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改选流程

业委会改选流程
业委会改选流程

1、目的:

规范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成立程序,确保换届选举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执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管理项目中的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3、职责: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成立由各管理处协助组织。

4、内容

4.1 召开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第一次筹备会

4.1.1 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召开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第一次筹备会,会议上由第一届

业主委员会对三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讨论通过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计划、业委会换届选举公告、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工作汇报等内容。

4.2 召开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第二次筹备会

4.2.1 确定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人员名单

4.2.2 由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确定业委会换届筹备组人员名单,并在七日内在公告栏

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至少一周;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组织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4.3 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宣传

4.3.1 制定业委会换届选举公告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工作汇报,经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

会审核确定。

4.3.2 由物业公司人员协助在单元门、公告栏张贴,并制作条幅悬挂在小区显眼位置进行

宣传。

4.4 宣传业委会换届选举公告

4.4.1 业委会换届选举公告应包括业主参加下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的时间、地点等。4.4.2 与社区居委会、筹备组沟通,在单元门、公告栏张贴业委会换届选举公告、悬挂条

幅进行宣传。公示时间至少为一周并拍照片记录。

4.5 召开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第三次筹备会

4.5.1业委会换届筹备组对报名业主进行审查,确保报名人员符合业主委员报名资格。4.5.1确定业主在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讨论通过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草案,确定业主

委员会成员的人数、候选人名单及投票计算方法等。

4.6 公示召开业主大会公告

4.6.1召开业主大会前十五日公示召开业主大会公告。

4.6.2公告内容包括业主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4.6.3公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及《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物业

服务合同草案》。

4.7 召开业主大会

4.7.1 物业公司协助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向业主发放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选票,以书

面形式组织召开业主大会。

4.7.2 社区居委会、换届筹备组、业主代表共同参加唱票大会,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

员,社区居委会、换届筹备组、业主代表在选举结果单上签字确认。

4.7.3 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及《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4.7.4 通过河南千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选聘。

4.8 召开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4.8.1 确定选举出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等。

4.9 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

4.9.1 于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三十日内,在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备案。

4.9.2 备案资料

A、业主委员会成立情况的书面报告;

B、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C、管理规约;

D、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基本情况;

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5. 引用文件

5.1 相关附件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简历表》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意见及建议表》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登记表》

《业委会候选人见面会签到表》

《选票》

6.相关质量记录

附件1: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简历表

业主姓名业主楼座号业主联系电话

性别年龄政治面貌

学历职业

个人简历

备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具有一定组织能力;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

附件2: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意见及建议表

业主姓名业主楼座号业主联系电话

性别年龄政治面貌

附件3:

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登记表

序号业主姓名楼座号性别年龄联系方式备注

附件4:

业委会候选人见面会签到表

年月日

序号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备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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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市*区 *小区第二届业主大会选票

房屋建筑

投票人:楼座号:

面积:

一、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经****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资格审查,以下十二位同志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区域

姓名

楼座号

投票栏

区域

姓名

楼座号

投票栏

说明:

1、本次选举业委会委员7名,委员名额按区域分配:***1名;***1名;***1名;***、****共1名;*****2名;****1名。

2、所选人员多于区域分配名额的视为废票,等于或少于区域分配名额的有效。

3、同意的在其相应的投票栏中划“○”,不同意的划“×”。

二、是否同意《管理规约》草案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同意()否()

三、是否同意聘用河南千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本小区进行物业管理:同意()否() ******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组长签章:

********业主委员会签章: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程序: 1、换届选举的前提。 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按要求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1、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2、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在任期内辞职的,应当在全体委员正式辞职的30日前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注:业主委员会应将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房产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 2、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 本届业主委员会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通知上应当载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的条件、方式、领取报名表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报名时间为一般3-7日)。 3、候选人报名及公示会议材料。 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时间一般为3-7天),同时,公示下列材料: (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管理规约》; (三)成立业主大会、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 (四)选票(样本); (五)业主的总投票权数(即专有部分物业总建筑面积和业主总人数); (六)其他应当公示的材料。 4、验核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及资格条件。 本届业主委员会依照规定对所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和资格条件进行验核后,应将所有候选人的材料原件如实报送房管部门进行复核。 5、公布候选人名单。 本届业主委员会将符合条件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在小区内公布3-7日,如业主在公布期间提异议的,需再次进行验核。异议期满,产生正式候选人。

6、公示正式候选人名单。 本届业主委员会将正式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在小区内公示3-7日。 7、发出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并公告相关材料。 本届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通知及以下材料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 (一)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等;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三)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专有部分物业总建筑面积及业主总人数)。 (四)负责开箱验票的监票、验票、唱票、计票的人员名单。 8、制作投票箱、发放表决票。 本届业主委员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2日前,制作投票箱,将表决票发放给全体业主。 注:(一)关于投票箱的制作。 1、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制作投票箱,每个投票点设置一个投票箱,所有表决票均投入其中;也可以根据需表决的事项在每个投票点设置多个投票箱。 2、原则上在固定的地点设定投票箱,不设立流动投票箱。 3、每个投票箱只能有一个投票口,且投票入口不得超过2㎝×5㎝。 (二)关于表决票的发放。 表决票应交给业主,有条件的,可以采用递交书面通知、放入业主信箱内、邮寄或其他方式送达业主。如收到表决票的是非业主使用人时,应告知非业主使用人及时转交或告知业主。 9、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在房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本届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会议通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形式,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组织人员在投票点做好验核业主身份、签收表决票及登记等工作。

[实用参考]2018年最新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在有关政府部门的指导下,按本办法选举产生。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人数是名。业主委员会可以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和副主任若干名。 第二章业主大会前期筹备工作 第四条为了召开业主大会,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可由业主代表,并请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组成筹备小组,负责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第五条筹备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小区内张榜公示一周以上,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第六条筹备小组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拟定《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三)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四)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第七条按本选举办法选举产生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后,筹备小组自动解散。 第三章业主大会 第八条业主大会应由过半数以上具有投票权的业主参加,如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理出席。

第九条业主大会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书面征求意见书应用有效送达方式。 第四章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协调能力,有一定的时间从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产权人、产权人代表、产权共有人。候选人可由本人自荐、业主推荐或筹备组商议的方法产生,筹备小组或业主委员会进行最后资格确认。候选人产生后应公示一周。业主认为有必要补充推选候选人的,可由十个以上业主联名提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候选人名单应在业主大会召开前至少七天提交筹备组并由其公示一周。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选举,由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推选的召集人或上一届业主委员主任或主任指定的副主任主持。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律采用实名投票的方法。业主对于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另选其他业主,也可以弃权。 第十三条业主如果在业主大会期间因故不能到场的,可由本人填写选票后,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他业主代为投递选票。 第十四条投票结束后,由业主大会推选的监票、计票人员或者业主委员会的人员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 第十P五条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第十六条全体业主过1/2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采取差额选举办法,差额人数不超过两人。依据得票数顺序产生中选人。 第十七条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第十八条选举结果当场宣布,所有选票应当保留备查。 第十九条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受全体业主的直接监督。经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内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可以提请罢免选出的委员。

最新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示范稿)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 一、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小区(大厦)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大厦)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下同)书面提出申请,填报《首届业主(代表)大会筹备小组成立申请表》,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一)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 (二)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 二、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大厦)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下简称筹备小组)。 三、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 (一)筹备小组经批复成立后,应告知建设单位或物业公司在15日内将其掌握的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及其联系电话等材料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收到有关材料后5日内将上述资料交予筹备小组。 (二)筹备小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拟好《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小区(大厦)内明显位置张贴公布,征求业主意见。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政策法规宣传资料》在宣传栏内公布并发放给业主。 (三)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四)筹备小组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票格式样本、

业主大会议程向业主张贴公布,同时将《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书面送达全体业主。 四、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完成以上工作后,将业主候选人名单及简历表、《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公约》送达街道办事处,并提出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的书面申请,同时做好会务筹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组织人员印制选票,设备投票猜箱,通知所有投票权人,知会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开发公司、物业公司等有关人员。筹备小组根据议程召开大会:收集、登记选票;审议并表决通过《业主委员会章程》及《业主公约》;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会后筹备小组将大会签到表、选举结果统计表予以公布。 五、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所在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一)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 (二)街道办事处核准证明; (三)业主委员会选票; (四)业主代表选票; (五)业主授权委托书; (六)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签到表; (七)业主委员会章程; (八)业主公约; (九)其他相关资料。 六、核准批复区或县级市房地产行政部门经审核,给予业主委员会书面

业委会换届选举全套流程

本套资料 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换届使用(业主委员会届满前)

附件一: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报名 公告 小区全体业主: 为确保业委会选举工作在公正、公开、公平、依法的原则下进行,根据《***市物管条例》,现将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条件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条件 1、本小区房屋产权人、产权共有人、购房合同上购房者; 2、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 5、具备必要工作时间 6、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缴存专项 维修资金等业主义务。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业主均可通过自荐或推荐的方式报名。自荐报名的可持房产证(或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向报名;推荐报名的可持房产证(或商品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向报名; 三、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报名地址: 联系人:联系: 业主委员会 二〇一年月日

附件二: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推荐票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在本建筑区划中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推荐产生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工作。 特此推荐。 推荐业主(签名):幢单元(座)楼层户门号 物业类型:(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 年月日 附件三: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的

公告 (第号)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经业主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推荐及自荐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按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多少排序,最终产生出名业主作为(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现将本建筑区划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和工作职责及推选结果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 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提名为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筹备组工作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工作职责 (一)确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和容; (二)确定是否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确认业主身份和核计业主人数、专有部分面积; (四)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五)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和选举办法; (六)组织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七)。 特此公告。 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 年月日

业委会选举流程表格(新颖版)

选举流程

关于市越城区小区(大厦)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告知书小区(大厦)各位业主: 市越城区小区(大厦)于年月日竣工,年月日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达到 %,(首套房屋于年月日出售并于年月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已符合《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物业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 特此告知。 抄送: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盖章) 年月日

关于市越城区________小区(大厦) 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的公告 小区(大厦)各位业主: 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市区物业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规性文件的规定,现成立市越城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组长为,副组长为。具体如下: 业主如对上述筹备组组成人员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联系。 联系人:联系: 特此公告。 筹备组(社区代章) 年月日

关于市越城区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的公告 小区(大厦)各位业主: 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市区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性文件的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小区(大厦)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名成员组成。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围具体分布如下: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拟采用下述办法产生: 1、筹备组直接听取业主意见,经汇总后提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2、筹备组向业主发放推荐表,根据得票多少,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3、业主可联名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讨论决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产生后,筹备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予以书面公告。 五、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额选举(从人中选定人)。 业主如对上述容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 联系人:电话: 特此公告。 市越城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 年月日 市越城区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 市香樟园小区各位业主: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乐清市东禾紫荆花园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省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小区(大厦)第一届业主大会选举办法。 第二条本小区(大厦)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由本小区(大厦)第届业主(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按业主人数且建筑面积计算。 第四条每一位业主且建筑面积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第五条本小区(大厦)推选业主委员候选人 13 名,实行等额实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13名,候选人一律经代表通过,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等额实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13名,候选人一律经代表通过,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差额选举一般按20%差额)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热爱公益事业,道德品质好,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认真履行业主义务、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产权人。 第七条大会选举时,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方可进行选举。 第八条 20 名以上的业主(或业主代表)联名,可以推荐提名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 第九条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第十条每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第十一条候选人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全体业主投票人数且建筑面积的半数,始得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应到全体业主投票人数且建筑面积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数(即13名)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当选的候选人未超过5名时,应进行补选。 第十二条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业主(业主代表)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下方空格打“√”或画“Ο”,投反对、弃权票的,在候选人下方空格打“×”或不做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后面空格填上另选人的,并在其下方的空格打“√”或画“Ο”。 第十三条业主(业主代表)不能划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其他业主(业主代表)(为非候选人)按其意志代写。未到会的业主(业主代表)可以书面委托他业主(业主代表)或其他人代为投票。 第十四条大会选举时,设监票人、计票人各二名,提交业主(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候选人不能担任监票、计票工作。 第十五条会场只设一个投票箱,业主(业主代表)可按座区的顺序进行投票。 第十六条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当场打开投票箱,清点业主投票人数且建筑面积,并由监票人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由大会主持人公布选举是否有效。 第十七条计票完毕,监票人向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并由主持人向大会宣读选举结果。 第十八条本选举方法经业主(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业委会选举流程表格(版)

业委会选举流程表格(最新 版) 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 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

选举流程

关于绍兴市越城区小区(大厦)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告知书 小区(大厦)各位业主: 绍兴市越城区小区(大厦)于年月日竣工,年月日交付使用,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达到 %,(首套房屋于年月日出售并于年月日交付使用,至今已满两年),已符合《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物业详细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此告知。 抄送: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 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盖章) 年月日

关于绍兴市越城区________小区(大厦) 业主大会筹备组组成人员名单的公告 小区(大厦)各位业主: 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绍兴市区物业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成立绍兴市越城区小区(大厦)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组组长为,副组长为。具体名单如下: 业主如对上述筹备组组成人员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联系。 联系人: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筹备组(社区代章) 年月日

关于绍兴市越城区小区(大厦)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业主委员会选举方式的公告 小区(大厦)各位业主: 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绍兴市区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业主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小区(大厦)的具体特点,同时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广泛性和物权的分布比例,现就本届业主委员会的成员组成、选举方式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届业主委员会拟由名成员组成。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范围具体分布如下: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拟采用下述办法产生: 1、筹备组直接听取业主意见,经汇总后提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2、筹备组向业主发放推荐表,根据得票多少,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3、业主可联名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讨论决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产生后,筹备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予以书面公告。 五、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实行额选举(从人中选定人)。 业主如对上述内容有异议,请在年月日之前与筹备组联系。 联系人:电话: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

深圳市南山区荔雅居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我国宪法、选举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由上一届业主委员会主持。 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依照相关规定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筹备组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社区工作站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代表各一名、业主代表三名。 第二章产权登记第三条首次业主大会的业主投票权按照业主拥有的产权面积确定,按每10平方米为一个投票权,不足10平方米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每一投票人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 第四条投票前须进行业主产权登记,并确认业主身份,形成业主投票权清册;业主投票权清册须在投票前公示。 第五条业主登记产权时需出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筹备组应当在确认业主身份后发放业主委员会选举证。 选举证应当写明业主姓名、性别、住址、有效的联系方式及拥有的投票权数等基本内容。 业主收到选举证须签收。 选举证用于业主大会事务中核实业主身份和领取选票。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和选举第六条首届业主委员会设委员九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二名。 主任、副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推荐,10名以上业主也可以联名推荐一名候选人。 每名业主只能推荐一名候选人。 业主联名推荐的,应在筹备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推荐的无效。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委员条件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三)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未欠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专项维修基(资)金等;(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五)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和一定组织能力;(六)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管理企业及其关联单位内任职;(七)业主大会确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候选人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开个人的基本资料。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选举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差额比例按有关规定不得低于20%即总数不少于十一人。 为确保各栋业主利益,根据本小区实际情况,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A栋不少于五人,B栋不少于四人,C栋不少于四人。 第十一条筹备组应当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简历表、会议的表决票、业主委员会选票、业主大会会议议程等事项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不经公示,选举无效。 业主对上述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筹备组提出。 筹备组应当在5日内予以答复。

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程序

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程序 一、换届选举的前提。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按要求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1、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2、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在任期内辞职的,应当在全体委员正式辞职的30日前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注:业主委员会应将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房产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 二、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本届业主委员会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通知上应当载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的条件、方式、领取报名表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报名时间为一般3-7日)。 三、候选人报名及公示会议材料。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时间一般为3-7天),同时,公示下列材料: (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管理规约》;(三)成立业主大会、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四)选票(样本);(五)业主的总投票权数(即专有部分物业总建筑面积和业主总人数);(六)其他应当公示的材料。 四、验核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及资格条件。本届业主委员会依照规定对所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和资格条件进行验核后,应将所有候选人的材料原件如实报送房管部门进行复核。 五、公布候选人名单。本届业主委员会将符合条件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在小区内公布3-7日,如业主在公布期间提异议的,需再次进行验核。异议期满,产生正式候选人。 六、公示正式候选人名单。本届业主委员会将正式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在小区内公示3-7日。 七、发出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并公告相关材料。本届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 日前将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通知及以下材料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 (一)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等;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三)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专有部分物业总建筑面积及业主总人数)。 (四)负责开箱验票的监票、验票、唱票、计票的人员名单。 八、制作投票箱、发放表决票。本届业主委员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2日前,制作投票箱,将表决票发放给全体业主。 (注:(一)关于投票箱的制作。1、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制作投票箱,每个投票点设置一个投票箱,所有表决票均投入其中;也可以根据需表决的事项在每个投票点设置多个投票箱。2、原则上在固定的地点设定投票箱,不设立流动投票箱。3、每个投票箱只能有一个投票口,且投票入口不得超过2㎝×5㎝。

业主委员会换届全套流程

小区全体业主: 为确保则下进行,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蚌埠市物业管理条例》,现将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条件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条件 1、本小区房屋产权人、产权共有人、购房合同上购房者; 2、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 5、具备必要工作时间; 6、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义务。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业主均可通过自荐或推荐的方式报名。自荐报名的可持房产证(或商品房合同)、身份证件及原印件向报名。 三、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报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紫荆名流业主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月日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蚌埠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本建筑区划中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推荐产生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工作。 特此推荐。 推荐业主(签名):幢单元(座)楼层户门号 物业类型:(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 年月日

附件三: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的名单的公告(第号)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蚌埠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业主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推荐及自荐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按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多少排序,最终产生出名业主作为(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现将本建筑区划分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责任及推选结果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名单: 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提名为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筹备组工作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工作职责 (一)确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确定是否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确认业主身份和核计业主人数、专有部分面积; (四)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五)确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条件和选举办法; (六)组织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特此公告。 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 年月日

业委会换届选举流程 业委会换届选举全套流程[1]

业委会换届选举流程业委会换届选举全套流程[1] 本套资料 适用于业主委员会 换届使用 (业主委员会届满前) 附件一: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报名 公告 小区全体业主: 为确保业委会选举工作在公正、公开、公平、依法的原则下进行,根据《***市物管条例》,现将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条件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条件 1、本小区房屋产权人、产权共有人、购房合同上购房者; 2、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组织能 1 力;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 5、具备必要工作时间 6、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缴存专项 维修资金等业主义务。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业主均可通过自荐或推荐的方式报名。自荐报 名的可持房产证(或商品房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报名;推荐报名的可持房产证(或商品房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报名; 三、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四、报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业主委员会

二〇一年月日 附件二: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推荐票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在本建筑区划中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推荐产生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工作。 特此推荐。 推荐业主(签名): 幢单元(座) 楼层户门 2 号 物业类型: (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 年月日 附件三: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名单的 公告 (第号)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指导细则》等相关规定,经业主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推荐及自荐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按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多少排序,最终产生出名业主作为 (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现将本建筑区划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及推选结果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名单: 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提名为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筹备组工作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工作职责 (一)确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和内容;

小区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小区业主代表和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委员选举产生办法(参考) 根据《******》的相关规定及有关法律、特制定本办法。 一、业主代表产生办法 1、组织选举业主代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选业主代表,候选人要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要尊重候选人本人意愿。 2、业主代表的数量与份额分配: (1) 小区总户数为户,扣除为卖户,实有户,入住率达到 %。 (2)代表的数量按业主大会确定的比例推选。 3、业主代表从业主中民主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提出候选人名单,经本人同意,所在单元全体投票选举产生业主代表。 4、业主代表条件: (1)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代表业主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业主要求; (3)在业主心中有一定的威信; (4)热心公益事业。 5、业主代表总数: 小区现有住户户,已售出户,尚有户未 售出。依据文件规定精神,结构小区实际业主代表名额确定已名。 6、业主代表名额分配原则:

(1)维护业主利益和具有代表性相结合原则。 (2)即考虑业主分布状况又考虑产权份额原则。 7、业主代表名额分配方法: 每栋楼以单元为单位各选出名代表,单元住户较少的以楼为单位选出名代表。 8、业主代表所在单元全体业主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业主代表当选有效。 9、业主代表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板书以上表决通过,业主代表表决没有半数通过的,筹备小组于该楼业主协商,重新提出候选人,提交该单位业主重新投票表决。(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张榜公布)。 二、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产生办法。 1、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 (1)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员名,全部由业主提任。聘任执行秘书1人。 (2)筹备小组根据业主代表推荐意见,提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也可以通过业主代表自荐、推荐的形式,提交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采取方式选举产生。 2、具体选举办法: (1)选票选用红颜色 (2)代表填写选票时,必须在筹备小组推荐或代表自荐的代表中选举产生。 (3)每张选票选举人数不得超过7人。否则,该选票宣布作废。 (4)候选人得票超过半数并得票多者当选委员。

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适用版)

xxxx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经20 年月日业主代表大会会议讨论通过) 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证xxxx业主委员会选举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xx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xxxx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第一章大会形式 第一条本次选举大会召开形式 由全体业主根据本办法第二章的方法选出业主代表,由业主代表参加业主代表大会,进行投票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二章业主代表和候选人 第二条业主代表的产生方法 (一)、控制代表人数:住宅物业、非住宅物业均以楼层为单位,每层楼推选一名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一个楼层只有一个产权所有人的,由产权所有人指定代表参加业主大会。 (二)、业主大会筹备组制作推荐表在公示栏中进行公示7日,由业主进行推荐。业主可以自荐,也可以推荐他人,以得票最多者当选。在规定的7日时间内,各楼层业主未推荐业主代表及/或出现推荐的业主代表得票数最多的人数超过1人等因素而无法确定业主代表的,由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综合分析各楼层的业主情况进行商定后,在公示栏中公示7 日确定业主代表。 (三)、对业主代表的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房号、联系电话(只对非住宅物业的业主代表公示办公电话,对住宅物业的代表不公示电话号码)等。 (四)、业主代表任期与业主委员会任期相同,每届任期叁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条候选人的产生方法 本次业主委员会住宅物业候选人,按201 年月日晚上业主在本

小区一楼自荐、推荐的15名业主组成,具体名单已于2014年5月10日在小区电梯口进行公示。在《关于推荐业主代表参加业主大会的通知》已再次公示。 第三章投票和选举 第四条本次业主大会投票权实行每位业主代表具有一票投票权。业主代表的投票权是其所代表物业区域内业主投票权的总和。 第五条本次选举采取记名投票方式,投票人须在选票上填写自己所代表的楼层(物业)、签名(盖章)。 第六条业主代表可以选举选票上的候选人,也可以选举其他业主。 第七条同一张选票重复选举同一候选人的,该候选人仅作得一票计算;未选任何候选人的选票为有效选票,视为弃权;选票上所选人数少于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的,选票有效。选票上所选人数超出本届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的,选票无效票。 第八条业主代表委托他人行使投票权的,选票应附带业主代表授权委托书等有关的书面证明。 第九条本次选举采用投票箱投票方式:业主代表现场表决、现场统计汇总。未参与表决的业主代表,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第十条业主代表应积极、主动出席业主代表大会。大会召开时,由社区委员会代表监督下,进行公开点票、唱票,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十一条根据xxxx的具体情况,本次选举采取差额推选的办法,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5名,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与业主委员会人数的差额4名。 第四章委员 第十二条本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委员11名、候补委员4名,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 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xxxx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业主委员会换届全套流程图

附件一: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报名公告 小区全体业主: 为确保则下进行,根据《省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现将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条件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大会筹备组报名条件 1、本小区房屋产权人、产权共有人、购房合同上购房者; 2、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体健康; 5、具备必要工作时间; 6、遵守小区管理规约、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等业主义务。 二、报名方式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业主均可通过自荐或推荐的方式报名。自荐报名的可持房产证(或商品房合同)、件及原印件向报名。 三、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报名地址: 联系人: 联系: 紫荆名流业主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月日

附件二: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推荐票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本建筑区划中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推荐产生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参加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工作。 特此推荐。 推荐业主(签名):幢单元(座)楼层户门号 物业类型:(住宅、商业、办公、工业等) 年月日

附件三: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的的公告(第号)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省物业管理条例》、《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业主按物业类型、楼层、单元、幢等为单位推荐及自荐名符合相应条件的业主,按被推荐人所得推荐票多少排序,最终产生出名业主作为(建筑区划名称)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现将本建筑区划分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和工作责任及推选结果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成员: 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被提名为候选人的,其在筹备组中的工作自行终止。由此造成筹备组工作人员缺额需要补充的,由筹备组从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二、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工作职责 (一)确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形式、时间、地点和容; (二)确定是否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三)确认业主身份和核计业主人数、专有部分面积; (四)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五)确定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条件和选举办法;

业主委员会选举程序指引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指引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 (一)筹备组成员的条件和人数 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由原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代表和居(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换届选举筹备组七至十五人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居(村)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组织、协调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二)筹备组的成立程序 1.申请和倡议 由原业主委员会向居(村)民委员会提交《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申请书》和《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居(村)民委员会在《倡议》上盖章确认同意成立。 2.公示 经居(村)民委员会确认的《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在小区内张贴公示7日,告知全体业主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召开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事宜。 3.公示期内业主自荐 《关于成立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间,自荐参与筹备组成员的业主填写《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将表格送到居(村)民委员会或者《倡议》上指定的业主处。 4.筹备组的产生

《关于组建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公示期满后,居(村)民委员会收到业主自荐表不超过规定的业主代表人数的,这些自荐的业主即成为筹备组成员。超过规定的业主代表人数的,居(村)民委员会召集所有自荐人选举筹备组成员。其中,自荐业主中是原业主委员委员的,可直接成为本次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成员。 业主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其工作人员参加筹备组的,应当书面委托。 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也可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直接推荐产生。筹备组成员名单及简历应当自成立之日起7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示。 5.筹备组的确立 筹备组填写《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备案表》,连同《关于成立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的倡议》、《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和筹备组成员名单及简历复印件送物业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备案。居(村)民委员会同时发出《关于住宅小区选举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成员名单的公告》,在小区内张贴公示7日。 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居(村)民委员会协调解决。 筹备组将筹备组成员名单、简历及《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备案表》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60天内应当组织召开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大会。 6.筹备组职责 (1)起草本届业主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

业主委员会成立流程图(精)

柏林河畔业委会进度表 第一阶段:筹备组的组建 ?已交付面积(套数达到总面积(套数的50%以上或首 套交付满2年且已交付套数达到总数20%以上 ?以上任一条件满足即可 ?筹备组成员:通过业主推荐或自荐 ?申报材料:已交付部分10%以上业主联名签字 ?将申报材料递交至乡、镇人民政府 ?按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在15日内批复并委派代表任筹备组组长 第二阶段:召开业主大会前的准备工作 ?按规定向物业、开发商取得小区相关资料,包含“物 业管理区域证明”“房屋及建筑物面积清册”等数项 资料文件 ?对资料进行分类统计,包括确认业主身份、业主投票 权数和业主专有部分面积等信息 ?拟定《管理规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大会议事文件草案 ?对上述文件进行公示至少15天,广泛征集业主意见并

按反馈意见对相关文件进行调整修改 ?商定业主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形式等 ?公示至少15天 ?采用公示、电话等方式通知各业主 ?对实在无法到会的分发授权委托书,采用委托授权等 方式行使业主权利 第三阶段:业主大会召开 ?全体业主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审议表决 ?业委会委员候选人:通过业主自荐、推荐、筹备组举荐等 ?大会选举业委会正式委员,由委员选举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大会召开后3天内公示结果,公示期不少于7天,业委会委员选举产生30日内,向政府递交备案材料。凭备案证明刻章运作

制作宣传栏要求: 材料要求:防水,张贴后牢固 1、大致流程如上,图样可随意调整,力求美观简要、一目了然。 2、宣传栏底色及外框自由设计,须与另一个《业委会和业主职责》的宣传栏一致。 3、整个外框尺寸应参考现后门房号张贴栏的尺寸,尽量做到一致,色系也应尽量一致。前 门公告栏的尺寸、色调及图案自由发挥,稳重清晰是前提。 4、本文件内的流程,每个流程后面应预留位置,方便日后更新,内容为“已完 成”“进行 中”,每一样12张,为粘贴式的,大小应和前面流程图标基本一样,形状可以更换。

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小区(大厦)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本届业主委员会在南宁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开展筹备工作。 第三条业主委员会的投票选举原则上按建筑面积计算,一平方米为一个投票权,不足一平方米的,四舍五入。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即房产证或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等产权证明上名字的人。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成员暂定____人组成,其中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 第六条获得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投票权的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名时,候选人以得票权数多的前名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定为人。 第七条获得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投票权的候选人的人数为5- 名(不含名)时,候选人以得票权数多的前5名当选,业主委员会成员定为5人。 第八条获得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投票权的候选人的人数不足5名(不含5名)时,不足部分的委员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权多少的顺序,依照候选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

第九条获得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1/2以上投票权的候选人的人数为0名时,本次选举无结果,选举工作结束。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高中文化以上);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有必要的时间及能力履行职责。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采取自荐方式,凡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者均可报名。 第十二条经本届业主委员会审核并报南宁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验核后,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小区内公示___天。凡认为候选人不符合第六条规定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届业主委员会、__________居委会或南宁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由其进行核实。 第十三条公示期满,由本届业主委员会将选票发给全体业主以书面征求业主意见(或由本届业主委员会筹备召开集体讨论形式的业主大会)。实际居住者不是业主的,应告知业主。 第十四条书面征求意见的,业主填好选票后,应持有身份证、本人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发票、购房合同等)到指定的投票箱投票(集体讨论的,业主应持有上述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业主大会,现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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