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基本概念及名词解释

担保基本概念及名词解释
担保基本概念及名词解释

目录

1、担保基本概念及名词解释共5页----1

2、担保中风险防范共1页----6

3、担保物权的登记共1页----7

4、什么是动产抵押共1页----8

5、抵押权优先受偿的规定共1页----9

6、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及主要控制措施共3页----12

7、担保与反担保共1页----13

8、房地产抵押手续如何办理共1页----14

9、反担保方式及如何办理共2页----15 ]

基本概念问答及名词解释

1.物权法(草案)名词解释-----质权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押财产。出质人也可以将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仓单、提单等财产权利出质,这时质权称为权利质权。

2. 担保债务如何履行?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履行担保债务: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回。给付定金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反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反还定金。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应付款项超过一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以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 什么是质权?

质权,亦称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4. 什么是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而供担保的不动产或其它财产,优先清偿其债权的权利。

5. 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有何不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连带保证只要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保证人就有承担履行的义务。因此连带保证人的风险要大于一般保证。是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必须在保证合同中明确写明,如果不明确的话,则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 定金的担保作用是什么?

定金是债的一方当事人于债成立后履行前,为保证债的履行,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的债的一种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的20%。

7.什么是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抵押物的价款受偿。

抵押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担保行为。抵押担保对债权人比较安全可靠,同时财产抵押之后,并不转移占有,不影响抵押人对抵押物的使用,因此以财产抵押作为担保的越来越多。银行多数采用贷款的方式。哪些财产不能抵押

8.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担保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它社会公益的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取得抵押的其它财产。

抵押物是担保债务履行的财产。债务人如果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不履行债务,就要以抵押物折价或变价来清偿债务,因此,法律规定某些财产不能设定抵押,设定抵押的,无效。

9.必须办理登记的抵押与登记机关

以下列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产房为建筑物抵押的;

三、以林木抵押的;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它动产抵押的。

同一价值只能设立一个抵押权,当事人就同一价值重复抵押的无效。抵押登记制度就是为了防止重复抵押的出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如果抵押人以同一财产设立多个抵押权,县设立的未对抵押物登记,后设立的对抵押物进行登记,后签订的抵押合同经登记生效,先签订的抵押合同因未经登记不生效。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产房为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交通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它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

10. 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的限制

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无论是各级党的机关、及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检察机关,还是属于行政编制序列的共青团、妇联机关、工会组织等,均不得作为保证人,以防止影响这些机关的正常运转。但是,也有例外规定,即对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但必须经过国务院的批准。这一例外规定,主要考虑到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能否如期归还的问题,涉及到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

11.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能否作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保证活动是一种特殊的民事活动,一般并不包括在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中。因而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从事保证活动,应当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该分支机构领取了《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经营权;二是经设立其的企业法人的特殊授权。

法人的职能部门一般不具有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地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资格。

12.什么是动产、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13、担保

特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即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14、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指经同级人民政府及政府指定部门审核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专门机构与债权人(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主合同约定债务时,担保机构承担约定的责任或履行债务的行为。

15、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性质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属《担保法》规定的保证行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政府间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扶持机构。各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均属非金融机构,一律不得从事财政信用业务和金融业务。

16、再担保

再担保,是指为担保人设立的担保。当担保人不能独立承担担保责任时,再担保人将按合同约定比例向债权人继续剩余的清偿,以保障债权的实现。双方按约承担相应责任,享有相应权利。

17、担保、再担保的对象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对象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有利于技术进步与创新的技术密集型和扩大城乡就业的劳动密集型的各类中小企业。省级再担保对象为市(县)级担保机构。

18、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动产(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定金,指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19、再担保方式

再担保方式主要采用固定比例再担保、溢额再担保和联合再担保三种。

固定比例再担保是由担保人和再担保人约定,对在一定担保责任限额内的业务,担保人将全部同类担保业务都按约定的同一比例向再担保人进行再担保,每项业务的担保费和发生的损失,也按双方约定的比例进行分配和分摊。

溢额再担保是由担保人将其超过预定限额的担保责任向再担保人进行再担保,或由担保人和再担保人共同对被担保人担保,由再担保人承担超过担保人预定限额的担保责任,对每一项业务的担保费和发生的损失也按双方承担的比例进行分配和分摊。

联合再担保是指对于数额较大的或超过担保人规定担保能力较多的单项担保业务,经协商一致,可由省市担保机构共同与被担保人签定委托保证协议,共同与银行签定保证合同,双方按各自承担责任的比例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20、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模式

?信用担保:以政府出资为主建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核心,为政府间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扶持机构,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占全部担保机构的90%.

?互助担保:企业间互助担保机构以会员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占全部担保机构的5%左右。

?商业担保:商业担保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同时兼营投资等其它商业业务,从事的中小企业直接担保业务只是其业务之一。占全部担保机构的5%左右。

21、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

通过资信评估、按规定比例上存担保资金、项目审核与反担保措施等以实现事前控制。通过控制代偿率和设定强制再担保系数(是指担保实际放大倍数达到进行再担保的约定比例)等日常监督与强制再担保措施以实现事中控制。通过及时有效的追偿实现事后控制。

22、担保机构的责任分担原则

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应按照分散风险的原则,与协作银行、再担保机构、债务人之间进行责任分担。

23、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风险准备金制度。

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应根据担保业务运行情况,逐步提取普通准备金、责任准备金和追偿损失准备金,分别用于冲抵担保发生的经营亏损,代位补偿支出和弥补担保呆帐损失。

24、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金制度。

风险补偿金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由本级政府每年按注册资金的3-5%补贴;二是免征担保行业营业税,以及征收担保行业所得税,财政次年全额列支,用于支持担保机构;三是担保机构其它业务收入,形成三位一体的担保损失补充注入机制。

担保中的风险防范

担保是商品经济社会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能极大地活跃市场和促进经济的发展。在借贷、购销、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可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防范担保活动中的风险:

1、债务人必须提供合格的担保人。

根据我国担保法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在实践中应注意,对于上述单位以外的其它单位或个人,债权人可以委托律师对其资信进行调查,以查明担保人的担保能力。

2、债务人必须提供合格的抵押物、质押物。

债务人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须符合法律的规定。要特别指出的是,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抵押;(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它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对于动产质押,债权人必须对动产进行调查,查明动产是否有权利限制等状况。对于权利质押,债权人除查明权利的权属状况外,另须特别注意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还适用公司法中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考虑可能的法律障碍。

3、抵押、质押中的登记问题。

担保法规定了某些特定财物的抵押和出质必须经登记后生效。例如:(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三)以林木抵押的;(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它动产抵押的。上述财产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又如: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担保实务中情况比较复杂,债务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并不限于上述三个方面考虑来防范和减小可能的风险。

担保物权的登记

为确保债权的实现,债务人往往自己或请第三人提供财产为债务提供担保,相应的与债权人订立担保合同,债权人随之取得担保物权。即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以确保债务的履行。

律师提醒您,当您与债务人订立担保合同时,不要忽视担保物的“登记”。

在我国,按照担保物的不同,担保合同的生效要件有所不同: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特定财物必须登记,否则担保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律规定自愿登记的财物,虽然不登记不会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但是却不能对抗第三人。

我国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应当办理登记,担保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1、以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财产抵押的。2、以记名股票和知识产权质押的。前述财产以外的其它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登记。但建议您最好办理登记,因为这些未经登记的抵押合同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例如债务人将已经抵押给债权人的电脑,在抵押后转让给其它人的,如果办理过抵押登记,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依法确认转让行为无效。但是如果没有办理过登记的,也没有证据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则债权人的权利难以实现。

按照担保物的不同,办理登记的部门不同。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它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六)其它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办理质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记名股票出质的,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什么是动产质押?

担保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动产质押关系以质权人的动产质权为其内容,以出质人与质权认为其主题,以质物为其客体。

动产质权有以下特征:

一、动产质权是一种担保物权;

二、动产质权的客体仅以动产为限;

三、动产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

四、动产质权的内容在于留置质物,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质物的价值优先受偿。

抵押权优先受偿顺序的规定

所谓优先受偿顺序,是指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抵押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优先清偿谁的债权。

担保法规定了以下的清偿顺序:

1、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优于后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效力,先登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受偿后抵押物处理有剩余的,由次等记的抵押合同的抵押权人受偿。如果几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的先后顺序相同,也按照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清偿。

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以登记的,按照上述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几个抵押合同的当事人均未办理登记手续,按合同生效的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第一个生效的抵押合同的债权人首先受偿,清偿之后有剩余的,第二个抵押合同的债权人受偿,依次类推。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

风险及主要控制措施

一、担保机构的风险特点

1、担保机构存在的基础是对信用风险的经营和管理

担保机构必须通过自己审慎的风险评判而认识风险,并以其专长来经营、控制风险,这是担保机构立身于市场的基础。担保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希望与商业银行实行比例担保,以共担风险;同样,一般而言,担保机构在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有效的反担保措施,以保障自身利益时也不应该要求企业出具严格的100%的反担保,否则。担保机构的存在就失去了合理性,因为如果没有担保机构,被担保方可直接向债权方提交作为反担保标的物的保证金或抵(质)押物,还可节约一笔担保费用。上述现象被称为“反担保措施悖理”。因此,担保机构应充分认识到发生担保风险的可能性。

2、担保业务具有很大的风险和较高的不确定性

由于信用担保业务的特殊性,其面临风险的作用机制及表现形式相当复杂。一是信用风险,或称代偿风险,这是信用担保机构所面临的最主要的也是最直接的风险;二是抵押物和质押物风险以及第三方信用风险,即由于企业反担保抵押物、质押物设置不合理,或者第三方反担保人选择不当,在债务方不能履行债务,担保方发生代偿后,通过法律程序执行抵押物、质押物或要求反担保人履行反担保义务时,不能足额补偿代偿额造成损失的风险;三是流动性风险,是指信用担保机构发生代偿时,因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满足代偿造成的信用支付风险。担保业务的风险发生机制与一般保险业所经营的客观的、可预期的风险又有很大区别,其发生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与不确定性。保险业务可以通过统计学的方法,比较精确地计算出风险损失的概率,从而确定保费率以弥补风险损失及经营成本,并进而获得利润。信用担保业务则不同,由于担保项目的金额、期限各异,反担保措施的落实程度千差万别,担保项目的离散性很大,无法精确计算担保费率,大数原则无法或短期内难以适用。正因为如此,对担保项目应更多地运用个案分析方法,结合担保项目和企业的实际设计担保方案,将每笔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在担保机构可接受的范围内。

3、担保机构面临着较大的可持续发展风险

在我国,信用担保业才刚刚起步,大多数担保机构还处于早期的展业阶段,许多风险暂时还未显现。目前信用担保的主要业务品种还是贷款担保,这是一种风险程度最大的信用担保形式,担保机构只靠微薄的保费收入很难弥补可能发生的代偿或赔付,这在很大程度上威胁着担保机构的生存。

二、担保机构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

1、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职业队伍

担保风险的高发性、离散性与不确定性,势必要求担保机构管理层和员工应具有很高的业务素质。管理层人员应具有一定的风险管理经验,对担保风险和经营环境应有充分的认知和判断能力。同时,要建立一支具有高度责任心,并具备财务、管理、法律、投资等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的员工队伍。

2、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决策程序

担保机构应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的领导体制与决策程序,注意控制担保决策中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要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建立一套科学的规章和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程序。内部组织机构之间要建立相互制衡机制,同时具有良好的外部约束和相互牵制机制。目前应强调按经济规律自主决策,项目选择上应杜绝行政命令担保和人情担保,担保对象要体现扶优扶强,不搞扶贫济困。要重点防范道德风险,要建立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并保持其权限的独立性。要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加强信息反馈系统的建设。

3、每笔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担保前期可行性论证应当严密,担保风险调查、分析、评估、风险规避、转移与承担措施等要到位。目前,担保机构可借助有关专业机构的人才、技术与经验,提高自身的信用调查与分析能力和对担保风险的有效识别与控制能力。如探索与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共同组建具有高级专业水平的企业信用评级机构,通过信用评级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使项目审批公正、透明,努力把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损失减至最低程度。由于申请担保的企业主要是中小企业,其财务管理规范性较低,因此应重点关注其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存在的法律风险并对其未来的现金流量进行科学的预测。担保过程控制应注重担保事后的及时性和连续性监督,对已经出现的担保事故要尽早处理。对高风险担保项目要重点关注,专人监控,提前制订追索方案,尽力降低代偿率和损失率。

4、合理设计担保组合

在严格控制每笔担保风险的基础上,通过风险管理技术进一步分散风险。对担保资产组合的信用质量、流动性、多样化、单一风险、地理分布、期限管理应当有明确的要求。根据每笔担保情况,计算担保的平均持续期限,保持担保资金投资组合的平均持续期限与担保的平均期限相匹配;根据每笔净担保业务量对应的信用风险转换系数计算加权净担保风险;根据加权净担保风险增加净资本的数量,

使担保风险与净资本保持在合适的水平。合理的担保组合方案为:

①单一行业担保余额≤资本净额的25%;

②单一客户担保余额≤资本净额的5%-10%;

③最大十家客户担保余额≤资本净额的50%;

④最大担保余额≤资本净额的10倍;

⑤担保客户信用等级分布A级以上≥65%,BBB级≤35%;

⑥存续期在1年以上的担保余额≤全部担保余额的40%.

三、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1、自有资金是担保机构信用的基础和抵御风险的主要支柱

担保机构应严格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有关自有资金运作的管理规定,对自有资金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投资政策、信用质量、流动性、多样化、单一风险等应当有明确和严谨的规定。合理的投资组合为:

①至少20%的自有资本作为银行存款,不少于40%的自有资本作为国债投

资;

②固定资本(固定资产净值+在建工程)≤资本额的20%;

③现金类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50%;

④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65%;

⑤流动比率≥100%.

⑥长期股本投资(非上市)≤资本额的30%。

2、建立资本补充和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自身积累机制。二是完善增资扩股的机制。三是争取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备用信贷协议等。四是责任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的提取要采取审慎态度,尽可能反映担保机构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和未覆盖风险的大小。五是尽可能争取政府的支持,对发生的代偿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3、担保责任分担

对银行贷款提供部分担保时,要防止银行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选择,约定银行通过银行帐户扣划的款项要按担保责任分享。要求被担保人只能在担保人的协作银行开户,担保机构要及时了解被担保人的资金信息。

担保与反担保

担保是保障债权实现的一种方法,是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而反担保则是对担保人利益的保护,在审判实践中,反担保的使用率很低、很少,使得部分担保人在代偿债务后,因债务人无偿还能力而无法追偿,遭受损失无法弥补,所以担保人在对债务人进行担保时,正确地使用反担保,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不担风险,不受损失。现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谈一下“担保”与“反担保”,以利于当事人在经济交往中更好地正确运用它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担保是为了保证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担保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以当事人的一定财产为基础,能够用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和保障债权实现的方法。通俗来讲就是债权人为了能够保证按时收回或实现自己的债权而让债务人提供一定的钱和物作保的方式。担保并不是债务人一方就能决定的,而必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满足债权人的合理要求才能成立。它是一种双方或多方的活动。担保具有从属性,它依附于主债务的存在,随着主债务无效与消灭而无效与消灭。担保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政策,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和有害社会利益,它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担保的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与违约金等六种方式。担保的标的物可以是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等,绝对禁止以人身作为标的物的担保。

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同时,又反过来要求债务人(借款人)对自己(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可称为担保之担保,即是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反担保是对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后所取得求偿权的担保。只要担保人履行了担保义务,即可向反担保人求偿,而不问担保人履行的对与不对,反担保在性质上属于间接担保,因为它并非直接担保主债务,而是对担保人所负的债务担保进行担保。担保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这为担保人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最大限度地降低担保人的风险和损失提供了法律依据,反担保之债除因一般担保消灭原因而消灭外,当债务和担保债务同时消灭或其中之一消灭,反担保也随之消灭。根据“担保法”第四条第二款“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所以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

房地产抵押手续如何办理?

首先,以房地产作为债务的担保,抵押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房地产抵押合同,并且应当规范。

?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③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

④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⑤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⑥抵押期限;

⑦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⑧违约责任;

⑨争议解决的方式;

⑩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2)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其次,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即抵押当事人应当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权证》和其它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的证明;

?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登记机关经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抵押条件的,予以办理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护。未办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也就不成立。

反担保的方式有哪些?需要办理

哪些手续?

B-1 保证第三方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

B-2 个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或其它经营管理者)

(1)同上

(2)反担保保证人的家庭共有财产人同意

D-1 抵押房地产

(1)抵押物评估

(2)投保财产险

(3)签订《抵押反担保合同》

(4)登记

(5)移交房地产权属凭证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先办理出让手续,或经土地管理部门批准。

D-2 机器、设备等

同上(1)——(4)

Z-1 质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

(1)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并作出股东会决议

(2)签订《质押反担保合同》

(3)记载于股东名册

(4)公证

Z-2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1)签订《质押反担保合同》

(2)登记

(3)交付股票(或股权证)依法限制转让的股票不得用于质押。

Z-3 存单、债券等

(1)签订《质押反担保合同》

(2)通知金融机构止付

(3)交付存单、债券等凭证正本证券代保管凭证不得用作质押。

Z-4 动产

(1)质押物评估

(2)投保财产险

(3)签订《质押反担保合同》

(4)移交质押物

Z-5 商标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1)质权标的评估

(2)签订《质押反担保合同》

(3)登记

(4)交付有关权属凭证

Z-6 其它权益依据双方的约定

Q-1 其它保证金

(1)交付保证金

(2)签署《保函》

Q-2 共同帐户

(1)签订《共同帐户协议书》

(2)开立专门帐,预留双方的印鉴

Q-3 财务监控依据双方的约定

Q-4 证券帐户监管

(1)与券商签订《证券帐户监管协议》

(2)出具授权委托书

(3)交付资金帐户卡

微生物名词解释和简答题答案

1.微生物(Microbiology):微小生物的总称 2.芽胞:特殊的休眠构造 3.碳素养料:凡是能为微生物生长提供碳素来源地物质 4.氮素养料:凡是能为微生物生长提供氮素来源的物质 6.选择培养基:根据某种微生物生长的特殊要求或对某些化学、物理因素的抗 性而设计的培养基。 7.鉴别培养基:根据培养基中加入能与某菌的代谢产物发生显色反应的化学试 剂,从而用肉眼就能识别所研究的细菌而设计的培养基。 8.光合磷酸化:是由光照引起的电子传递作用于磷酸化作用相偶联而生成ATP 的过程,即将光能转化为化学能的过程。 9.发酵作用:是不需要外源电子受体的基质能量转移代谢。 10.有氧呼吸:是指微生物氧化底物时以分子氧作为最终电子受体的氧化作用 11.无氧呼吸:生物在无氧条件下进行呼吸,包括底物氧化及能量产生的代谢过 程 12.酒精发酵:是酵母菌在无氧条件下将丙酮酸转化成乙醇的过程,其产物是乙 醇和二氧化碳。 13.同型发酵:其过程为葡萄糖经EMP途径降解为丙酮酸,丙酮酸在乳酸脱氢酶 的催化下由NADH+H还原为乳酸(H为氢离子)参考P56的乳酸发酵的来写。14.异型发酵:发酵的特点是经HMP途径,存在磷酸酮糖裂解反应参考P56的乳酸 发酵的来写。 15.丁酸发酵:即由糖类生成丁酸、乙酸、二氧化碳和水的发酵 16.次生代谢:次生代谢是指生物合成生命非必需物质并储存次生代谢产物 的过程 17.质粒:是染色体外能自主复制的遗传成分 18.野生型(wild type):从自然界分离获得的菌株称为野生型 19.突变体(mutant):细胞中DNA碱基和碱基序列的任何改变称为突变,如果 改变了碱基在复制后稳定地存在于子代中,则成为突变型p89 20.营养缺陷型(auxotroph):需要某种生长因子的突变体称为营养缺陷型 21.转化作用:是外源DNA不经任何媒介被直接吸收到受体细胞的过程 22.转导作用.:通过噬菌体介导的DNA在不同细菌细胞间转移和基因重组的现 象 23.接合作用:通过两种细菌细胞的直接接触而将DNA从一种细菌转移到另一种 细菌 24.普遍转导:在普遍转导中,任何遗传标记都能从供体转移到受体。 25.特异转导:是噬菌体对寄主的特定基因进行非常有效的转移 26.分批培养:采用完全封闭的容器,一次接种,固体或液体培养基均可采用 27.同步生长:严格控制培养条件,使群体细胞中每个个体在生活周期中都处于 相同的生长阶段 28.细菌的生长曲线:将少量单细胞微生物纯培养菌种接种到新鲜的液体培养基 中,在最适合条件下培养,定时测定菌体的数量,在以几何曲线表示,以菌数的对数为纵坐标,时间为横坐标,所绘成的曲线称生长曲线。 29.菌落:生长在固体培养基上,由单个细胞繁殖形成的、肉眼可见的细菌 群体

民航基本概念和名词解释

附录二 基本概念和名词解释 1.飞行班次:指航空运输飞行次数。一个飞行班次指航线从始发点到终点的一次飞行,以航班号为准,只要是同一航班号,无论其经停点多少,只统计为一个班次。一条航线的去程和回程分别为两个航班号,各按一个班次统计。 2.飞行小时:包括飞机地面滑行时间和空中飞行时间。一个航班的飞行时间,等于该航班各航段飞行小时的总合。 3.飞行里程:指运输飞行自起点至终点的飞行公里数,为航线中各航段距离的和,以收费距离计算。计算公式: 4.旅客运输量:指运输飞行所载运的旅客人数。 5.货物运输量:指运输飞行所载运的货物重量。 6.旅客周转量:是反映航空运输企业旅客运输工作量的综合性指标,指运输飞行所载运的全体旅客空中飞行距离的综合。计算单位为人(客)公里或吨公里。计算公式: 旅客周转量(人公里)=∑{航段旅客运输量(人)×航段距离(公里)} 旅客周转量(吨公里)=∑(航段旅客运输量×旅客重量×航段距离) 航段距离指飞机在两机场之间按规定航行路线,直达飞行的空中距离。 从2001年起成人旅客重量按90公斤计算,不再计算行李重量。 10000 ∑=?班次航线里程(公里)飞行里程(万公里)

7.货物周转量:是反映货物在空中实现位移的综合性生产指标,体现航空运输企业所完成的货物运输工作量。计算公式: 货物周转量(吨公里)=∑{航段货物运输量(吨)×航段距离(公里)} 8.运输总周转量:是反映运输量和运输距离即旅客、货物、邮件在空中实现位移的综合性生产指标,体现航空运输总的工作量。计算公式: 运输总周转量=旅客周转量+货物周转量+邮件周转量 9.提供座位数:指可供销售的最大(或最多)座位的数量。 10.可提供客公里:指可提供座位与飞行里程的乘积,是反映运输飞行运载能力的指标。计算公式: 可提供客公里=∑{可提供座位数×航段距离(公里)} 11.客座利用率:是指实际完成的旅客客公里与可提供客公里之比,反映运输飞行中的座位利用程度。计算公式: 对直达航班,也可以按以下计算公式: 12.可提供业载:指飞机每次运输飞行时,按照有关参数计算出的飞机在该航段上所允许装载的最大商务载量。 13.可提供吨公里:指可提供业载与航段距离的乘积,反映里) 可提供客公里(万人公)旅客周转量(万人公里∑=?%100客座利用率(%) 航班可提供座位 航班载客人数 %100?=客座利用率(%)

名词解释、简答

36.资产 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37.担保贷款 指按照《中华人民国担保法》的规定,以担保人的信用或资产为基础而发放的贷款。按照担保方式不同,分为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38.跨系统转汇 跨系统转汇是指汇划往来的汇出行和汇入行分别为两家不同的银行系统。 39.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40.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也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载明经济业务的具体容、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 36.负债 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37.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 指一次存入本金,约定存期和支取本金的次数,分期支取本金,期满一次支取利息的定期储蓄存款。 38.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银行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 39.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是金融企业作为证券自营经纪人,为获取证券买卖差价收入,而在证券市场上对各种能够随时变现的证券进行买进卖出业务。 40.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也称单据,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时,由业务经办人员直接取得或者填制、载明经济业务的具体容、明确经济责任、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 36.金融机构体系 指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体系结构以及构成这一体系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职责分工及其相互关系。 37.贷款 贷款又叫放款,是指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38.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它是与人身保险相对应的概念。39.汇率 汇率,又称汇价,是两国货币相互兑换的比率,是衡量两国货币值大小的标准。 40.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指金融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在缴纳所得税、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支付股

担保法司法解释+解读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若干问题

担保法司法解释起草人曹士兵+解读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若干问题主持人:今天晚上我们十分荣幸地请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的曹士兵老师为我们做题为《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若干问题》的讲座,下面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曹老师的精彩演讲。 曹士兵:首先非常荣幸能到人民大学来同大家一起学习《担保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担保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内容是非常庞杂的,而我们今天只有两个小时的时间,我想,在座各位可能有一些了解担保法及其相关知识,有些可能并不太熟悉我们国家这方面的法律,所以我尽量讲一些比较具有代表性的问题。在此之前我想谈一下我个人做法官的体会,也就是我自己在做司法解释时的一些体会。 我是95 年从社科院法学所博士毕业以后进入最高人民法院的,至今已工作了六年,有一些体会。我先说一下做法官的体会和具体到担保法的一些体会,然后再讲一些担保法中比较重要的制度以及规范。中国的法律和国外的法律一样,都体现在具体的规范当中,一个制度是通过规范而存在的。对一种法律及其相关规范,不同的人进行研究时也并不相同,法官是如何看待法律的呢?我个人最大的体会是,法官看法律犹如一个技术员。我们在座的学生和学校的老师在研究法律的时候,尤其是研究理论法时,很多是把目光放在文化、逻辑和历史上面,而做为一个法官在看待法律时是看其具体的法律规范。如果碰到一个纠纷,要是去问法官,他会告诉你这个纠纷在中国的法律下大概会如何;如果去问一个理论家的话,他会告诉你他个人会认为是怎么样。所以我觉得,在法官眼中看法律是看每个具体的法律条文的,或者说,法官在讨论一个问题时不会谈到个人的观点,他不是靠观点而是靠依据来办理案子。 在我所写的《中国担保诸问题的解决》一书的前言中就是论述的这个问题。我们在做法学研究时,有些人研究的是法律哲学,法律文化,而法官研究的是“法之术”,即对于手中的案件,中国法中有哪些法律资源可供裁决,而且这些裁决必须有明确的依据,这些依据要体现在判决书中,这是我做法官的一点感觉。在座各位如果未来还是研究法律的话,大体上有二条路,一条就是研究“法之学”,一条是研究“法之术”,研究“法之学”还是研究“法之术” 都应当是融汇贯通的,也就是说我们既不能撇开中国的法律而去研究法,也不能撇开法的传统、历史、文化而仅仅研究条文。两者如果欠缺其中之一,水平都会受到局限,最好是先知道法的规范,在此基础上知道世界各国在同样的地方有怎样的规定,在制度上进行横向的比较。还要知道其文化,了解为什么在同样的问题上不同的法系会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显然这是来源于一个国家的传统和文化的。法律毕竟不象自然科学那样,它的研究对象是人,因此必然会有差异。我之所以要讲这些内容,是因为对于担保法而言,当一个法官来讲担保法时,实际是要解决整个担保纠纷当中的种种问题,提供解决方法。当然这里所有的解决方法都不是法官的个人观点,而是必须有依据的。因此,作为一个法官来谈担保法时就要告诉别人,中国的担保法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担保法中没有规定的话,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的话,域外法又是怎么规定的。总体来说,就是具体到每一个细节上去。 有时你会发现不同的案件就因为证据上的细微的区别,会导致处理上的不同。 但担保法毕竟是一个小法,某种意义上讲是一个特别法。我们在了解它时,至少要有一个基本的出发点,即研究某一法律时不能研究空中楼阁,要有基本

合同管理名词解释和简答题答案

四、名词解释: 1、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P2 2、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P21 3、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P10 4、定金: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P12 5、仲裁:仲裁亦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作出裁决,并负有自动履行义务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P47 6、索赔: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给予赔偿或补偿要求的行为。P177 7、建筑工程一切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桥梁、水坝、港口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P14 8、固定价格合同: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这种合同的价款并不是绝对不可调整,而是约定范围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P109 五、简答题: 1、①什么是要约?②要约的有效要件有哪些?③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哪些?P27 答:①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②要约应当具有以下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③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它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

预备行为,在法律上无须承担责任。这种意思表示的内容往往不确定,不含有合同得以成立的主要内容。

生理学基本概念的中英文名词解释

绝对不应期absolute refractory period The time interval during which a cell is incapable of initiating a second action potential. 动作电位action potential An action potential is a rapid change in the membrane potential. Each action potential begins with a sudden change from the normal resting negative potential to a positive membrane potential (depolarization) and then ends with an almost equally rapid change back to the negative potential (repolarization). 主动转运active transport The movement of substances across the membrane occurs against the electrochemical gradient with the necessity of consumption of metabolic energy 后负荷afterload Afterload is the load that is given to the muscle after the beginning of the contraction. 自身调节autoregulation In certain cases, a tissue or organ can respond directly to the environmental changes, depending neither on nervous nor on humoral control. This form of regulation is called auto-regulation. 完全强直收缩complete tetanus When the frequency of stimulation reaches a critical level, the successive contractions are so rapid that they literally fused together, and the contraction appears to be completely smooth and continuous. This is called completely tetanus. 去极化depolarization The change in membrane potential away from the resting potential and toward the sodium equilibrium. 入胞endocytosis Very large particles enter the cell by a specialized function of the cell membrane called endocytosis. The principle forms of endocytosis are pinocytosis and phagocytosis. 平衡电位equilibrium potential Electrochemical equilibrium is a steady state, as in the resting membrane potential of a cell ,in which an electrical potential and chemical potential gradient are in balance and no net movement of charged particles occurs. 兴奋性excitability Excitability is the ability of certain kinds of cells (excitable cell) to generate active changes in their membrane potential. Excitability is a fundamental property common to all tissues and cells. 兴奋excitation Excitation signifies and increases in activity, such as contraction of a muscle, acceleration of the heart beat. 出胞exocytosis A stimulus to secrete causes the intracellular vesicles to fuse with the plasma membrane and to release the vesicles contents is called exocytosis. 易化扩散facilitated diffusion

经济法5第五讲 (第七章)担保法(练习题)

第五讲(第七章)担保法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担保形式中,除()为法定担保外,其他均为约定担保。 A、定金 B、抵押与质押 C、保证 D、留置 2、()方式下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A、一般保证 B、连带责任保证 C、任何保证 D、A和B 3、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设立。 A、抵押物登记时 B、抵押物转移占有时 C、抵押合同生效时 D、A或C 4、动产质押的质权自()时设立. A、出质登记时 B、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 C、质押合同生效时 D、A或C 5、在保证担保中,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A、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B、当事人协商确定保证责任 C、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D、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6、当事人未约定保证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A、3个月 B、6个月 C、9个月 D、12个月 7、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的期限内履行债务。 A、2个月 B、4个月 C、6个月 D、8个月 8、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 A、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B、留置权人在后受偿 C、担保权利人之间按顺序受偿 D、担保权利人之间按比例受偿 9、在定金合同中,当事人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之日起生效。 A、定金合同订立 B、约定的交付定金期限届满 C、实际交付定金 D、违约行为发生 10、定金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A、10% B、20% C、30% D、40% 11、一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甲收受乙方定金10万元,但终仅履行了30%的供货义务而构成违约被乙方究责,甲方依法应返还乙方定金()。 A、10万元 B、20万元 C、14万元 D、17万元 12、甲向乙借款120万元,分别以甲的价值100万元的房屋和20万元的轿车提供抵押并订立了书面抵押合同,但均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若甲到期不能还款,则乙通过行使抵押权最多可以受偿()。 A、120万元 B、100万元 C、20万元 D、0元 13、下列财产中,不得抵押的是( )。 A、土地所有权 B、抵押人所有的房屋 C、应收账款 D、在建工程 14、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下列清偿顺序正确的是()。 A、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B、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C、按照起诉时间先后清偿。 D、按债权比例清偿。 15、我国《担保法》确认的定金性质,通常认为是()。但在法律没有相反规定的前提

2020年最新担保法司法解释

2020年最新担保法司法解释 第一,澄清了担保法的模糊规定。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明确了反担保的规定 反担保是被担保的债务人或第三人为确保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权利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对于反担保,司法解释主要明确了两个问题:一是反担保人的范围,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反担保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二是反映担保的方式,《担保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反担保方式可以是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 2.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关于合同变更与保证人的责任,《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这一规定,实践中的理解很不一致。有人认为,凡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就不承担保证责任;有人认为,只有在主合同客体和内容变更时,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才不承担保证责任;还有人认为,担保法规定的变更合同,是指合同更新。对此,《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0条作了详细的说明,这一解释可以分为三种情况第一,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这一解释符合保证责任的附随性原理。但这

里只是规定了合同的内容变更的情况,而没有包括合同标的的变更。因此,变更合同标的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期间。 第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例如,主合同双方当事人虽然协商对主合同的部分进行了变更,但双方并没有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虽然变更未经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仍然应当承担责任。 3.混合共同担保 混合共同担保是对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情况,也就是人的担保与物的担保混合。关于混合共同担保,《担保法》第28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对这一规定,实践中理解不一,主要分歧在于物的担保的提供人是谁。我认为,《担保法》第28条的规定,应仅指保证和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而不包括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情况。因为,保证人和物上保证人都属于保证人,在清偿上不应存在先后次序。那么,在保证人与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混合的情况下,应如何处理,《担保法司法解释》第38条作了规定。该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

生理学名词解释、简答题及参考答案

生理学》名词解释、简答题(部分)及参考答案 第1章绪 名词解释: 1、兴奋性:机体感受刺激产生反应的特性或能力称为兴奋性。 2、阈值:刚能引起组织产生反应的最小刺激强度,称为该组织的阈强度,简称阈值。 3、反射:反射指在中枢神经系统参与下,机体对刺激所发生的规律性反应。 第 2 章细胞的基本功能 名词解释: 1、静息电位:是细胞末受刺激时存在于细胞膜两侧的电位差。 2、动作电位:动作电位是细胞接受适当的刺激后在静息电位的基础上产生的快速而可逆的电位倒转或波动。 3、兴奋- 收缩- 偶联:肌细胞膜上的电变化和肌细胞机械收缩衔接的中介过程, 称为兴奋-收缩偶联,CeT是偶联因子。 第3章血液 名词解释: 1、血细胞比容:红细胞占全血的容积百分比。 2、等渗溶液:渗透压与血浆渗透压相等的称为等渗溶液。例如,%NaCI溶液和5%葡萄糖溶液。 简答题: 3、什么叫血浆晶体渗透压和胶体渗透压其生理意义如何答:渗透压指溶液中溶质分子通过半透膜的吸水能力。晶体渗透压:概念:由晶体等小分子物质所形成的渗透压。 生理意义:对维持红细胞内外水的分布以及红细胞的正常形态和功能起重要作用。 胶体渗透压:概念:由蛋白质等大分子物质所形成的渗透压。生理意义:可吸引组织液中的水分进入血管,以调节血管内外的水平衡和维持血容量。 4、正常人血管内血液为什么会保持着流体状态答:因为抗凝系统和纤溶系统的共同作用,使凝血过程形成的纤维蛋白不断的溶解从而维持血液的流体状态。 5、ABO血型分类的依据是什么 答:ABO血型的分型,是根据红细胞膜上是否存在A抗原和B抗原分为A型、B 型、AB型和O型4种血型。

6、简述输血原则和交叉配血试验方法。(增加的题) 答:在准备输血时,首先必须鉴定血型。一般供血者与受血者的ABO血型相合才能输血。对于在生育年龄的妇女和需要反复输血的病人,还必须使供血者与受血者的Rh血型相合,以避免受血者在被致敏后产生抗Rh抗体而出现输血反应。即使在ABC系统血型相同的人之间进行ABO俞血,在输血前必须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第 4 章生命活动的调控神经部分:名词解释: 1、突触:指神经元之间相互接触并进行信息传递的部位。 2、牵涉痛:是某些内脏疾病引起体表一定部位发生疼痛或痛觉过敏的现象。 3、胆碱能纤维:凡末梢能释放乙酰胆碱作为递质的神经纤维,称为胆碱能纤维。简答题: 1、简述突触传递过程。 答:突触前神经元的冲动传到轴突末梢时,突触前膜去极化,使突触前膜对Ca2+ 的通透性增大,Ca2+由膜外进入突触小体(神经细胞内),促进突触小体内的囊泡与前膜融合、破裂,通过出胞方式,将神经递质释放于突触间隙。神经递质与突触后膜上的相应受体结合,改变后膜对一些离子的通透性引起离子跨膜流动,使突触后膜发生局部电位变化,即产生突触后电位,包括兴奋性突触后电位和抑制性突触后电位。 2、说明自主神经的递质、受体类型及分布、递质与受体结合的效应及受体阻断剂。 自主神分为:交感神经和副交感神经 ①递质:交感神经(其递质为Ach)和副交感神经(其递质为NA ②受体类型:交感神经:a i、a 2 ,B i、B 2 副交感神经:M、N1、2 分布及效应(递质- 受体结合后): M受体:心脏一抑制,支气管、消化管平滑肌和膀胱逼尿肌一收缩,消化腺一 分泌增加,瞳孔一缩小,汗腺一分泌增加、骨骼肌血管一舒张等。 Ni受体:神经节突触后膜一节后纤维兴奋、肾上腺髓质-分泌。 N受体:骨骼肌运动终板膜一骨骼肌收缩。 a i受体:血管—收缩、子宫—收缩、虹膜开大肌—收缩(瞳孔—扩大)等。 a 2受体:

2019年计算机三级网络技术基本概念与名词解释:网络安全与网络管理技术

2019年计算机三级网络技术基本概念与名词解释:网 络安全与网络管理技术 网络安全与网络管理技术 266. 计算机系统安全内容:安全理论与策略、计算机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安全评价、安全产品以及计算机犯罪与侦查、计算机安全 法律、安全监察等。 267. DoD(TCSEC)可信计算机系统评估标准:是美国国防部在 1985年正式颁布的,它将计算机安全等级划分为四类七级,这七个等 级从低到高依次为:D、C1、C2、C3、B1、B2、B3、A1。 268. 计算机系统安全问题分类:计算机系统安全问题共分为三类,它们是技术安全、管理安全和政策法律安全。 269. 技术安全:指通过技术手段(硬件的和软件的)能够实现的 对于计算机系统及其数据的安全保护,要求做到系统受到攻击以后, 硬件、软件不受到破坏,系统正常工作,数据不泄漏、丢失和更改。 270. 管理安全:指和管理相关的安全保障,如使得软硬件不被 物理破坏,非法人员进入、机密泄露等。 271. 政策法律安全是指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所制订的法律、法规、制度等。 272. 信息安全的构成:信息安全包括计算机安全和通信安全两 部分。 273. 信息安全的目标:维护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和 可审查性。 274. 保密性:使系统只向授权用户提供信息,对于未被授权使 用者,这些信息是不可获取或不可理解的。

275. 完整性:使系统只允许授权的用户修改信息,以保证所提 供给用户的信息是完整无缺的。 276. 可用性:使被授权的用户能够从系统中获得所需的信息资 源服务。 277. 可审查性:使系统内所发生的与安全相关的动作均有说明 性记录可查。 278. 安全威胁:是指某个人、物、事件或概念对某一信息资源 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或合法使用所造成的危险。基本的安全威 胁包括:信息泄露、完整性破坏、业务拒绝和非法使用。 279. 安全威胁的表现形式:包括信息泄露、媒体废弃、人员不慎、授权侵犯、非授权访问、旁路控制、假冒、窃听、电磁/射频截获、完整性侵犯、截获/修改、物理侵入、重放、业务否认、业务拒绝、资 源耗尽、业务欺骗、业务流分析、特洛伊木马、陷门等。 280. 安全攻击:所谓安全攻击,就是某种安全威胁的具体实现。它包括被动攻击和主动攻击两绝大部分。 281. 被动攻击:是对信息的保密性实行攻击,即通过窃听网络 上传输的信息并加以分析从而获得有价值的情报,但它并不修改信息 的内容。它的目标是获得正在传送的信息,其特点是偷听或监视信息 的传递。它包括信息内容泄露和业务流分析两大类。 282. 主动攻击:主动攻击是攻击信息来源的真实性、信息传输 的完整性和系统服务的可用性。主动攻击一般包括中断、伪造、更改等。 283. 防护措施:一个计算机信息系统要对抗各种攻击。避免受 到安全威胁,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密码技术、物理安全、人员安全、管理安全、媒体安全、辐射安全和生命周期控制。

2019年担保法司法解释:关于其他问题的解释

2019年担保法司法解释:关于其他问题的解释 七、关于其他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三条同一债权上数个担保物权并存时,债权人放弃 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其他担保人在其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 者免除担保责任。 第一百二十四条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人民 法院在审理保证纠纷案件中能够将该企业法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提供保证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 诉讼的,人民法院能够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但是,理应在判决书中明确在对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 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一百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能够将债务人或者保证 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能够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 第一百二十七条债务人对债权人提起诉讼,债权人提起反诉的,保证人能够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一百二十八条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担保物权时,债务 人和担保人理应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当事人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债务人与保证人、抵押人或者出质人能够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第一百二十九条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理应 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理应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理应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第一百三十条在主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担保合同未经审判,人民法院不理应依据对主合同当事人所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直接执行担保人的财产。 第一百三十一条本解释所称“不能清偿”指对债务人的存款、现金、有价证券、成品、半成品、原材料、交通工具等能够执行的动产和其他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完毕后,债务仍未能得到清偿的状态。 第一百三十二条在案件审理或者执行程序中,当事人提供财产担保的,人民法院理应对该财产的权属证书予以扣押,同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不予办理担保财产的转移手续。 第一百三十三条担保法施行以前发生的担保行为,适用担保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 担保法施行以后因担保行为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本解释公布施行前已经终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 担保法施行以后因担保行为发生的纠纷案件,在本解释公布施行后尚在一审或二审阶段的,适用担保法和本解释。 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在担保法施行以前作出的相关担保问题的司法解释,与担保法和本解释相抵触的,不再适用。

名词解释和简答题

简答题(4个或者5个) 1.简述DHCP的工作原理。(两个老师都画了)那就是必考的咯1 答: (1) 发现DHCP服务器 (2)提供IP租用地址 (3)接受租约并确认 (4)确认租约 1.数据链路层的功能有哪些?(2个老师都画了)那就是必考的咯2 答: (1)成帧(2)差错控制(3)流量控制。 (4)链路管理(5) MAC传输(6)区别数据和控制信息(7)透明传输 1.CDMA的主要优缺点?(两个老师都画了)那就是必考的咯3 答:优点 (1)具有具有抗干扰、抗多径衰落的能力。 (2)系统容量大。 (3)CDMA系统具有软容量特性。 (4)不需要复杂的频率分配。 (5)CDMA系统具有软切换功能。 (6)具有保密性强等优点。 (7)设备简单,电路设计简单,电池利用时间也更长。 缺点: (1)占用频谱较宽。 (2)具有码分多址系统特有的多址干扰和远近效应。 1.画出01101100的曼彻斯特编码和差分曼彻斯特编码。(两个老师都画了)那就是必考的咯(计算题或者应用题)

1.简述IP地址的分类及每类的特点。(了解,用于计算题) 答:根据网络号和主机号所占比特位数的不同,IP 地址可以分为A、B、C、D、E 五大类。 A 类IP 地址网络号占1 字节,主机号占3 字节,第1 个比特固定是0。 B 类IP 地址网络号占2 字节,主机号占2 字节,前两个比特固定是10。 C 类IP 地址网络号占3 字节,主机号占1字节,前三个比特固定是110。 A、B、C 类地址用来分配给主机和路由器。 2.试简述PPP协议的工作过程。(张福生,背一下吧) 答: (1)建立物理连接 (2)建立数据链路 (3)用户认证阶段 (4)进入网络层配置阶段,此时用IPCP协议 (5)数据传输阶段,此时用IP协议 (6)数据传输完毕后,用户断开网络连接 (7)断开数据链路 简述路由器和交换机的区别。(张福生,背一下!) 答: 1、工作层次不同(路由器工作在网络层,交换机工作在数据链路层) 2、数据转发依赖的对象不同 3、路由器能够分割广播域,而交换机只能分割冲突域,不能分割广播域 4、路由器能够提供防火墙服务 简述PAP 协议与CHAP 协议的不同(王知非,不用怎么背,有个印象吧!) 答:PAP 和CHAP 都是用户认证协议。PAP 直接将用户名和密码发送到系统进行验证,安全性不好。CHAP 协议不直接发送用户名和密码,而是根据系统发来的Challenge 值,使用事先定义好的函数作用于Challenge 值和用户的口令,生成一个值,将这个值和用户名发送给系统。系统收到后,根据用户名查找到对应的口令,使用相同的函数对Challenge 值和查到的口令进行计算,如果结果和用户发来的值相同,那么就通过认证,否则认证失败。 简述异步传输和同步传输各自的特点。(张福生,简单了解下就可以) 答:在异步传输中,传输的单位是字节。对于每个要发送的字节,它的开始都要附加一个比特,这个比特称为起始位通常为0。同时这个字节的尾部还要加上一个比特,称为停止位通常为1。接收方检测到起始位后,就启动一个时钟,这个时钟会与发送方的时钟保持同步,并开始接收比特,当收完一个字节后,接收方就等待停止位到达。检测到停止位后,接收方就停止接收数据,直到检测到下一个起始位。 在同步传输中,传输的单位称为帧。一个帧可以包含多个字节,字节和字节之间没有间隙,收发双方传递的就是不间断的0、1 比特流。在每一帧的首尾会有特殊的比特组合作为标志,表示帧的开始和结束。开始标志不仅能够通知接收方帧已到达,它同时还能让接收方的采样速度和比特的到达速度保持一致,使收发双方进入同步。同步传输速度快,效率高,不仅要求建立帧同步,在一个帧内的每一个比特也都要求同步,要求比较高。

护理学基础名词解释

健康:健康不仅是没有疾病,而且包括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良好和道德健康。 亚健康:是介于健康与疾病之间的健康低质量状态及体验 生存质量的概念:(WTO定义)指个体在其所处的文化和风俗习惯的背景下,由生存的标准、理想、追求的目标所决定的其目前社会地位及生存状况的认识和满意程度。它包括个体生理、心理、社会功能及物质状态四个方面。也称生活质量或生命质量。 健康促进的概念:是促进人们维护和提高其自身的过程,是协调人类和环境之间的战略,规定个人与社会对健康各自所负的责任。 患病的概念:疾病是机体在一定的内外因素作用下而引起一定部位的功能、代谢、形态结构的变化,表现为损失与抗损伤的病理过程,是内稳态调节紊乱而发生的生命活动障碍。 需要:是个体、群体、结构对其生存、发展条件所表现出来的依赖状态,是个体和社会的客观需求在人脑中的反映,是人的心理活动与行为的基本动力。 成长(growth):又称生长,指由于细胞增殖而产生的生理方面的改变,表现为各器官、系统的体积和形态改变,是量的变化,可用量化的指标来测量。 发展(development):又称发育,指生命中有顺序的可预期的功能改变,表现为细胞、组织、器官功能的成熟和机体能力的演进,如行为改变、技能增强等。 发展任务:是个体在生命的各特定时期出现的、并依据社会规范需要完成的任务或实现的发展目标,包括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 成熟:广义的成熟是成长和发展的结果,包括心理社会的发展;狭义的成熟指生理上的生长发育。成熟是一种相对的概念。 压力:是个体对作用于自身的内外环境刺激做出认知评价后引起的一系列非特异性的生理和心理紧张性反应状态的过程。 压力源:(又称应激源或紧张源)指任何能使个体产生压力反应的内外环境的刺激。 压力反应(stress response):个体对压力源所产生的一系列身心反应。 适应(adaptation):生物体以各种方式调整自己以适应环境的一种生存能力及过程。 工作压力:又称职业压力,是指当个人的能力与需求不能与工作环境相匹配时所引起的从业人员的身心压力状态。 人际关系:(狭义)指在社会实践中,个体为了满足个体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通过一定交往媒介与他人建立与发展起来、以心理关系为主的一种显在的社会关系。 社会认知(social cognition):是指交往主体对自身、他人以及自身与他人关系的认知,是个体推测与判断他人心理状态、行为动机及意向的过程,包括感知、判断、评价和推测等一系列心理活动过程。

财务管理期末考试名词解释

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 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为筹措股权资本而发行的有价证券,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凭证。 债务筹资—是指企业按约定代价和用途取得且需要按期还本付息的一种筹资方式。 抵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取得的贷款。 质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财产作为质押物而取得的贷款。 可转换债券—是指其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证券。 认股权证—是一种由上市公司发行的证明文件,持有人有权在一定时间内以约定价格认购该公司发行的一定数量的股票。 资本成本—是指企业为筹集和使用资本而付出的代价。是衡量资本结构优化程度的标准,也是对投资获得经济效益的最低要求。包括筹资费用和占用费用 经营杠杆—指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由于存在固定成本而使利润变动率大于产销量变动率的规律。 财务杠杆—由于存在固定性资本成本,而使得企业的普通股收益变动率大于喜睡前李瑞变动率的现象。 可行性—是指一项事物可以做到的、现实性的通的、有成功把握的可能行。 信用政策—是指企业为对应收账款进行规划与控制而确立的基本原则性行为规范,是企业财务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信用条件—是销货企业要求赊购客户支付货款的条件。 商业信用—是指企业在的商品和劳务交易中,以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方式进行购销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使企业之间的直接信用行为,也是企业短期资金的重要来源。 **股票分割—即将一股股票拆分成多股股票的行为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出资将其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以一定价格购回来予以注销或作为库存股的一种资本运作方式 财务评价—是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的总结、考核和评价 增量预算—是指基期成本费用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期业务量水平及有关降低成本的措施,通过调整有关费用项目而编制预算的方法。 量本利分析法—是根据有关产品的产销数量、销售价格、变动成本和固定成本等因素与利润之间的相互关系确定企业目标利润的方法。 **股权筹资—资金的原所有者让杜所有权,转让拥有企业经营权和取得收益 **债务筹资—是企业通过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以及赊购商品或服务等方式取得的资金形成在规定期限内要清偿的债务 资本金制度—是国家就企业资本金的筹集、管理以及所有者的责权利等方面所做的法律规范。

中医诊断学名词解释及简答题

名词解释 1.主诉——病人就诊时陈述的最主要的症状或体征及其持续时间。 2.壮热——病人高热不退,但恶热不恶寒,多见于里热证极期阶段。 3.潮热——病人定时发热或定时热甚,如潮汐之有定时。 4.寒热往来——恶寒与发热交替而作,见于半表半里证或疟疾病。 5.自汗——经常汗出不止,活动后更甚者,多见于气虚、阳虚。 6.盗汗——入睡时汗出,醒后汗自止,多见于阴虚内热证。 7.消谷善饥——食欲过于旺盛,多食而易饥,是胃火炽盛所致。 8.除中——久病之人,本不能食,突然欲食,甚至暴食,是脾胃之气将绝之象。 9.里急后重——腹痛窘迫,时时欲泻,肛门重坠,便出不爽,是湿热痢疾主症。 10.得神——人之两目灵活,面色荣润,表情自然,体态自如,言语清晰,意识 清楚者,是精充气足神旺的表现。 11.失神——病人目光呆滞,面色晦暗,神情萎糜,身重迟钝,语声断续,意识 朦胧者,是精衰气脱神亡的表现。 12.主色——凡人之种族皮肤的正常颜色。 13.善色——病色有光泽者,称为善色,说明精气未衰,胃气尚荣,预后较好。 14.萎黄——病人面色淡黄,枯槁无华者,是脾虚精亏的表现。 15.阴黄——面色黄而晦暗如烟熏者,因寒湿内停,困扰脾阳所致。 16.瘿瘤——颈前颌下喉结之处,有肿物如瘤,或大或小,可随吞咽上下移动, 多因肝郁气结痰凝所致。 17.瘰疬——颈侧皮里膜外肿起结核,形状累累如珠,历历可数者,多因肺肾阴 虚,虚火灼痰,结于颈项。 18.解颅——小儿囟门迟迟不能闭合,是肾气不足,发育不良的表现。 19.透关射甲——小儿指纹透过风、气、命三关,一直延伸到指甲端者,提示病 情危重。 20.染苔——若因某些食物或药物,致使舌苔染上颜色。染苔并非疾病所致,无 临床意义。 21.镜面舌——全舌之苔退去,舌面光洁如镜者,多因胃气匮乏,胃阴枯涸。 22.有根苔——舌苔紧贴舌面,刮之难去,似从舌体长出来的。 23.呃逆——有气上逆于咽喉而出,发出一种不由自主的冲激声音,声短而频, 由胃气上逆所致。 24.六阳脉——凡两手寸关尺六脉常洪大等同,而无病象者。 25.相兼脉——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单一脉相兼组合而成的脉象,又称复合脉。 26.脉症顺逆——临床上以脉与症相应或不相应,以辨别疾病之顺逆。 27.举按寻——是切脉的指力轻重,轻手循之曰举,重手取之曰按,不轻不重, 委曲求之曰寻。 28.症——疾病所反映的单个症状、体征,是机体病变的客观表现。 29.病——对疾病全过程的特点、规律所作的病理性概括。 30.证——对疾病所处一定阶段病位、病因、病性、病势等所作的病理性概括。 31.辨证——在中医诊断理论的指导下,分析四诊资料,辨别疾病证的过程。 32.里邪出表——先有里证,继而汗出,或疹 透露,是病邪由里达表的现象。 33.热证——感受热邪,或阴虚阳亢,致使机体的机能活动亢进所表现的具有温、 热特点的证候。 34.寒热错杂——在同一病人身上,同时既有寒证,又有热证表现的证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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