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控制要求

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控制要求
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控制要求

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控制要求

一、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控制要求

1.对外协加工厂的质量管理能力进行认定,认定合格后方可承担公司产品的加工任务。认定的内容主要从原物料采购的质量控制、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检验能力和检验控制等方面着手,同时还需进行以下的审定。

A 外协加工厂的组织结构,主要是组织的“规模”和质量管理机构的“独立自主性”;

B 是否建立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需提供有效的体系认证证明及相关的体系运行情况记录;

C 产品的质量认证情况,是否通过产品质量认证,包括产品的品牌、产品的知名度等;

D 资源配置情况,主要是质量管理(或控制人员)的资质与能力,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提供与管理;

E 产品实现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主要是如何对原材料进行质量控制、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产品质量检测的标准和依据、检验能力和检验控制、生产操作人员的技能、生产设备的性能、维护和保养、产品的防护等等;

F 质量异常情况的处理,主要是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方式;

G 质量异常的纠正和预防,针对不良问题采取的控制措施;

H 数据统计分析,使用的统计、分析方式等。

2. 外协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产品外协加工厂进行技术、质量等管理能力检查。

A 检查不合格时,被查工厂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

B 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时,应停止加工本公司产品,整改达到要求后,才能恢复加工公司产品。

C 必要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取消其加工本公司产品的资格。

3.外协加工本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辅料事先必须经本公司认可后采购。并且主要原材料、辅料更换规格型号或厂家时,须事先通知本公司,经公司有关部门确认,方可执行。主要原(辅)材料的变更表现情况如下:

A 管料类、棒料类、型材类的更换,特别是用于型材类的变动;

B 电镀加工厂商的更换,主要是电镀的种类变动;

C 热浸锌表面处理的更换,主要是热浸锌的表面质量;

D 氟碳喷涂及电泳厂商的更换。

4.外协加工厂应制订完整的技术文件和质量控制文件,并按文件要求组织生产。同时应做好加工产品的质量统计和分析工作,保存质量控制的原始记录。其中需要形成的几个主要文件如下:

a. 生产用的技术文件

——产品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产品防护的控制程序;

——相关机台或工序的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

b. 质量控制文件

——产品生产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数据统计分析控制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相关的检验标准和检验规程,包括进货、生产过程、最终成品等。

5.外协加工厂应设立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所有产品的检验和试验,以确保产品的加工质量。

——质量管理机构需独立于其他部门,并且直接对最高领导人负责;

——质量管理机构需参加公司各类相关的会议;

——检验机构的岗位设置与人员配备情况(健全性),现场检验人员的配备需符合相关岗位的人员配备需求;

——检验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和对不良产品的处理能力。

二、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1.原材料进厂后由采购部门的相关人员或仓库保管人员,按有关标准的要求完成初步的物料核实及数量验收后,放置于原物料“待检区”,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的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A 对于原物料的进货需制定相应的《进货检验规程》,其中主要的原物料必须由专职的质量检验人员负责检验,检验规程中需明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外观检验、物理性能检测、型式试验及判定准则等内容。

B 进货检验时,应形成的相关记录主要有《来料报验单》及相关的原始《检测报告》。

2.进货质量检验人员都必须按有关标准规定,对原材料的性能、规格尺寸、外观和缺陷等进行检验,并做好原材料检验的原始记录,经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及签字后的原材料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A 原物料到货时,随货同行的还应有质量检验报告、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质量证明;

B 对于主要的原物料还应由供应商提供当批产品的相应检测数据;

C 主要原物料的进货检验一般不允许采用“验证”的方式进行检验,生产厂商应该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特殊情况例外)。

3.对进入公司的原材料、外协加工件及外购零配物品等物料,经检验确属不合格的,应由检验人员填写相应的不合格处置单或退料单(退料原因写清楚)反馈给采购部门进行相应的处理,凡物料进入公司后应及时检验,以便采购部门将不合格的物料、零配件及时调换或向外协、外购单位要求退货。

A 对于采购部通知检验的产品,检验人员应及时进行检验(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2天);

B 进货检验不合格时,应形成的相关记录主要有《质量信息反馈单》以及相关的原始检验、检测数据。

4.当生产急需使用而来不及检验的原材料,在可追溯的前提下,可采取“紧急放行”的方式进行操作,但必须经有关部门领导批准。

A 对于生产急需使用的原材料,可由采购部仓库管理员或生产部门填写相应的《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并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后放行。放行的同时应按规定的要求留取一定数量的送检“样品”,以提供给检验人员进行检测;

B 针对于采取“紧急放行”使用的原物料,生产过程中的各工序需进行质量的全程监控,一但发现质量异常可及时处理。

5.在采取“紧急放行”操作的同时,检验人员应按规定的标准要求继续完成该批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不合格时可由质量管理部门的人员负责对该批“紧急放行”的产品进行追踪处理。

A 对于“紧急放行”后留取的样品,检验人员同样按常规进行检验、检测。

6.经过检验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及时作出合格、不合格等状态标识,以避免不良原材料的误用。

A 合格与不合格的标识分为“区域”标识和“产品”标识两种;

B 区域标识主要有“待检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及“待处理品区”;

C 产品标识主要有“合格品”、“不合格品”和“待处理品”;

D 对于标识可采取“颜色”管理,如不合格、待处理等不良产品(或区域)采用“黄色”进行标识,合格品(或合格品区)采用“蓝色”标识等。

7.质量管理部门每月、每季度、每年应根据原物料品名、规格、类别对检验结果进行统计,并记录在供应商供货质量等相关记录表内,以提供给采购部门作为选择供厂商或要求供应商整改的参考资料。

B 相应的质量记录主要有《质量信息反馈表》《质量过程管制卡》。

三、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

1.生产部门在生产或加工各类产品的过程中,应按照相应的订单要求和程序文件进行生产。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应技术规定,同时按工艺要求对技术参数进行设定。

A 产品生产的依据主要是由“客户订单”转换而来的《生产工艺流程卡》、《生产计划单》及相关的质量技术标准;

B 需制定相应的《生产过程控制程序》和各工序的《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

C 对生产过程的工艺技术参数进行记录。

2.外协加工厂应制定生产过程的相关质量控制文件,并按文件的要求进行生产过程的产品质量控制。

A 应制定相应的《产品生产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产品防护的控制程序》、《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数据统计分析控制程序》及《记录控制程序》等主要质量控制文件;

B 生产过程应按文件的要求执行质量控制,当文件不适应(或不可操作)时应及时予以更新。

3.在按文件进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时,生产中的每一位作业人员应对所生产的在制产品实施自主检查,以提早发现异常,迅速处理,避免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或出厂,进而确保在制品的质量。

A 制定相应的自检、互检、专检的三检制度。

4.各种规格的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首件和首批必须检验,凡未经首检的产品不准批量生产。

A 涉及的检验记录主要有《产品首检表》和《产品生产日报表》。

5.在生产的过程中,生产操作人员还应全程关注生产的产品质量情况,并进行定时与不定时的抽检,发现质量异常立即调整生产工艺或停止生产,直到不良问题解决为止。

A 在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和质量控制点需设置专职(或兼职)检验人员,当发现质量异常时能及时反馈给操作人员。

6.生产部门的各加工工序在执行本工序产品的自主检查的同时,还应对上道工序转入的半成品予以查验,以避免因上道工序质量的失控而导致后道工序不良品的产生。

A 要求后道工序的生产操作人员具备一定的质量检验与控制能力;

B 生产操作人员应经过设备结构与运行原理的相关培训。

7.各生产加工工序在自主检查及上下道工序检查中发现质量异常或工序间半成品移转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向所在部门主管报告和处理,同时反馈到质量管理部门。

A 对于质量异常情况应形成相应的记录,其中应当包括不良原因分析与改善措施。

8.生产过程中应设有专职的过程检验人员负责半成品的质量检验,并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品按相关的不良品控制文件进行处理,同时做好相应的质量检验记录。

A 涉及的记录有《制程管制卡》和《质量信息反馈单》。

9.过程检验人员应采用合理的抽检方式,认真检查各道加工工序产品的质量,并对各工序的质量控制情况进行跟踪,严禁不合格的半成品转入下道工序或出厂。

A 针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检验可采用“全检”和“抽样”的方式进行,如采用“抽样”则需按GB/T2828.1—2003的标准进行,一般检验水平为Ⅱ级,AQL值可根据产品的质量要求采用1.5。

10.现场各级主管均有督促所属生产操作人员确实执行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检查所属各工序的质量控制情况,一旦发现有不良或质量异常时除应立即处理外,还应指导操作人员如何进行改善和控制,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疏忽的责任,以确保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及降低不良的重复发生。

四、成品出厂前的质量控制

1.最终的成品检验是对生产过程最终加工完成的制成品是否符合规定质量要求所进行的检验,并为产品符合规定质量要求提供证据,外协加工厂应设立专职的检验人员进行检验,确保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A 首先应该明确检验的依据和标准(如生产流程单、图稿或样品、合同评审单、检验标准等);

2.成品检验人员应根据相关的文件规定实施质量检验,检验时应按照相关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等标准要求,对产品的整体外观、规格尺寸或物理性能进行全面检查。

A 检验人员在检验的过程中,需确保检验项目的“全面性”(如在检验尺寸时,同样需要检查外观质量情况);

B 检验一般情况下由外观检验、尺寸检验、焊接检验、装配检验,其中可根据不同的要求进行“选择性”重组。

3.对检验人员在成品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照相关的程序文件进行处理,同时根据不合格情况的严重程度制定相关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A 对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在处理时,按问题的严重程度一般分为两类:“一般不合格”和“严重不合格”,对于判定为“严重不合格”的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整改。

4.每批产品在检验的过程中必须记录检验的原始数据、观察的技术状态和检验的环境条件等,产品入库前,必须经检验人员签字、确认后始可办理入库手续。

A 涉及的相关记录主要有《制程管制卡》等。

5.检验人员根据检验记录所记载的检验结果和出厂检验依据的有关标准文件,按规定程序对成品是否合格,能否放行出厂作出判定,还应对检测记录的正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确认后,出具“检验报告”。

A 涉及的相关记录主要有最终成品出厂的《检验报告》。

五、不合格的控制

1.外协加工厂在进行不合格控制时,应制定相关的程序文件,并按照文件的要求对不合格的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对于严重不合格必须制定相关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A 应制定相关的《不合格控制程序》,其中不仅包括对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理,同时还应涉及对质量异常问题的处理;

B 对于严重的“不合格”(包括不合格品与质量异常)应进行原因分析,并制定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2.在制定相关的程序文件中,应明确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处理步骤、处理审批人员等。

A 在处理不合格品时还应明确处理的“时效性”,也就是需要确定处理的完成期限。

3.在原物料进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由质管部门检验人员填写相应的不合格品处理表单转交采购部门确认后,联系供应商进行处理。

A 在采购部门联系供应商进行不良品的处理时,还应要求其进行不良原因分析,并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B 进货检验人员对随后的几批产品检验中应加严检验;

C 涉及的相关记录主要有《质量异常信息反馈单》。

4.对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和成品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应由相关检验人员填写不合格品处理表单,并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应质量异常情况,以便于能迅速、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解决,进而确保产品质量。

A 涉及的相关记录主要有《质量信息反馈单》和《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5.生产部门在生产的过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序立即进行不良品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外,还应追踪不良产生的原因,以便制定措施予以改进。

A 在进行不良原因调查后,需形成相关的原因分析与改善措施,一般包括不良原因描述、不良原因分析、改善措施等,同时有关人员还要对改善过程和结果实施跟踪验证。

6.在对轻微不合格品采取放行的方式处理时,事先必须征得客户(本公司)的同意后才可以入库出货。

A 轻微不合格品主要表现为,不影响产品的正常使用、不影响产品的各项性能、仅在产品的边角或里面有轻微的不良。

B 对于轻微不合格品在初步判定采取“放行”前,必须与客户进行协商,并且只有经客户同意后才能“放行”,否则仍按不合格品处理。

7.对于在运输过程中或交付使用后发生的不合格品,应由有关部门确认后按相应的文件处理。并且对不合格品进行原因分析,采取相应的处理、改进和预防措施,同时所采取的措施应与不合格品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程度相适应。

A 制定相关的不合格品《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并根据退货的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和处理;

B 在调查分析出不良原因,制定相关的改善措施时,需综合考虑不合格品处理对客户和供应商双方的影响程度。

六、质量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改善

1.外协加工厂应制定质量数据统计分析的相关程序文件,并且明确质量数据的来源、收集、分析与处理。

A 制定相关的《数据统计分析控制程序》,明确需要统计的数据,数据的类型、来源、统计方式、数据分析方法等等;

B 在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时,主要是针对质量管理涉及的相关数据、信息。

2.质量管理部门应对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及每年的质量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形成记录,并以书面或邮件的方式反馈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最新的质量状况,针对质量异常情况应由相关责任部门进一步分析不良原因,制定改善措施。

A 在进行月度、季度及年度数据统计分析的过程中,不仅需反应出公司当前的整体质量情况,还需显示出已往的质量情况,并通过不同的统计对比方式反应出当前存在的问题;

B 在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时,主要可以通过对人、机、料、法、环、测等方面进行分析,并针对分析结果提交相应的改进措施或改善方案。

3.在进行质量数据的统计过程中,数据的来源必须具有唯一性,并且统计分析的数据可追溯到最原始的数据。

A 在进行数据统计时,必须确保数据反应的“真实性”与“唯一性”,不允许进行人为的调整,当总的数据需要拆分时,可以分解到各个子数据,并且可以追溯到最原始的数据。

4.质量管理部门对各类质量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后,应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制定改善措施或整改方案予以改进。

A 须制定质量改进方案或质量改进计划。

外协加工质量保证协议

外协加工质量保证协议

外协加工质量保证协议书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协议产品 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为甲方生产或加工某些产品(“产品”、“组件”或“零件”),具体委托生产或加的工产品以“采购合同”为准。 二、品质管理 1.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提供给甲方稳定、合格的产品,这些制度至少应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检验和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等等。 2.乙方应根据经甲方批准的产品图样、标准样品及相关的技术文件组织制造检验,所供产品必须满足需方对质量、数量、供货期的要求。相关数据资料和技术文件应予以妥善保存。 3. 乙方在变更材料及分供方前,必须事前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的同意后方可生产加工。由于乙方未通知甲方,擅自发生变更而造成的质量损失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有权指定产品生产所需物料的型号规格及制造商,乙方如需变更,更改前必须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可以拒收变更后生产的产品。 5.甲方所提供物料的控制 5.1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品管、工艺等相关部门对甲方采购的物料及甲方其他外协厂商生产的物料进行检验,并及时反馈相关检验结果及生产中的使用情况. 5.2 乙方必须对甲方及甲方的其他外协厂商提供的焊接件、喷漆件等其他物料进行外观检测,外观不良的物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装配或进行后续加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5.3对甲方提供的物料,乙方应在使用、搬运及贮存等过程中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避免损坏。 5.4 对于甲方提供的物料在乙方生产加工过程中造成的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书面报告. 5.5经双方鉴定为甲方所提供物料不良的,由甲方重新提供合格材料进行兑换。 5.6 对于因乙方防护或操作不当造成甲方物料损坏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按甲方的采购价格赔偿。 5.7 对甲方提供的不良物料及人为因素损坏的物料,乙方应及时进行隔离存放,做好数量统计及不合格标识,并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甲方的品管和仓库等部门。 6.乙方承诺对出厂的产品按以下项目

外协加工件质量控制

外协加工件质量控制 相对于影响本企业产品质量相关环节的控制:包括产品设计标准、要求与产品市场实际符合性的控制;技术资料的完善性与企业实际所需所用的控制;入库件质量(原材料、标准件、元器件、外加工件)与实际有效装配的控制;装配过程(装配质量、性能调试)和最终验收质量一致性的控制;每个环节的控制点对产品质量有效实用性、维护性及市场的开拓性都有密切关系; 外协加工件质量控制: ㈠、入库控制(一次控制): 1、零件入库前必须经验收人员签字方可入库;特殊情况通知验收人员或经上级领导批准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关键零件(外发零件、设备装配中的主要零件)入库时,外协单位必须带上与其一致的图纸逐一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3、对于进行维修的外协件入库时必须带好图纸进行验收,而且入库单上应注明加工的内容或粗加工工序; 4、对于生产过程中不合格退回处理后的返回件,必须经过验收人员二次验收方可入库(这一点库管、外协人员要记住); ㈡、装配过程中控制(二次控制) 1、验收人员及时到现场中巡查,发现不合格时及时与相关人员(外协、技术、仓库、外协单位)协商处理; 2、生产人员在过程装配中发现不合格品时(无论是外协加工件、元器件及标准件)都及时与主管验收人员联系,严禁私自处理; 3、生产部门在处理现场外协件不合格时,首先通知负责的验收人员,很特殊的

情况事后告知验收人员,以便验收人员汇总为领导提供各方面持续改进的输入信息; 4、内部机加班组平常加工的零配件也应验收入库,便于零配件质量的控制也便于库存的管理; ㈢、控制措施和方法: 1、外协零配件出现不合格时,严格按照外协件质量控制措施对其控制和管理; 2、验收人员认真做好入库件不合格项月总记录,为领导提供体系持续改进提供判断依据; 2、密切联系产生不合格项的相关部门(外协单位、外协人员、技术、库房),进行信息沟通加强团队精神,使外协件质量控制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3、产生大的不合格项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使产生大的外协件质量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 编写:马智 附言:本质量控制重点适用于装配制造企业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外协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外协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外协产品质量控制,确保工程总体质量,明确质量控制流程,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的外协产品的质量控制、资料制作等工作。 3.职责 a)统筹部是工程外协的主管部门,所有工程的外泄必须经过统筹部许可。 采购部是公司外协产品的主管部门,所有工程的构件外协,b)必须经过采购部经办或允许并接受采购部的管理,其它部门或人员不得私自外协。 c)质量部负责外协产品的质量监控、进度质量信息反馈,资料的控制。 d)设计部负责外协产品的详图提供、工艺指导和技术支持。 e)工程项目管理部各项目主办负责及时发出本工程的外协产品的信息。 f)审算部负责外协采购合同价格的审核,及工程的成本核算。 4.工作程序 4.1外协厂的选定,由采购部牵头,各相关部门(设计部、钢构部、技术质量中心等)参与,按照《运输、安装、制作外包管理办法》进行评定,并由采购部保留评定记录及合格外协厂的相关资料(资质、质量体系证书等); 4.2单项工程外协,原则上必须在公司选定的外协厂家进行,如果不能满足加工厂家,重新选定的外协厂家必须按照4.1程序进行评定后方可以进行。 4.3单项工程外协,采购部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质检部,并明确外协产品内容(构件清单)及探伤、资料要求、外协厂联系人等;采购部与外协厂签订合同前,必须征求质检部关于探伤、资料要求的意见;技术部、质检部必须配合进行技术、质量交底。 4.4对于由外协厂自己采购的原材料制作我公司产品,采购部要及时通知质检部外协质检员,到外协厂查验原材料质量、材质单,并按GB50205-2001的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复验;

4.5外协产品的检查、探伤,采购部根据构件生产进度情况及时通知质检部派人对构件质量进行抽检、抽探: 4.6质检部质、探人员对抽检情况形成记录,并反馈给外协厂及采购部主管人员,由质检部、采购部跟进质量整改情况; 4.7外协产品的资料(资料、探伤报告)制作,由采购部负责同外协厂联系,由外协厂指定1名资料员来质检部进行资料交底,按质检部工程主办资料员的要求出具资料; 4.8未按要求通知质检部的外协产品,结算时,质量、数量,质检部不予确认; 5.0附录 5.1外协质量信息反馈表 5.2《运输、安装、制作外包管理办法》

外协加工质量保证协议(模板))

外协加工质量保证协议 甲方: 公司地址: 邮编: 联系人:联系方式: 乙方: 公司地址: 邮编: 联系人:联系方式: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为确保乙方为甲方提供加工服务满足预期的质量要求,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的稳定和提高,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 一、质量保证体制 1.1 乙方应严格贯彻ISO9001:2000质量体系,以保证满足甲方所需求的产品品质; 1.2 乙方需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在工厂内积极推广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引领全体员工持续改善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1.3 乙方需定期展开质量培训与考核、建立质量目标、制定品质改善计划与实施、积极组织各项品质革新活动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1.4 乙方的生产设备、测试设备需满足甲方关于移动通信天馈系统射频子系统及器件等产品生产制造要求并定期保养及校正,以达到最佳状态; 1.5 乙方需不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提升员工满意度等条件来满足甲方的产品生产制造要求; 1.6 甲方有责任提供品质及技术成熟的产品委托乙方生产,对于设计不成熟导致量

产困难的,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实施改进; 1.7 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品质的实现过程进行培训、指导与监督,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乙双方有责任为产品质量的提升不断努力; 1.8 乙方应建立内部体系审核机制,确保来料、制程、出货得到严格有效的控制,并通过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来提升产品质量。 1.9 乙方务必定期组织周例会、月度例会,总结来料、制程、出货的品质问题,查出问题根源并采取可行的措施进行纠正与预防;甲、乙双方必须每月定期组织一次品质检讨与革新会议,对于甲乙双方反馈且达成共识的问题,责任方必须严格执行! 二、技术质量保证 2.1 原材料(以下或称“物料”、“原料”)的质量保证 2.1.1 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有关的技术要求文件,乙方检验时参照执行。对于某些特定或有特殊要求的零件,甲方可应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检验方法。 2.1.2 乙方的来料检验必须参照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并建立一套来料检验标准和方法,该标准和方法需征得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2.1.3 乙方要对检验结果负责。当乙方发现原料品质不良超出正常标准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品管人员。甲方和乙方根据具体情况按以下方式处理: 2.1. 3.1属于甲方设计的问题: 甲方承担责任, 包括由此产生的必要的相关费用; 2.1. 3.2 属于甲方所提供物料的问题: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是否要求乙方退回物料或者进行返工、修复,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落实有偿返工或者修复,返工或修复所需的补料由甲方提供。如果涉及返工难度过大或工时过长,乙方提出异议后,甲乙双方商讨制定出最佳解决方案。 2.1. 3.3 属于乙方自行负责提供的物料问题:乙方承担责任,包括由产生的费用、涉及的半成品和成品的返工费用以及迟延交货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等。 2.1. 3.4 属于乙方检验过失问题: 乙方承担责任, 包括由此产生的费用、涉及的半成品和成品的返工费用以及迟延交货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等。 2.1. 3.5 乙方未履行及时通知义务导致甲方的损失扩大的,甲方有权就损失扩大部分要求乙方承担。甲方收到乙方问题反馈时,一个工作日内回复结果,如一个工作日

质量保证协议

质量保证协议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协议产品 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为甲方生产或加工某些产品(“产品”、“组件”或“零件”),具体委托生产或加的工产品以“采购订单”为准。 二、品质管理 1.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提供给甲方稳定、合格的产品,这些制度至少应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检验和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等等。 2.乙方应根据经甲方批准的产品图样、标准样品及相关的技术文件组织制造检验,所供产品必须满足需方对质量、数量、供货期的要求。相关数据资料和技术文件应予以妥善保存。 3. 乙方在变更材料及分供方前,必须事前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的同意后方可生产加工。由于乙方未通知甲方,擅自发生变更而造成的质量损失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有权指定产品生产所需物料的型号规格及制造商,乙方如需变更,更改前必须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可以拒收变更后生产的产品。 5.甲方所提供物料的控制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品管、工艺等相关部门对甲方采购的物料及甲方其他外协厂商生产的物料进行检验,并及时反馈相关检验结果及生产中的使用情况. 乙方必须对甲方及甲方的其他外协厂商提供的焊接件、喷漆件及压克力等其他物料进行外观检测,外观不良的物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进行装配或进行后续加工,否则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承担。 对甲方提供的物料,乙方应在使用、搬运及贮存等过程中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避免损坏。 对于甲方提供的物料在乙方生产加工过程中造成的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书面报告。 经双方鉴定为甲方所提供物料不良的,由甲方重新提供合格材料进行兑换。 对于因乙方防护或操作不当造成甲方物料损坏的,损坏率超过1%的物料,其数量超出部分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按甲方的采购价格赔偿。 对甲方提供的不良物料及人为因素损坏的物料,乙方应及时进行隔离存放,做好数量统计及不合格标识,并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甲方的质检和物流等部门。 6.乙方承诺对出厂的产品按以下项目

产品外协加工协议

产品外协加工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贯彻执行ISO/TS16949:2002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强化企业管理,确保甲方为主机厂配套的产品按时、按期、按量满足顾客要求,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1.0协作内容: 1.1乙方为甲方协作加工产品,具体以甲方生产制造部外协加工计划为准 1.2乙方为甲方协作加工价格,具体为双方协商定价,以财务价格函为准 2.0协作要求: 2.1甲方于每月月底排出下月外协产品加工计划,并通知乙方。通知方式包括: 电话、传真、生产计划等。 2.2乙方凭甲方外协产品加工计划,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货源。 2.3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要货时间、要货数量及时提供合格产品,按期交付。乙 方如不能按指定的日期、要货数量交付,造成甲方受到影响将按下列规定执行: A:延迟发交,但未造成甲方生产秩序的破坏,视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B:延迟发交,造成甲方必须调整生产计划才能避免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一次性处罚人民币500-1000元。 C:延迟发交,造成甲方停线壹小时处罚人民币1000元。 D:延迟发交,造成甲方客户装配线停线、生产停顿,每发生一次处罚人民币2000-5000元,同时承担按甲方客户对甲方处罚的双倍赔偿。 E:如有特殊情况,乙方应于一周前通知甲方,须得到甲方同意,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4乙方给甲方供货,运输工具和运输费用由一方负责。 2.5有关技术质量问题,按技术协议(附录1)、质量协议(附录2)中的条款进行。 3.0结算方式: 乙方开具的发票,必须按甲方财务制定的票据,经甲方厂长批准后,交由财务部门办理有关结算手续。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1年。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外协加工质量协议

编号: ____________

质量协议书 (PCB力口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协议书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供需双方的责任,本着平等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如下技术质量协议书。 第一条:[目的]

1. 本协议书为保证乙方提供PCBA产品在技术、质量等方面均能符合要求,明确技术、质量等问题的责任及解决方式。 2.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各条款的规定和要求,因违背协议而出现批次性质量问题或 质量事故,违约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按本协议的规定做出损失赔偿。 第二条:[规格] 双方在产品引进前,充分协商了如下事项: 1. 技术支持 1.1甲方与乙方合作期间,甲方负责在订单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生产料表、工程更改和相应的PCB 版图和Gerber文件,乙方自行完成PCBA加工的生产技术准备工作。 1.2甲方提出工艺变更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工艺变更。甲方负责对已经入甲方仓库的产品进行更改,乙方负责对未入甲方仓库的产品进行更改。 1.3甲方有权派人到乙方现场对乙方生产过程进行工艺、质量等方面的评估与监控,并要求乙方对具体操作不符合项进行限期和有效的整改。 1.4乙方生产中必须使用AOI或ICT等测试。 1.5甲方与乙方解除合同时,乙方必须将甲方提供的所有生产资料(包括生产料表、工程更改、相应的SMT生产程序、料站明细、工装工具、仪器仪表、测试治具等)全部完好退还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质量标准 2.1 PCBA组装工艺标准必须符合IPC-A-610F(ll级一专用服务类电子产品)和甲方提供的相应工艺要求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第三条:[检验] 1 ?乙方应对原材料实行“先进先出”的批次管理制度,超期物料严禁使用(按照实际物料生产日期计算)。 2?乙方应根据形成文件的规格进行出厂检验,检验方式必须确保提供给甲方合格的产品。 4 ?抽样方案 经双方确认为乙方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批由甲方通知乙方对该批次进行返工并整改,由甲方再次复检合格后方能入厂。且批量不合格须由乙方提出书面的8D整改报告。 第四条:[过程控制] 乙方必须通过甲方的工厂审核及产品认定。甲方对乙方进行资格审查及乙方整改对策的确认,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甲方稽核结果低于80分(满分100分),考核2000元,并暂停 供货进行整改;对于稽核中的不合格项甲方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乙方,乙方需在一周内 改善完毕并以书面(签字盖公司章)和电子文档形式回复甲方。甲方根据情况确定是否恢复供

外协件的质量控制程序文件 编写

1.0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控制的程序。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外协加工零件、产品的质量控制。 3.0职责: 3.1研发部负责外协产品开发、技术支持和保障。 3.2采购部负责按生产计划进行配料并及时反映用料情况,客户信息计划并跟踪计划的执行情况。 3.3生产部负责加工的全过程的产品有效进行,同时督促、反馈生产计划实施情况,对外协承制单位质量保证能力的考察、认定,外协件加工过程质量控制和特殊问题的处理;外协件的验收、并对外协件的技术和质量要求负责等外协项目过程处理。 4.0程序 4.1过程控制 4.1.1计划的来源 外协加工单位在加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本所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原材料牌号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加工件要严格检验。对特殊工种和典型工艺我所责任工程师与质检人员需进行现场监督 4.1.2计划的制定和传递 外协承制单位在关键件、重要件加工前,拟制加工方案,由质管办会同设计、工艺等有关人员对加工方案进行评审后方能生产。 外协承制单位在关键件、重要件加工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关键件、重要件加工记录卡",并经我所质检人员认可,交本所质管办存档。 外协承制单位在加工过程中出现设计文件更改和器材代用,必须有更改文件并经我所设计人员和课题组负责人签字认可。如有重大改动须经工程指挥部总工艺师批准

外协承制单位在加工过程出现不合格品,其责任由外协承制单位负责,不合格品的管理按QA/PF-DC文件规定执行。 4.2生产计划的落实 4.2.1生产计划的实施过程 4.2.1.1生产部根据计划采购部所发出的相应的生产计划通知单安排排班计划、人员组织、物流安排、场地安排、检查安排等,并制定《生产日报表》反映生产进度。 4.2.1.2物资部依据生产部开出的《领料单》配料和发料,生产部开出的《领料 单》必须以计划采购部的相应的生产计划通知单和《制令单》为依据。 4.2.1.3品质部按照产品标准、检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品质检验和品质验收,对不合格产品填写《品质异常联络单》反馈给相关部门,方便生产计划的顺利实施; 4.2.1.4产品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后,由生产部负责办理入库手续,填写《缴库单》, 物资部负责产品数量验收、入库,并反馈计划采购部。 4.2.2生产计划的跟进与反馈 4.2.2.1计划采购部开出相应的生产计划通知单和《制令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发放至各相关部门,并由计划采购部存档。 4.2.2.2生产领料时如有欠料状况,物资部必须将相应欠料情况以第一时间反馈给计划采购部;如物料不能按时供应,计划采购部需对计划作相应的调整或安排,修改后的生产计划通知单按照原制定程序进行确认和分发、落实。修改后的生产计划通知单与原生产计划通知单以版本号进行区别。 4.2.2.3生产部各车间根据计划安排生产,根据实际的生产情况,填写《生产日报表》,反馈至计划采购部;对异常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由计划采购部和相关人员对问题统一协调,确保生产计划的如期完成。 4.2.2.4如生产计划无法如期完成,生产部通过《工作联络单》,至少在计划出货前一周将信息反馈给计划采购部,由计划采购部将信息反馈给客户部,由客户部与顾客协商处理。

外协加工质量保证协议范本

外协加工质量保证协议书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规定,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品质管理 1.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提供给甲方稳定、合格的产品,这些制度至少应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厂验收和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检验和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等等。 2.乙方应根据经甲方批准的产品图样、标准样品及相关的技术文件组织制造检验,所供产品必须满足需方对质量、数量、供货期的要求。相关数据资料和技术文件应予以妥善保存。 3. 乙方在变更材料及分供方前,必须事前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的同意后方可生产加工。由于乙方未通知甲方,擅自发生变更而造成的质量损失及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有权指定产品生产所需物料的型号规格及制造商,乙方如需变更,更改前必须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否则甲方可以拒收变更后生产的产品。 5.甲方所提供物料的控制 5.1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品管、工艺等相关部门对甲方采购的物料及甲方其他外协厂商生产的物料进行检验,并及时反馈相关检验结果及生产中的使用情况. 5.2 检验项目: 5.2.1舱体结构与图纸是否相符,不经我方同意不能更改; 5.2.2舱体尺寸按图纸要求(误差在允许范围内); 5.2.3舱体各走线孔洞严格我方图纸要求生产; 5.2.4舱体喷涂外观(见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5.2.5舱体其它要求(见图纸设计要求); 5.2.6物料配件数量要准确,无少件或错件; 5.2.7舱休焊接要求牢固,无虚焊和脱焊等!玻璃夹槽焊点高度不能高过2mm,焊点表面要就平整,并做表面处理等。 5.3乙方在产品生产控制检验过程的检验报告和出厂前终检报告提供给甲,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书面报告. 5.5经双方鉴定为甲方所提供物料不良的,由甲方重新提供合格材料进行兑换。

外协加工质量管理办法.

外协加工质量管理办法 1目的 为有效控制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并尽可能的在事前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进而确保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特拟定此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主要适用于本公司外发图样委托加工的钣金件及其装配,开模加工的压铸件及其装调,开模加工的注塑件。 日后若有新增外协产品,可类同参照执行。 3引用文件 本公司提供的有效版本技术图样、合同及临时的联络单或协调单。 4职责 ● 4.1外协厂 4.1.1负责按照安普公司《外协加工质量管理办法》及合同实施对安普公司外协产品的加工制造; 4.1.2负责按安普提供的有效版本图样进行加工制造; 4.1.3负责安普生产现场发现不合格品的退换、返工或返修处理; 4.1.4负责新图样新开模产品的首件加工并征得安普公司的确认方可批量加工制造; 4.1.5负责提供每批次外协加工品首件确认记录及关键产品的关键过程的装调记录。 ● 4.2安普公司 4.2.1采购部负责组织对外协加工厂的选择、评价和考核; 4.2.2质量部负责组织对外协厂家外协加工的质量控制及随机的监督检查,负责统计外 协品的质量业绩,保证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符合本公司技术图样和生产装调的要求; 4.2.3研发部负责新图样新开模首件品的最终确认,同时对更改的技术图样实施有效版 本的及时控制和管理。 5工作程序 5.1资格认定 对外协加工厂的质量管理能力首先由本公司采购部组织对其进行认定,认定合格后方可承担公司产品的加工任务。主要进行以下项目的审定。

——外协加工厂的组织结构,主要是组织的“规模”和质量管理机构的“独立自主性”;——是否建立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需提供有效的体系认证证明及相关的体系运行情况记录; ——产品的质量认证情况,是否通过产品质量认证,包括产品的品牌、产品的知名度等; ——资源配置情况,主要是质量管理(或控制人员)的资质与能力,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提供与管理; ——产品实现过程的质量控制情况,主要是如何对原材料进行质量控制、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产品质量检测的标准和依据、检验能力和检验控制、生产操作人员的技能、生产设备的性能、维护和保养、产品的防护等等; ——质量异常情况的处理,主要是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处理方式; ——质量异常的纠正和预防,针对不良问题采取的控制措施; ——数据统计分析,使用的统计、分析方式等。 5.2 资质管理 本公司采购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产品外协加工厂进行技术、质量等管理能力检查。——检查不合格时,被查工厂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经复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 ——连续两次检查不合格时,应停止加工本公司产品,整改达到要求后,才能恢复加 工公司产品。 ——必要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取消其加工本公司产品的资格。 5.3 变更管理 5.3.1外协加工本公司产品所需的主要原材料、辅料事先必须经本公司认可后定点采购。并且主要原材料、辅料更换规格型号或厂家时,须事先通知本公司,经公司有关部门确认,方可执行。主要原(辅)材料的变更表现情况如下: ——压铸件原材料; ——钣金件原材料; ——培养袋原材料。 5.3.2 外协加工产品的技术图样一旦变更,外协厂家务必按有效版本的技术图样进行加工制造,否则产生的损耗由贵方自己承担。且一旦有新更改的图样,外协厂须做到以下一些工作: ——重新进行首件试制并保存试制数据; ——征得委托方技术部门的签字确认后方可批量生产制造。 5.3.3 外协开模件修模或改模后,外协厂家须做到以下一些工作: ——征得委托方对修模或改模模具的签字确认方可试模加工;

外协外委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协外委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办法 为确保外协、外委项目(部件)制作加工有序、高效、保质的交付到公司,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外协、外委项目的质量控制。 第二条职责 (一)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批准各外协、外委项目的合格供方的评价; (二)管理者代表根据内外质量信息对外协、外委项目的合格供方有一票否决权; (三)生产部负责公司本埠生产经营项目中外协、外包过程的控制; (四)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负责公司产品安装现场制作及安装过程的外协、外委项目的控制; (五)经营部负责部分成套设备的外围设备的外协、外委项目的控制; (六)计检部对公司本部外协、外委项目入厂质量验证并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控制》; (七)质量安全部对生产经营项目中外协、外委质量控制过程有监督权。

第三条内容 (一)由技术部标注外委工序,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根据图纸技术要求为依据,提出总工艺路线安排外委项目。 (二)合格供方控制 1、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汇同技术部、审计部、经理办公室、质量安全部共同对供方资质、过程能力、资源配备、服务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确认合格供方,并将结果呈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2、外协、外委制作和安装项目必须在确认的合格供方名录内选用,新增供方按质量体系要求汇同相关部门进行合格供方评价并纳入合格供方名录。 3、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负责建立供方档案,并按要求报质量安全部备份。在协作过程中,随时对供方进行必要的评价,确保外委项目(部件)承包给合格供方制作加工。 (三)外协、外委实施 1、生产部、冶金机电设备安装公司、经营部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实施的外委项目所需的明细、图纸、资料、质量要求等技术文件提供给承包方并要求和承包方进行产前技术交底,以确保外委项目(部件)符合图纸、技术要求。 2、生产部、安装工程部、经营部负责对外委项目的工程价格预算、召集合格供方组织相关部门人员采取招标的方式公开招标,从中选取最佳合格供方单位为中标方。

委外加工质量保证协议

文件版本: A/0 协议编号:DS20150706-01 质 量 保 证 协 议 协议类别:委外加工质量保证协议 委托方(甲方):深圳市帝硕微电股份有限公司 加工方(乙方):

A、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双方业务的健康发展,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深圳市帝硕微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及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友好协商后,制定本协议。 B、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相关协议中的各项规定及要求,因违背协议而导致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并按协议内容赔偿对方所有经济损失。但不包括由于不可抗拒的之自然力造成的经济损失。 C、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重新签订协议之前有效; D、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时若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E、本协议所指的加工产品为:MID 、一体机等相关电子产品 F、本质量协议之解释权归属深圳市帝硕微电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1、品质保证体制: 1.1 乙方应严格贯彻ISO9001:2000 质量体系,以保证充分满足甲方所需求的产品 品质; 1.2 乙方需发挥领导带头作用、在工厂内积极推广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引领全体员工 持续改善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1.3 乙方需定期展开质量培训与考核、建立质量目标、制定品质改善计划与实施、积 极组织各项品质革新活动以不断提升产品质量; 1.4 乙方的生产设备、测试设备需满足甲方关于MID、一体机等产品生产制造要求 并定期保养及校正,以达到最佳状态; 1.5 乙方需不断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提升员工满意度等条件来满足甲方的产品生产制 造要求;

外协加工管理规定

外协加工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使公司外协加工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降低成本、如期交货,特订此本规定。 1.2外协加工是指本公司提供原辅材料或半制品,由外协厂商进行加工作业,由本公司支 付加工费用的方式。 1.3外协加工的条件 1.3.1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1.3.2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1.3.3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廉。 2外协管理的职责 2.1计划调度室负责外协厂商的选择和管理,外发加工业务的安排、跟催及联络。 2.2质量管理部负责外发加工回厂半成品、成品的检验。 2.3库管部负责外发加工原料、半成品发料及回厂半成品、成品入库点收。 2.4总经理负责外协厂商资格、新单价或异动的审批。 3外协厂商的选定 3.1调查与初选 3.1.1如有外协加工需求,由计划调度室主任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若没有则选择三家 以上厂商的资料,并填写供应商调查表上报生产总监。 3.1.2实地调查时,由生产总监组织质量管理部、计划生产管理、技术管理部、质量管理部、 生产中心、设备能源部等单位派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供应商调查表中。 3.1.3审查基准:质量、供应能力、价格、管理。选择其中评分最高者做为适用的协作厂 商。 3.2试用 3.2.1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经过试用,由计划调度室组织签订试用合同,待试 用考核合格,才能正式成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3.2.2试用期限: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每个月要考核一次,并将结果通知试用厂

商。 3.2.3试用考核:试用期间要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 3.2.4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合格才能继续大量地加工或制造。 3.3正式确立 3.3.1试用考核合格者则正式判定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3.3.2正式确立的加工厂商须由计划调度室主任填写供应商审批表报生产总监审核、总经理 审批。 3.3.3正式确立的加工厂商由计划调度室组织签订正式合同,对资信高、信誉好、管理好人 厂商可签订为期最长一年的正式合同。 4外协加工 4.1外协加工需求提出 4.1.1符合外协加工条件,需要进行外协加工时,由生产计划员填写外协加工通知单,报计 划调度室主任审核、生产总监审批后转外协厂商。 4.1.2所有外协加工单价及相关要求,由计划调度室主任与外协厂商议定,经生产总监审核、 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发。 4.1.3价格异动时,亦须经过核准,方可调整。 4.2下单 4.3生产计划员对不同类别产品,选择合格加工厂商进行加工作业。生产计划员将外协加 工通知单转加工厂商签字确认。 4.4生产计划员必须提供发包产品有关的现行有效的作业资料(如图纸、产品允收标准、 作业指导书、或其他相关资料等)予加工厂商。 4.5在整个外协加工过程中,生产计划员要随时掌握其进度。 4.6领料或送料 4.7外协加工厂商来厂领料的,应由生产计划员陪同领料。库管员应填写相关发料单据, 双方当面进行点收,并请外协加工厂商领料人员签字确认。需本公司送料的,由生产计划员安排送料,并填写相关送货单据,请外协加工厂商收料人员签字确认。 4.8当材料品质不良时,由外协厂商填退料单。不良材料经质量管理员检验,确定为原物 料不良时,才可以退再领新料。 4.9收料、检验

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书 为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产品需要,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名词定义: 原材料——指我司为了生产产品而购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材料,包括电子材料、五金塑料件、包装材料、辅助材料、外协加工产品等的统称。 需方——专指徐州市精英电器技术有限公司。 供方——指为我司提供所有原材料的厂商。 2.适用范围: 供方提供给需方的所有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时,均依本协议负责赔偿。 3.质量责任: 3.1需方应承担对质量问题的事实和实际损失情况负有举证责任。供方承担证明该产品合格的举证责任。 3.2需方对于原材料的品质控制采用委托供方检验的方式,即使不做任何检验和测试也能直接投入生产。 3.3供方应承担的责任: 3.3.1供方应对自己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建立和保存进货检验的原始记录,对供应商的材料质 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3.3.2供方应健全完善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在对最终产 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生产工序上建立必要的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供方应设专人负责,严格做好原始 记录和数据统计,监控工序质量和产品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量 的一致性,稳定性。 3.3.3供方应使生产完全受控,如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通知需方采取相应的措施, 否则一切后果由供方承担。对以上3.3.1-3.3.3,需方有权对供方进行不定期的监督考察,并进行 符合性考核,对供方执行有效性不符合者,需方指出后,供方须及时进行有效整改,对未整改或整 改情况不符合需方要求的,需方有权终止供货关系,视为供方违约。 3.3.4供方提供的原材料应完全符合需方采购订单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 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要),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标准的,以需方要求为准。 3.3.5供方提供的环保材料应完全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 规,包括RoHS指令(2002/95/EEC)、欧盟镉指令(91/338/EEC)、包装材指令(94/62/EC)、ELV 废弃汽车指令、废弃电子电器产品指令(WEEE,2002/96/EC)、PVC禁用指令等。针对每种材料签 订环保质量保证书,并每年提供一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如SGS).

外协配套设备质量管理规定

外协配套设备质量管理 规定 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

外协配套设备质量管理办法 编号: 1. 目的 规范公司外协配套产品质量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以及“3C”认证范围内产品按其要求进行管理。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中标,但因工期、加工过程、能力、市场拓展或协调关系需要而必须外协的配套设备的质量管理。 3.相关文件 《采购控制程序》、《“3C”认证标记管理办法》、《“3C”认证一致性控制程序》 4.职责: 4.1物流部负责外协的配套设备的合格供方的选择和采购合同的签定,并就工 期、产品铭牌、图纸、质检办法等与供方协调,负责沟通和落实。 4.2营销部负责外协配套设备申请的申报和就外协合同问题(主要是技术和商 务两部分)与顾客协商沟通。但不能使顾客知道我公司外协该合同。

4.3研究所负责外协配套设备的技术协议签定、更改确认、确认生产和最终图纸转化为我公司图纸的确认和转化工作,并就技术问题与顾客和供方沟通协调,但不得让顾客和供方知道我公司外协该工程,不得让顾客与供方有信息交流。 4.4质量部负责外协配套设备的质量管理工作。 A.每年在供方评定过程中,参与合格供方评定,主要从供方质量管理体系和现场质检保证能力方面予以考虑提供参考意见。 B.针对外协的具体配套设备,分情况进行质量控制管理。 1)对于合同日期许可,由供方将产品能按时送到我公司仓储部的,质检部根据该产品的质检要求进行检验,提供公司的产品合格证、检验记录、“3C”标记等,由研究所提供转化后的公司图纸,由车间安装公司铭牌后整体交由仓储部保管。 2)对于合同日期不许可供方送货到我公司进行质检的外协项目,由物流部负责协调供方,质量部参与,双方就到现场监检就时间、内容、需要提供的资料和差旅情况双方加以确认,质量部委派熟练质检师去供方生产现场监督检验,按我公司该产品出厂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如检验合格,则提供我公司铭牌、合格证、“3C”认证标记、出厂检验记录、我公司研究所转化后的图纸等,由供方一次安装好后并送货到顾客工地现场交付,供方凭顾客签字确认的收到条到公司补充出入库手续。如检验不合格,将责令供方整改直至合格后按上述步骤办理。

外协产品质量保证协议书

协议编号: 质量协议 协议名称: 甲方: 乙方: 制作时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质量协议规定了甲乙双方外包加工过程中的质量职责、权限和质量控制要求。 第二条本质量协议对品质责任事故的处理具有溯及力。对双方签订的业务主合同和本协议期满后发现的品质问题,双 方仍须按本协议的规定处理。 第三条本质量协议作为双方签订《采购供应合同》的附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生效。有效期同 《采购供应合同》执行。 第四条因本质量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章甲方质量职责、权限和质量控制要求 第六条当出现下列之一时,甲方将向乙方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8D报告”通知。 a)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中提出不符合项的; b)定期评价基本合格的; c)定期评价不合格的; d)日常工作中发现外包产品存在批次性或重复性质量问题的。 第七条负责及时准确地向乙方传递设计更改文件。

第八条甲方在乙方处进行的检验、首检鉴定/预验收等不能减轻乙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甲方及 甲方的顾客对不合格的拒收。 第九条甲方每年定期对乙方从产品质量、交付、服务和价格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并向评定不合格的供方通报 评定结果。 第十条不合格品的审核由甲方按甲方内部文件的有关要求进行,并及时将审理结果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甲方需在乙方进行生产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时,指定的外包项目在加工过程中,都要提供甲方检验。甲方应规 定并与乙方协调,同时用文件明确强制性的甲方检验点,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以协调资源保障和进度。 第十二条甲方需在乙方进行首件鉴定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在适当时核实乙方首件鉴定的符合性,将结果记录在适用 的甲方首件鉴定报告上,一份甲方首件鉴定报告的副本应 由乙方保存,以作为首件鉴定批准的证明。 第十三条在收到乙方交付的产品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实施产品检验工作,包括质量证明文件核查和实物检查。 第十四条对需要提交甲方顾客代表验收的项目,在甲方完成检验验收之后,由甲方按有关程序文件的规定提交甲方顾客 代表检查验收。 第三章乙方质量职责、权限和质量控制要求 第十五条乙方提供的加工零部件必须符合甲方零部件的认证

原材料外协加工产品质量保证协议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原材料外协加工产品质量保证协议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为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产品需要,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名词定义: 原材料——。需方——。供方——。 2.适用范围: 供方提供给需方的所有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时,均依本协议负责赔偿。 3.质量责任: 3.1需方应承担对质量问题的事实和实际损失情况负有举证责任。供方承担证明该产品合格的举证责任。 3.2需方对于原材料的品质控制采用委托供方检验的方式,即使不做任何检验和测试也能直接投入生产。 3.3供方应承担的责任: 3.3.1供方应对自己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建立和保存进货检验的原始记录,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3.3.2供方应健全完善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在对最终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生产工序上建立必要的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供方应设专人负责,严格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统计,监控工序质量和产品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 3.3.3供方应使生产完全受控,如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通知需方

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一切后果由供方承担。对以上3.3.1-3.3.3,需方有权对供方进行不定期的监督考察,并进行符合性考核,对供方执行有效性不符合者,需方指出后,供方须及时进行有效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情况不符合需方要求的,需方有权终止供货关系,视为供方违约。 3.3.4供方提供的原材料应完全符合需方采购订单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要),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标准的,以需方要求为准。 3.3.5供方提供的环保材料应完全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RoHS指令(20XX/95/EEC)、欧盟镉指令(91/338/EEC)、包装材指令(94/62/EC)、ELV废弃汽车指令、废弃电子电器产品指令(WEEE,20XX/96/EC)、PVC禁用指令等。针对每种材料签订环保质量保证书,并每年提供一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如SGS). 3.3.6供方交货时间超出订单合约交期(交期延误)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 3.3.7供方需保障原材料从出厂至需方收料之前的包装、运输品质。 3.3.8供方原材料在需方入厂检验时因品质问题供方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需方停线。3.3.9供方原材料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的产 品返工、返修。 3.3.10因供方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如退货等)。 3.3.11供方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丧失使用价值。 3.3.12供方原材料在需方装配直到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且给需方造成损失。 3.3.13供、需双方有对产品或材料的技术和商业机密保密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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