位工作的,应该签一次性劳务合同。如果在工作中出现危险,属于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关系则由个人承担。劳务输出、停薪留职要签劳务合同。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不在于时间的长短。 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之间的区别为:

从内容来看 1.劳动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负责分配工作或工种,按照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协议约定提供各种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必备条款。 2.而劳务合同的内容规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的,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 从适用的法律规范来看 1.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规范。 2.劳务合同在订立和履行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民事主体地位平等的原则,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的法律地位平等。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 法律责任后果不同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可能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公司对公司劳务合同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 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公司对公司劳务合同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篇一:个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协议书模版 劳务协议书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地址: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 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协议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提供劳务内容及方式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参照甲方的规章制度提供劳 务,禁止恶意破坏甲方的生产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因甲 方需要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乙方的服 务内容。 第三条工作条件在乙方从事服务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符 合国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务环境和必 要的劳务保护用 品,提供必需的生产工具和场所。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工作特点,自主安排提供服务时间和 休息时间,但不能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 第四条劳务费用支付依据双方约定及乙方提供劳务服务的质 虽、数虽,甲方支付乙方劳务费,劳务费支付标准为

第五条保险待遇 甲乙双方为非劳动双方关系,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社会保 险责任。 第六条特别约定 因乙方的特殊身份,乙方在甲方提供劳务期间受到伤害 的,不 属于工伤,按照民事纠纷处理,双方根据责任大小确 定承担损失的比 例;因乙方行为造成自身、甲方或第三方损 害的,损害赔偿责任由个 人承担。 乙方在提供劳务合同期间患病货其他个人原因不能提 供劳务的, 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除应结清乙方劳务费用外, 不承担其他责任。 第七条合同履行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务协议。经双 方协商可 以变更劳务协议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本合 同,都应已发承担 赔偿责任。 第八条解除合同条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终止合同条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 止:一、本 协议期满的;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十条乙方对甲方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到国家有关政策调整 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与劳务公司签订的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模板

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 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是指企业将,员工进入企业工作时,不是和企业之间签劳动合同,而是与企业外包的人力资源公司(即第三方)签劳动合同,所以员工到企业工作属于派遣性质,不是企业的正式员工。 第三方劳务派遣合同 甲方:广东招才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乙方: 为满足乙方生产(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相关劳动政策法规为依据,就甲方为乙方招聘的员工,以人力资源派遣方式由甲方经行管理的有关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为乙方招聘的员工人数、岗位及期限 派遣员工的基本情况及具体工作岗位以“附录——《派遣员工花名册》”为准。当派遣员工发生变动时,双方以书面形式予以认可。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派遣人员的管理 (一)劳动关系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与派遣员工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与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 (二)社会保险 甲方接受并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由甲方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人事档案

甲方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负责调转和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为员工出具人事档案材料相关证明,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职称申报或职业职能技能鉴定手续; (四)如甲方为乙方招聘的员工是当年应届毕业生,由甲方负责为员工办理签订就业合同、落户等相关手续。 (五)员工日常管理 1、甲方配合乙方对员工经行日常管理教育,并协调乙方与派遣员工的关系,维护乙方正常的工作秩序; 2、乙方负责对甲方派遣的员工经行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和安全生产及行业业务规范的教育,并对员工日常工作情况、遵章守纪及出勤等情况经行考核和记录; 3、派遣员工在乙方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由甲方负责重新派遣员工: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为避免引发劳动争议,在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上岗合同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乙方需提前30日告知甲方,以便甲方能够按照法律规定期限通知员工或与员工进行协商,并办理相关手续; (1)乙方需要变更或调整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时; (2)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或合同届满前,需提出该员工劳动合同或合同终止或续订意向。凡乙方同意继续使用,派遣员工本人自愿留在乙方工作,由甲方办理劳动合同续订手续,否则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3)员工经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时;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经典标准版)

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地点、内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双方对劳动合同履行地约定为(可能跨地区安排人员的合同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可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经协商确认执行条款, A、每周工作日,每天工作小时。 B、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双方依法执行不定时工作制规定。 C、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岗位,属于综合计算工时制,双方依法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规定。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三)甲方依法为乙方安排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乙方现行岗位是否属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是否)可能存在的危害为:;甲方所采取的措施、待遇: 。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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