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体检流程规范

健康体检流程规范
健康体检流程规范

健康体检流程

↓ ↓

内科体检工作

流程

外科体检工作流程

妇科体检工作流程

耳鼻咽喉科体检工作流程

眼科体检工作流程

口腔科体检工作流程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月23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健康体检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第二章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目的还应当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 (二)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候检场所和检验室,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具有与批准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四)至少具有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五)具有与批准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 (六)建立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符合以上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批准证书》,并注明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 第六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二)履行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的告知和报告义务; (三)定期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11.医院职业健康体检的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职业健康检查服务标识与可溯性控制程序 为严格区分职业健康体检的程序,确保每一个结果可以与源头接洽。使职业健康体检可以有序,并有根有据的进行。针对体检中的各个步骤进行相关标识,确保可溯性。从而为每个体检的结果负责。 一、职责区分: 1、检验科负责仪器设备的标识,包括了设备的类型、型号、生产日期、效验方法的不同,需要进行不同的标识; 2、护理部明确规定或批准各种护理服务标识的设定或修改;护士长负责督促、检查本护理单位能按规定要求应用、維护各种护理标识; 3、人事科负责人给与每个员工有身份标识; 4、保洁部负责清接工具的标识; 5、归档后的文件标识由职业健康体检科的人员负责,确保体检的人员、名称、日期准备无误,每个体检人员应有相应的档案编号。 二、程序 (一)区域及设施标识: 1、科室各区域门框上应标明科室名称,区域内各检查室、检验室、处置室等标识挂牌; 2、每个被检查人员都应有标识,可以根据体检的单位、类型进行编码; 3、每个被检者编写唯一的档案号;

4、检查仪器应该有固定的标识,保证可追溯性。 5、测量设备上应注明校准标识,有合格证,经检测不能使用的设备或器械,应及时注明明不合格标识,以防误用,(二)体检人员身份标识: 1、体检人员应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经过专业的岗前培训方可进行体检; 2、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之前,需经过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确认后方可进行操作; 3、人事科给每一个体检人员发放胸牌,医务科应存有体检人员的签字样本; 4、信息科给每个体检人员配有专用的帐号和密码,确保每个体检的结果可追溯; 5、体检人员在每份体检结果确认后应予以签名。 (三)被体检人员标识: 1、被体检人员按职业健康体检科的编码方法对每个被检 者进行编码; 2、被体检人员先到服务台领取档案袋后,前往相应的部 门进行体检,该档案号作为体检全过程的唯一标识; (四)体检结果标识: 1、体检结果标识分为“正常”、“异常”、“检验结果待定” 三种; 2、体检结果(报告)可由公司一并代取,也可以由公司 委托人员代取。或由体检科送往相应的单位。 (五)体检结果的控制程序

北京市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北京市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健康体检管理,保障健康体检规范有序, 保护和增进人民健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卫生部《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健康体检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北京市体检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等机构负责全市健康体检质量控制与改进工作的组织实施, 包括业务培训、指导、评估和检查。 第五条北京市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对医疗机构健康体检质量等情况予以通报。 第二章执业条件 第六条医疗机构的健康体检场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 (二健康体检区域布局和流程合理,健康体检人员与就医人员分开,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及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三健康体检区域建筑总面积不少于 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 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 6平方米。 第七条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登记的诊疗科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至少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 (妇科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 (二医学影像科至少含 X 线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及超声诊断专业; (三医学检验科所含专业需满足卫生部《健康体检基本项目目录》的要求。 第八条从事健康体检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从事健康体检的医师应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并按照《医师执业证书》规定的执业地点、执业范围和执业类别执业; (二至少具有 2名内科或外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专职从事健康体检主检医师工作; 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 1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相对固定的执业医师从事健康体检工作; (三至少具有 10名注册护士; (四从事健康体检的医技人员应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 对国家要求必须持有上岗合格证的岗位, 必须持证上岗; (五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第九条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项目要求的仪器设备。 第三章执业许可 第十条医疗机构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应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 (以下简称登记机关递交《医疗机构健康体检申请书》 ,办理健康体检执业登记手续。 禁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开展健康体检。第十一条登记机关应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体检车流程

体检车体检流程 1:建立合同与协议之后,职业病体检方,需将体检者的信息提供给我中心,我中心根据体检者接触的危害因素及工种,给每一个需要职业病体检的人制作不同的检查项目。 2:前台打印此单位的体检单及条码 3:我中心可提前带着体检单去单位发下去,或者等去了体检单位之后,在逐一下发。 4:职业病体检者根据自己的体检单完成每一项检查。 5:检查完之后,体检单需交回我院负责人手里 6:收集所有体检者的体检单后,拿回医院,交到前台予以回收体检单 具体到每一个科室的细节 1:合同与协议的签署,需要由专业人员去洽谈,对方给给予我方在职业病体检范畴内所规定的资料及体检者的相关资料。2:合同签订后,制作订单,导入名单信息,根据对方单位所提 供的危害因素及工种,按照职业病体检范畴内所规定的危害因素所需要检察的体检项目,对应分组。 3:前台打印体检单及条码 4:内科,外科,五官科医生需要手工记录体检者的体检情况,回医院之后根据体检者的条码,在电脑里录入对应的检察结果的描述与诊断,并与保存!

5:心电图检察,B超检察,放射检察,电测听检察,都应在体检完之后,分别在自己的工作界面录入对应的检察结果,并与保存! 6:体检完后,体检单不可由体检者带走,统一收回,带回中心,交予前台,前台回收体检单,表示,此人体检结束!并提交到录入室! 7:将在体检车内的所有数据通过体检车的服务器导出数据,并导入本中心的服务器里面。 7:带回来的血需在登记交由化验室进行化验。 8:录入室工作人员等所有结果都上传保存之后,将所有人生成阳性结果提交汇总。 9:汇总时,此人所有的异常结果都会提示出来,汇总医生根据异常结果,给予相应诊断。 10:所有人汇总完毕后,可打印每一个人的健康体检表,下了复查诊断的人需要打印复查通知书。 11:所有人汇总及打印完毕后,将此体检单位的所有人进行团体汇总分析,形成完整报告,一式2份,盖章签字,一份给予单位保存,一份本中心永久存档!

健康体检管理制度暂行规定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作者:————————————————————————————————日期:

卫生部关于印发《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卫医政发〔2009〕77号 (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为加强健康体检管理,促进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保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八月五日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健康体检管理,保障健康体检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健康体检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执业条件和许可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一)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二)登记的诊疗科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 (三)至少具有2名具有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 (四)至少具有10名注册护士; (五)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六)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要求的仪器设备。 第五条医疗机构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第六条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第四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开展健康体检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和评估,具备条件的允许其开展健康体检,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中予以登记。 第三章执业规则

(完整版)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2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已于2019年2月2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任马晓伟 2019年2月28日 修订内容 (一)将该办法中的“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修改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开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 定,并向社会公布。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并告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发其《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在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检查类别和项目等信息。” (三)将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 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将第五项修改为:“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 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具有相应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能力;开展外出职业健康 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具有与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相应的条件”。 将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备案时,应当提交证明其符合以 上条件的有关资料”。 (四)在第五条后增加一条:“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备案的职业健康检 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信息。” (五)将第六条第一项修改为:“在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将第二项修改为:“履行疑似职业病的告 知和报告义务”;在第二项后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报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六)在第八条后增加一条:“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职业健康 检查机构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和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考核。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规范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 (七)将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以上每类中包含不同检查项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在 备案的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开展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 (八)将第十四条修改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可以在执业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或者省级卫 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区域内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外出职业健康检查进行医学影像学检查 和实验室检测,必须保证检查质量并满足放射防护和生物安全的管理要求”。 (九)删除第十六条中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十)将第十九条第二项修改为:“按照备案的类别和项目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情况”;将第五项修改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疑似职业病的报告与告知以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 告情况”。

2017年员工健康体检管理规定

重庆宏工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文件(制度)审批表 签发日期:年月曰

重庆宏工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对员工体检流程的统一管理,加强疾病的预防和控制,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员工。实习生、非全日制员工除外。 3、职责 3.1综合管理部为员工体检的具体管理和实施部门,负责体检工作的安排、医院的选择、办 理体验手续、交纳相关费用,并对员工体检报告管理存档等具体工作。 3.2总经办负责人根据体验报告做出员工是否录用或调岗建议。 3.3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综合管理部体检管理工作的安排。 4、实施细则 4.1体检项目及地点 4.1.1公司体检管理工作包括:应聘人员入职前体检、员工工作期间体检管理工作。 4.1.2员工体检必须到公司指定的医院或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或由公司综合管 理部统一带到指定医院体检,否则,体检结果视为无效并且不予报销体检费用。 4.2员工入职前、在职岗位体检 4.2.1新聘非生产员工在入职报到前必须按规定到公司指定医院接受健康体检,体检费用壹 佰伍拾元(Y 150.00 )由个人承担,在公司工作一年后凭发票予以报销,经体检合格 后方能录用。(发票抬头填写名称:重庆宏工机械) 4.2.2新聘生产工人在入职前可不进行体检,但确定进入试用开始前必须由本人到指定医院 进行检查,体检费用壹佰伍拾元(Y 150.00)由个人承担,经体检合格后方能正式 录用。 4.2.2.1在职员工由公司统一安排健康体检,在体检后未在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离 职,公司按照比例要求扣除健康体检相应比例费用。 4.2.3所有新聘员工健康检查项目主要包括:既往病史询问、肝功(6项)、血糖、肾功2

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健康体检基本要求 (一)新生入学应建立健康档案。学校应组织所有入学新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小学新生可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伴下前往指定的健康体检机构或由健康体检机构人员前往学校进行健康体检。 (二)在校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 (三)在校学生健康体检的场所可以设置在医疗机构内或学校校内。设置在学校内的体检场地,应能满足健康体检对检查环境的要求。 二、健康体检项目 (一)病史询问。 (二)体检项目。 1.内科常规检查:心、肺、肝、脾; 2.眼科检查:视力、沙眼、结膜炎; 3.口腔科检查:牙齿、牙周; 4.外科检查:头部、颈部、胸部、脊柱、四肢、皮肤、淋巴结; 5.形体指标检查:身高、体重; 6.生理功能指标检查:血压; 7.实验室检查: (1)结核菌素试验*; (2)肝功能**:谷丙转氨酶、胆红素。 注:“*”小学、初中入学新生必检项目; “**”寄宿制学生必要时到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的体检项目。

其他项目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所要求开展的检查项目或根据地方具体情况,进行适当增补,涉及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必须在医疗机构内完成。 三、健康检查结果反馈与档案管理 (一)学生健康体检机构在体检结束后,应分别向学生(家长)、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与学生群体健康评价结果。 (二)健康检查结果的反馈形式。 健康体检机构以个体报告单形式向学生反馈健康体检结果;以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向学校反馈学生体检结果;将所负责的体检学校的学生体检结果统计汇总,以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形式上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再逐级上报。 (三)健康体检报告单内容。 1.个体报告单内容应包括学生个体体检项目的客观结果、对体检结果的综合评价以及健康指导建议; 2.学校汇总报告单内容应包括学校不同年级男女生的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传染病或缺陷的检出率,不同年级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及健康指导意见; 3.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内容应包括所检查学校学生的总体健康状况分析,包括生长发育、营养状况的分布、视力不良、龋齿检出率、传染病或缺陷检出率以及健康指导意见。 (四)健康检查报告单的反馈时限。 个体报告单应于健康检查后2周内反馈学生;学校汇总报告单应于检查后1个月内反馈给学校;区域学校汇总报告单应于检查后2个月内反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五)学生健康档案管理。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生健康档案纳入学校档案管理内容,实行学生健康体检资料台帐管理制度;应根据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和体检单位给出的健康指导意见,研究制订

健康体检信息统计管理制度最新版

. 精选word范本!健康体检信息统计管理制度 为促进中心健康体检信息统计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充分发挥信息统计在学术研究、业务管理与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涉及体检统计信息是中心通过各种业务渠道产生的业务人员、财务、资产 信息。 二、体检信息统计数据作为中心的重要资产,所有权归中心所有,中心信息安全领导小 组负责监管和授权使用。 三、信息科作为体检体检信息统计职能部门,负责健康体检信息统计工作的组织、协调、 技术支持、监督检查和指导。信息科设置专门体检统计岗位、负责体检信息统计数据的处理、维护、提供等具体工作。 四、信息科应按照中心赋予的相关权限对数据信息进行管理,利用行政技术等多种手段, 保障中心信息统计数据的安全。 五、各业务部门应配备兼职信息统计人员。负责根据中心要求,向信息科提供非信息系 统产生的统计数据。 六、信息科统计岗位应及时、定期和不定期提供统计分析数据、图形、表格等形式报告, 为制定决策、实现科学管理、对外信息发布等提供可靠的数据资料。 七、信息科统计人员应依据《统计法》要求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统计任务。 信息统计内容须依据“北京市体检信息平台―体检统计信息系统”各类统计报表内容及格式要求依法上报,依据北京市卫生统计体检相关表格备案频次提供统计数据。 八、需上报的统计数据,应由信息统计人员和体检业务负责人签名后方可上报,对外公 布的数据需经机构健康体检业务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对外公布。体检业务负责人对统计数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九、信息科统计人员负责完成体检业务范围内的各项统计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健康体检 业务支持及业务管理所需的各项数据信息,负责管理本机构的健康体检统计资料,建立原始统计记录和统计台账,确保统计信息数据来源准确,有据可查。 十、信息统计员必须严格遵守机构有关保密规定,不得随意将统计信息外泄,对因工作失误给机构造成影响和损害者,将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统计信息使用人如需使用统计数据进行科研、对外发布、或外部合作,应向信息科提出申请,并填写体检信息数据使用申请表说明体检信息数据的用途、具体内容、公布对象范围、使用方式等,由信息使用人主管领导核准后交信息科备案。 十二、信息使用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心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授权信息科收回信息数据和有关资料,并予以口头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处以行政处罚;对中心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触犯相关法律的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一)使用体检统计信息过程中,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的。 (二)擅自向第三方出售、提供或者转让体检统计信息数据的。 (三)未经授权使用体检统计信息数据。 (四)对获得的体检信息数据保管不当,造成数据全部或者部分丢失、被窃,又不及时向信息安全领导小组报告的; (五)在未经许可情况下,改变体检信息数据用途,使用范围,发布对象范围的。 十三、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施。 95

职业健康体检内容和程序(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健康体检内容和程序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476-17 职业健康体检内容和程序(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职业健康体检是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时,非常重要且直观的一环。包括了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体检,以及离岗后的医学随访。不论是哪类职业健康体检,大体都遵循以下工作程序:确定体检对象与体检项目→确定体检时间→体检→领取体检结果→体检结果解读与通报→归档等。 1.确定体检对象与体检项目 体检对象的确定是职业健康体检的首要工作,确定的依据是“职业健康危害因素辨识与评价表”中界定出来的危险工作岗位,且危害等级达到3级及以上者。体检项目要根据不同的危害因素,对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的体检项目要求安排体检。职业健康体检是一项长期工作,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每次体检时,都对体检对象和体检项目做出评估。同时,为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健康体检管理规定(最新版) 1.目的 为了有效的防范职业风险,保证员工在职期间的职业健康,推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全体员工。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4.职责 4.1COO负责核准员工年度体检计划。 4.2人力资源部按公司“员工体检项目分类表”负责安排新员工的体检。

4.3后勤综合部医务室负责制定员工年度体检计划和组织年度体检工作。 4.4后勤综合部医务室负责员工体检后的档案归口和健康指导。 5.术语和定义 5.1新员工体检:员工在入公司前须进行健康体检,符合标准后,方可进公司就职。 5.2年度体检:在公司就职期间,根据国家职业健康规定进行的周期性体检。 5.3应急体检:在职期间因工作岗位引起的身体不适,由公司医务室医生听取无锡市疾病控制中心专家意见后决定健康检查项目。 5.4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或更新员工个人健康档案资料。 5.5职业健康监护指导:员工体检后的健康指导和健康干预工作。 6.管理内容 6.1体检类别

(完整版)职业健康检查操作流程

职业健康检查操作流程 制订工作计划:用人单位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 理办法》制订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计划。 识别危害因素:用人单位根据员工能够或可接触到包括原辅材料、中 间体、产品、副产品、废弃物等,对照卫生部《职 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识别。 :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强度、涉及范围等。 :用人单位确定具体岗位所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 数量。 :用人单位确定具体接触的人群范围和数量。 :用人单位应选择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健检查。 :用人单位和检查机构协商一致后签订《职业健康检查委 托书》、《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协议书》。 确定检查项目:用人单位向检查机构咨询,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确定 检查项目。 :用人单位与检查机构协商确定检查的起止日期。 :用人单位通知员工体检时间和注意事项。用人单位在 商定的体检日期前,向检查机构提供人员名单,包括: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工种、岗位危害因素等,形式为电子邮件、 书面、传真。 职业健康检查:检查机构根据委托协议、按照有关规范为员工进行职业 健康检查,并提出评价和处理建议。 体检结果领取:用人单位按委托协议规定时间领取体检结果报告。 用人单位按委托协议规定时间向检查机构支付体检费用。

体检结果发放:用人单位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员工本人,并将 签收记录件复印加盖公章后返回检查机构。 提供咨询服务:检查机构以适当的方式向用人单位、劳动者提供咨 询和解释。 落实处理意见:用人单位根据体检处理意见进行复检、调离、医学 观察、进一步检查治疗等。 监护资料归档:用人单位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复检报告、医学观 察结果、调离情况等和员工签收记录一起归入员 工职业健康检查个人档案。 监护资料应用: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只能用于以保护劳动者个体和 群体的健康为目的的相关活动。劳动者有权了解 自己的健康资料,并有权得到资料的复印件。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 (1) 用人单位概况和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要生产工艺; (2)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和各车间、岗位接触人数分布; (3) 有关职业健康监护的文件材料; (4) 工作场所职业病有害因素监测资料; (5) 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及体检协议书; (6) 职业健康检查个人档案,包括医学检查各种记录、问卷、表格和实验检查单等; (7)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8) 职业病患者及职业禁忌证者报告卡; (9) 用人单位根据评价报告书的相关建议采取的整改措施,对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证者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10) 其它在职业健康监护中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管理体系,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同时考虑本院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以保持和实施。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省卫生厅批准我院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组织机构:体检科为本院对外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常设办事机构;成立“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当主检医生不能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做出明确诊断时,由综合诊断小组集体讨论后再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四、职责:体检科医护人员及职业健康体检医生主要职责为:对外受理职业健康检查申请;核对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名单、工种,确定检查项目;组织体检; 体检资料汇总、分析、体检报告的出具。 五、业务管理 (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原则 1.体检科独立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 3.疑似职业病诊断必须由“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集体诊断。 (二)职业健康检查要求 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严格依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进行。 2.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应当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依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进行。 3.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规范、详实,健康检查诊断报告规范,并由诊 2 断医师签名。 5.对重大疑难病例或者国家还没有颁布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病例,难以作出明确诊断时,应当向患者及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转诊至省级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 6. 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和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病人,应当提出必要的医学观察或住院观察建议,提出会诊建议,并向患者和用人单位说明情况。 7.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在体检结束1 月内送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三)相关业务管理 1.与职业病诊断相关检验、检查、检测必须采用职业病诊断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 2.为鉴别诊断或其它原因需将患者转诊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六、疑似职业病转诊和报告制度 1.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报告,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2.发现疑似急性职业中毒三人以上或发生死亡的疑似急性职业病时,应立即电话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将疑似急性职业病患者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七、设备管理制度 1.加强检验、检查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检验、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2.与职业健康检查、诊断相关的检验、检查设备必须通过计量检定或规定程序的自检,同时做好自检记录。 3.检验、检查设备大型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操作。 3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部分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和人员的实际情况,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健康水平,降低职业病及其它疾病的发病率。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办法》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职工体检管理工作。 4. 职责 集团公司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离休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及女职工专项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 根据《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所界定的公司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体检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

拟招录人员入职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公司职工医院为职工体检定点医院,具体负责各类体检工作。 5.管理内容与方法 体检范围 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 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 集团公司离休人员; 集团公司拟招录人员; 体检周期 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每2年一次。 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专项体检每年一次。 离休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每年一次。 在职女职工(含内退人员)专项体检每年一次。 拟招录人员面试合格后,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常规体检。 体检项目 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离休人员、拟招录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内容: 五官科:眼、耳、鼻、口腔 外科:淋巴、脊柱、四肢、疝 内科:血压、精神及神经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心血管系统疾病(发现异常时做心电图确诊)、腹腔疾病(B超),发现异常时可进行胸透检查予以确诊。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员工健康体检的周期及科目、体检的程序、费用结算等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在岗员工。 2 管理职能 2.1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员工健康体检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订员工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安排年度体检计划;负责审核体检人员名单,组织安排各单位人员的体检(非女工);对各业务归口部门或单位的健康体检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反馈结果进行分析处理。依据体检人数、体检的科目提出费用计划,并与医院进行费用结算。 2.2 生产安全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和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体检的审核、组织与管理。 2.3 工会负责劳模及女工体检的审核、组织与管理。 2.4 财务部负责有关费用的列支。 2.5 各单位负责提报员工健康体检名单,员工健康体检情况表(见附表A),并报主管部门。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公司员工按照各类人员体检的周期及科目进行体检。(员工查体管理流程见附图A) 3.1 公司领导、高层管理人员

——体检周期:一年一次。 ——体检科目:按青岛市规定一、二类保健的体检科目进行查体。 3.2 公司调研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体检周期:一年一次。 ——体检科目:按青岛市二类保健科目进行查体。 3.3 现职中层管理人员、设计主审、工艺主审、主任设计师、主任工艺师、享受政府津贴人员、市级及以上的劳动模范、集团公司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高级技术职称。 ——体检周期:一年一次。 ——体检科目: a 内、外科一般检查(包括:病史、检查单、化验单粘贴、结论、预防和治疗建议) b 心电图。 C 胸片。 D 消化道钡餐。 E 腹部B超(肝、胆、肾)。 F 检验项目:血、尿分析、生化全套(肝功能、乙肝五项、血甘油脂、胆固醇、血糖、尿素氮等) 3.4 业务主管、主管设计师、主管工艺师、高级设计师、高级工艺师、首席制造师、高级技师、公司级劳模 ——体检周期:二年一次 ——体检科目:

职业健康体检程序文件

职业健康体检程序文件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体系 程序文件 南充人康体检医院 2013年8月 目录 1职业健康检查管理程序 (3) 2职业健康检查结论质量控制程序 (5) 3检验质量控制程序 (6) 4特殊检查质量控制程序 (7) 5放射检查质量控制程序 (8) 6眼科检查质量控制程序 (9) 7耳鼻喉科检查质量控制程序 (10) 8申述和投诉处理程序 (11) 2013-8-10发布2013-11-10实施 (1)为了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全面实施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目标,制定本程序。 (2)本程序适用于职业健康检查的全过程。

(3)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4)实施本程序的主管部门为体检部、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者代表。参与职业健康检查的各部门人员按各自的职责、工作制度及质量控制程序及作业指导书开展工作。 (5)用人单位的各种职业健康检查计划由体检部随时受理,并及时安排检查。 (6)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规定的项目进行,可根据用人单位要求或需要复查时根据复查要求增加检查项目。 (7)职业健康检查必须认真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或《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8)职业健康检查受检者的所有辅助检查资料,由体检部工作人员收集、整理。 (9)职业健康检查的结论和建议由主检医师综合资料后作出。(10)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者,由体检部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并告知受检者本人。 2013-8-10发布2013-11-10实施 (11)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体检部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受检者,由用人单位安排其进一步的医学处置。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word)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生产和人员的实际情况, 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 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健康水平, 降低职业病及其它疾病的发病率。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办法》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职工体检管理工作。 4. 职责 4.1集团公司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离休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及

女职工专项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 4.2根据《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所界定的公司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体检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 4.3拟招录人员入职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4.4公司职工医院为职工体检定点医院, 具体负责各类体检工作。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体检范围 5.1.1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 5.1.2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 5.1.3集团公司离休人员; 5.1.4集团公司拟招录人员; 5.2体检周期 5.2.1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每2年一次。 5.2.2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专项体检每年一次。 5.2.3离休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每年一次。 5.2.4在职女职工(含内退人员)专项体检每年一次。 5.2.5拟招录人员面试合格后, 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常规体检。

职业健康体检作业规定

职业健康体检作业规定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同仁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特订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同仁 3.名词定义: 职业病: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 病。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 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 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岗前职业病体检:是指对准备从事某种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作业的工人进行的预防 性体格检查。 岗中职业病体检:是指对已从事某种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作业的工人进行的体检, 发现职业病禁忌者,使其脱离有害环境,保护工人健康。 离岗时职业病体检:是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提出离职时需做的 体检。 4.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内容说明: 职业危害因素分类: 主要分为:物理因素、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根据所在岗位接触到的职业因素做相应的体检项目,主要包括:预检、内科、尿检、验血、影像科、B超、心电图、肺功能、电测听等。 职业病体检

针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根据各岗位所接触的职业危害(附件1,2)相关项目,做相应的体检,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5.2.1岗前职业病体检:对即将从事有害作业或特殊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 体检,以便筛查职业禁忌人员,以避免职业禁忌人员从 事其健康状况不允许从事的作业。 5.2.2在岗期间职业病体检:是指对已从事某种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作业的工人进 行的体检,发现职业业禁忌者,使其脱离有害环 境,保护工人健康。 5.2.3离岗前职业病体检:是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提出离职 时需做的体检,以确保员工在离开本岗位无职业 病禁忌症。 体检工作流程 5.3.1 上岗前体检:人事在招聘新进员工时,如果该员工岗位涉及到职业危害 因素(附件1,2),须在入职前安排至有资质的体检医 院,做相应的职业健康体检后方可上岗,费用先有个人垫 付,转正后凭发票以付款请示单报销;若报告结果为“职 业禁忌”时,可安排调离岗位或辞退。 5.3.2 在岗期间体检:环安人员每年定期为公司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同仁,安排 职业健康体检,因公司人员过多且轮班制度,故可安排医 院上门体检;环安人员在一年期限来临之前,提前3至4 个月发包请购预约医院,并统计体检人员名单,所接触的 危害,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公告全厂。 5.3.3 离岗前体检:如果员工离职,自愿性安排其至医院做离职前体检,如果不 愿做,必须在离职报告书备注栏中写明“本人身体健康, 自愿放弃离岗前职业病体检”,附上签名。 5.3.4 后续处理 体检报告出来以后,若有人员须复检,再统一安排至医院复检;如果报告中有人员诊断为“职业禁忌证”,须将该员调离岗位,不接触禁忌的职业危

职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职工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一、体检时间 1、普通职工每年安排一次体检。特殊岗位职工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2、体检时间安排在6月份,具体时间由医院工会与医院体检中心落实后书面通知到工会。 二、体检对象 全院在职员工(包含合同制临聘人员),新进人员(入职前按医院常规体检项目进行)。 三、体检单位 原则上要求在医院体检中心体检。特殊情况下需报请医院同意。 四、体检项目 1、普检:血糖、血脂、肝功、肾功、乙肝两对半、甲肝抗体、胸片、心电图、B超(肝胆、双肾、输尿管、膀胱)、前列腺(35岁以上男性)。 2、妇科体检:B超(子宫)、乳腺彩超、常规妇检、白带10项、防癌涂片。 3、特殊检查:根据具体情况,如放射科工作人员加查甲功,染色体等项目,输血科、血液透析中心工作人员加查输血全套项目等。 五、体检安排组织 由医院工会安排,具体体检工作由医务科组织,体检中心负责体检。 六、体检报告 1、体检报告包括体检表原件,体检综合意见及建议。受检者可根

据体检综合意见进行健康咨询及疾病诊疗。 2、医院工会收到体检报告后,由医院根据体检情况进行登记、分类,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制订医院职工健康档案管理与使用制度。 3、对体检内容进行登记、分类后通知本人。在体检登记、通知本人过程中,承检部门与医院工会应尊重并保护职工个人隐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体检报告属医院所有,由医院防保科备案保存,需要体检档案就诊或咨询的,须向防保科办理借还手续或复印。 七、有关要求 1、医院职工体检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限人数(B超)检查的项目,应服从医院的统一安排,因生病、住院、出差、产假等特殊情况的职工可适当延期进行(体检结束之日起,20天内体检完毕)。 2、职工进行检查时应利用业余时间,职工进行检查时应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影响工作。 3、特殊岗位如:放射、检验、制剂等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项目进行体检。 4、因职工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合现岗位的,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本制度由院办及工会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