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警察学院校史(二)

江西警察学院校史(二)
江西警察学院校史(二)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一节组织机构沿革

一、公安学校

1950年10月,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发了省、市、县公安机关组织概则草案,规定了省公安厅设公安干部学校,配正副校长各1人,下设教育、组织、校务3个科,承办培养教育公安干部事宜。

1952年,三反运动结束后机关定编。省公安厅机关定编240人,其中学校22人,为公安厅机关组成部分,校长(或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是厅务会议和厅党组成员。

1954年,祝广文任教育长。根据公安部政治部关于调整各地公安学校组织机构加强教学工作的意见:成立教务处。改教育长为教务长。下设理论教研室、业务教研室、教务行政组。教务处直接管理学员队。另设校长办公室、政治协理员办公室(政工科)、行政科(校务科)。

1955年2月,省编委批准,学校组织机构设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组织科、行政科。按培训学员400名的7:1配备,学校编制为57人。

1957年,根据公安部在天津召开全国公安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校调整组织机构,教学工作直接在校长领导下进行。撤销教务处,设校长办公室、理论教研室、业务教研室,政工科、总务科。

二、政法学院

1958年,在大跃进形势的推动下,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决定设置江西政法学院。江西省公安学校划入该院。江西政法学院由省人民委员会领导,省人民委员会政法办公室具体管理。省编委批准学院编制为70人。教职工主要来自江西省

公安学校。58名教职员工中,来自公安学校的23名,行政学院的5名,政法部门及其它单位调来的12名,新分来的1958届高校毕业生18名。

1959年省编委颁布的《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草案)》规定,江西政法学院为三类学校,以500名学生为基数,按5.5:1配备教职员工。全院编制91人,其中勤杂人员9人。学院党群系统设党委办公室,下设组织科(负责干部、人事工作)、宣教科(负责教务、图书、资料、院刊等工作)、团委。行政方面设院长办公室,总务处(负责总务、财会、食堂、生产、医务所等项工作)。教学单位设马列主义教研室、政法教研室、公安教研室,还有专职语文教员和体育教员各1人。学院未设系,只设公安、政法两个大班。公安分成三个班,即公安一班,公安二班,公安三班,学员是公安保卫干部。政法分成五个班,政法一班为检察班,政法二班为司法班,政法三班为民政班,政法四班、五班为学生班。公安三个班由公安教研室负责联系和管理,政法一、二、三班由政法教研室负责联系和管理。政法四、五班由马列主义教研室负责联系和管理。负责联系和管理的机构派出教师分别担任各班班主任。按当时学院领导说,教研室既是教学单位,又是行政单位。学院教职员工一直在55至65人之间,没有满过编。副院长兼副书记(副厅级)主持工作,各教研室和总务处由一位主任或副处长主持工作,没有副职,没有冗员。1960年,为了响应省委的号召,参加农村整风整社运动,学院还下放了19人到弋阳县等地农村工作。其中有10名是教师, 1958年国家分配来的大学毕业生,学院的教学骨干。

1961年,省委、省人委贯彻中共八届九中全会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先后于1961年5月、10月和1962年8月,提出了对全省全日制大中专学校调整的意见。在省第四次方案中不再保留江西政法学院。而是改为江西政法干部学校。

三、政法干部学校

1962年,江西政法学院改为江西政法干部学校。省委决定,江西政法干部学校由省委政法领导小组主管,省公安厅代管,编制精简为50人。干校主要任务是分期分批轮训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含公安、检察、审判、司法、民政)在职干部。教学内容根据不同的生源,有时偏重政治理论,有时偏重业务知识。学生不计学历,培训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1968年,因“文化大革命”的动乱,公检法机关被“砸烂”。江西政法干部学校被迫停办。

1972年10月,省委决定恢复江西政法干部学校,

四、政法学校、公安干部学校、人民警察学校

1978年1月,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在江西政法干校基础上成立江西省政法学校,为全日制普通中专,与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1979年5月,省公安局党组批准学校成立党委。

1980年,根据国家计委、教育部、粮食部、财政部、公安部下发《关于设立各省、市、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的联合通知》。10月10日,省人民政府决定江西省政法学校同时挂“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校牌。

1981年10月,省公安厅党组同意学校党委下设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2年4月,江西省公安厅成立科技人员技术职称评委会,董殿生、张靖和任委员。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开始评聘职称。

1983年5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决定恢复江西公安干部学校(即恢复1951年创办的江西省公安学校),与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1984年4月,省公安厅批复: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江西公安干部学校下设纪律检查委员会、政治处、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马列主义教研室、法律教研室、公安第一教研室、公安第二教研室、语文教研室、军体教研室,均为副处级单位。

五、公安专科学校

1984年9月25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西公安干部学校改为江西公安专科学校,与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一块办学。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属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委员会双重领导,以公安厅领导为主。10月9日,江西省公安厅批复: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设:纪律检查委员会、政治处、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总务处、马列主义教研室、法律教研室、公安第一教研室、公安第二教研室、语文教研室、军体教研室、均为副处级单位。

1985年6月7日,省委政法委、省编委批准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编制350人,为中央政法专项事业编制。

1986年9月1日,江西省教育委员会复函江西公安厅,同意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教学机构设侦查学系、公安管理学系、治安管理学系;马列主义教研室、军体教研室、法律教研室、图书馆,语文教研室建议改为基础部(均为副处级)。

1987年1月8日,省编委、教委、公安厅批复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内设副处级机构如下:政治部、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侦查学系、公安管理学系、治安管理学系、马列主义教研室、军体教研室、法律教研室、基础部、图书馆。

4月6日,江西省公安厅批复: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科级机构设置,学校政治部内设:组织人事科、宣传科、保卫科学生科;办公室内设:秘书科、校刊编辑室;校教务处内设:教务科、教材设备科、科研科、电化教研室;总务处内设:财务科、总务科、膳食科、基建科、卫生所,各系内设办公室。(以上科、室、所均为副科级)。

1988年2月1日,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党委决定,在教学教辅单位下设立教研组。侦察学系设侦察学教研组、文痕检教研组、刑事照相教研组、法医化验教研组、通讯教研组、实验室;治安管理学系设公安基础理论教研组、心理学教研组、治安管理教研组;法律教研室设刑法刑诉法教研组、法理宪法教研组、民法教研组;马列教研室设哲学教研组、政经教研组、革命史教研组、德育教研组;军体教研室设普体教研组、军体教研组、摩托教研组;基础部设语文教研组、英语教研组、数理化教研组、逻辑教研组;图书馆设采编组、流通组、阅览组、情报咨询组。12月17日,省公安厅党组调整对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干部管理权限。

①省公安厅党组任免管理专科学校副处级以上和副教授以上职称干部,正科级以下干部由学校党委任免、管理,干部任职通报厅政治部备案。②讲师以下专业技术人员按职称改革的有关规定由学校管理。③今后学校调进调出科级以下干部,由学校党委讨论决定,经厅政治部审查后办理有关手续。④选拔配备干部必须坚持上级规定的标准条件,严格按编制配备干部,注意稳定教学骨干,培养选拔教学人才,努力提高干部素质和学校教学质量。

1989年4月6日,经厅党组研究同意,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政治部学生科划归教务处,同时设立中专学生管理办公室(正科级)。

1991年4月8日,省公安厅批复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政治部增设老干部工作科,原组织人事科调整为组织科、人事科,均为副科级,校办公室增设综合档案

室(正科级)。

1993年9月20日,省公安厅同意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监察室、审计室(均为正科级),三块牌子,一套人马。11月20日,省公安厅党组同意成立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工会。

1997年1月27日,校党委经研究决定,成立军体教研室射击教研组。11月7日,省公安厅党委研究同意在公安专科学校增设财务科(正科级)。

1998年3月6日,校党委决定成立道路交通管理系筹建小组,。3月19日,校党委决定计算机教研室由侦察系调整到基础部管辖。7月6日,校党委决定交通管理系设交通专业教研室、交通实验室。原警体教研部摩托教研室划归驾校。

1999年5月4日,校党委决定《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编辑部与科研师资科合并成立科研处。科研处下设《学报》编辑部与科研师资料。

2000年1月28日,校党委决定成人教育部使用中专管理办公室的机构编制,并设立教务科;校学生管理办公室改为学生工作办公室,下设学生科、警务科、宿舍管理科和若干大队、各大队设大队长、教导员、团总支书记、副大队长;成立公安实践同步研究室并与高教研究室合署办公;校办公室设立行政科;校总务处车队改为车辆管理科。8月25日,校党委决定成立校计划财务装备处筹备小组。

2002年3月27日,省公安厅批复学校增设公安科技系,为副处级教学机构。内设刑事技术教研室、计算机及通讯教研室、安全防范技术教研室,均为正科级。4月16日,校党委决定原侦察系刑事技术教研室(含实验室)、原治安学系安全防范技术教研室、原基础部计算机教研室划归公安科技系。原治安系犯罪学、犯罪心理学教研室划归侦查学系。5月20日,省编办同意学校内设机构调整为11个: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警官培训处(江西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成人教育处、保卫处、计划财务装备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均为副处级。8月26日,校党委决定:侦查学系、治安学系、法律学系、公安科技系各设立办公室和学生工作大队;侦查学系设侦查教研一室、侦查教研二室,治安学系设治安管理教研室、社区警务教研室、交通管理教研室,法律学系设刑事法教研室、行政法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公安科技系设刑事技术教研室、计算机及通讯教研室、安全防范技术教研室、实验室,

基础教研部设综合教研室、数理教研室、英语教研室,马列教研部设思想品德教研室、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警体战术训练部设枪械与场地器材管理室、警察体能教研室、擒拿格斗教研室、射击与查缉战术教研室。

2003年6月17日,省公安厅党委批准增设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10月15日,省编办同意学校内设机构调整为:政治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计划财务装备处更名为行政财务处、撤销组织人事处、宣传处、保卫处。调整后,学校共有副处级内设机构10个:政治部、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警官培训处(江西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成人教育处、行政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中心)。12月12日,学校为规范管理,对学校内设机构排序为:办公室、政治部、纪委(监察室)、工会、团委、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警官培训处(省公安厅警官培训中心)、成人教育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行政财务处、老干部工作办公室(科)、基础教研部、马列教研部、警察体育训练部、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侦查学系、治安管理学系、公安科技系、法律学系、图书馆、教育技术与实验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处)。

2005年9月20日,校党委决定在成人教育处增挂成人教育中心牌子。10月21日,校党委决定对校内部分机构作调整:学报编辑部单列管理,仍为正科级机构,行财处增设综合科、财务科、管理科、保卫科,基础部(人文社科系)增设公安文秘教研室、涉外警务教研室、团总支,马列部(警察管理系)增设管理学教研室、团总支,警体部(警察战术系)增设团总支。

2007年8月14日,省公安厅同意增设学报编辑部(副处级)、资产管理科(正科级)。

2008年6月26日省公安厅同意基础教研部增挂“人文社科系”牌子;马列教研部增挂“管理系”牌子;警察体育训练部增挂“警察体育系”牌子。

2009年9月3日,校党委决定成立“招录培养体制改革公安专业管理部”。

六、警察学院

2010年3月18日,教育部同意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升格为江西警察学院。9月1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在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基础上建立江西警察学院,正厅级,由省政府领导,实行省教育厅和省公安厅共管,以省公安厅为主的管理体制。警察学院内设机构正在办理中。

第二节人事变迁

一、公安学校时期

1951年学校开办时,屈绍健任校长,刘迅任教育长兼教务科长,齐玉生任组织科长,省厅后勤处副处长宁启斗负责后勤工作,他们组成学校最初的领导班子。第一期学员毕业,约有100名学员由省厅分配工作,其中正式留校的有:教务科胡荣凡、余钟族、林励因(女),组织科曹吉新、杨荣钧,校务科刘鑫甫、邓义根。

1952年秋,刘迅调任省厅四处处长,陈万源来校任教务科科长。宁启斗调离学校,孙传义来校任校务科长。

1953年3月,屈绍健离校,张阜民来校任副校长主持工作(由省公安厅长兼任校长)。陈万源调走,祝广文任教务科长。齐玉生调走,龙俊山任组织科副科长(后任科长)。当年第三期毕业有5名学员留校工作:张云阁任校务科副科长,梁立栋、黄鹤荣、刘达林、赵振东任队长或助教。

1956年,祝广文任副校长。胡荣凡任理论教研组长。孙树森任教务长。

1957年,张阜民调离,祝广文主持工作,马兴、肖荣任副校长。孙树森任理论教研室主任;胡荣凡任业务教研室主任;曾昭定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余钟族任总务科副科长。同年秋,祝广文调走,马兴副校长主持学校工作。

二、政法学院、政法干部学校时期

1958年,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卓超兼任江西政法学院院长,张元晖任副院长主持日常工作。9月25日,省委组织部通知:王卓超、张元晖、马兴、张永义、姜世臣、王保元为院党委委员,王卓超任党委书记,张元晖任副书记。

1963年7月,李斌任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校长。

1968年10月,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停办,教职工全部下放农村劳动。

1972年10月,在张谦三、彭体鉴等人筹办恢复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教职工陆续调回。

1975年,吴英任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党的领导校长组长、第一副校长。

(此阶段其它任职不详)

三、政法干部学校、政法学校、人民警察学校、公安干部学校时期

1979年5月,省公安局党组批准董殿生、彭体鉴、李赤、潘硕音、王政斌、陶时起、梁立栋、罗一河为校党委委员。董殿生任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彭体鉴、李赤、潘硕音、王政斌任副校长。彭体鉴兼政治处主任;陶时起任办公室主任;罗一河任教务处主任;王政斌兼总务处主任;梁立栋任政治理论教研室主任;袁世称任公安教研室主任;刘光显、李保民任司法检察(法律)教研室副主任。

1981年3月,孙大武任副校长、党委委员。10月,彭体鉴任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张俊裕任副书记,熊春泉、胡关禄、张靖和为委员。

1984年3月,张景和任江西公安干部学校、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梁立栋、邱建翔任副校长,党委委员。

四、公安专科学校、人民警察学校时期

此阶段干部管理体制分为2个时期:

(一)省公安厅全员管理时期

1984年11月27日,江西省公安厅党组决定,董殿生、彭体鉴、李赤任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顾问(正处级)。张俊裕、熊春泉任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纪检会副处级纪检员;陶时起任副处级研究员兼政治处副主任;焦善云任办公室主任(副处级);郭辉堂任教务处处长(副处级);胡关禄任学生处处长(副处级);刘周来任总务处处长(副处级);淦长田任副处级研究员兼总务处副处长;万天方任马列主义教研室主任(副处级);王彬任公安业务基础教研室主任(副处级);黄成山任刑事侦察教研室主任(副处级);朱平山任法律教研室主任(副处级);谢爱珍任语文教研室主任(副处级);罗一河、袁世称、喻以健、常能明、余祖蕃、吴东辉、徐伟斌、宋家华、缪海东、张靖和任副处级教研员;黄永东任副处级教研员兼图书馆馆长;张导平、李南芳、孙金山、丁永新任副处级研究员;原第一公安业务教研室改为公安业务基础教研室;原第二公安业务教研室改为刑事侦察教研室。张叠峰任政治处副主任(正科长级);范菊花任马列主义教研室副主任(正科长级);邓国良任法律教研室副主任(正科长级);占美宜任军体教研室副主任(正科长级);刘维彩任政治处科长;欧阳材任教务处正科长;陈金禄任学生处副科长;习超群任总务处副科长。

1985年11月,省委决定:张景和任省公安厅党组成员、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副厅级)、;梁立栋任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校长(副厅级)。

1986年12月7日,省委决定:黄仲贤任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校长,享受副师(副厅)级政治、生活待遇。省委组织部备案:甘炳朗任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省人民警察学校党委副书记;郭辉堂任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校长。厅党组同意:梁立栋、黄仲贤、郭辉堂任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党委委员。甘炳朗兼任政治部主任。

1987年3月18日,省委组织部备案同意,董德明任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4月6日,省公安厅任命胡关禄为侦查学系主任,王彬为治安管理学系主任,黄成山为图书馆馆长,胡荣凡、郑履志为副处级调研员。4月6日,省公安厅任命张学甦为办公室副主任,石均正为教务处副处长,林玉池为总务处副处长,刘周来为总务处副处长兼财务科科长,黄永东为图书馆副馆长,吴月道为法律教研室副主任,詹美宜为公安管理学系副主任,帅宇为基础部副主任,谢爱珍为基础部副主任,刘惟彩为侦查学系党总支副书记,余从诗为公安管理学系党总支副书记,(以上均为正科长级);刘日华为政治部组织人事科科长,陈金禄为政治部学生科科长,仇雪辉为工会副主席,陆宝山为办公室校刊主编,杨光环为教务处教务科科长,张叠峰为教务处教材设备科科长,田树松为总务处总务科科长,习超群为总务处基建科科长,程小白为侦查学系副主任,吴静伟为侦查学系办公室主任,吴旻清为治安管理学系办公室主任,张昌寿为军体教研室副主任,刘平建为军体教研室副主任,姜光林为团委副书记(以上均为副科长级)。

1988年2月1日,校党委决定,教学教辅单位下设立教研组配备负责人。侦察学系:侦察学教研组—任克勤,文痕检教研组—李迎春,刑事照相教研组—杜平文,法医化验教研组—王晓卿,通讯教研组—戈维周,实验室—陈亚明。治安管理学系:公安基础理论教研组—孔芳生,心理学教研组—高文阶,治安管理教研组—邓光速。法律教研室:刑法刑诉法教研组—吴月道(兼),法理宪法教研组—邓国良(兼),民法教研组—朱平山(兼)。马列教研室:哲学教研组—翦新民,政经教研组—黄章华,革命史教研组—范菊花(兼),德育教研组—李存益(兼);军体教研室—普体教研组—张昌寿(兼),军体教研组—刘平建(兼),摩托教研组—姚奉伟;基础部—语文教研组—周良沱,英语教研组—赵缓,数理化教研组—陈文治,逻辑教研组—帅宇(兼);图书馆—采编组—殷庆怀,流通

组—韩丽波,阅览组—朱红,情报咨询组—黄成山(兼)。4月5日,江西省公安厅任命:罗九根为总务处膳食科科长,陈金禄为治安管理学系办公室主任,习超群为公安管理学系办公室主任。

(二)省公安厅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后

1988年12月17日,省公安厅党组调整对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干部管理权限。1989年6月14日,省公安厅任命王大维为总务处处长,陈文治为基础部主任,余从诗为公安管理系主任;刘日华为政治部副主任。

1990年6月15日,校党委任命:政治部:张庆兴为组织科科长,吴学贵为人事科科长,胡小丁为保卫科科长。办公室:李六伶为秘书科科长。教务处:吴明高为教务科科长,刘俊为科研师资科科长,王文霞为教材设备科科长。总务处:曹碧英为财务科科长,邓小明为卫生所所长,吴健人为校劳动服务公司副经理。公安管理系:梅文伟为系办公室主任。

1991年5月,省公安厅党组任命梁立栋为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3月22日,校党委任命陆宝山为校办公室副主任,尹春生为学报编辑部副主编,李存益为马列教研室副主任。9月14日,省公安厅党组任命陆宝山为办公室主任,刘惟彩为副处级纪检员。12月30日,省委组织部批复同意:邱建翔、胡关禄任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校长;郭辉堂任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厅党组决定邱建翔、胡关禄为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党委委员。

1992年3月5日,校党委任命罗九根为总务处副处长(正科级)、校生产经营办公室主任,张承铨为总务处膳食科科长(副科级)。6月15日,任命周文根为公安管理系党总支副书记(正科级),万祥放为团委副书记(副科级),李存益为教务处副处长,杜平文为侦察系副主任,周忠伟为治安系副主任;总务处副处长聂金涛兼基建科科长(以上均为正科级)。政治部:张庆兴为组织科科长,吴学贵为人事科科长,胡小丁为保卫科科长。办公室:李六伶为秘书科科长。教务处:吴明高为教务科科长,刘俊为科研师资科科长,王文霞为教材设备科科长。总务处:曹碧英为财务科科长,邓小明为卫生所所长,吴健人为劳动服务公司副经理。公安管理系:梅文伟为办公室主任。12月27日,省公安厅党组同意董利任政治部副主任(正科级)。

1993年5月,省委决定甘炳朗任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7月12日,

省委组织部同意:郭辉堂任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校长,陈文治任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校长,黄仲贤任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省公安厅党组决定陈文治为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党委委员。7月12日,省公安厅党组经研究同意刘日华任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政治部主任,习超群任总务处处长,程小白任侦查学系主任,周良沱任治安管理学系主任。4月7日,校党委任命杨光环为图书馆副馆长。7月10日,校党委任命张昌寿为教务处副处长,罗九根为劳动服务公司经理。8月28日,校党委任命毛光华为总务处副处长。10月29日,校党委任命刘维彩为校纪检办公室主任(兼),冷雪芬为校监察室主任(正科级)。12月26日,省公安厅党组决定詹美宜任公安管理学系党总支书记,杜平文任侦察学系党总书记,张伍三任治安学系党总书记,李存益任教务处处长,帅宇任基础部主任,邹非老任马列主义教研室主任,刘惟彩任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朱文瑜任团委书记,王大维任工会主席(副处级)。

1994年8月30日,校党委任命胡远清为教务处副处长,梅文伟为校办公室副主任,杨泽万为图书馆副馆长,肖业炎为学报编辑部副主编。张承栓为校纪律检查员会办公室主任,池进为侦查学系副主任,田树松为公安管理学系副主任,张庆兴为马列教研室副主任,王玉铭为军体教研室副主任舒如天为侦查学系党总支副书记,曹中来为治安管理学系党总支副书记。以上同志均为正科级。12月30日,省公安厅办公室任命张学甦为办公室主任,刘平建为军体教研室主任。

1995年3月11日,校党委任命吴静伟为基础部副主任,仇雪辉为图书馆副馆长,胡小丁为马列主义教研室副主任,罗九根为审计室主任,曹碧英为总务处副处长兼生产经营办公室主任。5月11日,任命梅文伟为教务处副处长兼教务科长。9月5日,任命罗求立为校总务处副处长。10月26日,任命胡小丁为治安学系党总支副书记,罗华顺为公安管理学系副主任,金昌平为学报编辑部副主编,黄章华为马列教研室副主任,徐远清为侦察学系副主任,刘俊为校办公室副主任,曾隆满为教务处副处长,毛光华、胡豫珍为法律教研室副主任,王景清为总务处副处长兼车队队长,曹中来为治安学系副主任。周木岚为校团委副书记(兼),罗小丹为团委副书记兼学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伊根娣为总务处财务科科长,周荣根为总务处基建科科长,缪德英为成教部副主任,符小生为中专学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冷雪芬为生产经营办公室副主任(兼)。华杰为政治部组织

科科长,李莉为政治部人事科科长,周检平为政治部保卫科科长,朱炜为教务处教务科科长,章剑为教务处科研师资科科长,陈刚为侦察学系团总支书记,熊美保为成教部团总支书记,陈曙光为治安学系团总支书记兼二大队大队长。

1996年2月27日,省人民政府任命陈文治为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校长。3月7日,省公安厅党委决定陈文治任校党委副书记。4月24日,省委组织部备案同意黄仲贤任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周良沱任副校长、党委委员。5月9日,省公安厅决定陈文治兼任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校长。5月2日,校党委任命黄良彪为公安管理学系办公室主任(主任科员)。6月3日,任命赵光伟为治安系治安教研组组长;李小强为治安系治安法规教研组组长。7月16日,任命陈斌为成教部办公室副主任。9月25日任命王晓军为总务处总务科科长,曾峰为中专学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0月9日,任命杨光环为成人教育部主任。

1997年1月27日,校党委任命盛志豪为军体教研室射击教研组组长,曹云清为法律教研室民法经济法教研组组长。3月28日,任命金昌平为基础部副主任兼学报副主编,杨泽万为学报副主编,杨瑞清为治安学系副主任,朱耀琴为治安学系副主任,王文霞为教务处副处长,罗九根为总务处副处长。11月21日,省公安厅党委决定丁金福任校党委委员、副校长。12月15日,校党委任命伊根娣为财务科科长。

1998年3月6日,校党委决定,朱文瑜任道路交通管理系筹建小组组长,乐新宇、陶学榆、黄良彪为成员。7月6日,校党委决定陶学榆任交通管理系交通专业教研室主任,黄良彪任交通实验室主任。王毅任摩托教研室主任。9月23日,校党委任命朱耀琴为治安学系党总支副书记,梅林峰为教务处电教室主任。

1999年1月,省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刘日华任校党委副书记,程小白任副校长、党委委员。3月15日,校党委任命钱银坤为总务处车队副队长。4月27日,校党委决定方文凯任学生管理办公室党总支书记。5月4日,校党委决定《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编辑部与科研师资料合并成立科研处,由肖业炎主持工作。7月29日,省公安厅党委任命张伍三任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9月24日,省公安厅党委任命杰志军任治安管理系党总支书记。11月16日,校党委任命金昌平为侦察学系副主任。12月22日,省公安厅党委任命金昌平为侦察系主任(副处级),周木岚为团委书记(副处级),朱文瑜为公安管理系党总支书记(副处级),

习超群为侦察系党总支部书记(副处级),任命黄章华为政治部副主任(正科级)。

2000年1月28日,校党委任命方文凯为中专管理办公室主任兼成教部主任,周荣根为校纪检委办公室主任,黄孟忠为校总务处副处长,赵仲民为公安管理学系副主任,项金发为法律教研部副主任,熊小敏、倪亚音、罗晓丹为基础部副主任,吕德全、盛志豪为警体教研部副主任,华杰为马列教研部副主任,李俐为校办公室副主任,曹晓罡、曾峰为校团委副书记,罗九根、张承铨为校工会副主席,曹碧英为校审计室主任。任命金昌平为公安实践同步研究室主任(兼),丁绍良、赵光伟为公安实践同步研究室副主任。杨光环为成教部顾问。2月24日,任命杨进为校工会副主席,黄良彪为公安管理学系副主任兼交通管理学系副主任。5月17日,经校党委决定:任命黄良彪为治安管理学系副主任。6月21日,经省公安厅党委决定,并报省人事厅审核同意:王大维、余从诗、习超群、杨光环、毛光华、史仁生任调研员;任命聂金涛、周荣根、田树松、冷雪芬、杨龙、周文根、辛红、缪德英、罗九根任助理调研员。9月5日省公安厅党委转发省委决定余升淮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9月13日,校党委决定:任命刘建峰为政治部保卫科科长(副科级)。9月21日,校党委决定:任命池进为学报常务副主编(正科级),主持科研处日常工作,章剑为副主编科研科科长(副科级)。11月7日,省公安厅党委任命孙金山为侦查学系党总支书记(副处级)。11月14日,省公安厅党委决定李小虎任助理调研员

2001年3月28日,校党委任命胡远清为基础部副主任。4月29日,施茂寅为校职称管理办公室主任,钟琳为校报副主编。7月2日,任命袁庆为校纪委监察室副主任。8月22日,省公安厅党委决定方府春任校党委委员、副校长。8月25日,校党委决定成立校计划财务装备处筹备小组。组长吴学贵,副组长伊根娣。9月4日,校党委任命邓细红为中专管理办公室(成人教育部)副主任兼教务科科长。9月18日,省公安厅党委决定张学甦任校工会主席,金昌平任校办公室主任。10月8日,省公安厅党委决定余升淮任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校长。

2002年3月11日,校党委决定,任命万龙华为校中专管理办公室(成人教育部)副主任(副科级)。5月9日,校党委决定帅宇任警体部党支部书记。5月23日,省委决定孙乐伍任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7月2日,校党委决定:吴秋玫任侦查学系副主任,毛瑞明、赵光伟任治安学系副主任,胡豫珍、项

鑫发任法律系副主任,黄晨、吴小平任公安科技系副主任,华杰任马列部副主任,王剑辉、王玉铭任警体部副主任,盛志豪、丁立群任总务处副处长,以上均为正科级。7月6日,校党委决定,任命罗晓丹、倪亚音任基础部副主任,张旭霞任马列部副主任,以上均为正科级。8月7日,省委决定张云任校党委副书记(保留副厅级)。8月9日,省政府任命程小白为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校长。9月13日校党委任命陈刚为侦查学系办公室负责人,李小强为治安学系办公室负责人,曹云清为法律学系办公室负责人,雷进为公安科技系办公室负责人;黄金香为侦查教研一室主任,陈雯为侦查教研二室主任,刘小荣为治安管理教研室主任,刘晓彬为社区警务教研室主任,乐新宇为交通管理教研室副主任,徐俊为刑事法教研室主任,郭莉为行政法教研室主任,刘德福为民商法教研室主任,章绍清为刑事技术教研室主任,涂敏为计算机及通讯教研室主任,熊美保为安全防范技术教研室主任,朱蕴洁为公安科技系实验室主任,陈明为思想教研室主任,舒琪琳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室主任,李恤忠为枪械与场地器材管理室主任,吕敏为警察体能教研室主任,余志健为擒拿格斗教研室主任,左晓斌为射击与战术教研室主任,辜静波为综合教研室主任,符小生为数理教研室主任,辛红为英语教研室主任,以上除乐新宇、吕敏两同志为副科级外,其他均为正科级。9月20日,省公安厅任命李存益、邹非老、帅宇、肖亚炎为调研员,曹碧英为助理调研员。任命徐远清为公安科技系主任(副处级),胡远青为基础部主任(副处级),胡细庭为后勤管理处处长(副处级),邓国良为法律学系主任,刘平健为警体战术训练部主任,周忠伟为侦查学系主任,杨瑞清为治安学系主任(副处级),朱耀琴为法律学系党总支书记(副处级),熊小敏为公安科技系党总支书记(副处级)。11月1日,由校党委会决定,任命何隆迅为总务处综合科科长(正科级),张晓红为总务处综合科副科长(副科级),王毅为总务处车辆管理科副科长(副科级)主持工作,何歌红为总务处房产管理科副科长(副科级)主持工作。11月19日,省公安厅党委决定陈九龙任校纪委书记(副处级)。

2003年4月23日,省公安厅党委决定周忠伟、周木岚任副校长、党委委员。11月29日,校党委决定高职部工作由金昌平主持,高职部党总支工作由熊小敏主持,培训处(警官培训中心)工作由孙金山主持,科研处工作由董利主持,学生工作处工作由杰志军主持,招生就业处工作由朱文瑜主持。决定张伍三兼任监

察室主任;黄章华任政治部副主任;刘俊任办公室副主任;曾隆满任教务处副处长;吴学贵任行政财务处副处长;池进任侦查学系副主任;赵仲民任成人教育处副处长。12月3日,校党委决定施茂寅任团委副书记。

2004年1月5日,省公安厅党委同意谢山河任校政治部副主任。校党委任命张旭霞为马列教研部副主任(主持工作),陶学榆为基础教研部副主任,余志健为警察体育训练部副主任,廖宝光、丁绍良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副主任,徐俊为法律学系副主任,朱炜为教务处副处长,章剑为科研处副处长,王毅、刘建宏为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后勤管理处副处长,方文凯为侦查学系学工大队大队长(兼),王玉铭为冶安学系学工大队大队长(兼),舒如天为公安科技系学工大队大队长(兼),胡小丁为法律学系学工大队大队长(兼),熊小敏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学工大队大队长(兼),罗坚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党总支副书记兼学工大队教导员,马晨刚为侦查学系党总支副支书记兼学工大队教导员,陈星为治安学系党总支副支书记兼学工大队教导员,张剑波为法律学系党总支副支书记兼学工大队教导员,朱蕴洁为教育技术与实验中心副主任。1月8日,校党委任命李莉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团总支书记,余陆维为侦查学系团总支书记,陈勇为治安学系团总支书记,郭磊为公安科技系团总支书记,肖斌为法律学系团总支书记。任命雷进为办公室秘书科科长(正科级),刘小平为办公室档案科科长,唐文波为政治部组织人事科科长,钟琳为政治部宣传科科长,黄明玮为教务处师资科科长,董霞、涂薇薇为纪委(监察室)主办干事,梅坤为政治部组织人事科主办干事,徐昕炜为教务处教务科主办干事,刘光浩为教务处综合科主办干事,熊建军为学生工作处主办干事,金雅兰为警察培训处(警官培训中心)主办干事,黄芳为成人教育处主办干事,徐克明、万龙华为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主办干事,谢兴怀为行政财务处主办干事,陈斌为老干部工作办公室(科)主办干事,郭莉为科研处学报编辑部主任。1月9日,校党委任命熊新华为警察体育训练部擒拿格斗教研室副主任,左晓斌为警察体育训练部射击与查缉战术教研室副主任,吴健人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办公室副主任,万勇斌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教务科副科长,叶松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文科教研室副主任,邓细红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理科教研室副主任,王艳春为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学工大队副教导员,罗凤美为公安科技系刑事技术教研室副主任,徐晓玲为法律学系刑事法教研室副主

任,曹慧丽为法律学系行政法教研室副主任;刘小青为办公室调研科科长(兼),谢山河为政治部综合科科长(兼),朱炜为教务处教务科科长(兼),李俐为教务处综合科科长(兼),黄孟忠为警察培训处(警察培训中心)综合科科长(兼),伊根娣为行政财务处主办会计(兼),黄晨为公安科技系办公室主任(兼),项金发为法律学系办公室主任(兼),彭顶华为图书馆采编室主任(兼),王毅为后勤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处)车队队长(兼),刘建宏为后勤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处)保卫科科长(兼);任命马妮、刘冲、熊海军、邓云为教育技术与实验中心主办干事;任命王萍为图书馆流通室主任,卢军发为图书馆计情室主任,周剑英为图书馆期刊室主任,邓小明为后勤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处)医务所所长,谢惠玲为后勤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处)警察招待所所长。3月8日,校党委任命梅林峰为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主办干事,盛志豪为学生工作处副处长,罗小丹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副主任。3月9日,校党委任命黄良彪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副主任,吕德全为警察体育训练部副主任,黄金香、李小强为警察培训处副处长(警官培训中心副主任),谢惠玲为后勤服务中心副主任(后勤管理处副处长)。3月17日,省公安厅党委决定张明海任校党委副书记。4月1日,校党委任命毛瑞明为治安系办公室主任(兼),揭萍为侦查系侦查教研一室副主任。?月,校党委决定张学甦为校长助理。5月13日,省公安厅任命刘俊为校办公室主任,黄章华为政治部主任,曾隆满为教务处处长,董利为科研处处长,杰志军为学生工作处处长,孙金山为警官培训处处长,金昌平为成人教育处处长,朱文瑜为招生就业处处长,吴学贵为行政财务处处长,熊小敏为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部主任,池进为侦察系主任,胡豫珍为图书馆馆长,施茂寅为团委书记(正科级);任命罗华顺为警官培训处总支书记;方文凯为侦察系总支书记;王玉铭为治安系总支书记;胡小丁为法律系总支书记。9月29日,校党委任命雷进为校办公室副主任。10月8日,校党委任命涂薇薇为行政财务处副处长兼主办会计。10月26日,校党委决定叶卫国为纪委(监察室)主办干事。

2005年5月13日,校党委任命谢惠玲为警官培训处副处长(警官培训中心副主任)。9月16日,省公安厅党委决定张明海任校纪委书记(兼);陈九龙任副校长;赵武任校党委委员、校长助理(副处级)。9月16日,校党委决定吴健人任高职部办公室主任;叶松任高职部文科教研室主任;邓细红任高职部理科教

研室主任;王艳春任高职部学工大队教导员。9月20日,校党委决定:在成人教育处增挂成人教育中心牌子,由金昌平兼主任,赵仲民兼副主任。10月21日,校党委决定:任命陈勇为团委副书记,章剑为学报编辑部主任,曹云清为学报编辑部副主任(正科级),熊建军为学工处副处长,姚奉伟为行财处副处长,舒琪琳为马列部(警察管理系)副主任;张晓红为行财处综合科科长,涂薇薇为行财处财务科科长、主办会计(兼),谢兴怀为行财处管理科科长,缪强为行财处保卫科科长,田玮莉为基础部(人文社科系)公安文秘教研室副主任,邹润宇为基础部(人文社科系)涉外警务教研室副主任,邓涛为基础部(人文社科系)英语教研室副主任,宋奇飞为马列部(警察管理系)管理学教研室主任,袁慧蓉为侦查系办公室主任,汤峰为科技系安全防范教研室主任,罗求立为图书馆流通室主任;任命蔡振初为办公室主办干事,陈斌为成教处(成教中心)主办干事,宋维栋为行财处主办干事,汤振达为后勤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处)主办干事。

2006年3月,省公安厅党委决定金昌平任高职部主任,熊小敏任成教处处长。省公安厅政治部批准钟琳为政治部副主任兼宣传科科长。3月8日,校党委任命章少青为公安科技系副主任;张俐玲为校办公室档案科科长,李攀诚为治安学系团总支书记;刘小平为治安学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大队教导员。

2007年8月7日,校党委任命华杰为治安学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大队教导员,刘小平为后勤管理处副处长。9月30日,省公安厅任命罗华顺为图书馆馆长,黄金香为警官培训处党总支书记。11月7日,校党委决定丁绍良任马列教研部副主任;廖宝光任教务处副处长。

2008年12月2日,省委决定余升淮任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

2009年9月16日,校党委决定曹云清任侦查学系副主任;高静任公安科技系实验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刘冲任资产管理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吴秋玫、曹晋分别从侦查学系和学生工作处调招录体制改革公安专业管理部工作,吴秋玫主持教学科研工作,曹晋主持学生管理和党务工作。

2010年4月9日,省公安厅党委决定张旭霞任管理系主任;李小强任警官培训处党总支书记;谢山河任人文社科系党总支书记;廖宝光任管理系党总支书记;刘小青任警察体育系党总支书记。4月30日,校党委决定丁绍良任监察室主任。10月9日,省公安厅党委决定赵武任副校长。

2010年10月26日,省委决定余升淮任江西警察学院党委书记,程小白任党委副书记,张明海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周忠伟、周木岚任党委委员。2010年11月30日,省人民政府决定程小白任江西警察学院院长,周忠伟、周木岚任副院长。

2011年5月17日,院党委决定罗晓丹任警察体育系党总支副书记。

表2-2-1:

江西警察学院(1951-2011)历任领导一览表

姓名职务任职时间

屈绍建江西省公安学校校长 1951年6月—1953年3月张阜民江西省公安学校校长 1953年4月—1956年1月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副校长 1962年7月—1963年6月祝广文江西省公安学校副校长 1956年月—1957年月马兴江西公安学校副校长 1975年月—年月肖荣江西省公安学校副校长 1957年月—年月王卓超江西政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1958年6月—1962年6月张元晖江西政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1958年月—年月李斌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校长 1963年7月—1968年10月吴英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党的领导小组组长

江西政法干部学校第一副校长 1975年月—年月董殿生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副书记、副校长 1979年5月—1981年4月江西政法干部学校校长

江西省政法学校校长

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校长 1981年4月—1984年3月彭体鉴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副校长 1979年5月—1984年月李赤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副校长 1979年5月—1984年月潘硕音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副校长 1979年5月—1984年月王政斌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副校长 1979年5月—1984年月孙大武江西政法干部学校副校长 1981年3月—年月梁立栋江西公安干部学校副校长

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副校长 1984年3月—1985年9月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校长 1985年9月—1994年8月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书记 1991年5月—1994年9月邱建翔江西公安干部学校副校长

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副校长 1984年3月—1991年12月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校长 1991年12月—年月

张景和江西省人民警察学校党委书记、校长 1984年4月—1985年8月江西省公安厅党组成员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 1985年9月—1991年4月郭辉堂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校长 1986年12月—1991年12月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纪委书记 1991年12月—1993年7月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校长 1993年7月—年月黄仲贤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校长1986年月—1993年7月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纪委书记1993年7月—1996年4月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996年4月—1999年月

甘炳朗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书记 1986年12月—1993年5月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 1993年5月—1999年3月

董德明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书记 1987年3月—1990年12月胡关禄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校长 1991年12月—年月

陈文治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校长 1993年7月—1996年2月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校长 1996年2月—2000年6月

周良沱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校长 1996年4月—2009年2月

丁金福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校长 1997年11月—年月

刘日华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书记 1999年1月—2004年3月

程小白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校长 1999年1月—2002年8月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校长 2002年6月—2010年10月

江西警察学院院长 2010年10月—

余升淮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 2000年7月—2002年4月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 2008年12月—2010年9月

江西警察学院党委书记 2010年9月—

方府春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校长 2001年8月—年月

孙乐伍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 2002年5月—2008年12月张云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书记 2002年8月—2004年5月

陈九龙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纪委书记 2002年11月—2005年9月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校长 2005年9月—

周忠伟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校长 2003年4月—2010年10月江西警察学院副院长 2010年10月—

周木岚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校长 2003年4月—2010年10月江西警察学院副院长 2010年10月—

张明海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党委副书记 2004年3月—2005年9月江西公安专科学校纪委书记 2005年9 月—2010年10月

江西警察学院纪委书记 2010年10月—

赵武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校长助理 2005年9月—2009年10月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副校长 2009年10月—

(撰稿:张学甦梅坤核稿:)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信息表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信息表土壤学 姓名郑诗樟性别男出生年月1969.11 职称副教授最后学历/ 学位研究生/博士 职务无最后毕业院校华中农业大学资环学院 导师类别硕导首任导师时间2013年导师属性专职 工作单位国土资源与环境学院E-mail zhshzh123@https://www.360docs.net/doc/e612827398.html, 主要研究 方向 土壤肥力、土壤化学与环境 参加何学 术团体、任 何职务 中国植物营养与肥料学会;江西省土壤学会;江西省生态学会 个人简历 郑诗樟,男,1969年11月生,博士,副教授。1996年毕业与江西农业大学土壤与农业化学专业并留校任教,2007年11月被聘为副教授。2012年获得华中农业大学土壤学专业博士学位。自1996年留校任教以来,长期从事土壤肥力、土壤地理与水土保持、土壤化学与环境等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积极参与科研课题的研究和学术交流,主持和参与了多项国家或省级科研项目,发表文章20余篇,其中SCI刊源文章2篇。 科研情况 参与了多项国家或省级科研项目,在“江西省农田养分平衡与土壤肥力质量的时空演变”、“丘陵红壤生态系统恢复重建过程中土壤质量的演变”项目中,对江西的农田土壤养分和丘陵红壤的肥力质量有较全面的了解。特别在参加“江西烟区烤烟专用肥开发应用研究”、“分子筛包膜缓释/控释肥料的研制与应用开发”、“不同施肥结构对红壤稻田氮素动态变化的影响”项目中,做了大量的大田肥料效应试验和盆栽试验,并在烟草生产区进行了配方施肥的示范与推广,取得了重要研究成果。在参加“赣北早熟梨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研究”的项目中,主要负责土壤施肥与管理方面的生产技术规程试验。在华中农业大学博士学习期间,参加“硫酸钾在湖北省几种土壤上的施用效果研究”项目中,对硫酸钾在水稻、棉花和柑橘等作物效应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大田试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目前在研国家基金项目“水情驱动下鄱阳湖消落带土壤有机磷转化特征及微生物学机制”(No:31260143),2013.1-2016.12,主持。

江西农业大学学位论文书写及印制规定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处文件 赣农大研发[2011]19号 关于印发《江西农业大学学位论文书写及印制 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院(所): 学位论文属科学技术论文类型,在撰写时应符合《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713-87)的一般格式和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格式,特制定本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印规定通知 报:校党政领导 送:校属有关单位 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处2011年8月29日印发 共印25份

江西农业大学学位论文书写及印制规定 学位论文属科学技术论文类型,在撰写时应符合《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7713-87)的一般格式和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格式,特对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书写及印制作如下规定: 一、用纸与印制 硕士学位论文封面颜色为浅草绿色,博士学位论文封面颜色为朱红色。内页用A4纸双面印刷。 二、学位论文封面、书脊(参见附件2-5) 1.封面上的内容、格式按学校指定的式样制作。书脊上须注明学号、论文题目、作者姓名、论文上交年月。 2.论文题目应能概括整个论文主要内容,简练、确切,一般不超过36个字节,同时要译成英文。 3.学科名称,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最新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规范填写。 4.指导教师须经江西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正式批准聘任,最多不超过三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必须实行双导师制。 三、独创性申明及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参见附件6) 若学位论文研究课题系某项目资助,请注明项目名称(中英文)及其编号,并置于独创性申明页面之前。 学位论文的独创性申明,是为了进一步强化论文作者的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因此,论文作者必须对所提交的论文逐份亲笔签名承诺。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和指导教师智慧的结晶,版权属作者个人所有。但是,学位论文也是学校的宝贵资源。学校有权采用影印、缩印、电子版或其他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并按有关规定送交论文的原件、复印件或公布全文内容。因此,论文作者须申明是否同意授权学校对论文的使用权。论文使用授权的说明与独创性申明都安排在论文的第一页。 四、目录(参见附件7) 目录应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组成部分的标题。目录应列出通篇论文的大、小标题,分层次逐项标明页码。 五、摘要 摘要置于目录之后。 论文摘要是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缩影,文字要简练、明确。 1.中文摘要:中文摘要语言力求精炼。硕士学位论文摘要的字数一般为500个左右,博士学位论文摘要的字数为800-1000个。内容包括研究工作目的、研究方法、所取得的结果和结论,应突出本论文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语言精炼。

2020年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招聘辅导员试题及答案

2020年江西公安专科学校招聘辅导员试题及答案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教学与教育的关系是()。 A、途径与目的 B、部分与整体 C、过程与结果 D、现象与本质 【答案】B 2、在教师指导下发现学习,在合作学习中追求新知,寓求知于生活的教学活动属于()。 A、教师主导取向 B、学生自学取向 C、形式型策略 D、方法型策略 【答案】B 3、聚精会神”、“仔细”主要描绘的是注意的什么特点()。 A、指向性 B、集中性 C、清晰性 D、鲜明性 【答案】B 4、推动人的活动并使人的活动朝向某一目标的内部动力是()。 A、意识 B、心理 C、动机 D、意志 【答案】C 5、()标志着规范教育学的建立。 A、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

B、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 C、杜威的《民主主义与教育》 D、凯洛夫的《教育学》 【答案】B 6、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在我国,教学是以知识的授受为基础的 B、教学与教育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是一种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C、作为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的智育,主要是通过教学进行的,但不能把这两者等同 D、教学由教与学两方面组成,因此教学包括学生在教学之外独立进行的自学 【答案】D 7、()是幼儿道德发展的核心问题。 A、亲子关系的发展 B、性别角色的发展 C、亲社会行为的发展 D、社交技能的发展 【答案】C 8、以他人的高尚思想、优良品质、模范行为去影响学生思想品德的方法,称之为()。 A、榜样示范法 B、情感陶冶法 C、说服教育法 D、人格感化法 【答案】A 9、师范学校的出现,与教师成为一种独立的社会职业,从时间上来说,()。 A、是同时的 B、师范学校出现得早 C、教师成为一种独立的社会职业的时间早 D、说不清楚 【答案】C 10、下列哪一项不是理智的爱的含义。() A、对孩子有要求,不一味迁就 B、控制感情,掌握分寸 C、只在心里爱,不表现出来 D、增长儿童的爱心

2021年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公安学概论》考试大纲

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公安学概论》考试大纲 一、适用专业 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二、课程性质及教材 《公安学基础理论》是江西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学生入校后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该课程内容涵盖:警察的起源与发展,公安机关的属性、职能、任务、职权,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路线和基本方针、政策,公安执法和执法监督,公安工作保障与评价以及公安组织管理和公安改革。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阐明富有中国特色的公安工作。课程内容具有理论综合性、宏观指导性、实际应用性的特点。该课程旨在向学生打开公安工作之门,培育正确的警察职业价值观,为公安专业学生后续的专业知识打好基础。 教材:《公安学概论》:周忠伟主编,江西高校出版社2013年版,书号:ISBN 978-7-5493-0734-0。 三、考核内容(说明:带 * 表示考核重点) 第一章警察的起源、发展及其研究 第一节警察的起源 一、警察的含义 *二、马克思主义的警察起源观 *第二节警察的发展 一、萌芽时期的警察 二、古代警察 三、近代警察 四、现代警察 第三节我国人民公安机关的建立与发展 一、新中国成立前的人民公安保卫机关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人民公安机关 第四节公安学的发展 一、公安的概念 二、公安学的概念 三、公安学的发展趋向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属性、职能与宗旨 第一节公安机关的属性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警察的本质属性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警察的政治属性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警察的权力属性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警察的专业属性 *第二节公安机关的三个基本职能

一、执行法律 二、维持秩序 三、公共服务 *第三节公安机关的宗旨 一、公安机关宗旨的含义 二、公安机关宗旨的要求 *第三章公安机关的任务、职责和权力 *第一节公安机关的任务 一、公安机关任务的概念 二、公安机关的基本任务 三、公安机关的“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第二节公安机关的职责 一、公安机关职责的含义 二、明确公安机关职责的意义 三、公安机关法定职责的主要内容 四、人民警察的紧急处置职责 五、人民警察在公益方面的职责 六、公安机关各主要警种的职责 *第三节公安机关的权力 一、公安机关权力的概念 二、公安机关权力的特征 三、公安机关权力的构成 四、公安机关权力实施的基本要求 *第四章公安工作的原则、路线、方针和政策*第一节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一、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 二、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必要性 三、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实现途径 四、公安机关正确处理多重领导关系的原则 *第二节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一、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 二、我国公安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路线 三、公安工作贯彻群众路线的途径 *第三节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一、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是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博士个人情况简介

博士个人情况简介 导读:本文是关于博士个人情况简介,希望能帮助到您! 博士个人情况简介(一) 基本情况 姓名:谭XXXXX 性别:男 民族:汉族籍贯:江西萍乡 出生年月:1980年9月政治面貌:团员 健康状况:良好婚姻状况:未婚 专业:蔬菜学学历:硕士 手机:1587426816X E-mail :@ 教育及工作经历 20xx.9~20xx.7 江西农业大学农学院 20xx.9~20xx.7 浙江大学园艺系 20xx.7~至今湖南省农业科学院 外语水平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具备一定的园艺学(主要是蔬菜学)英文专业文献阅读和翻译能力。 初步科研经历 本科期间的毕业论文是跟随江西农业大学园林与艺术学院的肖金香教授从事《盆栽烤烟不同药剂对降低烟碱含量的试验研究》;通过这一阶段初步的科研试验熏陶,对田间试验统计与数据分析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初步掌握了部分生理生化方面的物质含量的测定与分析方法。

研究生期间主要从事不同肥料及其不同含量处理对萝卜生长发育过程中的农艺性状及生理生化方面的试验研究;另外协助导师及同学分别从事过番茄、茭白和莲藕方面的试验研究工作;虽然在浙江大学读研只有短短的两年时间,但我觉得这是我人生中弥足珍贵、获益匪浅的一段宝贵时光;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和科研经历,初步掌握和积累了一些有关中外文文献检索、试验设计与论文撰写等方面的实践经验。 毕业后即来到现在的单位湖南省农科院蔬菜研究所工作。工作期间,刚开始是协助红菜薹育种专家吴朝林老师从事十字花科蔬菜红菜薹育种方面的工作,通过了若干个红菜苔品种的现场评议,作为参加人之一的科研成果荣获湖南省农科院科技进步奖。后来由于工作需要被派往外地从事了一年的长沙市科技特派员工作,主要是指导我省著名的蔬菜生产基地长沙县黄兴镇光达村的蔬菜种植户进行的无公害蔬菜规范化栽培技术方面的工作;在此期间,通过多种渠道为当地及我院(所)争取了总计达9万元的项目经费,作为科研项目《无公害大棚蔬菜农残控制技术研究》的申报书撰写和项目主持人,分别获得了长沙市科技局和湖南省科技厅的资助。后由于之前的红菜薹育种主持人吴朝林老师因病不幸逝世,加上一些主、客观方面的原因,我只得重新选定一个老师继续从事蔬菜科研育种工作。目前主要跟随冬瓜育种专家周火强老师从事冬瓜育种方面的工作,今年也审定了三个冬瓜新品种,另外也已开始番茄育种方面的工作。 发表文章 《萝卜肉质根形成与膨大的生理研究》(《北方园艺》20xx年第1期,第一作者); 《土壤水分含量与施氮量对辣椒产量与品质的影响》(《辣椒杂志》20xx 年第1期,第三作者);

2021年江西警察学院专升本《刑事诉讼法》课程考试大纲

《刑事诉讼法》课程考试大纲 一、适用专业 法学、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二、课程性质及教材 <<刑事诉讼法>>是法学专业14门主干课程之一,是江西警察学院等公安专业必修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刑事诉讼法》是以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刑法学等学科为先修前提的课程,具有可操作性、应用性和实用性的特点。《刑事诉讼法》主要研究刑事诉讼的目的和价值,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以及刑事诉讼程序,规定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职能及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课程内容具有理论综合性、宏观指导性、实际应用性的特点。为将来从事法学研究或者司法实践工作打下基础。刑事诉讼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 教材:《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6月第5版,陈光中主编标准书号:ISBN978-7-301-22570-7/D.3343 三、考核内容 第一章概论 第一节刑事诉讼 一、诉讼的概念、种类 二、刑事诉讼的概念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第二章刑事诉讼中的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 第一节刑事诉讼中的国家专门机关 一、公安机关 二、人民检察院 三、人民法院 四、其他专门机关 第二节诉讼参与人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二、被害人 三、其他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 第三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的含义 二、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 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含义 四、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的具体内容 五、审判公开原则的含义及不公开审理案件的范围

六、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的含义 七、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的具体内容 八、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具体内容及这项原则要求 第四章管辖 第一节立案管辖 一、立案管辖概念 二、立案管辖的具体分工 第二节审判管辖 一、审判管辖的概念 二、级别管辖的概念及具体分工 三、地区管辖的概念及划分的原则 第五章回避 一、回避的理由 二、适用回避的人员和程序 第六章辩护与代理 第一节辩护 一、辩护概述 二、辩护的种类 三、辩护人的责任和地位 四、辩护人的权利 第二节代理 一、代理的概念 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具体规定 第七章证据 第一节证据的概念 一、证据的概念 二、证据的本质特征

博士个人情况简介

博士个人情况简介 本文是关于博士个人情况简介,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博士个人情况简介(一) 基本情况 姓名:谭XXXXX 性别:男 民族:汉族籍贯:江西萍乡 出生年月:1980年9月政治面貌:团员 健康状况:良好婚姻状况:未婚 专业:蔬菜学学历:硕士 手机:1587426816X E-mail :@ 教育及工作经历 20xx.9~20xx.7 江西农业大学农学院 20xx.9~20xx.7 浙江大学园艺系 20xx.7~至今湖南省农业科学院 外语水平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具备一定的园艺学(主要是蔬菜学)英文专业文献阅读和翻译能力。 初步科研经历 本科期间的毕业论文是跟随江西农业大学园林与艺术学院的肖金香教授从事《盆栽烤烟不同药剂对降低烟碱含量的试验研究》;通过这一阶段初步的科研试验熏陶,对田间试验统计与数据分析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初步掌握了部分生理生化方面的物质含量的测定与分析方法。 研究生期间主要从事不同肥料及其不同含量处理对萝卜生长发育过程中的农艺性状及生理生化方面的试验研究;另外协助导师及同学分别从事过番茄、茭白和莲藕方面的试验研究工作;虽然在浙江大学读研只有短短的两年时间,但我觉得这是我人生中弥足珍贵、获益匪浅的一段宝贵时光;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和科研经历,初步掌握和积累了一些有关中外文文献检索、试验设计与论文撰写等方面的实践

经验。 毕业后即来到现在的单位湖南省农科院蔬菜研究所工作。工作期间,刚开始是协助红菜薹育种专家吴朝林老师从事十字花科蔬菜红菜薹育种方面的工作,通过了若干个红菜苔品种的现场评议,作为参加人之一的科研成果荣获湖南省农科院科技进步奖。后来由于工作需要被派往外地从事了一年的长沙市科技特派员工作,主要是指导我省著名的蔬菜生产基地长沙县黄兴镇光达村的蔬菜种植户进行的无公害蔬菜规范化栽培技术方面的工作;在此期间,通过多种渠道为当地及我院(所)争取了总计达9万元的项目经费,作为科研项目《无公害大棚蔬菜农残控制技术研究》的申报书撰写和项目主持人,分别获得了长沙市科技局和湖南省科技厅的资助。后由于之前的红菜薹育种主持人吴朝林老师因病不幸逝世,加上一些主、客观方面的原因,我只得重新选定一个老师继续从事蔬菜科研育种工作。目前主要跟随冬瓜育种专家周火强老师从事冬瓜育种方面的工作,今年也审定了三个冬瓜新品种,另外也已开始番茄育种方面的工作。 发表文章 《萝卜肉质根形成与膨大的生理研究》(《北方园艺》20xx年第1期,第一作者); 《土壤水分含量与施氮量对辣椒产量与品质的影响》(《辣椒杂志》20xx年第1期,第三作者); 《芥菜分类生物学研究进展》(《宁波农业科技》20xx年第3期,第六作者); 《DNA分子标记技术及其在蔬菜遗传育种研究中的应用》(《长江蔬菜》20xx 年第10期,第一作者); 《冬瓜主要经济性状的遗传效应分析》(《湖南农业大学学报》20xx年第2期,第三作者); 《辣椒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及利用研究进展》(《辣椒杂志》20xx年第2期,第一作者); 《萝卜施用“浩博”牌生物活性有机肥效果的试验研究》(《宁波蔬菜》20xx 年第3期,第一作者); 《辣椒在不同温度条件下萌发特性的研究》(《辣椒杂志》20xx年第4期,第

江西警察学院建院六十周年庆祝活动方案

江西警察学院建院六十周年庆祝活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2011年10月中旬,我院将举行建校六十周年庆祝活动。为做好六十周年校庆的筹备工作,确保校庆各项活动有序、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校庆主题:广联校友、加深友谊、传承文化、展示成就、共创未来,为把江西警察学院建成区域性、有特色、高水平的公安本科院校而努力奋斗。 二、本着“热烈、庄重、务实、俭朴”的原则,通过人人参与,展示警院亮点,凝聚师生人心,推进学院发展 三、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六十周年校庆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余升淮 副组长:程小白 成员:张明海、周忠伟、周木岚、陈九龙、赵武、张学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校庆办公室主任:周忠伟(兼) 校庆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负责校庆筹备圾活动期间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工作人员在全院范围内选调2至3名。学院成立若干工作小组。 四、校庆活动内容 六十周年校庆活动由五个板块,15项活动内容构成 具体如下: (一)校庆庆典

1、举行六十周年校庆大会 2、学生方队分列式及警乐队表演 3、警事技能及警务战术演练 4、举办专场师生文艺晚会 (二)校园文化 5、举办校友、师生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 6、征集并印制校友回忆录 7、编撰校友、学院教师公安政法工作研究论文集(三)校史编撰 9、完善警院史馆布展 10、编印《江西警察学院院史稿》 (四)校友联谊 11、编辑校友通讯录 12、组织“校友寻访”及校友捐献活动 13、建设校友感恩林 14、成立校友理事会及建立各分会 (五)学术论坛 15、举办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社会安全研讨会与学术讲座 五、责任分工(略) 六、活动步骤(略) 七、工作要求(略)

江西警察学院校史治安系

第四节治安管理学系及其专业 一、治安管理学系发展史 (一)历史沿革。 1、机构设置。 治安管理学系于1986年9月正式成立。 1978年1月,在江西政法干校基础上成立江西省政法学校。1979年5月,学校内设七个机构,其中公安教研室为当时公安业务教学机构,袁世称任主任。1982年8月,公安教研室分为第一公安业务教研室和第二公安业务教研室。1984年9月,省政府批准江西公安干部学校改为江西公安专科学校。11月,第一公安业务教研室改为公安业务基础教研室,王彬任公安业务基础教研室主任。1986年,经省编委、教委批准,江西公安专科学校设立治安管理学系,公安业务基础教研室改为治安管理学系,王彬任主任。 1988年2月,治安管理学系设公安基础理论教研组(组长孔芳生)、心理学教研组(组长高文阶,后为孔文杰)、治安管理教研组(组长邓光速)。 1992年6月,治安管理学系下设机构调整为治安业务教研组(组长罗华顺)、保卫学教研组(组长刘明洁,后为周检平)、犯罪学教研组(组长陈雯)。 1997年9月,治安管理学系下设机构调整为治安管理教研组(组长李小强)、保卫学教研组(空缺)、公安学基础理论教研组(杨瑞清兼组长)、犯罪学教研组(组长陈雯)。1998年筹建道路交通管理学系,设交通专业教研室和交通实验室。 2000年4月,校党委决定成立校心理咨询中心,挂靠治安管理学系,由朱耀琴具体负责,咨询员有朱耀琴、陈雯、余泓。 2002年4月,校党委决定有关教研室归属作如下调整:治安管理学系安全防范技术相关课程与人员划归公安科技系;治安管理学系犯罪学教研室成建制划

归侦查学系。 2002年8月,治安管理学系下设治安管理教研室(主任刘小荣)、社区警务教研室(主任刘晓彬)、交通管理教研室(主任乐新宇)。 2007年11月,学校批准成立公共事务管理教研室。 2、学科发展。 1986年,治安管理专业正式招生。 1990年,我系教师编写出版了我国第一部介绍保安服务公司的著作——《现代“镖局”——保安服务公司》。 1994年,增设公安保卫专业,首批招收普通大专生60人,1998年停招。 1995年,治安管理学系完成“模拟派出所”和“安全防范演示室首期工程”建设。 1997年12月,学校增设道路交通管理专业。1998年首批招收道路交通管理专业普通大专生60人。2000年明确交通管理专业并入治安管理学系。 2001年对860名学生进行了心理普查,为有心理障碍的学生进行了心理咨询,开展了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001年,由学校主办、治安管理学系承办的第三届华东地区公安院校治安管理学术研讨会在鹰潭龙虎山召开。 2002年,学校与南昌大学联合办学,2003年起治安管理学系与南昌大学联合招收法学专业治安管理方向本科学生,2010年停招。 2003年,增设公共事务管理专业(公共安全管理方向),2004年开始招生;2009年改为公共事务管理专业(高校安全保卫方向),并于同年9月正式招生。 2006年起,治安系承担公务员课程中的《公安基础知识》课程教学。 2006年11月,治安系承办了全国公安院校21世纪规划教材《社区警务教程》和《户政管理教程》统稿研讨会。 2006年,治安管理专业被评为江西省高职高专教育示范专业;《公安学概论》课程被评为省级优质课程。 2008年12月,“治安管理”专业被省教育厅评为2008年江西省高校特色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投稿注意事项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投稿注意事项 近日,学报编辑部收到了新闻出版署《关于同意〈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更名为〈江西警察学院学报〉及变更主办单位的批复》(新出审字[2011]195号),我院学报正式更名为《江西警察学院学报》,刊号为CN36-1316/D,原刊号CN36-1213/D作废。 为更好地把《江西警察学院学报》办成一流的公安本科院校学报,现将我刊的投稿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每篇稿件字数控制在9000字以内(约稿和优质论文除外) 二、为突出我院学报特色,我刊主要刊发公安、法学类论文,主要栏目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警察学、警察忠诚教育研究、刑事侦查(含刑事技术)、经济犯罪侦查、治安学(含公安派出所研究)、刑事法学、犯罪学、警察管理学、公安教育等。 三、本刊坚决反对学术不端行为。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反对一稿多投。 四、请准确区分注释和参考文献。 注释是对论文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在正文中用数字加圆圈(如①②③)按先后次序标注,放在当页的页脚。 参考文献是写作论文时所引用的文献书目,在正文中用数学序号加方括号(如[1] [2])在正文按先后次序标注,谢谢在论文文末。引文数据标明出处请严格按照《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如: 1. 普通图书(包括教材等)、会议论文集、资料汇编、学位论文、报告(包括科研报告、技术报告、调查报告、考察报告等)、参考工具书(包括手册、百科全书、字典、图集等) [序号] 主要责任者. 文献题名:其他题名信息(任选) [文献类型标志]. 其他责任者(任选).版本项(任选).出版地:出版者(有编号的知名系列报告可不注出版地和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1]刘国钧,陈绍业,王凤翥.图书馆目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57:15-18. [2]昂温G,昂温P S.外国出版史[M].陈生铮,译.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1988:25. [3]辛希孟.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A集[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66. [4]公安部交管局.49~99五十年交通事故统计资料汇编[G].北京:群众出版社,2000:156. 2. 期刊文章 [序号] 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建议外文刊名后加ISSN号),年,卷(期):起止页码. [5]何龄修.读顾城《南明史》[J].中国史研究,1998,(3):167-173. 3.报纸文章 [序号] 主要责任者. 文献题名[N]. 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6]谢希德.创造学习的新思路[N].人民日报,1998-12-25(10). 4. 析出文献 [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志]// 原文献主要责任者(任选).原文献题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 [7]王家益.1995年湖南省交通肇事逃逸案件[G]//公安部交管局.49~99五十年交通事故统计资料汇编.北京:群众出版社,2000:32. 五、投稿时请注明作者简介,格式为:姓名(年-),性别,籍贯,单位,职称(职务),学历,研究方向:。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邮编:通讯地址:。论文属基金项目,亦请注明课题名称、立项单位、编号等信息。 六、投稿论文应有摘要和关键词。摘要应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篇幅为100~300字。摘要应当是直接反映学术论文的观点,摘取论文中最精要的内容,包括论文的主要论点、论

江西警察学院学生督察工作条例

江西警察学院学生督察工作条例 (试行) 第一条:为完善学生警务化管理监督机制,根据公安部政治部《公安院校警务化管理规定》和《江西警察学院学生警务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江西警察学院学生警务化管理执行委员会领导全院学生督察工作,负责对全院各系大队、中队执行警务化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学生处警务科承担江西警察学院警务化管理执行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能。 第三条:江西警察学院学生督察队(隶属学生处警务科)对全院学生,各大队警务化管理执行委员会对本大队所辖各中队及学生,各中队纪检委员对本中队学生具备督察职能。 第四条:督察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忠于职守; (二)实事求是,严守纪律; (三)经专门培训合格。 第五条:督察工作基本任务:监督学生警务化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制止、纠正学生中违规违纪行为,维护学院正常管理秩序。 第六条:督察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二)文明依章原则 (三)及时高效原则 第七条:督察工作内容 (一)警容风纪督察。 凡违反《人民警察着装规定》和《江西警察学院警务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未按要求规范着装、仪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以及举止、行为失当的予以督察; (二)一日生活制度执行督察。 对《江西警察学院警务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六章第二节规定内容(早操、内务、队列、上课、晚自习、晚就寝、休整状态、值班)执行不到位的予以督察; (三)校园安全督察。 为维护校园安全、团结、稳定,对打架斗殴、违反学院安全规定使用大功率电器、在校园内驾驶机动车辆和摩托车等不安全因素的行为予以督察。 (四)学习及生活区域管理督察。 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宿舍等区域是学生学习与生活的重要场所,为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养成,建立良好的生活秩序,对违反以上区域管理的行为予以督察。 (五)文明礼节督察。 文明礼节是维系校园正常生活,师生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对违反文明礼节的行为予以督察。 第八条:鉴于督察的内容是学生基本遵循的规范且在督察前已经设置专门教育程序(新生入学教育、签定安全守纪承诺书等)。因此,督察程序即为处罚程序。处罚是更为

江西警察学院校史(二)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一节组织机构沿革 一、公安学校 1950年10月,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发了省、市、县公安机关组织概则草案,规定了省公安厅设公安干部学校,配正副校长各1人,下设教育、组织、校务3个科,承办培养教育公安干部事宜。 1952年,三反运动结束后机关定编。省公安厅机关定编240人,其中学校22人,为公安厅机关组成部分,校长(或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是厅务会议和厅党组成员。 1954年,祝广文任教育长。根据公安部政治部关于调整各地公安学校组织机构加强教学工作的意见:成立教务处。改教育长为教务长。下设理论教研室、业务教研室、教务行政组。教务处直接管理学员队。另设校长办公室、政治协理员办公室(政工科)、行政科(校务科)。 1955年2月,省编委批准,学校组织机构设校长办公室、教务处、组织科、行政科。按培训学员400名的7:1配备,学校编制为57人。 1957年,根据公安部在天津召开全国公安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学校调整组织机构,教学工作直接在校长领导下进行。撤销教务处,设校长办公室、理论教研室、业务教研室,政工科、总务科。 二、政法学院 1958年,在大跃进形势的推动下,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决定设置江西政法学院。江西省公安学校划入该院。江西政法学院由省人民委员会领导,省人民委员会政法办公室具体管理。省编委批准学院编制为70人。教职工主要来自江西省

公安学校。58名教职员工中,来自公安学校的23名,行政学院的5名,政法部门及其它单位调来的12名,新分来的1958届高校毕业生18名。 1959年省编委颁布的《高等学校机构编制标准(草案)》规定,江西政法学院为三类学校,以500名学生为基数,按5.5:1配备教职员工。全院编制91人,其中勤杂人员9人。学院党群系统设党委办公室,下设组织科(负责干部、人事工作)、宣教科(负责教务、图书、资料、院刊等工作)、团委。行政方面设院长办公室,总务处(负责总务、财会、食堂、生产、医务所等项工作)。教学单位设马列主义教研室、政法教研室、公安教研室,还有专职语文教员和体育教员各1人。学院未设系,只设公安、政法两个大班。公安分成三个班,即公安一班,公安二班,公安三班,学员是公安保卫干部。政法分成五个班,政法一班为检察班,政法二班为司法班,政法三班为民政班,政法四班、五班为学生班。公安三个班由公安教研室负责联系和管理,政法一、二、三班由政法教研室负责联系和管理。政法四、五班由马列主义教研室负责联系和管理。负责联系和管理的机构派出教师分别担任各班班主任。按当时学院领导说,教研室既是教学单位,又是行政单位。学院教职员工一直在55至65人之间,没有满过编。副院长兼副书记(副厅级)主持工作,各教研室和总务处由一位主任或副处长主持工作,没有副职,没有冗员。1960年,为了响应省委的号召,参加农村整风整社运动,学院还下放了19人到弋阳县等地农村工作。其中有10名是教师, 1958年国家分配来的大学毕业生,学院的教学骨干。 1961年,省委、省人委贯彻中共八届九中全会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先后于1961年5月、10月和1962年8月,提出了对全省全日制大中专学校调整的意见。在省第四次方案中不再保留江西政法学院。而是改为江西政法干部学校。 三、政法干部学校 1962年,江西政法学院改为江西政法干部学校。省委决定,江西政法干部学校由省委政法领导小组主管,省公安厅代管,编制精简为50人。干校主要任务是分期分批轮训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含公安、检察、审判、司法、民政)在职干部。教学内容根据不同的生源,有时偏重政治理论,有时偏重业务知识。学生不计学历,培训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精选-博士生个人简历

博士生个人简历 基本情况姓名:谭XXXXX 性别:男民族:汉族籍贯:江西萍乡出生年月:1980年9月政治面貌:团员健康状况:良好婚姻状况:未婚 专业:蔬菜学学历:硕士 手机:1587426816X E-mail :@163教育及工作经历2000.9~2019.7 江西农业大学农学院2019.9~2019.7 浙江大学园艺系2019.7~至今湖南省农业科学院外语水平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具备一定的园艺学(主要是蔬菜学)英文专业文献阅读和翻译能力。初步科研经历本科期间的毕业论文是跟随江西农业大学园林与艺术 学院的肖金香教授从事《盆栽烤烟不同药剂对降低烟碱含量的试验研究》;通过这一阶段初步的科研试验熏陶,对田间试验统计与数据分析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初步掌握了部分生理生化方面的物质含量的测定与分析方法。研究生期间主要从事不同肥料及其不同含量处理对萝卜生长发育过程中的农艺性状及生 理生化方面的试验研究;另外协助导师及同学分别从事过番茄、茭白和莲藕方面的试验研究工作;虽然在浙江大学读研只有短短的两年时间,但我觉得这是我人生中弥足珍贵、获益匪浅的一段宝贵时光;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和科研经历,初步掌握和积累了

一些有关中外文文献检索、试验设计与论文撰写等方面的实践经验。毕业后即来到现在的单位湖南省农科院蔬菜研究所工作。工作期间,刚开始是协助红菜薹育种专家吴朝林老师从事十字花科蔬菜红菜薹育种方面的工作,通过了若干个红菜苔品种的现场评议,作为参加人之一的科研成果荣获湖南省农科院科技进步奖。后来由于工作需要被派往外地从事了一年的长沙市科技特派员 工作,主要是指导我省著名的蔬菜生产基地长沙县黄兴镇光达村的蔬菜种植户进行的无公害蔬菜规范化栽培技术方面的工作;在此期间,通过多种渠道为当地及我院(所)争取了总计达9万元的项目经费,作为科研项目《无公害大棚蔬菜农残控制技术研究》的申报书撰写和项目主持人,分别获得了长沙市科技局和湖南省科技厅的资助。后由于之前的红菜薹育种主持人吴朝林老师因病不幸逝世,加上一些主、客观方面的原因,我只得重新选定一个老师继续从事蔬菜科研育种工作。目前主要跟随冬瓜育种专家周火强老师从事冬瓜育种方面的工作,今年也审定了三个冬瓜新品种,另外也已开始番茄育种方面的工作。发表文章《萝卜肉质 根形成与膨大的生理研究》(《北方园艺》2019年第1期,第一 作者);《土壤水分含量与施氮量对辣椒产量与品质的影响》(《辣椒杂志》2019年第1期,第三作者);《芥菜分类生物学研究 进展》(《宁波农业科技》2019年第3期,第六作者);《DNA分子标记技术及其在蔬菜遗传育种研究中的应用》(《长江蔬菜》2019年第10期,第一作者);《冬瓜主要经济性状的遗传效应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

江西农业大学2017年接受在职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一、单位名称:(甲方)组织机构代码:(甲方)委托江西农业大学(乙方)招收在职定向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经甲、乙双方商定,从2017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录取(丙方)为专业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在职定向培养博士生列入乙方的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需向乙方交纳培养费每学年壹万元,三年共计叁万元。每学年开学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的培养费方可注册,首次交培养费应在2017年9月1日前到帐。 三、在职定向培养期间,丙方的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等留在甲方,丙方的生活费、医疗费及其他福利费等由甲方负责。毕业时,由乙方按甲方要求为丙方办理派遣及档案转递手续。 四、丙方于在职定向培养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学籍管理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如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则由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并通知甲方;如丙方受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及因其他原因退学,或学位论文不能通过答辩时,由乙方将丙方退至甲方;丙方因病休学、自身造成伤亡或发生其他事故,由甲方按照其单位在职职工的待遇进行处理,乙方不退培养费且不负任何责任。 五、丙方的培养按乙方有关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其所学课程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符合学位授予要求,可授予博士学位。 六、甲方与丙方间需磋商的上述未尽事宜,由甲方和丙方商定。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保存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博士毕业前有效。 八、请甲方及时将签好的协议及培养费寄至乙方,否则乙方将取消丙方的入学资格。甲方(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乙方(单位盖章):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江西农业大学接受在职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江西农业大学2020年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全日制研究生) 一、单位名称:(甲方)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甲方)委托江西农业大学(乙方)招收在职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经甲、乙双方商定,从2020年硕士生入学考试中录取(丙方)为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在职定向培养硕士生列入乙方的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需向乙方交纳培养费每学年捌仟元,三年共计贰万肆仟元。每学年开学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的培养费方可注册,首次交培养费应在2020年9月1日前到帐。 三、在职定向培养期间,丙方的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等留在甲方,丙方的生活费、医疗费及其他福利费等由甲方负责。毕业时,由乙方按甲方要求为丙方办理派遣及档案转递手续。 四、丙方于在职定向培养期间必须遵守乙方的学籍管理制度和其他规章制度,如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则由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并通知甲方;如丙方受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及因其他原因退学,或学位论文不能通过答辩时,由乙方将丙方退至甲方;丙方因病休学、自身造成伤亡或发生其他事故,由甲方按照其单位在职职工的待遇进行处理,乙方不退培养费且不负任何责任。 五、丙方的培养按乙方有关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其所学课程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后,符合学位授予要求,可授予硕士学位。 六、甲方与丙方间需磋商的上述未尽事宜,由甲方和丙方商定。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保存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硕士毕业前有效。 八、请甲方及时将签好的协议及培养费寄至乙方,否则乙方将取消丙方的入学资格。 甲方(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乙方(单位盖章):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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